妖神帝小说:政治仪式的权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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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仪式的权力策略

2010-06-02 23:39:32 来自: 霍森布鲁斯老爷(北帝总摄司)

作者:杨建华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 2009年第7期


内容提要 政治仪式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中,对权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由各种权力关系所引发的合法性的构建或颠覆,都产生着巨大而隐蔽的影响。在各种政治仪式之权力策略的施行中,象征既是被激烈争夺的权威性资源,也是塑造和呈现政治文化及其价值理念的重要力量。更为关键的是,“仪式化”扩展了政治仪式的作用范畴、深化了政治仪式的影响程度,赋予各种实践活动以政治仪式的内涵和属性,通过对象征之多义性的控制,使整个政治生活空间成为一种象征权力网络。

  关键词 政治仪式 象征 权力 仪式化

  象征一直都是人类理解自身、他者以及整个世界的基本路径,因此,虽然我们从时空意义上穿越蛮荒之地迈进文明时代,但从未离开“象征之林”这一永恒的栖居地。霍布斯和卢梭曾站在蒙时代的边缘遥相争论,前者认为其中充满了薄情寡义和弱肉强食,后者则认为其中遍布着清心寡欲和质朴纯真。时至今日,我们无需再对这个丛林作任何有关“无知之幕”的推想,它已成为硝烟四起的战场。象征不仅是一种能够直接影响政治生活的形式资源;它还渗透进社会生活的内部,塑造着文化及其价值;甚至能够掌控心灵和身体,通过其内在的生成动力,主宰着人们的行为和思维。象征的这些作用和意义撒布在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中,而政治仪式为集中、深入地观察象征提供了良好的视窗。作为一种以处理政治生活中的权力关系为主要职责和旨趣的象征系统,政治仪式围绕象征展开的争夺、塑造、呈现和生成是其处理权力关系的基本策略。

  一、权力分析路径的建构

  在近两个世纪以来,仪式一直是人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随着学科界限的淡薄和跨学科研究的兴起,诸多其他学科也逐渐增加了对仪式的关注,视角主要集中于文化的动力学分析上,通过仪式“研究人们标识和评述世界的方式”①。不过,政治仪式作为一种特殊的仪式类型,相关研究稍显不足,如人类学继承传统,将其局限于初民社会或“落后社会”的政治组织中;历史学虽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解释,但往往将之呈现为过往时代的奇风异俗;政治学在文化研究中的进展和突破还没有延伸至政治仪式的研究领域,这一领域仍为学科的主流所忽视。②事实上,政治仪式作为一种意义丰富的行动体系,以及一种晦明不定的价值体系,在政治生活中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就近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而言,政治仪式始终是通贯全局的重要角色: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的出现,资产阶级运动对君主专制的颠覆,遍及全球的殖民主义和反殖民运动,自上而下的国家统治和自下而上的大众抵抗,当代民族国家的分裂和“文明的冲突”,国际关系和国内治理中各种关系的构建,当代民主社会中的竞选、宣誓、就职、纪念和检阅等等活动,甚至包括虚拟空间中的一些特殊行为,无处不见政治仪式的矫健身影。所以,在政治学领域内对政治仪式展开研究,既能够拓展政治学的研究领域,也能够为深化对政治生活的认知和理解提供新的路径。

  政治仪式与其他类型的仪式相区别的最主要特征在于“政治”这一定语上,“政治”概念所包含的范畴限定了政治仪式的存在空间。“政治”的内涵既决定了政治仪式的本质属性,也是理解政治仪式的重要通路和突破口。在严格的政治学意义上,“权力”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威”、“合法性”等概念是开启“政治”之门的金钥匙。以国家为首的一组空间范畴是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场域,权力是对这些场域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描述。合法性则是对权力在各种场域之中得以存在和运作的承认,直接地体现为伊斯顿所言的“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这种分配行为等同于罗伯特?达尔所言的“事关权力、权威和控制力的一系列活动”,这也是两位学者对“政治”这一概念的基本理解。格伦?蒂德直接指出:权力是“政治的主要课题”,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政治就是权力的使用”。因此,从权力角度出发,围绕国家和合法性等问题去观察仪式,能够展现出政治学在仪式研究中的优越性。一方面,权力及其相关概念作为政治学的重要主题得到了相对充分的研究,能够为分析政治仪式提供相对稳定和有效的理论支持;另一方面,从政治学的核心观念去观察人类学的核心观念,也是在政治学研究中创设并建构一种政治仪式分析理论的有益尝试。同时,由于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和心理学等其他学科也曾从权力的角度去分析仪式,为我们分析此问题提供了比较研究的可能。当然,我们也必须审慎地对待这种优越性,因为权力研究在资料上,以及在受到的批判和攻击上都极为丰富,这也增加了我们用之分析政治仪式的难度。

  政治学中的权力定义存在诸多分歧,如传统的“支配”论,宽泛的“影响”论,以及严格的“强制”论等。无论是何种理解方式,都将社会关系视作一种特殊安排,围绕着差异建立起这种关系的固定模式,具体表现为一种建构、维系并强化差异的秩序或规范。权力的这种作用也体现在政治仪式中,虽然两者的具体性质并不一样,但共同的生存范畴令它们产生密切的关联。一方面权力所指称的差异秩序或明或暗地弥漫在政治仪式之中,另一方面政治仪式对差异秩序的建构、维系和强化也按照权力的内在结构进行。在政治仪式中,权力的这种存在和表达都与象征紧密联系在一起。确切而言,象征在名词上是权力之形貌的载体,通常被理解为“象征物”或“象征符号”,“从经验的意义上说,指的是仪式语境中的物体、行动、关系、事件、体态和空间单位”。在动词上则是权力之行为的表达,通常被理解为“象征意义的表达”,通过“类比”的认知模式实现不同概念间的意义转移和接洽。

  二、政治象征:权威性资源及其争夺

  象征是仪式研究的基础性概念之一。在人类学中,仪式被普遍地认为是一种“社会性的标准化和重复化的象征行为”。从涂尔干开始,围绕象征展开分析成为仪式研究的一种基调。受之影响,哈布瓦赫认为“仪式是由一套姿势、言辞和以一种物质形式确立起来的崇拜对象构成的”。保罗?康纳顿则认为仪式是“受规则支配的象征性活动,它使参加者注意他们认为有特殊意义的思想和感情对象”。前者强调了仪式的客观要素,后者强调了仪式的内在规则,两者分别关注了象征在抽象和具体两个层面上的表现。对于政治仪式而言,其“象征体系尤其代表着社会的特定模式或政治范式以及它所起的作用……这种仪式起着某种认知的作用,使社会和社会关系得以理解,并使人民的关于过去和现在的知识以及他们想象未来的能力得到组织。”简而言之,政治仪式“使用象征,使现实世界和想象直接合二为一”。

  在人类学家看来,政治仪式中的象征之所以具有影响社会整合或国族认同的力量,是因为象征拥有一种抽象的想象力。其实,这种想象力作为一种能够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经验型作用和意义的能力,正是权力表达的一种重要形态。卡拉-穆尔扎注意到了这一点,认为象征具有一种“使事物合法化,起导向作用的特性”,即权威性。具有权威性的象征被用于处理政治生活中的具体权力关系时,也就具有了“资源”的意义,各种政治力量“为控制这些象征和符号而不断地互相争斗”。由于“权力和象征是弥漫于所有社会中的两个主要变量”,而国家这一最为重要的政治范畴是“象征权力的集中和实施的场所”,因此,围绕象征这种权威性资源而展开的争夺,存在于整个社会空间和政治空间中。

  作为一种处理权力关系的象征系统,政治仪式被视作存放权威性资源的仓库和生产权威性资源的工厂,其中的各种政治力量通过象征资源的存放、生产、调控和分配等各种方式参与争夺。正因为如此,在政治生活中,政治仪式除了存放和生产象征这种权威性资源外,其本身既是权力争夺的目标,也是用于权力争夺的利器。如近些年来,中国的一些民间仪式“成为民间力量对国家权力实现征用的社会资源”,同时,“国家亦使用象征的、仪式的内容与形式来建构其自身的权力结构与意义系统”。在现代社会中,政治仪式与各种政治象征作为权威性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就职、集会和阅兵等等政治仪式作为独立的象征系统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空间性的纪念场所和时间性的纪念日是塑造政治文化,以及培育、规训和展现国民性的重要方式;国旗、国歌、国徽和钱币等等事物作为重要的国家标志得到了法律的保护;民族的神话、寓言和传说既是维系民族凝合的纽带,也是民族冲突中用于战斗的武器,等等。

 围绕权威性资源展开的争夺是政治仪式的基本权力策略,但它更多地是一种器用之争,参与争夺的各方关注的是政治仪式及其象征的“实用性”和“实在性”,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隐含在其中的规范性的秩序,即忽视了政治仪式是一种整体性的价值系统。

  三、政治文化:价值系统的塑造与呈现

  政治仪式并不仅仅提供或生产政治象征这种具有权威性的政治资源,同时,它还是一种象征体系。“体系”意味着政治仪式是一种具有整体性结构特征的系统,在规范层面上表现为对构建一套完整而独立的价值观念的需求。在政治学中,这种价值系统被理解为“政治文化”,它是权力实践的指导原则、运作规则和重要方向。就此而言,政治仪式通过塑造和呈现一种政治文化来施行其权力策略,与政治文化相关的情感、态度和理念成为政治仪式执行该策略的主要目标。

  “文化”一直是人类学领域中仪式研究的最具生命力的角度之一,从“人类学之父”爱德华?泰勒起,仪式与文化的关系便得到了持续的探讨。近几十年来出现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成果,特纳指出仪式和象征隐秘地强调了人类文化结构的“中心法则的公理意义”;格尔茨对仪式作为“文化的解释”,认为“文化是意义结构,依据它人类解释他们的经验并指导他们的行为;社会结构是行为的形式,是实际上存在的社会关系网络。文化与社会结构因而不过是同一现象的不同的抽象”;贝尔总结道:“在某种程度上,仪式的特征不管被界定为‘热情至上’(促成集体主义)还是‘形式主义’(促成传统的再现),仪式一直被解释为一种有关社会文化的整合、占有或变革的机械论意义上离散的和范式化的方式。”

  “文化研究”从符号和象征的角度,进一步加深了对仪式和文化之关系的理解。威廉斯认为,无论是文化实践,还是文化理论,都可以被“描述”为一种表意体系或象征体系。罗兰?巴特和路易?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则关注到文化对生活的“介入”,指出文化是一套“标记符号”,能够构造一种“意识形态”,以“创造出人们逐渐接受某种文化的愿望”。葛兰西在更为宏大的社会背景和严格的政治生活空间中讨论文化的介入性,文化或者说 “文化霸权”是一种力量体系,能够通过“政治本能”发挥“刺激”、“引导”和“控制”的作用。此外,福柯、德里达、波德里亚和拉康等人也对文化研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文化研究在一个后现代状态中涉及的社会范畴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延拓。在某种程度上,文化成为一种宽泛的认同体系,“展现”着社会生活——在这种展现中,一方面包括了“描述”、“引导”或“控制”,另一方面又潜在地构建着一种价值规范,仪式和象征则是塑造和呈现这些价值规范的重要方式。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言,文化通过仪式“以想象的表现方法诠释世界的意义”。就政治仪式而言,其塑造和呈现的价值系统主要是指政治文化。政治文化与政治仪式之间具有某种同构性,它或许能被称作政治生活中最为庞大的象征系统,是“各种政治态度、价值、感觉、信息和技能的独特分布”。这些难以定量分析的、抽象的意义范畴,正是象征输出的主要内容。虽然此后诸多学者也提出了多种有关政治文化的定义,但强调的重点与之并无本质的区别。综合而论,政治文化不仅包括了政治生活中的规范形式,而且还包括为个人和群体的行动所提供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块等。它由心理分析和行为分析共同构筑了基础性规范,统合着感觉、认知、行为和价值等多个层面,在微观上能够解释个体的思维和行动,在宏观上能够解释社会的持续和变动。政治文化的这些结构特征和主要功能,为政治仪式塑造一种价值系统提供了主要方式和具体目标。就行动而言,政治仪式通过其操演过程,打动情感和心灵,培养信仰和忠诚,宣传理念或意识形态,以及规训行动和思维。

  塑造政治文化固然可被视作政治仪式的一种权力策略,但还需要注意到在实践层面上,政治文化是政治仪式的外在环境,政治仪式能够通过将这种环境的压力以某种方式呈现出来,这正是政治仪式的另一种权力策略。也就是说,作为外部环境的政治文化犹如一种显影剂,政治仪式便是底片,唯有将底片置于显影剂中才能查看其清晰和完整的信息。这种显影的原理在于,政治仪式受到政治文化中的不同因素的刺激之后,产生了针对性的反应。附着于政治仪式之中的权力和合法性信息,在政治文化环境中的显影非常明显。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文化和政治之间的特殊关系有关:在现代社会中,文化的政治化大大提高了显影剂的浓度;另一方面则与政治仪式中象征所具有的政治属性相关,这种属性提高了政治仪式这一底片的敏感性。简而言之,政治仪式是一张富含着各种政治文化信息的底片,在其显影的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政治生活的形貌和实质。正如科泽所言:“通过仪式,就如普泛意义上而言通过文化,我们不仅了解周围世界的意义,也被引导着去相信我们所理解的秩序并非我们自身决定,而是为外部世界本身所有。”于是,政治仪式处理与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种权力策略:它既能通过塑造人们的政治认知来塑造一种政治价值,又呈现出政治文化的外在影响力,对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等重要政治活动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政治文化作为政治仪式在更大范畴中的同构的形态,以及发挥着巨大影响力的外在环境,得到了权力的青睐,因为权力通过借助政治仪式这种特殊的政治文化形态来展示自身的策略,“具有更加强大的渗透、震慑和征服效果”。

  四、仪式化:多义的象征与权力的内在生成

  较之于围绕象征资源展开的器用之争,政治文化的塑造和呈现实际上是一种体系之争,但两者并不能完全涵括政治仪式的全部权力策略。由此,我们引入一个具有扩展性的概念“仪式化”,来分析政治仪式更具广度和深度的权力策略。“仪式化是一种经过设计和特别安排的行为方式,以展现出它较之于其他通常更加日常化的行为的区别和特殊权力。等而言之,仪式化和各种特殊的文化策略有关,它们将种种行为彼此区别开来,在‘神圣’和‘世俗’之间制造了一种本质区别,并给予其特殊权力,以及将这些区别归因于基于现实考量的、对于人类行为者之权力的超越。”我们认为应该对这种理解做一些补充。“仪式化”与其说是一种对仪式内涵的扩展方式,不如说是对仪式内涵严谨的规定、忠诚的守护,以及在此基础上积极的外扩。它的职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仪式与其他社会活动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予以隔绝,以彰显仪式的特殊性;二是通过这种具有强烈自我指向的方式进行反思,以解释自身的内在结构和生成过程;三是如同一种病毒,通过各种接触方式将仪式的特性渗透进其他行为之中,从而使其被纳入仪式范畴。

  仪式化作为仪式之内涵的输出方式,所利用的最为主要和基础的媒介是象征,更确切地说,利用的是象征的多义性。何谓象征的多义性?特纳曾指出:“单个的象征能够同时代表许多事物,它是有着多重含义的,而不是只有单一意义。它所指代的事物并不都遵循同样的逻辑顺序,因为它是从多种社会经验和道德标准中提升出来的。”在此应该从抽象的角度来理解象征一词,不能与它在实践中最常依附的“肉身”,即“符号”混淆起来。“具有明显而正式的政治倾向的形式是符号(sign),而非象征(symbol),前者缺乏模糊性因而是单向度的。”象征习惯于将政治倾向掩藏在其多义性中,科泽将这种多义性本质和掩藏的方式阐释为象征的三种特质:意义的凝聚(condensation of meaning),指一种象征的多重意义集合在一起,不但会同时表达,也会相互影响;多元化声音(multivocality),指一种象征能被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所理解;模棱两可(ambiguity),指象征没有一种单一明确的意义。这三种特质表明了“象征之意义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其力量的源泉”。多义性主要是一种对象征之广度的理解,里克尔对此作了补充,即认为象征的符号是“不透明的”,“这种不透明性构成象征的深度”,而“这种深度是不可穷尽的”。

前文曾指出,政治仪式中的象征因其与权力的特殊关系而成为一种权威性资源,就此而言,可以认为政治仪式的本质是象征之权威性的构建,或者在过程意义上,是权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于是,对于政治仪式的仪式化而言,其内涵的输出或主要职责的完成,主要表现为一种权力的内在生成策略。这一策略的工作原理主要是将政治符号的多义象征,通过各种方式转换为权力或权威(视不同的转换能力而定)。对象征之多义性的控制,即从象征的不同含义中择取出能够与行动主体和具体环境相匹配的确定性意义,使模糊的象征及其依托的符号具有指向上的一致性,从而使得符号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在实践活动中吻合政治仪式的潜在安排,这是政治仪式追求的主要目标。

  之所以称仪式化是一种“内在生成”行为,是因为对于政治仪式而言,仪式化中的象征和符号之间的复杂运动,必须在政治仪式内部予以理解。首先,象征是所有仪式的内生性的、与其本质相联系的范畴,只要是仪式中的象征能够涉及的范畴,便可能成为仪式的势力范围。其次,象征和符号之间从模糊性向确定性的转换是仪式内部的关键性运动。对政治仪式而言,这种转换为其顺利操演和目标实现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原动力。最后,政治象征是“建构权力结构和秩序的一套技术策略,而对它们的运用,则构成一种普遍性的权力实践”。这种普遍性虽然是外在性的,但它实际上是政治仪式由内而外发挥作用的表现。

  仪式化虽然通过映射、引导、维持以及固化等常规性策略延续仪式系统的功能,但它并不对仪式一味屈从。作为一种具有扩展性的实践策略,仪式化能够独立于仪式之外进行更新,尤其在社会系统发生变革时出现的几率更高。由于仪式化的新变化并不会抵消仪式化原本的延续性功能,因此它能够对仪式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力,比如改变人们举行和参与仪式的方式,或者改变学者认知和诠释仪式的模式,以此来改变仪式的外在形貌和内在意涵。在这种仪式化中,象征作为权威性资源的具体指代对象和涉及范畴,以及政治文化的塑造和呈现,也都随之一并发生改变。

  政治仪式之仪式化作为一种权力的内在生成策略,实际上就是以政治仪式为中心,将所影响到的政治生活都卷入其中,处于漩涡中的象征之争夺、塑造、呈现和阐释成为权力生产和再生产、以及合法性建构的主要方式。这使得在一个远离部落社会和宗教社会的现代社会中,政治仪式仍然能够将政治生活的规范和秩序隐于其中。这种隐蔽性主要是“因为我们自己的仪式和象征极难被理解。它们看上去就像是一种顺其自然的行为,世界也以显而易见的方式呈现出来,其实它们的象征性的本质被遮掩起来。实际上这是仪式和象征所含力量的源泉之一,因为它们一方面创造了一个值得信赖的世界而变得具有统摄力,另一方面,它们从对偶然性的关注中转移开来,从而让我们认为在面对世界时所见即所想”。

  结语  

  毋庸置疑,政治仪式的理论和实践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认识。无论是将其视作传统文化的孑遗,还是现代社会的碎片,政治仪式的力量都不容忽视。它既是一种有力的信息载体,携带着社会记忆和意识形态留存在个体和群体的身体和心灵之中;也是一座有效的权威工厂,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权力,以及对权力的忠诚和信仰。在全球范围内,政治仪式作为权威性资源的仓库和工厂,引发了激烈的争夺;作为政治文化的载体,鼓动了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等政治行为;由其衍生出的仪式化,更是将有关权力和合法性的理解渗透进个人和群体的思维模式中,成为一种规训肉体、影响情感和控制社会的重要而隐蔽的方式。

  当然,如果能够正确地认识和运用政治仪式,那么它也能够为构建一种良善的政治生活贡献力量。政治仪式能够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一种富有凝聚力和认同感的象征体系;能够通过政治文化塑造一种稳定而持续性的群体情感和价值规范;或者通过仪式化,在社会生活中建立起一种有助于社会和谐和政治民主的普遍共识。

  此外,中国有着丰富的政治仪式历史和传统,同时在多民族文化一体化的现代背景中,各种政治仪式仍然广泛存在。因此,对政治仪式之本质、过程和体系的研究,有助于通过它们分析和评估中国的社会生活景观和政治发展状态,从而为中国的和谐社会和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一种新的实践路径和理论支持。

  注释:

  ①(23)(31)Bell, C. (1992). Ritual Theory, Ritual Practic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 3, p.16, p.74.

  ②⑨(14)(29)(34)(37)Kertzer, I. D. (1988). Ritual, Politics and Power,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Preface”, p.8, p.86, p85, p11, p.184.

  ③ 俞可平:《政治与政治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④ 格伦?蒂德:《政治思维:永恒的困惑》,潘世强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6-77页。

  ⑤ 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外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41页。

  ⑥ 苏珊?斯特兰奇:《权力流散:世界经济中的国家与非国家权威》,第14页。

  ⑦ Airaksinen, T. (1988). “An Analysis of Coercion,”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 Vol.25, No.3, pp.213-224.

  ⑧ 维克多?特纳:《象征之林:恩登布人仪式散论》,赵玉燕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0页。

  ⑩参见杰弗里?亚历山大编:《迪尔凯姆社会学》,戴聪腾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11)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5页。

  (12)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

  (13)Lukes, Steven. "Political Ritual and Social Integration." Sociology: Journal of the British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 9, no. 2 (1975): 289-308,转引自杰弗里?亚历山大编:《迪尔凯姆社会学》,第92页。

  (15)谢?卡拉-穆尔扎:《论意识操纵》,第632页。

  (16)参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中文版序。

  (17)33Abner Cohen: Political Symbolism,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Vol. 8 (1979), pp. 87-113.

  (18)参见布尔迪厄:《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理论》,谭立德译,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87-88页以及95-96页。

  (19)吕俊彪:《民间仪式与国家权力的征用——以海村哈节仪式为例》,《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20)郭于华:《民间社会与仪式国家》,《读书》,1999年第9期。

  (21)(32)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黄剑波,柳博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7页,第51页。

  (22)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77页。

  (24)参见汪民安主编:《文化研究关键词》,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57-358页。

  (25)参见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8页。

  (26)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赵一凡,蒲隆,任晓晋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0页。

  (27)参见阿尔蒙德,西德尼?维伯:《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徐湘林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4-16页。

  (28)参见Pye, W. L., &Verbe, S. (1965). Political Culture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513;罗斯金等:《政治科学》,林震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130页;迈耶,伯内特,奥格登:《比较政治学:变化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罗飞等泽,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6页。

  (30)李恭忠:《“党葬”孙中山:现代中国的仪式与政治》,《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35)保罗?里克尔:《恶的象征》,公车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36)马敏:《政治象征:作为权力技术和权力实践的功能》,《探索与争鸣》,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