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归途如虹片尾曲: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5:05:12
发布时间:[2010-9-1]
鲁人社明电〔2010〕1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定于6-7月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的统一安排,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我省将于近期对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各地、各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全方位调研,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查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难点,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疏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
二、调研时间
2010年6月-7月
三、调研内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1、各地预计未来三年高校毕业生人数。
2、去年及今年的各类高校毕业生人数、签约率或就业率(分学历层次)、毕业生专业对口水平、就业稳定性。
3、去年及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分布。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人数、登记失业人数、专业分布、遇到的困难、原因分析)。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人数、专业分布、遇到的困难、原因分析)。
6、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满意度分析。
(二)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
1、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责任考核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2、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暨三支一扶工作电视电话会贯彻情况、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各地贯彻全省会采取主要措施;
(2)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国家和地方专门项目实施情况、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开发情况等);
(3)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取消城市落户限制政策落实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4)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近三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人数、自主创业人数、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及贴息情况、创业培训补贴落实情况、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面临的主要困难等);
(5)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人数、提供就业指导和岗位信息、组织就业见习人数、就业见习基本补助标准及发放、开展职业培训人数、培训补贴落实情况等);
(6)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发放情况等)。
3、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吸纳高校毕业生情况(近三年自然减员情况、近三年吸纳毕业生数量)、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建立情况,遇到的困难、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4、就业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使用情况(离校前和离校后)。
5、今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宣传和工作进展情况。
6、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7、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对策建议。
(三)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和高等教育改革情况
1、高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就业指导、就业信息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完善等情况。
2、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4、开展市场需求预测工作情况。
5、推动专业结构调整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
6、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情况(包括建立工作机制、宣传发动、预征人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落实情况)。
(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
1、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开设情况。
2、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工作情况。
3、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活动情况。
4、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和户档托管情况。
5、在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以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建议。
6、对毕业后低收入大学生聚集群体(“蚁族”)摸底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
(五)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以及促进其就业的措施建议。
四、工作步骤
调研分为地方各市和各高校自行调研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调研两个阶段。
(一)各市和高校自行调研。由各地和各高校按调研通知要求开展自行调研,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建议。时间安排在6月份。
(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织联合调研。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组成若干调研组,分赴部分市进行调研,每个组调研1-2个市。调研方式包括与地方政府部门座谈、与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座谈、到高校和有关服务机构实地调研等。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7月。具体调研安排另行通知。
(三)基层就业项目专题调研。由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社会机构开展问卷调查。委托部分高校及研究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社会调查就业率统计、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需求调查和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等。
五、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活动采取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定性调研与定量数据分析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一)重点地区和城市调研。省里将选择高校毕业生人数多、工作任务重的重点地区和城市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工作难点,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进高校实地调研。省里将选择不同办学层次、有代表性的部分高校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听取高校的意见和建议。
(三)到公共就业服务等相关机构和基地实地调研。实地考察公共就业(人才、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等,了解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和创业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召开各类座谈会。一是与高校毕业生代表座谈,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就业服务需求、求职中遇到的困难;二是与用人单位代表座谈,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科研单位,了解用人需求、对高校毕业生能力的评价;三是与就业服务机构代表座谈,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两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调研,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调研。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地调研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充实调研内容。要协调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共同开展好调研工作。
(二)积极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社会机构的调研或调查活动。各地和各高校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或专题调研,以及有关社会机构开展问卷调查,要予以积极配合,必要时协助做好相关调研、调查活动,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相关调研、调查活动顺利进行。
(三)及时上报调研报告。各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调研报告和相关数据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调研报告和相关数据由各市教育部门牵头报省教育厅,同时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高校调研报告及相关数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项调研报告和相关数据请于6月30日前上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衣军强
联系电话:0531-88597832
传 真:0531-88544043
电子邮件:sdjyyjq@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吕玉明
联系电话:0531-81916562
传 真:0531-86100076
电子邮件:xsc@sdpec.edu.cn
附件:1.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11号附件.doc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鲁人社明电〔2010〕1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定于6-7月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的统一安排,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我省将于近期对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各地、各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全方位调研,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查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难点,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疏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
二、调研时间
2010年6月-7月
三、调研内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1、各地预计未来三年高校毕业生人数。
2、去年及今年的各类高校毕业生人数、签约率或就业率(分学历层次)、毕业生专业对口水平、就业稳定性。
3、去年及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分布。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人数、登记失业人数、专业分布、遇到的困难、原因分析)。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人数、专业分布、遇到的困难、原因分析)。
6、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满意度分析。
(二)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
1、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责任考核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2、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暨三支一扶工作电视电话会贯彻情况、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各地贯彻全省会采取主要措施;
(2)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国家和地方专门项目实施情况、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开发情况等);
(3)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取消城市落户限制政策落实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4)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近三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人数、自主创业人数、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及贴息情况、创业培训补贴落实情况、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面临的主要困难等);
(5)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人数、提供就业指导和岗位信息、组织就业见习人数、就业见习基本补助标准及发放、开展职业培训人数、培训补贴落实情况等);
(6)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发放情况等)。
3、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吸纳高校毕业生情况(近三年自然减员情况、近三年吸纳毕业生数量)、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建立情况,遇到的困难、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4、就业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使用情况(离校前和离校后)。
5、今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宣传和工作进展情况。
6、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7、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对策建议。
(三)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和高等教育改革情况
1、高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措施,包括就业指导、就业信息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完善等情况。
2、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4、开展市场需求预测工作情况。
5、推动专业结构调整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
6、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情况(包括建立工作机制、宣传发动、预征人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落实情况)。
(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
1、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开设情况。
2、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工作情况。
3、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活动情况。
4、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和户档托管情况。
5、在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以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建议。
6、对毕业后低收入大学生聚集群体(“蚁族”)摸底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
(五)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以及促进其就业的措施建议。
四、工作步骤
调研分为地方各市和各高校自行调研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调研两个阶段。
(一)各市和高校自行调研。由各地和各高校按调研通知要求开展自行调研,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建议。时间安排在6月份。
(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织联合调研。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组成若干调研组,分赴部分市进行调研,每个组调研1-2个市。调研方式包括与地方政府部门座谈、与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座谈、到高校和有关服务机构实地调研等。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7月。具体调研安排另行通知。
(三)基层就业项目专题调研。由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社会机构开展问卷调查。委托部分高校及研究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社会调查就业率统计、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需求调查和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等。
五、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活动采取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定性调研与定量数据分析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一)重点地区和城市调研。省里将选择高校毕业生人数多、工作任务重的重点地区和城市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工作难点,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进高校实地调研。省里将选择不同办学层次、有代表性的部分高校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听取高校的意见和建议。
(三)到公共就业服务等相关机构和基地实地调研。实地考察公共就业(人才、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等,了解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和创业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召开各类座谈会。一是与高校毕业生代表座谈,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就业服务需求、求职中遇到的困难;二是与用人单位代表座谈,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科研单位,了解用人需求、对高校毕业生能力的评价;三是与就业服务机构代表座谈,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两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调研,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调研。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地调研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充实调研内容。要协调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共同开展好调研工作。
(二)积极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社会机构的调研或调查活动。各地和各高校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或专题调研,以及有关社会机构开展问卷调查,要予以积极配合,必要时协助做好相关调研、调查活动,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相关调研、调查活动顺利进行。
(三)及时上报调研报告。各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调研报告和相关数据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调研报告和相关数据由各市教育部门牵头报省教育厅,同时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高校调研报告及相关数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项调研报告和相关数据请于6月30日前上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衣军强
联系电话:0531-88597832
传 真:0531-88544043
电子邮件:sdjyyjq@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吕玉明
联系电话:0531-81916562
传 真:0531-86100076
电子邮件:xsc@sdpec.edu.cn
附件:1.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11号附件.doc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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