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死于哪里:“五严守、五禁止”、“四个对”、“六个必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23:21:59
“五严守、五禁止”、“四个对”、“六个必须”
仙游县纪委 2010-08-17   字体:大中小
一、“四方面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月9日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抓好4个方面工作:
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
抓好大案要案查处;
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
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二、“六个必须”
2008年12月2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贺国强同志的文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出,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做到以人为本,
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体察群众的困难和疾苦,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必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注意了解和查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背后存在的腐败行为和干部作风问题;
必须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必须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维护党纪政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必须注意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必须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认真处理申诉案件,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三、“五严守、五禁止”
贺国强4月23日出席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暨加强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时指出,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他们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 即
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
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
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
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四个对”
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提出:
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
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
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
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