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营业部 工作计划:反腐败明鉴网---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4:28:23
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09-1-17 14:07:09 查看次数[196]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线,是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坚实基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新形势下,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按照省纪委开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课题调研的工作部署,我们成立了课题组,组织所属县(市)、区全面开展了调研工作,并由主管调研工作的常委带队,分别在宾县和尚志市召开了13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参加的座谈会,对10县(市)及阿城、呼兰、松北三个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13个县(市) 、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地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为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履行职责情况
从转变作风入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开展了营造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勤俭行政、公正司法和交通执法“五个良好环境”工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通了行风热线,使党政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加大力度、惩防并举,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注意正确把握惩处与保护的关系,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了文明办案、正确执纪,确保了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2007年,13个县(市) 、区共立案533件,结案533件(含上年度结转),占全市案件总数的80.53%,共挽回经济损失152.76万元。加强教育、强化监督,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改革创新,在继续抓好治本抓源头各项改革和制度落实的同时,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我市在巴彦县开展了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点工作;在五常市、通河县进行了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二)机构与编制情况
从内设机构来看,各单位的做法不尽相同,各有侧重。松北区人员最少,只设立了2个室,办公室和检查监察室。其他单位普遍设立了办公室、党风室、执法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检查室、纠风办。双城市纪委设立了16个室,内设机构最多。除上述7个室外,还设立了案件检查二室、改善办、监察综合室、宣教室、案件管理室、研究室、法规室、纪律监察大队和效能监察室。由于分工较细,人员分散,人数最多的室4人,最少的1人。13个区、县(市)纪委现有工作人员371人,平均每个单位29人。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呼兰区45人,最少的是松北区8人。经历了2002年和2005年两次改革,纪委的编制逐渐减少。区、县(市)纪委不但要完成上级纪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还必须围绕中心完成同级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任务日趋繁重。
(三)干部配备与素质情况
从各单位的班子情况看,13个县(市) 、区纪检监察机关中有4家单位纪委班子未配满。平均年龄50岁以上的1家,40-50岁的12家;阿城区平均年龄最大51.3岁,双城市平均年龄最小42岁;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排名在4—6位;各区、县(市)监察局都未配党外副局长,监察局班子未配满的2家,超职数配备的2家,监察局班子平均年龄都在50岁以下。
从干部队伍素质上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了90%以上,有8个单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占100%。但这些学历大多是通过党校、函授等途径取得的,第一学历是全日制的很少;而且专业大多不对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专业较多,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较少。
(四)办公经费与专项经费情况
由于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纪委的人均办公经费也不一样。延寿县人均办公经费(不含工资、津贴补贴)是492元;木兰、方正都是500元,这是财政正常拨付的“人头费”。为了维持办案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还要依靠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收缴违纪资金,然后由财政按70%-80%的比例返还。这样,办案重点不得不向经济类、大要案转移。开展纠风、执法监察、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时,各单位一般没有专项经费。解决经费问题各显其能,有的向财政申请,有的挤占办公经费,有的与其他单位联办或找企业赞助。
(五)装备与设施情况
从必要的装备看,13家单位办案用车数量少,有3台机动车的3家,2台的8家,1台的1家,没有机动车的1家。从车况看,有的车辆已报废超期服役,存在不安全隐患;电脑相对较少,宾县24人,只有5台,平均5人1台;延寿县23人,也是5台电脑,这个数量不能满足办公需要。通河县27人有6台电脑,均为大头老式微机,上网速度慢。各单位打印机数量与电脑不成比例,有的单位5台电脑只有一台打印机,工作起来不方便。13个单位共有传真机15台,复印机12台,仅能维持正常工作。
从现代化的设施看,照像机4家没有,摄像机3家未配,录音笔仅3个单位有,VCD和DVD共有5部,投影仪根本就没配过。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这样的装备与设施只能延误办案时机,直接影响办案效率。
(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情况
目前,13个县(市) 、区纪检监察机关中, 12个单位无派驻机构。一些区、县(市)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五常市探索出信访举报中心的经验,把24个乡镇纪委书记按区域划分到6个联查中心,整合人力资源,集中突破案件。通河县进行了分片派驻统一管理试点工作。实行“纪检”、“监察”双派驻,取消了8个乡镇党委纪委,成立了驻祥顺镇和富林乡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 在两个中心镇办公,归县纪委垂直领导。县直部门撤销教育、卫生纪委,成立了驻教文卫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文体局、广电局和计生局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撤销农委、水务、畜牧、林业、农机纪委,成立驻农业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水产总站和扶贫开发办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初步核定每个乡镇纪工委编制4个,设书记1名,委员3名;县直纪工委核定人员编制3—4个,设书记1名,委员2—3名。
(七)乡镇纪委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
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推动了县(市)、区经济的发展。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查处违法乱纪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加强廉政教育,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党员活动室的阵地作用,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着力加强党的宗旨观、权力观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
社会风尚。注重强化权力制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各村民主管理、村务公开,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13个县(市)、区共有175个乡镇。在现行体制下,乡镇纪委书记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绝大多数是兼职的,一般由乡镇经管站长和财政所长兼任,有的由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任。宾县有所不同,他们在17个乡镇设立了专职纪委副书记(不是党委委员,享受副科级工资和班子成员待遇),同时,还配备了兼职纪委委员,乡镇共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51人。乡镇纪委的工作经费由乡镇财政统一支出,没有专项工作经费。
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存在的问题
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如果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效果将会大打折扣。从目前情况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在人员编制、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关键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人员编制不足。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编制相对较少,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很少,不能适应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使很多领域的权力运行处于缺乏日常监督的状况。同时,由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少,工作职能多,以致一个工作室要承担上级多个室的工作。阿城区纪委党风室现有四名工作人员,承担了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党风室、宣教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室五个科室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只能靠科室人员身兼多职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应该是加强部门,但每次机构改革,纪委的编制都有变化。以呼兰区为例,2002年机构改革后,编制由来41减至39,2005年又从39减至31。原来额定4名书记、9个常委变成现在的3名书记、7名常委。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各单位的干部职级职数在编委都是固定的,有的单位即使想提拔干部也动不了;编制、人员一再减少,工作任务却不停地增加。
2、财力投入不足,办公经费没有保障。腐败现象和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腐败工作需要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大。为解决办公经费的缺口问题,有的各单位把办案重点放在县(市)、区直部门,注重收缴违纪资金,必要时还得找有钱的实权部门赞助,这样做隐性影响很多,不利于执纪办案工作。去年,通河县纪委全口径支出在20万元以上,财政划拨的经费及罚没款返还只有17万元。宾县每年支出在40—50万元,财政拨给两辆车的燃油补助4万元、办公经费3万余元,去年收缴违纪款40多万,按80%比例返还也不够支出。
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相对薄弱。乡镇纪委配备了兼职的纪委书记和兼职的纪委委员,抓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明显不足,兼职的纪委委员也是先干自己份内的活,然后再干纪委的活。县(市)、区直部分单位属垂直管理、“三权在上”单位,特别是税务等党组,上口未能及时设立纪检组,使机构设置出现“空档”,影响自身职能作用的发挥。巴彦港镇纪委书记一人兼抓党群、纪检、农业、政法、水上安全和新农村建设6项工作,这种分工使他无法对纪检监察工作投入精力。基层纪委办案积极性较差。五常市去年立案53件都是由市纪委查办的。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中,对村官的监督和制约还存在缺失。一方面作为自治组织,村官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调控权力较大,村民监督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另一方
面,村官对党纪的震慑力畏惧不足,政纪对其又无以硬的约束,同时法规上针对集体资产、资源、资金问题缺少适用性,造成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4、人才匮乏现象严重。当前,经济类案件比例增大,而纪委懂会计电算化知识的人太少,要经常从审计局等部门借人办案;办案人员法纪意识薄弱,办案手续不完备,容易引起行政诉;纪检监察机关文字综合能力强的人少。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离不开有知识懂业务的人才。没有过硬的本领,让涉嫌违纪人员有可乘之机,监督检查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影响纪委的社会形象。
5、人员待遇低。纪委干部政治待遇得不到落实。对中纪发[1988]8号文件各地组织人事部门存在模糊认识。涨工资时,有的县(市)纪委室主任不按实职副科级对待;有的县纪委副书记还是副科级;有的县纪委内设机构按股管理。从公安系统看,五常市中心镇的派出所所长都已经是正科级了,纪检监察机关远比公检法更具权威性,纪检监察干部的职级理应理顺。办案补助执行还不到位。从1998年开始,纪委办案补助每人每月60元,至今未涨。即使这样,巴彦县县直和乡镇的办案补助没有兑现;延寿县出差补助还执行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下乡办案通信联络全是自费,今年才实行每人每月办案补助44元。
6、纪检监察队伍交流渠道不顺畅。一是干部队伍老化。与组织、宣传等部门人员相比,纪检监察的干部年龄偏大。双城市纪委有干部35人,35岁以下9人,36—40岁6人,41—45岁4人,46—50岁8人,51—54岁8人。45岁以上占了近50%。队伍老化还有一个原因,有的人考虑纪检工作的特殊性,不愿意离开纪委,于是出现了“庸人出不去、人才进不来”的状况。二是干部交流慢。有的同志从风华正貌的青年时代就步入纪检监察队伍,如今已人到中年。阿城区纪委现有工作人员29人,平均单位工龄12.4岁。在纪委工作15年以上的有11人,其中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43岁。有2名同志,1992年就是副科级检查监察员,至今也没有交流。这种提拔慢又不交流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对纪委班子的配备不严谨。有的县(市)、区对一些在其他岗位工作多年的老同志,从平衡照顾的角度出发,安排到纪委工作;也有指令性地消化安排一些人做纪检监察工作,违背本人意愿,这样的人事安排对工作不利。此外,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不宽松,心理压力大。大家普遍感到付出多,得到少,工作缺少积极性;在执纪办案中约束多,顾虑多,难有创新。在日常交往中,包袱重,身心疲惫。在查处教育乱收费和部门私设“小金库”时,坚持正义却不被他人理解,产生了动摇和困惑,在这样是非难辨的氛围下,工作容易丧失原则性。
三、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既要建设一支过硬的队伍又要配备良好的设备,才能不断提高战斗力和威慑力。建议中央纪委、省纪委坚持体制机制改革,明确制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人、财、物管理方面的制度,切实有效地解决基层纪委面临的问题,并强化制度执行中的监督检查。
1、解决内设机构的职别和编制问题。建议中央纪委、省纪委与组织部门联合出台有关规定,明确县(市)、区内设机构的级别,解决干部职级问题,相应的职务给予相应的级别,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地位。县(市)、区纪委副书记虽然享受正职工资,在参加会议、重大事项表决和车辆配备方面不能按部门副职对待,监察局副局长要按乡镇正职对待,常委按乡镇副职对待,室主任应为副科级。要合理确定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根据其特殊职能,考虑工作需要确定编制,不能搞“一刀切”。
2、构建纪检监察系统财务保障体系。建议中央纪委、省纪委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经费管理办法,按照现阶段不同类别地区的消费水平,同时考虑当地财力、人口规模、工作强度等因素,把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定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经费拨付办法,并建立起督办评估、专项审计等制约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财政投入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
3、加强信息化、自动化设施配备。建议中纪委、省纪委比照公检法机关的做法,为县(市)、区纪委配备一些办案交通工具和办案设备,保证用现代化的手段执纪办案,发挥科技反腐的推动力量。
4、高进严管,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在职提高。建议中央纪委、省纪委要为基层争取培训专项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培训要长班与短班结合,突出实效性。同时,组织在职人员资格考试,有了资格才能执纪办案。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对不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及时调离。二是把好队伍“入口”关,及时补充新鲜力量。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聘有专业知识的公务员,改善队伍的知识结构。三是严格管理。加强对在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正确引导,确保履行好职责。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议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巡视督察制度。由县(市)、区党委、政府牵头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基层纪检监察建设进行业务指导。既解决个别基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的问题,又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逐步改善基层纪委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既解决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解决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既防止发案单位领导“说情”和亲情友情关系,又避免基层纪委书记的“困扰”。 三是整合力量,实行基层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适时推广通河县纪委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工作的经验,加大对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的监督力度。(哈尔滨市纪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