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有什么牌:《圣经》是神的话语还是神的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0:40:07
神给我们圣经这个事实是神爱我们的实证。“启示”这个词简单地讲是神告诉人他是什么样子,我们怎么能与他有一种正确的关系。如果神没有在圣经中启示出来,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这些。尽管神在圣经中启示他自己的这个过程持续了大约一千五百年,它包含着所有人类需要知道如何与神恢复关系的内容。如果圣经真的是神的话,它也是所有信仰,宗教及道德的最终权威。 

我们一定会自问:如何知道圣经是神的话而不仅仅是一本好书?是什么把圣经跟其它宗教书籍区分开来?有证据说明圣经真是神的话吗?如果我们要严格地检验圣经所说的它是神的唯一话语,受神的感动,并足够解决所有信仰和实践的难题;我们就得回答以上的问题。

圣经上确实说它是神的话,这一点毫无疑问。从提摩太后书3:15-17等章节中我们能看到:“……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教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为了回答以上的问题,我们必须查看内在和外在的证据来说明圣经真是神的话语。内在的证据是圣经本身证明它源于神。第一个内在证据是它的统一性。圣经包括六十六卷书,跨越三大洲,用三种语言,写作历时近一千五百年,由四十多位作者(有着不同的人生经历)写成,圣经前后呼应,浑然一体。这种独特的统一相比其它书籍是举世无双的,神用他的方法感动人让他们把他的话记录下来,这些话源于神由此可见。

另外一个内在证据是圣经中关于预言的叙述。圣经里包含成百上千的细节鲜明的预言:包括关于以色列在内的个体国家的命运,某个城市的未来,人类的未来,谁是弥赛亚,以色列以及所有信他的人的救主的到来。与其它宗教书籍中的预言或巫师不同,圣经的预言都有极详尽的叙述,最后都得以实现。单旧约里就有三百多个关于耶稣基督的预言,不仅预言了耶稣的诞生,家庭,还预言了他的死,以及死后第三天复活。除了源于神,没有任何逻辑解释得通圣经中预言的应验, 也没有任何一本宗教书籍能有圣经中预言的预见性和广泛性。
第三个圣经源于神的内在证据是它独一无二的权威。这个证据相对前两个较有主观性,但它有力地见证了圣经源于神。圣经的权威性是其它任何书籍无法比拟的,这种权威和力量体现在无数的人读了它之后生命得到改变;吸毒者被治愈,同性恋得到解脱,社会渣滓被改变,铁石心肠的囚犯洗头革面,罪人得悔改,恨变成了爱。只有圣经是神的话语,才能拥有如此的动力和转变力。

除了内在证据之外,圣经是神的话语还有它的外在证据。证据之一是圣经的历史性,因为圣经详细记录了历史事件,它同其它历史文献一样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考古和其它文献,圣经的历史价值得到不断证实。所有考古和文献证据表明圣经是最好的古代文献。圣经真实准确地记录不同的历史事件本身就意味着它关于宗教题目和教义的真实性,进一步证实了它就是神的话。
另一个外在证据是圣经写作者们正直的人品。前面提到,神使用生活在不同层面的人来记录他的话。研究这些人的生活,没有原因相信他们不是诚实诚恳的人,查看他们的人生,他们愿意为他们的信仰去死(常常受酷刑折磨而死)。显而易见,这些普通但诚实的人是真真切切相信神对他们说的话。写新约的作者以及许许多多的信徒(哥林多前书15:6)亲眼见着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并和他在一起;看到复活的耶稣使他们震撼。他们起初由于恐惧而躲藏,最后却愿意为神的话语而献身。他们的生死见证了圣经是神的话语的事实。
最后一个外在证据是圣经的不可毁性。因为它的重要和它是神唯一的话语,圣经是历史上受到最多恶意攻击和毁坏的书。虽然经历了早期古罗马皇帝如戴克里先,共产党的独裁者,当今的无神论者以及主战派的摧残,圣经仍然是当今世界上发行量最大的书。
无神论者把圣经当作神话,但考古学公认它为史实。反对者攻击圣经的教导是原始过时的,但它的道德和法律概念对世界各国的社会文化一直有着积极的影响。它继续受到科学,心里学和政治运动的攻击,今天它仍然象刚写成时那样真实贴切。它是一本在过去两千年中改变了无数文化和生命的书。无论反对者怎样诋毁它,圣经一如既往,还是那么真实有力,栩栩如生。它的准确性完好无损,更证明了圣经确实是神的话语的事实。我们对此不该感到惊讶:无论受到怎样的攻击,圣经总是分毫不变。因为耶稣说过:“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可福音13:31)。看了这些证据人们会毫无疑问地说“是的,圣经确实是神的话语。”
    解经学就是讲解圣经的科学。解经学的原理已在众多学术著作中得以阐述。这个课题是每个信徒都应当关注的,因为它涉及到我们从圣经中提炼属灵真理的过程。

    通过这项研究,我们期望每个严肃的查经者都能清楚地懂得正确解经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来源于圣经,也是圣经要求我们将其牢记在心的。下面我们就来认真地考察这些原则。
     (1)。圣经中的全部经文都是神圣洁的话语,字字句句都是神所默示。『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得后书1章21节)。必须牢记:旧约和新约都是神的话语,都是同样的圣洁、重要和独特。



    圣经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是神感动并指导古时圣洁的人写成的,是无与伦比的。圣经的原著(即原稿)是神对人说的原话。圣经中的每一卷书、每个段落,每句话,每个字、甚至每个字母都是按照神的旨意写成。好学者若想认识真理,就必须以圣洁、敬畏的态度来接触圣经。因为圣经是神对人说的话。

    圣经是神的书,只有神能打开查经者的眼睛,使之看到写在书页上的真理。这些真理有时一目了然,有时在认真查经时显现,还有的时候,无论其了解圣经全部内容的欲望多么迫切,查经者还是求之不得,经文中的真理依然含而不露。既然彰显真理的是神,查经者必须谦卑自己,祈求神将真理显现给他。带领我们认识真道的是神,也就是圣灵。


    此外,寻求圣经真理的人还当热望顺服经上的律例、典章。在教义的理解上和实际生活中,查经者都应当乐意服从他从圣经中读到的任何内容和全部内容。



    (2)。以经解经。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哥林多前书2章13节)。要了解圣经中的字词概念,就必须了解各字、词、概念在圣经中其它地方的用法。于是圣经成为其自身的词典,解释其自身的含义。这种比较要求查经者下很大的功夫,但这是真正理解圣经的唯一途径(《杨氏解析语词索引》和《斯特朗详解语词索引》列出了圣经原文和英文版钦定本圣经中所用的每一个单词)。

    由于圣经能够自解,查经者在学习圣经的过程中不得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此外别无捷径。查经者必须花很多的时间读经。在接触神的每一句话(即全部经文)之前便尝试深入细致的研究,这种做法是愚昧的。圣经要求我们反复阅读。



    查经者从某节经文或某个段落得出来的结论,都必须结合论述同一问题的其它经文进行核对。在确知结论与圣经中的全部教导相符之后,查经者方能发现自己是否行在真道上。


    (3)。让神的话语带领我们制定解经原则,我们就会发现,圣经有着不同层次的意义。必须明白,在读经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表面上只有一层意思的经文,实际却有三层意思。

    第一层是历史意义。耶稣教导人时所用的比喻并不是历史事件。圣经中详细记载的历史事件与会话大多实际发生过,只有少数例外情况(如这里所说的比喻)。


    第二层意思关系到道德与属灵的教导。若从神的诫命的角度来看待某个历史事件,则可将此事件看作神的律法的实际运用。



    第三层意思与救恩的福音有关。这是圣经中最重要的、占主导地位的信息。完整的圣经实际就是主耶稣基督的福音。美妙的福音信息正是通过圣经展现出来的。



    因此,在查经时至少应记住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1)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而且只有圣经是神的话语。



    2)圣经能自解。



    3)圣经的意思或意义是多层次的。


   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而且只有圣经是神的话语 

    这是需要我们仔细研究的首要原则。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要问这样一个问题:『神真正的福音是什么?』。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就能明白:神的话语只包括圣经,而圣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福音的全部内容正在于此。


    那么,何谓真正的福音呢?对信徒来说,这个问题不难回答。主耶稣基督贯穿着真正福音的方方面面。承认他是救主,就等于掌握了真正的福音。约翰一书4章2、3节说:


    『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


    神在哥林多前书15章1至4节藉着使徒保罗的口说: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这是不是说任何人只要认同这些真理,就都是相信福音的人,都应当被接纳为基督里的弟兄呢?任何教会或教派若愿意接受并信从这些原则,都应被视作信奉福音真道的人吗?



    很遗憾,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撒旦与鬼魔也承认这些原则。例如,马可福音第1章24节这样谈及道成肉身的耶稣:『我知道你是谁,乃是神的圣者。』路加福音第4章41节说:



    『又有鬼从好些人身上出来,喊着说:「你是神的儿子。」耶稣斥责他们,不许他们说话,因为他们知道他是基督。』



    虽然这些恶鬼既未得救,也不可能得救,但乍听上去,它们表面上达到了约翰一书第4章2、3节中的标准,似乎是属神的灵。耶稣在马太福音第7章15至23节也曾谈及假先知。第22、23节说: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假先知似乎也满足了约翰一书第4章2、3节所述标准。由此可知,有的人虽然也会利用基督的名,以他的名行事,似乎认同圣经里的基督,但这并不表明他信从耶稣真正的福音。



    这样的思维方式也许要让我们破碎不堪。既不能相信那些自称传基督并以他的名义做工的人,我们何以辨别福音的真伪呢?



    显然,『何谓真正的福音?』这个问题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


    但我们必须找到问题的答案!信传假福音的假先知的后果是什么?自以为得救的我们,实际却因假福音而陷入地狱。可见,明白真正福音的本质是何等地重要。



    在回答这个重要的问题之前,我们或许要问,『我们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基督?从哪里了解他?』


    当然是从圣经中了解!圣经是神的话语,是我们了解耶稣及其救恩信息的原始资料,也是指导我们如何信基督的唯一权威。这个原则已经在圣经中阐明。哥林多前书15章1至4节论述了福音的本质。第3、4节说: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在「照圣经所说」这个短语中,神宣告圣经就是福音的权威。

    在路加福音第24章13至48节中,耶稣在前往以马忤斯的路上与两个门徒讨论了他的复活。耶稣意味深长地告诉门徒,他行事的权柄就是圣经。第44至46节说:

    『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又对他们说:「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

    圣经具有最终权威的原则体现于基督受撒旦试探这件事上。面对撒旦的试探,救主耶稣反复地回答,「经上记着说」(路加福音第4章4、8节)。

    因此,圣经就是传讲福音的权威,是记录真理的原始资料。有关基督或神的救恩计划的知识必须以圣经为准则。 


在确立了圣经是福音的权威这个原则之后,下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我们是否信从真正的福音?圣经的内容我们相信多少?』具体地说,『就哥林多前书第15章1至4节和约翰一书第4章2、3节而言,相信道成肉身的基督、相信基督的死与复活,就能确保自己所信的是真福音吗?撇开了创世、末世、地狱、预定等概念,我们还会有真正的福音吗?』

    提摩太后书第3章16节回答了这些问题。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这段话表明,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因此,福音的全貌要通过圣经来了解。神的旨意正是通过完整的圣经向人显现的。圣经中的每一个教义都是彰显福音的基本要素。

    旧约与新约同样重要。当耶稣在路加福音第24章46节和第4章4节谈到『经上记着说时』,他是在把我们今天所说的旧约当作权威。神在提摩太后书第3章16节中说,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这里所说的圣经是指旧约,因为这是当时教会仅有的圣经。

    彼得前书第1章10至12节强调了旧约教会与新约教会之间相互关系的重要性。

    『论到这救恩,那预先说你们要得恩典的众先知早已详细地寻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是指着什么时候,并怎样的时候。他们得了启示,知道他们所讲的一切事,不是为自己,乃是为你们。那靠着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给你们的人,现在将这些事报给你们;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

    在这段话里,神强调了这样一个原则:旧约对今天的基督徒与对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同样重要。请看第十二节,『不是为自己(指旧约时代的信徒)』,『乃是为你们(指当今的信徒)』。旧约和新约需要同样认真地研读。

    从提摩太后书第3章16节和彼得前书第1章10至12节,我们知道,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我们不可只信新约,而不信旧约,因为整本圣经中的每一句话都是神的话语。  

    圣经既是神的启示,服从圣经就是理所应当的。神在约翰一书第2章3、4节强调了这个原则: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圣经是一本律法与条文的书籍,它阐明了我们必须遵守的诫命。为此,虽然鬼魔也相信并承认耶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但他们仍免不了受永刑。他们明白基督的教义,却又决不肯顺服经上所说的任何内容。

    约翰一书4章2节说:『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这里的关键词是『认』字。我们通常用这个字来指简单、公开地承认真理,但在圣经中,该词的含义不仅限于此,它还有认同真理的意思。因此,唯有神的孩子,从圣灵生的人,才会真正承认约翰一书4章2至3节中所述真理,因为只有这种人才愿意完全顺从福音。

    在读到马太福音7章15至23节中所述假先知时,我们发现,那些自称认同基督的人并未得救。耶稣在21 节说: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假先知并未行神的旨意,因此我们知道,我们不能信他们所传的福音。神教导我们:真正的福音是与顺服圣经密不可分的,因为圣经记录着神的旨意。

    由此我们得到以下两条原则:

    1.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是至高无上的权威。

    2.信服真道的人愿意服从经上的一切。圣经是我们服从的权威。

    神在启示录22章19节中总结了这些原则。他警告说:

    『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 

接下来的问题是:『只有圣经是神的话语吗?圣灵能否以别的方式带领人认识真理?比如,圣灵能否在梦幻或异象中对人说话?』

    在考察这些关键问题时,我们应当以圣经中所描述的早期新约教会的经历为向导。他们当时所用的圣经就是现在的旧约。有时,人们通过梦幻、异象或天使得到了有关神的旨意的额外启示。比如,彼得见到异象,向罗马人的百夫长哥尼流传福音。由于彼得顺服这个异象,异象中的信息得以包括在神的话语中。这个异象使人们了解了神的旨意。

    使徒保罗和约翰也通过异象得到了信息。异象帮助他们明白了神的旨意。

    在哥林多的教会,有人通过说『方言』的现象得到了关乎神旨意的额外信息。那些得了说方言的恩赐的人用一种陌生的语言:灵里的『奥秘』说话(哥林多前书14章2节)。他们从神那里得到的或许是赞美、祷告或额外的启示。会堂里若出现这种情况,那些得到这类恩赐的人即须向神求得信息的翻译,以便全公会的人受益。教会里的人受到教益的原因,是这些信息宣告了神的意旨。这些意旨可视为书面话语的补充。通过书面话语和从『方言』得到的话语,教徒得以更完整地了解到(必须顺服的)神的旨意。

    因此,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神今天是否还会以方言、异象或梦幻的形式给人额外的启示?』问题的答案要从圣经中寻找。

    在撰写圣经的过程中,圣经的内容因圣洁的人受圣灵的感动说出的话而得到增加(参见彼得后书1章21 节)。此后,神完成了书面圣经。在写到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章时,神宣告说(启示录22章18节):

    『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

    这段话表明,神有效地终止了给人额外启示的可能性。新约写成之后,我们比哥林多的教会得到了更多的启示。启示录的写成,意味着我们拥有了完整的新约和旧约;除新旧约以外,不再有额外的经文。神再也不会以梦幻、异象、方言或天使访问的形式释放他的信息。神已经完整地阐明了他的旨意。

    因此,我们还有一条关乎真正福音性质的原则:圣经是福音得以成立的唯一权威。真正的福音受圣经的限制,圣经是神谕真理的唯一源头。

    上述原则可压缩成一句话: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而且只有圣经是神的话语。真正的福音完全与圣经的全部内容相吻合。纯粹的、完整的圣经是真福音的权威所在。

    有的人会说,『启示录22章18节中所说的「此书」是指启示录本身。因此,这节经文不能终止圣经经文的增加,它只是限制增加启示录一书的内容。』

    但只要稍加思索,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推论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尽可以癔测『本书』一词仅指启示录,但它实际所指的却是整本书。圣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启示录中一节经文的增减意味着整本圣经中一节经文的增减,因为启示录是整本圣经的有机组成部分。该书22章 7至9节说:

    『「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的有福了。」这些事是我约翰所听见、所看见的;我既听见、看见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言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

    神在这些经文中谈到,那些『遵守这书上预言的』人若不理解『那些预言』的意义,就不能遵守圣经中的任何预言。因此,『遵守这书上预言』即意味着了解整本圣经中的教导。「这书」指的就是整本圣经。

如果看待直接引用的经文?
     有的人会坚持认为,『可我在预言或方言中得到的信息是直接引用的圣经,并未增加圣经的内容。』

    这种论调也是站不住脚的。比如,在使徒行传2章17至21节,使徒彼得在圣灵的引导下引用了约珥书2章 28至32节。我们能因为使徒行传2章17至21节不是神话语的增加,而是圣经中现有经文的重复,而将这段经文从中删去吗?显然不能。和约珥书2章28至 32节一样,使徒行传2章17至21节是神的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信自己通过直接引用的经文从神那里得了直接启示,就是试图增添神的话语,从而违背启示录22章18节的命令。


用方言祷告

    对方言感兴趣的人常说:方言祷告并未增加经文的内容。这些人并未意识到,圣经里包含着许多祷告,如大卫、所罗门及以斯拉的祷告。这些人在祷告时被圣灵引导说经上的话,也就是神的话。他们向神祷告,神就利用他们写下神的话语。今天也是这样。若有人自称为圣灵所感而用方言祷告,而祷告又是出自神的带领,那么,该祷告无疑和经上所记的祷告一样,同为神的话语。

    因此,任何自称用方言祷告的人实际都在增添神的话语。任何人若声称自己通过方言、梦幻或异象从神那里得到启示,都意味着增添神的话语。凡用方言祷告都是违背启示录22章18节的原则的。

    启示录22章18、19节明确地告诉我们如何辨别福音的真假。真正的福音是受圣经限制的。从圣经出发、但又通过别的渠道(如梦幻、异象等)添加了内容的所谓属灵真理的福音,不能算是真正的福音。 

福音建立在神的权柄下


    真正福音的性质是由什么权威构成和决定的呢?是圣经。读完一节经文,再结合整本圣经进行解释。我们采用的学习方法是以经解经。正如哥林多前书2章13节所述,『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如果有人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语,同时又相信还有别的书也是神的话语,那么,他的权威便超出了圣经的权威。如果有人信圣经是神的话,同时又相信梦幻、异象或方言也是神的启示,那么,他的「福音」即已超出福音之外。他对圣经的解释加上了从梦幻和异象中得到的信息,不再受圣经的限制了。

    这就不难理解虚假的福音与纯粹以圣经为依据的福音的差别了。我们所坚持的教义来自于我们所服从的权威。

    按美国法律审理案件的法官与按美国及加拿大法律审理案件的法官,不会就同一案件作出相同的判决。后者的权威超出了前者,且不同于前者。

    我若是相信自己从神那里得到的异象,而该异象又与某教义有关,那么,我无疑要把该异象中的信息当作在这个教义上最清楚、最重要和最时新的信息。我会撇开圣经对该教义的解释而对该信息情有独钟。即使该信息与圣经不尽相符,我也会把异象当真理,从而更改圣经的教导。我的解经原则就如同新约修正旧约时采用的原则。我在该教义上的结论也会受到所得异象的影响。

    可见,了解自己权威的限度是何等重要。解经的权威若大于或小于圣经本身的权威,都会造成真正福音,亦即救恩的福音的丧失。 

每一种宗教都有自己的权威
    每一种宗教或福音都有自己的权威,这种权威就是信徒所信的神的话语。例如,回教把默罕默德的著作当作神的话语。该著作因此成为回教的教义及行为规范的终极权威。摩门教徒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语,但又相信约瑟夫·史密斯的《摩门经》也是神的话语。结果,圣经和《摩门经》便成为摩门教福音的权威。

    在当今世界,很多人相信神继续以梦幻、异象、声音或方言的形式给人启示。对这类活动感兴趣的人有权建立并决定他们自己的福音。这权柄就是圣经加上他们自以为来自于神的信息。他们认为这种福音建立在神的真道上。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有的人相信唯有完整的圣经才是神的话语;还有的人也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语,但同时又相信神在当今仍给人额外的启示。这两类人所信的福音各不相同。在后一种福音中,最新的启示对教义的影响最大。比如,在真正的福音中,我们若不认真地研读新约,就不敢说自己理解旧约。新约能够解释旧约,它表明律法的仪文已在基督里完全。因此,我们不必再守旧约中的安息日和逾越节。新约告诉我们,神有关淫乱罪的法令得到了加强,淫乱的思想也是淫乱罪的一部分。后来的启示使先前的更加明了。

    相信神在当今仍给人启示的人十分重视启示的内容。在他们看来,后来的启示才是最后的话语。这种启示观影响着他们对圣经的看法,他们认为圣经只是神启示的一部分。结果,他们对许多经文的理解有别于那些只相信完整的圣经是神话语的人。

    真福音的权威就是纯粹的、不可分割的全本圣经。神的话语并无别的源头,也不会再增添什么。真正的福音就是纯粹的、完整的圣经,圣经写成后得到的额外启示不在其权威范围之内。利用真福音中的思想和语句,在真福音之外另设权威的福音只能是假的。各种不同的福音也会使用『耶稣的宝血』、『十字架』、『复活』、『天堂』、『地狱』、『圣灵』等词语,但这些词语的使用并不能确保人们教导真正的福音。遵循圣经权威限度之内的福音,我们才有可能认识真道。 

圣经包含神的话语吗?
 

   一些神学家宣称,圣经包含着神的话语;其言下之意是:圣经的部分内容不是神的话语。其实际效果就是:这等人把自己的教会当作终极权威,自行决定圣经的哪些内容是神的话语。他们不但不顺服神的话语,反倒主宰神的话语。其权威比神的全部话语的权威要小得多。可见,承认整本圣经是神的话语是何等地重要。

    在本书的开头,我们提出了『何谓真正福音?』这个问题。我们已经知道,真正的福音只在圣经的范围内,其基础建立于这个原则: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而且只有圣经是神的话语。圣经是福音的完整书面表述。

    对许多教会与教派而言,这个结论带有不祥的含义,对当今的福音社区有着巨大影响。启示录22章18、 19节中的警告强调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神在这里宣告说,任何人若『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从而扩充圣经的权威,就要患上书中所述的瘟疫。这种瘟疫与神降于那些预备下地狱的人的震怒有着直接关系。神的意思是说,增加书中内容的人要受永刑。也就是说,这种人并未得救,不晓得神救人的真正福音。 

  同样,启示录22章19节也警告了那些缩小福音权威的人(他们认为圣经中只有部分内容是神的话语)。这些人也要受永刑。具体而言,『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可见,了解真正福音的内容是至关重要的。

    在加拉太书1章8、9节,神用略为不同的语言重申了这个警告。神借着使徒保罗的口说: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这双重的警告表明了咒诅的必然!它强调了确实遵循真正福音的严肃性,因为受神的诅咒意味着下地狱。
    有的人也许在理论上承认神的真理只出自圣经,实际却把自己教会或教派的某些教义或做法奉为金科玉律。这种人总是固执己见,毫不在乎圣经的教导。其客观效果就是,他们把其所持教义的权威与圣经的权威等同起来,从而扩展了圣经的权威限度。因此,他们无法与那些维护圣经本身是终级权威的人达成一致。 

声称整本圣经都是神话语的人是如何缩小圣经的权威的
 

   有些人认为,圣经中的某些段落仅适用于当时的历史背景。这种看法在客观上缩小了圣经的权威。比如,有人认为,哥林多前书14章34节中关于女人在会堂敬拜时不得说话的教导仅适用于当时的文化背景,没有服从的必要。

    问题在于,如果哥林多前书14章34节中的话仅适用于当时的文化,那么,约翰福音第3章中耶稣对尼哥底母说的话在今天也不适用,因为尼哥底母是旧约时代的犹太人。同样,旧约也不适用于今天的人们,因为它是写给古以色列和巴比伦这样的国家的。他们的文化与我们今天的文化完全不同。甚至连罗马书也不适用于今天,因为它保罗于约两千年前写给在罗马的教会的。腓利比书、歌罗西书和新约中的书信也不适用于我们,甚至连耶稣的全部教训也要撇在一边,因为受教训的人所处的文化不同于我们的文化。

    这种结论容许我们撇下某些经文,因为这些经文所涉及的似乎是很久以前的文化问题,不适合于今天的生活。这就实际破坏了圣经的权威,直接违背了提摩太后书3章16节所言: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由于不把整本圣经当作神的话语,这个结论缩小了圣经的权威。实际上,神在圣经中记载的一切,都是为了确立贯穿于教会整个历史进程中的原则。哥林多前书14章34节不仅适用于哥林多时期的教会,也适用于今天的教会。

    问题的实质在于:我们是否愿意顺服圣经?若不愿顺服,我们就会设法破坏圣经的权威,主张某经文的意义仅限于当时的文化背景。整本圣经都是要求人服从的神的话语,这个事实不容忽略。

    这个原则强调了教导或传扬神话语的人坚持查经的重要性。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所教导的每一个教义的圣经依据。如果某教义缺乏圣经依据、或者某些经文似乎与我们自己所持的教义不符,那么,当务之急是先解决这些问题。奉召作教师或传道的人都有责任尽量忠实于神的话语。神在雅各书3章1节中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

    教导神的话语这项工作的严肃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教导和传讲话语的人应不停地查考圣经,确保自己所讲的切实可靠。若发现自己所讲的与神的话不符,应即时予以更正。

    愿我们的主赐给所有爱主、顺服主的人以智慧与谦卑,使之甘心顺服圣经的权威。

    至此,我们看到,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而且只有圣经是神的话语。下面我们要学习解经的另一个原则,就是以经解经。 

圣经可自解
 
    我们要研究的第二个原则是:圣经可以自我解释。这个意义重大的真理,决定我们用什么方法来查考圣经。


    在出现教义上的分歧时,有的教师会说,『他有他的意见和解释,我有我的。我们对这节经文的看法不一致』。


    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圣经了。不但可以随意读经,还可曲解每节经文的含意。这种思维方式既是诠释本圣经出笼的背景,又影响到一些较新的圣经译本的内容。


    这种做法的实质,就是把人当做终极的裁判与权威。神撰写了我们称之为圣经的书面文字,神的意思却要由我们这些当教师的来定;于是,真理的内涵由读者擅自决定。


    这种『无所谓』的思维方式己经触发了流行于世界各地的邪教和假福音。有的教师干脆先按预先构思的观点解释经文,然后再设法从圣经中寻找依据。


    这种状况存在于许多的教会与聚会所。目前,教会面临的一个最令人疑惑不解的现象就是,不同教会的神学家在圣经的教义以及与圣经有关的教义上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其直接后果就是:路德教、浸信会、长老会、卫理公会等不同教派代代相传。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各教派在教义上固执己见。


    比如,有的教派代代坚守前千嬉年的观点,有的持后千嬉年的观点,还有的则持无千嬉年的观点。


    但基督再来的说法只能有一种真实的,上述观点中至少有两个是错的,不符合圣经。基督再来的日子与世界末日不可能有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别的教义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比如,在救恩的特性与洗礼的意义等问题上,不同教派之间也存在意见分歧。有人或许会想,真心爱主而又孜孜不倦地查经者,本当随着对真理的进一步了解而彼此日益接近,各教派之间的观点也应当日益接近。遗憾的是,多年来,从未有过任何形式的和睦。

    究其原因,无非是人们并未把圣经当作绝对真理的源头来信靠。圣经通常仅被视为一种世俗的专业或哲学。人们能够理解世俗世界不同思想流派的传播,因为在音乐、艺术、哲学等方面并无绝对真理,各专业可独立存在并自成体系。


    然而,我们阅读圣经的人是在与绝对真理打交道。不符合真理的任何教导和教义都是荒谬的。简言之,任何不符合绝对真理的教义都是谎言。如果某位教师或牧师对会众说,『主耶和华如此说,』而神并无此言,那么,他嘴里吐出的教义就是出于人的,而非神的意念,理应受到谴责。


    倘若善意、高深的神学家在同一问题上教导三种不同的答案,我们就不能不推断有人在教导荒谬的观点。这是特别严肃的问题,因为神的孩子谁也不会乐意教导谎言。


    有证据表明,解经上的偏差确确实实地存在。问题何在呢?


    问题的症结就是,神学家和牧师都是从各自所属的教会或教派的神学角度来接触圣经。浸信会教徒要按浸信会的先决条件理解圣经,路德教徒则从路德教派的先决条件理解。改革派信徒的角度又有不同。神学上的先决条件主宰着圣经学者理解并解释圣经的方法。各教派各执己见,都相信自己的先决条件是圣经真理的反映,教师和牧师也是亦步亦趋。虽乐意承认各教派均有权存在,但他们都执意认为别的教派看问题的角度有误,自己所属教派的先决条件则千真万确。这样一来,浸信会始终是浸信会,路德教始终是路德教,长老会始终是长老会。

    遗憾的是,多数神学家学习圣经的方法与学生学习社科、艺术、音乐、哲学等课程的方法大致相同。比如,历史上曾出现过许多哲学流派:伊利雅特派、爱奥尼亚派、拜占庭派以及阿拉伯与西方哲学等。每一种哲学思想都有各自的创始人、追随者和一定程度的真理。哲学流派的信奉者通常都接受其它流派的存在及其贡献。谁也不会下定论,说自己信奉的哲学是绝对真理。人们之所以信奉某哲学流派,无非是觉得此派比彼派易于接受。


    大多数神学家都以同样的方式接触圣经。他们不是把圣经当作绝对真理的律法书,而是从自己所属教派的角度来看圣经。他们认为许多思想流派(教派的先决条件)都与解经的方法相关。一个人信奉的思想流派会影响到他从圣经中得出的结论。他们觉得,所谓诚实,就是信守自己所属教派的先决条件。有人相信,别的教派的神学家若信守自己所属教派的先决条件,就是忠实于神的话语。这样一来,学习圣经与学习社会科学便没什么两样。


    圣经真的可以当作一门社会科学来学吗?它难道不是一本记载绝对真理的书吗?认识不到圣经是绝对真理,查经者便不可能明白它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认识不到这一点,也就不可能教导真理的全貌,其实质就是教导谬误。


    神学家应当明白,圣经教导的是绝对真理。比如,『世人都犯了罪』这句话就是绝对真理。死亡的必然性、耶稣的埋葬与复活、神创造天地、基督审判世界、未来的新天新地、耶稣基督的救赎之工是成就救恩的唯一途径,等等。这些都是绝对真理。


    以上的教导都来源于代表绝对真理的圣经,都是绝对真理。为此,牧师和教师都必须研读圣经,掌握福音各方面的绝对真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所教的不是谎言。


    圣经与社会科学毫无关系,不能用同样的方法来学。学习圣经要用分析的方法,就象研读工程或法律方面的书籍一样,尽管后者所包含的真理无法与圣经相比。圣经的真理在各方面都是无与伦比的。要找到真理,就必须认真、勤奋地学习,虔诚地祷告。这样,神就会亲自带领我们认识真理。


    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学习圣经造成的恶果是,教会无意中把自己凌驾于圣经之上。教会里的神学家当然要极力否认这一点。他们申辩说,圣经是支撑并构架其教义的唯一权威。


    遗憾的是,无论多么雄辩,这种说法都不等于客观事实。神学家总是从其所属教派的先决条件出发来查考圣经。这种方法使得教派的先决条件(而非圣经本身)成为终极权威。


    有人会争辩说,既然各教派的先决条件都源于圣经,那么,圣经实际还是终极权威。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大多数神学家并未对先决条件提出质疑。他们认为这些条件专属自己的教派,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毫无偏见、毫无先决条件地查考圣经。要想找到真理,首先必须认真考察和评判这类先决条件,考察和评判我们自称得自圣经的教义,完全由圣经来带领我们认识真理。必须承认,我们都是长着泥脚的人类,心灵遭受了罪的侵蚀。我们的头脑有限,神的头脑却是无限。必须坚持这个观点:『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罗马书3章4节)


    人们不无理由相信,本书所述的初步解决方案和解经原则也是一种先决条件。问题在于:这些方案从哪里来?是圣经上的教导吗?这些方案是以神的神圣法令为基础的,还是只是个别人的理论?凡圣经不能证明的,都应当更正过来。任何先决条件,若不能与圣经保持完全的协调一致,都不应保留。


    各教派均承认圣经是真理,是神无懈可击的话语,也是教义与实际生活的唯一准则。教派之间也都表示不能相信自己的头脑,每一种思想都应当置于神话语的探照灯下。这是圣经明确教导的。


    如果神学家仅带着这些普通的先决条件阅读圣经,谦卑地让圣经带领他们认识真理,那么,无论教派的背景如何,神的子民之间一定会达成越来越多的共识。真理就是真理。错误的教义不符合圣经。固守错误的教义,是当代教会中最大的弊端。


    神真正的儿女在得救时接受了复活的灵魂。复活的灵魂不想继续犯罪。即使尚未得赎的身体还想继续犯罪,我们的内心也已经具备了一种持久的、行神旨意的热望。通过读经,我们已越来越多地懂得如何照神的旨意而活。若发现自己所持的教义有偏差,我们会感到异常地烦恼。若发现读到的经文似乎与我们所持的教义相抵触,我们同样会深感不安。我们新的天性(复活的灵魂)切望忠实于神的话语。不重新考察自己所持的教义,并确保自身的观点符合圣经的教义,这种不安的感觉就不会消失。


    另一方面,如果在查经后发现自己的某些做法属于罪的范畴,但又拒绝悔改,那么,我们就当扪心自问,看看自己是否真的已经得救。


    读经后若发现自己所持的教义有误,我们就当问这个公平的、顺理成章的问题:『作为神的孩子,我能明目张胆地继续坚持错误吗?』这个问题是再严肃不过的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谦卑地查经并顺服神带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教会里教导的某些带有教派色彩的教义的确忠实于神的话语。可以肯定,提出这类教义的教会发起人并无过犯,他们真的是在受圣灵的启迪后认识了真理。


    在这里我想插上一段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是在一个主张改革派教义的教会里长大的。虽听说过加尔文教的所谓五条,但我的知识有限,不能通过查经来证明五条教义中的任何一条。年轻时,我也曾从教会的报刊上读到讲论这些教义的文章,只是越读越糊涂。


    作为『圣经论坛』节目的主持人,我常遇到听众『实况』提出与圣经有关的问题,不得不把许多的精力花费在救恩的性质这个问题上。在最终挖掘出有关这个问题的全部经文后,我欣喜地发现,加尔文教的五条完全符合我自己的发现。改革派的工作很出色,对经文的解释很确切。


    另一方面,我又发现,该教会里的其它历史性观点并不符合圣经。比如,今天我们有海德堡教义问答手册、多特教规、贝尔吉克声明和威敏寺声明。我非常尊重这些教会声明(因为它们通常是在教会面临变节或异端的痛苦时锤炼出来的,并且大多能得到验证,教义也很贴近圣经),但我相信其中也包括不符合圣经的说法。


    我们敢于对这些声明提出异议吗?既然圣经能佐证其谬误,我们也应当勇于提出异议。不然的话,教会声明的权威便会高出圣经之上。


    我赞同这样的说法:在神学家疏于读经时,教会声明对教会起了稳定的作用,给了教会很强的安全感。另一方面,教会声明若被视为不可侵犯,也会给教会帮倒忙。必须明白:教会声明是人的工作,不是神的工作。唯有圣经是神的工作。我非常喜欢贝尔吉克声明第七条,其内容是: 

圣经的全备性是信心的唯一准则

 
    我们相信圣经中包含了神的全部旨意。人相信和得救所需的一切内容都包罗其中。既然神规定的敬拜秩序都在圣经内,任何人(即便是使徒或天使)教导超出圣经的内容都是不合法的。既然神的话语不可增减,圣经的教义在各方面都应当是完美无缺的。


     不论作者有多圣洁,任何人的著作都不能与圣经等量齐观。传统习惯、古人、多数人及时代与人的变迁所造成的一切,委员会或法令规定的一切,都不能与神的真理等量齐观。真理是高于一切的。人是虚妄中的虚妄,其本质是诡诈。因此,必须完全摈弃所有违背这个完备原则的一切。正如使徒所教导的,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同样,如果有人所教导的与此相反,不要让他进你的家门。

 

    贝尔吉克声明中的此条精辟地阐述了圣经高过一切的原则。它提醒我们,精确地理解圣经是十分重要的。圣经的终极权威不可忽视。各执己见的状况无法通行。问题的症结在于:我们是要做神的真先知,还是做假先知。迦密山上巴列的先知确信真理在他们手中,他们砍伤自己,向他们的神呼求,在祭坛上献燔祭。他们的热心、诚挚与信心并不能改变其假先知的本来面目。耶稣时代的先知和法利赛人及大数的扫罗,都确信自己掌握了真理,并竭力阻挡耶稣所传的福音。尽管热心、诚心和信心都无可挑剔,假先知终究还是假先知。跟随耶稣的人才是真正的先知。在当今时代,要想做一位真先知,最要紧的是谦卑自己,在承认神的真实与人的虚谎的前提下接触圣经。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存在自欺的可能性。


    即使在得救之后,罪的污垢仍残存于我们的心灵。任何生活在坟墓这边的人都不可能完全明白真理。再细心的教师也会出差错。出一次差错,就等于教导一次谎言。凡在教导上出了差错的教师,都应当在主面前谦卑自己,请求主的饶恕。我们都是透过玻璃看事物,难免暗昧。


    教导人学义和过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回事。如前所述,在查经时,一旦发现自己生活中罪的存在,我们就会请求神的赦免,迫不及待地停止犯罪,并在远离罪恶之后垦求神来坚固我们。不断地学习、日益圣洁地活在神面前,这就是信徒生活的全部内容。


    每位教师和牧师都应当不停地学习教义。谁也不能说自己已经学够了。停止学习即意味着死亡。一旦犯罪,就当立即悔改。在查经时,若发现自己所坚持和教导的教义与圣经不符,就当求主饶恕,摒弃违背圣经的教导。


    在悔弃不符合圣经的做法之后,我们所在的教会通常会接纳我们,并鼓励我们走上正轨。相反,若发现某教派的先决条件不符合圣经,或者我们自己所持的教义不符合圣经,我们就要承受同工和教会的愤怒。若不再恪守那个特定的先决条件或教义,我们在会众的眼中就如同信奉异端的人,最终可能被逐出教会。

 
    这个后果似乎过于严重,不近情理;然而,铁板一块的教派信仰往往就是如此。人若没有神的恩典之工,便不会有勇气面对追求真理的后果。


    不能不指出的是,今天的教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学会了如何舒适地生存,一切和和美美。难怪耶稣在马太福音 5章10至12节中说: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耶稣所指的仅仅是某些国家里的迫害吗?他指的是政治机构制造的恐怖事件吗?


    圣经中所记载的迫害,如先知被杀,新约中的基督徒被押至耶路撒冷并投入监狱,都是由教会领袖实施的。圣经预测教会领袖会首先谴责那些坚持真道的人。人心并没有改变。如同在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一样,人不想接受真理。坚持真理的人要受迫害,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在我国,肉体上的流血并不时髦,但却可以丑化、中伤那些坚持真理的人。


    另一方面,如果一切都美丽、舒适和安全,那么,我们禁不住要问,『真理真的在我们这一边吗?』别忘了耶稣说过的话,『人都说你们好时你们就有祸了!』(路加福音6章26节)


    这并不是说我们要追求迫害,而是要提醒我们,对真正的信徒而言,迫害是一种正常现象。一位牧师若是更正其所在教会所珍视的教义,忠实地传讲神的话语,他遭受迫害是肯定无疑的。

    意味深长的是,各教派之间现已达成越来越多的默契,改变了从前各教派对圣经基本教义的理解『各自为政』的状态。日益达成的默契通常都围绕着不符合圣经的教义。这种默契越来越多地表现在离婚、离婚后再婚、妇女在教会的领导权与发言权、计划生育,以及教会救济饥民等方面。主张医病的神迹及从神那里得额外启示的教义,也得到了更多的跨教派支持。


    这种后期达成的一致是一种奇特的现象,是以违背圣经的原则为基础的。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不是教会时代的产物?由于各执己见,教会已开始漫不经心地对待圣经。在审判降临之际,神首先蒙蔽神学家的眼睛,使他们重写圣经中的律法。作为末日审判前对教会的最后审判,神会容许教会为假福音所克服。假福音教导人们,除圣经以外,神还有额外的启示。


    我们已经有些离题。言归正传,我们到底应当如何理解圣经呢?如何解释圣经中难懂的经文呢?神在哥林多前书2章13节回答了这个问题:


    『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在这段话里,神否认了这样一种观念:对经文的解释可以和我们内心的想法及我们各自所属教派的教义一致。我们的思想、观点、主意等都是毫无价值的。唯有圣经,即属灵真理的原著,能够带领我们找到答案,使我们真正理解经文的意义。只要我们谦卑地寻求神的引领,神就会藉着圣灵亲自带领我们认识真理(约翰福音16章13节)。圣经就是神带领我们认识真理的圣灵的宝剑。对圣经任何部分的理解,都必须与圣经的其余部分相结合。


    圣经中有浅显的经文,也有难懂的经文,有的甚至似乎与其他经文相互矛盾。怎样才能准确地理解浅显易懂的经文呢?


    比如,在马太福音25章31节,神肯定是指将来有一天,万国都要实实在在地站在他面前。到那时,所有那些行善的,如赐人衣食、医人疾病的,都要归于天堂,永远与主耶稣基督同在。这段经文似乎教导我们,我们的救恩是基于好行为。信此教义的人无疑会拿这段经文来『证明』自己。


    然而,细读过圣经的人,在看过上述结论后,会立即不安起来。他们会争辩,『圣经不是说我们是靠恩典,而非行为得救吗?』说得对。救恩纯粹是由恩典而来。行为只是神在我们的生命中施行拯救大能的实际效果与验证。


    怎知救恩出于恩典,而非行为呢?马太福音25章31至46节到底是在讲什么?我们的善行果真不是救恩的基础和缘由吗?我们之所以明白救恩出于恩典的道理,是因为圣经中还有许多别的经文教导并强调同样的道理。以弗所书2章8至10节就是一个例子: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当今的许多神学家赞同这样的解经原理:如果一节经文含有一层意思,就不必再找别的意思。换句话说,如果该经文似乎浅显易懂,并且马上能够得出结论,那么,神学家即可放心地教导得出的结论。

    然而,这个解经原则在圣经上是站不住脚的。再牢靠的结论都必须经过检验,看看是否与圣经其他部分一致。 


如何理解以赛亚书2 章4节?
 
    以赛亚书2章4节说:


    『他必在列国中施行审判,为许多国民断定是非。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


    毫无疑问,这节经文似乎是在教导,有朝一日,地上要出现普遍的和平,各国之间的战争将要停止。主张前千禧年的信徒认为,此事将在基督作王的未来一千年内发生。到那时,基督要从耶路撒冷统治整个世界。后千禧年的信徒认为基督不会来地上掌权。他们认为,在未来的黄金时代,基督的福音将盛行于世,各国将停止争战。这两类信徒都认为战争将在未来止息。这个结论似乎与圣经中关乎未来事件的其他结论相吻合。这节经文表面上浅显易懂,很容易让我们得出战争会止息的结论。


    那么,实际如何呢?在马太福音24章6至8节,神谈到过打仗和打仗的风声,称之为灾难的起头。神在这里表示,末期的灾难将发生基督再来和末日审判之前。经文并未提及地上出现政治和平时期的可能性。


    正如耶利米书17章9节所言,人心极其诡诈。雅各书4章1、2节又说:


    『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吗?你们贪恋,还是得不着;你们杀害嫉妒,又斗殴争战,也不能得;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


    圣经并不认为地上会在将来某个时期出现普遍和平。世界和平不可能实现,这是人类败坏的本性所决定的。


    那么,以赛亚书2章4节的意义何在呢?答案要从圣经中谈及和平的段落中寻找。比如,以赛亚书40章1、 2节说:


    『你们的神说:「你们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对耶路撒冷说安慰的话,又向他宣告说,他争战的日子已满了,他的罪孽赦免了,他为自己的一切罪,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


    神通过这段发人深省的经文告诉我们:所谓战争的停止,不是指政治国度之间的战争,而是撒旦的国(我们在得救之前所属的国)与神的国(得救之后所属的国)之间的战争。基督是以和平之子的身份到世间来。在得救前,我们是撒旦的奴仆,与神为敌。得救之后则与神和好。以赛亚书2章4节是指弥赛亚到世间来,将属灵的和平带给世界。所有信他的人都得享和平。得救之前我们是在与神的国交战。得救之后则成为神国的一部分,并因此与神和好。我们成为神的奴仆,关心这世上的属灵需求。文中所述信徒使用犁刀和镰刀的含义即在于此。


    这种理解符合圣经的整体教义。它是基于以下的认识:表面上一目了然的经文必须结合整本圣经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对自己的理解感到满意。


    由此可见,『只注重经文的表面意思而不求甚解』的做法,违背了一条根本的圣经原则。一节经文,不论多么浅显易懂,其意义若不能通过圣经中与此意有关的所有其他经文得到验证,就不应贸然将此意当作福音真理来教导。神学家们常因违背上述原则而自陷罗网。他们在研读一节或一段经文之后便匆忙下结论,而不去检验结论是否符合圣经其他部分在同一问题上的教导。


    神学研究的结构也常常导致不符合圣经的结论。神学家甲是希腊文专家,神学家乙则是希伯来文专家。一个长于新约,一个长于旧约;一个主攻有关基督的教义,另一个擅长圣灵,还有一个则擅长末世论。神学课程都是按照不同的专题设立,其中包括救恩学、基督学、末世论等。


    虽然构架神学真理未必一定导致错误结论,但错误结论还是时常出现。比如,一位神学教授有可能找到许多关于教会的性质与目的的经文。在学习过程中,这位教授有可能成为教会学方面的专家。在研读关于教会的经文时,他可能会得到看似符合圣经的结论,并讲授这种结论。也许他确实希望忠实于圣经。当他讲授自己从圣经中学到的内容时,没有人质疑他的品行。


    然而,若不检验其结论是否符合圣经中有关教会的全部教导,神学教授的结论很可能站不住脚。与教会有关的其他内容包括救恩的性质、以色列国、末世、圣灵等。


    这个神学家在神学上的行为可以拿一位建筑设计师来作比方。建筑师设计一个带梁的建筑物来承重,却不晓得承重的目的在基础设计阶段即已达到。这种做法会很快使建筑物倒塌。每个设计师都懂得,为确保每根梁和每个螺栓支撑建筑物承受的重压,设计师必须认真细致地设计结构的各个部分。只有这样,建筑物的安全才有保障。


    同样,从一节或多节经文得出的结论必须与圣经中别的相关经文进行比较。


    解经要从圣经本身着手。要理解马太福音25章31至46节,就必须全面考察圣经中与这段经文的主题有关的全部教导。在此基础上,我们方能明了这些经文实际只是比喻,所教导的是有关救恩的属灵真理。


    这就是圣经要求我们运用的解经法。正如哥林多前书2章13节所述:


    『并且我们讲述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神是个灵。救恩是神的属灵计划。通过这个计划,那些在灵里死亡的人得以与神和好,成为灵里的活人。神的话是圣灵的宝剑。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就是把圣经的一部分与其余部分进行比较。所以,以经解经的方法是正确的解经方法。把所研究的词语或经句与圣经中与此相关的全部内容进行比较是理所当然的。不结合圣经的全部内容考察有关经文并确保其与整本圣经的一致性,便不可能把握和教导经文的确切意义。


    这就要求查经者熟读整本圣经、不断研究圣经真理的各个方面。查经者不但要勤奋好学,还要有恒久的毅力,甚至付出毕生的精力。查经者还必须敢于放弃先前得出的不符合圣经整体意义的结论。恩典与谦卑是坚持真理的必要条件。 

 

    圣经是其自身的辞典
 
    继续完整地研读圣经,我们就会发现,圣经就是其自身的辞典。要了解圣经中某个词语的意思,不必查阅希腊文或希伯来文(圣经的原文)辞典。这种做法毫无用处。在过去两千年内,词语的意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圣经中使用词语的词义与其现代意义相同,那只能是奇迹。


    正确的方法是,先从圣经中找到包含相关词句的经文,然后再查验该词句在经文中的实际用法。在此基础上,我们方可着手考察词句的含义,并弄清其在相关经文中的用法。


    要找到一节经文的意义,有必要先考察该经文中的字词概念,了解其在整本圣经中的用法。这个方法可帮助我们从整本圣经的角度来考察有关经文。


    有时,我们会发现某个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词语仅在整本圣经中出现一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把它与圣经的其他部分进行比较。但可以肯定,这个词的内容会传达圣经在其它地方阐述过的真理。因此,必须先从圣经中找到限定该词词义的因素,然后再确定如何理解词义。 
 

    圣经中的词汇在古代世俗著作中的用法有助于理解某些词语的意思,但其可靠性绝不能与圣经等同。词语在圣经中的用法应该是确定词意的最高权威。


    无法确定希伯来文或希腊文词语含义的情况并不多。最好的办法是保留原文,并且相信神有朝一日会打开某位圣经学者的眼睛,并使之明白其中的含意。

 

圣经是自身的语法书
 
    圣经是其自身的语法书。认真的学者可通过古代的世俗文献着手了解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时态、情态和语气。圣经学者通常喜欢查希伯来英文辞典和希腊英文辞典。然而,从世俗的文献中得出的结论若不经过圣经的验证便不能成立。


    理想的办法是,完全从圣经中考察语法规则和字词的含义,因为圣经是各类问题上的终极权威,其中包括概念、观点、真理及其表现形式。否则,作为神的话语,圣经的权威性就要受到削弱,因为语法和词汇是圣经真理的表现形式。


    认真查经的人应当孜孜不倦地研读圣经。查经者只有让圣经逐步成为其生命的组成部分,才能越来越深地钻进圣经真理的宝库。


    教圣经的人常常发现许多神学家在某条教义上意见一致,教师本人也极易轻信这类见解。这无疑是危险的。更遗憾的是,神学家还经常发挥同行的观点,却不用经文来检验其观点是否正确。好在神将他的话语赐给了我们,使我们能通过圣经来分析和检验任何观点,不论这类观点流传多广。


    站在迦密山上时,以利亚曾独自反对数百名神学观点一致的先知,而真理偏偏就在以利亚一边。可见共识并不是真理的基石。


    圣经是神的旨意对人的彰显。神本身就是作者。神利用人做他的作者。圣经作者通过其自身的经历、所受的训练、所处的环境、文化及性格特征来讲述神的话语。神就是借助他们写下了圣经。他们写下的字字句句、一笔一划,都是按神的启示写成。无论说话或写作的人是保罗、耶稣、耶利米,还是无名之辈,他们所记录的都是神的话语。


    要想理解包含在圣经任何经节中的真理,必须先把有关词句的意义与圣经其他部分的意义进行比较。在有关结论与圣经其他部分的教导一致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确定自己是否站在真理的道路上。

 
    红字版圣经
 
    所谓『红字版』圣经,是指圣经中耶稣所说的话都用红字印刷,其余部分则用黑字。这种圣经目前正充斥着市场。


    不论印刷红字版圣经的出版社出于何种目的,红字版对读者的影响是毁灭性的。读者会不由自主地想,既然耶稣的话都用红体字印出,他的话一定比别的经文重要。其客观效果就是,耶稣的话与圣经的其余部分被割裂开来。


    于是,读者无意中接受了一项原则:圣经具有两种不同程度的权威。经上记着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因此,保罗、以赛亚以及撰写圣经的其他人的话与主耶稣基督的话具有同等权威。选用纯黑字印刷的圣经乃明智之举。

 

    圣经真理的统一性
 
    由于圣经的作者是神,整本圣经都贯穿着一种奇妙的一致性与衔接性,使得查经和思想神的话语成为一件乐事。一卷书里的词语应对照圣经其他部分的词语来学。


    比如,圣灵在雅各书5章15节中所用的kamno这个希腊词语应对照其在新约中的其他两节经文来理解。这两节经文是希伯来书12章3节和启示录2章3节。在希伯来书12章3节中,kamno一词译为『疲倦』,而在启示录2章3节中,kamno译为『乏倦』。故此,上下文清楚地表明,该词所指的是属灵的疲惫,而非身体的疾病。因此,读者可通过较清楚的经文来理解较隐晦的经文,如雅各书5章15节。


    细读此节,我们会发现,经受了kamno的人有三样与救恩有关的福分:1)他已得救;2)他已复活; 3)罪得赦免。雅各书5章14节采用了希腊文的astheneo一词,圣经中译为『病了』。但是,从该词在圣经其它地方的用法来看,它可指灵里或身体的疾病。由于神在第15节所用的是kamno,而非astheneo,我们便知这段经文的侧重点不是身体的医治,而是救恩。 

 

    以经解经的方法有助于我们理解马太福音12章36节。
 
    若不采用经文对比的方法,马太福音12章36节中的话就很容易被误解。耶稣在这里阐述了以下原则:『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信徒要在神面前交帐吗?结合『审判』一词在圣经别的地方的用法,我们便知信徒不会受审判。让我们来考察其中的原因。


    马太福音12章36节中所用的希腊词是krisis, 钦定本圣经中译为『审判』。基督在约翰福音5章24节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在这里,『定罪』一词的原文是krisis,和马太福音12章里所用的相同。因此,可以肯定,信靠基督的人不必在审判台前交帐。从更深的意义上讲,我们之所以不受审判,是因为基督为凡信他的人成了赎罪祭,他已代我们受审判。救主既承担了信徒的罪,信徒就不可能再被定罪。实际效果就是,信徒已经在神的审判台前担当了罪责。具体地说,就是耶稣基督做了信徒的替罪羊,担当了他们的罪,被定罪并受了惩罚。基督代表信徒满足了哥林多后书5章10节所述律法的要求。该经文说: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照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以上的例子表明,我们必须仔细考察某些词语在整本圣经中的运用,以理解其中真意。我们知道,神是圣经的作者,圣经中的每一个词都是经过仔细挑选的。尽管书写圣经的路加、耶利米和摩西都是人,但神所行的一切都是完全的。我们尽可以绝对相信圣经。

 

    圣经是无懈可击的
 
    必须明白,只有圣经的原文是无懈可击的。圣经的原文是用希伯来文、希腊文和亚兰文写成的,叙述了神完全的旨意。


    抄写圣经原文的文士对神话语的圣洁与独特十分敏感。即使在几百年之后,由于复制本非常地忠实于原文,人们甚至会认为这些版本几乎无懈可击。


    通常,复制的年代越早,忠于原文的程度就越高。神让我们接触到一些古本,其中有的版本,如旧约,在新约产生之前即已完成。因为这个原因,译者能够把原文精确地翻译过来。


    翻译工作要求尽量贴近原文。由于语言结构及单词意义上的差异,要做到绝对忠实于原文,必须做艰苦细致的工作。


    圣经的词汇大多能找到相应的译文词汇。原版中的多数词句也都能在毫无增减的情况下相当准确地翻译过来。在钦定本和美国标准版中,译者为便于翻译而增加的词句均以斜体表示,以提醒读者:斜体字是圣经原文中没有的。


    圣经的译本囊括世界上大多数主要文种。这些译本译得非常好,几乎与原文一样完美。


    既然有希伯来文和希腊文本可供研究和比较,圣经学者常常研读原文,以鉴定译本的忠实性。《杨氏解析词语索引》和《斯特朗详解词语索引》可帮助不懂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的学者查考原文中某些单词的用法。毫无疑问,主已赐我们诸多的福份! 


    是否应当解释
 
    有人说,附带解释的圣经是传教的宝贵工具。这种说法的根源在于,有人在读过这类版本后成了基督徒。


    这样的结论到底有多大说服力呢?神真的会引领人开发可读性较强的圣经,以协助他在末世前的拯救之工吗?抑或情况刚好相反:诠释版圣经是罪的表现,神要因教会的胆大妄为而倾泻他的愤怒?在诠释本圣经充斥市场的今天,必须就这些问题进行开诚布公的研究。
   

    神的智慧是无穷的。他本可以把圣经写得一目了然,叫人不致产生误解。但神的旨意并非如此。有的经文表面上浅显易懂,其完整的意义却并不容易把握。箴言书25章2节说,『将事隐秘,乃神的荣耀。』1章5、6节又说,『使智慧人听见,增长学问;使聪明人得着智谋;使人明白箴言和譬喻,懂得智慧人的言词和谜语。』

   

    这些经文警告我们,圣经或许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明了。其中的真理需要我们去寻觅。马可福音4章 11、12节曾谈及这类困难:


    『耶稣对他们说:「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


    马可福音4章34节又说:『若不用比喻,就不对他们讲。没有人的时候,就把一切的道讲给门徒听。』
    圣经的难度充分体现在福音社区对圣经中各重大主题的不同理解上。这些主题包括神的全权、拣选、预定、人的完全堕落、特别救赎与自由意志、信徒得救的确据、洗礼、主的晚餐、大灾难、基督再来、奖赏等。人们甚至会问:到底能不能从圣经中找到真理?


    应当明白,神的话语首先要凭着信心接受,而不是在理解之后再接受。神让亚伯拉罕把他的儿子以撒献上祭坛的命令一点也不尽情理。杀子会直接违背神赐给亚伯拉罕的每一个应许,但亚伯拉罕凭着单纯的信心服从了。圣经需要凭着信心来接受。这样,圣经才能成为带来救恩的活话语,才真正成为引导我们认识全部真理的圣灵之剑。只要我们谦卑地信服神的话语,圣灵就会藉着话语带我们逐步认识真理。


    从诠释本圣经中,人们会觉察到这样一种态度:国王给了文士一个信息,要求文士把信息传达给民众。文士在听到信息后感到费解,他觉得简单的语言能更好地表达真理的内容。于是,他用自己的语言重述受到的信息,然后再交给民众。他不明白,智慧无比的国王所要传达的信息,早已在原文中表达得清清楚楚。


    这文士是何等地胆大妄为!他没有传达国王的信息,却自作聪明地把自己凌驾于国王之上。 
 

    这就是诠释者和使用诠释者的人的真实写照。这种人对自己所传话语的性质麻木不仁。他们已意识不到神话语的神圣性,忘记了拯救人乃是神的工作。传教士并不兜售福音,不勾引人得救,他们本身并不能救人。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按照神所赐的话语信实地为神做见证。神藉着话语在他要拯救的人心中做工。传道的人应当明白,在圣经本身的内容与见证人传讲的内容之间,有着一条明显的分界线。圣经是无懈可击的,而布道者的信息则难免受质疑。


    即使有人在读过诠释本圣经后认罪,我们也没有理由使用这种圣经。神在圣经中曾借着受诅咒的巴兰(民数记 23、24章)和邪恶的该亚法(约翰福音11章49至52节)传讲真理。神还用驴子传达了他的话语(民数记22章28至30节),但上述这些人的罪并未被赦免或遮盖。同样,神今天也会用一句与其话语相近的话来成就救恩,但他不会赦免那些对话语的圣洁麻木不仁的人,因为他们用人的行为代替神的话语。神的拣选法令是要人在读过纯正的圣经后得救,而不是靠诠释本圣经得救。


    也许有人要问:诠释本圣经到底有无用处?能否用作参考资料?


    遗憾的是,我们的头脑并不可靠。虽然懂得诠释的经文并非圣经,但在潜意识里,人们仍会象接受纯经文一样接受经过解释的经文。然而,经过解释的经文毕竟不是圣经。诠释者的具体做法,就是根据其自以为妥当的、合乎逻辑的理解,用自己的话重写某些话语。即使对某句话的理解合乎圣经,诠释者也只是从原文的寓意中分解出某个单一的真理来。在重写的过程中,诠释者抛弃了神要在这句话中所表达的意思的深度。换句话说,圣经的内容被倒空了许多。若诠释者解释错误,便是把谎言当作圣经的真理来讲。由于这种诠释是以圣经的形式出现,读者会误把谬误当作真理来领受。读者的内心充斥着残缺不全、甚至完全荒谬的信息。哪一位基督徒敢于参与这类活动呢?最可靠的办法就是果断地摒弃诠释。


    大部分人都不会觉得用简单英语重写圣经,或用别的语言解释圣经会构成犯罪。泛读或精读圣经并服从圣经的人也不多。我们正处于耶和华在何西阿书4章6节中所述的状况: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


    因这罪,神的愤怒要临到我们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