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作文600字左右:局部通风机安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6:55:12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局部通风机安装工。

第2条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局部通风机搬运、安装、拆除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4条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机和风机安装的有关规定。

3、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4、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接线方式。

5、了解电工基础知识。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安装以前必须在地面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

第6条 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第7条 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米以外的回风侧。

第8条 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的地点,安装地点应支护良好、无滴水。

第9条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抽出式为吸风口)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10条 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第11条 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仪等相关设备。高瓦斯矿井还应采用“三专”、“两闭锁”。

第12条 安装完后,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13条 按通防部门下达的任务,列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分别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五、操作顺序

第14条 本工种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运送——安设支架(吊挂件)——安设风机(安消音器)——安过渡节——安风筒——接线——试机。

六、正常操作

第15条 用车运送局部通风机到安装地点。要注意与装卸工密切配合,防止损坏风机和碰伤人员。

第16条 安设稳固的局部通风机标准底架或吊挂用品,采用底架时,底架离地高度应大于30cm。采用吊挂式时,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及与顶帮间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第17条 将局部通风机安装在底架上(或挂好),固定好。

第18条 安装消音器。

第19条 安装风机与风筒之间的过渡节,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要保证密封性。

第20条 安装风筒,要与过渡节接牢,不漏风。

第21条 待开关、相关设备安装完后进行试机,如果运转不正常或有其他问题,需调整、处理,直到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为止。

七、特殊操作

第22条 安装抽出式风机前,首先应进行瓦斯检查(安设地点前后10米范围和风筒吸入口),只有当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准安装和接火。

第23条 安装抽出风机时,必须同时安装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装置。

第24条 抽出式风机抽出的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2%时,应安设瓦斯遥测和风量自动控制装置。

第25条 湿式除尘风机安装结束后,应检查风叶与风筒的间隔,间隙不得小于2.5mm。

第26条 高瓦斯矿井或底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安装局部通风机时,要使用双电源双风机,并能自动切换,保证可靠的供风。

第27条 拆除风机时应在接到通防部门的通知后,按以下顺序操作:

拆除风筒—拆除接线—拆除过渡节——拆除消音器——拆除风机——拆除支架——装车运输。

八、收尾工作

第28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局部通风机司机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局部通风机司机。

第2条 局部通风机司机应完成以下工作:

1、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

2、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停机时,按规定启动局部通风机。

3、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时,立即通知撤人,并通知调度室和通防部门。

4、观察局部通风机附近巷道支护情况及局部通风机损伤情况。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局部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局部通风机司机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和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4、了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5、了解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和风电闭锁接线。

6、了解局部通风机的主要性能指标。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井下各种上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机,严禁无计划停风。

第6条 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

第7条 启动前,应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停风区和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各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启动。超过规定浓度时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处理。

第8条 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

第9条 必须挂有局部通风机牌板,填有司机姓名、风机编号、风筒长度、使用地点、风机型号、功率等内容。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启动前应先检查局部通风机的网罩是否牢固,机体是否稳固,进风口附近是否有易被吸入的杂物,风机与风筒的连接是否牢固,检查风机闭锁装置是否完好。

五、操作顺序

第11条 本工种应遵守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气体浓度—检查风机、风筒—断续启动——观察运转情况。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 接班后,要试验、检查双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机、风电闭锁使用情况。

第13条 同一地点安装2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时,应有明显的标志,便于准确区分,操作前要看清牌板,发免发生误操作。

第14条 局部通风机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或吊环脱落。

第15条 局部通风机的开关应标明正反向位置,操作前要仔细观察。

第16条 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如果发现旋转方向不对,应当停止运转,待停稳后再将开关手柄打向另一个方向。

第17条 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发现机体颤动、异常时,要及时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第18条 专职司机除了要观察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和巡视风筒外,不得擅离职守。

第19条 兼职司机局部通风机启动10min以后,经检查确认一切正常时,方可从事其他的工作,但必须时刻注意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

第20条 局部通风机的电动机轴两端的滚动轴承,需要定期添加润滑油。

第21条 局部通风机要及时添加润滑油,润滑油应采用1号、2号锂基润滑油或2号、3号钙基润滑油。

第22条 润滑油的加注,应填满轴承腔的1/2,不宜过多,以免引起流失。每月可以加注一次,每3~6个月将轴承座拆开进行一次清洗换油。

第23条 没有通防部门的正式通知,不得擅自决定移动局部通风机。

七、特殊操作

第24条 局部通风机运转中,发出“沙沙”声时,说明缺润滑油,要及时添加润滑油。

第25条 局部通风机运转中,发生低沉的运转声时,说明局部通风机的电压过低,此时局部通风机的供风量有较大的下降,要根据情况,及时测定风量,如果影响安全生产,要立即撤出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第26条 发现局部通风机外壳温度过高等异常情况,要撤出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第27条 为了保证局部通风机在单巷长距离供风时的正常运转,可以采用双路供电,以备电路发生故障时,及时接通备用电路供电。

第28条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司机必须通知工作面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2米处设置醒目的栅栏,禁止人员进入停风区。

第29条 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后,要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等待处理,不得离岗。

第30条 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操作规定,除了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操作程序:

1、抽出式风机应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

2、使用无除尘装置的风机时,在距风机5米处的风筒内应安设水幕喷雾装置,并正常使用。

3、启动前须先打开安全风窗,待正常运转后方可逐渐关闭。

4、当风机内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可以打开安全风窗,逐渐调节风窗渗入新风。

5、启动湿式除尘风机前,首先接通水管,在保证连续供水后方能启动风机。

八、收尾工作

第31条 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第32条 司机交接班,需在现场交接,不得停风交接。

风筒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风筒工。

第2条 风筒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辖区域内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用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

3、及时修补现场破坏的风筒。

4、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风筒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

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4、熟悉所分管区域的掘进工作面的情况。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7、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风筒未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第6条 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

第7条 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第8条 一台风机不允许向两个作业的掘进面供风。

第9条 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入井时要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了解工作地点的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

五、操作准备

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装时:运输——吊挂——检查。

拆除时:拆除——运输——检查(晾晒)——修补——保存。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 风筒的吊挂要平、直、稳、紧,避免风筒被刮破、挤扁、放炮崩破。

第13条 风筒吊挂要封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第14条 吊挂风筒要采取由外向里的方向,逐节连接、吊挂。

第15条 风筒的接头要严密,胶质风筒采用反压边接头。

第16条 铁风筒与胶质风筒连接处要加软质衬垫,并用铁丝箍紧,确保不漏风。

第17条 风筒的直径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第18条 斜巷和立井施工时,风筒要注意接头牢固,防止脱落。

第19条 经常检查风筒的质量,发现有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

第20条 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矿井技术人签发的停风计划执行。

第21条 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并快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的积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更换完毕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

第22条 巷道掘进完成以后,应在通防部门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运至井上,冲洗、晒干、修补完好。

第23条 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拆除。

第24条 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附近操作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车刮、撞。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时需要停电。在巷道高处吊挂风筒时要设台架,操作时要站稳。

第26条 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风筒通过风门,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过风门。

第27条 在巷道中开挖水沟时,要用掩护物遮挡风筒,以防止放炮崩坏风筒。

第28条 风筒吊挂一般应避开电缆、各种管线,以免相互影响。

第29条 地面修补风筒:

1、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四周应大于破口2cm以上;补丁边应裁剪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处应刷净漏出风筒原色,晾干后涂上胶浆进行粘贴,粘贴后应用木锤砸实,使其粘贴严密;最后应在涂上滑石粉。

2、10cm以上的破口,应先用线缝合,再进行粘贴。

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一致,能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

4、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每季度要晾晒一次。

5、制作过渡节风筒时,长度应大于2m。

6、修补风筒时,应准备一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

7、汽油、胶水必须单独存放,应保持严密,周围严禁烟火。

8、风筒修理室内不得使用火炉取暖。

9、风筒修补室内需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七、特殊操作

第30条 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风筒的安设。

1、风筒必须使用硬质风筒或带有钢丝骨架的橡胶或塑料可伸缩式风筒。橡胶或塑料风筒必须具有抗静电、阻燃的性能。

2、安装钢丝骨架的风筒时,在装卸过程中应注意轻装轻放,不要径向挤压和被锋利杂物碰撞,以免损坏。

3、用快速接头软带连接风筒时,两节风筒的端圆要对正、接拢,用披风布搭好后,再用快速接头软带将两端圆卡紧。接头软带的收紧力要适当,以不漏风、不拉脱为好,接头软带的手把位置应在风筒侧的下方。

4、风筒未端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段风筒吊挂在钢铰线上,对正接头接好,避免产生风筒弯曲、折叠。

5、风筒拐弯处要加接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6、在处理风筒内部的积水时,可先打开局部通风机的安全窗,然后解开接头,排除积水。

第31条 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时,需设专人进行风机、风筒管理。

八、收尾工作

第32条 整修完毕的风筒,要交存保管。

第33条 记录好风筒台账。

通风设施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矿井通风设施工。

第2条 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装。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

3、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

4、负责测风站的施工。

5、负责风桥的施工。

6、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

7、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并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第4条 通风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2、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的规定。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通风设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各类。

第6条 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第7条 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

第8条 在架线巷道中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在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施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

第9条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有装入护套,材料要捆扎牢固,要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品。

第10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第11条 每个风门前后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畅通。

第12条 每个密闭前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打好栅栏。

第13条 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米。

第14条 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

第15条 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

第16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输送机道运料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

第17条 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第18条 在有电缆、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

第19条 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搞、风镐施工,不准采用放炮方法。

第20条 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配带保险绳,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21条 砌墙高度超过2米时,要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 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前要认真学习通防部门下达的工作通知书和相关知识。

第23条 准备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

第24条 计划所需的材料,并通知有关人员将材料装车。装运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能超过矿车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

第25条 料车入井前必须与矿井调度室及有关单位联系,运送时应严格遵照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6条 井下装卸笨重材料时要互相照应,靠巷帮堆放的材料要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等。

第27条 材料卸车时,应现场验收,发现不足或有误,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

五、操作顺序

第28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验收材料—清理操作现场(安全检查)—施工——质量检查——清理操作现场。

第29条 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0条 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米的支架顶板、巷帮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处理完后方可施工。

第31条 拆除施工地点的原有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梁或探梁将棚梁托住,再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

第32条 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掏出的煤、岩等杂物要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

2、掏槽浓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小于0.2米),见实帮实底。

3、砌碹巷道建密闭、风门时,要拆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

(一)永久密闭操作

第33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即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

第34条 按照1:3的比例配制砂浆。

第35条 将砌墙用的砖块用水浸湿,尽量多吸收水分,但不宜渗饱水。

第36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匀;灰缝要均匀一致;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度要符合标准(一般不小于0.5米)。

第37条 双层墙或料石墙中间填黃土的密闭,黃土湿度不宜过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锺捣实。

第38条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留观测孔及灌浆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1米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至少0.2米,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

第39条 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石后再掏槽砌墙,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间不足一砖的厚度,应用瓦刀将整块的砖切成片砖,再施工至顶部。不得留有空隙。

第40条 密闭墙砌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抹裙边,其宽度不小于0.1米。要求抹平,打光压实。

第41条 双层密闭之间需要高水材料时,密闭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临时密闭操作

第42条 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0.24米,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

第43条 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

2、木板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木板厚度不小于2cm,压茬宽度不小于15mm,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

3、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黃泥或水泥加黃泥浆沿木板压茬缝及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

第44条 建木段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先在巷道底部铺1层黃泥,上铺一层木段,然后依次铺黃泥、木段,层层用锤砸实,木段外露处要排列均匀整齐。

2、墙内有水时,必须预先埋下一根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装阀门。

3、木段墙与巷道顶帮之间的缝隙要用黃泥填实,并用黃泥加白灰或水泥把墙面抹平整。

第45条 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米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

(三)永久风门施工操作

第46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

第47条 安放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先安放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坎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超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º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等将门框可靠稳固。

第48条 按照密闭的施工顺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

第49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位。

第50条 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

第51条 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在有轨道的巷道中安设风门时,应设置底坎。

第52条 安装门轴时,应将做好的门轴带螺钉的一端打入在门框上钻取的孔内,并打正装牢。

第53条 安装门扇时,应将门带上的圆孔套入门框的轴上,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第54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黃泥封堵严实。

第55条 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

第56条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风门要安设连锁装置。

(四)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

第57条 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

第58条 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依次钉,其压茬宽度不小于20mm,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

第59条 木板钉齐后要清碴抹缝,清除干净杂物,并使用黃泥参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

第60条 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

(五)调节风窗安装操作

第61条 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

第62条 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

第63条 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

第64条 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到预留调节风窗位置时,即 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内。

第65条 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

(六)测风站施工

第66条 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如巷帮凸凹变化大时,用喷浆的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

2、用和匀的细黃沙参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掺麻刀将巷道顶、帮平抹。

3、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米。

4、等表面干燥后,进行刷白。干燥后用红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67条 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先检查巷道支护,加固巷道支架。

2、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

3、进、出风侧钉成后应平滑。

4、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68条 在水泥棚、铁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档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钉在方木上。其他要求同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的要求一致。

第69条 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米。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挡风帘。

井下管道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悉有关规程和标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相关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4条   立井(暗立井)安装时,管道工必须配带安全带,所用工具应

用绳索在适当地方固定。

第5条   施工现场倾角大于15。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6条   瓦斯浓度大于1%时不得使用电气设备,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7条    拆装管路需用电、气焊时,要严格按《煤

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8条  在架空线段施工时,应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9条    施工前管道工沿施工路线进行认真检查,掌握现场情况。

第10条   熟悉有关图纸资料和标准要求。

第11条   施工前对沿线所有的障碍物及险段提前进行清理和加固,确保施工安全和进度。

第12条    在安装前应与调度室及运输调度站联系,说明工作地点、工作量及工作时间,并由专人负责监护,注意来往车辆。

第13条    管子安装前应逐节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不得有裂纹,法兰盘对接处平整,不得有破损现象。

直管的弯曲度每米不超过1·5毫米。

弯管的弯曲部分的椭

圆度不大于管子公称外径的10%,弯曲角度误差不得超过±30'。

第14条   管路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测量管座、管卡或弯头座的支承梁位置,并进

行梁的加工和安装。

第15条    管子、弯头、三通、异径管及伸缩器等,在安装前应做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至少应比工作压

力大0·5兆帕,且无渗水现象。

第16条    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所有管件进行防腐处理。

第17条  经过防腐处理的管子及管件须待漆膜防腐层形

成后,方可吊装和搬运,并在吊装和搬运中注意保护漆膜防腐层,损坏的防护层应及时修补。

第18条    将经过防腐处理的管子及管件妥善运至现

场,并摆放整齐。

第19条    将需用的工具、材料运到现场,数量要充足,品种、规格符合要求。

第20条    管道工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讲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21条    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22条    要有专用联系信号,如需要解除过卷、松绳等保护时,应由专人与司机联系。

四、正常操作

第23条   异径管连接时,不准插接及无死角。

第24条   法兰盘的平面应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其倾斜度不得超过规定数值。

第25条    法兰盘应与管子连

接牢固,所选螺栓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第26条   连接管路用的法兰盘及衬垫应符合要求,同一规格管子使用的法兰盘应一致。

第27条   紧固螺栓

时应对称进行,用力要均匀,不可用力过猛,所用工具要合适。

第28条   吊装绳索、钩环、连接螺栓等连接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第29条   吊装

稳车应有足够的吊装能力,且安装牢固,制动装置可靠。

第30条   立井安装:

在井筒施工时,要在相应位置搭好脚手架并应牢固、安全可靠,工

作平台应用木板铺严。

在井口周围设牢固的围栏,并由专人负责监护。

管子运至井口后,要采用安全可靠的起吊方式将管子或管件吊

入井筒,由下往上逐节定位,应单层作业。

定位准确后立即进行连接紧固,应采用对称方法紧固螺栓,使法兰盘受力均匀、连接紧密。

井筒中设有防火洒水管路的降压装置时,应在管路安装前先进行支承梁及降压装置的安装。

第31条    斜井 (斜巷)安装:

管子及管件运至现场后依次摆好,由下向上逐节连接。

管路应有支架支承,不得与底板接触。

敷设直径150毫米以上的管子时,每隔15一20米应加一处拉线,拉线应牢固可靠。

提升运输斜井 (斜巷)中,法兰盘应与轨道有一定的间距,不得影响矿车运行。

第32条  平巷安装:

管路安装要平直,需过道轨时应使管路不受力,管道与轨底应留有足够的间隙。

管路法兰盘边缘应与道轨有一定的间距,不得影响电机车运行。

第33条  仪表管座安装:

仪表管座开孔位置应安装在直线管道上,不得安装在弯曲管道上,同时要考虑维修观察方便。

主管道上的开口直径应与接管座或支管内径一致,不得把接管座或文管插入主管道内焊接。

温度计表座安装时,温度计受热端迎着流体运动方向,并置于管道中心。弹簧式压力表必须垂直安装。

第34条  管路安装完毕必须进行通风、排水试验,应无漏风、渗水现象。

第35条  日常检查维护:

管道工应定期对压风、排水管路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如下:

(1)检查管路防腐层,应无剥落;

(2)检查管路支承架,应牢固;

(3)检查管路有否漏气、漏水;

(4)检查法兰盘、螺栓,应完好、齐全、紧固;

(5)检查管路阀门开启、关闭应灵活、无泄漏、无锈蚀。

日常维护时对管路损坏处采取的临时措施:

(1)当管子接口法兰盘的衬垫损坏时,应先停运相应设备,再根据管子规格更换衬垫;

(2)当法兰盘损坏时,先停运相应设备,按管子规格做外圆、厚度与原法兰盘相同、一侧带缺口的插盘,装在原位置紧固好;

(3)管子轻微破损而漏气、漏水时,可在破损处打卡子进行处理。

第36条  压风、排水管路的更换:

管路需要更换时,应提前做出更换计划,做好充分准备后方可安排更换。

更换后的管路要与原管路规格质量相一致。

更换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试验。

五、收尾工作

第37条  管路安装竣工后,必须做水压试验并应符合规定,做好记录。将原解除的过卷、松绳等项保护逐一恢复,并应灵活可靠。

第38条  全部工作完成后,应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配件,并妥善保管。

小水泵司机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没有正式固定泵房的临时性排水泵、功率较小的多段泵和单段泵的水泵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应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了解有关规定和排水设备的构造、性能,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5条   注意检查工作地点顶板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

时汇报处理,严禁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开泵。

第6条   小水泵出水口必须安设闸阀,安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才能使用。

第7条    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

得投入运行:

电动机、水泵故障没有排除。

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电动机不能正常启动。

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4,管路漏水,

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水泵开关和控制设备损坏、失爆、漏电或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8条   检查水泵的对轮销子及防护罩是否齐全、各紧固螺钉是否牢固。

第9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第10亲   检查水泵安装是否牢固、平稳,电机、泵体和底盘是否紧固,对轮间隙是否符合标准。

第11条  检查水笼头是否漏水或堵塞,检查吸水井的水位,查看吸水管路是否漏气。

第12条  检查盘根密封和压盖松紧程度,轴承油量油质是否合格,出水闸阀是否关严。

五、操作顺序

第13条  水泵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启动:水泵充水→操作启动开关→启动水泵电机逐渐打开水泵排水阀门→完成水泵启动→正常排水。

停机: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断电停机→开关复位。

六、正常操作

第14条  水泵的启动操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打开水泵灌水阀及放气孔,将泵体内灌满引水。

启动开泵,观察水泵的转动方向,观察压力表指示。

逐渐开大出水闸阀,检查水泵是否上水,直至水泵正常运转。

第15条  司机应精力集中,注意水窝的储水量变化,随时注意水泵的声音、检查轴承的温度和电机温度是否正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16条   水泵的停止操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先关闭

出水闸阀,然后切断电源停泵。

将启动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将开关闭锁。

七、特殊操作

第17条  小水泵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刻停泵:

泵体异常震动、泵体部件螺钉或基础螺钉松动时。

电机或轴承温度超过规定时。

吸水笼头露出水面时。

出水量突然减少,或不上水时。

泵内有异响或电机发生故障。

排水管路严重漏水时。

泵房来压,有冒顶、片帮或底鼓危险时。在时间允许时,应尽量先关闭水泵的出水阀门,再停水泵电机。

八、收尾工作

第18条   检查设备,清理和擦净水泵上的油水和污物,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第19条    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小型电器修理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应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   掌握各种小型电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修理工艺,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5条   防爆型小型电器检修后不得有失爆现象。

三、操作准备

准备检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计划本班应修的小型电器件数。准备好各种工具和检测用的仪器仪表。

第6条 

四、正常操作

条 9第 物清点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电器,清扫煤尘和杂

第10条   详细检查小型电器的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和间隙及接线螺钉锈蚀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理。

第11条   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复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面,测试绝缘,对受潮的小型电器进行干燥处理,经修理后,电气性能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12条  涂漆:

有关部位涂耐弧漆。

有关部位涂防锈漆。

第13条   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检验和试验,工作应正常,电气绝缘应符合规定要求,隔爆面应达到防爆标准规定,设备应达到完好标准。

五、收尾工作

第14条   填写检修记录,登记上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15条    检修后的小型电器经防爆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16条    清点检修用的小型电器工具,打扫场地。

通讯维修工

一、上岗条件

 第一条    通讯维修人员应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测试、调整、检修方法和操作要求等,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通讯维修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有关通讯线路、交换机、电话机的有关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4条  防爆电话(含本质安全型)的防爆性能、绝缘性能等安全指标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性能要求。

第5条   通讯线路和交换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工作正常、可靠,通讯架空线路入井处必须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第6条   通讯线缆的吊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7条   通讯线路外线作业必须遵守有关外线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第8条   井下通讯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第9条   通讯机房必须设有合格的防灭火设施。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  维修组要配齐以下资料:通讯设备说明书、工作原理图、配线图、工作日志、故障记录、测试记录、工具材料登记表、岗位责任制以及其他单项记录。所有记录本必须编号,不准缺页和随便带出工作场所。

第11条   周期性维修必须申报作业计划,主要内容是:目的要求、工作任务、起止时间、劳动组织安排、安全防护措施、材料计划、验收标准和注意事项等。较大的工程和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事先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开工。

第12条   了解当日维修任务及影响范围,并通知有关用户。

第13条    在井下检修隔爆电话机前要通知交换机,禁止对相关支路呼叫、通话,必要时应挂牌或闭锁。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隔爆电话机的修理:

电话机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无锈蚀,外壳应无损伤。所有防爆面及间隙必须符合煤炭部颁发的《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对防爆面性能的有关要求。

绝缘要求:127伏及以下不低于0·5兆欧。

各部位螺钉、弹簧垫、垫圈等应齐全完整。

拧卸凹窝内的螺钉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按线路图校对电话机接线,接线应正确,连接应良好,元件、导线应齐全无损。

将以上检查结果、安装日期、使用地点填入记录簿内。

第15条隔爆电话机的日常维修:

电话机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地点。

定期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

更换话盒、听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均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交换机值班员禁止呼叫、通话,并加闭锁。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交换机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

为使话机保持完好通话状态,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

第16条  电机车载波通讯机的安装维修:

载波通讯机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无淋水的地方。

维修人员要每月不少于一次,按机器性能对主机进行测试、维护,直观检查送、受话器部分,分机不少于2次检查试听,并把测试结果、时间记录下来。

第17条    矿用防爆接线盒的使用维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做到:

防爆接线盒要两端吊挂,不准利用电缆支持重量。

定期处理盒内的灰尘和潮气,检查进线压紧装置的胶垫是否老化或损坏,并测试其接线端子排的绝缘状况。

在运行中不用的进出线孔应用挡板密封。

第18条   井下通讯电缆的敷设与连接维护:

井下通讯应使用允许用于井下的通讯电缆,井巷内放电缆因长度所限,必须有中间接头时,可将接线盒放在水平位置固定好,不应使接头承力,电缆吊挂钩的宽度应不小于25毫米。

电缆的断头应及时封补,以免芯线受潮。 3·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不得吊挂在水管或风管上。如果电缆与水管、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吊挂在管子上方,并离开0·3米以上的距离。

通讯电缆不能与动力电缆交叉混挂,他们之间至少要有0·1一0·2米以上的距离。

橡套电缆的连接必须用热补或同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及用防爆接线盒连接,热补或冷补后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略有弛度,并且每100米内应有1~ 2米余量。

要定期巡查电缆,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有无撞伤或挤压、掉落情况,发现间题及时处理。

第19条   调度电话:

检修调度专用通讯设备时,应先取得调度员的同意。

调度电话在交接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调度员应将情况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

第20条   总配线架:

总配线架每年清扫一次,线对和跳线的焊接每年检查和校核一次,弹簧排压力每年试验调整一次。 

暂不用的用户线一定要用绝缘片隔开。

总配线架接地电阻每年测试2次,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总配线架跳线必须按跳线表、配线表、电话号码表进行,不准随意改变跳线。

夏季雷雨前,必须抽查一次热圈放电管(避雷器),按10%抽查,发现一只不合格,要全部进行测试,必要时更换全部热圈放电管(避雷器)。

第21条  市话电话机维修:

电话机必须登卡,卡片内容为:用户名称、用户号码、电话机型、线路绝缘电阻、用户环阻,安装日期。所有用户话机每年查测两次,直观听试。拨号应准确,振铃清脆,送、受话符合要求,处于完好状态,耳机绳、桌机绳和话机内部布线无活动断股和接触不良等现象。

节假日前对重要部门电话实测一次,调度、安监、救护等用电话每月实测一次。如需要检修时,应装备用机。

每年实测一次拨号盘,断续比为1·6:1,脉冲个数为10次/秒(±10%)0

第22条  市话电缆维修:

每月按区段沿线路徒步巡查一次,检查以下内容并填写巡查记录:线杆有无歪斜,拉线撑铁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适,挂钩是否松动,树木、房屋是否与电缆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积水,电力线是否威胁通讯安全,有线广播线是否会造成串音,各处分线箱有无变化。

对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桥梁等处电缆特殊装置要定期进行整修加固。

3、每年夏季测试一次电缆芯线间、芯地间绝缘电阻,全程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50兆欧(250伏摇表),电阻应小于1·5千欧 (直流电桥)。

线务维修必须遵守各项外线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蹬杆必须带好防护用品,一人蹬杆,一人杆下监护,工具材料严禁扔上、投下,严禁违章作业。

线务维修要配齐以下技术资料:矿区杆线图、电话分布图、配线表、电话号码配线对照表、接线盒配线表、故障记录、线路测试记录、常用材料、工具、安全作业规程等。

各处电缆配线箱、接线盒应编号,每年清扫、防腐一次,所有热补冷补接头每年检查一次。配线架、分线箱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每月查对一次用户名称、电话号码,配线号和电缆序号应一致。

第23条   整流器、蓄电池维修:

整流器的启动和停止:接通负载后再开机,负载电源由小到大逐步调到额定值。关机时,将电流由大调小,先断交流后断负载。

定期检查和测试整流器各点的电压、电流,观察各点波形,掌握各点电压、电流及波形的参考值。

各点过压、过流、报警等保护动作应灵敏可靠。

整流器主回路(整流元件、主变压器、扼流圈)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系统工作接地线不少于2条,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保护接地应小于10欧姆。接地电阻每年春秋两季各测试一次,测试时应分组进行,不准两组同时断开。

对于60伏蓄电池每组选定5只标定电池,24伏蓄电池每组选定2只标定电池。标定电池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并应涂有明显标记。

蓄电池应经常检查并记录以下项目:每个电池电解液比重、温度、极板有无变形、弯曲、短路、脱落。隔离板、弹簧板、缘绝子不应有位移,连接线应接触良好,没有腐蚀现象,外壳完整没有裂纹、溢酸等。

蓄电池电液相对密度应保持在1·2一1·21(25。C)范围内,液面应高出极板10一20毫米。

蓄电池每年进行一次容量试验和核对放电试验,放出保证容量的50~60%,然后单独充电。

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每2小时记录一次电压、电流、温度、相对密度,放电时10小时记录一次。  

10·蓄电池室应设排风扇、照明灯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严禁明火。

第24条   人工电话交换机维修:

各种信号显示准确,机械动作灵敏可靠。

信号灯不闪动,亮度正常。

塞子外套齐全,塞绳外皮无破损,芯线无断线,长度适宜,抽出落下自如。

电键柄垂直,动作轻便灵活,自复可锁性能良好。电键和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触点间隙、弹力等符合调整要求。

塞绳电路芯线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兆欧。塞绳传输衰耗在800赫兹或1000赫兹时直通不大于0·5Np(2R面交换机)或0·2Np(供电交换机);监听时不大于0·lNp(2R面交换机)或0·O5Np(供电交换机);应答时不大于0·4Npo

局内通话线对间的绝缘电阻和每一条对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兆欧(用100伏或250伏摇表测试)。

第25条   自动交换设备维修:

交换设备的测试和检查维修时间:记发器单周测试每日1一2次;选标测试YA2、119、110特服每日一次;信号架每班一次;绳路、长途出入中继每周一次;继电器清检,标志器测试,各级熔丝触点每季一次;用户YlK测试,KloY测试,ZAX-HZX出线链路测试半年一次;接线器清扫,传输测试每年一次;机架清灰,继电器清检两年一次。

接线器、继电器调整只准使用专用工具,夏季不准用手触摸继电器。

机房报警3次以上,要详细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才算结束。

公共设备的障碍,不准采取闭塞方式解决。

铃流、听拨号音、观测接通率每班测10%。

测量台是整个机房工作正常与否的总监测站,所有测试检修工作必须按计划进行。

测量台的查测周期:各种性能测试、测量电路、中继线直通电路每天一次;受理电路、通知电路,特服电路每班一次。

测量台仪表测试、拨号盘每月一次;电压表、脉冲频率表、板键半年一次;继电器、熔丝每季一次。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维修现场,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第27条   井下隔爆电话检修结束后,通知交换机可以对该路呼叫,并解除预设的闭锁。

溜煤眼放煤工

一、准备

第1条 溜煤眼放煤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放煤设备、放煤机构工作原理、性能以及控制系统的操作程序。发出的信号要间隔均匀、准确及时。

第3条 放煤前首先检查工作站台高度和可靠状况,以及放煤附近的顶、帮支护是否可靠,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第4条 检查溜煤嘴与扇形门的固定情况、压杆与顶板、扇形门之间的连接、设备润滑以及各连接情况等,若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彻底严禁放煤。

第5条 往复式给给煤机要认真检查电机减速箱偏心盘连杆小轴、往复式吊耳托轮机座、机尾滚筒等是否正常,各部连接螺栓是否紧固。各轴承、减速箱是否缺油,如有需及时处理。

第6条 检查溜煤眼内的积水、存煤情况。

第7条 检查放煤口附近输送机的托辊、挡煤板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第8条 检查输送机的电话、闭锁装置及信号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二、准备

第9条 手动放煤时要手不离压杆,站在输送机一侧的工作台处,随时调整压杆,保证放煤均匀,不准把压杆固定。

第10条 当溜煤眼被大块煤、矸卡住时,应停止输送机,并闭锁,用钎子或其他长柄工具处理。处理时要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要选好撤退路线。

第11条 放水煤时,要至少派两名放煤工,站在巷道溜煤嘴位置的上方,其中一人放煤,一人观察,扇形门必须采取可靠限位措施,只许打开1/2~1/4,慢慢放煤,以防止水煤突然涌出,无法阻挡。当仓内积存水煤较多时,尽可能实现远距离放煤。

第12条 当出现胶带跑偏、掉托辊、拉回头煤、埋机尾滚筒等情况时,要立即关闭放煤口停止放煤,进行处理,待胶带输送机运转正常后再放煤。

第13条 当溜煤眼放出杂物时,应及时关闭放煤口,停止胶带输送机运转,将杂物检出。

第14条 井下所有煤仓及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及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阀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第15条 当放煤过程中出现故障需处理时,应首先停机闭锁,与输送机司机建立可靠的联系,人员在胶带机上或靠近胶带工作时,必须将胶带输送机停电。

三、收尾

第16条 放煤口前后规定范围内的卫生彻底清理干净,严禁杂物进入煤流系统。

第17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好交班记录。

四、注意事项

第18条 出现堵仓时,一般应采取人工振动等方法处理,确实需要放炮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专项措施的有关规定,严禁任何人进入溜煤眼内处理。

第19条 出现溃仓征兆时,应立即停机闭锁,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稳定后,人工清理干净淤煤。清理过程中,要由专人监视放煤口情况,严防因再次溃仓而发生人身事故。

第20条 输送机过载开不动时,应首先停机闭锁,检查机尾滚筒是否被异物或大块煤、矸塞住或因放煤量大造成过负荷,结合实际情况对机尾滚筒处或胶带上的煤、矸进行清理,清理上下输送带之间的煤、矸或异物时,必须用长把工具处理,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输送带之间。

第21条 启用长期不用或有积水的溜煤眼或煤仓时,必须制定专项抽排水和放仓措施,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