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溪苑你是我的主人:群众文化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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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4 阅读447次 本站网友韩敬霞发表 韩敬霞专栏 【字体:大中小】 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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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发展中国的先进文化,文化工作者有很多事情要做,但对于基层文化工作者来说,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抓好群众文化建设。群众文化在整个文化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国家群众文化的发展程度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准。群众文化是人民大众自己创造的文化,交融在人们日常的生活劳作之中,带有强烈的生活气息,富有旺盛的生命力。抓好群众文化建设不仅要看为群众提供了多少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更要看带动了多少群众参与到文化活动和文化创造之中。全面提高群众文化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是建设先进群众文化的目标。而衡量的标尺,在于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参与”了才能满足自身需求
群众文化的根本目的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的精神生活需要,其中“自身”是重点。群众文化若没有群众普遍参与,就没有旺盛的人气,也就背离了群众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以自身为活动主体的群众文化活动主要的是为了娱乐和休息,更多的意义在于消除疲劳、调剂精神。群众的乐趣在于可以在角色创作中体验到其它文化活动不可替代的愉悦,在活动中表达自身的思想感情,即使在参与的过程中满足了他人的需要,那也是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实现的。
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才是群众文化,所以群众文化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应该具有大众性,只有这样群众的主动性才能在文化活动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现在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还存在偏差,认为群众文化活动必须轰轰烈烈,要讲究大场面、大手笔,于是各种规模宏大的广场文艺演出层出不穷。殊不知此类活动并不和群众的胃口,一是群众自己不能参与其中,二是往往在重大节假日的时间安排与个人事务或农事相冲突,三是表演内容有时不合群众口味。
据调查,农民最喜欢的是自己组织的村里婚丧嫁娶时的小型演出活动和节庆时自己开展的舞龙舞狮活动,一群地地道道的农民,白天还在田间扛大锄、扶犁锹,到了晚间,却摇身成了艺人,演的人眉飞色舞,看的人鼓掌叫好。这种场面在今天的农村随处可见,之所以其乐融融,就在于自身的参与和精神的极大满足。
“参与”了才能提高文化素质
群众文化活动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手段,群众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获得情操的陶冶和审美享受,并在健康的审美享受中建立和升华高尚的审美趣味,提升自身的文化艺术修养和境界,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这一切的获得同样要参与其中。
现在有些地方过分强调文化要出精品力作,使得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常常只在追求深沉、华丽、文采、高雅上做文章,忘记了参与活动的是普通群众。由于文化素质的差异,有些群众尤其是农民不能完美地体验到专业文化活动带来的愉悦,更不能通过参与文化活动提高文化艺术素养。一味地追求高雅只能使群众文化离群众越来越远,雅俗共赏才能贴近群众,并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素养。
有什么样的群众就有什么样的群众文化,因此发展群众文化首先要关注群众的文化素质。群众的文化素质上去了,群众文化的品位就会随之提升,国家的整体文化水平也会提高。
“参与”了才能进行文化创造
群众文化来源于群众,群众文化活动也是群众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一些业余文化创作者常常走街串巷收集素材,将婚育新风、农家趣事、公民道德、法律知识等编成既具有地方风味又切合文明主题的文艺节目,不仅使群众在欢声笑语中得到了教育,还展现了创作者的个人风采。
我国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各地的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文化的原创资源并不缺少,一些业余文化创作者的作品之所以能得到群众的共鸣,关键在于作品展现了一个地区的文化底蕴和群众的精神追求。文化活动如果来源于群众自己生活的文化环境,体现群众真实的文化追求,文化上的认同必定能调动起参与的积极性,继而带动新一轮的文化创造热情。
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的,只有调动起群众的文化创造热情,才能真正展现群众文化的精髓。
“参与”了才能带来可喜收入
不再是被动的文化消费,也不再是单纯地参与文化活动,而是兴办文化。文化专业户的出现真正体现了群众文化群众办,他们在自娱自乐、给群众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开始逐步转为具有市场行为的文化经营活动,文艺演出、戏曲表演、电影录相放映、摄影、制作VCD光碟等系列活动和服务走进了千家万户。
办群众文化不仅为个人增加了收入,还以文化养文化,使群众文化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对于文化专业户,文化管理部门要采取政策引导、才艺培训、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和帮扶民间艺人自办合法性文艺团体,活跃城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