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战争之哪位妹妹酱:读经典 20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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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典 

《江湖上》余光中  阅读原文

一双鞋,能踢几次街?一双脚,能换几次鞋? 一口气,咽得下几座城? 一辈子,闯几次红灯?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一双眼,能燃烧几岁?一双嘴,吻多少次酒杯?一头发,能抵抗几把梳子?一颗心,能年轻几回?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为什么,信总在云上飞?为什么,车票在手里?为什么,噩梦在枕为什么,抱你的是大衣?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一片大陆,算不算你的国?一个岛,算不算你的家?一眨眼,算不算少年?一辈子,算不算永远?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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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鞋,能踢几次街?
一双脚,能换几次鞋?
一口气,咽得下几座城?
一辈子,闯几次红灯?
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一双眼,能燃烧几岁?
一双嘴,吻多少次酒杯?
一头发,能抵抗几把梳子?
一颗心,能年轻几回?
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为什么,信总在云上飞?
为什么,车票在手里?
为什么,噩梦在枕
为什么,抱你的是大衣?
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一片大陆,算不算你的国?
一个岛,算不算你的家?
一眨眼,算不算少年?
一辈子,算不算永远?
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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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漫笔》(二)鲁迅  阅读原文

但是赞颂中国固有文明的人们多起来了,加之以外国人。我常常想,凡有来到中国的,倘能疾首蹙额而憎恶中国,我敢诚意地捧献我的感谢,因为他一定是不愿意吃中国人的肉的!鹤见钓辅⒁氏在《北京的魅力》中,记一个...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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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赞颂中国固有文明的人们多起来了,加之以外国人。我常常想,凡有来到中国的,倘能疾首蹙额而憎恶中国,我敢诚意地捧献我的感谢,因为他一定是不愿意吃中国人的肉的!

鹤见钓辅⒁氏在《北京的魅力》中,记一个白人将到中国,预定的暂住时候是一年,但五年之后,还在北京,而且不想回去了。有一天,他们两人一同吃晚饭——

“在圆的桃花心木的食桌前坐定,川流不息地献着出海的珍味,谈话就从古董,画,政治这些开头。电灯上罩着支那式的灯罩,淡淡的光洋溢于古物罗列的屋子中。什么无产阶级呀,Proletariat⒂呀那些事,就像不过在什么地方刮风。”

“我一面陶醉在支那生活的空气中,一面深思着对于外人有着‘魅力’的这东西。元人也曾征服支那,而被征服于汉人种的生活美了;满人也征服支那,而被征服于汉人种的生活美了。现在西洋人也一样,嘴里虽然说着Democracy⒃呀,什么什么呀,而却被魅于支那人费六千年而建筑起来的生活的美。一经住过北京,就忘不掉那生活的味道。大风时候的万丈的沙尘,每三月一回的督军们的开战游戏,都不能抹去这支那生活的魅力。”

这些话我现在还无力否认他。我们的古圣先贤既给与我们保古守旧的格言,但同时也排好了用子女玉帛所做的奉献于征服者的大宴。中国人的耐劳,中国人的多子,都就是办酒的材料,到现在还为我们的爱国者所自诩的。西洋人初入中国时,被称为蛮夷,自不免个个蹙额,但是,现在则时机已至,到了我们将曾经献于北魏,献于金,献于元,献于清的盛宴,来献给他们的时候了。出则汽车,行则保护:虽遇清道,然而通行自由的;虽或被劫,然而必得赔偿的;孙美瑶⒄掳去他们站在军前,还使官兵不敢开火。何况在华屋中享用盛宴呢?待到享受盛宴的时候,自然也就是赞颂中国固有文明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有些乐观的爱国者,也许反而欣然色喜,以为他们将要开始被中国同化了罢。古人曾以女人作苟安的城堡,美其名以自欺曰“和亲”,今人还用子女玉帛为作奴的贽敬,又美其名曰“同化”。所以倘有外国的谁,到了已有赴宴的资格的现在,而还替我们诅咒中国的现状者,这才是真有良心的真可佩服的人!

但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因为倘一动弹,虽或有利,然而也有弊。我们且看古人的良法美意罢——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⒅。”(《左传》昭公七年)

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

虽然那是古事,昭公七年离现在也太辽远了,但“复古家”尽可不必悲观的。太平的景象还在:常有兵燹,常有水旱,可有谁听到大叫唤么?打的打,革的革,可有处士来横议么?对国民如何专横,向外人如何柔媚,不犹是差等的遗风么?中国固有的精神文明,其实并未为共和二字所埋没,只有满人已经退席,和先前稍不同。

因此我们在目前,还可以亲见各式各样的筵宴,有烧烤,有翅席,有便饭,有西餐。但茅檐下也有淡饭,路傍也有残羹,野上也有饿莩;有吃烧烤的身价不资的阔人,也有饿得垂死的每斤八文的孩子⒆(见《现代评论》二十一期)。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否则,此辈当得永远的诅咒!

外国人中,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占了高位,养尊处优,因此受了蛊惑,昧却灵性而赞叹者,也还可恕的。可是还有两种,其一是以中国人为劣种,只配悉照原来模样,因而故意称赞中国的旧物。其一是愿世间人各不相同以增自己旅行的兴趣,到中国看辫子,到日本看木屐,到高丽看笠子,倘若服饰一样,便索然无味了,因而来反对亚洲的欧化。这些都可憎恶。至于罗素在西湖见轿夫含笑⒇,便赞美中国人,则也许别有意思罢。但是,轿夫如果能对坐轿的人不含笑,中国也早不是现在似的中国了。

这文明,不但使外国人陶醉,也早使中国一切人们无不陶醉而且至于含笑。因为古代传来而至今还在的许多差别,使人们各各分离,遂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并且因为自己各有奴使别人,吃掉别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却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将来。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宴,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

这人肉的筵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一九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注释:

⒁ 鹤见钓辅(1885—1972)日本评论家。作者曾选译过他的随笔集《思想·山水·人物》,《北京的魅力》一文即见于该书。
⒂ Proletariat 英语:无产阶级。
⒃ Democracy 英语:民主。
⒄ 孙美瑶 当时占领山东抱犊固的土匪头领。一九二三年五月五日他在津浦铁路临城站劫车,掳去中外旅客二百多人,是当时哄动一时的事件。
⒅ 王、公、大夫、士、阜、舆、隶、僚、仆、台是奴隶社会等级的名称。前四种是统治者的等级,后六种是被奴役者的等级。
⒆ 每斤八文的孩子 一九二五年五月二日《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一期载有仲瑚的《一个四川人的通信》,叙说当时军阀统治下四川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其中说:“男小孩只卖八枚铜子一斤,女小孩连这个价钱也卖不了。”
⒇ 罗素(B.Russell,1872—1970)英国哲学家。一九二0年曾来中国讲学,并在各地游览。关于“轿夫含笑”事,见他所著《中国问题》一书:“我记得一个大夏天,我们几个人坐轿过山,道路崎岖难行,轿夫非常的辛苦;我们到了山顶,停十分钟,让他们休息一会。立刻他们就并排的坐下来了,抽出他们的烟袋来,谈着笑着,好像一点忧虑都没有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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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漫笔》(一)鲁迅  阅读原文

有一时,就是民国二三年时候,北京的几个国家银行的钞票,信用日见其好了,真所谓蒸蒸日上。听说连一向执迷于现银的乡下人,也知道这既便当,又可靠,很乐意收受,行使了。至于稍明事理的人,则不必是“特殊知识阶...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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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时,就是民国二三年时候,北京的几个国家银行的钞票,信用日见其好了,真所谓蒸蒸日上。听说连一向执迷于现银的乡下人,也知道这既便当,又可靠,很乐意收受,行使了。至于稍明事理的人,则不必是“特殊知识阶级”,也早不将沉重累坠的银元装在怀中,来自讨无谓的苦吃。想来,除了多少对于银子有特别嗜好和爱情的人物之外,所有的怕大都是钞票了罢,而且多是本国的。但可惜后来忽然受了一个不小的打击。

就是袁世凯②想做皇帝的那一年,蔡松坡③先生溜出北京,到云南去起义。这边所受的影响之一,是中国和交通银行的停止兑现。虽然停止兑现,政府勒令商民照旧行用的威力却还有的;商民也自有商民的老本领,不说不要,却道找不出零钱。假如拿几十几百的钞票去买东西,我不知道怎样,但倘使只要买一枝笔,一盒烟卷呢,难道就付给一元钞票么?不但不甘心,也没有这许多票。那么,换铜元,少换几个罢,又都说没有铜元。那么,到亲戚朋友那里借现钱去罢,怎么会有?于是降格以求,不讲爱国了,要外国银行的钞票。但外国银行的钞票这时就等于现银,他如果借给你这钞票,也就借给你真的银元了。

我还记得那时我怀中还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④,可是忽而变了一个穷人,几乎要绝食,很有些恐慌。俄国革命以后的藏着纸卢布的富翁的心情,恐怕也就这样的罢;至多,不过更深更大罢了。我只得探听,钞票可能折价换到现银呢?说是没有行市。幸而终于,暗暗地有了行市了:六折几。我非常高兴,赶紧去卖了一半。后来又涨到七折了,我更非常高兴,全去换了现银,沉垫垫地坠在怀中,似乎这就是我的性命的斤两。倘在平时,钱铺子如果少给我一个铜元,我是决不答应的。

但我当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⑤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

我们不必恭读《钦定二十四史》,或者入研究室,审察精神文明的高超。只要一翻孩子所读的《鉴略》,——还嫌烦重,则看《历代纪元编》⑥,就知道“三千余年古国古”⑦的中华,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但在新近编纂的所谓“历史教科书”一流东西里,却不大看得明白了,只仿佛说:咱们向来就很好的。

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

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可惜的是往往暂时没有谁能定。举其大者,则如五胡十六国⑧的时候,黄巢⑨的时候,五代⑩时候,宋末元末时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纳粮以外,都还要受意外的灾殃。张献忠的脾气更古怪了,不服役纳粮的要杀,服役纳粮的也要杀,敌他的要杀,降他的也要杀:将奴隶规则毁得粉碎。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来一个另外的主子,较为顾及他们的奴隶规则的,无论仍旧,或者新颁,总之是有一种规则,使他们可上奴隶的轨道。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⑾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或较狡滑,或是外族的人物出来,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像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于是便“万姓胪欢”了;用成语来说,就叫作“天下太平”。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⑿;那些作乱人物,从后日的“臣民”看来,是给“主子”清道辟路的,所以说:“为圣天子驱除云尔。”⒀现在入了那一时代,我也不了然。但看国学家的崇奉国粹,文学家的赞叹固有文明,道学家的热心复古,可见于现状都已不满了。然而我们究竟正向着那一条路走呢?百姓是一遇到莫名其妙的战争,稍富的迁进租界,妇孺则避入教堂里去了,因为那些地方都比较的“稳”,暂不至于想做奴隶而不得。总而言之,复古的,避难的,无智愚贤不肖,似乎都已神往于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就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了。

但我们也就都像古人一样,永久满足于“古已有之”的时代么?都像复古家一样,不满于现在,就神往于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么?

自然,也不满于现在的,但是,无须反顾,因为前面还有道路在。而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注释:

① 《灯下漫笔》最初分两次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一日、二十二日《莽原》周刊第二期和第五期。
② 袁世凯(1859—1916)河南项城人,自一八九六年(清光绪二十二年)在天津小站练兵起,即成为实际上北洋军阀的首领。由于他拥有反动武装,并且勾结帝国主义,又由于当时领导革命的资产阶级的妥协性,他在一九一一年的辛亥革命后窃夺了国家的政权,于一九一二年三月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组织了代表大地主大买办阶级利益的第一个北洋政府;后又于一九一三年十月雇用“公民团”包围议会,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更于一九一六年一月恢复君主专制政体,自称皇帝。蔡锷等在云南起义反对帝制,得到各省响应,袁世凯被迫于一九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取消帝制,六月六日死于北京。
③ 蔡松坡(1882—1916)名锷,字松坡,湖南邵阳人,辛亥革命时任云南都督,一九一三年被袁世凯调到北京,加以监视。一九一五年他潜离北京,同年十二月回到云南组织护国军,讨伐袁世凯。
④ 中交票 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都是当时的国家银行)发行的钞票。
⑤ 关于元朝的打死别人奴隶赔一头牛的定律,多桑《蒙古史》第二卷第二章中引有元太宗窝阔台的话说:“成吉思汗法令,杀一回教徒者罚黄金四十巴里失,而杀一汉人者其偿价仅与一驴相等。”(据冯承钧译文)当时汉人的地位和奴隶相等。
⑥ 《鉴略》 清代王仕云著,是旧时学垫用的初级历史读物,上起盘古,下迄明弘光。全为四言韵语。《历代纪元编》,清代李兆洛著;分三卷,上卷纪元总载,中卷纪元甲子表,下卷纪元编韵。是中国历史的干支年表。
⑦ “三千余年古国古” 语出清代黄遵宪《出军歌》:“四千余岁古国古,是我完全土。”
⑧ 五胡十六国 公元三0四年至四三九年间,我国匈奴、羯、鲜卑、氏、羌等五个少数民族先后在北方和西蜀立国,计有前赵、后赵、前燕、后燕、南燕、后凉、南凉、北凉、前秦、后秦、西秦、夏、成汉,加上汉族建立的前凉、西凉、北燕,共十六国,史称“五胡十六国”。
⑨ 黄巢(?—884)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人,唐末农民起义领袖。唐乾符二年(875)参加王仙芝的起义。王仙芝阵亡后,被推为领袖,破洛阳,入潼关,广明一年(880)据长安,称大齐皇帝。后因内部分裂,为沙陀国李克用所败,中和四年(884)在泰山虎狼谷被围自杀。黄巢和张献忠一样,旧史书中都有关于他们杀人的夸大记载。
⑩ 五代 即公元九0七年至九六0年间的梁、唐、晋、汉、周五个朝代。
⑾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 语见《尚书·汤誓》。时日,指夏桀。
⑿ “一治一乱” 语见《孟子·滕文公》:“天下之生久矣,一洽一乱。”
⒀ “为圣天子驱除云尔” 语出《汉书·王莽传赞》:“圣王之驱除云尔。”唐代颜师古注:“言驱逐蠲除以待圣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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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思念的缘故》顾城  阅读原文

我会慢慢修一条小路 使他通向林中小屋 玻璃上有太阳和蓝色 还有金银草和小鸟飞舞 我让木风车轻轻转动 播撒我们心里的幸福 我让阳光没有遮拦 穿过我们透明的肌肤 一颗心被箭射中 因为思念... 全文↓

《因为思念的缘故》顾城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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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慢慢修一条小路
使他通向林中小屋
玻璃上有太阳和蓝色
还有金银草和小鸟飞舞
我让木风车轻轻转动
播撒我们心里的幸福
我让阳光没有遮拦
穿过我们透明的肌肤

一颗心被箭射中
因为思念的缘故

许许多多大昆虫说着
就开始和鸟抢吃苞谷
有一些被羊吃掉
剩下的还得提防老鼠
我们把事情安排停当
就回想那个听来的地图
说山高林也密月亮都怵
说进不去出不来风都糊涂

我知道这一天无法记住
因为思念的缘故

一路上我收集了些种子
想让它们重新开花长成小树
星星打扮好都在下山
月亮犹犹疑疑却不孤独
空地上有我刚翻过的绿土
擦擦锄就落进了迷雾
忽然落到梦里变成件衣服
在你离去时为你祝福

字迹已模糊
因为思念的缘故


1991年3月


感谢澪の月的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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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菩提》林清玄  阅读原文

我欢喜黄昏的时候在红砖道上散步,因为不管什么天气,黄昏的光总让人感到特别安静,能较深刻省思自己与城市共同的心灵。但那种安静只是心情的,只要心情一离开或者木棉或者杜鹃或者菩提树,一回头,人声车声哗然醒... 全文↓

《黄昏菩提》林清玄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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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欢喜黄昏的时候在红砖道上散步,因为不管什么天气,黄昏的光总让人感到特别安静,能较深刻省思自己与城市共同的心灵。但那种安静只是心情的,只要心情一离开或者木棉或者杜鹃或者菩提树,一回头,人声车声哗然醒来,那时候就能感受到城市某些令人忧心的品质。

这种品质使我们在吵闹的车流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寂寞;在奔逐的人群与闪亮的霓虹灯里,我们更深的体会了孤独;在美丽的玻璃帷幕明亮的反光中,看清了这个大城冷漠的质地。

居住在这个大城,我时常思索着怎样来注视这个城,怎样找到它的美,或者风情,或者温柔,或者什么都可以。

有一天我散步累了,坐在建国南路口,就看见这样的场景,疾驰的摩托车撞上左转的货车,因挤压而碎裂的铁与玻璃,和着人体撕伤的血泪,正好喷溅在我最喜欢的一小片金盏花的花圃上。然后刺耳的警笛与救护车,尖叫与围拢的人群,堵塞与叫骂的司机……好像一团碎铁屑,因磁铁辗过而改变了方向,纷乱骚动着。

对街那头并未受到影响,公车牌上等候的人正与公车司机大声叫骂。一个气喘咻咻的女人正跑步追赶着即将开动的公车。小学生的纠察队正鸣笛制止一个中年人挤进他们的队伍。头发竖立如松的少年正对不肯停的计程车吐口水。穿西装的绅士正焦躁的把烟蒂猛然蹂扁在脚下。

这许多急促的喘着气的画面,几乎难以相信是发生在一个可以非常美丽的黄昏。惊疑、焦虑、匆忙、混乱的人,虽然具有都市人的性格,生活在都市,却永远见不到都市之美。

更糟的是无知。

有一次在花市。举办着花卉大餐,人与人互相压挤践踏只是为了抢食刚剥下的玫瑰花瓣,或者涂着沙拉酱的兰花。抢得最厉害的,是一种放着新鲜花瓣的红茶,我看到那粉红色的花瓣放进热气蒸腾的茶水,瞬间就萎缩了,然后沉落到杯底,我想,那抢着喝这杯茶的人不正是那一瓣花瓣吗?花市正是滚烫的茶水?它使花的美丽沈落,使人的美丽萎缩。

我从人缝穿出,看到五尺外的安全岛上,澎湖品种的天人菊独自开放着,以一种卓绝的不可藐视的风姿,这种风姿自然是食花的人群所不可知的。天人菊名声比不上玫瑰,滋味可能也比不上,但它悠闲不为人知的风情,却使它的美丽有了不受摧折的生命。

悠闲不为人知的风情,是这个都市最难能的风情。有一次参加一个紧张的会议,会议上正纷纭的揣测着消费者的性别、年龄、习惯与爱好:什么样的商品是十五到二十五岁的人所要的?什么样的资讯最适合这个城市的青年?什么样的颜色最能激起购买欲?什么样的抽奖与赠送最能使消费者盲目?

而,用什么形式推出才是我们的卖点,和消费者情不自禁的买点?

后来,会议陷入了长长的沈默,灼热的烟雾弥漫在空调不敷应用的会议室里。

我绕过狭长的会议桌,走到长长的只有一面窗的走廊透气,从十四层的高楼俯视,看到阳光正以优美的波长,投射在春天的菩提树上,反射出一种娇嫩的生命之骚动,我便临时决定不再参加会议,下了楼,轻轻踩在红砖路上,听着欢跃欲歌的树叶长大的声音,细微几至不可听见。回头,正看到高楼会议室的灯光亮起,大家继续做着灵魂烧灼的游戏,那种燃烧使人处在半疯的状态,而结论却是必然的:没有人敢确定现代的消费者需要什么。

我也不敢确定,但我可以确定的是,现代人更需要心灵的沟通,有感情的、安定的讯息。就像如果我是春天这一排被局限在安全岛的菩提树,任何有情与温暖的注视,都将使我怀着感恩的心情。

生活在这样的都市里,我们都是菩提树,拥有的土地虽少,勉力抬头仍可看见广大的天空;我们虽有常在会议桌上被讨论的共相;可是我们每天每刻的美丽变化却不为人如。“一棵树需要什么呢?”园艺专家在电视上说:“阳光、空气,和水而已。还有一点点关心。”

活在都市的人也一样的吧!除了食物与工作,只是渴求着明澈的阳光,新鲜的空气,不被污染的水,以及一点点有良知的关心。

“会议的结果怎么样?”第二天我问一起开会的人。

“销售会议永远不会有正确的结论,因为没有人真正了解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现代都市人的共同想法。”

如果有人说:我是你们真正需要的!

那人不一定真正知道我们的需要。

有一次在仁爱国小的操场政见壁上,连续听到五个人说:“我是你们真正需要的。”那样高亢的呼声带着喝采与掌声如烟火在空中散放。我走出来,看见安和路上黑夜的榕树,感觉是那样的沈默、那样的矮小,忍不住问它说:“你真正的需要是什么呢?”

我们其实是像那沈默的榕树一样渺小,最需要的是自在的活着,走路时不必担心亡命的来车,呼吸时能品到空气的香甜,搭公车时不失去人的尊严,在深夜的黑巷中散步也熊和陌生人微笑招呼,时常听到这个社会的良知正在觉醒,也就够了。

我更关心的不是我们需要什么,而是青年究竟需要什么?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难道没有一个清楚的理想,让我们在思索推论里知悉吗?

我们关心的都市新人种,他们耳朵罩着随身听,过大的衬衫放在裤外,即使好天他们也罩一件长到小腿的黑色神秘风衣。少女们则全身燃烧着颜色一样,黄绿色的发,红蓝色的衣服,黑白的鞋子,当他们打着拍子从我面前走过,就使我想起童话里跟随王子去解救公主的人物。

新人种的女孩,就像敦化南路圆环的花圃上,突然长出一株不可辨认的春花,它没有名字,色彩怪异,却开在时代的风里。男孩们则是忠孝东路刚刚修剪过的路树,又冒出了不规则的枝桠,轻轻的反抗着剪刀。

最流行的杂志上说,那彩色的太阳眼镜是“燃烧的气息”,那长短不一染成红色的头发是“不可忽视的风格之美”,那一只红一只绿的布鞋是“青春的两个眼睛”,那过于巨大不合身的衣服是“把世界的伤口包扎起来”,而那些新品种的都市人则被说成是“青春与时代的领航者”。

这些领航的大孩子,他们走在五线谱的音符上走在调色盘的颜料上走在电影院的看板上走在虚空的玫瑰花瓣上,他们连走路的姿势,都与我年轻的时代不同了。

我的青年时代,曾经跪下来嗅闻泥土的芳香,因为那芳香而落泪;曾经热烈争辩国族该走的方向,因为那方向而忧心难眠;曾经用生命的热血与抱负写下慷慨悲壮的诗歌,因为那诗歌燃起火把互相传递。曾经,曾经都已是昨日,而昨日是西风中凋零的碧树。

“你说你们那一代忧国忧民,有理想有抱负,我请问你,你们到底做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一位西门町的少年这样问我。

我们到底做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拿这个问题问飘过的风,得不到任何回声;问路过的树,没有一棵摇曳;问满天的星,天空里有墨黑的答案,这是多么可惊的问题,我们这些自谓有理想有抱负忧国忧民的中年,只成为黄昏时稳重散步的都市人,那些不知道有明天而在街头热舞的少年,则是半跑半跳的都市人,这中间有什么差别呢?

有一次,我在延吉街花市,从一位年老的花贩口里找到一些答案,他说: “有些种子要做肥料,有些种手要做泥土,有一些种子是天生就要开美丽的花。”

农人用犁耙翻开土地,覆盖了地上生长多年的草,草很快地成为土地的一部分。然后,农人在地上洒一把新品种的玫瑰花种子,那种子抽芽发茎,开出最美的璀璨之花。可是没有一朵玫瑰花知道,它身上流着小草的忧伤之血,也没有一朵玫瑰记得,它的开放是小草舍身的结晶。

我们这一代没有做过什么大事,我们没有任何功勋给青年颂歌,就像曾经在风中生长,在地底怀着热血,在大水来时挺立,在干旱的冬季等待春天,在黑暗的野地里仰望明亮的天星,一株卑微的小草一样,这算什么功勋呢?土地上任何一株小草不都是这样活着的吗?

所以,我们不必苛责少年,他们是天生就来开美丽的花,我们半生所追求的不也就是那样吗?无忧的快乐的活着。我们的现代是他们的古典,他们的庞克何尝不是明天的古典呢?且让我们维持一种平静的心情,就欣赏这些天生的花吧!

光是站在旁边欣赏,好像也缺少一些东西。有一次散步时看到工人正在仁爱路种树,他们先把路树种在水泥盆子里,再把盆子埋入土中,为什么不直接种到土地里呢?我疑惑着。

工人说:“用盆子是为了限制树的发展,免得树根太深,破坏了道路、水管和地下电缆。也免得树长太高,破坏了电线和景观。”

原来,这是都市路树的真相,也是都市青年的真相。

我们是风沙的中年,不能给温室的少年指出道路,就像草原的树没有资格告诉路树,应该如何往下扎根、往上生长。路树虽然被限制了根茎,但自有自己的风姿。

那样的心情,正如同有一个晚秋的清晨,我发现路边的马樱丹结满了晶莹露珠,透明没有一丝杂质的露珠停在深绿的叶脉上,那露水,令我深深感动,不只是感动那种美,而是惊奇于都市的花草也能在清晨有这样清明的露。

那么,我们对都市风格、人民品质的忧心是不是过度了呢?

都市的树也是树,都市人仍然是人。

凡是树,就会努力生长;凡是人,就不会无端堕落。

凡是人,就有人的温暖;凡是树,就会有树的风姿。

树的风姿,最美的是敦化南北路上的枫香树吧!在路边的咖啡屋叫一杯上好的咖啡,从明亮的落地窗望出去,深深感到那些安全岛上的枫香树,风情一点也不比香榭里舍大道的典雅逊色,虽然空气是脏了一点,交通是乱了一点,喇叭与哨子是吵了一点,但枫香树是多么可贵,犹自那样青翠、那样宁谧、那样深情,甚至那样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傲骨。不肯为日渐败坏的环境屈身。

尤其是黄昏时分,阳光的金粉一束束从叶梢间穿过,落在满地的小草上,有时目光随阳光移动,还可以看到酢酱草新开的紫色小花,嫩黄色的小蛱蝶在花上飞舞,如果我们用画框框住,就是印象派中最美丽的光影了。可惜有很多人在都市生活了一辈子,总是匆忙的走来走去,从来没有看过这种美。

枫香之美、都市人之品质、都市之每株路树,虽各有各的风情,其实都是渺小的。有一回我登上郊外的山,反观这黄昏的都城,发现它被四面的山手拉手环抱着,温柔的夕阳抚触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天边朗朗升起万道金霞,这时,一棵棵树不见了,一个个人也不见了,只看到互相拥抱的楼宇、互相缠绵的道路。城市,在那一刻,成为坐着沈思的人,它的污染拥挤脏乱都不见了,只留下繁华落尽的一种清明壮大庄严之美。

回望我所居的城市,这座平常使我因烦厌而去寻找细部之美的城,当时竟陪我跨越尘沙,照见了一些真实的大块的面目。那一天我在山顶上坐到辉煌的灯火为城市戴着光环才下山,下山时还感觉到美正一分一分的升起。

我们如果能回到自我心灵真正的明净,就能拂拭蒙尘的外表,接近更美丽单纯的内里,面对自己是这样,面对一座城市时不也是这样吗?清晨时分,我们在路上遇到全然陌生的人,互相点头微笑,那时我们的心是多么清明温情呀!我们的明净可以洗清互相的冷漠与污染!同时也可以洗涤整个城市。

如果我们的心足够明净,还会发现太阳离我们很近,月亮离我们很近。星星与路灯都放着光明,簇拥我们前行。

就像有一天我在仁爱路的菩提树上,发现了一个小红蚂蚁的窝,它们缓缓在春天的菩提枝桠上蠕动,充满了生命清新的力量,正伸出触角迎接经过漫长阴雨之后都城的新春。

对我们来说,那乱车奔驰的路侧,是不适于生存,甚至不适宜站立的;可是对菩提树;它们努力站立,长出干净的新绿,对小红蚂蚁,它们自在生存,欣然迎接早春;我们都是一样;是默默不为人知,在都市的脉搏里流动的一丝清明之血。

从有蚂蚁窝的菩提树荫走到阳光浪漫的黄昏,我深深的震动了,觉得在乡村生活的人是生命的自然,而在都市里生活的人,更需要一些古典的心情、温柔的心情,一些经过污染还能沈静的智慧。这株黄昏的菩提树,树中的小蚂蚁,不是与我一起在通过污染,面对自己古典、温柔、沈静的心情吗?

黄昏时,那一轮金橙色的夕阳离我们极远极远,但我们一发出智慧的声音,他就会安静的挂在树梢上,俯身来听,然后我感觉,夕阳只是个纯真的孩子,他永远不受城市的染着,他的清明需要一些赞美。

每天我走完了黄昏的散步,将归家的时候,我就怀着感恩的心情摸摸夕阳的头发,说一些赞美与感激的话。

感恩这人世的缺憾,使我们警醒不至于堕落。

感恩这都市的污染,使我们有追求明净的智慧。

感恩那些看似无知的花树,使我们深刻的认清自我。

最大的感恩是,我们生而为有情的人,不是无情的东西,使我们能凭藉情的温暖,走出或冷漠或混乱或肮脏或匆忙或无知的津渡,找到源源不绝的生命之泉。

听完感恩与赞美,夕阳就点点头,躲到群山之背面,只留下满天羞红的双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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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原文阅读) 评论1 先是女人,后是男人,他们为溺水者的漂亮折服。他们认定他叫“埃斯特温”,他兼备村里人所无的一切性情、品质、声誉与自由。他们为他操持了隆重的海葬,将从海上...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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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原文阅读)

 

  • 评论1


先是女人,后是男人,他们为溺水者的漂亮折服。
他们认定他叫“埃斯特温”,他兼备村里人所无的一切性情、品质、声誉与自由。
他们为他操持了隆重的海葬,将从海上漂来的原本无名的“埃斯特温”,重新放回海面。

马尔克斯说:“我的小说,没有一个字不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的。”
这位拉丁美洲魔幻小说家的短篇小说,以一种平常写实的笔法,将不可思议四个字,写成了静深潜流的水波不兴,甚至谈不上震撼,似乎生活本来就是那样的,而一加注目,才令人啧啧称奇:怎么会这样?

一具无名浮尸漂来。渔村居民按照惯例,准备在其脚腕捆上铁锚,以使其顺利地沉入海底,入土为安。

在我们的印象中,死亡与遗体都是黑色的,所谓异质之美,指的也是狐鼠鬼怪借了活人的胚活灵活现,我们理解的美是生动的、温润的、人间性的;美如果与尸体有所联系,这尸体起码与人先有兰因絮果吧,比如山口百惠的《小雪》。

这样一揣摩,《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的不同凡响就出来了:渔村的人根本没解释他们为什么叫他“埃斯特温”,他们顺理成章地臣服于“埃斯特温”,他们选出村里最好的父亲与母亲作逝者的父母,还选出他的兄弟子侄,他们站在“华丽而漂亮的死人”身边,自惭形秽,为自己的村庄如此黯淡暗自羞赧,“他们将在房前墙上涂上明快的色彩,借以纪念埃斯特温…在悬崖峭壁上栽种鲜花,让所有路过的船只指着这座落在加勒比海满是玫瑰的海角说‘看啊,风儿如此平静,太阳那么明亮,那儿是埃斯特温的村子’。”

如果一开始,我们将村人的虔敬理解为他们希冀通过叶公好龙似的仪式让一位逝者承担俗世所无的美好与梦想,读到最后,我们相信,“埃斯特温”可能的确是世间无以复加的漂亮人物,马尔克斯用一个村庄的故事来刻画一个人物的美貌,是的,他就是写一个浮尸如此漂亮,而已。

  • 评论2


像马尔克斯其他小说一样,这个故事看上去有些荒诞离奇,却与生活的内在逻辑并不相悖。

在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没有出现之前,村子里的人们都过着庸常生活——街道已经坏的坎坷不平,他们没觉得怎样;庭院已经荒芜,他们也视而不见;他们不相信石头地能流出水源,悬崖上能载种出鲜花,总之,他们的生活无所谓美好,无所谓崇高,人们机械地打发着日子。是那溺水者漂亮的遗容,唤起了女人们内心深处对美好人性和美好生活的渴求和向往,也在她们的男人心里产生了连锁反应,他们知道了他们平静的生活原很平庸,没有色彩,没有激情,更没有诗意,这样的生活怎能不让他们的女人生厌。

尽管那个溺水者曾以埃斯特温的名字在村子里生活过,可他活着的时候,人们似乎并没有这种感悟和内省,这颇耐人寻味。在阅读过程中,我就一直在啄磨埃斯特温这个人物——他原本离开了村庄,可又借尸还魂,以一个溺水者的身份回到村庄,他的出现,究竟负有什么使命?而他和那溺水者又是一种什么关系,是一个复合体还是同一个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村子里的女人们为什么要说他长得多么像埃斯特温;如果不是,男人们又怎么会二话没说,认定埃斯特温就是他呢?

我想正是在这似与不似、亦真亦幻之间,显示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意义小说的魅力。

它不由你不放弃惯常的阅读习惯,全身心融入小说营造的那个神秘、空阔、奇妙的艺术氛围里,在繁复多变的心灵波动中,获得更丰富的审美体验。

在读到小说的结束部分,我猛然觉得探究埃斯特温的身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们在海葬了他以后,开始相信从此一切都将不同。他们将在石头地上挖出水源,在悬崖上载种出鲜花,他们的村子——那已被命名为埃斯特温、不久要变成海上花园的村子,将明亮得让向日葵都不知道该朝那边转。而这一切都是因了那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的感召和启示——生活真的不同凡响,是美唤起了对美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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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马尔克斯  阅读原文

海面上渐渐漂过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先发现的孩子们炫耀说那是一艘敌船。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发现那件漂浮物上没有挂旗帜,也没有桅杆,于是又认为是一条鲸鱼。一直到它漂到岸边,他们从它身上取下那些黑乎乎的马尾...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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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面上渐渐漂过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先发现的孩子们炫耀说那是一艘敌船。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发现那件漂浮物上没有挂旗帜,也没有桅杆,于是又认为是一条鲸鱼。一直到它漂到岸边,他们从它身上取下那些黑乎乎的马尾藻、水毋和遇难船只的碎片后,才发现是一个淹死的人。

孩子们跟这个尸体玩了整整一下午,他们在沙滩上把他埋好,然后再挖出来,后来被大人看见了,便给村子里报了信。村子里男人把他抬到附近的房子里,抬尸的时候,人们发现这具尸体比所有的死人都庞大,都沉重,重得像一匹马,男人们互相议论着,可能是因为他在水里泡得时间太长了,水都浸到了骨头里的缘故。当他们把他放平在地上时,发现他比所有的男人都高大,这所小房子几乎都装不下他,但是他们想可能在某些被淹死的人身上自然生长的机能即使在人死后还继续起作用。他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海水味,皮肤外面粘着一层污泥。

不用给他洗脸,就可以断定,他一定是外乡人。这个村子只有十几户人家,分散居住在这个荒凉的海角边,土地那么少,以致母亲们出门都生怕孩子被风刮到海里去。大海是温柔而又慷慨的,村子里死了人,人们都是从悬崖上把他扔到海里去的。所以当他们在海上遇到这具溺水者的浮尸时,只是相互看看,七条小船上挤满了全村的男人,再也没有多余的位置,因此大家也就没去理会他。

当天夜里,男人们没有出海,都到邻近村子去打听是否丢了什么人,女人们留下来守护着那被淹死的人。她们用芦絮擦掉死人身上的污泥,给他整理了那水草一般的头发,用刮鱼鳞的铁器刮掉贴在他身上的脏东西。她们在做这些事情时,发现那些东西都是属于深海里的,他的衣服都已扯碎,好像他曾在满是珊瑚的世界里游历过似的。她们还发现这死者曾是一个很傲慢的人,因为他的脸上没有其他那些在海上淹死的人那种孤独的表情。最后直到她们给他完全擦洗干净了,才发现他是那么漂亮,于是都惊讶地憋住了呼吸。他不仅是她们从没见过的那种最高大,最强健而又最其有男性美的人,而且是连在想象中都不曾见过的男人。

在村子里找不到一张那么大的床来停放他,也没有一张那么结实的桌子好用来为他守夜。女人们把村子里身材最高的男人在节日里穿的裤子拿来也穿不进,最肥大的衬衣他也嫌窄,最大的鞋子还是小。女人们都为这短小的服装和他的美不相称而感到难过,于是她们决定用大块帆布和一件新娘子的粗线衬衫给他做衣服,以保持他死后的尊严。妇女们围坐在一起,一针针地缝着,不时地望着那具尸体。她们觉得那天夜里连风都反常,加勒比海从未有过这么大的风,妇女们认为这些异常的变化一定与这位死者有关。这些女人们还幻想如果那漂亮的男人住在这个村子里,他的房子一定有宽大的门;高高的房顶和结实的地板;他睡的床的弹簧垫子一定是用铁螺栓为主要结构做的;他的女人一定是最幸福的。她们想象着:他很有权威,要海里的鱼他只需呼唤它们的名字就行了;他是那么热爱劳动,以至于能使最荒凉的石头地里流出水源;他还能在悬崖峭壁上栽种鲜花。她们暗自拿他跟自己的男人比,觉得自己的男人一辈子干的都不及他一夜所干的多,她们内心里都在咒骂自已的男人,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污秽而又没有本事的人.女人们个个都陷入这些幻想的迷宫中,这时她们当中最老的一个叹口气说道:
“他长的多么像埃斯特温。”

不错,是很像,大多数人再次看他一眼时都觉得再没有别的名宇比这还合适的了。可几个最固执的年轻妇女想给他起名叫劳塔罗,但没有成功。

最后麻布不够了,衣服剪裁得不好,穿在他身上显得紧绷绷的,仿佛他体内有一种潜在的力量,把衬衣的扣子都绷掉了。

后半夜,大海沉睡了,沙沙的风声听得清清楚楚,周围一片静寂.关于这涨水者的名字的争议最后以命名埃斯特温而告结束。
那些给他穿衣服、梳头、剪指甲和修胡子的女人,在把他放倒在地上时都抑制不住难受的心情。她们想到他死后都这么麻烦,活着时他那庞大的躯体一定很不幸。她们仿佛看见他活着时进门总是侧着身,头总是撞门框;到人家里,总是站在那里,摆弄着他那海牛般的玫瑰色的嫩手,不知做什么是好;女主人总是不放心地找把最结实的椅子,请埃斯特温坐下,可他却靠在墙边,微笑着说:“没关系,夫人,我这样待着很好。”他每次到人家拜访都总是重复那句话:“没关系,夫人,我这样待着很好。”他常常怕弄坏椅子而不肯进屋,可人家总是热情地对他说:埃斯特温,你别走,你哪怕等到咖啡烧开了再走也好呀。可后来,这个大傻瓜还是走了,多可爱啊,这个漂亮的傻瓜走了。天快亮时,女人们面对那具尸体,还在想着这些事。后来,当她们用块手帕为他盖脸,免得阳光打扰他时,见到他是那样永远的安息了,像所有的男人一样,无法抗拒这自然规律的安排,都止不住流下了眼泪。先是她们当中最年轻的一个女人开始抽泣,其他人强忍着,只是悲伤地叹着气,可到后来,越来越想哭,因为这个被淹死的人越发使她们回想起埃斯特温,这位世界上最无人帮助的可怜人,他是那么温柔,而又助人为乐。

最后,当男人们回来说,那个溺水者不是邻村人时,她们在痛哭之余都感到了一种莫名的空虚。

“神圣的上帝,他是我们的。”她们哭泣着说。
男人们认为这些言过其实的话只不过是女人的轻浮。他们已经被这一夜的寻访搞得筋疲力尽,只想立即处理掉这个额外的累赘。他们找来一些旧帆布,捆成担架.好把这沉重的身体抬到悬崖边上。他们想在他脚腕子上捆上一副商船的铁锚,好让他顺利地沉到海底,这样即使是再大的风浪,也不会再把他漂回海岸了。但是他们越是着急,女人们却越是耽搁时间。她们像正在啄食海滩贝壳的母鸡受了惊吓一样。一些人忙着给死者这儿放上护身符,另一些人忙着给死者在那儿扣上一条导向的带子,七嘴八舌的,这个说“你取下来.放到这儿。”那一个又说“你看都快把我挤倒在死人身上了。”这乱糟糟的场面使男人们感到莫名其妙,他们开始抱怨没有必要为一个外乡人搞这么多装饰品,反正在上面带再多的东西,也是喂鲨鱼。女人们并不理会,仍继续往死者身上放那些不值钱的殉葬品。放上去,又取下来,再放上去。男人们嘴里骂着:这里什么时候这样对待过个漂来的死人,一个素不相识的死人,一堆臭肉。一个女人被这毫无感情的话激怒了,走过去取掉盖在死者脸上的手帕,这下连男人们也都惊呆了。

是埃斯特温。男人们二话没说就认为是他。如果对他说这是瓦尔特·拉莱,他们也许还会记得他那美国人的口音,肩头上的金刚鹦鹉和打猛兽的火枪。但是这埃斯特温,世界上只能有一位,而现在他正像一条大白鱼一样挺在那里,没穿靴子,套着不合身的裤子,坚硬的指甲只有用刀子才能削动。取下他脸上的手帕,可以看出他的表情很羞愧,似乎在说:长得这么庞大,这么重,又这么漂亮,这并不是我的过错;如果我知道这些会带来这么多麻烦的话,我一定会找一个最秘密的地方去淹死。甚至我还会自己在脖上系一个铁锚,免得在这星期三来打扰别人。他的样子是那么真诚,以至干连那些疑心最重的男人——这些男人夜里在海上总是感到无比的苦恼,担心他们的女人会等他们等得厌烦,梦到他们被淹死了,或别的更可怕的事——也都为埃斯特温真诚的表情而感到震惊。

就这样,人们为他举行了他们为一个漂来的死人所能想象到的最隆重的葬礼。有些妇女去邻村找花,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些妇女听,她们不相信,也跟来看看。当她们见到那死者后,就又去弄来更多的鲜花,人和花越来越多,挤得几乎无法走路。

最后把这可怜人放下水时是人们最难受的时刻。人们选出一位最好的父亲和一位最好的母亲来充当他的父母,还为他选出兄弟、叔侄,因此通过他,村子里所有的人相互都成了亲戚。

有些海员从远处听到了哭声便迷失了航向,他们不知道又是哪位被捆上了桅杆,不由得想起古代关干美人鱼的传说。

在去海边悬崖陡峭的山路上,人们争着抬那死者,面对着他们这华丽而又漂亮的死人,男女村民们第次发现村里的街道已经坏得坎坷不平,他们的院落已经荒芜,而且是那么狭窄。

他们没有给他捆铁锚,为的是如果他想回来时,就回来。在把那具尸体抛下深渊以前的片刻间,所有的人都憋住呼吸。他们不需要相互去看,就知道彼此都不是完美的,水远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但是他们也知道,从那以后一切都将不同,他们的房子将安上更宽大的门,更高的房顶,更坚固的地板,为了让埃斯特温可以到处走而不撞门框,为了将来谁也不敢窃窃私议地说什么这个傻瓜已经死了,真遗憾,这个漂亮的傻瓜死了。他们将在房前墙上涂上明快的色彩,借以永远纪念埃斯特温。他们还将凿开岩层,在石头地上挖出水源来,在悬崖峭壁上栽种鲜花,为了在将来每年的春天,让那些大船上的旅客被这海上花园的芳香所召唤。连船长也下到甲板上,身穿节日的服装,胸前挎着望远镜,佩戴着金星肩章和一排战争中得的奖章,指着这坐落在加勒比海地平线上满是玫瑰花的海角,用十四种语言说道:“你们看那儿,如今风儿是那样平静,太阳是那么明亮。连那些向日葵都不知道此刻该朝哪边转。是的,那儿就是埃斯特温的村子。”

(延伸阅读)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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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丰子恺  阅读原文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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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杨柳,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叹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象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且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象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象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似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篇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前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取舍,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也多,欢浓之时愁也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同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可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兰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1929年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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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节选)圣·埃克苏佩里  阅读原文

这时,一只狐狸出现了。 “早上好。”狐狸说。 “早上好。”小王子礼貌地回答道。然而当他转过身时,却什么也没看到。 “我在这儿,”一个声音响起,“在苹果树下。” “你是谁?”小王子问道,“你看起来可真漂...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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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只狐狸出现了。
“早上好。”狐狸说。
“早上好。”小王子礼貌地回答道。然而当他转过身时,却什么也没看到。
“我在这儿,”一个声音响起,“在苹果树下。”
“你是谁?”小王子问道,“你看起来可真漂亮。”
“我是一只狐狸。”狐狸说。
“过来和我一起玩吧,”小王子提议道,“我很不开心。”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狸说,“我还没被驯养呢。”
“啊!真对不起。”小王子说。
但他想了一会儿,又说:
“‘驯养’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本地人吧,”狐狸说,“你在寻找什么?”
“我在找人类。”小王子说,“‘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人类,”狐狸说,“他们有枪,还会打猎,烦死人了。他们还养鸡。这些是他们做的惟一的好事。你在找鸡吗?”
“不是,”小王子说,“我在寻找朋友。‘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一种常常被人类忽视的行为,”狐狸说,“就是建立一种关系的意思。”
“建立关系?”
“没错。”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就是一个普通男孩儿,和其他那些成百上千个男孩儿没什么区别。我对你没什么需求,你对我也没有。对你而言,我也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和其他成百上千只狐狸一样。但是一旦你将我驯养了,我们就彼此相互需要。在我看来,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在你看来,我也是世上惟一的......”
“我开始有点儿明白了,”小王子说,“有这样一朵花儿......我想她已经将我驯养了。”
“这很有可能,”狐狸说,“在地球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哦,但那并不是在地球上发生的事!”小王子说。
狐狸看起来对此有些困惑,一脸的好奇。
“在其他星球?”
“是的。”
“那个星球上有猎人吗?”
“没有。”
“啊!那太好了!那儿有鸡吗?”
“没有。”
“没什么事是十全十美的。”狐狸叹息着。
但他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上。
“我的生活单调乏味,”狐狸说,“我捕捉鸡,人们又猎捕我。所有的鸡都是一样的,所有的人也一样。所以,我对此感到厌倦了。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那么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会在纷杂的脚步声中辩认出你的脚步声。当听到其他人的脚步声时,我就会迅速躲回到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像美妙的乐声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见那金黄的麦田了吗?真可惜,我不吃粮食。小麦对我来说没什么用。麦田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但是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想像一下,能把我驯养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呀!这同样金黄的麦田,会勾起我对你的无限思念。而且,我也会爱上那风卷麦田的声音......”
狐狸久久地凝望着小王子。
“求求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很想,我真的很想这样做。”小王子回答他,“但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我要去结交朋友,还要去弄明白很多事情。”
“只有驯养才能真正了解一件事情。”狐狸说,“人类没有更多时间去弄懂每一件事情。他们在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却找不到一家卖友情的商店,所以人类根本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个朋友,就请驯养我吧......”
“驯养你,我得做些什么呢?”小王子问。
“你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狐狸说,“首先,你得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坐下来,就像这样,坐在草地上。我会用眼角不经意地瞟你,你什么都不用说。语言是误解的根源。然后,你就可以一天天地逐渐靠近我......”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如果你每天都能在同一时间来就更好了。”狐狸说,“比方说,你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的时候就会开始开心了。随着时间的临近,我就会越来越开心。而到了四点时,我就会坐立不安、迫不及待起来。我想让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兴奋!但如果像这样你随便什么时间来,我就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准备迎接你了......所以还是应该有个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
“这也是那些经常被人们忽略的。”狐狸说,“就是定下一个日子,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日子;定下一个时间,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时间。例如,在捕捉我的猎人中就有这样一个仪式:每周四,他们都会和村里的姑娘们跳舞。所以,周四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我可以尽情地到葡萄园那头散步。但是,如果猎人们随时都会开舞会的话,那每一天都会是千篇一律的,而我就一个假期也没有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但当他离去的时间临近时——
“啊!”狐狸说,“我会哭的。”
“那就是你的错了,”小王子说,“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那可是你让我驯养你的......”
“是的,确实是这样。”狐狸说。
“可你现在都快哭了!”小王子说。
“就是嘛。”狐狸说。
“那样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有好处,”狐狸说,“现在我拥有了麦子的颜色了。”然后他接着说:
“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这样你就会明白你那一朵才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然后回来跟我道别,我会给你一个秘密作为礼物。”
小王子走开了,又去看了看那些玫瑰花。
“你们跟我的那朵一点儿都不像,”他说,“你们无足轻重。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当初见到的那只狐狸,那时,他和成百上千只普通狐狸一样。但是我已经驯养他成为了我的朋友,现在他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了。”
玫瑰花听了感到十分窘迫。
“你们很美丽,但是却很空虚,”他继续说,“没有人会为你们而献出生命。当然,一个路人一定会认为你们和我的那朵玫瑰一模一样——那朵真正属于我的玫瑰。但是单单那一朵花儿就比你这上百朵都重要得多:因为她是我亲手浇灌,亲自放入玻璃罩,立好屏风,杀过毛毛虫(但还有两三只我们留下了,蜕变成了蝴蝶)的玫瑰;还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她的自夸,甚至还有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花。”
然后他回去找狐狸。
“再见了。”他说。
“再见。”狐狸说,“现在,我就告诉你这个秘密,一个非常简单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这是我们的肉眼所看不到的。”
“真正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小王子重复着,以便把它牢记于心。
“是你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才使得她变得如此重要。”
“我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小王子重复着,以免把它忘了。
“人类已经忘了这些真理了,”狐狸说,“但是你绝对不能忘记。你要永远对被你驯养的事物负责。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小王子又重复着,他要把这些话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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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思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边潮已平。评解这首小词寄离情别意于山容水态之中,颇有民歌风味。上片写景,景中衬情;下片抒情,以情托景。上下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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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思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边潮已平。

评解

这首小词寄离情别意于山容水态之中,颇有民歌风味。上片写景,景中衬情;下片抒情,以情托景。上下片和谐对称,不仅词中有画,而且画中有意,真实地表达出离愁别恨。是一首明白如画而又含蓄不尽的佳作。

集评

彭孙吉《金粟词话》:林处士妻梅子鹤,可称千古高风。乃其《长相思》惜别词云云,何等风致。闲情一赋,讵必玉瑕珠颣耶?

王方俊《唐宋词赏析》:这首短词,寓情于景,将送行妇女的离愁别恨融于对山水无情的怨意之中,别具一格。

 

感谢纸鸢之恋的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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