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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柏林: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模式

时间:2005-6-22 23:21:30 来源:三农中国 作者:姜柏林 阅读1029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平监管分局

13600 nmhz@163.com 13904347241
2005-6-20

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确定了家庭承包经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分散经营的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产生了巨大矛盾。这一矛盾造成了“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和结构”并使农民的劳动和农民的资本要素加速分化,由此演变出农村经济停止不前,农村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的“三农”问题:农业生产效率和积累率提高缓慢或表现负增长;农民的权益不断被侵犯;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城乡之间或农村内部两极分化严重;农村资金大量净流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或农村的劳动力价值被资本剥夺;农村的社会文化教育医疗事业严重衰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期得不到投入建设;科技和农机等生产力难以转化和应用;生态系统惨遭破坏;农民在市场竟争中内耗严重;农村巨大的资金、劳动、土地和市场被分割成弱小的市场;农民增加收入空间和渠道仅靠被迫出卖劳动力等等。有研究表明,包产到户所带来的问题要比它所解决的问题还要多。
自家庭经营确立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党一直领导农民进行长期的实践探索。然而由于受认识上的问题或国家的权利被部门所垄断的影响,在这一过程的探索中始终没有抓住造成问题的主要矛盾来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长期以来,我们背离了一个根本性的原则和原理解决“三农”问题,这就是没有依靠农民主体来解决农民问题。我们所选择的道路和路线都是在农民主体之外做文章,结果是越研究越糊涂,越改革越复杂。下面看看我们所选择的路线和方法:(1)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一个基本的经营制度。然而我们在家庭承包后,第二步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没有进行改革,结果使集体经济依附于政权下的金库,造成了集体经济的土崩瓦解,形成了畸形的“农户+政权”结构(那时少数地方进行了产权改革后,集体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村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基本实现了工业化,达到了共同富强);(2)建立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和措施。然而由谁来建设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一问题上,我们政策再次抛弃了农民,而是选择了政府的职能部门,结果形成了“农户+部门”结构,农村市场成为这些部门的唐僧肉。这些部门不旦不能提供有效服务,往往还要利用服务的垄断地位对农民巧取豪夺;(3)恢复“两社”改革,即农村供销社和农村农村信用社改革,由于没有依靠和动员起农民参与进来,两社改革始终是在官办下的改革,在改革的旗帜下官办部门长期霸占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金融组织牌子,使真正农民自主的合作经济难以发育起来(因为国家没有引导和扶持政策,农民合作经济是不会发展起来的)。(3)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同样也没有依靠农民来进行;(4)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模式:公司+农户。在小生产和大市场这样矛盾无法回避时,我们的政策再次走向了误区,将农民的劳动和公司的资本邦架在一起,形成了资本剥夺劳动成为社会主导模式,穷了农户和富了公司,实践表明:农民和公司的交易中是被动和被迫的,也是受到剥夺的。
家庭承包经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农民问题和农村社会问题是严重的,它已经不只是农村社会内部的问题和农民的问题了,已经严重影响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和阶级矛盾问题了,严重影响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了,严重的影响到改革所带来的经济增长是为谁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性的政治和国家道路问题了。邓小平说过:如果我们的改革不能让大多数人受益和共同发展,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我们的改革就是失败的。依此标准,严重的关系到如何评价我们改革的结果。

只有农民的合作社经济才能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只有农民合作社经济,才能解决“三农”问题。这一命题,早已被世界合作社运动史所证明,也被马克思主义经典领袖所揭示了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劳动者所拥有资本的联合,列宁说过,合作社制度就是社会主义。本文不再详细论述很多人早已论述过的结论和合作社的作用,也不再重复那些例如:公司+农户、粮库+农户、农村信用社+农户、村委+农户、农技+农户等等非对称的组织结构对农民是如何侵害权力的和为什么农民需要在经济上自组织才能完成自己解放自己的使命。本文所要论述的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模式,是正在吉林省梨树县农村所实践的合作模式和主导方向,我相信它的普遍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新统分结合经营体制模式

农户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是我国新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模式,是农民实现共同发展和富裕的唯一道路选择,将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
农民通过合作制组织在一起,形成自经济的合作社组织,通过他们的互利自愿联合在一起,创造新的组织功能来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问题,维护一家一户维护不了的利益。这个制度的核心是农民能够通过经济广泛的参与到组织中来,能够通过组织的发展将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的资金、劳动、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利用他们内部的市场和通过组织起来的规模市场影响和主导着他们的未来。农民合作社制度,将改变着农民的分散下的弱势地位,使他们的社会主体地位大大提高。组织起来后的农民和农民组织起来的组织,是社会稳定的力量,将极大的减少社会治理成本,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实现社会效率和公平,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实践表明,长期担心农民组织起来后对社会构成危害的想法是极其错误和愚蠢的,不稳定的地方恰恰是由于没有农民的经济组织后造成的社会矛盾所引起的。
这一农民合作社经济模式,将使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土地制度、融资体制和科技应用制度发生一系的创新。
“三农”问题成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角点都要紧紧围绕引导和扶持农民合作社组织建设来进行,各部门的配套改革必须要适应农民合作化组织的要求,不这样就不会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改革就不会深入下去,“三农”问题是会随着时间而更加严重起来。“三农”问题不能很好的找到解决办法,将造成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最大风险。
新产业化经营模式

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公司,这一模式是农民走向工业化的模式,也是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工农产品等价交换的前提条件,是农民劳动不再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剥夺的机制保证。农民如何拥有自已的工业,建立什么样的工业才能立足于不败之地?我们用一个假定课题方式来做一个研究,那么我们会看到一个清楚的和非常简单的办法就会实现农民的工业化。假如,10000农户组织到了合作社(如何组织起来的,将是另一个非常简单的课题),约占梨树县农户总数的1/15,也就是两个乡的农户数,如果我们要办一个饲料加工厂,需每户出资10000元,那么通过合作制,农民就有了1个亿的工业资本,那么,这10000农户年每户出栏生猪100头,那么将是100万头猪,这100万头猪就是农民工业的内需市场,这个市场足可以让农民的工业飞速的发展起来。这个内需的市场将使工厂的人工费、折旧费和资金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分担,那么所需要的是对外竟争了,任何的饲料工厂将都无法和农民合作工厂竞争,因为他们必须得占有100万头生猪市场后,才能有条件分担成本后来竞争,而在相对半径内是任何一家企业无法实现的。由于这一工业化过程中的用农民自己的市场培育农民自己的工业企业模式,必将带动和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合作社中来,由此,农民的资本将进一步的集中,农民的市场将进一步的实现规模组织,这样农村的工业才能不断的出现,也才能通过工业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工业产业群体的建立模式

农民合作社工业化模式,要紧紧围绕农民的市场和围绕着产业之间的产品上下游市场来做。比如,我们建立和实现了良好的饲料工业体系,那么饲料的原料市场是什么呢?主要的原料是豆粕,那么我们再发动农民入股10000元,我们建立植物油加工厂,大豆市场来自农民自己的土地,加工豆油农民自己用后,所产豆粕直接进入了饲料厂,饲料厂成为植物油厂的市场;农民所养殖生猪产生的粪便通过肥厂转化再返回土地中;当这样的工业建成后,就有条件建农民自己的肉联加工厂,之后,就是食品工业等等。农民所拥有的工业主要立足点是饲料和食品加工业和农民内需市场的轻工业。
生态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

我们设想并实现了这一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我们通过将阳光下的植物通过加工转化成猪、牛、鸡等畜禽动物饲料或人的食物,再通过沼汽的厌氧过程转化成无害的肥料,进行绿色有机农业,再通过有机农业转化成动物的蛋白变成人类健康的食物。

            土地规模经营体制模式

标准化+土地的股权方式。我们决不赞成土地向少数人或向大分司手中集中经营,这将使农民根本的失去最后的所有,成为彻底的无产者后,将成为城市边缘下的流浪者,将会造成社会动荡不安的。我国特殊的国情,在没有充足的财力承担社会保障和人口就业能力条件下,实施土地向少数人转移是危险的。我们也不赞成增加农民收入在于减少农民的说法和增加收入关键是转移农民(以后我会用实例批判此观点,本文只表述观点)。在中国实现土地规模经营,适应市场需求和应用科技与农业机械化要求,有两条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由合作社统一生产和技术标准实行家庭经营,这种方式是在农村劳动力没有解放出来的条件下,由合作社组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统一进入市场,形成小规模和大群体,使农产品符合市场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一种是农村的劳动力解放出来后,农民可将土地入股合作社集约经营,取得土地入股后的收益。

          合作社的复合经营模式

生产合作+购销合作+信用合作+消费合作。一种合作社是不能完成组织农民的任务,必须采取多种合作方式或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办法,而这种合作组织必须是以农民为主体建立起来的。我们主张是农民的生产合作、购销合作、信用合作和消费合作要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只有通过这样的合作才能构建成农民合作社经济制度。我们认为,现在的农村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并不是农民的自合作组织,是完全官办化的经济组织,并非是合作社组织或者说并不是农民的合作组织。我们主张通过引导和扶持农民建立自己的新合作金融来发展农民合作经济。我们认为,如果国家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支持农民办信用合作组织,中国的农村改革是无法取得实质进展的。没有农民合作金融制度的建立,合作社经济是难以发展壮大的。

国家经济和农民经济结合经营模式

财政+农民资金合作社+农户+农民工业合作社+商业银行模式。国家长期对农业剩余的剥夺,使农村经济要想发展,必须建立起有效的国家经济引导和扶持农村经济发展体制。我们认为长期的农民经济非组织化是造成中国政策偏差和政策执行不了的根本原因,是造成“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国家如何引导农民经济,首要的问题是要帮助农民建立起资金互助组织,通过农民的资金互助组织将国家支持农民的各种资金转贷给农民,再由农民通过各种合作社组织建设项目,这样做才能使国家经济和农民经济结合起来,才能够使政策落到实处,才能让多数人受益。比如,国家财政通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贷给农民饲料工厂1个亿项目资金,那么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就可按照项目要求转贷给农民或建工厂或开展买方信贷,就会通过这1个亿资金引导农民10个亿甚至更多资金的流向,这一个亿资金就会将农民合作广泛组织起来,这才是花少钱办大事的机制。长期以来,财政拿出的钱被部门或少数集团所占有,并没有多少用到农业上来,农民并没有得到好处和实惠。如果我们建立起这样的经营体制和机制,就会使合作社架起国家经济和农民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就会广泛的将农民的资金、劳动等动员起来,参加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同时也将使农村商业金融机构有了规模经营市场,改变面对分散农户带来的各种问题。在国家扶持下农民合作金融体制的建立,为金融统领农村经济发展开辟了道路,它能使农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紧密结合。这正如小平同志所讲: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农村改革的一个认识问题是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不只是服务农民经济的金融组织,更是农民的经营组织。我们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建立起农民合作社制度,才能真正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

合作社的医疗和教育制度

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为农村的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我们所主张的合作医疗和教育方式,是建立在生产上的消费积累,通过消费积累使农民的医疗和教育得到长期积累,并通过这种积累的社会统筹使用来满足有需求的社员要服务,从而增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我们相信合作社不只关心农民经济的发展,它同时可有效的通过自我组织开展起学习和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同时也能够通过合作社民主评议农村各种复杂矛盾,使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合作社内得到化解;也够通过合作社制度建立起有效的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监督,能够使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我们更坚信只有农民合作化,才能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农民才能彻底而非暂时的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社会主义要求是共同发展和富裕,而只有合作社制度才能实现这一人类文明后的目标。

后记:这一合作社经营模式必将证明社会主义必然是战胜资本主义的,我们会面对马克思心潮澎湃。长期以来,我们在对待马克思社会主义学说上产生了一定的动摇,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实现好合作社制度,才造成了对社会主义的怀疑,而要牺牲大多数农民和工业的利益来提高效率,结果造成了更加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合作社新模式必将有着更高的社会效率和更高的社会公平。因此,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发展合作社经济。新合作社经济必将使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