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音的作品烛光全文:“重庆警界大换血”背后的人治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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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界大换血”背后的人治隐忧

2011年03月15日15:33 人民网 我要参与(21)

自3月初开始,一份标注“内部·机密”的文件开始在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传达。文件的主旨内容是,重庆市公安局所有处室、各个分局、交巡警支队以及所辖 区县各分局派出所,从副科到副局的所有领导干部全部“就地免职,重新竞聘上岗”。在重庆警方内部,这被称作是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其所涉及的范围,涵盖 重庆市公安局所有在编人员以及绝大部分领导职位。这是自王立军入主重庆市公安局以来又一“雷霆手笔”,亦为开全国先河之创举。(《重庆晨报》3月16日)

在官场排资论辈、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之风盛行的背景下,重庆警方的这一举措让人耳目一新,给日显沉闷的官场吹来一股清新的风。但是,对于这样的改革举措,我却心存忧虑——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干部任免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程序?这种做法能否长久,并具推广借鉴价值?

重庆打黑战役引来全国人民一片喝彩之声,而文强案开审后暴露出来的“卖官鬻爵”,让人看到重庆警界腐败乱象。此番机构改革发轫于打黑后期,显然 意在通过重新“洗牌”、“换血”,来巩固打黑成果。应当说,这种做法是极具魄力、富有担当和难能可贵,受到了基层民警的欢迎。“以前升职靠的是关系,现在 是有能力者居之,给了全市两万多民警一个新的机会。”一名打黑专案组的基层民警对记者说。但是,如果没有王立军,我们不知道重庆这场打黑战役能否打响?如 果没有王立军,我们不知道重庆警界这场全员竞聘上岗的“大洗牌”能否拉开序幕?这样的疑问绕在人们心头。对于打击黑恶势力,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出现一个好的 公安局长,我们要的是一个长久的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对于重庆警界的这次“洗牌”,同时也必须在法治的规则之下进行。按照我国干部管理政策,干部没有过错、 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被无故免职的。请问,将重庆警方所有领导干部全部就地免职的依据何在?

我并不反对重庆警界的“洗牌”,这种全员竞争上岗显然有利于激发警察队伍的活力,打破排资论辈的不良习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我是 担心缺乏法律制度支持的改革,会因先天不足而“胎死腹中”。重庆的打黑与这次的警界“大洗牌”,这种基于领导个人因素的英雄举措,带有浓郁的人治色彩,因 而显得十分的悲壮和另类,让人在欣慰的同时,不由心存隐忧——这种做法能在全国推广吗?在一个现代法治社会里,我们不能把公平正义的希望寄托在一两个的 “包青天”上,而只能寄望于我们的法律和制度上。因为人治总是有太多的偶然性,只能法治才能给每个公民以平等的庇护。当我们的打黑除恶不再依靠王立军式的 英雄人物,当官员队伍的“大洗牌”不再有不赖于领导个人的英雄行为时,法治才得以实现,公民权利才得以保障!

(责任编辑:连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