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吉姆早教面试:关于做好全省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20:03:21

关于做好全省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人[2008]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以下简称《试行意见》),为落实《试行意见》的要求,做好全省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也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与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参照《试行意见》和相关的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党群系统社会团体,参照《试行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以上参照《试行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实行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意见》。

三、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省人事厅核准后实施。

省级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省人事厅核准后实施。

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市(区)政府人事局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初审,市(区)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各市(州)及县(市、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办法,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省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要求和《试行意见》的规定,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各有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工作指导,充分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各地、各部门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设置各类岗位,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严格执行政策,圆满完成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实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告。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