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留学签证几天出签:建国历程·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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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不拘一格的语汇

 

在美国,语言的边缘界限是同地理边缘界限一样不稳定。给美国语言明确规定界限正如给美国领土划定界限一样,是非常困难的。美国这个国家在哪里以最快的速度发展,不断走向未知领域,哪里的词汇也高速扩充。由于这个国家是依靠“超越政府管辖范围”流动的基层社会而成长壮大的,语言的发展也同样不是依靠文法书籍和字典“合法”收编新词形成的,而是依靠现实语言中无数未经规范和随意创造的词汇实现的。

 

在建国初期,正当美国语言获得新生命力的时候,许多美国高等院校语言学学者和文学作家都力图保持语言的“纯洁性”。如格伦迪夫人这类的人士,他们自命为语言道德的监察官,从来没有这样苦干过。约翰·皮克林在他所著《美国特有语汇或单词短语汇编》(一八一六年)一书开卷就宣称,“在全美国保持英语的纯洁性,是值得每个热爱本国文学和科学的美国人注意的一件事。”皮克林在该书结尾时又说,美国的语言“在许多方面已经偏离了英国的标准,我们学者的责任就是刻不容缓地努力恢复其本身的纯洁,防止以讹传讹。”

 

处于守势的语言纯正痹者苍白无力的思路贯穿在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期间论述美国语言的学术著作之中。学识渊博的贝克博士,在一八二九年担任纽约州奥尔巴尼学院院长期间,强调他特别敬佩皮克林的下列论证:“在多数情况下,英国作家对美国的指责不是欠公平就是毫无根据,”但他同时也要求保持语言的“纯洁”。同一年在美国南部,邓格利森博士在《弗吉尼亚文学博物馆和纯文学、艺术、科学杂志等》一书中阐述说,美国语言要比皮克林设想的“更为纯洁”,按照邓格利森的看法,如果皮克林稍微了解英国各个地方的方言,他就会懂得许多他认为的美国腔调完全不是美国人发明的。约翰·拉塞尔·巴特利特在他的《美国创用字辞典》(一八四八年;第四版,一八七七年)的序言中写道,尽管英国人攻击美国人“曲解我们的方言井增添了一些无用的词汇,……作者相信,在全世界没有任何地方的英语会比美国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口头英语更为纯正。”

 

到一八五九年,保护语言的纯洁性已达到如此程度,以致于艾尔弗雷德·埃尔博士这位费城有权势的人物,在他的巨著《美国创用语词汇表》中竟列出四百六十三条之多。

 

挖苦我们在遣词用字上独特和古怪已成为英国旅行家和作家自诩的特权。但是,考察一下他们本国的语言就会使我们相信这不过是无知的结果:那些挖苦的人并不熟悉他们本国人民的语言和早期文学,因此很自然地误认他们在这里听到的语言都是做作的、杜撰的或野蛮的。简单的事实真相是:几乎所有我们用过而遭到人们嘲笑的那些单词和短语,实际上都是标准的古老英语。其中许多都渊源于盎格鲁-撒克逊人,并且几乎全部能在今天的英国听到。环境的不同可能使语言的使用有微小的改变,但是决不能认为我们使用它们的方式全都是荒谬的。

 

从这个意义看,美国英语甚至比英国人讲的英语更“正确”。不管《弗吉尼亚文学博物馆》那位有修养的作者怎样强烈坚持“真正美国人创用语在数目上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美国语言活跃的生命力到处都在迸发。约翰·拉塞尔·巴特利特在他那部本世纪最为壮观的论述美国人在语言上所犯“罪行”(真实的和假定的)的巨著中,承认“我们的书面文学语言”劣于英国。不过,他仍然坚持认为美国人通常讲的英语甚至比许多英国人讲的更为纯正。为了编写一本《美国口语词汇》,巴特利特收集了“美国一些地区人民中出现的所有滥用语汇和妄用单词,以及西部各州已采用的某些非常出色的和十分荒唐的语言形式”。他反复解释说,他的注意中心是“口语或人们熟悉的语言”。南北战争以后,巴特利特虽然仍然要保护美国口头英语的理论上的“纯洁性”,一面却收集了他所能发现的每一条俚语短语,他反对那种认为在他的字典里编入俚语会使得这些俚语“永远”使用下去的看法。他认为,使单同得以保存下来的不是字典而是用途,“只要这些俚语在口语中仍使用,它们就会保存下来,……所以,俚语是大量补充我们语言的源泉。”

 

教师总是企图教顽皮的学生学会正确拼写,并且试图对语言界限的栅栏进行修复和加高,以为这样至少可以使学生表面上看起来象是受过教育,但都劳而无功,正由于美国文化的不稳定性,诺亚·韦怕斯特的《美国人拼写必学》才能具有一个广大而有利可图的市场,才造成对“正确”拼写的迷信,井形成一种对韦伯斯特的字典的巨大需求。尽管如此,美国仍然为口头英语的活力、灵活性及创新提供了理想的条件。这些条件都是有利于俚语的创造的。斯图尔特·伯格·弗莱克斯纳在他值得称赞的《美国俚语词典》(同哈罗德·温特沃思合著)中指出,“美国有三种文化条件特别有利于大量俚语词汇的创造,(一)人们乐于接受新事物、新情况及新概念;(二)存在许多不同的少数民族;(三)这些少数民族和主流文化在民主基础上的结合。俚语是人们普遍非正式使用的语言,或者是公众中一部分人非正式使用的语言,但是还没有达到足够的严肃性和正规化,尚未能被人们纳入标准的书面文学惯用法之中。在美国,因为标准语言的界限比世界上任何其它地方都更含糊不清,俚语同正确的惯用法”之间的区别也模糊不清。随着美国词汇量的增长以及美国文明日趋于自负,这种区别也就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了。

 

美国语言是俚语发展的顶峰。优雅的美国语言比起优雅即书面的英国英语更加容易接受下层阶级的俚语。沃尔特·惠特曼在他的《十一月花柬》(一八八一年)中首次毫不掩饰(甚至是夸大其同地描叙了这项美国的特殊成就:深刻地思考一下,俚语是一种不受约束的原始的语言成分,是处于一切单词和句子之下,匿于一切诗歌之后,并且证明在语言上是一种经久不衰的、代表一定阶级的、带有一定反抗和革新意味的成分。由于美国从封建统治的旧世界继承了他们最珍贵的财富——他们口头的和书写的语言,我愿意借用那些远非美国民主形式的话来作比喻。不妨说语言是一位威权显赫的君王,而一个类似莎士比亚笔下小丑的人物竟然进入皇家的神圣大厅,占上一个席位,并在庄严无比的盛典上扮演了一个角色;这就是俚语,或者称之为兜圈子的语言,这也是普通人企图逃避拘泥于文字的单调俗套,无拘无束地表现自己的一种尝试。当其发展到最高峰时便产生了诗人和诗篇,而在史前时代,它无疑会创造出整套古代神话,并使之日臻完善。因为,虽然看起来有点古怪,然而俚语、诗歌、神话的推动力实出于同一源泉,具有同样的本和源。俚语是一种有益的发酵素和催化剂,永恒地活跃于语言的发展过程之中。依靠这种发酵素和催化剂,泡沫和颗粒全部会冒出来,其中大部分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时而也会有一些存在下来,并且成为永远结晶体。……

 

语言科学非常近似地质科学,因为它也处于永不停息的发展演变之中,也有自己的化石、有自己无数淹没的岩层和深藏的地层,以及无穷无尽的过去。或者说,语言更加近似某些活的机体,或者机体的多年生长的躯干。俚语不仅为语言提供了原始的原料,而且还为语言提供幻想、想象和幽默,并注入生命的气息。

 

美国书面文学本来就是前所未有、别具一格的,通过愉快、民主、似非而是的隽语,其书面文学语言就带着强烈的俚语风味。另一种自古就存在的垄断——文人学士的垄断也正在逐渐解体,而语言具有的力量正扩散到全体人民之中。

 

美国人喜欢为任何具体目的而使用一个单词,他们很象一些伟大的英国作家那样(如莎士比亚的名句:“Uncle me no uncle),毫不理睬那些语法学者,这些语法学者坚持认为一个特定的字,例如名词就是名词而不是别的。甚至在殖民时期,英国人对于美国语汇的批评就是斤斤计较特定单字的“专门”文法功能,以此反对美国人自由用字,他们把这种美国式的自由称之为特权。戴维·休姆曾经反对富兰克林把名词“colony(殖民地)转化为动词“colonize(殖民地化)。富兰克林本人心目中的模范是艾迪生,他也反对把一些名词,如:“notice(通知)、“advocate(宣传)和“progres(进步),用作动词的这种美国习惯。早在一六三七年美国人就把“clapboard(隔板)这个名词当作动同使用,名词“scalp(头皮,一六九三年)和“tomahawk(印第安人用的石斧,一七一一年)也都已当作动词使用。这种趋势,一直持续下去。到十九世纪初期,“deed(行为,一八O六年)、“lynch(私刑,一八三五年)、“portage(运输,一八三六年)全部变成动词。“interview(访问)这个单词,按照当代新闻文字的意义,首先是当作名词用(一八六九年),但很快就成为动词了(一八七O年)。美国人的自由允许他们采取一切可能的形式。例如,形容词可以成为名词,原来“personal”(个人的,这个单同竟然可以成为报纸一个栏目的名称(一八六四年)。或者一个动同如“dump(倾倒垃圾)却成为名词“垃圾堆”或“倾倒垃圾的地方”。同样地,新闻界的动词“to scoop(抢先发表某条新闻以取得优势)和“to beat(胜过)都变成了名词“scoop(抢先发表的新闻,一八七四年)和“beat(独家报道,一八七三年)。

 

语言的扩充不仅仅是来自美国惯用语的新的混合使用。关于怎样理解“美国口语中的英语特点”的多样性和范围,有些看法系来自阿默斯特学院修辞学教授威廉·福勒所著《美国创用字分类》一文(一八五O年):

 

(一)英语在美国同其它语种进行接触时,从后者所借用的单词。

1. 从当地土著部族语言中借用的印第安语。许多地理专用名词都属这类。如:“Kennebec(肯尼比克)、“Ohio(俄亥俄)、“Tombigbee(汤比格比)。另一些则属普通名词,例如:“Sagamore(次于酋长的头目)、“quahaug(帘蛤)、“succotash(豆煮新鲜玉米)。

2. 从定居于纽约的第一批移民那里借来的荷兰语;例如:“boss(老板,即上司)、“kruller(一种油煎小圆饼)、“stoop(门阶)。

3. 德语,源自定居宾夕法尼亚的德裔后代;如:“spuke(鬼魂)、“sauerkraut(泡菜)。

4. 法语,源自第一批在加拿大和路易斯安那定居的移民;如:“bayou(长沼)、“ache(地窖)、“chute(瀑布)、“crvasse(裂口)、“leves(大堤)。

5. 西班牙语,源自第一批在路易斯安那、佛罗里达和墨西哥定居的移民;如:“calaboose(监狱)、“chaparral(荆棘丛)、“hacienda(庄园)、rancho(大牧场)、ranchero(大牧场主)。

6. 黑人语言,源自非洲来的黑人;如:buckra(白人)。——上述这些都是外来语。

 

(二)出于新情况的需要,用以表达新的概念。

1. 同政治体制相联系或者源出于政治体制的单词;如:selectman(新英格兰地区的市镇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presidential(总统的)、congressional(国会的)、caucus(各政党提名总统候选人时举行的核心分子会议)、mass-meeting(群众大会)、Lynch-law(私刑法)、help(佣人)。

2. 同基督教会有联系的单词;如:associational(团契的)、consociational(宗教法庭的)、to fellowship(引其加入团契)、to missionate(使之皈依宗教信仰)。

3. 同新的国家有联系的单词;如:lot(一块地皮)、dig-gingsgings(寓所)、betterments(房客对房产所作的修缮)、squatter(擅自占有土地者)。——这些单词,有些是被美国优秀作家所拒用。它们不具备形成新语言的特性。

 

(三)剩下的特色,其中真正与其它地方不同者,大部分属于下列几项:

1. 在英国已经几乎废弃的古老单词和短语;例如:talent-cd(天赋甚厚),用offset代替set off(抵销),back and forth代替backwardand for ward(来回地)。

2. 目前仅在英国局部地方使用的古老单词和短语;例如:hub(中心),现仅流行于英国中部诸郡:whap(重击),英国萨默塞特郡的地方语;towilt(凋谢),现仅在英格兰南部和西部使用。

3. 把动词加上法语词尾ment而成为名同;例如,pub-lishment代替publication(出版);releasement代替relelase(释放);requirement代替requisition(要求)。由于这些动词全都是法语,这些名词的词形无疑的也都是古老的。

4. 一个新的词形,可以填补两个常用字之间的空档;例如:oblige(强迫)和Obligation(义务)这两个常用词之间出现了obligate(使负担义务);vary(不同)和variation(变化)这两个常用词之间出现了variate(变量)。有了两个不同的单词,便可以把处于其间的适当的词义肯定下来。

5. 某些复合词在英国采用了另外一种不同的复合词形;例如:bank-billbank-note(钞票);book-storebook-seller’s shop(书店);bottom-landinterval land(有河流通过的低地);clapboardapale(栅栏);Sea-boardsea-shore(海岸);side-hillhill-side(山坡)。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复合词的正确,并不能因而断定另一种复合词的错误。

6. 某些口语中的短语,明显地是习惯用法,而且表现力很强;如:to cavein(屈服),表示放弃;to flare up(焚烧),表示忽然激动起来;tofiunk out(不及格而退学),表示在惧怕中退却;to fork Over(交出),表示付清;to hold on(继续),表示等待;to let on(泄密),表示叙述;to stave off(阻止暴露),表示延迟;to take on(呈现),表示激愤。

7. 某些表示强烈程度的单词,不论是形容词还是副词,所表达的往往是一时的状态;如:dreadful(可怕的)、mighty(强大的)、plaguy(麻烦的)、powerful(强有力的)。

8. 某些表示心理状态的动词,但带有一种偏向或小心翼翼的情绪;例如:to allot upon(打算)表示指望;to calculate(想)表示期望或相信;to expect(预期)表示想必如此或相信;to guess(以为)表示想必如此或相信;to reckon(料想)表示料想如此或想象。

9. 某些形容词,不仅表示性质,也表现主观上与此有关的感情;例如:clever(聪明的,、grand(雄伟的)、green(活生生的〕、“likely(有希望的)、smart(潇洒的)、ugly(丑恶的)。

10. 某些词的缩略;加以stage代替stage-coach(驿站马车);turnpike代替turnpike-road(收税通行大路);spry代替sprightly(生气勃勃的);to conduct代替to conduct one’s self(自己注意自己的举止)。在大多数语言中目前都出现这种缩略的趋势。

11. 一些古怪诙谐的单词,不管是动词,如to tote(搬运)、to vank(使劲拉);还是名词,如humbug(骗子手)、loafer(二流子)、muss(混乱);以plunder代替baggage(行李)、rock代替stone(石头)。

12. 某些相当低级的措辞,大部分属于政治方面;如:slang-whanger(低级喧嚣的空谈家或作家)、loco-foco(民主党急进派)、hunker(保守主义者),用to get the hang of a thing代替to learn how to doit(学会做某件事情)。

13. 违背文法的措辞,普遍不被采用;例如:do don’t;用used tocould代替正规的could;用can’t come it代替can’t do it;用there’s no two ways about it代替it is just so

 

由于口语会很快地随风消失,因此在记述美国特有的单词惯用法的起源时,我们的首要问题就是寻找普通美国人真正使用过的口头语言的书面依据。我们在约瑟夫·鲍德温的《亚拉巴马和密西西比的光辉时代》(一八五三年),或者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的《比格罗诗槁》(一八四八年;一八六七年)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普通人口语的文字版本,但是,这些版本顶多也只能算是第二手的。

 

我们还掌握了一个极其珍贵的美国特有的宝库——词汇十分丰富的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的探险记录。这是当时美国最值得赞颂的一次勘探行动。从这些记录里,我们可以看到英语如何扩展井使自己与新世界的景象相适应。这些记录虽然长篇累犊,然而却全都出自那些未曾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的手笔,因此更加珍贵。全队四十五人于一八O四年从圣路易斯附近出发,其中没有一个是有学问的人。队长梅里韦瑟·刘易斯上尉算是全队受过最好教育的人,但也仅断断续续地上过非正式学校,他想进威廉和玛丽学院或其它学院读书的雄心壮志从未得酬。他当了杰斐逊总统的私人秘书,在白宫工作了两年,这段经历当然使他的世界知识大为扩充。杰斐逊一方面赞扬他为人诚实、观察能力强和对西部十分熟悉,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他缺乏科学知识。威廉·克拉克上尉接受的正规教育比刘易斯更少。远征队的其他许多成员都近于文盲。无论怎样想象,全队也找不出一个能称得上科学家或者文学家的人。

 

杰斐逊坚持要求翔实记载的日志,因此除了远征队的领导人以外,还有几个队员专事记录他们的见闻。刘易斯和克拉克自己坚持经常记录,四个中士也是如此。所有这些记载只有一份散轶,其余全部保留了下来。按照传统,二十三名二等兵中至少有三人写日志,然而只发现了一份。许多日志首次出版时,手稿都经过文学编辑“修改”,可是大部分真实手稿还是保存了下来,并以原来形式印刷出版。最完整的一本日志(发现最晚的,也是唯一的一本由一个人在全部旅程中逐日记载的日志)就是出自于一个中士的手笔。

 

不管刘易斯与克拉克探险队自认为他们在建立什么功绩,他们在逐日记录地理发现和逐日创造语言的过程中,无意中积累了这个新世界的语言财富。伊莱贾·克里斯韦尔根据他们的日志编辑了一份专门词汇,并得出结论说:“他们是真正的语言先驱者,也是文学和资料积累方面的先驱者。”人们不可能单纯按统计数字来估量他们的成就,但是在他们的语汇中有近两千个专门名词都应在某种意义上被视作美国的创新,其中最少有一千个单词是首次见于日志的。

 

这些日志是一个丰富的语言宝库,里面包含着新兴的美国惯用法、美国拼写特点、美国特有的动词和名词词形,一种词类向另一种词类转变的美国方式,以及古体的或在英格兰已废弃的专门名词在美国的使用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比较可靠,因为在记录时并没有任何特定的语言目的。描写新的植物或动物界现象的专门名词就超过五百个(从印第安语中借用的多于其它任何来源)。在这些日志中发现的美国创用字有不少都未能推广,但是另外一些却已进入人们的日常口语中,或注定将成为日常口语,这些单词有:bayou(长沼)、bowery(荷兰移民种植场)、butte(孤山)、cache(地窖)、calumet(印第安人的一种烟袋)、cent(分币)、complected(脸部肤色……的)、hickory(山核桃属植物)、hominy(玉米片)、illy(坏)、inerpretress(女译员)、jerk(傻家伙)、killdeer(小水鸟)、kinnikinic(印第安人的烟草代用品)、maize(玉蜀黍)、moccasin(印第安人穿的鹿皮鞋)、moose(糜)、opossum(负鼠)、pawpaw(巴婆果)、peitry(生皮)、pelcan(美洲山核桃树)、pem-inican(干肉饼)、persimmon(柿子)、planter(种植者)、portage(水陆联运)、prairie(大草原)、raccoon(浣熊)、sassafras(黄樟)、skunk(卑鄙的人)、slew(沼泽)、squash(把……压扁)、squaw(印第安女人)、tamarack(美洲落叶松)、timothy(梯牧草)、tomahawk(印第安人用的石斧)、tote(携带)、“wampun”(印第安人用作货币的贝壳串珠)、whippoorwill(夜鸱)、Yankee(美国佬)。他们的日志充满了用美国独特形式把英语单词连结起来的复合词,因而更加富有生命力。例如:back of(在后,副词)、back-track(走回头路)、basswood(美国根木)、black bear(黑熊)、grizzly bear(北美灰熊)、bluegrass(蓝茎牧草)、bottom-land(洼地)、box alder(白桤木)、brown thrush(黑鸫)、buckeye(七叶树)、buffalo robe(野牛皮大衣)、bullfrog(牛蛙)、bull-snake(牛蛇)、canvasback(北美野鸭)、catbird(猫鹊)、coal-pit(煤坑)、copperhead(北美一种头呈铜色的毒蛇)、cut-off(捷径)、bald eagle(秃头鹰)、gartersnake(美国产的无毒小蛇)、ground hog(土拨鼠)、ground squirrel(地面松鼠)、Half-breed(混血儿)、head-light(汽车或火车前灯)、blue heron(蓝色苍鹰)、honey-locust(美洲皂英)、horned lizard(有角的蜥蝎)、huckleberry(越桔)、hunting shirt(狩猎衬衣)、ironwood(木质坚硬的树)、blue jay(蓝背松鸭)、keel-boat(带龙骨的内河运货船)、kingbird(极乐鸟)、kingfisher(翠鸟)、buffalo lick(猛揍一顿)、lodge-pole(棚屋支柱)、May-apple(盾叶鬼臼属植物)、medicine-man(巫医)、moccasin snake(水栖峻蛇)、mocking bird(反舌鸟)、mountain ram(山公羊)、mountain sheep(山绵羊)、muledeer(长耳鹿)、musk-rat(麝鼠)、night-hawk(夜鹰)、over-all(遍、从一头到另一头)、overnight(一夜间)、white pine(美国五叶松)、pitch-pine(北美油松)、sweet potato(白薯)、prairie-dog(草原拨鼠)、prairie fowl(草原飞禽)、prairielark(草原云雀)、prairie wolf(草原狼)、rattlesnake(响尾蛇)、redelm(红榆)、red oak(赤栋)、rocky mountains(落基山脉)、runningtime(实际工作时间)、sage-bush(鼠尾草灌丛)、sandhill crane(砂丘鹤)、sapsucker(一种以树汁为食物的啄木鸟)、sea-otter(海獭)、service-berry(花揪树之果)、snowberry(一种结白色浆果的灌木及其果实)、snow-shoe(雪鞋)、sugar maple(糖械)、whistlingswan(野天鹅)、timber-land(林场、森林)、trading-house(贸易商行 garden truck(菜果园) tumble-bug(金龟子)、turkey-buzzard(兀鹰)、black walnut(黑胡桃)、war-party(主战派)、wood-duck(北美鸳鸯)和yellow jacket(鲜黄色胡蜂)。

 

美国需要有新的表达方式,其突出的证据就是许多英语单词在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使用时都赋予了新的含义。这些单词包括有:baggage(行李)、bar(酒吧间)、barren(荒芜)、biscuit,软饼)、bluff(虚张声势)、boil(沸腾)(名词)、bran(商标)、brush(刷子)、buffalo(野牛)、bug(虫子)、chance(运气)、chunk(块)(矮胖男子)、clever(善良、聪明、风采优雅)、corn(玉蜀黍)、crab-apple(野生酸苹果)、cranberry(酸果蔓的果实)、creek(小溪、溪沟)、crow(乌鸦)、cuckoo(杜鹃)、dollar(美元)、Dutch(荷兰人,美俚则是德国人)、elder(年长的)、elk(麋鹿)、elm(榆树)、fix(固定)、fork(叉)、gang(帮派)、gap(裂缝)、glade(林间空地)、gnat(小昆虫)、grouse(发牢骚)、hazel(棒子)、hornet(大黄蜂)、hound(猎犬)、hump(驼峰)、knob(疙瘩)、lick(狠狠一击)(名词)、lodge(棚屋)、lynx(山猫)、mad(狂热)、make out(填写)、mammoth(庞然大物)、meal(飡)、medicine(药)、mink(水貂)、mistletoe(檞寄生)、notion(看法)、onion(洋葱)、otter(獭)、pantaloon(裤子)、partridge(鹧鸪)、pattern(式样)、pelican(鹈鹕)、pheasant(野鸡)、plunder(掠夺)、police(警察)、quail(漂亮女子)、raft(木排)、rat(老鼠)、attle(发出格格声)、raven(狼吞虎咽)、roastingear(威士忌酒)、robin(知更鸟)、rock(石块)、run(旅程、长距离赛跑)、rush(仓促行动)、salmon(鲑鱼)、scalp(转手买卖)(动词)、settlement(定居点)、sick(厌倦、懊丧)、sign(招牌)、slash(猛砍)、snag(拦到、了解)、snipe(香烟)、some(很不错)、split(裂缝)、stage(舞台)、store(商店)、stud(种马)、suit(一套)、turkey(火鸡)、twist(曲折)、village(村)、whip(政党的组织秘书)、woodsman(森林中居住的人)。

 

我们有一种体会,那就是:美国语言增添了成千个第一次出现在这些日志中的新词(包括迄今为止任何字典尚未收入的专门名词),这是一种极其快速的成长。我们还从中体会到,美国语言迄今还在迅速地不断变化,例如,在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创造的地名当中,能够保留到永久定居时代的不多。

 

对于探险家的创造和边远地区居民及船夫的古怪而出格的词汇,马克·吐温和其他不少作家都曾经赞美过,但是比这些更为普遍及在漫长过程中更为重要的却是语言上的普遍放任,也就是日常口语中的灵活多变。早在一八五五年,查尔斯·阿斯托·布里斯特德就指出了这一点,他在那鲁大学毕业后又进了剑桥大学,在他的论文《论美国的英语》中,他叙述并维护了美国语言的特色。他不否认美国特有词汇繁多而广泛,然而却不为此而兴叹(正如知识界所盛行的那样),相反,他从一种奇特景象中发现美国语言的美好前景,这种奇特景象就是美国语言竞如此迅速地广泛传播。他说:“英国的方言总是固守一地,往往局限于其本身的特定地区,而不会蚕食大城市的模式。美国方言则通过所有的阶级和地区向四面八方均匀地传播,虽然有些美国方言不会超过某一固有的社会等级,但确有不少却是到处可以听到的。美国方言不仅在农户和小客店广泛传播,甚至参议院和名门闺阁也无法抵御其渗入。”英语之所以染上美国新风味,主要是由于美国特有的力量以及群众性口语(相对来说不分阶级)占优势,而不是由于美国的越轨行径或美国文学语调的特色。布里斯特德总结说:“一些最优雅的受过最佳高等教育的美国人,他们都习惯于居住在自己的家乡,他们常就一些严肃问题进行写作,在他们成卷的著作中很难找出什么独特之处,但就是这些人,他们在言谈之中,三言两语就能找出好几个字眼,可使那些缺乏经验的英国人初次听到时不胜惊讶之至。”

 

在美国,语言影响的流程是向上发展的。门肯称之为“源于美国生活主流的生动而前所未有的单词和短语的洪流”将会吞没知识界自身。美国英语的伟大创造是一股新生力量,这股力量促使美国不安于现状的、各种各样的人去创造自己的语言,并使它成为他们自己的语言。

 

当然,口语中夸张成分不可胜数。举例而言:名词如guyascutus(大平原的凶猛巨兽)、scalawag(无赖)、shebang(赌场)、shindig(盛大舞会)、slumgullion(味道不好的饮料)、sock-dolagelr(决定性的打击)、spondulix(金钱);动词如absquatulate (潜逃,即匆忙离去) to exfluncticate(战胜、彻底击败、用尽耗光)、to hornswoggle(欺骗)、to skedaddle(仓惶逃走)、to squiggle(蠕动);形容词如hunkydory(顶刮刮的)、rambunctious(蛮横的)、scrumptious(令人愉快的)、slambang (狂暴的)、splendiferous(极好的)。利用个别词头创造出来的象声词也很多,如:ker(表示强烈的撞击声)——ker-flopker-bimker-splashker-thumpker-bangKer-plunkker-squashker-slapker-chunkker-souseker-slamker-flummaxker-swoshker-whut

 

尽管这些古怪现象使得那些稳重的英国旅客感到吃惊,但是同整个词汇的活力相比,这是不值一提的。除了一些自认为雅致 之词,如:todoxologize(去赞美,赞美诗中称颂荣誉归于上帝,一种传道时用的浮夸之词)、to funeralize(去送葬,举行葬礼),或者那些政治上的新行话,我们发现许多富有表现力的创新之词仍然流行在二十世纪的日常口语之中。

 

一些新的动词都是从古老的名词转化而来的(语言学家称之为逆序造词),如:to resurrect(使复兴)来自名词resurrection(复兴),to excurt(远足)来自名词excursion(远足),mresolute(作出决议),Denthuse(表示热心)。其它的创用词包括:“to affiliate”(接纳)、to endorse(赞同、认可)、tocollide(猛撞)、to jeopardize(使受危害)、topredicate(断言)、to itemize(详细列明)、to Americanize(使美国化)。当这些单词在那个时代首次出现时(有时是通过西部议员在国会的发言),会使那些主张语言纯正的人大感吃惊和沮丧。甚至一些比较通用的美国动词也是来自日常口语,如:toaggravate(加剧)、to boom(使迅速发展)、to boost(抬高、吹捧)、to bulldoze(恐吓)、to coast(乘橇滑行下坡)、tocorner(垄断市场)、to crawflsh(退缩)、menginesr(策划)、to lvnch(私刑处死)、tosplurge(炫耀)。我们还从那个时代继承了一些日常用的形容词,如:noncommittal(不明朗的)、highfalutin(夸大其词的)、well-posted(消息灵通的)、down-town(城市商业区的)、played-out(过时的)、down-and-out(穷困潦倒的)。under-the-weather(不舒服)、on-the-fence(抱骑墙态度)、flat-footed(脚跟站稳的)、true-blue(非常真诚的)。还有一些众所周知的惯用法,如:slim(稀少),表示small(小),如slimchance(机会微小);又如:plump(完全),如in plump crazy(处于完全疯狂之中):这是英语拟古主义的复活。

 

给我们的口语带来丰富遗产的一项日常活动就是饮酒。温特沃思和弗莱克斯纳认为饮酒这个概念在美国语言中具有最大量的俚语同义词。其所以如此,部分原因就是由于我们利用了移民的口头语言以丰富我们的语汇;也可能是移民特别需要从饮酒中取得乐趣。无论作何解释,美国人总是似乎比别人更喜爱谈论他们的饮酒乐趣。美国酒宴的基本语汇可追溯到门肯所谓的“美国语言形成时代,也即美国人饮酒的歌德时代”,这是指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之间的年代。

 

在那个时代,我们已能听到美国饮酒语汇中的主要词语。如bar-room(酒吧间,一八O七年)和saloon(沙龙,一八四一年)都是美国创用字,从这些美国创用字又演变出一系列委婉语句:“让bar-tender(酒吧招待员,一八五五年)to setem up(开始上酒,一八五一年)吧!”“请问,你怎样饮法,只要snifter(一小口,一八四八年),还是愿意用jigger(量杯,一八三六年)精确地量上apony(一小杯,一八四九年)、或者aflnger(杯中之酒一指深,一八五六年)?”“要一客long drink(高杯中掺有其它饮料的酒,一八二八年)吧,除非你喜欢威士忌很straight(纯,一八六二年,在英国英语里不用straight,而用neat)。”“请问,你愿意喝eggnog(蛋酒,一七七五年)、mint-julep(薄荷甜酒,一八O九年),还是要某种cobbler(混合冷饮,一八四O年),譬如说,一杯sherrycobbler(雪利冷饮,一八四一年)?”“歌德时代”所创造的有关酒的单词有许多已经被人淡忘了,如:ahorse’sneckstone-fencestone-wallbrandy-crustabrandy-champarelleblue-blazerlocomotivestinkibus。但有一个单词却是举世闻名、无人不知的,那就是cocktail(鸡尾酒),它注定要成为美国最丰富的创用字杰作之一。这个字不是产生于后来的衰落时代,而是源出自那个“歌德时代”。这个字第一次见诸文字记载是在一八O六年五月十三日纽约州哈得逊的《平衡》《哥伦比亚万花筒》上,试引其文:鸡尾酒是一种刺激性饮料,由任何种类的酒、糖、水和各种配料混合而成,通常称之为加配料果汁甜酒。据说这种酒对于一个民主的候选人有很大用处,因为一个人如果能喝下一杯鸡尾酒,那么他的肚量就可以容纳其它任何事物。

 

到一八二二年,有人把一种简便的肯塔基早餐解释为“三杯鸡尾酒和一份嚼烟”。约翰·拉塞尔·巴特利特在他编写的《美国创用字辞典》(一八六O年第三版)中,仍然简单地把鸡尾酒一词解释为:鸡尾酒——“一种刺激性饮料,由白兰地或杜松子酒加糖和极少量的水混合而成。”在一八六七年该辞典的第四版中,他历数七个不同的品种:白兰地、香摈、杜松子酒、日本酒、泽西酒、苏打酒和威士忌。

 

所有美国创用字中最为成功和最有特色的也源出于这个时代——这就是O. K.一字,专家们和业余研究者们对此是一致公认的。这个字的起源迄今仍是学者们热衷于争论的一个问题。直到最近才有根据证明这个字源出于马丁·范布伦在竟选总统时的外号“Old kinderhook,他当时受到纽约的民主党O. K.俱乐部的支持。但目前专家们当中,较多人的意见都认为这个字原系“oll korrect(表示“全对”)这个词组的首字母的缩写,而安德鲁·杰克逊(有时被认为就是首用这个短语拼法的人)完全与此无关。不管怎样,这个词肯定起源于十九世纪的早期,而到了中期,它已经获得目前的这种普遍含义。不到三十年内,O. K.这个词就影响及英国的语言。

 

十九世纪的上半期是美国语言借用外国语的伟大时代,因为这是来自英国和英国以外其它国家的移民在这里广泛接触的第一个时代。十九世纪开始后,从荷兰语中只借用了很少几个字。例如:“bedspread(床单,一八四五年)、“dope(油脂,一八O七年以后),而“dope这个字注定要发展出许多有派生意义的字;此外,还有“to snoop(窥视,一八三二年)。但是,当时其它欧洲国家的语言却对美国口语作了不少重大的贡献。

 

在殖民时期,法语就已经通过加拿大给美国增添了一些新的单词。例如:prairie(大草原)、batteau(两头尖的平底小舟)、portage(水陆联运)和rapids(急流)。但直到路易斯安那购买成功之后,美国口语才真正大量地借用法语。这类新借用的单词中有许多都是属于地理方面的。prairie(大草原)这个单词虽然在独立革命之前美国人就已经使用,但一直未被选入一八二八年出版的韦伯斯特的《美国英语辞典》,直到南北战争时期,人民在“大草原”四处迁徙,才使这个单词变得格外需要。到了十九世纪下半期,已经有几十个由这个字组成的复合词在广泛使用。例如:prairie-dog(草原拨鼠)、prairie-hen(松鸡)、prairie-squirrels(犬鼠)、prairie-state(伊利诺伊州的别称)、prairie-wolf(草原狼)等等。十九世纪初从法语借用的单词包括:butte(孤山,一八O五年)、chute(瀑布,一八O四年)、coulee(小河流,一八O七年)、crevasse(裂缝,一八一三年)、deport(火车站,一八三二年)、picayune(西班牙小币,一八O五年)、tosashay(行走,一八三六年)、和shanty(水手,一八二二年)。

 

美国英语从西班牙语中借用的单词比从其它任何语言借用的都要多得多,这个事实最充分他说明本土因素在美国文化中的重要性。西班牙语有时仅仅是作为引进印第安语的工具,例如coyote(郊狼);但是在十九世纪的上半期,西班牙语本身也提供了为数众多的单词。许多这类西班牙语借用词在美国日常口语中仍然是非常突出并且富有表现力的。正如哈罗德·本特利所总结的,这些单词之所以特别突出是“由于本地色彩的影响;由于涵义丰富,其中包括幽默;由于生动性或者叙述上的某种独到之处。”这些单词包括:adobe(砖坯,一七五九年)、alfalfa(紫花苜蓿,一八五五年)、bonanza(富矿脉,一八四四年)、bronco(北美西部平原半野生的马,一八五O年)、buckarro(牛仔,源自西班牙语牧民,一八二七、一八八九年)、burro(西部的小毛驴,一八四四年)、calaboose(监狱,通过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移民,一七九二年,、canyon(峡谷,一八三四年)、cinch(马鞍上的肚带,一八五九年)、corral(畜栏,一八二九年)、fiesta(节日,一八四四年)、frijole(菜豆,一七五九年)、“lariat(捕捉牛马的套索,一八三二年)、“lasso(系绳,一八三一年)、“loco(火车头,一八四四年)、“mesa(台地,一七五九年)、“mustang(美国西南平原地带半野生的马,一八O八年)、“padre(教士,一七九二年)、“patio(室外闲坐处,一八二七年)、peon(美国西南部和墨西哥以劳力抵债的奴隶式工人,一八二六年)、“placer(安置者,一八四二年)、“plaza(广场,一八三六年)、“pronto(立即,一八五O年)、“ranch(大牧场,一八O八年)、“rodeo(牧人马术表演,一八四四年)、“savvy(懂得,源自“sabe一字,一八五O年)、“sierra(岭,一七五九年)、“sombrero(墨西哥阔边帽,一八二三年)、“stampede(蜂拥上前,选举中突然一边倒,一八四四年)、“tortilla(墨西哥玉米面饼,一八三一年)、“tovamoose(突然匆匆离开,一八四七年,可能源自“to mosey)、“vigilante(自警组织成员,一八六五年)。

 

借用单词的数量并不一定同被借用国移民的人数或健谈程度成正比例。德国人,仅次于西班牙人,给了我国为数最多的单词:一方面是学术用词,如“kindergarten(幼儿园,一八五五、一八六二年);另一方面则是一些非正规的表达方式,如nix(没有,拒绝,一八五五年)和“ouch(哎唷,一八三七年)。我们从德语中借来的有:“loaf(混日子,一八三五年)、“loafer(游手好闲的人,一八四O年)、“to bum(流浪,一八六三年)、“bum(游民,一八六二年)、“bum(形容同,不中用的,质量低的,一八五九年)、“bub(小兄弟,对部下或晚辈的玩笑称呼,一八三九年)、“dumb(呆笨,一八二五年)、“fresh(冒失,一八四八年)和“shyster(手段卑鄙的人,一般指政客,一八四六年)。有些是明显的借用德语中有关食品的单词,其中有:“pretzel(椒盐卷饼,一八二四年)、“pumernickel(裸麦粗面包,见朗费罗的《亥怕龙神》,一八三九年)、“lager(一种啤酒,一八五四年)、“bock beer(一种烈性黑啤酒,一八五六年)和“todunk(把面包在汤中浸一下,一八六七年)。今天人们熟悉的借自德语的其它食品单同大部分出现在十九世纪后期,例如:“delicatessen(熟食)、“sauerbraten(洋葱醋腌牛肉)、“stein(陶瓷制有盖啤酒杯)、“zweiback(一种烤面包片,现在的拼法为zwieback)等等。

 

另一方面,就爱尔兰人来说,我们找不到多少源自他们的语言创新。一八五五年,一位学者曾经说,爱尔兰人对纽约语言的唯一影响就是推广使用助动词 shall这个字(用以取代will)。哪怕就在南北战争以后的十年期间,爱尔兰人也只提供很少几个新的单词:“speakeasy(贩卖私酒的非法酒店)、“shillelah(槲鞭)、“smithereens(碎片),可能还有lallapalooza(不平凡的事情),全部列出也只有这些。也许他们最大的普遍影响不是提供新的单词或新的字义,而是加强某些在爱尔兰流行的古体语习惯,例如用agin代替 against(反对),用bile代替boil(沸腾),用ketch代替catch(捉住),用chaw代替chew(咀嚼),用drownd-ed代替drowned(淹没),用heighth代替height(高),用hist代替hoist(升起),用jine代替 join(连接);还有同法语和德语相似的那种定冠词的使用法,例如,(我得了(那种,the)麻疹。〕。爱尔兰语(如门肯所说的,爱尔兰人不会简单地说是或不是)为我们带来了一些生动的加强语气的词和延伸的词形,象“yes indeedy(实在是对的,一八五六年)、“yes sir-ee(对的,先生;一八四六年)、no sir-ee(不,先生;一八四五年)。“teetotal(绝对戒酒,一八三四年)、“teetataler(绝对戒酒者,一八三四年)、“teetotally(绝对戒酒地,一八三九年),这些词可能也是来自爱尔兰语,teetotally则很快就变为西方化的形式——“tee to-taciously(绝对戒酒地,一八五九年)。在这个善于吸收的时代,甚至中国人,在全国人口中只占很小部分,也提供了少数通用的单词,例如:“chow(中国种的狗)、“to kowtow(叩头)和“toyen(渴望)。

 

美国口语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活的语言的范例,这种语言在两代人的记忆中重新复活了。它不是设计出来的,而且一旦发展就无法加以控制。它的成长是难以驾驭的,并且遭到自命为它的监护人的反对,所有这些都使作为旧世界自觉而热心的文人学士们感到烦恼。国外移民亨利·詹姆斯在一九O五年以一种旧世界的腔调抱怨说:我们始终为那些庞大的外来移民队伍提供住处。我们欢迎他们。我想他们的主要论点就是他们认为从他们到达的时刻起,他们在语言上拥有同我们一样多的财富,并且享有同样充分的权利,可以在语言上任意而为——美国人享有对于这里的任何事物和一切事物都可以任意而为的崇高权利。正当我们在熟睡时,无数的外来移民却坐了起来(他们并没有睡啊!),对他们新接受的遗产行使他们的意志,并向我们证明,对于我们的语言,他们既无特殊好感,又缺乏爱惜的传统天性,他们没有特别的爱好和充分的联系,也不会因好奇而徘徊留恋,与此相比,他们对于从店里弄来的随意印花的长码油布也许更感兴趣,为了利便起见,他们准备把这些油布铺在厨房地板上或者厨房楼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