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姐姐照片:网易解读:政府主导式扶贫,越扶越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31:10
导语: 日前,一张网络上广为流传的“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宣。”的照片,再次将各“争当贫困县”的现象引入了人们的视线,也引发了人们对政府主导式扶贫的反思。[详细]
政府主导式扶贫,令地方政府“争当”贫困地区
中国扶贫主要由政府主导
虽然中国经济以年均超过百分之八的速度增长,但消除贫困、区域经济不平衡的挑战仍然是非常严峻的。区域经济不均衡、地方贫困的现象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农村经济比起城市经济以及内陆西部欠开发地区相对比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中国对地区的扶贫历来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扶贫资金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全部来自中央财政拨款,此后则来源于中央财政、地方政府财政以及扶贫信贷。
在这一扶贫模式中,政府的主导地位不仅仅体现在资金的来源,还体现在扶贫政策的指定与执行,资源的控制与决策方面。简而言之,这笔扶贫的钱,来自政府,同样由政府官员决定怎么花,带有很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在扶贫实践中,常常出现资源错误配置,扶贫效率低下的现象。
地方政府劫持扶贫资金,争当“贫困地区”
微博上广为流传的一张照片显示,湖南新邵县广场电子屏竟然写着“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宣”。
地方贫困,本应是该地方政府官员的耻辱,但地方被纳入“特困地区”时,官员却争相夸耀。个中的缘由便在于,一旦被定义为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就可以申请大笔中央财政的扶贫资金。
由于扶贫政策的指定与执行的控制权被地方政府控制,导致许多特困户没有真正享受到扶贫的实惠。而大笔资金却被地方官员上下其手,挪作他用。早在2000年左右,中央向全国592个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592亿元扶贫资金,就有五分之一被地方挤占挪用。另一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大建政府高楼,把扶贫资金转化为地方官员的个人福利,大兴腐败风气。由于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中,政府控制权太大,即使是在基层干部之中,扶贫资金仍然是被贪腐的大块油水。2009年,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县新营盘乡政府原出纳杨正勤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罪名便是挪用80万扶贫资金购买彩票。
一张网络上广为流传的的照片,再次将各地争当贫困县的现象引入了人们的视线。
政府主导式扶贫的效果并不佳
国际社会的经验显示,政府主导的扶贫效果不佳
二战之后,美国为了对战争破坏的西欧各国的重建进行援助,启动了著名的“马歇尔计划”。该计划持续了整整4个财政年之久,在这段时期,西欧各国通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接受了美国包括金融、技术、设备等各种形式的援助总计130亿美元。然而对西方的援助却收效甚微。美国的援助并没有真正改变西欧贫困的格局。
当时,西方各国大多是计划经济的模仿者,他们虽然把美国人的钞票放入口袋,心里同情的却是计划经济制度。美国人的钱并没有从根本上对欧洲带来改善,只部分地掩盖了西欧采纳计划经济政策所带来的经济灾难。制度性的束缚仍然是阻碍欧洲摆脱贫困的真正原因。《白人的负担--为什么西方的援助总是收效甚微》一书的作者威廉·伊斯特利嘲讽道:“西方将2.3万亿美元用于国际援助,却仍无法为孩子们买到价值12美分的药品,以减少全球一半的疟疾死亡病例;西方将2.3万亿美元用于国际援助,却仍无法为贫困家庭提供4美元的蚊帐”。该书还指出:联合国组织数十年来对非洲贫困地区援助了上万亿美元。但这些钱不仅没有改善非洲的贫困状况,反而让当地的政权更加腐败,稀有矿产资源更加行政垄断化,为非洲人民未来几代的贫困处境做出了贡献。
政府主导下,扶贫力度越大的地区反而越贫困
政府机关层层劫持、盘剥之下,扶贫资金无法发挥其原本的惠民的作用。反而让地方政府自肥。政府规模的扩张意味着公权力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变多,反而阻碍了当地居民自发创富的机会与激励,减慢了地方经济增长的速度。
华中科技大学范子英教授对“粘纸效应”的研究解释了那些从中央财政转移中拿到越多钱的省份,经济增长速度反而变慢的现象。他指出,通过政府主导的大量财政转移支付来扶贫的方式,效率堪忧:“每一个单位的转移支付会使得政府支出水平上升0.6—1.3个单位,而相同的GDP或者居民收入增长的效应仅为0.1—0.2;同样,人均财政转移支付每增加1万元,会使得每万人的机关人数增加62人,而本地财政收入相同增幅所带来的效应仅为0.037人。”
据2011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自2000年到2010年,中国政府为扶贫投入资金两千亿。虽然投入巨额资金,但贫困现象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2011年,中国的贫困人数仍然有3000多万。
西方将2.3万亿美元用于国际援助,却仍无法为孩子们买到价值12美分的药品,以减少全球一半的疟疾死亡病例。——《白人的负担--为什么西方的援助总是收效甚微》
应削弱政府对扶贫资金的控制力,避免“政府失灵”
推广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扶贫的模式
与过去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相比,现在的扶贫更注重专业化和精细化,政府与NGO合作扶贫模式获得较大推崇。
NGO组织具有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愿性等特征,政府在扶贫工作中与NGO合作,可以大大提高组织效率,并且得到有力的监督,避免腐败。NGO之间常常通过相互间的竞争获取扶贫资源,只有更高扶贫效率的项目和组织才能胜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使挪用、贪污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的几率很小。
根据扶贫专家的研究表明,扶贫“八七计划”(从1994年到2000年,对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期间,参与中国扶贫的NGO与准NGO扶贫贡献率在20% ~35%之间,并且主要服务于偏远贫困山区的最贫困人口,其项目成功率、资金回收率基本上在90%以上或者更高。
消除贫困,应该以良好的制度激励为主
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区分了四种花钱的方式:“用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用自己的钱为别人办事,用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用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这四种花钱方式取得的效率依次序递减。政府主导型的财政转移支付扶贫正是第四种最没有效率的花钱方式。
其实,不管是政府主导型的扶贫还是民间自发的扶贫,在改善贫困状况方面,都比不上良好的制度激励所起到的作用。中国目前的区域经济不平衡、贫富差距的主要根源在于制度层面。
东部沿海地区,率改革开放只先锋,是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功范例。而西部内陆则迟迟吹不到改革春风,管制和计划经济的残留较多。市场活力没有激发,自发的创富行为得不到激励,仅仅依靠“西部大开发”之类的政府计划是无法让其脱贫致富的。
而农村与城镇的巨大收入分配差距则根源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要改变这种格局,就必须改革户籍制度,让城乡一体化,使得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平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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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政府主导型的扶贫还是民间自发的扶贫,在改善贫困状况方面,都比不上良好的制度激励的作用。

政府主导式扶贫效率低下,并为腐败提供机会,扶贫效果并不理想。应该增强NGO组织在扶贫活动中的作用,并力图从制度激励层面消除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