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自然属性:关于《女作家不适合婚姻》的公开答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9:18:36
关于《女作家不适合婚姻》的公开回复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女友林夕写了一篇博客,“别把男人当回事”。我理解这是她的一贯主张。博友麦克2006(简称麦克)对其文进行了批评,我跟贴表示自己的观点,女作家其实是不太适合婚姻的。正是情感的丰富成就了很多女作家。麦克因此写文章认为:一夫一妻制不适合女作家的观点给某些人以爱情婚姻上的特权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开端。我的观点剥夺了女作家婚姻幸福的权利,为了看到她们精彩的创作,就否定了他们婚姻幸福的可能,这岂不是太自私了吗?
   我理解麦克先生的一片苦心,要使神的儿女都幸福。(麦克是基督徒),使每个人都有一份婚姻。但我也有自己的观点,如果只是跟贴,恐怕讲不清楚。决定写这篇博客,阐明我的观点。
   在麦克看来,婚姻中的人是幸福的,而我说女作家不适合婚姻,就是剥夺了她们的幸福权利,是一种自私的表现。这有待商榷。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觉得在婚姻中幸福,婚姻是一种制度,任何一种制度,即使是神的制度,也不可能符合所有人的需要。至于一夫一妻制是否是神创立的,我不知道,这是一个理论问题,在这方面我没有发言权。
   既然是制度,当然就有约束的力量在内。只要是约束,就与自由相对。对于喜欢自由的女作家,对于灵魂喜欢漂泊的女作家,婚姻是什么,是枷锁是窒梏是陷阱。且不说中国的张爱玲、丁玲、杨沫,现代的林夕、王海翎,看看乔治、桑、杜拉斯、波付娃,哪个不是用自己的经历在书写着最浪漫最诡谜的爱情。别的不说,波付娃与萨特分分合合几十年,终于没做成夫妻,而是同居。萨特的魅力全世界无人可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他的思想影响了法国乃至世界的青年人。这样一位智者,尚且不能将波付娃长久地留在身边。厌倦的时候还要去寻找新的风景,不正是女作家不适合婚姻的最典型写照吗?
   林夕也是,她坦诚正是离婚让她重生,有了凤凰涅磐的感觉,有了事业的成功。她最擅长的诸多散文中,也是对婚姻的质疑与不屑。
   其实,女作家不适合婚姻是正常的,但凡作家都是有点自恋的,女作家就更甚。在男权社会里,女作家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超越了男人,自豪、自傲、自恋是自然而然的,眼光又如何停留在不如自己的男人身上呢!如果魅力如萨特都吸引不了波付娃长久的目光,别的男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大家都知道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女作家要的就是这种精神上彻底的自由,即使婚姻有一百个一千个好处,要她们放弃自由这一个好处,人家也是不干的。
   麦克认为我剥夺了女作家享受婚姻幸福的权利,我却认为,根本没有剥夺不剥夺一说,有的只是放弃,所有女作家的家庭都是自己放弃的,而在婚姻之外,自由地爱自由地写,没有束缚没有妨碍,这才是幸福。舍得舍得,舍了才会得,舍得婚姻,才能有丰富多样的情感经历。普通女人舍弃森林拥有一棵树,女作家则是舍弃拥有一棵树而放眼大森林。
   有人说,女诗人都是有巫气的,而人是有可以有神性的,女作家就是神性比较多的人之一种。他们更喜欢精神上的无拘无束,更喜欢爱情上的自由自在。而神在这一点上对他们也是宽容的。中国古代妇女是一女不嫁二妇的,李清照、蔡文姬这俩位著名的女诗人、女作家就嫁了两次,也从来没受到非议。人们对他们是宽容的,她们在婚姻上是有特权的人。
   特权是不好的,但这个社会从来就不缺少特权。皇帝可以后宫佳丽三千,有钱有权的可以三妻四妾。女作家游离于婚姻之外,多爱几个男人有何不可,只要她们喜欢,只要他们为我们奉献出好的作品来。其实,象男人一样多爱异性,也是部分女作家、女权主义者一直在努力的目标。也是西方女权主义者争取解放的标志之一,只可惜我们正统观点从来不敢这么提!
   不必担心,幸福不幸福,主要是种感觉。婚姻不是筹码,并非有婚姻感觉就幸福,没婚姻感觉就不幸福。不断地有新的爱情,不断地有新的感觉,这就是某些女作家的幸福。既然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多元化,何必在女作家是否有婚姻这个问题上如此执着呢!神也是博爱的,看看希腊神话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