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巧治病的道理: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村发展局《关于加快有机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4:55:14

关于加快有机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农村发展局

 

为进一步实施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加快农业向高端化方向发展,提升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有机农业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有机农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立足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加快科技创新,积极培育产品品牌,实施组织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面向国内国际高端农产品市场,以加快建设有机农产品基地为重点,以培育市场主体为突破口,以建设有机农业技术支撑体系为保障,构建有机农业产业发展体系,增强我县农产品竞争能力,构建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实现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全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和主导产业为依托,重点发展蔬菜、食用菌、优质粮油等有机农产品。到2020年,全县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经认证的有机农产品达到40个以上,新注册名优特有机农产品商标25件以上,培育发展规模在500亩以上的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以上。2010年建设有机食品生产基地3200亩,其中有机食用菌 2000万袋(2000亩)。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企业发展有机农业的主体作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企业经营创新能力。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我县“一村一品”和“一城两带三基地”的规划,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集中布局,以点带面,以水源保护区域为重点,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突出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建立有机农产品核心示范基地,  

(三)坚持科技进步、机制创新的原则。大力推广应用病虫害生物防治、地力培肥等现代农业新技术,提高有机农业科技含量,创新体制机制,为有机品牌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合理规划,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根据发展有机农业的条件和特点,结合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和技术条件规划适宜发展区域。筛选出一批适合有机农业生产的项目优先发展,给予重点扶持,尽快形成规模。重点规划品种主要为韭黄、萝卜、榨菜、花菜、莲白、扁豆、生菜、苦瓜、韭黄等蔬菜和食用菌及优质粮油。按照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基地选址要求,规划区域主要为安德镇、唐昌镇、唐元镇、新民场镇、三道堰镇、古城镇和德源镇等7个镇。基地单元以200亩到3000亩为宜(含隔离缓冲区)。

(二)强化宣传培训,注重生产消费引导。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开展有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普及有机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中普及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等相关标准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三)严控产品质量,实施标准化组织化生产。要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以“统一技术、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收购产品、统一标识、统一品牌销售”等措施进行生产和销售,严格控制整个生产环节和过程,实现产品可追溯,确保有机产品货真价实,维护有机产品的社会公信力。

(四)积极开拓市场,促进有机产品营销。要瞄准高端消费群体和市场,积极开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快有机农产品市场拓展。要根据有机农业特点及其市场体系功能专业化和流通渠道网络化的要求,积极培育专业化营销主体,建立和完善有机食品市场体系。依托全县现有各类相关销售渠道,设立有机食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和有机食品配送公司等,支持有机农产品生产组织与国际、国内大型流通企业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提高有机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营销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开展“农超对接”、网上订购、政府优先采购等措施,把有机农产品直接推向消费者,促进有机农产品销售。

五、工作职责

县农发局要加强有机农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监管,指导生产业主按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程推进生产基地建设,加强有机食品规范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和指导。

县商务局要加强有机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抓好有机食品业主诚信体系建设,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模式。 

县发改局要将有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全县有机食品安全发展规划的组织制定和有机食品安全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

县质监局要加强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组织对生产领域的有机食品的质量整治,依法查处生产制售不符合有机食品标准的产品和假冒有机食品及违规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国家有关有机食品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监督,积极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工作。

县工商局要做好有机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法严格审查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监管网络,督促有机食品经营企业落实进出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督促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有机食品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环保局要做好有机食品生产单位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有机食品生产环境遭受外来污染的调查处理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及其周边污染源排污情况的监测与控制。

规划区域内各镇政府应创造条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目标,积极鼓励有机农业生产。

县财政、水务、招商、惠农公司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我县有机农业的发展。

六、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经县农发局备案、相关认证机构认证通过,并且严格按照有机食品生产要求操作的业主,由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励补助项目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关于促进现代农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支持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和扶持。

 

附:郫县有机农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