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林演的老婆是花妖: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40:32
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

  【背景】

  朝鲜半岛核问题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0年4月,美国根据卫星资料怀疑朝鲜开发核武器,宣称要对朝鲜核设施实行检查。1992年5月至1993年2月,朝鲜接受了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6次不定期核查,但双方对检查的对象和结果意见不一致。1993年2月,IAEA决定对朝核设施进行“特别核查”。1993年3月,朝鲜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经过多轮谈判,1994年10月,朝美在日内瓦签订了《朝美核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朝鲜同意冻结其核设施,美国牵头成立朝鲜半岛能源开发组织(KEDO),负责为朝鲜建造轻水堆,并在轻水堆建成前,每年向朝提供50万吨重油,作为能源补偿。朝鲜半岛核问题暂时得到缓解。

  2002年10月,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作为总统特使访问朝鲜后,称朝鲜承认正在发展铀浓缩计划,违反《美朝核框架协议》。KEDO同年12月停止向朝提供重油。朝则采取了重启宁边核设施、退出NPT、驱逐IAEA专家等措施。朝鲜半岛核问题再度突出。

  作为朝鲜半岛近邻,中国一贯反对半岛出现核武器,主张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实现半岛无核化,同时主张解决朝方在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关切。为推进对话和平解决进程,中国积极斡旋,做了大量劝和促谈工作,创造性地促成了旨在通过对话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六方会谈,为缓和半岛局势,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与会国】中国、朝鲜、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

  【主席国】中国

  【历次会议情况和主要成果】

  第一轮六方会谈

  2003年8月27日至29日,第一轮六方会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永日、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薮中三十二、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李秀赫、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洛休科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凯利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和外交部长李肇星分别会见了各方代表团。

  会谈期间,各方以坦诚和负责任的态度,围绕核问题全面阐述了各自的原则立场和方案设想,就彼此的关切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讨论。各方还以多种形式进行了直接接触。各方达成如下重要共识:致力于通过对话以和平方式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维护半岛和平与稳定,开创半岛持久和平;半岛应无核化,同时需要考虑和解决朝鲜在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关切;按照分阶段、同步或并行实施的方式,探讨并确定公正合理的总体解决方案;在和谈进程中不采取可能使局势升级或激化的言行;应保持对话,建立信任,减少分歧,扩大共识;继续六方会谈进程,尽快通过外交渠道确定下一轮会谈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轮六方会谈

  2004年2月25日至28日,第二轮六方会谈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薮中三十二、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李秀赫、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洛休科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凯利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和外交部长李肇星分别会见了各方代表团。

  会议期间,各方重点围绕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目标、第一阶段措施和如何持续和谈进程三个议题展开了讨论。会议发表了《第二轮六方会谈主席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认为,第二轮六方会谈启动了实质问题的讨论,这是有益和积极的,各方态度是认真的。通过会谈,各方增进了对彼此立场的了解,同时也存在分歧。

  各方表示将致力于朝鲜半岛无核化,并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维护朝鲜半岛和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各方表示愿和平共存,并同意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解决核问题及其他关切。

  各方一致同意继续会谈进程,原则同意于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会谈。各方同意成立工作组,为会谈做准备。工作组的职能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朝鲜、日本、韩国、俄罗斯和美国代表团一致对中国为成功举办两轮六方会谈所做努力表示感谢。

  六方会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

  2004年5月12日至15日,六方会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方工作组组长、外交部朝鲜半岛事务大使宁赋魁率中方工作组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美国局副局长李根、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审议官斋木昭隆、韩国外交通商部朝核企划团团长赵太庸、俄罗斯外交部一亚局副局长苏西宁、美国国务院朝鲜问题特使狄长礼分别率各方工作组与会。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会见了各方工作组组长。

  在工作组会议上,各方明确以实现半岛无核化为解决核问题的最终目标;实施核冻结及对应措施是走向彻底弃核的第一步;在解决核问题的同时,朝鲜在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关切应得到解决。各方均同意以承诺对承诺、行动对行动原则分阶段和平解决核问题。各方确认,根据第二轮六方会谈共识,在6月底前举行第三轮六方会谈,此前举行第二次工作组会议,以便为第三轮会谈做好准备。

  六方会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2004年6月21日至22日,六方会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方工作组组长、外交部朝鲜半岛事务大使宁赋魁率中方工作组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美国局副局长李根、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审议官斋木昭隆、韩国外交通商部朝核企划团团长赵太庸、俄罗斯外交部一亚局副局长苏西宁、美国国务院朝鲜问题特使狄长礼分别率各方工作组与会。

  各方在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的基础上,继续就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实施核冻结及对应措施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讨论并原则同意工作组概念文件。

  第三轮六方会谈

  2004年6月23日至26日,第三轮六方会谈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薮中三十二、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李秀赫、俄罗斯外交部特使阿列克谢耶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凯利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和外交部长李肇星分别会见了各方代表团。

  会议发表了《第三轮六方会谈主席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在第三轮会谈中,各方进行了建设性和务实的实质性讨论。基于第二轮六方会谈主席声明中表达的共识,各方重申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共同目标,并强调有必要尽早采取实现该目标的第一阶段措施。

  各方强调,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按照口头对口头、行动对行动的原则,寻求核问题的和平解决。

  在第三轮会谈中,各方围绕和平解决核问题,分别提出了方案、建议和设想。各方对这些方案、建议和设想的提出表示欢迎,并注意到其中有一些共同点,这将为以后的工作奠定有益的基础。同时,各方间仍存在分歧。各方认为,有必要通过进一步的深入讨论,来扩大共识,缩小分歧。

  各方原则同意于2004年9月底在北京举行第四轮六方会谈,具体时间将根据工作组会议的进展,通过外交渠道商定。各方授权工作组尽早开会,具体确定以无核化为目标的第一阶段措施的范围、期限、核查以及对应措施,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第四轮六方会谈提出建议。

  朝鲜、日本、韩国、俄罗斯和美国代表团对中方为第三轮六方会谈的成功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

  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

  2005年7月26日至8月7日,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宋旻淳、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阿列克谢耶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代表东道国政府致开幕辞并举行欢迎晚宴,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会见了各方代表团。

  会议通过了《第四轮六方会谈主席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围绕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六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在良好的气氛中进行了认真、务实、深入的讨论和磋商,增进了了解、扩大了共识,取得了积极进展。六方一致重申,以和平方式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六方会谈的目标,并同意就此发表一个共同文件。会议就文件内容进行了深入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很多共识。为了使各方代表团回国向各自政府报告会议情况,进一步研究各自立场,以解决尚存的分歧,会议决定暂时休会。休会期间各方将继续保持沟通与磋商。第四轮六方会谈下一阶段会议拟于8月29日开始的一周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商定。

  六方重申,将继续致力于推进六方会谈进程。

  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

  2005年9月13日至19日,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宋旻淳、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阿列克谢耶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会见了各方代表团。

  各方围绕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进行了讨论,并一致同意通过《第四轮六方会谈共同声明》(9·19共同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六方从朝鲜半岛和东北亚地区和平与稳定出发,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在前三轮六方会谈共识基础上,围绕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进行了认真、务实的会谈,达成如下共识:

  一、六方一致重申,以和平方式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六方会谈的目标。

  朝方承诺,放弃一切核武器及现有核计划,早日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回到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

  美方确认,美国在朝鲜半岛没有核武器,无意以核武器或常规武器攻击或入侵朝鲜。

  韩方重申其依据1992年《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不运入、不部署核武器的承诺,并确认在韩国领土上没有核武器。

  1992年《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应予遵守和落实。

  朝方声明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其他各方对此表示尊重,并同意在适当时候讨论向朝提供轻水堆问题。

  二、六方承诺,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处理相互关系。

  朝方和美方承诺,相互尊重主权,和平共存,根据各自双边政策,采取步骤实现关系正常化。

  朝方和日方承诺,根据《日朝平壤宣言》,在清算不幸历史和妥善处理有关悬案基础上,采取步骤实现关系正常化。

  三、六方承诺,通过双边和多边方式促进能源、贸易及投资领域的经济合作。

  中、日、韩、俄、美表示,愿向朝提供能源援助。

  韩方重申其2005年7月12日提出的有关向朝提供200万千瓦电力援助的方案。

  四、六方承诺,共同致力于东北亚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

  直接有关方将另行谈判建立朝鲜半岛永久和平机制。

  六方同意探讨加强东北亚安全合作的途径。

  五、六方同意,根据“承诺对承诺、行动对行动”原则,采取协调一致步骤,分阶段落实上述共识。

  六、六方同意于2005年11月上旬在北京举行第五轮六方会谈,具体时间另行商定。

  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

  2005年11月9日至11日,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宋旻淳、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阿列克谢耶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

  会议发表了《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主席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就如何落实第四轮会谈共同声明进行了认真、务实、建设性的讨论,并就此提出有关方案。

  各方重申,将根据“承诺对承诺、行动对行动”原则全面履行《共同声明》,早日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维护朝鲜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持久和平与稳定。

  各方强调,愿在增信释疑的基础上,整体落实《共同声明》,分类实施各项承诺,自始至终及时行动、协调一致,实现利益均衡,达到合作共赢。

  各方同意,本着上述精神制定落实共同声明的具体方案、措施与步骤。

  各方商定尽快举行第五轮会谈第二阶段会议。

  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

  2006年12月18日至22日,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外交通商部韩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千英宇、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和外交部长李肇星会见了各方代表团,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宴请了各方代表团。

  会议期间,各方围绕落实共同声明的具体措施和起步阶段各方将要采取的行动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会议发表了《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主席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回顾了六方会谈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重申通过对话和平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各方的共同目标和意志,重申将认真履行在2005年9月19日共同声明中作出的承诺,同意根据“行动对行动”原则,尽快采取协调一致步骤,分阶段落实共同声明。

  各方就落实共同声明的措施和起步阶段各方将采取的行动进行了有益的的探讨,提出了一些初步设想。各方还通过密集的双边磋商,就解决彼此关切坦率、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各方同意休会,向首都报告,尽早复会。

  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三阶段会议

  2007年2月8日至13日,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三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外交通商部韩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千英宇、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洛休科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会见了各方代表团。

  会议发表了《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共同文件(2·13共同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六方就落实2005年9月19日共同声明起步阶段各方应采取的行动进行了认真和富有成效的讨论。六方重申以和平方式早日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各方的共同目标和意志,重申将认真履行在共同声明中作出的承诺。六方同意根据“行动对行动”原则,采取协调一致步骤,分阶段落实共同声明。

  二、六方同意在起步阶段平行采取以下行动:

  (一)以最终废弃为目标,朝方关闭并封存宁边核设施,包括后处理设施。朝方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人员重返朝鲜并进行IAEA和朝方同意的一切必要的监督和验证。

  (二)朝方与其他各方讨论共同声明所述其全部核计划清单,包括从乏燃料棒中提取出的钚,根据共同声明这些核计划应予放弃。

  (三)朝方与美方将开始双边谈判,旨在解决悬而未决的双边问题并向全面外交关系迈进。美将启动不再将朝列为支恐国家的程序,并将推动终止对朝适用《敌国贸易法》的进程。

  (四)朝方和日方将开始双边对话,旨在根据《日朝平壤宣言》,在清算不幸历史和妥善处理有关悬案基础上采取步骤实现邦交正常化。

  (五)忆及2005年9月19日共同声明第一条和第三条,各方同意合作向朝方提供经济、能源及人道主义援助。为此,各方同意在起步阶段向朝方提供紧急能源援助。首批紧急能源援助相当于5万吨重油,有关援助将于60天内开始。

  六方同意,上述起步行动将在未来60天内实施。各方将为实现这一目标协调行动。

  三、为实施起步行动,全面落实共同声明,六方同意设立下列工作组:

  (一)朝鲜半岛无核化工作组

  (二)朝美关系正常化工作组

  (三)朝日关系正常化工作组

  (四)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

  (五)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机制工作组

  工作组的责任是讨论制定各自领域落实共同声明的具体方案。工作组须向六方会谈团长会报告工作进展。一个工作组的进展原则上不影响其他工作组的进展。五个工作组制订的方案应整体均衡落实。

  六方同意30天内启动所有工作组。

  四、在起步行动阶段和下一阶段期间,朝对其所有核计划进行全面申报,将包括石墨慢化反应堆及后处理厂在内的一切现有核设施去功能化,相当于100万重油的经济、能源及人道主义援助(其中包括首批相当于5万吨重油的援助)将向朝方提供。

  上述援助的具体方式将由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通过合理评估商定。

  五、上述起步行动落实后,六方将迅速召开外长会,确认履行共同声明,探讨加强东北亚安全合作的途径。

  六、六方重申,将采取积极步骤增进相互信任,共同致力于东北亚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直接有关方将另行谈判建立朝鲜半岛永久和平机制。

  七、六方同意于2007年3月19日举行第六轮六方会谈,听取工作组报告,研究下一阶段行动。

  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

  2007年3月19日至22日,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外交通商部韩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千英宇、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洛休科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

  会议发表了《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主席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听取了五个工作组的报告,就落实起步行动和下一阶段行动计划进行了探讨。

  各方同意继续推动六方会谈进程。各方重申将认真履行在9·19共同声明和《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共同文件中做出的承诺。

  各方同意暂时休会,尽快复会,继续讨论和制定下一阶段行动计划。

  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次会间团长会

  2007年7月18日至20日,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次会间团长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外交通商部韩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千英宇、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俄罗斯外交部大使罗满宁分别率团与会。

  会议发表了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次会间团长会新闻公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回顾了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以来的工作和进展,对各方为推进六方会谈进程所作出建设性努力表示满意,对各方就增进相互信任和改善相互关系进行富有成效的双边磋商和协调表示欢迎。

  二、各方为实现半岛无核化,实现有关国家关系正常化,实现东北亚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气氛中,就六方会谈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坦诚务实的讨论,达成框架共识:

  (一)各方重申将认真履行在9·19共同声明和2·13共同文件中作出的承诺。

  (二)朝方重申将认真履行有关全面申报核计划和现有核设施去功能化的承诺。

  (三)相当于95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及人道主义援助将向朝方提供。

  (四)各方承诺将根据“行动对行动”原则履行各自在9·19共同声明和2·13共同文件中承担的义务。

  三、为落实上述框架共识,会议决定采取以下步骤:

  (一)8月底以前,分别召开朝鲜半岛无核化工作组、朝美关系正常化工作组、朝日关系正常化工作组、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和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机制工作组会议,讨论落实框架共识的实施方案。

  (二)9月上旬在北京召开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听取各工作组汇报,制定落实框架共识的路线图。

  (三)在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后尽快在北京召开六方外长会议,确认履行9·19共同声明,推动落实2·13共同文件和框架共识,探讨加强东北亚安全合作的途径。

  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

  2007年9月27日至30日,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外交通商部韩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千英宇、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洛休科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会见并宴请了各方代表团。

  经各国政府批准,会后发表了《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共同文件(10·3共同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听取并肯定了五个工作组的报告,确认2·13共同文件规定的起步行动落实情况,同意根据各工作组会议达成的共识继续推进六方会谈进程,并就落实9·19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达成共识,旨在以和平方式可验证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一、朝鲜半岛无核化

  (一)根据9·19共同声明和2·13共同文件,朝同意对一切现有核设施进行以废弃为目标的去功能化。

  200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对宁边5兆瓦实验性反应堆、后处理厂(放射化学实验室)及核燃料元件制造厂去功能化。专家组提出的具体措施将由团长会本着各方接受、科学、安全、可验证和符合国际规范的原则批准。应其他方的要求,美方将牵头实施去功能化,并为此提供起步资金。作为第一步,美方将于两周内率专家组赴朝为去功能化做准备。

  (二)朝方同意根据2·13共同文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对其全部核计划进行完整、准确的申报。

  (三)朝方重申其不转移核材料、核技术或核相关知识的承诺。

  二、有关国家关系正常化

  (一)朝美继续致力于改善双边关系,向实现全面外交关系迈进。双方将加强双边交流,增进相互信任。忆及美关于启动不再将朝列为支恐国家程序及推动终止对朝适用《敌国贸易法》进程的承诺,美将按照朝美关系正常化工作组会议的共识,根据朝行动并行履行其对朝承诺。

  (二)朝日将根据《朝日平壤宣言》在清算不幸历史和妥善处理有关悬案基础上认真努力,迅速实现邦交正常化。朝日双方承诺将为此通过充满活力的双边磋商采取具体行动。

  三、对朝提供经济能源援助

  根据2·13共同文件规定,相当于100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与人道主义援助(包括已向朝提供的10万吨重油)将向朝方提供。具体援助方式将由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商定。

  四、六方外长会

  各方重申将适时在北京召开六方外长会。

  各方同意在外长会前召开六方团长会,讨论外长会的议程。

  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次会间团长会

  2008年7月10日至12日,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次会间团长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斋木昭隆、韩国外交通商部韩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金塾、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博罗达夫金、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

  会议发表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次会间团长会新闻公报。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高度评价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取得的积极进展,一致认为这些进展有利于维护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六方就全面均衡落实第二阶段行动达成重要共识。

  一、根据2005年9月19日六方会谈共同声明,六方同意在六方会谈框架内建立验证机制,验证朝鲜半岛无核化。

  验证机制由六方专家组成,对无核化工作组负责。

  验证机制的验证措施包括视察设施、提供查阅文件、技术人员面谈,以及六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措施。

  验证机制在有必要时可以欢迎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有关验证提供咨询和协助。

  验证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由无核化工作组根据协商一致原则决定。

  二、六方同意在六方会谈框架内建立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由六方团长组成。

  监督机制的职责是确保各方信守并履行各自在六方会谈框架内作出的承诺,包括不扩散和对朝经济与能源援助。

  监督机制将以六方认为有效的方式履行监督职能。

  六方团长可以授权适当官员履行其职责。

  三、六方制定了完成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和经济能源援助的时间表。

  朝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与其他方对朝剩余重油和替代物资援助同步全面落实。

  各方对朝重油和替代物资援助争取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美俄争取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剩余对朝重油援助。

  中韩争取于2008年8月底以前与朝就提供剩余替代物资签署有约束力的协议。

  日本表示愿意在环境具备时尽快参与对朝经济与能源援助。

  朝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争取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六方一致同意进一步深入探讨“维护东北亚和平与安全的指导原则”。

  五、六方重申适时在北京召开六方外长会。

  六、六方就落实9·19共同声明第三阶段行动初步交换了意见。六方一致同意继续全面推进六方会谈进程,共同致力于东北亚的持久和平与稳定。

  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三次会间团长会

  2008年12月8日至11日,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三次会间团长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大局长斋木昭隆、韩国外交通商部韩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金塾、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博罗达夫金、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

  会议发表《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三次会间团长会主席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各方共识,会议讨论了三项议题:一、全面落实第二阶段行动。二、朝鲜半岛无核化验证问题。三、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指导原则。会议围绕上述议题认真、坦率、深入、建设性地进行了讨论。

  六方充分肯定在实施9·19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对朝鲜宁边相关核设施的去功能化;朝鲜关于核设施和核计划的申报;经济和能源援助。会议高度评价各方为此做出的积极努力。

  各方同意根据10·3共同文件,同步执行朝鲜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和向朝提供相当于100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援助。各方欢迎国际社会参与对朝援助。韩方作为牵头方将在适当时候召开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协调对朝援助有关事宜。

  各方重申9·19共同声明中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目标。各方评价了就验证条款达成共识方面取得的进展。六方欢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验证过程中提供协助和咨询。

  俄罗斯联邦散发了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指导原则修改案文。各方就案文进行了讨论,总体反应积极。各方同意俄方作为牵头方于2009年2月在莫斯科召开相关工作组会议,就上述文件进行进一步讨论。

  各方鼓励朝美、朝日为解决各自关切问题,实现相互关系正常化作出真诚努力。

  六方一致同意继续推进六方会谈进程,为东北亚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

  各方同意早日召开下一次六方会谈会议。

  【最新情况】

  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六方会谈自2008年底陷入停滞。为推动重启六方会谈,中方先后提出了先朝美接触,后预备会议,最后正式重启六方会谈的“三步走”方案和举行六方团长紧急磋商的建议,并为缓和地区局势,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通过对话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朝鲜半岛和东北亚和平稳定,是中方一贯立场,也是中方处理朝鲜半岛核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将继续坚持劝和促谈,努力推动早日重启六方会谈,通过会谈进程全面落实9·19共同声明,为推进半岛无核化,实现本地区的长治久安发挥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