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古代真实吃人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8:22:35
     在“狂人日记”里,狂人对“吃人”谈了几点:

        中国人吃人是由来已久,且都是正大光明,仁义道德地去吃。“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1:
吃人的理由,有七条:

1)灾荒时,人肉可当粮食吃。“至于我家大哥,也毫不冤枉他。他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 “易子而食”:《左传》宣公十五年,宋将华元对楚将子反叙说宋国都城被楚军围困时惨状:“敝邑易子而食,析骸而爨。”]

2)
恨某人,最好的办法
就是,不仅要想方设法折磨他,延长他的痛苦,更要吃他的肉,睡他的皮,才解气。“又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食肉寝皮”:《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晋国州绰对齐庄公说:“然二子者,譬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

3)
尽忠,给领导献媚
。“易牙蒸了他儿子”[易牙:春秋时齐国人。据《管子·小称》:“夫易牙以调和事公(按:指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易牙是宫内的厨师,有一天齐桓公对他讲:“我吃遍了天下的山珍海味,大概只有蒸婴儿肉还没有尝过。”这本是玩笑话,可易牙回家把儿子杀了,精心烹制一碗蒸肉献食给齐桓公]

4)
尽孝
。“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割股疗亲”:割取自己的股肉煎药,以医治父母的病。《宋史·选举志一》:“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

5)
治病
。“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

6)
吃人的人也被人吃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既然可以“易子而食”,便什么都易得,什么人都吃得。”

7)
吃啥补啥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

2: 吃人时要想方设法造舆论,编理由,让大家都认为,杀这个人吃,或吃这人的肉,是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事。

     “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

       为了更证明狂人的话,再举点古代史的例子: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
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
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没有超过人肉的,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时,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明清时,官兵吃人的现象屡见记载。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清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妇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着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

    “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

 

 

       竖刁知道齐桓公喜好女色,就把自己阉割成太监,以便能够经常接近齐桓公。齐桓公叹曰:“竖刁自宫以事寡人,是爱寡人胜于爱身”。竖刁因此得宠。这就是“竖刁自宫”的典故。桓公的宰相管仲却说:“人情非不爱其身也,于身之不爱,将何有于公?”后来齐桓公病倒了,易牙、竖刁乘机囚禁齐桓公,追杀太子姜昭。齐桓公被活活饿死,死在宫中后67天,还不让人收尸,以至尸体上的蛆虫,纷纷爬出宫门。

       891年孙儒悉焚扬州庐舍,尽驱丁壮及妇女渡江,杀老弱以充食。

       893年3月,李克用引兵攻天长镇,杀了王镕部上万士兵。当时军中无粮,李克用准许部下把敌人尸体做成肉脯当军粮。

       王延政是闽国的最后一任国君,王延政率军驻扎在军事基地建州时,他在福州的部下伏击叛军,杀了七千余人;死尸都被肢解,骨头扔掉,肉被晾干成脯。这些人肉脯后来多次作为口粮发给士兵,即使口粮不缺时也是如此。

       昭宗天复二年(902年),凤翔城被朱全忠包围,是冬,大雪,城中食尽,冻馁死者不可胜计。或卧未死已为人所剐。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姚洪是后梁的一个小校,曾在梁将董璋的手下供职。后来,姚洪投唐,任指挥使,率一千人守阆州。董璋写信招降姚洪,姚洪把他的信扔进了厕所。董璋军攻破阆州,抓住了姚洪。他命人在火上架起大锅,又挑了十个大汉,将姚洪边割边吃。姚洪至死大骂不绝。


       942年,后晋苌从简屠户出身,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尤好吃人肉。“……从简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儿以食”(《新五代史.苌存简》)。

      后汉蔡王刘信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着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更严重。

       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南宋时,因元兵打来,齐鲁一带的汉人从山东逃到杭州,半路上没有吃的,他们就吃人肉干:“人腊”,一直吃到杭州为止。

现在的故事:

                “贵人”吃婴儿

   “黎师傅告诉我们,真的要吃那个,有个外地来打工的夫妻,现在怀孕八个多月,由于两胎都是女儿,再过几天准备盐水催生,如果又是女儿,到时候就可以吃了。

      记者还是半信半疑,调查采访几个星期,还是听的多,没有亲眼见过,以为就此打住,谁知过不了几天,王姓
台商来电:东西找到了,天气转冷,有几个朋友正想进补。

      他带着记者来到台山,找到了餐厅,负责的高师傅带着我们一众人等,到厨房开眼界。但见那婴尸小小的比猫儿大不了多少,躺在砧板上,五个多月大,有点小。高师傅说女婴尸是朋友从乡下找来的,他不肯透露这女婴的搜购价,只说价钱是依据月份大小,死胎活胎而定。

      王姓台商亦说,吃这一盅要三千五百元人民币,其他细节,他不理了。记者听他们在聊,流产或堕胎的死胎,中介人就包给产婆几百块红包,若是接近足月引产的活胎,则要付两千元红包给女婴的父母,当是收养;至于婴儿交到餐厅时,都已死亡,之前是死是活,已无从细考了”

      记得古代吃人者,曾评估人肉云:儿童好吃,女人次之,男人更次之,中老年人再次之。胎儿、婴儿呢?想必就是极品了。21世纪,我们的国人,吃古人所不容易吃;想必古代吃人者,若闻之视之,也会为之震撼,自叹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