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场感人歌曲: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1:11:30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现象少了。用人单位对于如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备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因此,不少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从而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引发了很多争议。


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两种,其中,法定内容,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执行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些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范围,我们也把这些内容叫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