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述 英文:以读书的名义收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9:44:22

八月火热,众生颠倒疯狂,与我而言倒是难得的静谧,无稿约之催赶,读书散淡而惬意。本是随意翻书,没想到随意之中,主题渐闲。先是《藏书的乐趣》,主打收藏经营图书的经验之谈;《图书馆之恋》,曲折隐约的与图书之恋令人刻骨铭心;《纸房子》,博尔赫斯式的口气讲述一个爱书乃至癫狂之境,用藏书打造一座纸房子的神秘故事。本想换换口味,感受一下思想的乐趣,没想到读瓦尔特·本雅明还是遭遇到了藏书。有人问本雅明是否读过自己所有的藏书。本雅明回答说不到十分之一,而后他反问说,你每天都用到自己收藏的瓷器么?藏书的乐趣在于所搜集来的书本是一件件艺术品,不涉及书中的内容仍能自得其乐。而读书是另外一种乐趣。藏书的乐趣在于形式,读书的乐趣在于内容,两者有时互不干涉,相得益彰,有时又相互重叠,互相指涉。无论藏书还是读书,都是一种康德意义上的无功利般的精神上的愉悦,能把这种单纯的愉悦张力到极致又不失蕴藉的,近期所读的书中恰好还有一本,这就是加拿大作家阿尔贝托·曼古埃尔的《夜晚的书斋》。

这位现已定居法国的加拿大作家和藏书家极具天赋,一直以来甚得阅读乐趣,著述甚多。我们熟悉他的中文版的作品有《阅读史》、《阅读日记:重温十二部经典》和《恋爱中的博尔赫斯》。《夜晚的书斋》是新近的作品,延续了一贯的读书笔记的主题,文字风格随意恬淡,跳跃性极强。他似乎继承了一直喜欢的博尔赫斯的博闻强识,短短的几页文字中,引文极多,给人以目不暇接之感,但书写感极强,起承转合之间,文章就自成一体,极具魅力。《夜晚的书斋》成文伊始,是因为作者在法国的家中策划修建了一个自己的图书室,而且选择的地方也很独特,“早在15世纪时,原本是个粮仓,高踞在法国卢瓦尔省南部的山丘之上。远在基督教时代之前,罗马人在此修建了一个狄奥尼休斯神庙,来祭奠这位葡萄酒之神”。选择如此具有历史感的神迹之地修建一个图书室,本身就是一种延续历史的愿望作祟,仔细揣摩起来,甚至有几分建造图书巴别塔的意味。不断的搜集藏书,恨不得能搜集全人类有史以来所有图书,这当然是一种谵妄。但是藏书家一个个仍极具雄心,无尽的阅读欲望驱使背后,其实是人类征服时间和记忆的恐惧。

其实每个读书人都希望能有自己的一间足够大而且藏书足够多的图书室,从这个很简单的角度来说,曼古埃尔让我歆羡不已。在一个公共领域基本被遮蔽的时代中,能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私人领域,并且在此看似完全封闭的空间中,可以心鹜八极,神游万仞,在书与书之间,历史与历史之间,记忆与记忆之间毫无阻碍的漫游,这种愉悦已经无言可表。博尔赫斯曾经说,读一本古书,最大的享受就是可以窥见从成书之日起到现今的全部岁月。对过去的热情,持续到如今,时间似乎被浓缩压干,在文字之间,在发黄的封皮和纸页的划痕中隐约可见,这种神话一般的美妙每个爱书人估计都会心有所感吧。

在乌拉圭作家多明盖兹的小说《纸房子》中,说到爱书人都有这样一个爱好:“我曾认识一位古代语言学教授,他总是借着泡茶煮咖啡的机会,刻意在厨房里多耽搁一会儿,让访客有充裕的时间瞻仰、欣赏他书架上的藏书。等到确定目的顺利达成,他才会两手捧着托盘、脸上堆满笑容再度现身。”这是读书人的一个通病,曼古埃尔也不例外。在《夜晚的书斋》中,他不厌其烦的历数自己的藏书,以及因为按照不同的主题收藏的不便,空间愈加的狭小如此等等,唯一不同的是,这种炫耀我们不认为浅薄,反而值得羡慕。正如彼特拉克所言,我的图书室是充满学问的,尽管它属于一个没有学问的人。看似是谦卑之辞,其实得意之情已经溢于言表了吧?

其实藏书读书的乐趣说了半天,有一个疑问一直没有解答:为什么非要是夜晚的书斋?我的回答是,我喜欢在夜里阅读,孤独,写作。而曼古埃尔说,因为只有在天黑之后,智慧之神密涅瓦的猫头鹰才会起飞,“夜深人静时,我从日常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眼睛和手恣意在整齐的行列中漫游,恢复了混沌状态。一本书出乎意外地呼唤另一本书,跨越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时代,建立了亲密关系。一行记忆模糊的文字在另一行文字里找到了回声,理由是什么?在白天仍然说不清楚。如果早晨的书斋象征这个世界一本正经而且相当自以为是的秩序,那么,夜间的书斋似乎就沉浸在这个世界本质上混沌的一片欢乐之中。”白天的书斋是秩序的领域,而夜晚的书斋在黑暗的缝隙里,无言地静默中,收获着灵魂的孤独与智慧的丰盈。原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7b92d00100b83u.html~type=v5_one&label=rela_next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