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前妻 插曲:当试图怀念青春的手开始微微颤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0:44:51
怕的不是越来越孤单,而是已经越来越不害怕孤单。明白孤单是人生常态,有时候身处喧闹之中,却恰恰发现是这种无所不在的喧嚣成就了自己的孤独。看一个人的电影,电影的内容是一个人走,走,走到尽头,走到青山塌陷,走到湖水没顶,走到你说过的海枯石烂,仍然是面无表情,电影里的人面无表情,看电影的人亦无所动容,关上屏幕,一觉醒来又是日复一日。
   再过一天,也还是看这样的电影,看到睡,睡起来就会忘记自己刚刚在哪个国度哭过。
  
   风起时,告诉自己要添衣,雪落时,左手与右手,放在它们彼此的肩膀上。每个人都说,你要好好的,要对自己好一点,于是,真的好好的,真的对自己越来越好。城市的每处都只是经纬的差别,拿着交通卡,具备在任何一个城市都不感到不知所措的能力。时间越来越远,世界越来越深。
  
   总习惯把那些像是承诺的短信留在手机里。一直认为愿意发信息而不是打电话的人是更勇敢的,因为这是一种交待给收信人的证据,至少,在摁下发送的那一刹那,任何信誓旦旦都是诚恳的,不怕时过境迁后拿来对峙的。可时过境迁也并不是可以挽留的东西,我对他说转瞬即逝真是一个好词,世间又有什么是可以停留得超过一个瞬间的。是肥料过剩的禾苗,还没有意识到悄悄埋下的根就疯长,还没有做好失去的准备就枯萎。
   最终也并没有那么傻傻地去找谁谁兑现,明白“之后”看“之前”,永远都是小孩子的把戏。但是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失去了去信守它的资格。
  
   当失眠已经不是一种标榜。在没有人的地方一支接一支地抽烟。酒醉的头痛欲裂顶住所有来自心的讯息。洗去胭脂仍然苍白可怖。滥情到每个人都感觉茫远难及。当,已经忘记了孤独的可怕和可耻。孤独才真正开始,向你洗去它的胭脂。
   才真正开始,用一生为你轻唱。
  
   不怕孤独的人总是令人害怕。在人群里,像一根刺。无法温暖,又不能融化。它不伤害谁,它本身就是伤害。也许妖就是这么来的吧,不怕寂寞所以才可以修行千年,成为不灭。
   高中的时候,大家吵着要年轻的语文老师唱一首歌。她笑了笑,在教室的行道里慢慢走着,轻轻唱了一首爱的代价。
  当时尚小的我只是在下面撇撇嘴,觉得她怎么唱了一首这样老的歌。漂亮的她到现在也没有结婚,只是一直在努力地送走一批一批毕业生,虽仍年轻,却已桃李满处。
  听说她不是没有过爱情,听说她大学时有过一段恋情。只是后来结束了。
  听说她成为学校的骨干,听说她成为学生们最爱的老师。听说她年纪轻轻就评上别的老教师用一辈子才得来的职称。每个人一想到她,总是想到她的笑容。她那么活泼,爱笑,能干又谦虚。
  只是从未听说过她再与谁谁相恋,与谁谁执手。
  许多年后,当我自己也即为人师。忽然想起,如果哪天我的学生们在台下也起着哄要我唱歌,犹豫片刻的我,是否撇撇嘴,轻轻这样唱。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我想我真是站在哪里的尾巴上了,像若干年前那些利用着自己的敏感竭力忧愁的孩子们说的那样。我没有一段从校园里带出来的爱情,我再无谨小慎微之心,我的日记像列车时刻表,我从清晨睁开眼的第一秒开始便觉疲惫。我明白“一辈子”不是一个承诺而只是一个词缀。我知道我还会有别的爱情,我会对他很好。我觉得生活没有意义,但是我已经没有激情去死。回忆起往事,我不再恨谁,看见他的名字也不会心悸。就会这样被我忘记了,我以前说过要用一辈子去纪念的人。就这样忘记了,忘记了。
  并不是要故意取一个这样花哨的题目来引谁注目,只是不知为何,在写下这篇文章时,我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像是,它知道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