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演太监的电视剧:存货不估 暗藏玄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4:30:48

存货不估  暗藏玄机

――企业不做估价入帐原因分析及纳税评估处理

 

     在日常纳税评估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企业购进货物入库很长时间也未估价入账,一些企业当期存货账面上甚至出现红字(负数)的情况,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财务人员嫌麻烦故意拖着不入帐。由于商品交易采取的是分期收款、佘销等结算方式或其他原因未向销货方付清货款,购方企业当期入库的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未能取得发票,因财务人员对取得发票有一定的心理预期,对当期入库的货物不做估价入帐,而是待取得发票后,直接凭票入帐,省去先估价入帐再行冲销的麻烦。二是无票交易,估价入帐后无法冲销。一些企业为了以较低价格购进商品,主动放弃索取发票或其他购货凭证,虽是真实业务,但因对以后取得发票没有心理预期,担心没有合法票据入帐冲销,财务人员干脆不做估价入帐。三是出于逃税目的不入帐。一些不法企业,不但购进时不索取发票,销售时也不开具发票,甚至有发票也不入帐抵扣税款,利用“帐外账”、“体外循环”等伎俩逃避纳税义务。近年来的滞留票核查工作中发现的大量滞留票现象,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企业帐外经营的严重性。四是为关系户虚开发票无法入帐。一些企业为了照顾关系户虚开发票,因不是真实业务,所以对虚假的交易客体也不能估价入帐。这些企业的关系户多是由上级拨付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年末岁尾结余资金较多,为了不影响来年上级拨付资金的额度,年底突击花钱,甚至违法套现。为了不失去关系户或是慑于这些单位或人员的权力,一些企业不得不违法虚开发票。

企业不做估价入帐的原因不同,造成的后果不一样,纳税评估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对于第一种情况,即财务人员嫌麻烦故意拖着不入帐,对这样的企业应以批评教育为主,要向财务人员强调,对于入库的货物做估价入帐,是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不是可以人为调节、可先可后、可有可无的工作,如果忽视此项工作,就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总资产状况。2007年12月份的一次纳税评估中我们发现,某煤炭经销企业当期实现煤炭销售收入330万元,由于未向销货方付清余款而未能及时取得进项发票,也未估价入账,导致当月增值税税负达到11%以上,结转销售成本后,库存商品出现负数。税负异常偏高、库存商品结存出现赤字等不正常现象,都是企业未能及时做好估价入帐工作导致的。对于企业的错误做法,我们及时进行了纠正,并就如何进行估价入帐操作、取得发票后如何进行冲销等相关业务,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详细辅导。

对于第二种情况,即无票交易,估价入帐后无法冲销,应着重向企业宣传发票是企业交易的法定凭证,无论是购进还是销售货物,都要主动索取或开具发票,并指导企业做好调账、补正申报和自查补税工作。在2008年6月份的一次纳税评估中我们发现,某小规模纳税人向交管局销售通标志牌3.5万元,由于该企业在购进生产交通标志牌的原材料时,为了以低价购进而主动放弃索取发票,因此造成该企业销售的交通标志牌在无票购进、未估价入账的情况下结转了销售成本,导致存货余额出现了红字,影响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5万元,补正申报后该企业补交企业所得税0.7万元。

对于第三种情况,即出于逃税目的不入帐,应通过分局评估初查,移交稽查部门重点检查的方式,与滞留票协查工作相结合,从企业的资金往来入手,以滞留票信息为线索,深入查找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蛛丝马迹。通过对企业资金往来的检查,进一步分析资金、收入帐户和其他各帐户间的平衡关系,判断是否有销售不入帐的行为;将滞留票金额与已认证抵扣的进项发票金额进行比对,分析购进货物与实际资金规模是否相称;将票面货物信息与实物进行核实,并与帐面记录进行对比,判断帐、实的一致性,防范不法纳税人采用“帐外帐”隐瞒销售、利用滞留票平衡税负、假借“体外循环”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

第四种情况,即为关系户虚开发票无法入帐,是一种严重的涉税违法行为,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严厉查处,除对销售方和购进方分别按照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处罚外,影响纳税的还要进行补税处理。

 

作者单位:石家庄高新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