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大师by慕言一txt:宜宾农村消费维权现状调查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09:05:16

宜宾农村消费维权现状调查报告

【 2011-09-09 14:51 】 【来源: 四川三农新闻网 】
随着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越来越完善、力度越来越大,这些都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在农村,由于诸多原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为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地方经济秩序,蕨溪工商所结合"挂、包、帮"活动的深入开展于今年上半年对帮扶联系村蕨溪镇光明村开展了"农村消费维权现状"的调查活动,通过调查走访,深入了解了农村消费现状,掌握了农村消费维权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消费维权的现状

  (一)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强。宜宾县蕨溪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入村走访中随机调查了30名群众,在面对"你买到过假冒伪劣商品或者过期商品没有?"这一问题时,有24人表示不知道,没有在意过,面对"你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者过期商品怎么处理?"这一问题时,有20人表示买到了就自认,能将就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就算了。面对这样的回答,让人深切感受到这里的大多数村民没有投诉意识,说明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很淡漠,多数怕麻烦、担心投诉以后得不到解决而放弃了维权,有的村民甚至还不知道遇到了消费纠纷可以找、应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假冒伪劣商品大量流入农村。由于辖区大部分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监管难度大,不法商贩看准这一点,习惯性地将一些假冒伪劣、快过期的商品送往农村市场;或者是商品先到乡镇上批发、零售,再通过各种途径流入农村商店,但是到达那里时有些商品已接近过期,到了消费者手里,有的已经过期。我们曾经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小副食店经营的饼干还有三天过期,于是立即提醒店主注意保质期,店主的反映让人堪忧:店里销售的饼干是在四天前才购进的,而饼干的保质期是60天。另外有农户告诉我们,现在的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资产品是农民每年消费的重点商品,可是很多农资花高价买回来后效果却不明显,怀疑有假冒伪劣产品。这些都提醒着打假治劣工作不容乐观,假冒伪劣商品仍充斥农村市场,并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有针对、有重点地对这些行业进行整治。

  (三)农村消费环境令人担忧。一是缺乏辩假识假能力。在调查的村民中,由于农民自身素质问题,普遍对假冒伪劣商品缺乏一般的识别知识,觉得有问题但又拿不准,不好找商家理论。二是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环境不理想,占三分之二的村民表示日常生活用品一般是在村上的副食店就近购买,但这些副食店经营者都是本村的农民,本身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差,有的为了贪图价格便宜,根本不在正规的市场和批发商进货,造成农村日用消费品市场商品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过期变质食品充斥市场。除了不法商贩的唯利是图外,由于农村消费量小面广,副食店的商品到了有效期以后,店主舍不得扔掉,要么自己吃,要么继续销售,造成过期变质食品比较普遍。

  (四)农村消费者不重视维权投诉。在调查中,买到假冒商品选择了投诉的村民中不到20%,而且投诉渠道单一,多数通过电话投诉,而因相关部门和商家要求上门协调,多数消费者嫌麻烦而放弃了进一步维权,同时绝大部分村民在购物时没有开具发票,也为下一步维权造成不利。

  (五)工商部门的维权职能知晓率不够。像"12315"投诉电话,很多村民不知道,设在村上和社区的投诉举报站点因为人员和资金的不落实,基本成了摆设,再加上农村消费维权站点数量少,村民居住不集中,维权站点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等因素,使得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举步维艰。以被调查的整个蕨溪镇为例,该镇共有28个行政村,设置的消费维权站点一共有5个,授牌的有2个,其中4个分布在场镇(社区、超市、学校、工商所各一个),真正进村维权站点仅该镇大坪村1个,数量和分布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维权工作需要。因此加强消费意识的培训和宣传,加强维权站点的建设工作亟待加强。

  (六)监管和执法难度大。农村市场交易量最大的是农资,而这恰恰是最易出现消费纠纷的商品。这类商品大多是由一些大公司、大企业设点销售,或者由农技、农机等部门垄断,一旦出问题,责任就会被层层上推,有时还会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使基层维权部门维权难度大;加上基层工商所人员编制紧、任务繁重、交通不便,对偏远山区的监管实在难以到位,很多时候都是接到举报投诉后才会去处理,主动维权、提前介入几乎没有。

  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的对策分析

  虽然近几年加强了送法下乡的工作,特别是今年在县局的统一安排下,蕨溪工商所积极开展了工商法规六进活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仍有一部分农村消费弱势群体法律意识还很淡薄,未意识到维权的重要性。因此,把维权触角延伸到偏远农村消费群体,发挥消费维权在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积极作用,对确保农村消费者消费安全有重要意义。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调查中, 12315投诉电话在农村消费者中知晓率、使用率不高,只有少数人表示曾经拨打过电话,这充分说明12315在农村的宣传工作还做得很不够。要加强农村消费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的了解。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传单、板报、警示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维权案例和维权途径,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能真正深入农村消费者心中;同时结合当地的民风民情以当地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使宣传不是走形式而能为人民接受,不留宣传的盲区,从而能真正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引导村民在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会主动向执法部门投诉。宣传还应该面向农村商品经销商,提高他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减少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另外,也应提高农村消费者对于商品知识的掌握,如购买商品时应该注意所购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修期、产品性能、使用说明等,尽可能避免权益损害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站点建设,保障农村消费投诉点工作的正常开展。大部分村民在调查中欢迎设立投诉点,可见农村消费者对执法部门维权的期盼。可以采取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加快农村消费者投诉、举报申述站点建设,拓宽覆盖面,聘请村干部或者有威望的村民担任农村消费维权的义务投诉接待员,从组织、场地、经费和人员上保障农村消费维权投诉点的工作。

  (三)完善维权机制,加大农村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农村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对农村消费市场进行规范。首先在监管模式上,基层工商所要认真搞好"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在农资销售旺季,加大巡查监管频率,始终对农资市场保持一种高压监管的态势,抓好面上工作。同时在每个村、镇聘请2-3名"农村市场义务监督员",对农资经营户销售农资进行监督,同时对农民使用农资的情况进行跟踪,一旦发现农民购买到了假农资就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落实好点上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打防结合的维权长效机制。通过多部门的综合执法,严把市场主体和商品的入口关,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防止非法市场主体和商品的进入,减少隐患;对准入的商品,特别是农村交易量最大的农资商品,严格行备案管理,落实进销货台账,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上市。对市场主体和商品的监管,实行制度化、程序化,有效地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结合"挂、帮、包"活动,加强联系沟通。通过工商干部驻村帮扶,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掌握村上消费维权线索,及时处理;在村上设投诉点、设"消费维权义务接待员"和"农资市场义务监督员",通过这些途径与村民们保持一种长期的联系,能经常得到有关他们的信息,也让些执法者能始终绷紧打假治劣的这根弦。 (作者系宜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徐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