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皇x缎君衡:父母离异,女大学生为何当庭自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07:10:58

8月28日,小莉的父母离婚诉讼案在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20岁的小莉拍着桌子大喊了一声:“如果判我父母离婚,我就不活了!”话音刚落,小莉猛地从身上掏出了一把长约10厘米、宽约2厘米的水果刀,朝着自己的腹部猛刺3刀,经医护人员紧急抢救4个多小时,终于保住了失血近2000毫升的小莉的性命(2009年9月1日《扬子晚报》)。

很多网友认为小莉太自私,不太董事!父母长期感情不和是件很痛苦的事,20岁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体谅父母的苦衷,而不是以自杀来威胁父母破镜重圆。的确,爱到尽头覆水难收,挽留只会加重双方的疼痛,小莉的行为实在是过于偏执和过激。但是,痛定思痛,小莉的行为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思考?

追求爱情不要忽略亲情。当两个人擦出爱的火花时,海誓山盟,情意绵绵,你侬我侬。为了百年和好,把婚姻称作幸福的殿堂,争先恐后的步入。就连有了孩子,也要称为爱的结晶!有爱情的婚姻充满新鲜,真可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然而,当岁月的侵蚀慢慢淡漠了当初的激情, 柴米油盐的磨砺慢慢摧毁了彼此的爱情,还是这两个人,裂痕越来越深,恩断情绝,反目成仇。为了分道扬镳,把婚姻称作爱情的坟墓,为了使爱重出生天,穷尽了各种手段!就连过被去称之为爱情结晶的孩子,也视为追求新爱情的包袱与累赘,恨不得抛却十万八千里。但是他们忘了爱情的目标是婚姻,婚姻的全部不只是爱情。婚姻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亲情。

爱情是兩個人的世界,而婚姻就是很多人的事情。比如各自的家庭、同事、朋友,还有孩子。父母把自己养大,自己的每一个决定是否应该考虑父母的感受?同事和朋友见证着自己的言行细节,旁观者的建议是否该接受?尤其孩子,被动的来到世上,他得到父母完整的爱的渴望是否应该满足?都需要站在负责任的高度、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而不能为了新的追求,放弃或拒绝责任!

享受自尊不要伤害他人。当爱已逝去,情人成为陌路,婚姻解体不可避免,毕竟是强扭的瓜不甜,勉强的婚姻不幸福嘛,可是一想到那些曾经被幸福填得满满当当的日子,那些被呵护被宠爱的日子,那些海誓山盟的约定……被“抛弃”的人总是想找回一些自尊,他们认为自己有一千个, 一万个理由恨对方, 报复对方。觉得对方的缺点,不停不歇的也能从黑夜说到天明。仿佛对方就是江湖十大恶人之首,自己才是正义的化身。但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理智的人断然不会做一个泄愤者的忠实听众。发泄者只有找他身边最亲近的人倾诉,孩子变成了他不二的倾诉对象。

不经意间,泄愤者便把愤怒灌输给孩子, 让孩子小小的心灵充满恨。就像小莉的父亲卞某介绍的那样,和妻子离婚前他和女儿的关系很好,离婚后,随母亲居住的女儿,渐渐地对他冷淡起来,甚至是不愿意和他见面,无奈之下,他以“拖”女儿的学杂费和生活为条件,希望和女儿见面深入交流,换回当初“父女情”。孩子不仅要在不完整的家庭背景下尝遍世态炎凉, 还要在绵绵不断的仇恨中饱经风霜,这对无辜的孩子是多么不公平。

追求爱情不能放松对孩子的教育。婚姻的缔结,家庭的建立不仅牵涉到男女两个人,而且会产生新的生命,这是人类生命延续的必须。组成婚姻家庭的男女双方共同对新的生命负有道德责任,这就是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不可否认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自各方面的教育,但最主要的是来自于父母的教育,尤其是爱情观、婚姻观,更容易受到父母的影响。

因此,孩子进入青春期后,父母应予以正确引导,什么样的人能够更好地获得异性的尊重、青睐,怎么实现感情升华,怎样形成共同的理想相志趣,怎样做到互信、互敬、互谅而又互相支持,怎样的婚姻关系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当他们树立了正确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后,自然会开明、民主地看待父母的爱情和婚姻,做好认知调整,就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失败,而导致自己心理上的脆弱和行为上的失常。

姻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社会利益休戚相关。婚姻家庭生活应融合和协调社会的利益,应该有利于社会的利益而丝毫不能侵犯或损害社会的利益。如果家庭问题处理不好,矛盾激化,最终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