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昔日悲鸣摸金:观赏石座子论(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09:26:47
五、融合价值论
观赏石座子,对于需要的观赏石而言,除了一对一的专用价值以外,还有融合价值。
例如,某人首造型石,或者人首画面石,配上一个设计十分巧妙的衣服领子型座子(注意:衣服不可视为人体结构的组成部分),确实能够达到锦上添花效果。
观赏石因座子的作用,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在理论方面,可以视为读者对观赏石的认可。只有被读者认可的观赏石,读者才有转化为购买者的可能。
购买观赏石者的认购欲望,是决定观赏石买卖能否成功的主要因素。收藏者一旦有了购买欲望,售石者才能把观赏石卖个好价钱。
假设某人首造型石或人首画面石上的人物发型是现代人的短发平头,配上一个精心设计雕琢而成的中山装领子型座子,就会使这块观赏石“增色”许多;如果人物的发型是古人长发,配上一个古典服装领子型座子,同样可以再现古人风采。
类似服装座子给人首造型石“增色”所创造的价值,叫艺术融合价值,简称融合价值。
服装领子型座子所创造的价值,若同观赏石分开计算价值,对于人首造型石而言,叫观赏石附加价值,简称为:附加价值。因此,观赏石的融合价值,又叫观赏石附加价值,通俗称之为观赏石附加价值或直接称之为附加价值。
有一些不需要座子的观赏石,因其没有座子,所以,也就不存在由座子所创造的融合价值或附加价值。
但是,有一些天然石块,在自然界,没有它物物相和文字效果可言,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也就不在观赏石范围,而经过人类的思维,将其天然石体看作某种物相极端抽象部分,配以画龙点睛式的座子之后,也能达到某种物相艺术效果。
类似这样的石头座子,是人工配饰或者是其座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这种作用及其所创造的一切价值,理应列入人工设计和人工雕塑艺术研究范围,不应该按照观赏石融合价值对待。
例如,自然界卵石堆里数不胜数的圆石头蛋,配上一个雕琢而成的木头蒂或金属蒂,即命名为《瓜》或《香瓜》、《甜瓜》、《金瓜》,等等。类似的 “瓜”,是“蒂”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无“蒂”则普通的卵石一块。
如此之蒂,如若是座子,应该属于普通石头座子讨论范围;如若不是石头座子,而是座子以外单另设计雕琢而成的蒂,则不在石头座子讨论范围,应该单另列为人工雕塑艺术品或人工雕塑品的范围内讨论。
总而言之,类似不是观赏石的石头座子,不在观赏石座子讨论范围,更不在观赏石座子附加价值范围之内。
六、座子自身价值论
观赏石座子的自身价值,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座子的材质价值;二是座子的艺术价值。
㈠、材质价值
观赏石座子的材质有:金属,木质和石质三大类。
例如,台湾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肉形石,其座子是纯金的。这是已知金属座子中材质价值最高者。
已知“三石堂艺术馆”有一尊画面石《佛》,其座子是整块上等新疆白玉浮雕而成的三层仰莲。这是已知石质座子中价值最高的一个。
已知上海观赏石收藏者所藏的造型石《锁云》,其座子是红木的。这是已知木质座子中价值最高者之一。
观赏石座子的材质价值最低者,是没有经过人工雕琢的天然树根座子。
很多觅石者和石商,利用商业包装物泡沫塑料块挖坑为座,其质地的价值虽然不是零,也应该视为零价值。
观赏石座子的真正价值是一对一的专用,其次是座子本身的艺术性,但是,其材质的质地,也应该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例如,玉质座子的成本高于木质的等,这是座子材质相互比较得出的价值高低。台湾故宫博物院肉形石的金座子,即便没有艺术可言,就那么一块金子,也能值不少钱。所以,观赏石座子自身所固有的价值,理应包括材质价值部分。
㈡、艺术价值
观赏石座子,绝大多数都是人工雕琢而成。其中,具备一定艺术水准者,可以视为独立的人工艺术品,也就具有一定的人文艺术价值。
观赏石座子的人文艺术价值,与其质地无关。如早期台湾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肉形石座子虽然是纯金,却没有任何工艺,就是一块方方正正的金块。因此,类似这样没有任何人文工艺的座子,其人文艺术价值应该视为零。
观赏石座子的艺术价值,可细分为设计和雕琢两个部分。
⑴、雕琢工艺价值
一般而言,观赏石座子的人文雕刻工艺,越繁复华丽、越逼真、越细腻,其耗费的劳作时间就越长,价值越高。否则,其人文雕刻工艺的价值则递减。
就现在市面上经常见得到的观赏石座子而言,纯手工雕琢的座子,其工艺价值最高;人类依靠计算机雕琢的观赏石座子,其工艺价值次之(主要是机械化雕琢过于死板);人工使用携提电钻雕刻的座子,其艺术价值最低;石商为了让观赏石站立起来,观赏石收藏者为了自己的藏品站立起来,不管自己是否有设计和雕琢座子的能力,以简单粗笨的原始刀、斧为加工工具,以劈、砍、剁的粗制滥造制作手法雕琢而成的座子,只有其劳动者的劳动价值,没有雕刻工艺可言,因此,这种观赏石座子,也就只有座子的名分,不具有任何人文工艺艺术价值。
⑵、设计艺术价值
设计观赏石座子的工作非常重要,准确到位的设计,再加上准确到位的雕刻工艺,才称得上是完美无缺的人文艺术品。
座子人文艺术方面的设计,主要可以在“座石融合”,“座补‘缺陷’”和“锦上添花”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A、融合型设计
观赏石座子设计的如何,也就是设计是否准确到位,检验的标准就是看座子与观赏石是否融合为一体。这种“融合”是否准确到位,可以通过对人物造型石的分析,作以以下说明。
譬如人物造型石,应该设计成什么样的座子,要视人物身份而定,也就是受人物的身份制约。换一句话讲:是什么身份的人物,就要设计与人物身份相符的座子,即为融合型座子。
例如,佛教人物造型石,其座子的设计,首选浮雕“莲花座,次之是浮雕“佛教八宝座”,这是带有普遍性的两种座子,二者均可视为融合型的“标准设计”。当然,观世音菩萨的座子,既可以设计成上述的两种座子,也可以设计成大象造型的座子等,这是以佛教人物故事为因缘的个性化座子。
如果,观赏石的命名是佛教人物,其座子却是浮雕梅花或者松树等等,即视为与观赏石主题人物没有因缘关系的座子,即使其雕工再好,也视为不切题的设计,也只能给其设计打零分。
还有,桑蚕造型石,最好是桑树叶子造型座子。假如桑蚕卧在松树枝上或者是桑蚕卧在梅花上,即视为设计失败。
B、保全原则
观赏石座子设计的保全原则,也就是必须完完整整地保留天然物相的构成部分,以不破坏、不损伤、不掩饰、不埋没物相天然条件为设计原则。
观赏石是天公无意之作,人类以自己的艺术标准发现之后,难免有这样或者那样不尽人意的“缺陷”(天然特点)。不管这些“缺陷”大小,绝对不允许在石体上实施人工修整弥补。但是,可以在设计配座子时,将“缺陷”作为考虑的条件之一,以达到展示观赏石最佳天然艺术效果为目的。
观赏石座子的设计,在融合主题的前题下,能否达到弥补观赏石天然物相某个部位“缺陷”,客观上,取决于“缺陷”的程度;主观上,则取决于设计座子者对“石”的理解程度。这里所说的“理解程度”,又取决于设计人的艺术天分及其后天的艺术修养。
国画泰斗齐白石的艺术天分是固有的,他的后天艺术修养,是在干木匠当学徒的时候,从复制师傅绘制雕刻图案开始。谁能想得到,一位没有文凭可言的穷小子,把手中铁木结构的斧子,换成了竹毫结构的毛笔,竟然也能成为一代泰斗,这就是人的天分所致。
所以,做观赏石座子的设计,只要有艺术天分和后天的艺术修养,不管是不是职业雕塑工作者,或者是不是心灵手巧的木匠,都可以根据对某一块观赏石的理解,设计出既符合主题,又能够弥补“缺陷”的座子来。同时,也能将设计好的稿样落实到雕刻者的技能上。
通过观赏石座子的设计,达到弥补观赏石某一方面可以弥补的“缺陷”,不是要利用设计座子和制作座子的机会,雕塑物相的形象(肢体结构)。也就是说,座子不能成为观赏石物相结构的组成部分。
例如,命名为《佛头》的卵石类造型石,石体是一尊没有脖颈的佛头五官相貌,若直接配一尊常见的仰莲浮雕座子,还必须要在座子正中央位置挖一个大小、深浅合适的稳定坑,佛头才能立稳。但是,若如此把佛头在座子上站稳了,佛的下巴必须要下沉(埋入)到稳定坑内一部分。
如此为《佛头》设计的座子,吞埋了部分佛的下巴。因此,这个座子的设计,应为零分。
那么,应该怎样设计这尊《佛头》座子呢?
设想设计一:在莲花座子的平台台面之上,设计出适当高度的二级凸出台面,在这个“适当高度”的二级台面之上凿取“稳定坑”。二级台面凸出部分的高低、大小,以及造型取舍和“稳定坑”的深浅,以不破坏、不掩埋佛的下巴为准,即为合格的座子。
设想设计二:将“设计一”设计的二级凸出台面部分简单地修饰成佛的脖颈造型。
天然《佛头》造型石原本没有脖颈,“设计二”将座子上二级台面部分修改成佛的脖颈,是否有画枝添叶(有异于画蛇添足)之嫌呢?
分析如下:
此佛头没有脖颈,五官形象的下巴是弧形线,不能在任何一个平面上站立。要想人为地让佛头站立起来,就必须设计凿坑座子,将佛头坐在凹坑上,并将下巴凸出的弧形线部位下沉入坑,以凸对凹,以凹应凸,方能求得平稳而立。
但是,佛头在稳定坑上立稳之后,下巴却沉入了坑内,给人的视觉感是佛的五官不全——没有了下巴。
天然形成的佛头,明明有下巴,坐到座子上之后却看不到下巴了,这不是保护天然优点的保全原则,应该定性为人为破坏天然优点的“损全”设计行为,是非常典型的设计失败。
如此的天然佛头,没有座子站不起来,配上了座子,又看不着下巴,可谓:有座子不是,无座子也不是,何以为是呢?
答:“设想设计二”为是!
“设想设计一”设计的二级凸出台面部分,肯定是圆柱体,若为方形或不规则体形,与卵石(圆形)型佛头不协调。
“设想设计二”与“设想设计一”相比,没有增加二级凸出台面的高度,没有添加二级凸出台面的宽度,只是把“设想设计一”高出台面部分简单地修饰成佛的脖颈造型,所以,不属于“添枝”之嫌。如果说二者相比有区别的话,也只是二级凸出台面的圆柱体造型不同——“设想设计二”比“设想设计一”更加形象化了、与主题一体化了。因此,也不具有“加叶”之嫌,理应被视为保全天然优点的最佳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