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1粤语:台湾“禁爱”禁锢了师生情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12:25:19

      台湾“禁爱”禁锢了师生情谊

花随月转阴晴收录于新浪-黑狼博客

 

恋爱是人类的一种情感交流方式,异性之间有爱意,相互倾慕,相互依恋,最终走到一起,相伴一生,这是一种最美好的事情。何故要干涉他们的自由。

 

按理说对于恋爱者,不应该限制其恋爱的对象、时间、地点,因为恋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硬性干涉,则是限制公民的自主权,自由权。

 

然而,对于师生恋情似乎自古至今均有非议,不赞成者居多。原因是人们受传统观念所致,“师之父母也。”“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些传统的观念时刻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在常人心目中,老师犹如学生的父母一样,应该是学生最尊敬的长辈,老师如果和学生谈恋爱,有点违反伦理道德的意思。

 

其实不然,老师是有感情的人,学生也是有感情的人,他们并无任何血缘关系,只是师与徒的关系,如果老师是单身,老师爱慕他的学生,学生也爱慕老师,双方家里人只要不反对,外人何必干涉呢?

有人也许会说,老师为人师表,给学生作表率,如果和学生恋爱,有损于老师的形象,同时对学生也显得不公平。非也,老师是和一个学生恋爱,不是和众多的学生恋爱,再说恋爱是双方自觉自愿的,不是老师强迫学生的,这有什么不公平可言。

 

虽然我国家在上个世纪坚决反对师生之恋,但是仍然有师生恋爱成功的先例。笔者曾经遇到过三位师生恋的老师,而且都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

 

一个是在五十年代中期,原配夫人已经生了一个男孩,他恋上了自己的学生后离婚,和学生结婚,婚后又有生了三个孩子,生活的很幸福。

 

一个是八十年代末期,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的老师,和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学生恋爱,这个学生大学毕业后,和老师结婚,生一男孩,生活依然幸福。

 

第三个故事发生在九十年代初期,一个初中老师,班里有一女学生,学习特别优秀,但是家境贫寒,哥哥上大学,父母负担很重,不想让她继续上学,班主任老师又不想放弃,所以鼓励学生好好学,考上学校他会帮助的,这个女学生也非常争气。初中毕业时考上了省卫校,三年学满,进了市中心医院当护士。工作之后,学生为了报恩,一定要嫁给老师,老师有家室,已经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但是学生无论如何非嫁给老师不可。无奈原配妻子退出,老师和学生婚后带着前妻的孩子。这个女学生真正是一位知恩图报之人,对小女孩视如己出,而且,和她老师的前妻家里关系处得非常好,后来他们有生了一个男孩。两个孩子都是由妈妈带着上学。

 

师生之恋,没有什么不好。

 

台湾禁止师生恋,并将禁止师生恋纳入教师聘用条件,实属是多此一举,如果能禁得住,就不会有师生恋爱成功的先例了。

 

大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也禁止师生恋,有些人就因为师生恋受处分或被开除公职,但是也没有完全禁止得了。

 

人的情感是不可抑制的。正当的师生恋情也不存在伦理道德问题,为何要禁?

 

为什么老师就不能正常的爱学生,学生就不能正常的爱老师?

我想正常的师生恋情最后走到一起,牵手一生,有什么不好,总比那些偷偷摸摸侮辱学生的行为要好得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