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2konline俱乐部:共和国六十年政区变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2:03:21

共和国六十年政区变迁

 

  1949年至1955年:大幅调整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设东北、华北、西北、华尔、中南、西南6大行政区,分别管辖各省区(省下设专区,专区下设县;大体形成4级行政区划。 

  这一时期为省区及中央直辖市大幅度调整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设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6大行政区,分别管辖各省区;省下设专区;专区下设县;大体形成4级行政区划。但是,大行政区在1952年之后仅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而不再是一级政区。专区为省的派出机构,也只能算是监察区,并非一级政区。   

  当时的省区特别多,除了民国时期设立的热河、绥远、察哈尔、宁夏、西康等省和解放战争时期设立的松江,辽东,辽西、平原等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以外,还有相当于省级政区的行署区,如由大连、旅顺等地设立的旅大行署区,由江苏省分设的苏北行署区和苏南行署区,由安徽省分设的皖北行署区和皖南行署区,由四川省分设的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和川北行署区,还有西藏地方、昌都地区。更有一大批的中央直辖市,如南京、广州、西安、武汉、重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长春,哈尔滨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时有五十余个。 

  此后,将旅大行署区撤销,改设为旅大市;苏北、苏南二行署区撤销,恢复江苏省;皖北、皖南2行署区撤销,恢复安徽省;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行署区撤销,恢复四川省;辽东、辽西2省撤销,恢复辽宁省。平原、松江、绥远、宁夏等省也先后被撤销。不少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如南京市划归江苏省,广州市划归广东省,西安市划归陕西省,武汉市划归湖北省,重庆市划归四川省,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等市划归辽宁省,长春市划归吉林省,哈尔滨市划归黑龙江省。 

  1954年6大行政区被撤销。1955年撤销热河、西康2省,新疆省改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地方改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地区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至此,省级行政区划基本稳定下来。 

  1956年至1977年:趋向稳定 

  1956年全国共有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河北、山西等23个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等一级政区29个 

  这一时期是我国行政区划体制进一步趋向稳定的阶段。 

  1956年全国共有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青海、陕西、甘肃、台湾等23个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等一级政区29个。 

  省、县两级是基本的行政区划,专区(1970年前后改为地区)为省的派出机构,并不构成一级政区。在当时,虽然省、县二级或者说是省、地(专区或地区)、县三级行政区划格局是相对稳定的,但有的省已经出现市辖县,只是其所占比例还比较小。 

  在省区建制上,1958年甘肃省将原宁夏省并入部分析出,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广西省改设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又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1965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1969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辖境也有重大改变,这是由于当时中苏关系紧张,为了备战的需要,将内蒙古自治区的东部和东北部地区分别划归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西部地区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仅保留中部和中东部一段,作为一个省区,其国境线的长度大大缩短。至1979年5月又将以上地方划回内蒙古自治区。 

  1978年至今:新的变化 

  现在我国大部分省本完成了由省、地、县行政区划体系向市领导县的体制过渡。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新的变化。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从此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不少县纷纷按照“整县改市”的模式升格为县级市,并将部分地区与市合并,逐步推行市领导县的体制。 

  现在我国大部分省区基本完成了由省、地、县行政区划体系向市领导县的体制过渡,这实质上反映了我国地方行政区划由不完全的省县二级制(因为省,县二级政区之间还存在着作为省的派出机构的地区一级)向省一市一县(部分县级市由地级市代管)三级制的转变,但为了加强领导,减少层次,近年来又有省直接领导县的考虑,我国行政区划体制仍处在变化之中。 

  也正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就省区一级而言,1988年建立海南省,i997年重庆市升为中央直辖市,这无疑在省级政区中又增加了两个富有朝气的新亮点。 

  20世纪90年代后期,香港、澳门的回归,更是举世瞩目的大事。香港于1997年7月1日从英国手中收回,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从葡萄牙手中收回,分别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这不仅在我国地方行政区划史上开辟了全新的一页,而且在全世界也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开始了历时5年的6条省级界线的勘界试点工作,1996年至2002年,勘定了全国除港、澳、台外,省县两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68条界线,总长6.24万公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6300多条,总长41.6万公里。 

  原来在我国省级行政区划中,习惯界线占77%,争议界线占18%,法定界线仅占5%。各地县级界线中以上三种界线的比例大体与省级界线相当。经过此次勘界,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确定了省县两级陆地行政区域的法定界线,在此基础上绘制的全国及各省区的地图也更加完善、准确。 

  华北地区 

  北京、天津2市和华北、内蒙地区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原属华北区领导。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即行结束,原辖的北平(后改北京)、天津2市和河北、山西、绥远、察哈尔、平原5省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内蒙古自治区早在1947年5月1日即已设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直至194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只辖今自治区的中东部和东北部,西部仍属绥远省。1950年9月,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管理北京、天津2市和河北、山西、绥远、察哈尔、平原5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1952年4月,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6月,绥远省受华北行政委员会及内蒙古自治区双重领导。11月,撤销平原省,分别划归山东、河南2省;撤销察哈尔省,分别划归山西、河北2省。华北行政委员会辖北京、天津2市和河北、山西、绥远3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1954年6月,撤销华北区行政委员会,直辖市及各省、自治区由中央直接领导。撤销绥远省,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1955年7月,热河省撤消后,原热河省所属承德市及承德、平泉、青龙、兴隆、滦平、丰宁、隆化、围场8县划归河北省;赤峰、乌丹、宁城3县和敖汉、喀喇沁2旗及翁牛特蒙古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1958年2月,原由中央直辖的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直辖市。同年又先后将河北省的通州市及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平谷、密云、怀柔、延庆9县划归北京市。 

  1967年1月,天津市’恢复为中央直辖市。 

  1969年7月,将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突泉县和科尔沁右翼前旗除外)划归黑龙江省,哲里木盟和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划归吉林省,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的阿拉善左旗和阿拉善右旗部分区域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的阿拉善右旗和额济纳旗划归甘肃省。11月,甘肃省的阿拉善右旗巴音毛道工委及所属社队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阿拉善左旗。 

  1973年7月,将河北省的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5县划归天津市。 

  1979年5月,将辽宁省的昭乌达盟,吉林省的哲里木盟和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黑龙江省的呼伦贝尔盟和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甘肃省的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阿拉善左旗及阿拉善右旗部分地区划入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 

  1949年4月,东北全境解放后,东北人民政府公布新省级行政区划,东北区辖沈阳、鞍山、抚顺、本溪4直辖市,以及辽东、辽西、吉林、黑龙江、松江、热河6省及旅大行署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东北区人民政府即驻沈阳市。 

  1950年10月,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旅大直辖市。 

  1952年11月,撤销东北区人民政府,改为行政委员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东北区行政委员会辖沈阳、旅太、鞍山、抚顺、本溪5市和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6省。 

  1953年7月,原属吉林省的长春市和松江省的哈尔滨市升为直辖市。 

  1954年6月撤销东北区行政委员会,直辖市及各省由中央直接领导。撤销辽东、辽西2省,恢复辽宁省;撤销松江省,并^黑龙江省;将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5市划归辽宁省,长春市划归吉林省,哈尔滨市划归黑龙江省;吉林省人民政府由吉林市迁驻长春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由齐齐哈尔市迁驻哈尔滨市。 

  1955年7月,撤销热河省,分别划归河北、辽宁2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原热河省所属建昌、凌源、建平、朝阳、北票5县及喀喇沁左旗划归辽宁省。 

  1969年7月,原属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突泉县和科尔沁右翼前旗除外)划归黑龙江省,哲里木盟和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划归吉林省,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1979年5月,将上述地区以及黑龙江省的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西南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西南区辖重庆直辖市和四川、贵州、云南、西康4省及西藏地方。1950年西南军政委员会驻重庆市。1950年1月,撤销四川省,设立川东(驻重庆市)、川西(驻成都市)、川南(驻泸州市)、川北(驻南充市)4行署区,隶属于西南区。5月,西康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由康定县迁至雅安县《次年改设雅安市)。1950年10月19日,西康省金沙江以西昌都地区解放,成立解放委员会,直属中央人民政府领导。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 

  1952年8月,撤销川东、川西、川南、川北4行署区,恢复四川省。11月,西南军政委员会改为西南行政委员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再是一级地方政府。西南行政委员会辖重庆市和四川、贵州、云南、西康4省及西藏地方、昌都地区。 

  1954年6月,撤销西南区行政委员会,各省、区由中央直辖。重庆直辖市降格为地级市,划归四川省。 

  1955年7月,撤销西康省,并入四川省。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将昌都地区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委会)。 

  1965年4月,云南永仁县的仁和区、大田区及华坪县的玉泉区划归四川省。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1997年3月,重庆市升为中央直辖市,管辖四川省的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