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达诺克斯是真凶吗:聚焦经纬 直击村官腐败【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5:52:28

2010-08-18 16:16:19

聚焦经纬 直击:“村官腐败” 迎刃上访岂能“鲜活”?!

 

编者按  一个时期以来,本报接到全国各地因村支书贪污、大肆买卖宅基地、村民为维权而一再上访或越级、赴京上访等案件比比皆是,最终的处理解决的方式方法大致相同:训斥、威吓、压制、拘禁乃至逮捕入监......村民们为讨说法,恳请新闻媒体给予强烈关注,彰显法律神威。

 

本报记者  佚名 山东济南报道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当前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中,村官占据了案件数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已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

我们笃信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但是现实有很多角落是阳光照不到的。山东省滕州市东沙河镇针对所辖千庄村的因“村官腐败”引发村民上访事件表现的就比较“鲜活”。

 

村民:昔日的“二滕县”,现如今盐都成问题!

“以前刘奎善干村支书的时候,村民年年领钱分红,可自从换了刘怀明(刘奎善之子)干书记,不知怎么了,却连吃盐的钱都没有!”80多岁的舒氏老泪纵横地对记者如是说。

千庄村1991年工农业总产值2990万元,当年上交国税64万元,人均收入1050元,村固定资产900万元;1994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000万元,村固定资产升至900万元,当年上交国税100万元,人均收入1500元,颇具全镇之首,号称“二滕县”。就是这样一个远近闻名、经济连年递增的富裕村,个别村民怎么会连吃盐都成问题呢?村民反映的是否属实?个中缘由是否还隐藏着因改革开放、迈步过大造成村经济滑坡还是别的?带着诸多的疑问和困惑,记者走进了千庄村,走近了村民之中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千庄村位于滕州市东沙河镇东3公里,辖2个自然村(千庄村和三养德村),13个村民小组,1000余户,4000多人,全村耕地2966亩,村原有一企业毛纺厂,主要靠大力发展副业为主。用原村支部书记刘奎善的话讲“千庄村三十年不收入,村民照样分红!”

采访中,年逾84岁的舒老汉告诉记者,1956年千庄村成立大队,也就是这一年我进的毛纺厂,当时村里经济像滚雪球式的发展,1992年每人分红130—160余元,村民打面、浇地、照明、公粮甚至连村民洗澡的钱都由村两委负担。可自从刘怀明当上书记后,村的账务不公开,中饱私囊,虽然毛纺厂租给别人了,可每年卖的宅基地钱就好几十万,哪里去了?

得知记者来意,村民殷某急切地告诉记者,村里现在“负债累累”,仅欠农信社贷款就达400万元,刘怀明在城里却买了3套城宅。从1999年至2007年,一个生产小组划宅基地村里收入就近20多万元,每位宅基地卖价不等,最低的5000---6000元,最高的甚至高达24000元,卖的钱全部交给刘怀明手中。“交钱就有宅基地,没钱就没有宅基地”这也是刘怀明“执政理念”之一。

 

上访:威吓、训斥,拘禁长达21小时之久

这样的“执政村官”,就没有一个村民去向上级部门反映、上访、上告?有!据村民刘某向记者透露,从2007年开始至今我们告了3年,多次到镇、市举报,可是他们给我们的答复和处理意见,大都袒护、不处理。最后,刘怀明迫于种种原因和压力,只有选择了“激流勇退”,“一走了之”。现如今改选上任的村支书刘鹏善,也是我们上访中“刁民”的一员,他曾出资500元强烈支持上访,可他上任后“清理村遗留财务,还老百姓一个明白” 的承诺,却至今没有说法,听之任之了...... 摘抄一段有关接访领导的录音供读者评阅:

时间:2009年3月28日下午

地点:滕州市广交宾馆213房间

谈话领导:东沙河镇党委副书记舍某、镇纪委徐书记等

谈话对象:要求严惩贪官的部分千庄村上访村民

A:“谁没有错误?毛主席还三七开来......”

B:“刘怀明说过,他和你家的弟弟关系不错......不要被别人拿着当枪使,没必要......”

C: “刘怀明的二弟刘怀礼开饭店欠他人的菜款,用宅基地冲抵是有原因的......”

 

村民单某提起上访“押回并遭拘禁”之事,至今提起仍心有余悸。他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我们几个“刁民”到北京上访,滕州市信访的王玉岩副处长接回我们让镇里把我们安全送回家,等待处理结果,可镇里派来的工作人员让派出所民警把我们几个人关进了“铁笼子”,长达21个小时(从2月25日晚9时至26日18时),最终也没有拿出什么解决处理意见。

 

症结:村官腐败  成为肌肉与权力的嫁接体

在正义缺席的时候,我们信奉法律;在法律失灵的时候,我们拯救法律。这拯救法律的良方就是监督。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反腐倡廉的目光聚焦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而往往忽视了广大农村基层的像刘怀明这样的“村官”们。徐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无论是任何高级官员还是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村级干部,都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带头人。作为党和政府与基层群众联系的纽带,他们直接接触农民,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但一些本应为农民的带头人,却受个人利益驱使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不仅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受更大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给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对“村官腐败”绝不能小视,反腐倡廉工作更不能“抓大放小”。因此,治理村官腐败工作,势在必行。笔者认为,要严把村官队伍的入口,加强村民的法治观念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村务、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延伸和强化对村官的管理监督,对类似刘怀明这样的腐败村官,当地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要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姑息迁就,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营养钵”,给老百姓一个维权的空间。

其实,中国不缺少一些“惩处贪官”主要的法律条文,不缺少精通法律条文的司法人员,缺少的是对“国家公权力”的有效民主监督,中国更需要对“国家公权力”进行全民监督。就千庄村村民为维权一再上访或越级、赴京上访而言,当地党委政府应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入手,不应把老百姓所反映的热点、冷点、冰点问题“冷处理”和“蛮处理”。这一问题需要国家制定民法典,通过一部完善的、进步的、科学的民法典,向整个社会灌输司法观念、司权观念,切实推进“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约束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限制公权力的滥用,使政府真正实现依法行政、以德行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案件显示,“村官腐败”的个案不但没消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显上升趋势。尤为可喜的是,截止发稿时记者得知山东省纪检委信访部门以及该市政法部门已介入调查核实此事,但不管事态发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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