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吃牛黄甲硝唑吗:七问保障房——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现场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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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7日 20:37:29 来源: 新华网
(新华视点·焦点面对面)七问保障房——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现场直击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召开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图为会议现场。新华网 陈竞超 摄

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回答询问。新华网 陈竞超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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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周英峰、杜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
会上,从政策设计到建设进度,从资金保障到分配管理,从集资建房到公积金使用,社会关于保障房的疑问被一一摆到桌面,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直面热点,一一回应。
一问:保障房的顶层设计究竟是什么?
【牟新生委员】2008年以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下发了29个文件,但没有一个文件系统地阐明解决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整体思路是什么,零敲碎打的东西多,缺乏一个顶层设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这个感觉是对的。因为保障性住房确实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经常是碰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住房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第一位的是确立基本保障制度,即明确一定时期内我国住房保障的范围、方式、机制、目标和原则是什么。这项工作现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涉及发改、财政、国土、银行、银监、监察、林业、农业、民政等部门。总体来说,这几年是边实践、边总结、边设计,下一步会做好这项工作。
二问:财政压力是不是“过大”?
【严以新委员】我们在各地调研时,了解到地方负担很大,现在银行贷款也比较困难,中央财政在这方面是不是能多负担一点?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按现有的事权划分和财政体制,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地方事权,就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给予适当补助。近几年,中央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从2007年的72亿元增长到今年的1522亿元。从地区结构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西部地区占45.4%,中部地区占41.6%;从品种结构讲,公租房政府投资中中央财政负担40%,廉租房政府投资中中央财政负担50%,基本保证了工程的正常进展。随着国家财力增长和资金安排结构的完善,今后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林强委员】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和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王保安】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不是政府全包的,实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像廉租房和政府投资的公租房,这是政府全包的。还有部分公租房和五大类的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补贴的,像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则是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的。从资金政策和安排上,我们认为是有保证的。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郭庆平】保障房建设涉及可持续性的融资机制设计问题,需要认真地探索。比如对于公租房,在政策设计方面把贷款期限拉长,这样每年还款份额就少了,资金的运筹及安全将能得到保障。
三问:“寻租”空间能不能消除?
【吴晓灵委员】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消除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市场中的寻租空间呢?
【姜伟新】以经济适用房为例,一是户型设计现在是限定在60平方米以内,二是要审查收入,三是政策上有限定,尽可能减少谋利的范围、空间和数量。现在有些地方由于资金周转的问题,把一部分租的房子也卖了,这是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我们会在工作当中纠正这种做法。
[姜伟新] 公平问题确实是非常严肃的问题。住房保障这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我们考虑第一位的还是基本保障制度的问题。我方才说到的在一定时期内我们国家究竟住房保障的范围是什么、方式是什么、机制是什么、目标是什么、原则是什么,我们认为最顶层的还是这个,这一点刚才已经跟委员们报告过了。下一个就是如何落实好这五个方面的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讲到公平性的问题,我们认为第一位的公平还是保障率,是保障多少。到“十二五”末期,我们国家城镇住房保障要达到20%左右,确实也是费了一番脑筋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跟其他国家比,我们这个比例是低的。这个比例究竟怎样,在实践当中还可以不断地研究和探索。
【许智宏委员】怎么样确保真正做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正公平,防止新的分配不公?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目前我们认为,造成分配不公,更大的缺失是在立法层面。下一步主要有四个方面工作要做:一是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开问题,包括保障条件、保障计划、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都要公开。二要严格审核程序,完善退出机制。三是健全纠错机制。四是处罚违规违纪公职人员,特别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
【郭雷委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成后,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中的困难?
【齐骥】按国务院要求,去年下半年启动了全国40个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年底前,40个重点城市的信息系统联网,一个是解决对市场变化的分析问题,另一个是为执行差别化的货币政策提供基础信息支撑。系统运行后,首先能达到的是以人找房。最终目标是建成一个便于全方位社会管理包括住房信息在内的完整系统。
四问:3600万套保障房目标是否可调整?
【严以新委员】到现在为止,还有许多前几年盖的房子没有竣工,而且今年各地的开工率也有突击完成之嫌。“十一五”期间,保障房的开工率是多少,竣工率是多少,入住是多少?
【姜伟新】“十一五”我们一共开工了保障性住房1630万套,到去年末基本建成1100万套,到今年上半年这1100万套能够入住85%至90%。
开工是不是有突击完成的问题,今年应该说有,但比往年要少得多。因为我们有三条开工标准,不是动一下土就算开工的,必须三分之一达到结构完成,三分之一出地面,三分之一做到基础浇铸混凝土。
【严以新委员】“十二五”确定的3600万套保障房任务,经过科学论证后是否可以有所调整?
【姜伟新】明年我们准备对“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数量、质量,特别是数量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3600万套原定的规划数是不是要进行调整,需要的话应该进行调整,实事求是。
五问:“集资建房”合不合规?
【胡振鹏委员】有些单位有点地有点钱,政策允不允许利用自用土地,为无住房的人解决一些住房,自行建设、自行分配?
【齐骥】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建造住宅。这种企业建的住宅是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销售给本企业职工,多余的由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现在,这个规定仍在执行。
今后,更多的是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性住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单位集资建的房子:第一,目的是为解决职工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没达标问题;第二,纳入城市保障房年度计划,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第三,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准入条件,建设也要执行统一标准,以免造成更大的不平衡。
六问:公积金建保障房是否“私款公用”?
【辜胜阻委员】我们对买不起房又得不到廉租房的夹心层租房问题进行了调研。他们面临极大的生活压力,但公积金租房看得见拿不到。公积金建廉租房,而廉租房跟他们没有关系,他们认为这是“私款公用”。
【乌日图委员】住房公积金所有权是职工个人,不是政府。现在很多人质疑,为什么政府拿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去做一些应由政府承担责任的事情?
【齐骥】正在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房租占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有的地方为管理方便,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租金。我们正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按照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本身的增值部分主要用于提取风险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廉租住房建设三方面。去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一些城市试点公积金结余部分用于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短期贷款。这样一个方式,比公积金简单存在银行里得到的收益更多一些。最积极的是,通过这种贷款,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应,缴存人申请保障性住房,这部分钱一定程度上又用到他自己身上。实际上在新加坡,公积金的用途比我们广泛得多,已经超出了住房需求本身。
七问:遏制高房价该不该“限购”?
【吴晓灵委员】抑制商品房市场的过度投机是为了平抑房价,但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
【姜伟新】限购政策是行政办法,是房价高速上涨,其他手段都用了以后,还差那么点火候才能把房价抑制住,最后不得已出了这样一个措施。作为一把剑悬着,还由监察部和住建部联合实行问责。这招起了一些作用,不能说是主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综合政策情况下,商品房价现在总体上趋于稳定,一些城市开始有下降苗头,一些二、三线城市还在涨着,但是涨幅开始减小。
更多地采取税收办法,对需求和供给包括房价进行调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也是对的。但是,现在确实有一个信息不是特别清楚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王保安】目前,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进行房产税试点。下一阶段,我们要抓紧总结两个城市的经验,加快推进房产税的实施,以使它进一步发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我国保障房建设管理存在六个主要问题
2011年10月25日 21:11:18 来源: 新华网

资料图片:这是位于青岛市益阳路附近一处已经封顶的保障房项目(10月19日摄)。 目前,青岛市列入2011年内开工计划的3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23148套房源已全部开工建设,并超额完成今年开工建设22460套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杜宇、周英峰)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5日表示,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既有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也有管理不到位和实施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在此间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姜伟新报告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
据姜伟新介绍,问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
——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顶层设计不够。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
——法规建设滞后。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