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手遮天全文阅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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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日期:2008-08-01]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吉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李云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这是党的十七大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根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腐倡廉建设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努力适应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需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一、反腐倡廉建设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必然联系

1、反腐倡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作为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必须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否则将直接影响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进程。当前,由于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存在,破坏了社会稳定,阻碍了社会发展,影响着社会和谐;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所引发的矛盾,必须通过反腐倡廉建设来解决。实践也证明,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因此,反腐倡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反腐倡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主要表现是生产力不断发展、民主政治不断进步、先进文化得到推行,而反腐倡廉建设正是实现这些目标最重要的促进力量和有效途径:通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发展民主、强化监督,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深入推进;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和自律意识,倡导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建设向前发展。

3、反腐倡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和决定力量。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关系,就成为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只有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肃惩处腐败分子,才能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和良好的党风政风,也只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4、反腐倡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肩负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重要职责。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两大战略思想,监督检查这两大战略思想的执行情况如何,必然也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而为改革、发展、稳定局面保驾护航,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充分履行职责,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能发挥积极作用。

二、反腐倡廉建设要积极适应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要求

1、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树立服务发展、科学推进发展的理念。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一切重大社会矛盾包括社会和谐问题的基础。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紧贴中心、围绕大局,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服务。无论是部署任务、确定重点还是实施各项措施,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把握,都要以是否促进科学发展观落实来检验工作成效;要做到主动介入,围绕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在突破难点、破解焦点、化解矛盾上下功夫,确保政令畅通;要注意把深化改革、推进发展中出现的探索失误和严重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支持和鼓励一切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改革实践;要认真检查纠正影响和妨碍科学发展的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破坏科学发展的人和事,坚决进行查处。同时,要遵循反腐倡廉建设的运行规律,做到科学推进、逐步深入,在正确判断反腐败形势的基础上,对反腐倡廉建设进行科学安排和有效实施,在战略上总体规划、战术上分阶段部署,既要切实抓好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性、预见性。

2、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谐社会是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到工作之中,心系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更加关注和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凡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决策,事前必须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吸收群众的智慧,体现群众的愿望,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发展。

3、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逐步化解矛盾的过程。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尤其要注重治本,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坚持不懈地抓改革、抓预防、抓制度,努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在实践当中,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权力社会监控机制和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科学运行与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着力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举措,不断深化、推进、提高防治腐败的功效。

4、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抓好统筹协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握全局,强化统筹协调意识。要统筹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思路同步谋划,把规范权力运作与创新监督机制同步要求,把严肃执纪与制度建设同步实施,寓监督于服务中,在服务中强化监督,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统筹纪委组织协调与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反腐倡廉,促进形成全党动手反腐败的良好局面,通过健全机制、规范协调、理顺关系,形成反腐败合力;要统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协调发展,既要毫不放松地抓好惩治工作,又要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克服把两者割裂开来,导致实际工作中出现惩治有所放松而又预防不力的倾向;要认真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着力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惩处等方面抓出成果,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统筹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廉洁高效。

5、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以反腐倡廉建设确保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妨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类问题,努力从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保证;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提高市场经济知识的能力;要适应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和利益协调难度加大的特点,提高协调利益、服务大局的能力;要适应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的趋势,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要适应发展党内民主和营造党内和谐氛围的要求,提高激发党的活力的能力;要适应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的需要,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能力;要加强对对反腐倡廉建设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遵守党章,加强监督检查,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政治保证。一是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的高度一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加强对宏观调控、“三农”工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区域协调发展等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弄虚作假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调控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督查,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三是针对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和群众关心的其它问题开展执法监察,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2、深入反腐倡廉,严格廉洁自律,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作风保证。一是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创建工作,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收受现金、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深入推进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继续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形象测评”等活动,督促机关部门切实整改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营造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3、推进改革创新,健全制约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证。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等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杜绝和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尤其在干部提拔使用上严格人事纪律,把好关口,坚决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

4、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纪律保证。一是强化“有案必查,依法办案”的责任意识,树立办案为第一要务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的观念;二是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金融、组织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坚持办案和教育相结合。坚持一案一整改制度、一案一剖析制度、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