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聊什么增加感情: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1年第13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8:31:49
发布日期: 2011-05-24
【编者按:为进一步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凝聚三方组织合力,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好地助推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于5月13日下午在中国江苏网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共同开展在线访谈活动,重点介绍我省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职能及运行情况等内容,并接受网友咨询。】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点击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苏”(http://www.js.gov.cn),关注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本次访谈的主题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主持人]: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英,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殷同喜、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金鑫、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黄晓号、省经信委企业发展服务处副处长韩晶、省工商联经济处副处长郑鸿、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顾潮、省劳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席玉峰、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部主任冯其虎、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主任科员张旭海来到我们的直播室,欢迎各位的到来。
[周 英]: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周厅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开展此次工资集体协商访谈的动因是什么?
[周 英]:好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通行做法;是保障职工依法参与企业工资分配、维护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企业改进人力资源管理,调动职工积极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有利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有利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以人为本、富民优先的战略部署。
[周 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去年初,省政府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省政府50项重点工作之一加大落实力度;今年,省委、省政府又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着眼长远,统筹部署。无论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还是从江苏的工作基础、职工群众的期盼来看,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都面临着新的机遇、新的要求。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访谈,以及下一步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宣传,争取各方对这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社会合作,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我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
[周 英]:近年来,我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努力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促进企业发展与保障职工利益、解决当前主要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多措并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推进、人大政协督办、三方协调联动、企业全面实施”的工作格局。
[周 英]: 一是立法先行、规范运作。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直接支持下,我省自2003年以来先后颁布实施了《劳动合同条例》、《工资支付条例》、《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法规,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去年以来,为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动50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50人以下企业可通过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予以覆盖。推动已建工会企业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数,力争比上年增长10%以上;推动百人规模以上企业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数,力争比上年增长10%以上。
[周 英]:为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运行质量,我们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有针对性地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规范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加强集体合同管理,我们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总结实践经验,出台了《集体合同审查办法》,从多个方面明确规范了集体合同的审查行为。各地也积极作为,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法规政策制度建设。无锡市颁布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南京市出台了依靠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等等,通过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周 英]:二是上下联动、形成声势。在工作部署上,厅党组高度重视,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细化为具体考核指标列入系统年度考核重点,做到在全局工作中有位置,在部署安排上有目标,在推进落实上有措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也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任务予以推进。在责任落实上,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建立政府促进职工工资增长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政策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导向作用,部分地区明确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政府主要工作考核目标。
[周 英]:在工作协调上,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行业、企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作方案,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部门合作与支持,协同工会组织广泛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连云港市开展“百日要约行动”、镇江市实施“百千万”工资协商专项行动、盐城市将工资协商情况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以及税前列支审核的重要依据、昆山市设立集体合同专项奖励,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等做法,各具特色,有力地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扩面进程。
[周 英]: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顺应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利益诉求的新变化,我们把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加大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具体操作上,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式的宣传活动,增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识和自觉性,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我们坚持以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内中小企业为重点,积极实施新一轮集体合同“彩虹计划”。
[周 英]:对建筑、采矿、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送法上门,重点服务。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督促企业主动要约。对已建工会但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由上级工会组织督促企业工会主动要约。对一定区域内行业集中度高、产业特色鲜明但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通过开展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有效覆盖。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就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进行集体协商,着力解决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问题。
[周 英]: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要求,组织实施“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指导企业与创新型人才、核心技术骨干开展个性化的工资集体协商,将企业对职工的专项奖励、提成奖励等办法和标准,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加大薪酬激励力度,让一流人才享受一流待遇。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调查,动态研判企业工资分配现状,为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周 英]:四是做实指导,强化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择不同类型的、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联系单位,制定推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以及适合本地区不同行业特点的企业、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和集体协商要约参考文本,并在当地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从源头上提升工资集体协商水平。
[周 英]:自金融危机后,我省连续两年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调整后的一、二、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140元、930元和800元,最高增幅达19.4%,对劳动关系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强烈的政策信号,有效地推动了企业提高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在各市普遍实施工资增长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按照不同的行业、工种、年龄、学历和技术等级,发布薪酬信息和参考标准。探索由省三方组织共同发布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以增强社会影响力,为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及其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提供权威依据。
[周 英]:南京、常州、南通等地及时发布主要行业、通用岗位工资指导线,增长基准线普遍在10%左右,明确一线职工工资增幅原则上不得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各地还以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优秀人才,以及生产一线职工和市场通用岗位工种为重点,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种岗位发布数量。
[周 英]:五是多措并举,重抓落实。组织开展现场辅导、重点帮扶、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工资集体协商建议书和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的形式,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方法。启动企业薪酬调查国家级试点项目,了解不同类型企业人工成本变化情况和工资分配、支付情况,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根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我们研制了集体合同审查管理软件系统,发布了《集体合同受理单》、《集体合同审查办理书》和《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等审查办理文书。改进集体合同统计工作,建立数据比对制度,推动各市普遍建立健全集体合同电子档案数据库。
[周 英]:去年8至9月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专项行动,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等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指导企业正确对待职工利益诉求,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聘请有经验的劳动法律人士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劳动关系双方以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劳动权利为要件,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今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方面有哪些工作安排?
[周 英]: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提高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率,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让广大职工分享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成果,助推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一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扩面提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近期将下发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部署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
[周 英]:二是了解和掌握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因素变动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跟踪掌握政策实施情况,做好效果评估。
[周 英]:三是围绕数据采集、发布方式和适岗范围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落实和创新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基本制度,探索发布计件单价等指导性劳动标准,及时向企业释放积极的工资政策信号。
[周 英]:四是采取多种用工指导服务措施,帮助企业妥善处理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退城进园过程中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和特殊工时等问题,助推发展高劳动报酬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劳动要素按贡献参与企业分配的力度,拉动工资性收入增长。
[周 英]:五是指导帮助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总结推广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提示函制度,支持工会与企业广泛开展各类工资协商要约活动,重点就工资增量分配、利润分享、计件单价等开展集体协商。
[周 英]:六是逐步扩大开展企业薪酬调查的范围,重点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变化情况的分析比对。逐步建立企业薪酬信息数据库,探索在发布企业薪酬指导信息等方面,发挥数据支撑作用。
[周 英]:七是实施集体合同审查行为规范达标活动,规范审查管理,简化审查流程,因企制宜提出审查意见,确保已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取得法律效力。对因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要及时调解、主动调解,并将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内容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同时,加大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和荣誉激励的力度。
[主持人]:下面我们回答网友们的提问。
[网友 潘先生]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如何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
[答 复]:你好,感谢您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关心。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我们认为,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可以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落实法律法规。通过加大法律宣传和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执行工资、工时等劳动标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发现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完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和制度。针对农民工权益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促进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落实民主管理,使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等各类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和体现;三是强化农民工维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一方面,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维权渠道,在受侵害时能够依法及时地表达诉求,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地维护;另一方面,针对面广量大的各类用人单位,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和监督体系建设,就近为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提供规范用工和维护权益的宣传、咨询、指导和帮助。
[网友 老伯]问: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工资协商吗?
[答 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依法与用人单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网友 公平公义]问: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和工资增长机制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指导手段有哪些?
[答 复]:主要有四条途径,一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指导性薪酬信息;三是推动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保障职工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其中最低工资标准属于强制性劳动标准,可以直接体现公共政策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导向作用,尤其在提升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方面有着手段快捷、效果明显的特点。
[网友 倔强的绵羊]问:据说今年是“最低工资调整年”,但从目前来看,我省最低工资的调整情况如何呢? [NO.4]
[答 复]:从今年2月1日起,我省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140元、930元、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9.2元、7.5元、6.5元。
[网友 兔儿爷]问: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答 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劳动义务后获得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劳动报酬的制度。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网友 曹小姐]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从中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答 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也是很大的受益方,企业依法与职工进行工资协商,有利于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公信度;有利于协调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减少劳资纠纷和矛盾的发生;有利于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薪酬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提高企业凝聚力,减少员工流失稳定职工队伍。
[网友 非诚勿扰]问:什么是工资指导线制度啊?
[答 复]: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
工资指导线一般包括工资增长基准线、预警线和下线。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是企业必须自觉遵守的政府允许达到的增长最高限额。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
[网友 非诚勿扰]问:在工资平等协商中,谈判双方意见不统一时,行政一方会怎样对待呢?
[答 复]: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劳资双方有意见分歧是正常的。协商谈判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的过程,如果出现意见不统一,作为行政方,首先要有尊重劳动、相互合作的理念和诚意。其次,可如实向职工介绍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增长工资的可承受程度,以赢得职工方的理解。
[网友 灰太狼]问:能不能给我们介绍几个职工和企业“双满意”协商的事例呢?谢谢!
[答 复]:例:国有企业:南京际华5302工厂 ;外资企业:南京华洋电气公司;私营企业:镇江太白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工资协商:邳州板材行业工资协商。
[网友 让子弹飞]问:周厅长您好!很多企业工会反映,工资协商难很大程度上源于企业行政领导不开明,您对此如何看的?、
[答 复]:实践情况表明,部分企业行政领导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不同认识,实际上是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不了解和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熟悉而造成的。从江苏许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和效果看,这项制度既是对职工工资权益的维护,也是对企业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的促进,是一项劳资双赢的机制。
[网友 期待答复]问:能否介绍一下我省工资指导线制度运行情况?
[答 复]:从1996年起,我省基本做到每年发布工资指导线,这对促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2010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12%;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4—6%;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线。
[网友 打工一族]问:什么是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答 复]: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主要内容是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定期对各类企业的不同职工(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价位,向社会发布,用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劳动力市场价格。
每一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一般分为高位数、中位数和低位数。将同一职业(工种)的全部调查职工工资收人从高到低进行排列,高位数是工资收入数列中前5%的数据的算术平均数;中位数是处于工资收入数列中间位置的数值,若工资收入数列的项数是奇数,则处于数列中间位置的工资收入就是中位数,若是偶数,则处于中间位置相临的两个工资收人数值的算术平均数为中位数;低位数是工资收入数列中后5%的数据的算术平均数。
目前我省13个省辖市已全面建立工资指导价位制度。2010年全省累计发布了2958个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如,南京市发布的当地财务经理年工资价位高位数是171606元、中位数是38586元、低位数是18195元;保洁员高位数是35760元、中位数是18025元、低位数是11766元;焊工高位数是44372元、中位数是27844元、低位数是15704元。
[网友 小胡]问:什么是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答 复]: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是指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由其委托的社会组织调查、收集、整理并分析预测,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指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确定人工成本水平的制度。
人工成本信息指标主要分为人工成本水平指标、人工成本结构指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指标以及人工成本指数指标四类。
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以中心城市为依托,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加工和发布,目前我省13个省辖市已全面建立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如2010年南京市发布的2009年企业人工成本总体水平为:从业人员年人均人工成本为49093元,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为6.50%,人工成本利润率为138.11%;其中,从业人员年人均人工成本最高为金融业的213517元,最低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20209元;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最高为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的39.36%,最低为房地产的2.79%;人工成本利润率最高为房地产业的2360.36%,最低为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的14.79%。
[网友 花开四季]问:请问报送集体合同审查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答 复]:1、集体合同文本;2、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情况,集体协商的简要过程和主要协商事项,此前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等;3、报送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本年度工资调整比例、涉及职工人数以及工资分配制度等情况说明;报送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提供本单位职业危害岗位及在岗人数,对职业危害岗位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情况说明;报送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提供本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情况说明;4、用人单位、工会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报送集体合同审查,应同时报送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5、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集体合同的决议,应当注明到会人数、投票表决情况;6、集体协商代表基本情况,包括:集体协商双方首席协商代表任职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首席代表是委托的,需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集体协商代表姓名及工作岗位;7、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的集体协商记录。
[网友 夕阳下]问:请问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生效的程序是什么?
[答 复]:用人单位与职工方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后,应当自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后,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查验。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集体合同受理单》;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和修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集体合同从签约双方主体资格、签约程序、合同内容三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审查有异议的,自用人单位重新报送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并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双方应当就异议的事项重新进行集体协商,修改集体合同,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集体合同生效的时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送达《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的日期为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网友 赵先生]问: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听起来很美,但是在劳动力买方市场下,劳动者明显缺乏议价能力,所以很多人担心,这种议价很可能无法实现!周厅长您怎么看呢?
[周 英]:谢谢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确会影响劳动者的劳动力价格水平,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制度保证,可以保障职工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我们下一步将加强指导服务,积极促成劳动关系双方更加自觉主动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及时调处在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工资集体合同中的争议纠纷。
[网友 白色喇叭花]问: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为什么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答 复]: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总额、工资分配水平、劳动工资标准以及与工资有关的事项进行集体商谈的行为。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劳资双方就有关劳动报酬事项达成一致后,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工资集体合同,有利于维护劳资双方特别是职工合法的工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约定的劳动报酬应当不低于工资集体合同的规定。
[网友 路人小徐]问:工资集体协商为什么要通过职代会?
[答 复]:根据法律规定,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形式。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是企业职工和企业行政,而职工方协商代表应当通过职代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企业工会主席是职工方的首席协商代表。经职工方与企业方协商一致,形成《工资协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应当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也必须由企业行政每年至少向职代会报告一次,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
[网友 烈日炎炎]问:职工个人如何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答 复]:企业全体职工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一方主体。作为职工个人,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职代会等形式,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组成职工方协商代表;通过工会组织表达自己合理的工资利益诉求;通过厂务公开渠道,及时关注和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进程和过程,并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等实际行动,表达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支持。
通过职代会等民主形式,审议工资集体协合同,并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落到实处。
[网友 创业难]问:小企业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吗?
[答 复]:各类企业都应当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会委员会的小企业,都可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小企业,或者虽然建立了工会组织,但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困难的小企业,可以通过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予以有效覆盖。
[网友 流血不流泪]问: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有不满和争议的,可以向什么部门投诉?
[答 复]:国家和省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劳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平等协商或者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双方均未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协调处理。
[网友 明白人]问:在三方机制中,省经信委的作用是什么?
[答 复]:经信委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中企业方代表,主要发挥以下作用:一是着力引导和推动企业更主动承担对职工、对社会的各项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加强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推动产业产品结构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强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引导企业把“以人为本”体现在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 四是积极协助,密切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积极化解因劳动关系引发的各种危机和社会矛盾,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稳定; 五是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加强劳资沟通协调,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网友 小雨]问: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但是属于编制外的,我们的工资都是部门自己定,因为身份的原因,既不能按照编制内的待遇发放,也没有按照企业的工资指导线来增长工资。待遇水平一直都不高。请问对于我们这一类特殊的劳动群体,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答 复]:江苏正在试点推进事业单位内部二次分配的工资集体协商,努力维护职工包括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工资权益。
[网友 关心+热心]问:省经信委将如何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答 复]:一是全面实施我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工程, 倡导人本管理。引导教育广大企业主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促进企业发展和实现职工的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重视职工的各种合理诉求,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职工的尊严,实现职工的全面发展。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针对员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员工职业道德素养与职业能力素质,通过建立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制度,推广应用胜任力模型、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股权激励等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手段,提高人才开发效能,适应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三是结合实际,加强价值观引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将共同愿景、战略目标、文化理念等“内化”为员工个人目标、理念和行为,正确处理好劳资关系、利益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创建和谐企业。倡导企业努力做到“诚信、守法”,促进投资者与劳动者共同推进企业和谐科学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网友 黑巧克力]问:能否介绍一下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工作内容?谢谢!
[答 复]: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围绕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开展工作,面向全省各地区、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家(雇主),在维权、研究、咨询、信息、培训、国内外交流以及沟通政府机关、社会各界与企业家(雇主)之间的联系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网友 人民的呼声]问:工商联作为业主代表之一如何看待工资集体协商?
[答 复]:我们认为在有条件的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除了有利于维护一线职工的正当权益外,也有利于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企业和谐发展。我们会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网友 流光溢彩]问:省经信委将如何推动企业加强完善内部管理呢?
[答 复]:一是改进企业用工制度和用工方式,关注职工就业、收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劳动经济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把企业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坚持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管理; 三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动企业从文化建设入手,增强经营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谐发展的目标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引导企业和职工形成共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四是拓展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把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转化为企业的凝聚力和生产力,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五是加强对企业一线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做到尊重员工,实行人性化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调动好、引导好、保护好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宽松友爱、乐观向上的企业环境,帮助员工缓解压力和各种紧张情绪。
[网友 一剪梅]问:省经信委将如何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答 复]:一是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双方共建共享,实现共赢。二是引导企业切实加强完善内部管理。包括改进企业用工制度和用工方式、建立和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企业一线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等。三是建立有序的信息沟通渠道。四是及时关注了解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动态,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五是做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使职工和企业主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维护和保障。六是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分析,强化对重要生产要素保障的综合协调,保障企业生产平稳运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经济基础。
[网友 *西瓜太郎*]问:目前中小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融资难、原材料成本不断上涨、人才难觅、用工成本不断上升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还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吗?
[答 复]:首先,目前有些中小企业的发展确实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因此,我们中小企业除了自身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转型升级外,还需要进一步的政策支持。我们会将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将企业的意见建议通过提案的方式提出;二、目前全社会用工成本普遍增加是不争的事实,即便我们企业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太低的企业也招不到合适的工人,不如主动协商,稳定职工队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简单的加工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倒逼作用。通过工资协商,有利于劳资双方加强沟通交流,使职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得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网友 感恩的心]问: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方面有哪些认识误区?
[答 复]:主要是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真正内涵还不清楚。企业和职工都有一个误区:认为协商就是单纯给职工加工资。因此,要让企业主和员工知道工资集体协商是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的措施,员工可根据业绩提升、物价增幅等因素要求提升工资,企业也可以根据经济不景气、业绩下滑等因素要求降低工资。这样才能转变观念,让企业也主动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中来。
[网友 心心相印]问:工资集体协商中,企业如何确定工资标准?
[答 复]:协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应符合国家有关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是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二是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三是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四是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五是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六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七是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八是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网友 爱谁谁]问:请问各位砖家:工资协商的主体,用工性质可以是哪些?人事代理的可以么?人才派遣的可以么?
[答 复]:谢谢您对工资协商的关注。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均有权提出工资协商的要求。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担任的,可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和首席协商代表由地方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过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女职工较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应当是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可以聘请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活动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嘉宾和网友的参与。现场提的一些共性问题,已在访谈中集中解答,请查看访谈实录。由于时间关系,一些现场提问还没来得及答复,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将通过网上公开答复、电话回复、邮件回复等其他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答复。
[周 英]: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对今天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和解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力度,使我省劳动关系和谐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为推动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的有效落实,保持全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主持人]: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