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爱和乐:《四柱精髓》精选(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07:13:59
第一章 基础知识

第一节 五行旺衰

1 旺相休囚死

传统的评判五行旺衰的标准是以天干生旺死绝表即长生沐浴冠带……胎养来衡量的,经实践检验,此法并不完善且错露很多,经实践检验应改用五行的“旺相休囚死”来衡量五行旺衰方为正确的理论。

何谓五行的旺相休囚死?所谓旺相休囚死就是把22个天干和地支不分阴阳把它放在春夏秋冬四季里,用四季来衡量它的旺衰,衡量出来的结果以“旺相休囚死”来表示。如,春天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天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秋天金旺水相火囚木死,冬天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春夏秋冬的界定和几种特殊的情况。

春夏秋冬的界定是:寅卯月——春天,巳午月——夏天,申酉月一秋天,亥子月——冬天,辰戌丑未月——四季(土旺之季)。
特殊情况:辰月木不以囚论而以余气论(因为辰月为春末木有余气);未月火不以休论而以余气论(因为未月为夏末火还有余热),金以死论不以相论(燥土不生金);丑月水不以死论而以余气论(水还有余气);未戌土生于丑月不以旺论而以相论,辰丑月生于丑月以旺论。

特殊情况:

①戌月没有受到辰冲或丑刑:火生于此月均以相论,金生于此月以死论。

②戌月受辰冲或2丑刑1戌:火生于此月均以休论,金生于此月以相论。

③戌月受丑刑:若火党众3个或3个以上者,则火生于此月以相论,金生于此月以死论;反之,火以休论、金以相论。
(注:巳、午算1.5个火,丙、丁各算1个火,寅、卯算半个火,戌被丑刑后算半个火)

1.  乾  乙丑  丙戌  辛巳  辛卯

此造戌月逢丑刑,符合理论③,天干丙火1个,燥土戌土算半个火,巳火本气算1.5个,卯木半个火,一共是3.5个火,即火党众3个以上,所以火生于戌月以相论不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死论。

2. 乾  乙丑  丙戌  辛酉  辛卯

此造与上造只有一字之差,少了一个巳火,而且卯酉相冲冲掉卯木,火只有1.5个,符合理论③,所以火生于戌月以休论不以相论,金生于戌月以相论。

3. 乾  乙酉  丙戌  辛酉  辛卯

此造与上造只有一字之差,但火生于戌月却以相论不以休论。为什么?原因是戌月令没有受到丑土之刑,符合理论①,所以火生于戌月却以相论,金生于戌月是死论。

4. 坤  乙丑  丙戌  乙酉  辛巳
此造丙火算1个,戌土被丑刑算半个,巳火算1.5个,火3个,符合理论③,故火生于戌月以相论不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死论。

5. 坤 己亥 甲戌 甲申 丙寅
戌月不受湿土之刑冲,符合理论①,所以火生于戌月以相论不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死论。

6. 坤 庚申 丙戌 丙辰 庚寅
戌月逢辰冲,符合理论②,故火生于戌月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相论。

7. 乾 戊午 壬戌 甲辰 辛未
辰戌冲,午戌合不住,符合理论②,故火生于戌月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相论。

8. 坤 乙丑 丙戌 乙酉 壬午
丙火算1个,戌土被丑刑算半个,午火算1.5个,火3个,符合理论③,故火生于戌月以相论不以休论,金生戌月以死论。

9. 坤 乙丑 丙戌 乙丑 辛巳
此造2丑刑1戌,符合理论②,火生此月以休论,金生此月以相论。

10. 乾 壬辰 庚戌 丁巳 丙午
此造戌月逢辰冲,虽逢3个以上的火,符合理论②,火生于戌月仍以休论,金生戌月以相论。

 


2 五行的旺度分类

为了衡量和比较物体的质量而产生了千克,公斤等单位,那么为了度量五行的旺衰我们能否也运用一个类似的单位呢?经过精密的理论分析和实践的反复对比,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振奋人心的结果。这个单位我们姑且称之为旺度,简称度。

任何五行的旺度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如下表格表示):

说明:一个天干是旺度的基本单位即1天干=1旺度,一个地支余气相当于1个天干,一个地支中气相当于2个天干,一个地支半本气(如辰中戊土)相当于3个天干,一个地支本气(如亥中壬水)相当于4个天干,一个地支纯本气(如卯中乙木)相当于5个天干。
举例:寅木中藏甲丙戊,甲是半本气相当于三个天干即旺度为3,丙火是中气相当于两个天干即旺度为2,戊土是余气相当于1个天干即旺度为1;亥水中藏壬水和甲木,壬水是本气相当于4个天干即旺度为4,甲木是中气相当于2个天干即旺度为2;卯木只藏一个乙木它相当于5个天干即旺度为5,以此类推。

但有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一

  1. 当丑土生于亥子月时,其中含水3度,含金2度,含土0度(当丑土党众3个或3个以上又连成一片时,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1度)。其晦火之力是减半(即受克者减去一半的力量),这时其中之水减力1度,其他五行维持不变;
  2. 当丑生于丑月时,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3度。其晦火之力是减半,这时其中之水减力1度,其他五行维持不变;
  3. 当丑生于申酉月时,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2度。其晦火之力为1/3,这时丑中之水减力0.67度,其他五行维持不变;
  4. 当丑生于其他月时含水1度,含金2度,含土3度。其晦火之力为1/6。当生于巳、午、未、戌月时,丑中之水减力0.33度,其中之金减1度,土增力1度;生于寅、卯月时,丑中之水减力0.33度,其中之金减1度,土不增力也不减力;生于辰月时,丑中之水减力0.33度,其中之金不减力,土增力1度。

 

举例:

1 坤 己酉 乙亥 辛丑 壬辰
此造丑土含水3度,含金2度,含土0度。日主身弱喜印比为用,辰丑为印代表文化学历,由于其旺度为0,故命主没文化。实际命主只是个小学文化。

2 坤 戊申 乙丑 戊申 甲寅
此造丑土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3度。日主偏旺,喜水金木为用,寅申相冲为寅木夫星受伤,故婚姻不顺。实际夫妻俩正在闹离婚。

3 坤 辛酉 辛丑 丁丑 甲辰
此造丑土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3度。

4 乾  己丑  乙亥  乙丑  丁丑
此造丑土虽然党众但未连成一片所以含水3度,含金2度,含土0度。日主偏弱,财星虽然为忌但却无力耗身,故婚姻还是可以的,不会出现婚灾之事,但财星毕竟为忌,小口舌还是免不了。实际命主是个易学爱好者,夫妻感情还可以但妻子不同意丈夫学易,常为此而有口角。
(注:如果把时柱换成己丑,那么日、时支丑不仅当众而且还连成一片,此时日时的丑含土1度,但年支的丑还是藏0度。)

5 乾 丁卯 戊申 丁丑 甲辰
此造丑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2度。

6 乾 乙丑 己卯 甲寅 丁卯
此造丑含水1度,金2度,土3度。

7 乾 壬申 癸丑 戊戌 壬戌
运:甲寅 年:庚辰 车祸身亡。
此造丑土当令旺度算3度,日主身太旺但不从强,取金水为用,忌火土,用神无力忌神猖獗埋下了“短命”的祸根。甲寅运寅申冲,金水均太弱无生克权,但七杀甲木可以独立,所以还是不能从强,仍以身强论,忌火土,喜克泄耗。流年庚辰年辰戌冲、丑戌刑同时成功,忌神土猖獗,用神水入墓,庚金克甲木用神,用神全失,故死亡。

特殊情况二

  1. 当辰生于亥子月时,含水3度,含木2度,含土0度(当辰党众又连成一片时含土、水、木各2度);其晦火之力是减半(即受克者金减去一半的力量),这时其中之水减力1度,其他五行维持不变;
  2. 当辰生于申酉月时,含水2度,含木2度,含土2度;其晦火之力为1/3,这时辰中之水均减力0.67度,其他五行维持不变;
  3. 当辰生在丑月,含水2度,含土3度,含木2度;其晦火之力为减半,这时其中之水减力1度,其他五行维持不变;
  4. 当辰生于其他月时,含水1度,含木2度,含土3度。其晦火之力为1/6,这时辰中之水均减力0.33度,其他五行维持不变;

 

举例:

1 坤 己酉 乙亥 辛丑 壬辰?
此造辰含水3度,含木2度,含土0度。

2 坤 戊申 乙丑 戊申 丙辰
此造辰含水2度,含木2度,含土3度。

3 坤 辛酉 辛丑 丁丑 甲辰
此造辰土党众且连成一片,故含水2度,含木2度,含土3度。

4 乾 丁卯 戊申 丁丑 甲辰
此造辰含水2度,含木2度,含土2度。

5 坤 癸亥 癸亥 己未 戊辰
此造辰、未、己、戊党众4个有连成一片,所以辰土含土、水、木各2度。

特殊情况三

  1. 未戌生于巳午未月,未戌土含火4度,含土2度,不再含其它余气;其脆金之力是减半(即受克者金减去一半的力量),这时其中之火均减力1度,土不减力;
  2. 未戌生于申酉月,未含火2度,含土3度,含木1度,其脆金之力为1/3;戌含火2度,含土2度,含金2度,其脆金之力为1/3,这时未戌中之火均减力0.67度,土、金、木不减力;
  3. 未戌生于戌月,未戌含火3度,含土3度,不再含其它余气,其脆金之力为减半,这时其中之火均减力1度,土不减力;
  4. 未戌生于亥子丑月,未戌中含火的旺度分别为2度和1度,含土均为3度,未含木1度,戌含金2度,戌无脆金之力反有生金之力,但未既没有脆金之力也没有有生金之力;
  5. 未戌生于辰月,戌含金2度,含火1度,含土3度;未含土3度,含木2度,含火1度;其脆金之力为1/6,这时未戌中之火均减力0.33度,土、金、木不减力;
  6. 未戌生于其它月,未含火2度,含土3度,含木1度;戌含火2度,含土3度,含金1度,脆金之力是1/3,这时未戌中之火均减力0.67度,土、金、木不减力。

 

1 乾 戊戌 辛酉 丁未 庚戌
运:甲子 年:丁卯 丧父又升职。
此造未戌生于酉月,未戌含火各2度,其脆金之力是1/3;日主身弱以木火为用,丁卯年为用神到位故有升职之喜;辛金为父,左有戌脆,右有未克,损力2/3,父星弱忌克泄耗,克制必亡:甲子运甲制戊则戊不生辛,丁卯年天克地冲辛酉,父星连根拔起,有克无生,故亡父。

2 乾 庚戌 甲申 庚申 辛巳
运:丙戌 年:甲戌 丧父。
此造戌生于申月,戌含火2度,其脆金之力是1/3,所以月支申金损力1/3;甲木为父星,太弱从金,金为父星之用神受克不吉:丙戌月有多一个戌脆申,申再损力1/3;甲戌年又多了一个戌脆申,申再损力1/3,结果力量尽失,故父亡。

3 坤 丙寅 乙未 己未 甲子
  运: 甲午
       2
(7月)88
月日两未,生于未月,含火4度,含土2度,不再含其他杂气。

4 乾(96)丙子 戊戌 戊戌 庚申
此小孩患有严重的软骨病,至今(2001年)不会走路。
两戌生于戌月,含火3度,含土3度,其脆金之力是减半;日主身旺以金水为用,两戌脆一申,申之力尽去,申乃骨骼,乃腿脚,故有严重的软骨病。

5 乾 甲申 丙子 壬戌 癸卯
戌生于子月,含火1度,卯戌合火加力1度,共2度;含土3度,卯戌合绊,土减力一半,只剩下1.5度。

6 乾 庚申 甲申 己未 壬申
未土生于申月,含火2度,含土3度,含木1度。未土脆克3申,其中的丁火共减力0.67×3=2度,未中的土、木不减力。

问1:什么样的地支叫做“纯本气”地支、“本气”地支和“半本气”地支?它们里面的藏干旺度具体又是多少?
答:地支中只藏有一个天干的叫做纯本气地支,如子、卯、酉;藏有两个地支的叫做本气地支,如午、亥;藏有三个地支的叫半本气地支如丑、寅、辰、巳、未、申、戌 。
纯本气地支所藏的天干只有一个,其旺度为5;
本气地支所藏的天干有两个――本气和中气,本气旺度为4,中气旺度为2;
半本气地支所藏的天干有三个――本气、中气、余气,本气的旺度为3,中气为2,余气为1。

那么判断一个五行旺度的具体操作又是什么呢?首先要通晓一下理论。

一、通根理论:

天干在地支有根称之为通根,犹如树木通根于地下一般。通根有远近
之分,近者为“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通根力量大,远者通根力量
小。其数量关系如下:

①同柱通根力量完全,不用递减;
②相邻通根力量减去0.5度左右;
③相隔通根力量减去1度左右;
④远隔通根力量减去2度左右;
⑤不为同柱的通根,如果中隔之支或中隔之干藏有其同类则按最近的通根计:
⑥通根于月令者不按远近计,均按同柱论。如下例:

例1 坤 庚申 丙戌 癸未 壬子
日干癸水通根于年支申金,为相隔通根减去1度;日干通根于时支子水为相邻通根本应减去0.5度,但由于其中隔之干为壬水,为日干的同类,故按最近的通根论――同柱通根论(相当于癸水挪到壬水的位置上),不用递减;
庚金通根于申为同柱通根,不用减力;庚金通根于戌为相邻通根理应减去0.5度,但其中隔之支为申藏有其同类,故变为同柱通根,不用减力,但实际上戌土生于戌月是不藏金的(详情请看上面的“特殊情况三”),所以从理论上要按“同柱通根论”但实际上却没有通根,所以谈“同柱通根”相当于纸上谈兵、水中捞月,根本不需要考虑此通根!这在以后的实践中要特别注意的,这也是最难把握的地方,在此提出来是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

例2 乾 戊辰 乙丑 乙卯 戊寅
年干戊土通根于辰一一为同柱通根,“同柱通根力量完全,不用递减”所以其通根力量是3度;
时干戊土亦通根于辰但辰与时干为远隔通根理应减去2度,但其中隔丑、卯,而丑为其同类,所以按“最近的通根论”即月柱通根计,其相当于辰的位置挪到丑的位置,而丑为月令通根按同柱通根论,故时干通根于辰不用递减,其通根力量也是3度;
日干乙木通根于卯,它们为同柱通根,故其通根力量是5度;
月干乙木也通根于卯但由于它们为相邻通根理应减去0.5度,但由于其天干中隔一个同类乙木,所以按最近的通根论――同柱通根,故月干乙木通根于卯也是5度;
日干通根于辰为相隔通根理应减去l度,但其中隔之干为月干乙木,相当于日干的位置挪到了月干,而月干与辰为相邻通根,故日干通根于辰按最近的通根——相邻通根论,应减去0.5度,剩下1.5度;
日干通根于寅为相邻通根应减去0.5度但其中隔卯木一一为其同类故按最近的通根论一一同柱通根论(相当于寅挪到了卯的位置),所以无需减少――它的旺度为3度;
同理,月干通根于寅木也不按相隔通根论而按同柱通根论;时干通根于月令为相隔通根但月令通根不论远近所以仍按同柱论。

问2:何谓同柱通根、相邻通根、相隔通根以及远隔通根?它们有什么区别?
答:首先要明白通根的定义:通根是针对天干而言的(即只有天干有通根之说而地支没有通根之说),地支里藏有与天干同类的五行则视为有通根,如天干为丙丁火,如果地支有寅则该天干就通根于寅中丙火,因为地支寅藏有与天干丙丁火同类的五行――中气丙火;如果天干是壬癸水则壬癸水是不通根于寅的,因为寅中没有藏水;同样,庚辛金也是不通根于寅的,因为寅中也没有藏有金;而戊己土却通根于寅――因为寅中藏了一个余气戊土与之同类。

明白了通根的定义,你就会知道,由于天干和地支不一定都是在同一柱上,所以就有了“同柱通根”、“相邻通根”、“相隔通根”、“远隔通根”之说。

“同柱通根”就是天干和其通根在同一个柱上(如同时在年柱或月柱、日柱、时柱上),如果它们不在同一个柱上就不是“同柱通根”(如天干在年柱而地支却在月柱或日柱、时柱上);
“相邻通根”就是天干和其通根的位置属于相邻(如年柱与月柱,月柱与日柱,日柱与时柱)的关系就是“相邻通根”;
“相隔通根”就是天干和其通根的位置属于相隔(如年柱与日柱,月柱与时柱)的关系就叫“相隔通根”;
“远隔通根”就是天干和其通根的位置属于远隔(如年柱与时柱)的关系的就叫“远隔通根”。 我们还是举例说明吧。

例 坤 庚申 丙戌 癸未 壬子

分析:日干癸水通根于申中壬水,时干壬水也通根于申中壬水,但癸水的通根比较近而叫做“相隔通根”,壬水的通根比较远而称为“远隔通根”,因为癸水和申金从位置上讲是“相隔”的关系,而壬水与申金是远隔的关系;
再看庚金的通根:地支藏有金的只有申,戌、未和子没有,申和庚的关系是“同柱”关系,所以庚通根于申是“同柱通根”;
同理,丙火通根于戌是“同柱通根”,通根于未是“相邻通根”;
从位置上看,通根的位置越近其力量就越大,位置越远力量自然就越小,所以在同一条件下,同柱通根的力量最大,其次是相邻通根,再次是相隔通根,最次是远隔通根――这就是它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