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奏鸣曲op31no3:文革中上海的“漕北事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15:01:56

文革中上海的“漕北事件”

 

文革中的1966年冬,上海发生“漕北事件”,可见上海《徐汇区志》中“漕北事件”条目。该条目有三段。第一段如下:

 

“1966年11月9日,8名外地来沪串连的‘红卫兵’,到漕溪北路街道漕北里委看大字报。同月13日,他们根据马路上大字报的线索,以漕溪北路天福里居民张炳生是‘反动资本家’(实际是小业主)、其子张俊发(天马电影制片厂青工)‘表现不好’为由,擅自闯入张家,捣毁家具物件,打死了张父子俩。事发当晚,在临近的上海电影制片厂摄影棚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红卫兵’谈了‘事件’经过,里弄干部介绍了情况,当场双方展开辩论。会后,这些‘红卫兵’及几名里弄干部被送往上海市公安局。以此事为导火线,在当地‘造反’组织‘点火队’与北京航空学院‘造反’组织‘红旗战斗队’(简称北航红旗)驻沪联络站联系、组织下,自11月15日起揪斗里弄干部和群众,并抄了他们的家,时称‘漕北事件’。”

 

下面一段描述他们是如何批斗这些里弄干部的。第三段是:

 

“1968年5月7日,市公安局对保护性拘留的中共里弄支部书记和有关民警教育释放,对外地来沪动武严重的一些‘红卫兵’分别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过程基本交待了,只是最后一段“市公安局……分别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有些不解。

 

从上述三段,可以知道1966年11月在漕北地区发生了相互关联的两件事,一是“外地红卫兵”打死了张氏父子俩,二是造反派批斗里弄干部。而所谓“漕北事件”指的是哪一桩呢?

 

显然,地方志作者指的是第二件事。至于第一件事,作者尽量轻描淡写、语焉不详,没说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外地红卫兵”,当然也没指名道姓。作者提及此事,是将其作为引出第二件事的“导火线”,等谈到正题以后,就该大肆渲染了。

 

所以在这个地方志里,如果没有后来的造反派批斗里弄干部,他们根本不会收录张氏父子被打死这个惨剧。在他们看来,张氏父子的性命无关紧要,他们的惨死构不成事件。上海市在1966年8至9月,被打死的绝不止张氏父子。而在北京的“红八月”里,光市区就被打死1772人。死难者的名字,目前被收集的也就是百分之几而已。

 

根据目前所见的《关于张炳生、张俊发事件的有关材料(第一批)》(1966年12月12日)记载,佩戴“首都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指挥部纠察队”袖章的北京育新中学学生李中等人打死了人,洗干净手上的血后,到了派出所被询问情况。“这时李中却很泰然地回答:‘谁知道他死没死,就是开水浇上去是不动了’。”他说的是张俊发,因为张炳生是送到医院后才死的。显然,即使张俊发当时没死,拿开水浇上去也死了。

 

这一事件还有些内涵。张俊发曾在街道上组织过一个战斗队,参加了破四旧等活动,因家庭出身不好受到批斗。到了11月份,北航红旗驻沪联络站已设立。他曾到这个联络站去告状。所以李中他们打死这父子俩也有向北航联络站叫板的意思。

 

有人问我问什么要研究文革。借用今天所见一篇网文的标题,就是要“还原真相,唤起良知”。像这种官方编纂的地方志,根本不拿人命当回事,对打死人事件没表示任何义愤。像一些官方文革史,对1967年的湘南大屠杀、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根本不着一笔。即使涉及到了,也冠以“处遗”的名号。什么是“处遗”?处理遗留问题之谓。文革中打死了人,现在家属生活没有着落,不断上访告状,要适当处理,免得他们惹麻烦。也就是说,如果没这些“遗留问题”,这些事就像没发生一样。每一个有血性的人,能容忍这样不公平的事情吗?

 

再说原红卫兵李中等人,你那时还年轻,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做这样的事也不能完全怪你。我希望你们能站出来表示忏悔,给历史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