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主题曲舞蹈视频:建国历程·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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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南方绅土如何恪守“荣誉”

 

弗吉尼亚人托马斯·杰斐逊在他所起草的《独立宣言》结尾,提出“我们神圣的荣誉”这个最高的保证,来支持英属北美的宪法权利。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南方的绅士把他们的社会礼法变为某种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东西,南方绅士对待地位相等的人和对待自己的下属一样,不是靠法律条文来管束。然而,说他们根本不遵守任何法律,那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它们会服从一部尽管含糊但却严格、尽管难以捉摸但却要求很高的不成文法,这部不成文法是如何形成的,它如何让人自愿地但又不折不扣地服从,这就是本节要研究的问题。

 

在主人和奴隶之间,不成文法——仁慈和良心之法,在于体现成文法的精神。可是,在南方地位相等的人们之间,被称为社会礼法的不成文法包括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带有强制性,遵守社会礼法的南方绅士肯定不仅会撇开成文法,而已会公然违反成文法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严重仇怨。社会礼法的核心是决斗。南方制度的辩护士们把决斗称之为南方伦理道德的试金石,他们这样说是对的。因为它表明南方头面人物甘冒生命危险去维护的是什么。这也帮助我们懂得什么是他们所指的男子气概、体面正派和勇敢无畏。

 

南方盛行的决斗一事特别能说明问题,因为这种做法在法律书上是明白无误地被宣布为违法的。十九世纪初,南方各州正式印刷出来的法律都明确禁止决斗,而且法律行文既不含糊,也不温和。北卡罗来纳州一八O二年颁布的法令规定决斗者判处死刑。还有,南卡罗来纳州一八一二年颁布的法令规定,决斗的全部参加音,包括决斗音的助手,都要判处一年徒刑,罚款二千美元:把对方杀死自己幸存的决斗者犯有杀人罪。决斗者若因此而受到刑罚,就不能从事法律、医疗等职业,也不能进入政府和公共机构任职。有的州,如亚拉巴马州,律师、立法机构成员和其他官员必须宣誓从未参加过决斗,也没有作为助手或以其它方式帮助过决斗者。

 

然而,决斗并非南方古老的传统。殖民时期的英属北美各地,包括南方在内,很少发生决斗。从第一个英国移民永久性定居点詹姆斯敦的建立到独立革命的一个半世纪里,各殖民地加在一起才有大约十二起决斗。美洲殖民地的舆论总的来说是谴责决斗这种做法的。在当时,弗吉尼亚的一位绅士可以对决斗挑战置之不理而不丢面子,挑战者本身却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少数几起决斗往往是在军人之间发生的。

 

决斗是到了美国独立革命时才传播开来的。有门第思想的欧洲军官(英国的、德国的和法国的)来到这里进行一场公开的战争,也带来了以私下火拼来维护绅士荣誉的骑士传统。法国将军罗尚博和德格拉斯所带领的那批青年贵族对于某些纠纷喜欢用决斗的方式来了结;据说,拉斐特曾挑英国人派来的和平高级专员卡菜尔伯爵和他一对一交手。又过了一段时间,在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波拿巴垮台后,新奥尔良的法国流亡贵族又刮起了一阵风,路易斯安那人把它称做“作为生活中另一种调味品的决斗的复兴”。

 

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一段时期里,决斗事件在美国明显增加,决斗在全国各地时有所闻。巴顿·格威内特签署《独立宣言》后不到一年,就在佐治亚州的一次决斗中被打死(这件事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后果,他的亲笔签名的价格竟大大上涨)。最臭名昭著的决斗是一八O四年七月十日,艾伦·伯尔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之间的决斗。决斗的地点在新泽西州韦霍肯高地,汉密尔顿被打死的地点正好是他的儿子菲利普不到三年前在一场决斗中丧生的地方。伯尔与汉密尔顿的决斗促使那鲁大学校长蒂莫西·德怀特告诫学生们千万不要决斗(一八O四年九月九日)。随着北方在其它方面进行改革的热情的高涨,反对决斗的运动也取得了一定的势头。然而,与此同时,决斗却在南方深深地扎下根来,直到南北战争结束后很久,才算销匿下来。

 

一七九O年后才显赫起来的南方政治家当中,很难找出一人是没有卷入过决斗的。当然,见不到记录这些事的官方资料流传下来,因为,尽管决斗是非法的,但遭受起诉的却极少,因此,就不可能有可靠的统计资料。决斗的事很多,我们所知道的只不过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安德鲁·杰克逊、亨利·克莱、劳诺克的约翰·伦道夫、杰斐逊·戴维斯、亚历山大、斯蒂芬斯、朱达·本杰明、W.L.扬西和萨姆·豪斯顿都先先后后向别人挑过战,或者受到过别人的挑战,而且多数人还不只一次。

 

南方这段时期的历史充满着以显要人物为主角的决斗悲剧。例如,亨利·克莱对汉弗莱·马歇尔(一八O九年一月十九日),其后又对劳诺克的约翰·伦道夫(一八二六年四月八日);詹姆斯·巴伦对斯蒂芬·德凯特海军准将(一八二O三月二十二日,在马里兰州的布拉登斯堡),德凯特被打死;托马斯·哈特·本顿对查尔斯·卢卡斯(一八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圣路易),卢卡斯被打死;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长威廉·克莱本对丹尼尔·克拉克(一八O七年夏,在新奥尔良);埃德蒙·弗拉格对弗吉尼亚州维克斯堡《哨兵报》的编辑(一八四O年);演员埃德温·福雷斯特对詹姆斯·考德威尔(一八二四年在新奥尔良,考德威尔不接受挑战);内森·贝德福德·福雷斯特将军(当他受到挑战时,他表示了歉意井予以拒绝);南卡罗来纳州的州长詹姆斯·汉密尔顿据说进行了十四场决斗,每次都把对手打伤;肯塔基州的罗杰·汉森,后来当上了南部邦联的将军;佐治亚州的国会议员乔治·麦克达菲对佐治亚州的另一名国会议员威廉·卡明(一八二二年,在首都华盛顿),其后对肯塔基州的国会议员托马斯·特卡夫,最后又对俄亥俄州的国会议员约瑟夫·万斯(万斯拒绝);北卡罗来纳州的国会议员理查德·斯佩特对该州的国会议员约翰·斯坦利(一八O二年)。还有其它许多事例。

 

南方公职人员之间令人难忘的争斗也往往是在决斗场上进行安德鲁·杰克逊少将(后来担任了总统)一八O六年五月三十日同一位英俊的律师、运动员、花花公子查尔斯?迪金森在肯塔基州洛根县的州界上(为躲避田纳西州的法律)进行决斗。这场决斗的背景是政治上的对立(杰克逊当时已担任田纳西州上诉法院的法官和国会议员),女人的名声,对马匹的爱好和南方骑士的其它名堂。杰克逊这一次表现不够光明磊落(他第一枪没有打响,扣了第二次扳机),对他后来的政治生涯一直都有影响。亨利·克莱同汉弗莱·马歇尔决斗是因为马歇尔攻击克莱在肯塔基州立法机构支持保护制造业的措施是“蛊惑人心”。两人都受了轻伤,但克莱三个星期没有去立法机构开会,他的支持者事后吹嘘说,他们的英雄“是第一个出来支持保护制造业的,并为此而战斗、流血”。朱达·本杰明因为杰斐逊·戴维斯在辩论中使用了有损名誉的字眼而提出同他决斗,戴维斯拒绝了,并公开道歉,表明他对本杰明品格的高度敬重。此后,两人之间开始了政治上的密切合作。

 

一些零星的线索表明,决斗在南方的头面人物中是多么盛行,而且公众舆论又是如何乐于宽恕或赞扬这种做法。例如,亚拉巴马州议会一八四一年通过特别条例点出十二名公民的名字,允许他们不作放弃决斗的宣誓;在后来的六年中,亚拉巴马州议会至少有两届通过类似条例。新奥尔良一位女士回忆道:“决斗次数的记录就象向一位美女求婚的记录一样保存着。”有些人声称决斗过五十次。有一个人同他的妻弟决斗;还有父子俩在同一天和别人决斗。一八三九年的一个星期天,仅在新奥尔良一地就有十场决斗。在老的墓地,有许多墓碑上镌刻着:“死于决斗场”。

 

常用规则之详尽和冗长也进一步证明决斗的频繁。用得最多的手册是《社会礼法》,或者叫《决斗者本人和助手通用规则》(一八三八年),是南卡罗来纳州的州长约翰?莱德?威尔逊撰写的,再版了多次,最后一次是一八五八年。在路易斯安那州,人们则倾向于采用新奥尔良人约翰·麦克唐纳·泰勒所订的决斗《二十六诫》,因规定得更为填密。各地使用的武器也不一样,在路易斯安那州用剑,在肯塔基州用手枪。真正的绅士是懂得有关礼仪的:下挑战书应当使用“彬彬有礼的语言”,避免使用辱骂性的字眼;应当拒绝非绅士身分的人的挑战:应给予自己的助手适当的权力。社会礼法的细节也得到广泛遵守。一八O六年杰克逊和迪金森决斗的正式安排是由双方的助手签署的,内容如下:双方同意距离应为二十四英尺,两入面对面而立,手枪与地面垂直。双方各就各位,一俟发出“开枪”信号、即可以自行决定迅速开枪。如果有一方在信号发出前开枪,我们保证立即开枪把他打倒。发信号者和位置的选择均由抽签决定。我们双方同意在涉及安德兽·个克逊将军和查尔斯·金森先生荣誉的事件中将遵守上述规定。

 

另一次,有人向安德鲁·杰克逊挑战,要求决斗。杰克逊“知道此人不是绅士”,遂明确拒绝;但表示愿去任何“偏僻的小树林”进行非正式的射击,条件是双方达成明确的谅解,这不是一次绅士决斗。还有一次,遐迹闻名的决斗者,曾任南卡罗来纳州州长的小詹姆斯·汉密尔顿,在佐治亚州的国会议员乔治·麦克达菲同肯塔基州的国会议员托马斯·梅特卡夫决斗中,当麦克达菲的助手。梅特卡夫选择用来复枪,违反了规定,汉密尔顿就拒绝让麦克达菲决斗。

 

南方特有的两名绅士决斗的正规仪式不应同一般斗殴或“械斗”(这种美国习俗的首次记录见于一八三一年)相混淆。当时“械斗”在美国各地部有。移民较晚的西南部,象阿肯色州、亚拉巴马州、密西西比州和地处高原山地的田纳西州与肯塔基州,以及在开辟较早的南方地区的贫苦阶层中,互斗往往是“非正式”的。禁止正式决斗的法规,往往也同样禁止“非正式”的互斗。例如,一八三七年的亚拉巴马州法律(严禁各种决斗)就明确规定,几携带或使用“长猎刀”或称“阿肯色牙签”(穷苦人决斗用的剑)者要受到惩罚。南方绅士决斗时采用复杂、讲究的仪式同西部人枪不离身、动不动就拔枪相向的情况确有天壤之别。在南方,甚至平民之间不拘礼仪的互斗也往往保留正式决斗的痕迹。奥古斯塔斯·朗斯特里特一八三五年写的《佐治亚见闻》,就叙述了一次互斗的实况,双方用拳头和锐利的牙齿(咬掉一只耳朵、一块面颊上的肉和一个指头),最后两人洗去血污,象刚决斗完的两名绅士一样,握手言欢,认为他们之间的争吵结束了。

 

一个人进行决斗所要维护的是比其法定权利更难捉摸的东西。以死相搏的习俗在南方存在,与其说是为了保护生命、肢体或财产,不如说是为了维护其“良好的声誉”。决斗一般称为“荣誉事件”,决斗场称为“荣誉场”,这里的荣誉是名誉的代名词。威尔逊写的《社会札法》解释说,好名誉比生命更为宝贵。一个人选择决斗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他对其他绅士如何评价他比对自己的生命或法定权利更为重视。“诬蔑者鼓动其毒如蛇蝎的舌头,背地里悄声细语,或者巧妙地含沙射影,来损害和破坏别人的名声”,这是一大罪恶,绅士对付这种罪恶唯一有效的盾牌就是决斗。安德鲁·杰克逊宣称:“诬蔑者比……杀人犯更坏。”他赞成以下这种说法,除非社会用某种别的办法使诬蔑者沉默,否则,一切阻止决斗的企图都是徒劳的。迪金森公开辱骂杰克逊是“一个一文不值的恶棍、懦夫、胆小鬼”,杰克逊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提出决斗的。我们所知道的几乎全部决斗,都是由于口头或书面的辱骂言词所引起的。

 

决斗在当时是一种仪式,绅土们通过这种仪式让社会评判自己,更确切他说,让地位和自己相等的人来评判,而评判的标准一般就称为“社会礼法”。同样态度的另一种表现是军人的荣誉传统,这种传统是以乔治·华盛顿、安德鲁·杰克逊和罗伯特·李的勇武精神为典范的。在独立革命与南北战争之间那段时期里,南方的小军事学院都保持着这种传统。也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所谓“荣誉制度”考试。亨利·圣乔治·塔克一度是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的院长,在一八四二年担任弗吉尼亚大学法律教授和法律系主任之后,通过该校把这种传统带进了美国生活,并很快在南方和其它地方传播开来。这一切表象后面的“荣誉”是什么?这很难向外来人解释清楚,这是“荣誉”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北方人弗雷德里克··奥姆斯特德指出:“这个荣誉……不过是一个自视为绅士的人应有的感情和行动的传统准则。”这是指一种明显矛盾的现象:在南北战争爆发前的三十年里,南方的绅士一直吹嘘说,他们对“公众舆论”或世界上的评论,管它是好是坏,根本不在乎,但他们却极重视自己在当地的名声和南方其他绅士对自己的好评。“对于他们来说,荣誉才是上帝,丢脸本身便是罪恶。”他们解释说,公众舆论的奴隶才对公开的报刊和暴徒般的低级人士喧闹声俯首听命,而重视荣誉的绅士所遵从的是和自己地位相同的人士无声的期望。“社会礼法”的规则由于是习惯性的,因此无法真正讲授和学习,更不是通过书本所能理解的。这些规则是世代相传的,或者是在那种气氛的熏陶下产生的。这样的法律同正在新英格兰发展起来的技术性越来越强的专业性成文法大相径庭。同时,它也表现出一种和西部移民或新贵的社会不同的精神,因为在后一种社会里,产权俱乐部的先到先占原则是为了新来者,也是由新来者制定的;而矿区自警团审讯案件则是在全体居民聚会时进行的。

 

南方绅士的“社会礼法”,撇开决斗手册中那些繁冗的规定不说,得从幼儿时期在母亲膝盖上学起才行;这只是个开头。关于如何当好绅士的书面指南是没有的。南方最重要的法律,即不断实施的仅有的法律,是从南方自己的土地上,从其“特殊制度”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神秘的产物是某些法学家的书本里所不可能有的,也是很难向北方人、移民或外国人描绘清楚的。

 

  因此,这种荣誉的神秘性包含着对一个一成不变的社会的信仰。南方对不成文法的信仰表现在对待奴隶制,对待决斗的态度上,同时,在许多其它方面,反映出他们相信南方的生活方式是稳定的,甚至是万古不变的。不成文法是人们无法制定和改变的法律。奇怪的是,除去在少数极端的情况下,这个法律甚至无需贯彻执行,因为它不过是南方社会实际生后方式的代名词。对于南方绅士来说,“荣誉”与其说是他们为之奋斗的理想,不如说是他们实际行为的理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