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海杜世成李薇:2010年宜良县软环境整治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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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宜良县软环境整治案例通报

严明纪律  严格要求

为建设昆明东部新城提供有力保证

 

——2010年宜良县软环境整治案例通报

(2011年1月20日)

李寿志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县委全会总结回顾了我县“十一五”工作,对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的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全会提出,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品位推进,为把宜良建设成为昆明东部新城而努力奋斗。要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就必须继续着力打造“三最四低”优质软环境。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各级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高,软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少数机关的效能和干部的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客商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去年全县共查办各种损害软环境的问题和案件39件,对78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2人,其它干部51人;查处党员干部19人,其中严重警告3人,开除党籍15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全力以赴地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力保证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顺利执行

“十二五”的蓝图已经绘制,昆明东部新城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下面就看我们各级干部的执行力了。再好的决策部署不落实、再好的规章制度不执行,就等于零。去年,县纪委将检查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对少数不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如在全县机构改革工作中,县委、县政府要求整个工作在2010年8月10日前基本完成,20日前全面完成。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原畜牧局局长没有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县农业局党政班子落实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致使农业局没有按规定时间理顺人、财、物等关系,影响了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经县纪委研究,报县委讨论同意,对县农业局副局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进行了停职检查的问责处理。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县委、县政府已经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后,应及时将使用的车辆退还原单位。原九乡乡一领导调昆明柴石滩水资源管理局工作,将九乡乡政府农科站的桑塔纳轿车带到昆明柴石滩水资源管理局使用85天后才归还。县纪委对执行规定不够坚决的九乡乡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该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大力整治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设工作中,狗街镇分管副镇长由于思想不够重视,整治效果不明显,致使该镇下伍营、陈所渡村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现象比较突出,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对该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县委、县政府推进宜良新城特色旅游街区“乡鸭湖”项目建设过程中,匡远镇土桥村党委党员徐某,与其它5名村民组织群众先后多次到中央和省、市政府上访,在县委、县政府成立专案组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和答复,并将土地补偿费拨付到土桥村委会后,仍然继续组织部分村民到“乡鸭湖”项目工地阻止施工,致使“乡鸭湖”项目施工受阻32天,给承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近15万元。徐某的行为构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开除党籍。另外,一些乡镇和部门也严明工作纪律,加大问责工作力度,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本单位顺利实施。如在“三沿五区”坟山整治工作中,起春村、永新村、马军村、龙华村因宣传不到位、监管不严,至使少数村民为逃避检查将祖坟刷上绿漆,匡远镇、狗街镇对8名负有监管责任的村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九乡风景区管理局对一名仅从部门利益出发,言语失当,对全县的融资工作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财务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县纪委还加大对全县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市委全会观摩点建设推进情况的督查力度,成立五个督查组,不分白天昼夜地进行督促检查,每周对各项目平均每天白天施工人数、投入机械数量、晚上施工人数、投入机械数量、投资进度、工程形象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把保证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职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建设昆明东部新城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将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影响工作推进的人和事进行严厉问责,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严肃查处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踏实的干部

好的机关和行业作风是我们顺利完成各项钢的目标、铁的任务的保证。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是县纪委监察局的重要职责。去年,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改进干部作风,县纪委监察局一是加强机关作风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干部职工上班纪律进行明查暗访,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对上班时间在酒店、餐厅、洗浴中心、茶室从事娱乐活动的机关干部进行查处。二是利用节假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私驾问题进行检查通报。三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工作,对评议结果排名末3位的单位,责令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口支农奖扣减10%,年终目标考核扣0.1—0.3分。四是对部分责任心不强、作风飘浮的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如县环保局因工作不到位,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明丰造纸厂多次违法排污,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曝光,造成了不良影响,局长被停职检查,两名副局长被行政记过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被免职。6月4日,市明察暗访组对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建设进行检查,发现我县11个单位21名同志在电脑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县纪委按照市纪委的问责建议,对11个单位13位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1名当事人作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2010年5月14日,狗街镇化所村发生森林火灾,火势蔓延至石林县境内,明火历时42小时扑灭,过火面积53.3公顷,森林受害面积5公顷,火灾等级为较大森林火灾。狗街镇和县林业局在巡查、管控林区生产、生活性用火不严格,致使发生森林火灾。县纪委对狗街镇、林业局有关领导和人员共10人作出了免职、停职、停职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县安监局原领导班子集资建房,因缺乏监管使集资款成为账外资金,致使出纳挪用于炒股和购买彩票,亏损后跳楼自杀,造成212万余元集体资金流失,从而构成失职渎职错误,原局长和原两名副局长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对25所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县纪委监察局责令匡远镇李毛营村清退了违规收取的6.06万元基础教育设施费,责令部分学校清退了违规收取的5.3万元学生“饭卡费”。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铺张浪费等问题,严厉查处因责任心不强、作风飘浮、不认真履行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干部。

三、严厉问责不认真履行承诺的行为

去年,我县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效能宜良”建设活动,各单位上报创先争优目标396项,开展学习活动74场次,撰写心得体会300余篇,对25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7个乡镇和61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在宜良电视台和宜良之窗网站分别作出公开承诺。但少数单位和部门,没有认真履行承诺,给单位和宜良形象造成一定影响。如2010年10月11日,市级有关单位到宜良调查处理工业园区有关问题,需要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人员配合,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在配合工作中履职不认真,作风拖拉,对上级调查工作支持配合不够,对宜良县软环境建设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经县纪委研究,报县委同意,县住建局副局长被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在南盘江沿岸景观打造过程中,匡远镇有关人员在没有查看法律依据,没有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情况下,就违规进行审批,导致顺河营段110株桉树遭到砍伐,违反了南盘江景观打造要保护好河道原有树木的要求,增加了打造成本,县纪委给予了匡远镇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了匡远镇林业站站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盘江打造指挥部、匡远镇林业站、土桥村委会、顺河营村小组的相关人员共6人作通报批评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问责处理。一些部门也对单位干部职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肃处理行政乱作为、影响部门形象的干部。如国土资源局对汤池镇国土资源所一名没有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虚报宅居地审批引发村民多次上访的同志作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县法院对一名没有使用规范用语导致律师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审判员作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并责令向律师进行道歉。

规范机关干部的行政行为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开展“效能宜良”建设,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有意刁难、办事拖沓的行为,不断提升办事效率,改进干部作风,努力营造“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宜良形象”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如县扶贫办原副主任在2004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验收、款项拔付时共10次受贿6.8万元,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3万元,停止了退休金,取消了退休待遇。汤池镇可保村原党总支书记因赊账用餐60812元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狗街镇村小组长公款报销打架费用6016元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古城镇凤莱村出纳挪用公款23万余元倒卖烟叶被开除党籍。宜良一中原总务主任挪用资金100万元炒兰花被开除党籍;北古城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贪污7.75万元被开除党籍;狗街镇小马街村原党委书记将上级补助款39万元存入自己控股的公司用于日常开支,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些案件,都值得我们深思。

同志们,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一年,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埋头苦干,以优良的作风和更高的效能推动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问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以铁的纪律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宜良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软环境,为建设昆明东部新城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