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加息意味着什么:民主国情论的新反思——读张维为《中国震撼》作者:黄应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09:12:39
最近读了张维为的《中国震撼》。平心而论,该书虽被誉为“‘中国模式’论最坚实的理论著作”(见“内容简介”),但我同意方绍伟对它的批评:缺乏“学术含量”,理论性太弱[①]。他把英国学者马丁·雅克在《当中国统治世界》中提出的“文明国家”与“民族国家”两个对立概念糅合在一起,构成“文明型国家”概念,用来解释“崛起的”今日中国,并提出它有八大特征:超大型的人口规模、超广阔的疆域国土、超悠久的历史传统、超深厚的文化积淀、独特的语言、独特的政治、独特的社会、独特的经济。这种理论阐释的确显得非常粗糙,不值一驳。但是,我又与方绍伟有很大的不同,我认为该书与作者另一本书《中国触动全球》都是很有价值、值得认真阅读的著作。就我而言,这也许是我近些年读过的中国人写的著作中收获最大的两本书。在我看来,张维为著作的价值不在于它分析问题的深刻性,而在于它实际带来的启发性。这种启发性集中表现为:它可以让当今中国像我这样的民主信徒们真正严肃地重新思考民主与国情关系的“陈旧问题”
      一作为曾经的邓小平翻译,张维为的《中国震撼》与他的《中国触动全球》一样,通篇弥漫着一种邓小平崇拜,其主旨都可归结为一句话:邓小平路线正是“中国模式”的秘密所在。但与一般的邓小平路线辩护者不同的是,张维为游历过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总是用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来说明问题。很多外籍华人学者谈论中国问题貌似深刻,实则常常不着边际,与事实南辕北辙。比如,方绍伟认为中国崛起来自于“‘五位一体’的‘新共和制’”[②],就与我们每个中国国民切身的体验格格不入。而张维为虽然显得非常肤浅,但他即使在为中国当下的很多问题如城乡差别、贫富差别、腐败问题、环境问题等辩护的时候,也能让我们觉得比较贴近事实,有相当的道理。这就是亲身体验的优势所在。亲身体验虽然不一定接触到事实,可能被表面现象迷惑,但相比于依靠貌似严谨的统计数字或媒体宣传报道,它很多时候离事实要近得多。这一点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我们生活在中国,我常常觉得,如果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就会发现,外国人在国外仅凭间接材料是绝对不能真正了解中国实际的。即使某个外国学者严谨到极致,他在本国想了解中国也只能通过尽可能多地收集官方和民间发布的各种材料(文字、影像、数字,等等),但这些东西绝对不足以传达中国的真实情况,因为真实的中国历史往往没有被记录下来甚至无法被记录下来。很多国外的总是“中国专家”让人啼笑皆非就是这个原因。到中国实际走一趟比花几年在图书馆“上下求索”也许更管用。所以,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亲身经历对了解事实真相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张维为著作的价值正源于此。

回到具体的问题上来。张维为的著作对我最大的影响是:它真正改变了我对民主国情论的看法民主国情论有两个层面在一般层面上,民主国情论是指,宪政民主不是普适性的,有些国家的国情适合宪政民主,有些国家的国情不适合宪政民主具体到中国层面上,民主国情论是指,宪政民主不是普适性的,它适合西方国家的国情,但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虽然在目睹美国向伊拉克、阿富汗输出民主遭到失败时偶尔有过动摇,但我通常对民主国情论,无论一般层面的还是中国层面的,都一概否定,认为民主国情论就是谬论,不过是一切独裁者否定民主的借口而已。现在,读了张维为的两本书,加上前段时间读过波兰学者波兹南斯基《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我的观点真正发生了改变。张维为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印度的部分。张维为让我相信,印度与中国现在根本没法比,将来也不太可能赶上中国,因为印度民主把印度搞得一塌糊涂。我在网上看到的其他资料(如一个网友讲述自己印度工作生活经历的帖子[③]、茅于轼的印度见闻[④]等),也让我确信:印度民主确实是失败的民主。此外,张维为关于非洲民主政府糟糕表现的描述(见《中国触动全球》)也让我印象深刻。鉴于所有这一切,我已经认可了张维为“好民主才是好东西”的说法,承认民主有好坏之分。联想到今日中国很多民主派人士仍在竭力否认民主在印度的失败,我觉得,中国虔诚的民主信徒们必须直面这一事实民主在印度的确失败了,印度民主现象必须被视为最发人深省的民主现象。承认这一点,才能从印度民主延伸开去,把大多数非洲民主、一些西亚民主(如伊拉克民主)、一些东南亚民主(如菲律宾民主)包括进来,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找出它们失败的原因,以备我们讨论中国民主之用。

但是,一旦我们这样做,一旦我们承认民主可能遭遇失败,那就意味着民主国情论至少在一般的层面上是正确的:有些国家的国情适合搞民主,有些国家的国情则不适合搞民主。因为好民主正是适合国情的民主,坏民主正是不合国情的民主。由于今天全世界都已公认,民主最成功的是在西方,民主被称为西式民主就因为我们把西方成功的民主即好民主等同于了民主本身,所以民主国情论也可以表述为:民主虽然适合西方国家的国情但不一定适合其他国家的国情。在这里,“国情”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其准确含义当为“条件”,民主国情论实为民主条件论。其意思是,民主要在一个国家取得成功(成为好民主)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否则就只会遭遇失败(成为坏民主)。还可以比喻性地说,民主国情论实为民主“土壤”论,意思是民主要成功需要适宜的土壤,否则会出现淮橘为枳的现象。由于西方国家已被公认为具备适合民主成长的“条件”或“土壤”,民主国情论通常针对的是非西方的国家,认为它们中的一些不具备民主成长的“条件”或“土壤”,因而机械地把民主从西方(如美国)移植到这些国家是错误的。由于我认可了张维为对印度以及非洲大多数国家民主表现的判断,我认为如果民主国情论被理解为民主条件论或民主土壤论的话,民主国情论就是正确的。印度和非洲大多数国家由于没有具备民主正常成长的必要条件或土壤,因此它们收获的是畸形的民主或坏民主。从这些不成功的民主出发,民主国情论派生出一种常识性的含义指一个国家存在一些阻碍民主正常成长的因素这里的“国情”等于一个国家从根本上阻碍民主的因素。由于这是从不利方面理解民主的条件,不妨称之为否定性民主国情论。与之相关,从有利方面理解民主条件的国情论可称之为肯定性民主国情论。显然,它们是一体的两面。

不过,即使认识到民主国情论等于民主条件论或民主土壤论,还有很多东西需要仔细辨析,否则就会产生一些致命的错误。首先,过去的民主条件不等于现在的民主条件,现在的条件不等于将来的民主条件。一国民主的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不存在永恒常在的国情,一个国家过去的国情不适合民主并不意味着它现在的国情还不适合民主,更不意味着它将来的国情仍不适合民主。这意味着,即使认可民主国情论,也不等于认可抽象的民主国情论。国情必须落实到一国具体历史时期的国情,不能泛泛地讲国情。事实上,最令人厌恶、最具欺骗性的民主国情论莫过于泛泛地宣称某国国情不适合民主,把具体时期的国情等同于永远的国情。比如,中国在清末既已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李鸿章语),此后一百年来又历经数次“改天换地”,谁在今天还拿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中国国情说事,多半只能证明其国情论不是真国情论,不过是维护既得利益的借口而已。

第二, “好民主”的条件不等于“完美民主”的条件。既然国情等于国家具备的条件,而“条件”有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充分条件(有之必然,无之不必然)、充分必要条件或充要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的区分,因而民主的条件也有最低标准(民主的必要条件)与最高标准(民主的充要条件)的不同。如果你高标准严要求,认为必须具备充要条件才会有真民主,不认可只具备必要条件的民主是真民主,你就会把某些虽然缺陷明显但还过得去的民主视为假民主或坏民主。张维为显然犯了这方面的错误,把“好民主”与“完美的民主”混淆起来。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台湾等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民主在我看来就是符合必要条件但不符合充要条件的民主,它们是有一些明显缺陷但还算正常的民主,却被张维为说成是坏民主,而没有看出它们与印度民主有本质区别,属于好民主范畴。世上虽然存在好民主和坏民主,却不存在完美的民主。(按:可以说,具备必要条件的民主是好民主,不具备必要条件的民主是坏民主,具备充要条件的民主是完美民主。)

你要用完美的民主来衡量,连美国的民主都不是好民主。方绍伟“多党民主是个坏东西”、“多党民主产生‘公地悲剧’”之类故作高明之论,从学理上说就是把好民主与完美民主搞混了。根据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的说法,“民主”在西方的本意为“人民的权力”或“人民的统治”。[⑤]据此,“民主”在西方的本意正是今日中国人所谓“人民当家作主”,只不过,必须马上提醒那些信奉民主等于人民当家作主的人:“人民当家作主”的准确意思是“人民自己统治自己”(即真正意义上的“民治”),民主理论家们称之为“直接民主”或“参与式民主”。萨托利以及几乎所有尊重事实的民主理论家(如罗伯特·达尔等)都已正确地指出:直接民主虽然好听但适用范围有限且效果很糟(雅典民主已经证明),所以现代西方国家除瑞士这个弹丸之地外实行的都是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实际上已经不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只是“人民代表替人民当家作主”因而“人民”不再是统治者而依旧是被统治者只不过人民可以监督和选择自己的统治者而已。所以,所谓“西方民主”本来就不是完美的,你用民主等于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自我统治)衡量所有民主制,你甚至会得出“西方民主”也不是好民主或真民主的结论。但事实是,中国民主派并未要求“人民自己统治”意义上的直接民主,只要求“人民代表统治”意义上的间接民主,因为后者虽然不完美,但毕竟是人民发挥了实际作用而非纯粹摆设的民主,并且已被反复证明是唯一适合大型国家的民主。张维为对民主制缺乏起码的研究,就大谈民主不合非西方国情,随便抓住一些缺点就否定某些国家的民主是好民主,可见概念必然误人误己。

已经生活在好民主之下的西方乃至台湾可以用完美民主的设想来批评自己的民主,因为这样虽然太乌托邦化,有点吹毛求疵,但毕竟可能有助于让自己的好民主变得更好。我们中国大陆连民主在哪里都还不知道,却分不清好民主与完美民主,用一种虚无缥缈的完美民主来理解民主,以致否定实现民主的必要性。这不是别有用心的混淆是非也是头脑发昏的思维错乱。看到台湾立法院打架,看到陈水扁贪腐被揭,愚蠢的人会说:你看这就是台湾搞的民主,乱糟糟的,还是我们好,多文雅多和谐;聪明的人却说:能到立法院打架,能把贪腐的前最高领导人揪出来,台湾人真幸福,我们只能举举手,看着贪官逍遥法外。我们有什么资格嫌人家的民主不好?

由于民主国情论常常是用来反对民主的,其含义倾向于否定性一面,因而民主国情论最重要的问题是:究竟是哪些因素在阻碍民主哪些是导致民主失败的必要因素?民主国情论集中体现为民主障碍论。这就意味着,即使我们认可民主国情论,还必须具体确定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时期究竟有哪些因素是阻碍民主的。在这里,我愿抛砖引玉,提出两大类因素:一是前现代残余,二是全球化困境

先说前现代残余。前现代残余是指前现代遗留下来的民主制本身无法改造反而会改造民主制的因素。张维为提到的最让我印象深刻的阻碍民主的前现代残余有两种:一是部族主义,二是反现代宗教

张维为正确地指出,阻碍民主的一个比较普遍的因素是部族主义。部族是在部落之后不再以血缘为纽带而是以地域为纽带形成的半原始社会组织,部族主义即把部落利益看得高于国家利益,是指一个国家分裂为若干部族(尤其是两大对立部族),无法真正构成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人民只知道忠于部族不知道忠于国家。非洲、西亚等地阻碍民主正常生长的就是这种部族主义。部族主义国家实行民主后,一到选举,票都投给了本部族的人,因而民主不是增进了国家的统一和共同利益反而是加剧了国家的分裂和部族利益的冲突。我之所以承认这是阻碍民主的因素,乃是因为我认为美国的“大中东民主计划”之所以必然失败主要就是由于它的存在。伊拉克、阿富汗甚至利比亚都是这种部族主义国家,它们似乎命中注定与民主无缘,只能陷入到专制与部族冲突的永恒轮回中。专制可以强行解决部族冲突,但人民不喜欢专制渴望民主,但民主又让部族冲突再次回归,于是恶性循环永无止境,西方国家一厢情愿的民主化似乎也只是为循环添上了新的一轮而已。

反现代宗教的典型代表是印度教及其种姓制度。本来,印度宗教阻碍民主包括两方面,一是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分裂和固化了印度人的社会分层,二是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等其它宗教永无休止的冲突,但最重要的无疑是前者(参见张维为《中国震撼》第六章“西方模式的困境:我看印度”)。印度教及其种姓制度的存在证明,有一些宗教虽然仍然存在于现代但却属于反现代的宗教,具有阻碍现代文明的本质。这种宗教除非经历中国毛泽东时代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的毁灭性打击,不可能完成与现代文明的对接。这也许是人们发现不少印度知识分子羡慕中国“文化大革命”的根本原因。由此我联想到,前些时候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有全面否定五四以来激进运动的倾向,但印度的情况却足以让我们重新反思中国现代激进运动,其积极意义也许是无与伦比的:它为中国从古代文明走向现代文明扫清了无数障碍。比如,印度还有女方出嫁妆的陋习(据说今天的印度每4小时就有一名女性因嫁妆问题自杀)以及世界罕见的妇女歧视,中国虽然还存在男女不平等,但中国妇女的地位也许已经是全世界最高的,三从四德、男尊女卑早已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更不用说裹小脚之类了。假如中国从满清和平过渡到君主立宪,假如没有彻底反传统的五四运动,假如没有要求“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的毛氏运动,也许中国现在那些阻碍现代化(如自由化、民主化、平等化、法治化、市场化等等)的腐朽因素一点都不比印度少。2011年的中国与1911年的中国几乎在各方面都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不能不说有激进运动很大一份功劳。虽然激进运动的负面作用也许比正面作用大得多,只能用“不堪回首”之类词汇来形容,但完全抹杀其正面作用也是成问题的。历史真的充满悖论,很难说哪件事是绝对的好事或绝对的坏事,粗看起来绝对是坏事的其实也有好的一面。比如,中国今日备受抨击的那个极具歧视性的城乡户口政策现在看来也有好的一面:保护农民不会盲目抛弃土地而变为城市贫民窟的一员,像印度等很多发展中国家那样让农村凋敝、城市布满贫民窟。[⑥]因此,只要承认某些前现代残余(如种姓制度)的确会成为民主不可克服的“国情”,我们就必须对中国现代的激进运动另眼相看。

说到这里,我想补充说明的是:中国的“百年历史”表明,前现代残余虽然的确是民主无法消除的障碍,但它们并不是真正无法消除的,它们只是在民主制下无法消除而已。民主过于宽厚仁慈,而消除前现代残余(部族主义、反现代宗教等)却需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民主的正常生长需要事先替它扫除障碍,因为它自己无力扫除某些障碍。设想一下,现在在西藏搞“西式民主”是否比1959年之前要合适得多了?承认这一点就得承认共产党强行废除农奴制是完全合理的。鉴于的确存在实质性地阻碍现代化的腐朽社会文化因素,激烈的破坏有时也是必要的。从这个角度讲,今日西方流行的一种“后现代观念”,即所有文化一律平等的全球文化多元论,对存在前现代残余的非西方国家完全是一种毒药。这种后现代文化观表面上非常的“政治正确”:反对过去的西方中心主义,不再歧视非西方文化,不再认为文化有先进落后、高级低级之别,尊重一切非西方文化,主张所有文化一律平等。但是这种“平等主义”文化观实为相对主义文化观,否定了坏文化、邪恶文化存在的可能性,实质上是民主追求者的大敌,因为它反对无情摧毁那些阻碍民主的前现代残余文化。比如,按此观念,中国共产党1959年废除西藏农奴制就是“野蛮破坏”西藏独特文化(藏传佛教),印度种姓制度属于印度独特文化(印度教)的一部分因而不应摧毁而应保护。这显然是一种混账观念:否认存在腐朽文化,否认消灭腐朽文化的绝对必要性。西方人或许因为自己已经享有了正常的民主制度,因此带着一种赏玩古董的心态到处肯定前现代残余(因其西方没有的所谓魅力),却不愿正视这些前现代残余中包含的那些腐朽因素给所在国家和地区带来的实际破坏作用甚至灾难性影响。我认为,正是在这方面,我们才应该坚决抵制“西方价值观”。哈贝马斯说,现代性尚未完成。至少对于中国而言,此言绝对属实。“后现代”我们玩不起,我们还没有完全“现代”呢!

再说全球化困境。如果说部族主义、反现代宗教属于阻碍民主的长期性普遍因素的话,那么当今世界还有一种阻碍因素属于短期性普遍因素,那就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后发劣势。所谓全球化背景下的后发劣势,是指在当今的全球化环境下,后发国家由于全方位落后于发达国家,在经济竞争力上处于极端不利的境地,以致于除非采用非常手段后发国家几乎不可避免地沦为全球化的受害者。打个比方,全球化时代后发国家参与经济竞争类似于一群未经任何训练的业余选手在裁判和规则都明显不利于自己的情况下与一群训练有素的专业选手赛跑,还没开始几乎已经输定了。虽然的确有所谓全球分工之下的比较优势存在,但如果没有非常措施这点优势完全无济于事。主要原因之一可能是:健全的市场经济本来需要一个可靠的政府(维护公平竞争甚至实施全球性福利),但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却是无政府的。想想俄罗斯是如何沦落的就不难明白全球化的可怕:俄罗斯今天还有什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用产业吗?据我非专业的看法,经济全球化意味着把任何一个产业在全球范围的需求视为一个自由竞争的版图(所谓市场份额),谁占得多谁得利就多,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凭借技术、资金等优势到处抢占地盘。一旦市场格局形成,后来者就很难插足。比如民用航空产业,俄罗斯已经失败,中国现在搞“大飞机”计划试图撼动波音和空客的垄断,但谈何容易!?弄不好几千亿、几万亿的资金都打了水漂。然而不做又不甘心,难道要把自己偌大的市场拱手让给外国人?这就是困境,后发困境。在我看来,俄罗斯、东欧民主变坏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这种后发劣势或后发困境。这是张维为谈东欧时没有看到的,他把东欧与印度、非洲、西亚混为一谈了。

事实上,张维为在比较西方民主与非西方民主时没有提到的关键因素就是全球化带来的后发劣势。西方国家(如美国)在实行民主时并没有遭遇后发劣势的挑战,因为一方面西方国家大多自己就是发达国家,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实行民主的时候世界经济的联系远没有现在这么大(真正地球村的出现也只有几十年的时间),更不存在现在这种变态的强弱差距。我认为,印度、非洲等地的民主失败固然有部族主义、反现代宗教之类原因,但也有后发劣势这一原因。也许正是这种后发劣势让印度和大多数非洲民主国家无法发展自己的产业,导致贫穷成为它们的主要问题,从而与部族主义、反现代宗教结合,使得民主无法正常生长。张维为说,印度和非洲民主国家让人印象最深(他用的词是“震撼”)的是大面积的在中国已经很少见到的那种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赤贫”,但这显然直接属于经济问题,全球化的后发劣势或后发困境也许才是赤贫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别忘了,在非洲,无论民主政府还是专制政府都无力解决贫困问题。也许全球化让一些国家的民族经济一开始就丧失了起码的生存能力才是今日“赤贫”问题的最终成因。

综上所述,在一般层次上,我认为,民主国情论是正确的。在今日全球化的背景下,的确有一些国家(如印度)不适合搞民主。只有承认这一点才能解释张维为下述正确观察:“环顾整个发展中世界,我根本没有找到一个非西方国家通过实行西方模式而成为现代化强国的例子。”[⑦]我的直觉是:当今世界的确存在诸如部族主义、反现代宗教、后发劣势之类民主无法克服的障碍,民主与这些因素一旦结合不仅不能形成良性循环反而可能形成恶性循环。一个国家如果陷入了这种恶性循环,就等于堕入了无底的深渊,看不到任何希望。在专制制度下如果我们不满现状我们会觉得只要改变这个制度一切就将改变,但如果在民主制度下我们不满现状我们或许会感到非常绝望,因为改变民主制度等于倒退回专制制度,所以我们很可能产生的是无路可走的感觉。某些印度知识分子或许就是如此。他们一方面无法容忍糟糕的现实,另一方面又受西方对他们政治制度优越性肯定乃至赞美的影响不愿否认民主制,结果也许只剩下感叹:印度人命苦!印度人命该这样!正因为如此,我要对中国的民主信徒们再说一遍:是该认真对待民主国情论的时候了,因为与单纯地捍卫民主信念相比,认真研究民主需要的条件和阻碍民主的条件是一件更重要的事

但是,话又说回来,在今日中国的层次上,我并不确信民主国情论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虽然我确信民主不适合今日的印度、伊拉克、阿富汗等国,但我不确信民主不适合今日的中国。国情论用在印度身上是正确的,用在中国身上是否正确我不知道。种种迹象表明,今日中国的国情未必不适合“西式民主”。非常有趣的是,张维为的著作一方面拼命证明“西方民主”不合中国国情,另一方面又拼命证明中国已经崛起,却没有意识到也许后者正好否定了前者,因为中国已经崛起按张维为就意味着中国已经基本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至少在他所谓“准发达板块”),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证明今日中国(即崛起了的中国)可能已经具备了民主的条件,因而即使改革开放之初民主不合中国国情但现在民主也许已经很适合中国国情了?

不妨举几个张维为“证明”民主适合今日中国国情的例子。第一,普遍认为民主需要庞大的中产阶级,国内反民主派经常采用的理由之一就是中国的中产阶级比例太小,但张维为却说:中国中产阶级比例已经相当大了。比如,世界银行经济学家马丁·拉瓦雷算出,到2005年印度有中产阶级2.64亿,但按拉瓦雷的算法(即按购买力日均收入213美元的人)中国的中产阶级已经有8亿[⑧]!张维为说他自己“倾向于把拥有一套房产和一份比较稳定的收入作为中产阶层的一个大致标准”,即使按这个较高的标准,中国也有3亿左右的中产阶级[⑨]。如此说来,即使承认中产阶级的比例是实行民主的必要条件之一,今日中国岂不已经差不多具备了这一条件?

第二,前述后发劣势可能是阻碍中国民主化的最大障碍,但张维为对中国超越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体的欢呼和进一步阐述似乎恰好说明,今日中国已经摆脱了后发劣势。按官方汇率计算,中国是在2010GDP才超过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体的,但英国经济历史学家安格斯·麦迪森按购买力平价计算,认为中国早在1992年就已超越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体了。如果中国经济果真已经强大到这种地步,后发劣势显然就已经不再是阻碍今日中国民主化的“国情”了。

第三,否定民主的另一种常见论调是民主容易导致国家分裂,但张维为在谈到印度时却说了下面一段话:

“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印度民族复杂、语言众多、宗教狂热,而民主制度的相对包容性,保证了印度这个国家能够统一地存在到今天。如果不是这种民主制度,而是一种权威制度,由某一民族或宗教占主导地位,则可能出现更多的对立和对抗,甚至导致国家解体。从这点来看,印度政治制度也确实有值得肯定的地方。”[⑩]

这段话可以直接用来反对那些认为中国实行民主会导致国家分裂(“天下大乱”)的人。印度如此复杂,民主制度都没有导致国家分裂,反而维护了国家统一,中国虽然民族众多,但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汉族,迄今真正闹分裂的只有西藏藏族和新疆维族(台湾是另一个问题),加之中国人向来有民族自治、宗教宽容的传统,民主制度怎么一定会导致国家分裂(“天下大乱”)呢?张维为再次为民主适合中国国情提供了证明!

其实,如果愿意,你还可以在张维为书中找到更多中国已经适合西方民主的“证据”。相反,张维为关于中国不适合西方民主或西方民主不适合中国的论述全都显得不堪一击。比如,他认为西方民主只是“程序民主”,中国应该搞实质民主。对此,我只想复前面的话:张维为根本不懂西方民主。凭什么说西方民主只是“程序民主”?你不能看到很多老牌西方民主国家似乎在“走形式”,就以为人家的民主徒具形式缺乏实质。只需与那些真正徒具形式的所谓民主比较一下,你就不难发现人家搞的才是实质民主。张维为指责西方(如美国)盲目推销自己的民主制度是对的,因为我已经承认的确有些国家至少暂时不适合搞民主(如伊拉克、阿富汗之类部落化国家);张维为指责很多推销民主的西方学者自以为是、趾高气扬也是对的,因为不管民主是否适合非西方国家国情,虽然民主率先成功是在西方,虽然西方人对民主制度作出的贡献的确大于非西方人,但民主毕竟不是西方人的私有财产,而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但是,张维为因此而拒绝所谓“西方民主”(我突然觉得这是一个极具误导性的糟糕词汇)是完全错误的,他其实犯了与他批评的西方人同样的逻辑错误:认为民主=西方民主。差别只在于:他所批评的西方人要中国接受“西方民主”,张维为自己却要拒绝“西方民主”。

问题的关键在于:根本不存在西方民主,只存在民主所谓西方民主不过是通行于西方的代议制民主而已。之所以代议制民主成为通行于西方的民主,只是因为它已被证明是人类所能得到的“最不坏”的民主形式,其他民主形式要么是假的(现代世界号称“民主”却不是民主的不在少数),要么是不切实际的(直接民主不适合规模稍大的国家,且运行糟糕)。西方人只不过发现了代议制民主而已,正如西方人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一样。我说过,与张维为的判断不同,我认为,中国的近邻日本、韩国、台湾等东亚国家或地区已经成功地实行了这种民主。因此,西方人可以像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一样为发现代议制民主而自豪,我们非西方人也应承认人家的功劳,但无论西方人还是中国人都不应该认为:代议制民主只是从特殊的西方“土壤”(即所谓西方文明)中“生长”出来的,只能正常“存活”在西方,“移植到”非西方必然“水土不服”。这种思维可称为“有机主义思维”,它用植物生长的模式来理解人类的社会制度。秉承有机主义思维必然得出结论说,任何社会制度比如代议制民主都是相对于特定文化传统的,不存在超文化的“抽象”社会制度。因而有机主义必然伴随特殊主义,从而可能推出这样的民主观:根本不存在“民主”,只存在 “美国民主”、“英国民主”、“法国民主”,等等,甚至连“西方民主”都不存在。我确信,这完全是错误的。社会制度不等于植物,我们有时采用“生长”、“成长”之类说法不过是比喻而已,目的是为了说明建立一种社会制度需要仔细考虑各种条件,不能盲目机械地照搬,但这绝不意味着一种社会制度完全特殊、只对应于某一种文化传统。张维为明显犯了这个错误,他竭力证明西方民主是西方文化的产物,不适合其他文化,中国虽然应该搞民主,但应该培育适应中国文化的民主。但是,历史已经证明,适合大国的民主只有一种,那就是代议制民主。因此,就像我们采用市场经济一样,如果我们有条件采用代议制民主,我们不需要管它是不是西方的,只需要正确地把它建立起来就行了。因为,正如根本不存在西方市场经济一样,也不存在西方民主,只存在市场经济和民主。这就是所谓民主乃是“普世价值”的准确含义。(需要强调的是,必须区分民主的“普世性”与“普适性”。民主的“普适性”指民主对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普遍适用性,由于我认可了民主国情论,我也相应不再认可民主具有“普适性”,因为民主并不是无条件地适用于任何时期的任何国家和地区民主的“普世性”则等于民主的非专属性或人类共属性,是指民主并不特别专属于某些国家或地区而是共属于所有国家和地区。也就是说,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任何国家或地区都可以建立起民主,并且是建立起张维为所谓“好民主”。)

当然,我虽然同意民主是普世价值,与西方不西方无关,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否认民主有是否适合今日中国国情的问题。我虽然认为张维为的著作与其说证明了民主不合今日中国国情不如说证明了民主适合今日中国国情,但这同样并不意味着我自己已经认定民主适合今日中国国情了。我可以确信中国已经没有部族主义、反现代宗教这样的障碍,但我不能确信中国已经没有了后发劣势这一障碍。我现在觉得,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中国经济非常脆弱,能击溃中国的已经不是军事而是经济。不要说中国来一场西方1929年式的经济危机,哪怕来一场东南亚金融危机式的经济危机,中国就可能像有的西方人预言的那样“崩溃”。因此,如果我们盲目相信中国已经摆脱了后发劣势,贸然实行民主,结果却导致“中国崩溃”,我们就会后悔莫及。民主的确是个好东西,但好东西不是可以轻易得到的。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今日中国的国情在哪些方面适合民主哪些方面不适合民主有没有根本上阻碍民主的因素之类问题,我自己没有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不敢妄下结论。毛泽东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反对本本主义》)不管怎么看待毛泽东,他的这句话还是完全正确的。我现在谈的只是一些感想和印象,在涉及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大问题(民主问题)上,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因此,关于民主究竟是否适合今日中国国情,我希望中国的民主信徒们慎重对待,投身到艰苦乏味的实证研究中去,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来。而我,正如在《难道“民主缓行论”才是真理?》中所说,只满足于提出问题,以期对关心中国民主化的人们有所启迪。

201195日初稿,97日定稿



[①] 方绍伟:《〈中国震撼〉真能震撼中国吗?》,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5204

[②] 方绍伟:《‘中国崛起’是一种‘制度崛起’》,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2022

[③] 《印度凭什么超过中国?》,http://iask.sina.com.cn/b/6633864.html

[④] 茅于轼:《印度一瞥》,http://www.aisixiang.com/data/7008.html

[⑤] 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参见“人民的权力与对人民的权力”一小节。

[⑥] 我非常反感目前中国的那些所谓“维护贫民窟权利”的知识分子,他们知不知道贫民窟生活是什么滋味?维护人权也不是这么维护的。任何价值原则都有边界,权利原则也是如此。如果给予权利意味着住城市贫民窟,过赤贫生活;而同时剥夺权利意味着虽然不得不在城市与农村间两栖漂泊但基本生活无忧,没有温饱问题,我宁愿选择后者,因为显然后者更人道、更能维护人的基本尊严。在城市贫民窟里天天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有何权利可言或权利有什么意义?今日对政府的不信任的确到了可怕的程度,有些人已经变成为反对而反对,根本不加分析,似乎只要是政府做的就一定是错的。政府就不能歪打正着做对一些事?

[⑦] 张维为:《中国震撼》,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47页。

[⑧] 同上,第41页。

[⑨] 同上,第42页。

[⑩] 同上,第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