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团队模板下载:城市生活污水污泥的电消毒与电脱水试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2:43:10
1.背景
城市生活污泥是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固态沉淀物,成分复杂,除含有大量水分外,还不同程度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因此,污泥如不进行无害化处理,任意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同时,城市污泥还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氮、磷等植物营养元素,具有资源化利用的广阔前景。利用生活污水形成的污泥制造有机肥料是国家环保局提倡和扶持的产业项目。污水处理厂脱水处理后的城市生活污泥和畜禽粪便、秸秆等废弃物,经过一系列工艺,最后成了生物有机肥。要将生活污泥转化为有机肥料首先得进行污泥的灭菌消毒,其后植入有益微生物进行发酵成肥。常态的城市生活污泥含有较多的大肠杆菌和蠕虫,这些有害生物必须先杀灭方可植入有益微生物进行发酵成肥处理。








箱体体积700×400×300

通电瞬间蠕虫全部死亡

通电后15分钟温度由16℃升高至85℃

主要杀灭大肠杆菌和蠕虫
2.试验目的
研究电处理的电压电流加载形式、处理槽容积、介导颗粒排列方式与新鲜生活污泥的脱水率、大肠杆菌数、蠕虫数量之间的关系。
在电消毒杀虫机功率一定的条件下,确定满足杀菌杀虫要求的污泥处理量的最大值及相关工艺。
3.试验设备
采用3DT-480型土壤电消毒杀虫机;尺寸为10×1×0.5m的衬垫有塑料布的土槽(无漏水)。

4.试验结果
脱水效率:15㎏/h
粪大肠杆菌:<0.01
蠕虫卵杀灭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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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泥微型动物种类
微型动物的污泥减量作用的大小与微型动物的种类以及微型动物所处的环境密切有关。据不同文献报道,微型动物对污泥的减量可以从10%—90% 不等。
原生动物(protozoa)和后生动物相比,原生动物最大的优势就是数量大,生长速度快。原生动物在活性污泥中的密度可达50 000个/L , 其中70% 左右为纤毛虫。原生动物的干重约为活性污泥5 %。在活性污泥中纤毛虫每6-12 h 繁殖一代,其繁殖速度要比附着型轮虫快10 倍左右。可依据纤毛虫的生息习性把纤毛虫分成: (1) 捕食游离细菌的自由游泳型; (2) 在污泥或生物膜表面生息的匍匐型; (3) 用柄或脚附着在污泥或生物膜表面上的附着型等3 种类型。一般,自由游泳型的纤毛虫的生长速度较快,但附着型纤毛虫的捕食细菌能力较强。匍匐型的四膜虫在指数生长期对细菌的捕食速度为500—600个/h。附着型纤毛虫则每小时可以消耗几千个细菌,每小时消耗的细菌重量为自身体重的11.2%。
原腔动物门(protocoelomata) 轮虫纲(rotifera) : 轮虫的特征是头部有由一圈纤毛组成的圆盘,圆盘是轮虫游泳和摄食的主要器官。在污水处理中出现的轮虫可分成自由游泳型和附着型两种。自由游泳型轮虫的个体较小,一般仅在40—200μm 之间。而附着型轮虫的个体较大,一般在200—900μm 之间。与自由游泳型轮虫相比,附着型轮虫不仅体形较大,而且摄食能力更强。从污泥减量化角度讲使用价值更高。在活性污泥中的轮虫的数量可达4500个/mL。在生物膜中,可高达10 000个/cm 3 填料。
原腔动物门线虫纲(nematoda) :线虫的身体圆而细长,前端口器发达。在污水生物处理系统中出现的线虫属于自由生活型,体长在600 —1000 μm 之间。线虫的繁殖速度要比附着型轮虫快一倍,但在污水生物处理中的出现频率和密度却很小,因此从污泥减量的角度看意义不大。另外, Woombs 等人发现线虫的需氧量仅占活性污泥中总生物需氧量的0. 03 —2. 7%, 对活性污泥的直接影响也较小。
环节动物门(annelida) 寡毛纲(oligochaeta) :寡毛纲约有3000 种蚯蚓,但只有少部分为淡水生。蚯蚓的体呈长圆筒形,由若干体节组成。由于蚯蚓体内具有丰富的酶系统,使得被吞食的物质经过2 — 3h体内酶的作用就形成了高度融合的有机无机复合肥——蚓粪。蚯蚓食量较强,每天至少能吞食和排泄相当于体重1 —2 倍甚至高达10 倍。张绍园对寡毛纲中的体虫科(aeolsomatidae) 和仙女虫科(naididae) 等进行了研究。张绍园在重力淹没式膜生物反应器中引入蠕虫,发现当蠕虫数量在100 个/mL 时,污泥产率为0.1kg SS/kgCOD,为常规污泥产率的四分之一。Ratsak 等发现每毫升污泥中蠕虫高于20—30个时,污泥发生明显的减量, 当污泥减量达50 %时并不对水处理效果产生明显负面影响,在上海成功地进行了蚯蚓生态滤池的中试和生产性规模的应用。蚯蚓养殖污水土地处理还能显著提高土壤对N H4+的吸附能力,达到了在提高污水处理脱氮效果的同时, 增加了土壤肥效。
节肢动物门(arthropoda) 甲壳纲(crustacea) :甲壳纲动物的主要特征是头部和胸部程度不同地愈合成头胸部,背面有大甲壳。污水生物处理中常见的甲壳纲动物有浮游生活的水蚤属( Daphnia) 和剑水蚤属( Cyclops) 。这类动物以摄食活性污泥为生,但其摄食污泥的能力以及利用来减少剩余污泥的研究尚无报道。
以下来自:http://www.eia8.com/laws/standard/200908/10-3510.html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
3.1  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3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4. 技术内容
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  控制项目及分类
4.1.1.1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4.1.1.2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4.1.2  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4.1.2.1  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
4.1.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4.1.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1.2.4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4.1.3  标准值
4.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和表2的规定。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表1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A 标准
B 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悬浮物(SS)
10
20
30
50
4
动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类
1
3
5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
2
5
7
总氮(以N 计)
15
20


8
氨氮(以N 计)②
5(8)
8(15)
25(30)

9
总磷
(以P 计)
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
1
1.5
3
5
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 BOD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时的控制指标。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表2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总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01
4
总铬
0.1
5
六价铬
0.05
6
总砷
0.1
7
总铅
0.1
4.1.3.2  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的规定执行。
4.1.4  取样与监测
4.1.4.1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 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4.1.4.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7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
4.2.1.1  位于GB 3095 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4.2.1.2  位于GB 3095 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其中2003年6月30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6 年1月1日;2003 年7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4.2.2  标准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4的规定执行。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单位mg/m3表4
序号
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1.0
1.5
4.0
2
硫化氢
0.03
0.06
0.32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20
60
4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
0.5
1
1
4.2.3  取样与监测
4.2.3.1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设于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4.2.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 16297中附录C 和HJ/T5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3 采样频率,每2h 采样一次,共采集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4.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8执行。
4.3  污泥控制标准
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5的规定。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表5
稳定化方法
控制项目
控制指标
厌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堆肥
含水率(%)
<65
有机物降解率(%)
>50
蠕虫卵死亡率(%)
>95
粪大肠菌群菌值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