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wifi2代驱动下载:中国人的素质(上) [美]明恩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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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素质  [美]明恩溥

引言/1

第一章 面子要紧/5

第二章 省吃俭用/6

第三章 辛勤劳作/9

第四章 恪守礼节/12

第五章 漠视时间/14

第六章 漠视精确/16

第七章 天性误解/20

第八章 拐弯抹角/22

第九章 柔顺固执/25

第十章 心智混乱/28

第十一章 麻木不仁/31

第十二章 轻蔑外国人/34

第十三章 缺乏公共精神/37

第十四章 因循守旧/40

第十五章 漠视舒适方便/43

第十六章 生命活力/50

第十七章 遇事忍耐/53

第十八章 知足常乐/57

第十九章 孝行当先/60

第二十章 仁慈行善/67

第二十一章 缺乏同情/69

第二十二章 社会风暴/77

第二十三章 共担责任与尊重律法/80

第二十四章 互相猜疑/86

第二十五章 言而无信/96

第二十六章 多神论 泛神论 无神论/104

第二十七章 中国的现实与需要/115

附:鲁迅等人评《中国人的素质》/123

 

引言

知情人一旦到场,人们总是期望他讲述事实,全部事实,只有事实,没有其他。不少与中国有关的知情人,的确已然说出了事实,但也许他们中很少有人能够只讲事实,不讲其他,因此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讲述全部的事实。无论学识多寡,没有任何一个人可能知晓中国人的全部事实。因此,本书所述将面对三个不同观点。

  第一,也许有人会说,向人们展示中国人的真实素质,这种努力纯属徒劳。1857-1858年,伦敦《泰晤士报》驻华记者柯克①先生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去观察处于不同情况之中的中国人,并可以在训练有素的人们的帮助下通过他们的眼睛去正确地理解中国人,正如那时到中国的任何一个作家一样。柯克先生在他出版的信件的前言中,是这样为失败地描述中国人素质而致歉的:“我没有在这些书信中采用描述中国人素质的精品文章。这是一个极大的疏忽。没有一个题目这样吸引人,提供这样大的空间来发挥精致的假设、深入的概括和成功的教义。每一个微不足道但又非议我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指责我没有从这些机会中做出些什么。事实上,我本来已经写出整体中国人的几条好的素质,但不幸的是,在我写作这些文章之时,我看到的中国人的言行粗鲁,与我的假设产生磨擦,因此为求真实,我接连烧掉了几封信。需要补充的是,我曾经常常与几位杰出而诚实的汉学家谈及此事,总是发现他们同意我的观点:不可能用一个概念来概括中国人的素质这个整体。然而,这些困难只有了解中国实情的人才会碰到;一个时髦的作家,尽管对此完全一无所知,却会轻易地写出一篇花里胡哨而不符事实的分析文章,而这个题目所需要的恰恰就是事实。或许有朝一日,我们会获得必要的知识,去理解某个中国佬每一次一闪而过的心理矛盾,估量这种心理矛盾在总体中国人之中的确切分量和影响。而目前至少有一点令人满意:我避免了严格的定义,而是用最为固定不变的素质来描述一个中国佬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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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柯克(George Wingrove Cooke,1814—1865),英国律师兼新闻记者,曾于1857年来中国,任伦敦《泰晤士报》驻华记者。著有《中国与下盂加拉,1857—1858年》(1861)一书。
  ②原注:令人吃惊而又更为遗憾的是:Chineman(中国佬)这个野蛮的称谓看来已经扎根于英语了,它排斥Chinese(中国人)这个恰当的词。我们不知道有没有一家在中国出版的外国杂志不用Chinaman这个词,也没有发现这个帝国的任何一个作家坚持避免使用这个词。

  在刚刚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人已经成为国际形势中的一个因素了。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不惧压力;我们更可以感到,中国人难以理解。的确,只有在中国才能确切地理解中国人,在其他任何国家都不行。不过,普遍的印象是,中国人是一捆矛盾,根本无法理解。但是,我们还是无法找到确切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我们与中国人打了几百年的交道,却无法像解释其他复杂现象的集合那样,来理解中国人为什么总是不能互相协调。

  针对本书,还有一个更严重的不同观点,认为本书作者不具备写作这本书的资格。一个人在中国生活了二十二年,这件事并不能保证他能写出关于中国人素质的文章来,正如另一个人在银矿里埋头苦于了二十二年,这个事实并不足以证明他就能写作冶金学或金银复本位制的论文一样。中国是一个广阔的整体,一个人如果没有访问过一半以上的省份,只在两个省住过,那他当然就没有权利来总结整个帝国。这些文章本来是写给上海《字林西报》①的,只与该报纸的读者有关。然而,有些话题令人激动并且感兴趣,不仅是在中国,而且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因此,人们要求作者收集成册。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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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英帝国主义在中国出版的英文报纸。1864年7月开始出版。其前身是1850年8月创刊的《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1951年3月31日停刊。
  ②原往:《中国人的素质》1890年在上海出版之后,在中国和东方广为传睹,不久就已告售罄。

  第三个不同观点是,有人认为本书的观点,尤其是关于中国人道德特点的观点,是误导性的,不公正的。

  然而,我们应该记住,印象不是统计学,印象不可能点点滴滴都正确。印象如同照相底片,没有两张底片是相同的,但任何一张底片都可以忠实地反映其他底片无法反映的东西。摄影的硬片不同,镜头不同,冲洗不同,最终照片也不同。

  很多人在中国住了很久,比笔者更了解中国,他们的观点与笔者的观点实质上相同。另外一些人的观点也应该受到同样重视,他们认为在某些部位抹上一点鲜亮的色彩,会增加整个“单色的”画面的真实程度。依照这些批评,本书作了彻底的修订。由于本次重版时间紧迫,原先讨论素质问题的篇幅有三分之一忍痛割爱了,但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还是保留了下来,而《知足常乐》一章则是新近写就的。拒不赞美中国人所具备所展示的优秀品质,拒绝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同样,会有一种先入之见的危险,言过其实地去夸奖中国人的道德实践,这种夸奖无异于一味贬低。这不禁使人想起萨克雷①,有人问他为什么在他的小说里好人总是愚蠢,坏人却很聪明。这位伟大的讽刺作家回答说,好人总是有眼无心。有一幅木刻,刻出一棵橡树,观摩者应邀前往,从木刻的轮廓中看出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的侧身像,拿破仑低着头双手抱胸。长时间注视之后,人们总是看不到侧身像了,想想其中一定有错,但一经说明,就会明白不可能看着画面却看不到拿破仑。同样,中国的许多事情一开始谁也没看到,但一旦看出,便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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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英国著名小说家,其代表作长篇小说《名利场》,副题为“没有英雄的小说”。

  正如限制性的从句不可能引入每一个普通句式的句子一样,需要明确地提醒读者的是:本书的这些文章并不试图概括整个帝国,也不是外国人观察和经历的全面概括。这些文字只是一个印象,一个由一个外国人从许多中国人“素质”之中得出的印象。这些文字不是中国人的画像,而只是一个观察者用炭笔勾勒出的中国人某些性格的速写。无数条光线汇聚起来,便成为一条完整的光束。这些文字也可以认为是入门书,其中讲述的各种特点,不仅来自笔者本人的经验,还来自许多人在许多时候的经验的集合。正是如此,这个课题有了这么多的例证。

  密迪乐①先生,是写作中国和中国人的众多作家中最具哲理的人,他曾说起过,向人介绍一个外族的民族精神的最好办法,就是请他仔细阅读一些笔记,而这些笔记仔细记载着曾经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大量事件,特别是那些看来完全异乎寻常的事件,还有这个国家当地居民对此所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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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密迪乐(Thomas Taylor Meadows,1815—1868),英国领事官。曾在德国慕尼黑大学学习汉文。1843年来华,历任英国驻广州领事馆翻译、上海总领事馆翻译、驻宁波领事、驻牛庄第一任领事,1868年死于牛庄。著有《关于中国府和人民及关于中国语言等的条录》(1847)、《中国人及其叛乱》(1856)等书。

  这样的事件如果列出足够的数量,就可以推导出一个总的原则。结论可以受到怀疑或否定,但引用的这些特例却只因为一个原因而不能弃之不顾:它们的真实程度如此之深,任何关于中国人素质的理论都必须对它们加以认真考虑。

  任何人若曾试图比较中国人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就会强烈地感到困难太大。这样,有一点会逐渐明白:许多东西看来是中国人的素质,实际上却只是东方人的特点;但这在什么程度上是正确的,每位读者则必须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去判断。

  有人说,如今在与中国人的交往当中,有三条途径可以去了解他们的社会生活--研究他们的小说、民谣、戏剧。这些信息来源中的每一条,无疑有其价值,但看来还有第四条途径,比前三条加起来都更有价值,但这条途径不对每一个写作关于中国或中国人的作家开通。这条途径就是在中国人的家里研究中国人的家庭生活。正如一个地域的地形在农村比城市更容易弄明白一样,人的素质也一样。一个外国人在一个中国城市呆上十年,他所知道的人们的家庭生活内容,还不如在中国乡村住上一年。家庭之外,我们必须把乡村作为中国社会生活的单元。因此,正是以一个中国乡村为立足点,这些文章才得以写成。这些文章的宗旨,并不是要展示一个传教士的观点,而是展现一个不带任何先入之见的观察者的所见所闻。由于这个原因,没有提出任何关于中国人素质可以用基督教进行改造等等结论。书中根本没有提到中国人需要基督教,但如果书中出现中国人素质中的重大缺点,如何纠正这些缺点则是个公平的问题。

  如上所述,“中国人的问题”如今已经远远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了。它是一个国际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到了20世纪,这个问题要比现今更有压力。任何一个对人类抱有良好愿望的人都会关注究竟用什么方法来使人类中那么大一部分人取得进步。如果我们的结论正确,支持这个结论的证据在此之前却是被忽略得太多。如果这些结论错误,那总是它们的错,无论什么证据来支持都没用。

  额尔金勋爵①回答上海商界提问这件事已过去许多年,但他的话至今听来仍使人感到正确而又中肯:“当阻止这个国家内部自由的障碍消除之后,西方基督教文化会发现面对的不是野蛮,而是全身都有衰退和缺陷的古老文明,值得同情,也值得尊重。在接下去就会有的竞争中,基督教文化将要在聪明而又心存疑虑的人民中找出一条路径,所作的宣言就是一种信仰,一种升入天国的信仰,宣称无论从公众道德和个人道德上而言,都保证比呆在尘世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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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额尔金勋爵(Lord Elgin,1811—1863),英国外交官。1857年任英国全权代表,奉命统军来华,扩大侵略战争,1858年与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1860年侵入北京,下令烧毁圆明园,并签订《北京条约》。

                出版前言

  明恩溥(1845-1942)是美国公理会教士,1872年来中国传教,先后居住于天津、山东、河北等地,广泛接触中国各阶层人群,尤其熟悉下层农民生活,并结交不少朋友。他一生著述了十来本著作,每一本都与中国有关。《中国人的素质》即是他在华传教二十二年之后,于1894年成书出版的一部代表作。本书开创了研究中国国民性的先河,是这方面第一本带有社会学性质的著述,对后世学人影响极深。同时,它也代表了一个时代的中国观。因此,它曾长期作为来华传教士了解中国的必读之作。

  本书总结了中国人的素质共二十六条,引证丰富,文笔生动。或褒或贬,无不言之成据。时至今日,读来仍使人警醒与深省。诚然,本书所概括的中国人,是晚清时期的中国人,书中不免褒少贬多,因此笔触略显低沉,还不乏偏颇之辞。由于作者是一位西方传教士,他的立场和观点,无疑会受这一身分的局限。他的视角与结论总摆脱不了西方的价值观。然而,我们不必苛求前人。公平地说,他在揭示中国国民性与中国晚清政体同中国现代化之间的深刻矛盾方面,的确不乏真知灼见。对此,今天的读者自有判断。

  本书的深刻意义和历史地位,曾经引起鲁迅先生的极大关注。他二十一岁在日本时,便仔细研读了本书的日译本,并由此致力于揭示和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直到临终前十四天还向国人郑重推荐本书。

  本书的翻译以美国国会图书馆所藏1894年第二版插图本为蓝本(Arthur H.Smith,Chinese Characteristics),书中涉及的中外人物、典故、事件和各种引文极为众多。为适应当今的读者,译者均尽量考证,并附有详尽译注,还附有几位重要人物的评论。因此,无论原著与译本,我们均有充分的理由推荐给广大读者。

                      学林出版社
                      1998年 12月

 

 

 

 

第一章 面子要紧

把“面子”作为全体中国人的一种“素质”,一眼看起来实在是荒谬透顶。但是在中国,面子这个词不单指人的脸部,它在字面上是一个群体复合名词,意思比我们所能描述的要多,或许可能比我们所能理解的还要多。

  为了理解面子的含义,哪怕不是完整地理解,我们也必须考虑如下事实:中国人作为一个种族,有一种强烈的戏剧本能。戏剧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全国性娱乐,中国人对戏剧的狂热,如同英国人之于体育、西班牙人之于斗牛。只要很少的触动,任何一个中国人就会以为自己是戏剧中的一个人物。他把自己放进戏剧场景之中,像戏中人一样行礼、下跪、俯身、叩头。西方人看到这种做法,即使不认为荒唐,也以为多余。中国人是用戏剧术语来进行思考的。每当他的自我防御心理觉醒之时,即便他对两三个人讲话,也像是对大批民众。他会大声地说:“我对你说,对你,还有你,对你们说。”如果他的麻烦化解了,他可以自称在赞扬声中“下了台”;如果这些麻烦没有化解,他就会发现无法“下台”。所有这些事情,如果你弄明白,就会知道与现实毫无干系。事实永远不是什么问题,问题只是形式。如果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方式讲出一段漂亮的话,那完全就是戏了。我们是不去大幕后面的,那样的话就会搅坏世界上所有的戏。在生活的各种复杂关系中像这样恰当地去做,就会有面子。如果不这样做,或者忘记这样做,或者中断表演,就叫“丢面子”。一旦正确理解,面子就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中国人许多重要素质这把号码锁。

  必须补充一点:面子的运作原则和这个原则带来的成就,西方人通常完全不能理解,他们总是忘记戏剧因素,误人无足轻重的事实领域之中。对于一个西方人来说,中国人的面子很像南洋岛的“塔布”①,都是一种无可否定的潜在力量,只不过面子不可捉摸,不讲规则,只按照人们的常识来废除和替换。这一点,中国人与西方人必须认同这种异议,因为他们从来不能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共识。在调解小村庄居民永无休止的争吵时,“和事佬”需要仔细考虑面子的平衡问题,正如欧洲政客曾经考虑力量平衡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目的不是为了公正,尽管理论上要求公正,但对一个东方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调解完全只是考虑当事各方的面子。同样的原则,也经常出现于法律裁决,很大比例的诉讼结果都是不分胜负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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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塔布(taboo),即禁忌。

  送人一份厚礼,是“给他面子”。如果这份礼是某个个人送的,那就只能收下一部分,但很少或者说从来没有全部拒绝过。许多渴望保留面子的例子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被人指出一个缺点是丢面子,因而不管有多少证据都要否认这些事实,以保住面子。丢了一只网球,肯定是一个苦力捡到的。他气愤地否认这一点,走到丢球的地方,很快“发现”球就在那儿(从他的袖子里掉出来的),然后他说:“你‘丢’的球在这里。”女佣把一位客人的铅笔刀藏在她主人房间里,人们不久就发现这把铅笔刀在桌布下面,她就装模作样地把它拿出来。在这些例子里,面子是保住了。仆人丢了一把银勺子,他知道要赔,或者从他工钱里扣,他就主动辞职不干,并且故作清高地说:“那钱留着赔那把银勺子好了,我不要了。”这样,他没伤着自己的面子。一个债主知道钱要不回来了,但还是到欠债人那儿,严厉地训斥一顿,表示自己知道该怎么做。钱没要到,面子却保住了,以保障自己以后不会再像这次一样要不回钱。一个仆人忽视或拒绝执行一些职责,一旦得知自己会被解雇,他就重复以前的过错,然后再主动辞职,以保全他的面子。

  保全面子却丢了性命,这对我们来说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但我们曾经听说中国的一个知县,作为一种特殊照顾,被允许在砍头时身穿官服,以保全他的面子!

第二章 省吃俭用

“省吃俭用”指的是持家的准则,特别用来处理收入与支出的关系。照我们的理解,省吃俭用可以体现在这样三条途径:限制需求,避免浪费,用少投入多产出的方式配置各种资源。不管哪条途径,中国人都是极度地俭省。

  来中国旅行的人,所得到的第一印象中便有中国人的饮食极其俭省。巨大的人口看上去只依靠很少的东西糊口,比如稻米、各种豆制品、小米、蔬菜和鱼类。这些东西,再加上其他一点东西,构成了难以数计的人们的主食。只有在节日或是其他特殊场合,才会有一点儿肉吃。

  人们已经注意到西方世界已经在设法为极度贫困的人提供价格最低但营养丰富的食品。人们也不无有趣地看到这样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在中国,普通年景里每天两文钱就可以为一个成人提供足够的卫生食品。即使是饥馑三年,每天不足一文半的定额,也足以让成干上万的人苟全性命。这表明了一个普遍的事实:中国的烹调技艺真是高超。尽管中国人的食物通常是简单而粗劣,在外国人看来还经常是淡而无味,甚至是令人厌恶的,但我们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在对他们所拥有的东西进行烹调和眼务方面,中国人的确是烹调艺术的大师。在这个问题上,柯克先生把中国人仅仅放在法国人之下和英国人(他可能还算上了美国人)之上。这些国家的人排列起来孰前孰后,我们无论如何不会像柯克先生那样肯定,但中国人无疑要比别国人会烹调。如上所述,即使从生理科学的观点出发,中国人对主食的选择显然是明智的。高超的烹调,简单的作料,丰富的花色品种,即使对中国烹调最不注意的人,也全然知晓。

  另外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实,虽然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但很容易证实。那就是,中国的饭菜在烹调时极少浪费,样样都要物尽其用。任何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每顿饭剩下的东西下顿都会重新端上桌来,哪怕这些残羹剩饭分文不值。要说明这个普遍的事实,只要看一眼中国的猫或狗的生存条件。这些动物的“生存”真是不幸,它们依赖人们的剩饭,始终是“苟延残喘”。新兴国家中人们的浪费真是臭名昭著,我们可以肯定,像美国这样生活富裕的国家,每天浪费掉的东西,足以使六千万亚洲人过上相当富足的生活。但是,我们愿意看一下这么多人被剩下的东西养肥,正如许多中国人在“吃饱”之后,仆人或小孩就有份来分享剩饭剩菜!即使茶杯里剩下的茶叶,也要重新倒回茶壶里去再煮一遍喝。

  有一个事实,我们不能不给予充分的关注:人类很注意食品的卫生,西方人越来越注意到这一点,但中国人却不是这样。进网的都是鱼,无论什么东西迟早都会进网,几无幸免。在中国北方,马、骡、牛、驴到处都在干活,很多地方还用上了骆驼。有些读者看到如下做法无疑会感到实在是节约得过分:动物死后一律吃掉,不管是撞死、老死,还是病死。这已经司空见惯,常常没有人说啥,也没有人因为动物可能死于常见于牛身上的胸膜炎等流行病而放弃这种习惯。得这种病的动物的肉,不比得了其他病,人吃了也会生病。人们在廉价购买病畜肉的时候完全知道这一点,但肉还是全部卖完,全部吃下去了。知道有害还去买,无疑是因为他们图便宜,冒险为之。不过,应该说吃了病畜肉而生病的人毕竟是少数。死狗死猫也吃,与死马、死骡、死驴一样,进入同样的消化吸收过程。我们曾经亲身经历几件村民煮死狗吃的事例,这几只狗都是被人故意毒死的。其中有一次,有人想起去问一个外国医生吃了会有什么危险,但因为狗已经“在锅里了”,这些最后侥幸没有中毒而死的幸存者此时已经无法下狠心放弃这顿美味,结果这次放纵瞎吃却一点儿都没啥。

  与做饭有关的中国人节俭的例子是,他们极好地处理了燃料匮乏与制锅材料之间的关系。燃料既少且贵,用的基本上只是些叶子、秆儿和庄稼的根,一烧就没了。为了满足这种需要,锅底要做得越薄越好,操作起来要非常小心。搜集所需燃料的全过程,是中国人极度节俭的又一个例子。任何一个最小的孩子,别的干不了,至少还能捡点柴禾。捡柴禾的大军,出现在秋季和冬季的田野上,在他们的竹耙那饥饿的利齿之下,地上连一根杂草都不剩了。孩子们被派往树林去打秋叶,好像打的不是秋叶而是栗子,就连麦秆也极少能够来得及在秋风吹拂之下“风吹两边倒”,就已经被拾柴心切的人们“争抢”一空了。

  每一个中国的家庭妇女都懂得最大限度地利用布料。她的衣服不像她的西方姐妹那样,在花式和做工上考究费神,而是尽量事先计划节约时间、精力和布料。一块再小的外国布料,中国妇女也不会嫌弃,她会使这块布料再次出现时如果不是以美的形式,就是以物尽其用的形式,这种形式是整个“家政”女作家议会所无法想象的。一个地方派不上用场,另一个地方一定能派上用场,一片小碎布条也足够用来纳鞋底。伦敦或纽约的行善之士,把自己用不上的衣服施舍给穷人,希望这样的接济千万不要造就出一些依赖他人的穷人。这真是弊大于利。但不管谁把类似的东西施舍给中国人,尽管他们所用的布料和式样与我们的截然不同,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些衣物早晚会物尽其用,直到把最后的零料与其他布料搭配使用才算把它用完。

  中国人经常在纸上题字送朋友,但纸是松松地缝在一块丝绸底子上的。是缝而不是贴,目的在于让朋友若另有选择时可以把题词拆下,这样就有一块可以派大用场的丝绸了!

  中国人的节省,也反映在小商贩买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小到不引起注意。一个小商贩,比方说,可以确切地说出每种不同火柴的根数,并知道每盒能赚多少钱。

  中国人的每一页旧帐簿,都会用作窗户纸或者灯笼纸。

  中国人厉行节约,甚至到了不惜节省日常必需的食品。他们看不到其中的不合理,而以为是理所当然的。香便文①博士的《基督教与中国》一书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本人被三个苦力抬着走了二十三英里路,花了五个小时。这三个人接着又返回广州,去吃专为他们而留的早饭。早饭前走四十六英里,一半的路还抬人,目的是省五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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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香便文(Benjamin Couch Henry,1850—1901),美国北长老会教士,岭南学堂第二任监督。1873年来广州传教。研究中国植物,在华南旅行时搜集各种花草。著有《基督教与中国》(The Cross and the Dragon)和《岭南记》等书。

  还有一次,两个轿夫抬了三十五英里的轿子,又坐船回来,他们从早上六点起就没吃东西,却不花三文钱吃两大碗饭。那条船搁浅了,他们直到次日下午二点钟才到达广州。这样,这些人已经有二十七小时没吃东西,负重走了三十五英里,抬着香便文博士走了十五英里到广州——这十五英里自然还包括他行李的重量!

  中国人的节俭所带来的许多东西,西方人根本就不乐意看到,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表现在这些东西之上的纯朴天性。这个帝国的许多地方,尤其是(说来也怪)北方,男孩、女孩一年中有好几个月一丝不挂,四处转悠,像在伊甸园里一样。这是为了让他们舒服一些,但基本动机是节省衣物。中国无以数计的独轮车都嘎吱作响,因为缺少几滴可以使车子不响的润滑油。油从没上过,因为对被冠以“神经麻木”的人来说,嘎吱声要比油便宜。

  如果一个日本人要移民外国,他会在合同上特别注明每天需要多少加仑的热水,以便按照传统洗澡。中国人也有浴室,但大部分中国人从来没有走近过,甚至根本就没见过。一个中国母亲的孩子满身尘土,她用一把旧笤帚给孩子扫扫土。见此情景,一个好奇的外国妇女便问:“你每天给孩子洗澡吗?”这位中国母亲愤愤不平地说:“每天洗!他生出来就没洗过!”对于一个普通中国人来说,即使肥皂商把“比上还便宜”的广告口号贴到他窗口,他也不会有什么触动。

  中国人毫无疑问会把一般外国人看做“肥皂浪费者”,这是意大利人对英国人的称呼。中国人洗衣服对他们自己来说算是洗了,用的肥皂省得不能再省,但如果同我们所说的洁净程度相比,就几乎不在讨论之列了。我们不禁认为这只是为了节俭,因为许多中国人同我们一样也爱清洁,尽管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但他们的确是整洁干净的典范。

  正是因为节省的本性,一般不可能买到现成的工具。你可以买到“原始”的半成品,然后再自己精加工。自己加工总要比买现成的便宜,人人都这样想,什么现成的东西都没有了。

  我们已经说过节省材料的事情,比如普通房子光线都很暗,点一盏灯花不了多少钱,但也要把这盏灯放在墙洞里,以便同时驱散两个房间的黑暗。这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中国的各类加工厂,比如各种编织制造厂、陶器制作厂、金属加工厂、象牙雕刻厂等等。这样的工业,对于我们来说,似乎更多地证明了中国人的节俭,而不是表明他们的创造才能。本来可以有许多比现在更好的方法来完成中国人的工作,但好的方法就会使中国人原本在做的事情变得没味儿了。他们好像能够无中生有地制造所有的东西,这是他们的产品的共有特点,无论简单的还是复杂的产品都是如此。他们可以在一个小院子里建一个小规模的炼铁炉,也可以在一个小时内用一小摞泥砖垒起一个炉灶,可以一直用下去,也挺好烧的,而且不花钱。

  没有比完成重大任务时的安排,或者确切地说,缺乏安排,而能更好更典型地说明中国人的节俭了。在中国,每年都有大量的谷物作为皇粮送到北京。从天津通过北河①运到通州。一位“谷物交换”商人会吃惊地发现,所有需要机械来把这些堆积如山的稻谷卸船、称量、搬运的工作,却只是用一批苦力,用形状如同截锥、大小相同于一蒲式耳的箱子,以及一定数量的草席。仅此而已。草席铺在地上,谷子倒上去复秤,装袋,运走,再把席子一收,这个帝国的谷物交易所又重新成为泥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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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北河,清代对直隶(今河北、北京、天津)境内的南北运河及永定、大清、子牙、滹沦等河的总称。雍正八年(1730年)置“直隶河道总督”,驻天津,掌防治北河,自乾隆十四年(1749年)后,“北河总督”例由“直隶总督”兼理。

  对于一个美国烟草种植园来说,最大的支出便是为烘干烟叶而建的一个结构精巧的长长的棚子。而中国人却不必为此花什么钱,棚子用茅草来搭,茅草旧了可以作燃料,与新茅草同样好用。烟叶摘掉之后,肥壮的秆还站在地里,用草绳把烟叶扎紧,挂在一根根的烟杆上,夜间连同绳子一起收起来,就好比晒在绳子上的衣服。在简便和效果上,这个方法是无与伦比的。

  每一个悉心观察的居住者,都可以加上这样的例子来说明中国的社会现实。但是,你找不出更突出例子了:一个中国老年妇女,拖着痛苦而缓慢的步子蹒跚而行,有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她是去一位亲戚家,那地方方便去祖坟,这样,可以节约抬棺材的开支,因为距离缩短了!

第三章 辛勤劳作

勤劳的定义是:对任何工作出于本性的勤勉——终关注工作。当今世界,勤劳是最受称赞的美德之一,一直得到尊敬。

  大体上说,一个民族的勤劳由三维构成:长度、广度、厚度;或者说,其中有两维表示范围的大小,另一维表示强度的强弱。长度是辛勤劳作所持续的时间,广度是指辛勤劳作者的人数,厚度是指在“出于本性的勤勉”和“始终关注工作”中所显示出的精力。这三个要素的产物便是综合的结果。无疑,偶尔到中国的旅行者与长期定居在中国的人、他们的印象是不同的,但他们都会认同中国人出于本性的勤勉真是广泛。刚到中国的人所得出的第一印象,会使他认为中国人正在社会生活中实践着约翰·卫斯理①的名言,他认为一个成功教会的规律是:“完全投入,永远投入”。游手好闲在中国极少见到。每个人都看来忙着什么。当然,也有相当数量的富人,虽然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小,可以不工作也过好日子,但他们的生活也并非像外国人从表面上看上去那样的平庸。中国的富人并不是不干事,而是仍像受穷时那样关注他们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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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基督教新教卫斯理宗创始人之一。生于英国林肯郡。1720年入牛津大学基督学院。1725年受圣公会会吏“圣职”。1726年被选为牛津大学林肯学院研究员。后取得牧师职。在牛津大学期间,邀集同人组成“圣社”,以研讨《圣经》和社会、伦理问题。因标榜应循规蹈矩地为人行事被称为循道派。后曾去北美殖民地传教,又回英国,在伦敦和布里斯托尔等工商业大城市和工矿地区向劳苦大众甚至囚犯传教。后脱离国教,建立独立的卫斯理宗教会。宣称能取得“内心的平安喜乐”即是幸福。曾著书反对美国独立战争。死于伦敦。遗有《卫斯理日记》。

  中国人把自己分为士、农、工、商四类。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些社会阶层是怎样辛勤劳作的。

  西方人很难去同情中国这样的教育模式,其各种弊病不容忽视,但有一个特点却始终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勤奋才有回报。为有钱人出钱买学衡而开的后门,极大地挫伤了考生的热情。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所有的省份都在抱怨的是候补的人要远远多于有待填补的空缺位置。从最低级别到最高级别的所有考场,看来都挤满了,每一个职位的竞争者常常达上万。我们设想一下每次晋级考试中考生所倾注的心力,我们就会对中国知识阶层的勤奋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了。《三字经》中提到的人物,他们勤学不辍的传统精神,比如借助萤火虫的微弱光线读书,比如把书拴在牛角上边耕地边看书,至今为中国各地成千上万的人所模仿,他们在不同程度上与传统事例相类似。在很多情况下,一旦获得最低的学行便不再勤奋了,但中国人不把这样的人看做学者,而是把在狭窄而又荆棘丛生的小路上坚韧不拔最终获得成功的人看做学者。除了中国,还有什么地方会有这样的事例:祖父、儿子、孙子在同一场考试中竟争同样的学衔,经过长期努力,终于获得梦寐以求的荣誉。

  1889年春天,《京报》①上有几篇奏折谈及参加省试的老年考生。福州官员说,那里秋试中有九个应试者年过八十,有两个年过九十。他们通过了考试,文章实属佳构,字也写得老成。他说,老年考生过去六十年来已经参加了三次考试,第四次即使不通过也会授予名誉学衔的。河南的地方官也同样报告说,那里有十三位八十多岁的应试者,一位九十多岁,他们全部“通过了为时九天的严峻考验,文辞准确完美,全无暮气”。令人称奇的报告来自安徽省,有三十五个应试者八十多岁,十八个九十多岁!此情此景,别的国家会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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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京报》,原为“邸报”,是中国古代官府用以传知朝政的文书抄本和政治情报。汉代的郡国、唐代的藩镇都在京师设邸(即办事处),用以“通奏报、待朝宿”。其所抄发的皇帝谕旨和臣僚奏议等官文书以及有关的政治情报,称为“邸报”。也称“邸抄”;并有“朝报”、“条报”、“杂报”等名称。大约始于宋时,有人抄卖牟利,发展成一种手抄的类似报纸的出版物,通称“京报”。明崇祯年间开始有活字版印本。清兵入关后一报房京报获准继续出版,以清末为盛,已出七八页至十数页一小册,总发行数达一万余份。

  如果说中国学者的生活是一种持之以恒的勤奋生活,那么中国农民的生活就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中国农民的工作如同一个管家的工作,永远都干不完。北方各省的农民,除了相当短暂的隆冬季节之外,总有活要干,而且是大量的活。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地方的农民多多少少都是这样,但中国农民的勤劳是很难超过的。

  农民是这样,扛活的人就更是如此了。他们长期勉于饥饱,生活永远是苦差使。农民要殚精竭虑,细心照看每一棵白菜,抓小虫子和毛毛虫,扛活的则要去找寻更琐屑的活计,他要想尽办法弄点吃的养活自己,养活他那一大家子人。有事外出的人,即使那些地方通马车,也常常不得不半夜一过就上路,因为有人告诉他们这是习惯。但不管你几点钟上路,都会有身材矮小的农民在路上拿着叉子,背着筐子,四处巡视,寻找拾粪的机会。如果没有其他非做不可的事,拾粪是件持久不变永远也做不完的事情。

  经常有一些人不得不寻找两种工作来互相调配。比如天津的船工每当河水结冰无法行船时,就拉起冰撬,这个方法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最短的时间拉东西。同样,有些地方的大部分农村人口忙里偷闲地做帽子、搓草绳,至今还有不少东西拿出去卖钱。你看到中国的妇女,她们的手很少不在纳鞋底的,即使在巷子口聊天,她们也是这样边纳边聊;或许你看到她们在纺线,总不会闲着。

  最不知疲倦的阶层便是商人及其伙计。即使在西方,店员的生活也不是挂闲职领干薪,不过要比中国的同行轻松多了。中国店伙计的工作是永无尽头的。他放假少,任务重,只有在忙得木头木脑的时候才能稍歇片刻。

  中国的商店总是开门早,关门迟。双重记帐制度十分细致烦琐,帐房先生总是忙到很晚,以记录销售和收入情况。实在没事可做,伙计们便会从营业款中挑钱币,找出个稀罕的好卖钱。

  令人惊讶的是,中国人中工作最辛苦的阶层是官员,这个阶层最让人嫉妒,也最让每一位雄心勃勃的中国人趋之若骛。中国任何一级官员所处理公文的数量和种类也是同样令人惊讶,他要对那些公文的成功处理负责,理论上实际上都是他负责。不知我们为每天工作八小时而奋斗的工会看了这样一张时间表之后作何感想。这张表是一位显赫的中国政治家的。北京某外国使团的一个翻译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我有一次询问中国一位内阁大臣,他一直抱怨日常事务的劳累和超负荷。他回答我说,他每天凌晨两点离家去皇宫值班到六点。作为内阁大臣,六点到九点要履行公务。九点到十一点他在兵部,他管着兵部。作为刑部成员,十二点到下午两点在刑部办公。作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高级官员,他每天下午两点到六点要在衙门里度过。这些就是他每天的日常工作。另外,他还被经常要求出席各种特别会议,这就要他抽空去安排了。他极少能在晚上七八点钟回家。”毫不足怪,据说这个官员在那次谈话之后六个月便去世了,死于工作过量和极度疲劳。这也断送了中国许多官员的生涯,他们对政府都是极有价值的。

  广度,我们已经说过,是指勤劳者的人数和辛勤劳作的时间。我们看到,中国人这两者都非常了不起。中国的白天开始于天色微亮之时,常常刚过午夜便开始新的一天。中国皇帝早朝时分,欧洲的每一个宫廷尚在睡梦之中。对西方人来说,这简直不可思议,而对中国人来说,则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天子的做法多少为这个帝国的各地子民所模仿。广州的铜匠、福州的锡匠、宁波的木匠、上海的磨坊工人,以及北方各省的棉纺工人和磨面工人,听说都是干得很晚才睡,清晨又在一个十分荒谬的时分起床工作。离天亮还很早,旅行者就会碰到赶了许多英里路的农民,站在黑暗之中等着天亮卖白菜。西方人用完早餐,中国的集市就快结束了。假如你在一个夏季的清早五点半漫步上海那条最主要道路之上,你会感到没有什么事情会有更大的反差了。你根本看不到一个在江边建造高楼并在里面做生意的气派十足的欧洲人,而亚洲人已经在街上活跃了很长时间了。要等几个小时之后,西方人才会与中国人一起挤在人行道上,轻松愉快地开始上班,此时当地人已经干完半天的活了。

  德庇时爵士①对中国人的“愉快劳动”所作的评论真是正确。他认为这是一种标志,表明他们的政府成功地使他们极其满足自己的条件。这种劳动品质是最突出的特色,要理解它,就必须好好遵守它,好好掂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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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德庇时爵士(Sir John Francis Davis,一译为德俾士、迪孛士、爹必时,1795—1890),英国外交官和汉学家。1816年随阿美士德勋爵使团来北京,为汉文正使。后回东印度公司任职。1833年被派为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署第三商务监督,不久升为第二h商务监督。1835年退职。1844年任驻华公使、商务正监督、香港总督兼总司令,1848年去职。著有《中国诗歌论》(1829),《中国人:中华帝国及其居民概述》(两卷,1836)、《中国见闻录》(两卷,1841)、《交战时期及媾和以来的中国》(1852)、《中国杂记》(1865)等书。还译过几部中国戏剧和小说。

  关于中国人勤劳的厚度,我们再谈几句。中国人是亚洲人,干起活来也像亚洲人。如果按照我们的模式去改造这个充满活力的民族,那肯定是徒劳无益。对于我们来说,他们当然是缺乏热情,而我们却十分看重热情。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不需要《圣经》的暗示,就能知道用心工作的重要性,但尽管多年代的宗教与哲理的结合影响了中国人,但却不能改变他们的步伐。他们受益于几千年的经验积累,像荷马①笔下的诸神,向来从容不迫,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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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荷马(Homer),古希腊诗人,著有《荷马史诗》,即《伊利亚特》和《奥值赛》。

  人们不禁会预想,如果有一天白种人与黄种人进行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当这一天不可避免地到来之时,谁将会败北呢?

  的确,如果所罗门所说勤劳的双手可以致富的那句经济箴言①正确的话。中国应该是地球上最繁荣昌盛的。如果中国人能在自己的种种美德中找到一种平衡,无疑就可以弥补他们显然缺乏的一些基本素质,尽管这些素质被列举为“常德”,却时常缺乏。不管通过何种途径,只要诚实和信义恢复在中国人道德中的理论地位,不久之后,中国人就会获得由他们无与伦比的勤劳所带来的全部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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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所罗门的这句箴言是:“手懒的,要受贫穷;手勤的,却要富足。”语出《旧约·箴言》第十章第四节。

第四章 恪守礼节

中国人的礼节,通常还有东方人的礼节,有两个截然不同的方面值得考察——一方面是称赞,另一方面是批评。盎格鲁—撒克逊人,我们喜欢这样提醒自己,毫无疑问具备的美德,其中包括很大比例的内刚和很小比例的外柔。因此,当我们来到东方,发现在广袤的亚洲大陆的众多人口中,润滑人际交往中肯定会产生的磨擦的艺术要远胜我们,我们心中便充满羡慕之情。这是一种一事不能的人对特别能干的人油然而生的敬意。中国问题方面最为挑剔的批评家也被迫承认,中国人已经把礼节的实践带到了一个完美境界。此种境界,在西方闻所未闻,在亲眼目睹之前简直是不可思议、无法想象的。

  经典中保存着“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即三百条礼仪准则和三千条行为准则。这样的重压之下,一个民族能繁衍生存,似乎是一种奢望。不过,我们很快发现,中国人对待礼仪就像对待教育,使之成为一种本能而非刻意去学的东西。这个民族的天才,把西方只在宫廷和外交上才使用的繁文缛节,变成了人们日常交际的一部分。这并不是说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被这些繁文缛节束缚住了,而是说,这些礼节是因时因地的,就像节日的盛装每逢节日就得穿上,中国人靠自己的本能,可以准确地知晓何时该用礼节。到了这样的场合,如果一个中国人不知该怎么做,那就像一个受过教育的西方人不知道九乘以九是多少一样荒谬。

  西方人难以欣赏中国人的礼节,是因为我们在心底里肯定这样的定义:礼节是用友好的方式表达的友好。因此,在一种文明的观点看来也是如此,认为个人的幸福就是全体的幸福,但中国的礼节却不是这样。它是一种演示专门技术的仪式,像所有的技术一样,虽然意义重大,却并非发自内心,而只是一个复杂整体的单个部分。各种尊称的全部理论和实践,对西方人来说,即使不发疯,也会疑惑不解。这只是因为这些表达方式时常让人想到尊卑关系,中国人认为这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中国人还把这些表达方式当做一种润滑剂,用来调节人际交往。上有其下,下有其上,上下有序,万事大吉。好比下棋,先走的称:“敝王贱卒走两步。”他的对手回答:“敝王贱兵也同样走两步。”对手又说:“敝王贱士吃掉尊王高贵的兵,进到九宫中卑贱的第三格。”整盘棋就是这样下。棋局并不因为用了这些形容词而受到影响,但是正如一个人不懂装懂不能说出下一步棋而硬走,就会使自己显得荒谬可笑一样,如果中国人对任何一个规定步骤不知道给予礼节性答复,也会成为笑柄,因为对中国人而言,形容词就是棋局本身,不知道形容词就是什么都不知道。

  同时,中国人恪守礼节,会因为与中心城市距离的不同而产生直接的变化。在中心城市,礼节是必不可少的。当一个人在农村,虽然农村也同样需要遵守礼节,却并没有他作为城里人所熟悉的礼节周全。

  但是,我们必须同时承认,也有很少一部分中国人并不知晓在恰当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但即使是最有教养的外国人也不能与之同日而语,相比之下,幼稚得像怀抱中的婴儿,一般而言,除非这个外国人以前有长期的经验,心中又害怕自己做错什么,暴露自己的浅薄无知。正是由于外国人遵从中国礼节时不打自招的无能,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才如此不加掩饰(不是不自然)地蔑视这些“蛮夷”——不知“方圆“,甚至明白了礼貌用语之美,还傲慢地轻视礼节,顽固地无知下去。

  礼节好比气垫,里面没有东西,但它奇妙地减轻了震荡。同时,我们补充这样一点是公正的:中国人对外国人的礼貌(如同中国人对中国人的礼貌一样)经常是想要表示自己的确懂礼节,而不是希望客人舒服。他坚持要生火,你却并不想生火;他坚持要用这火烧开水来给你泡茶,而你却不想喝这杯茶。他这样做的时候,你的眼睛被烟熏得直流泪,你的喉咙呛得像刚吞下一味煎好的药用蜀癸。但是,主人至少做出了样子,他知道如何待客。客人不高兴,那是客人的事。乡村也一样,主人认为他有责任把你要住的那间糟糕的房间打扫打扫(象征性地),布置布置,而这套程序一直推迟到你已经进了门才开始着手进行。你恳求他不要打扫了,但他不听,全然不顾那些陈年灰尘迷了你的眼睛。或许《礼记》教导说客人房间要打扫,不管客人是什么身分地位。①同样的方式也适合于各种宴会,在这些恐怖的场合(常常是在刚开始的时候),热情的主人会特别在你的碟子里堆满他认为你会喜欢的食物,根本不管你是不是喜欢,是不是吃得下去。他仿佛在说,你有很多地方不对,而他肯定没有失礼。没有人会责备他没有在适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情。如果外国人不懂这个游戏,那是他的事,不是主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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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礼记·乡饮酒义》有云:“盥洗扬觯,所以致洁也。”

  正是按照这个原则,一个中国新娘去访问一位外国妇女时,有意背朝着她,朝着相反方向致礼,引起这位外国妇女的困惑和恼怒。事后询问一下,才知道新娘向北行礼是因为皇帝在北方,却不管当时情况下这位外国妇女是在房间的南面。如果这位外国妇女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边,新娘可不管,她至少可以表现出她是知道朝哪个方向行礼的!

  中国的礼节经常体现在礼品的样子上。如上所述,这是给收礼人面子。接受赠品有固定的形式。一个与中国人有不少来往的人总会收到一些点心盒,用红纸整洁地包着,盛有不少他绝不可能吃的油腻糕点,但送礼的人不会拿回去,哪怕极不情愿的收礼人(被逼无奈地)表示只好去转送给别的中国人。

  中国的礼节并没有禁止人们对礼物吹毛求疵。经常会问及礼物的价钱是多少,客人告辞时主人会说:“给你们添麻烦了;让你们破费了!”

  有位外国人应邀参加一个婚礼,其中糕点很多。宴席过程中,他发现有人端上来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两三块糕点,有人还不停地夸赞它们热气腾腾(好像都愿意吃热的东西)。他们把这位外国人当做贵宾,首先把盘子递了给他,但他却谢绝了。由于某些无法解释的理由,这似乎给这次婚礼投下了阴影,这个碟子也没有再传给别人。其实,这是一种风俗习惯,每位参加婚礼的客人都要凑个份子。客人坐在酒席宴上就要收钱,但这有悻于中国人的观念,因为不能直接要钱,所以就以送糕点为形式。除了这位不知内情的外国人之外,谁都懂这个规矩。他的拒绝使得其他人不便再当场拿钱出来。后来,他又一次参加这家的婚礼,却有趣地听到主人在领教了上次的经历之后,用比西方人还坦率的方式对在场客人说:“这是放礼钱的地方,请把钱放在这里!”

  在贬低了中国人注重的繁文得节之后,我们还是应该在社会交往方面学习不少东西,学习他们的一整套规则。我们很有必要保持真诚,而不要坚持我们的莽撞,把西方人的顽强独立与东方人的彬彬有礼结合起来,将会更好。

  然而,许多西方人并不这样看。我的一个熟人在巴黎住了很多年之后回到伦敦,但他不知不觉接受了巴黎的风俗习惯,回伦敦后还向遇见的每位朋友脱帽鞠躬。有一次,一位朋友无情地回敬他说:“看看这里,老家伙,没有法国猴子在杂耍!”一个人如能集东西方的优点于一身,那他一定幸福,可以安全地行走在狭窄而布满荆棘的中庸之道上。

第五章 漠视时间

如今的发达文明中有一句格言。时间就是金钱。现代生活的复杂安排,使得一个做事的人上班时能够完成的工作,其分量和种类,如果让一个世纪前的人来干,肯定要用更多的时间,蒸汽机和电力完成了这个变化,盎格鲁十散克逊人在体质习性方面早就作好了准备。不管我们的祖先除了吃喝和打架斗殴便无所事事的时代有什么习惯,我们发现难以想象会有一个时代,我们这个种族不被自己的旺盛精力所驱使,去一件接一件地做事情。

  中国人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在问候语上的不同是很有意思的。前者碰到熟人时说:“吃饭了吗?”后者说:“做得怎样了(HOW do you do)?”一方的通常情况是做,另一方则是吃。由此可见,时间就是金钱,这已成为我们的第二天性,一般连最后一秒钟也不会放过;而中国人则与大多数东方人一样,却出奇地空闲。中国人的一天只分为十二个时辰,这些时辰的名称却不明确,只是指称一天的十二分之一。这样,“午时”是指十一点钟到一点钟的整段时间。“现在是什么时辰?”一个中国人用英语问,“月亮的中午叫做什么时候?”用稍微明确一点的话来说,他应该这样问:“晚上月上中天之时叫做几点钟?”

  日常生活用语中的时间也是模糊不清,“日出时分”与“日落时分”在中国话里还算是个确切的说法,与经纬度有不少关系,但“午夜”与“正午”却是一样含糊。通常由“打更人”来确定的夜晚的时间也是同样模糊,只有最后一更例外,因为打这一更总是在晨曦初现之时。城市里“打更”的时间间隔甚至也长短不一。关于我们的便携式计时器,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对此一无所知。也有少数几个中国人拥有手表,却不用手表去安排日常活动,尽管他们过几年还把表擦洗一下,让它保持正常走时。普通人十分满足于靠太阳高度来定时间,日上一杆,两杆,或者三杆,没太阳就观察猫眼的张缩,这个确定的时间对于日常生活而言已经够准确的了。

  中国人利用时间,与他们对时间流逝的度量有关。根据西德尼·史密斯①的划分,世上有两种人:大洪水前的人与大洪水后的人。后者发现人类的时代在历经近千年之后,已经不能再持续几百年了,因而学会了在短时间内更多地工作。以适应这个环境。相比之下,大洪水前的人无法意识到玛士撒拉②的时代已经过去,他们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似乎生活是由长老安排停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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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西德尼·史密斯(Sydney Smith,1771—1845),英国国教牧师,《爱丁堡评论》的创办人。
  ②译注:玛士撒拉(Methuselah),《圣经》人物,生活在大洪水之前,人都很长寿,他本人活到九百六十九岁。见《旧约·创世纪)第五章第二十一至三十一节。

  中国人可以算作“大洪水前的人”。像受雇于茶馆用来吸引和挽留顾客那样的好的说书艺人,使人想起了尼生①的长诗《小溪》。顾客出出进进,他却一直在讲。唱戏也一样,有时要一连演上好几天,尽管与曼谷的戏剧表演相比要略逊一筹。有人告诉我们,他曾在曼谷熬过一场长达两个月的戏!中国人的杂耍技艺,如果演得好,是非常巧妙而有趣的,但有个致命的弱点——开场之前有一段漫长而无趣的话,于是,不等表演结束,外国观众就直后悔。更为可怕的是中国的宴席,菜肴的数量和种类都超乎想象,经历过这种宴席的所有外国人都有感到惊恐绝望,尽管中国人还感到这种享受太短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是句最为忧郁的格言,尽管对于那些中了这些圈套的不幸的“蛮夷”来说,这个让他们看到一丝希望的一般规律在每次筵席中总是绝望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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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曾被封为“桂冠诗人”。长诗《小溪》作于1855年,共二百多行,以农村为背景,记述一段失恋故事。故事中有十几节描写溪水的歌谣体小诗穿插其间。作品中有一个爱说闲话的老农菲利浦,是农庄上的佃户。

  中国人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习惯于按照大洪水前的方式行事。上学时,他一去就是一整天,从日出到天黑,中间只有一两次间断。吃点东西。学生和先生都只知道这样。科举考试要持续几天几夜,每一级都很难考,而大多数应试者经历了这种不合理性的考试,却意识不到这种智力测试的内在荒谬。

  这种教育所造就的人,会让人联想到他们所经历的学习过程。中国语言本身,在本质上也是大洪水前的,需要玛士撒拉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学习。公平地说,古代中国人与古罗马人一样,如果强迫他们学会自己的语言,他们就永远不会阅读和写出有价值的东西!中国人的历史也是大洪水前的,不仅试图从远古开始写历史,而且在这条冗长。混浊而又拖沓的历史长河里,既有历朝历代的大树,又有数不清的枯木烂枝。只有一个完全缺乏时间观念的民族,才会编写和学习这样的历史,只有中国人的记忆,才会把这样的历史贮藏在宽大的“肚量”里。

  中国人的漠视时间,也体现在他们的勤劳上。我们已经说过,其劳动的紧张程度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有极大的不同。

  那些曾经与中国的承包人和工人一起“享受”盖房子的“乐趣”的人,有几位渴望再重来一次呢?工人来得晚走得早,还时不时地停下来喝茶。他们走很长的路,而从很远的石灰坑里搬运来的只是一布袋石灰浆。假如用独轮车来推,一个人就可以干三个人的活,但这却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倘若下起小雨,他们就会停工。事情经常是这样的:尽管人们很卖力,但进度却很慢,很难去计算这些人每天的“工”。我们听说有一个外国人,不满于他请的木匠钉板条的速度,在他们吃饭时自己干,结果干了他们四个人半天的活。

  维修一下工具,对中国的工人来说是件需要很长时间的大事情。不过,如果是外国人的工具,那就不客气了。工具神秘地坏了,却说没人动过它。“我没去过那里”,是句恰当不过的适辞。椽杆和小檩条往墙上一架、中间买点儿绳子一扎,脚手架就搭好了。整个工期里,每天都是危机四伏。以往的所有经验,如今都不起什么作用了。沙子、石灰和本地的泥土,原先可以用的东西,如今都不能用。外国人真是无助。他活脱脱地像格利佛①,被一根根线操纵着,这么多根线一起拉,他实在招架不住了。一个广东承包商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记忆之中。他的诺言和金钱一样地消失在烟雾里,因为他不幸地成为鸦片的牺牲者。最后,我们实在忍无可忍,只好把他做得不好的事情桩桩件件在他面前摊开:“早就告诉你玻璃的尺寸,窗户你量了三次。你全都做错了,这些玻璃没用了。门关不严,一点胶水都没用,地板太短,太少,全是节疤,全都没法用。”过了一会儿,这位温文尔雅的广东人满脸愁容地盯着说话人,很和气地说:“别那样说!别那样说!这太有失中的船长,曾周游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贤马国。绅士气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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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格利佛(Gulliver),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著名寓言小说《格利佛游记》

  对于中国人来说,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缺乏耐心,不仅不可思议,而且没有道理。有人明智地指出,他们讨厌我们缺乏耐心,正如同我们不喜欢他们缺乏诚信。

  在任何情况下,很难培养中国人意识到快捷的重要。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整包外国邮件在两个相距仅十二英里的城市间延误了几天时间,因为邮递人员的驴子得了病在休养!中国电报总局①的管理,与它应该成为的样子相比,只不过是一种拙劣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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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中国电报总局,1884年成立于上海,官督商办性质,前身为津沪电报总局。

  外国人最气恼的是,中国人在一般社交访问中的漠视时间。这种访问在西方是有时间限度的,不能超过。然而,在中国没有这种限制。如果主人不安排住宿,客人再累也得一直讲话。拜访外国人时,中国人根本不可能意识到有宝贵的时间这个因素。他们会坐上几个钟头,该讲的全都讲完之后,也没有主动告辞的意思。有一位优秀的牧师有条名言:“想见我的人便是我想见的人”。如果他在中国多少呆过一段时间,他一定会彻底修改这句话。只要有过此种经历,他就会像另一位繁忙的牧师一样,在书房里挂出一句经典的话:“主保佑你走好!”这种直言相告,会让一个即使有火爆性子的中国人的心灵大受挫伤。他会长时间不说话,长得让十个欧洲人都失去耐心。最后,他开始讲话,他意识到“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的道理。如果外国人能像不久之前刚刚去世的马根济①医生那样,就会感到高兴。中国客人不断地来到,朋友又“只来不回”,浪费了医疗时间。马根济医生对他们说:“请随便坐,我现在很忙,请原谅。”如果他能模仿一位学中文的学生的率真直言,他就会更高兴。这个学生刚学会几句话,想用它们试一试,结果让老师不知所措,因为这个学生在下课时对老师喊道:“开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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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马根济(John Kenneth Mackenzie,?一1888),英国伦敦会传教医师,来华后在汉口传教施医。1878年调往天津。他曾经成功地为李鸿章治病,1888年他死后,李鸿章捐款在天津建立“马大夫医院”。

第六章 漠视精确

外国人刚来中国,对中国人的第一印象是雷同。长相都差不多,身上衣衫也总是穿蓝色的。国民眼睛“神情”呆板,好似只“盯住一个地方”,各自头上的辫子也好像是一个豆荚里的两粒豆子,一模一样。但是,不需要太多经历,即使是最没有观察能力的旅行者,无论他断言中国人还有什么其他特性,都会知道,说中国人毫无生气的雷同,这样的结论是不可靠的。不管两个地方离得有多近,说话口音会有一些或许还难以解释清楚的有趣差别。这种差别逐渐积累,最后形成一种新的方言。许多人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们,在中国,尽管写出的字一样,但各地的人讲出的话却大有不同。我们也经常受到提醒说,各地的风俗也有这种差异,用现时中国人的俗话来说,就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这样的事实,可见于时时处处。在西方,度量衡的统一是生活舒适的保障;而在中国,度量衡的不统一,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任何双重标准的存在,常常使西方人特别烦恼,但中国人却乐于此道。两种货币、两种衡器、两种尺度,中国人看来很自然,也很正常,根本不必提出异议。有人去问—个卖肉饼的人。问他每天做多少只饼;他回答说要用“一百斤面粉”,至于这些面粉究竟能做成几张饼,就聪明地留给提伺者自己去估算了。相似的情况还有,有人去问一个农民他的一头牛有多重,前面说的重量看来太轻了,后来他解释说,忘了算上骨头的分量了!有人问一个仆人的身高,但他报出的身高明显不对,再问他,他才承认没算上肩膀以上部分。他当过兵,负重时锁骨的高度才是重要的。中国士兵除了脑袋之外是要派各种用场的,因此忽略了脑袋。还有一种不同的计算方法:一个乡下人说他住的地方“离城九十里地”,仔细追问之下,他才答应少说一点,原来他是算来回路程,他最后承认实际距离只有“单程四十五里”。

  最为明显的不统一,是铜钱的计算。而铜钱是这个帝国唯一的货币。在帝国的任何地方,这个系统都是十进位制、因而是最简便的计算方法。但是,如果一个人不特意问一下,谁也不敢肯定一串钱就是一百个铜钱。他根本不必去各个省的很多地方,就足以发现,一串钱有各种各样的数量,多少均没有规则,也无从解释。从理论上的一百到九十九、九十八、九十六、八十三(山西省会),一直到三十三个(直隶省东部),可能在其他地方还有更少的。银两买卖的情况,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没有两个地方的“两”是一样的,除非巧合。同一个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不同的“两”。外来人会极端困惑,所有的人都会有所损失,除非你是专门与银子打交道的人。这也给所有诚实的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而在中国,许多人都是老实巴交的百姓。货币始终混乱,其动机是明显的,但我们现在只谈事实。

  各种度量标准,全都这样混乱。斗,也是一个地方与一个地方不同。利用这种混乱在谷物交收时校征暴敛,如果不是中国人这样平和的民族,很容易引发一场政治动乱。“世界上都是一品脱等于一品脱,一磅等于一磅”,到了中国就远远不是这样,而成了一“品脱”不是一品脱,一“磅”也不等于一磅。每一种变换都不仅有其理论基础,而且还有十分普遍的实践。比如在盐的专卖上,就定出一些霸道的度量标准,比如十二两为一斤。买盐的人付十六两的钱,却只拿到十二两盐。但是,这样做是公开的,而且所有卖盐的人都这样做,因此也就无所谓欺骗了。如果有人确实想到过这个问题,他们也会认为这只不过是买盐卖盐的“老习惯”。土地的丈量也存在这种情况。一些地方的一亩地,其实只有另一个地方的半亩大小。那些碰巧住在两个地方的边界上的人,就只好准备两套丈量设备,去测定不同的亩。

  到中国旅行的人,往往不等弄清当地的斤是多少,就去确定每斤粮食或棉花的价钱,那是很危险的。同样情况,统计粮食的亩产,也经常忽略亩并非固定不变这样一个致命的事实。说明距离远近的词也普遍不一致,这一点,任何一个到中国旅行的人都会有机会尝试的。在陆地旅行时,如果按里计算距离,就有必要肯定一下这个里有没有长出来!我们不否认这样估计距离也有一定道理,我们要否定的是这种算法的不精确、不一致。我们知道有这样一种经历十分普遍:一走上这个帝国的大路,里就长了。如果在大路上一天的行程是一百二十里,乡村小路就是一百里,山路就是八十里。此外,即使照中国人看来,这种计算方法依据的也常常不是绝对距离,而是依据行走的困难程度。这样一来,离山顶“九十里”,实际还不到一半,中国人坚持说九十里,因为爬上山顶与在平地上走九十里费的力气是一样的。另外有个特别的事实,出在直线的丈量上。也就是说,A到B的距离不一定就等于B到A的距离。引证欧几里得的基本定理“等量之间彼此相等”是没有用的。在中国,这句话需要插入否定词去修改。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中国最重要的交通主干道之一,从北到南是一百八十三里,但从南到北是一百九十里,奇怪的是,不管你去过多少次,也不管你怎样仔细地记下里程的计算结果,每次都是这佯。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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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注:行文至此,我们在贝德禄先生的《华西旅行考查记》一文中找到了相同见解,现引述于此,以肯定上述观点:
  比如,两地的距离要看从哪头出发,我们听了之后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分别询问所有的人,也都这样说。这样,从A到B一致同意是一里,从B到A却一致同意是三里。一位有文化的当地人这样解释:运对取决于每里多少钱,很明显,苦力背东西上山应该多付点钱,这样一来,如果按照道路的陡峭程度来计算工钱,就很麻烦。而把难走或陡峭的路假定长一些,对双方来说都要方便得多了。事情就是这样,如今所有的能行者都要认可这个距离。但是,我抗议说:“用这个方法,下雨天和晚上都要加长路程了。”“一点不错,是要加点儿钱。”这个办法当地人是方便了,但旅行者却一直恼火。还有这样算距离的:平地上,规定的一里算两里,一般山路一里算五里,陡峭山路一里算十五里。云南人作为善良的山里人,常常缩短平地上的距离,因为那里平地太少,几乎没有。因此,旅行者不必为此伤神,尽可以把那儿的一里看作五里,只是陡峭山路除外。
  立德先生在《通过长江三峡》一书中提到一段水路,顺流而下是九十里,逆流而上是一百二十里。他估计三点六二里为规定的一里,或者说,“百五十里等于一个纬度。译注:贝德禄(Edward Colborne Baber,1843—1890),美国领事官,1866年来华为使馆翻译学生,1876年随格维讷赴云南调查马嘉理事件。1877年任驻重庆代理领事、1880—1881年任使馆汉务参赞。1885—1886年四任驻朝鲜总领事,后任英国驻人莫政治代表,死于八莫。他在重庆时。曾经两次赴川西旅行,并将旅行见闻写成《华西旅行考查记)一文,1882年发表在英国王家地理学会的刊物上。
  立德(Archibald John Little,1838—1908),英国人。 1859年来华经商,1860年赴苏州访问李秀成。曾搭乘第一艘赴重庆的外轮,到重庆后又到川边及云南等地活动。著有《通过长江三峡:在华西经商和旅行》(1888)、《峨眉山及峨眉山那边——藏边旅行记》(1901)、《远东》(1905)及(穿过云南》(1910)、《旅华五十年拾遗》(1910)等书,上述最后两本是他在后由其妻立德夫人编订出版的。

  另外一种知识上的现象与此相似,在中国,“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也不正确。在河上航行更是这样,问一下知道前面还有四十里路,仔细分析之后,这个四十是由两个十八构成的。令人哑口无言的说法是:“四个九等于四十,对不对?”同样,“三个十八”就成了六十,大体上都是如此。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官邮邮差没有按规定时间跑到,他辩解说这个六十里简直太长了。这个正常辩解使得他的上司命人重新测量一遍,结果发现实际是八十三,从此就按八十三里来算了。

  坐落在一个城市周围一至六里不等的几个小村庄,却都叫“三里村”。人们经常会注意到,一段约为一里长的路,如果路两旁盖有房子,就成了五里,村里人还言之凿凿地说就是五里。

  这样,你就不必奇怪连标准都可以各自设定了。做秤的人满街走,根据每位顾客的愿望来刻点(称为“星”)。他的每位顾客都至少有两种秤,一种用于买进,一种用于卖出。一杆做好的秤,如果是旧秤,是没有人买的,因为刻星的标准一直在变,要根据每位购买者的要求当场刻定。

  算年龄也体现这一普遍事实,特别体现出中国人的民族特点。毫不相干的属相,却能表明一个人最接近的年龄,这种做法最为普遍。一个老人“七八十岁”,但他去年刚刚七十岁。事实上,一个人在中国刚过七十,就算八十岁了。如果想知道得确切一点,你就必须考虑到这个“宽泛的平均年龄”。即使一位中国人想说确切,他讲的年龄也似乎是下一个春节之后的年龄——春节成了全体中国人的生日。用“十”来算年龄已是根深蒂固,造成了不少模糊。不少人“一二十岁”、“没几十岁”,或者“好几十岁”,你很难在中国碰到一个确切地说出年龄的人。同样的模糊还扩展到“百”、“千“、“万”这些中国平时所用的极限数字。中国人不关心更为精确的表达方法。

  有个熟人告诉我,有两个人花了“二百吊钱”去看戏,后来他又补充说。“是一百七十三吊,不过与二百吊也差不离,对不对?”

  一位绅士及其妻子在中国生活了几年之后要回国了,他们的中国朋友送来两副漂亮的卷轴,不是送给他们,而是送给他们各自健在的母亲,而这两位母亲恰好同岁。第一幅卷轴上写着“福如东海长流水”和“寿比南山不老松”,一边还用小字写了一段说明,说这幅卷轴的接受者已经获得“七十福寿”。第二副卷轴也是类似的花哨词句,但边上的小字却说这位老太太已经享有“六十荣光”。对这两幅卷轴大加赞美之后,其中一位代母亲受赠的人小心翼翼地问那位主要送礼者,明知道两位母亲同岁,却为何一个写七十,,个写六十。完全个性化的回答是:如果每副卷轴都同样写上“七十”,会显得作者完全没有创造力!

  中国人重视祖籍的社会传统,相对于我们的“准确性”来说,常常是致命的。一个询问法律事务的人告诉我,他“住”在某个小乡村里,但通过他的叙述明显感到他住在城郊。问了他,他才承认他现在的确不住在那个小乡村了,进一步交谈之后,才明白他在十九代之前就已经不住在那里了广你就没想到过如今你已然住在城里了吗?”他简短地回答说:“我们现在不住在那里,但老根还在那里!”

  另外有个人,叫我注意看一下他住的小村庄里的那座古庙,骄傲地声称:“这是我造的。”仔细追究之后,发现这座古庙建于三百多年前明朝某位皇帝在位之时,那时的“我”还在混沌世界。

  学习汉语的学生,一开始就碰到的障碍,就是要从许多相似的表达方式中,找到能够表明身分的令人满意的表达方式。中国人的整个思考系统建立在一系列的假设之上,这些假设与我们所习惯的假设不同。对于西方人对一切事物都要确切地知道详情这样一种渴望,中国人不能充分理解。中国人不知道自己住的村庄里有多少户人家,他也不想知道。“怎么会有人想知道这个数字?”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难解的谜。这个数字是“几百”、“好几百”,或者“不少”,然而一个确切的数字从来就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中国人使用数字方面的特点是缺乏精确。这一点,也同样明显地出现在文字的书写和印刷上。在中国,很难找到一本没有错别字的廉价书。有时,所误用的字要远比本来应该用的字复杂,这表明这种错误并非由于想省点力气才造成的,而是由于人们不够重视日常的精确性。同样的不仔细也十分普遍地出现在常用字的使用上,一个字常被写成另一个与之发音相同的字。这种错误,一来可以归咎于不识字不多,二来也同样可以归咎于仔细。

  漠视精确,在书信的称谓上最明显。一封普通的中国家书总是这样醒目地写着:“父亲大人’”、“慈母大人”、“叔公大人”等等,总不提及“大人”的名讳。

  我们从观察中发现,中国这样一个讲求实际的民族,个人的名字却不讲求确切,这在世上是独一无二的。经常可以看到,名字一会儿是这个,一会儿又是那个。有人告诉我们,你叫他哪个名字,他都会答应。最弄不明白的是一个人有几个不同的名字:他的姓、他的号,还有一个名字真是令人奇怪,只用于科举考试。因此,外国人把一个中国当做两三个也就很平常了。村庄的名称也不确定,有时会有两三种完全不同的形式,没有哪一个被认为是更“正确”一些。如果其中一个名称是误用,那就轮换着用;或者一个用于官文,一个用于日常交谈;或者把误用当做形容词,与原名放在一起成为一个复合的名称。

  不幸的是,中国人的教育缺少化学分子式的学习,而化学分子式是绝对需要精密的准确性的。中国第一代化学家可能会失去许多数字,比如把“一二十个结晶体”与“好几十个结晶体”混淆,或者把诸如此类的错误,结果导致了始料不及的祸端。中国人是有能力在一切事物中学会精确的,正如其他民族也曾经学过一样——不仅可以做到,而且可以做好,因为他们的巨大耐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我们要说,目前这个民族的各个个人完全不具备精确这个素质,并且不懂什么是精确。如果这个说法正确的话,下面两点也应该是有道理的。第一,我们在研究中国的历史记录时,必须多留一些余地、中国的数目和数量从来就有的不精确,很容易就让我们上当。第二,我们还需留一些余地,以应付中国以“人口调查”为名而抬高的种种身价。整体不大于各部分之和,但中国的计算方法正相反。当我们仔细考虑中国人“人口调查”的方方面面时,我们随时都可以说,就像一位精明的苏格兰人强烈地意识到“法律了不起的不确定性”之后这样评论美国最高法院:存在一种“对案件的最终猜测”。

第七章 天性误解

误解的天性,是中国人显著的天赋,外国人只要学会很少的汉语,少到足以用来承载思想,他就会发现这一点。别人听不懂他的中国话,这使他痛苦而惊讶。于是,他更勤奋地学习汉语,几年之后,有信心出去接触公众,或者同某个人讨论多种不同的话题。如果他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交谈,尤其是这个人从未遇见过外国人,那么,这位外国人就会有机会重新尝到他当初第一次开口用中国话与人交谈时的痛苦。对方显然没有听懂,并且显然并不打算听懂。看得出,他根本不注意你说的话,也根本没有顺着你的思路,只是打断你说:“你讲的话、我们听不懂。”他的微笑带着优越感,似乎在注视一个聋哑人试图清晰地说话,他又似乎在说:“谁认为你的话会有人听得懂?你不是生下来就会讲中国话,这是你的不幸,但不是你的过错。忍受这种无能吧,不要再来烦我们,我们听不懂你讲的话。”面对这种情况,你不可能永远心平气和,忍不住会发火:“你听不懂我说什么吗?”他口答说:“是的,我听不懂!”

  对中国人误解能力的另一层经历是,尽管每个单词都听懂了。但由于忽视了细节。这样,即使他没有完全失去你所表达的意思,但却领会得不够明确了。“在中国的外国人”需要准备大量词语,用来表达很多意思,比如:“在这种条件之下”、“有条件的”、“出于这种理解”,等等,等等。的确,中国人既没有这些短语,也不需要这些短语,但外国人不是这样。时态标志也是这样。中国人不在乎这些,但外国人却不得不当一回事。

  在中国,人们关心的一切事情中,最需要避免误解的事情便是钱。如果外国人付钱买东西(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这常常是外国人的主要作用),将来完成时态就是一种“军需物资”。“你干完活之后,就会拿到钱。”但汉语里没有将来完成时,也没有别的什么时态。中国人简单地说。“干活,拿钱。”他心目中的主要观念是挣钱,根本没有“时间关联”这个概念。因此,他一旦要给外国人干点什么,他希望马上拿钱,以便“吃饭”,仿佛假如不是偶然碰上这个外国人的活,他就没饭吃了!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在中国,为了避免在钱上产生误解,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谁拿钱谁不拿钱,何时拿钱,多少钱,是银锭还是铜钱,银锭的成色和重量,多少铜钱算一吊——诸如此类的要素实际上不可能有一个过于确切固定的理解。如果要与建筑商、经纪人或者船夫订立合同,要他们做些事情,布置几件家具,那么,事先把具体要求精确地解释清楚,才是妥当的。

  与人赌气却害了自己,这样的事情中国太多,人们已经不去注意了。船夫或者车夫要把他的外国主顾送去目的地,但有时却公然拒绝履行合同。这种情况下,一个中国车夫的固执同他的骡子差不多,它跑到路边一个泥巴很多的地方,躺在那里,非要洗个泥土澡不可。车夫拼命拿鞭子抽它,它也不起来,对于鞭抽就好像苍蝇给自己挠痒痒一样,根本不理不睬。此情此景,不一而足,使我们时常想起德·昆西①那句过于绝对的尖刻评论,认为中国人天生“像骡子一样固执”。中国人并不是像骡子一样固执,因为骡子不会改脾气,而同样不听话的车夫,一路上公然反抗,尽管特别警告过他再不听话就不给他酒钱,但到达目的地,他又会拜倒在地上老半天,恳求他在路上蔑视的那个恩惠——酒钱。因此,旅行者同车夫或船夫等人立个字据,是应有的谨慎之举。千万不要留下容易造成误解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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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英国散文家和批评家。

  “事先说清楚,事后没争议”,这是中国人谨慎的格言。不过,情况常常会是这样:你在事先的约定中哪怕动足脑筋,事后还是有争议。不管你在这方面有多么小心,钱在中国可能是最会给外国人带来麻烦的东西。不管涉及的中国人是受过教育的学者,还是无知的苦力,都没什么区别。所有的中国人都生来就有一种本能,会利用误解。他们发现自己像一月里的北风钻进门缝,又像河水渗进船缝,迅速又毫不费力。在某些方面,盎格鲁一撒克逊人非凡地适应并发展了中国人的这种天赋。正如古代波斯人主要学会了两种技艺——拉长弓和讲真话,中国人很快就觉察到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真诚的天性,对敌人、对朋友同样公正。对中国人来说,这些品质就像犹太人的习惯一样可以利用,他们每隔七天就停止一次军事活动,全然不顾战事紧张,也不管他们必须迎战提图斯①率领的罗马人。这些习惯有利于罗马人进攻,而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这种敌友不分的怪癖则有利于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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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提图斯(Titus,公元39—81),罗马帝国皇帝,78—81年在位。

  1860年之前一个世纪里,中国的对外交往仍在中国人误解天性的长期发挥之中。1860年之后,这种天性也根本没有耗尽。与中国进行外交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试图解释被完全误解的事情的历史。诸如此类的情况之下,认为外国人会履行诺言,这种先入之见已经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尽管也有个别不遵守规则的例外情况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们同样坚定地相信外国人会公正地办事,尽管也有些外国人,也有许多外国的例子正相反。但是,有了这样两点,中国人就有了一个支点,藉以去动摇那个最顽固的外国人。“你这样说了。”“不,我没说。”“但我理解你是这样说的。我们都是这样理解的。请原谅我们的愚笨,请付钱,你说过你会付的。”这就是中国人与外国人成千上万次争执的实质,一百次这样的情况中有九十七次外国人付了钱,正如中国人的料想,外国人要借此表明自己完全可靠完全公正。剩下三次也会有别的办法,其中两次是成功地拿到了钱。

  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都有误解,有经验的读者会发现这样的事例如同鱼儿那样成群结队地出现,简直可以称之为军团。叫一个苦力拔除院子里的杂草,留下即将萌芽的珍贵草皮,你仿佛看到了渴望已久的草坪。这个漫不经心的笨牛手拿一把锄头,铲掉了一切绿的东西,弄得寸草不生,还说这样才太平。他没有“理解”你。派一个厨师走很长的路去当地唯一的菜场,叫他买一条鲤鱼、一只小鸡。他没有买回来鱼,却买来三只大鹅,还说是你让买的。他没有“理解”你。派一个送信人在收发室关门之前送封重要信件去法国领事馆,但他却跑回来说对方不收。原来他把信送到比利时领事馆去了,而这时收发室也关了。他不“理解”你。

  不幸的外国人如何误解别人和被别人误解。可以用我一位朋友的经历来充分说明。他去一家中国的银行,老板他认识,银行附近前不久刚发生一场毁灭性火灾。这个外国人就向这位银行老板道贺说,幸好大火没有烧过来。听到这句话,老板马上一脸尴尬,然后生气地说:“这算什么话?不能这样说!”不久之后,这个外国人才明白,自己错在暗示火势太逼近,银行会烧掉。而这是最不吉利的,即使用庆幸的话来说,也是忌讳的。一位来北之稍作停留的外国人看到一个骆驼队,其中有一头小骆驼。他对他的车夫——一位曾受雇于外国人多年的车夫——说道:“你回家的时候,叫我的小儿子来看这头小骆驼,他会感到有趣的。”过了好一会儿,同刚才那个例子一样,经过了慢慢酝酿,这个车夫颇有见地地说:“如果你想买这头骆驼,你不懂得养它——它必死无疑!”

  我有一次出席一次中国的礼拜仪式,布道者讲的是乃缦的故事。他描绘了这位亚兰元帅到达以利沙①的门口,重现乃馒的随从为他叫门的情形。这位布道者竭力使这个画面尽可能生动形象,便模仿那些随从的样子戏剧性地叫了起来:“看门的,开门,亚兰的元帅来了!”使他吃惊的是,一个坐在后排的人像一粒子弹一样穿了出去,后来才明白这个人产生了误解。他是教堂的看门人,没有注意听前面的内容,突然听到有人叫他,便用令人赞叹的速度去给乃馒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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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乃缦(Naaman)、以利沙(Elisha),两人均为《圣经》人物,见《旧约·列王纪》。

  中部某省的一位传教士,听众对他的理解也同样错误。他希望听众有一个深刻印象,便用一架幻灯机映出一只高度放大的寄生虫。当这个爬虫的巨大身躯,好比埃及鳄鱼似地横卧在帆布上时,有一位听众敬畏而小声地说出了他刚刚获得的新发现:“看,这就是外国大虱了!”

第八章 拐弯抹角

我们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引以为荣的思维习惯之一,是我们直接思考事物的实质,一旦想到本质是什么,就心口如一地说出来。在正式的社交或外交场合,无疑要对自己的这个习惯作一些大的改动。但是,直来直去的本性支配着我们民族的每一个人,这一点大体如此,尽管各种特殊情况下有不少修正。然而,用不着与亚洲民族接触很长时间,就可以发现,他们的天性与我们截然不同——事实上处在相反的两极。我们不看重那些冗余的尊称,但亚洲有不少语言里的尊称在不同程度上比汉语更为详尽细致。我们不强调去使用迂回曲折或换而言之的方法来表达完全简单的意思,但中国人不这样。于是,汉语里有不少说法都可以用来表示一个人的死亡,其中没有一个词语是粗鲁直白的。不管死者是皇帝还是苦力,都要使用这些委婉语,只是究竟用哪个委婉语,倒是大不相同的。这里,我们只是一般而言,不谈语言的准确性。如果人人同意“直截了当”,人人都明白别人也在这样做,那么,问题就不是准确性,而是方法了。

  一个外国人无需大多亲身经历,就会得出结论:仅仅听一个中国人讲的话,是不可能明白他的意思的。不管一个人汉语口语讲得多么流利——甚至他也许能理解所有的短语,甚至还可能把听到的句子一字一句地写下来,他同样还是不能准确地明白说话人心里的意思。原因自然是说话人没有说出心中的意思,只说了一些多少有点类似的事情,他希望对方能从中明向他的意思,或者他的一部分意思。

  在对汉语有了完备的知识之后,非凡的推论能力就成了能与中国人成功地打交道的基本条件,不管这个外国人在这方面的能力有多强,他也会时常误入歧途,因为他的这些能力总是捉襟见肘。为了说明中国人生活中的这个普遍现象,我们先来谈谈我们最早接触的人,他们并非不重要,对我们来说却是全民族的代表——这些人就是我们的仆人。一天上午,男仆带着一副没有表情的老面孔,只是来说他的“阿姨”病了,因此他不得不请几天假去看望看望。从他的请求中,我们或许可以认为这个男仆根本没有阿姨,也可以认为她并没有生病,还可以认为他根本不打算去看她。婉转地说:这个男仆很可能与厨师有了一些误会,而厨师的威信又恰恰比他高一些,因此,这个男仆只好远走高飞,拐弯抹角地暗示了自己承认甘拜下风。

  一个人帮了你的忙,而你又不可能立刻付钱报答,事后你再送去,他会有礼貌地坚辞不受。他会说,为了这点不足挂齿的小事而要了你任何东西,会有损“五常”①,如果你坚持要送给他那是错看了他,硬要他接受那你就贬低了他。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这么一点钱与他对你抱的希望相去甚远,像奥列佛·特维斯特②,“想要更多”。也可能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一种暗示,想让你现在或将来尽你的能力,给他更想要的什么,因此现在不能接受,他宁愿把这件事情放一放,留待以后他自己有了好主意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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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五常,指仁、义、礼、智、信。
  ②译注:奥列佛·特维斯特(Oliver Twist),19世纪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同名小说的主人公,该书一译为《雾都孤儿》。

  中国人谈及自己利益时都那么谨慎,谈及别人,尤其是可能会带来麻烦,会得罪人,就更加小心了。中国人虽然喜欢闲聊,但他们凭直觉就能分辨出哪些场合不宜说话过多。遇到这种场合,特别是有外国人在场,他们就会像坟墓一样守口如瓶。大多数场合下,我们周围不露声色的人会给我们一些“指点”,有了这些指点,我们待人接物就会有很大的不同。但是,除非他们明显看出这样做有好处,而且不冒风险,否则,他们沉默寡言的本能就会占上风,我们的这些朋友会保持高深莫测的沉默。

  观察一个中国人如何下决心找到一个最佳方式来把坏消息暗示给别人,是最有趣的事情。即使是这种情况,本来应该平直无误地表达,却离题甚远。更加经常发生的,是间接的暗示,转弯抹角地暗示这件事情不能言说,也不可言说。传信人紧张地环顾四周,仿佛埋伏着间谍。他把声音压低到神秘耳语状态,竖起三个手指头,暗示他没说出但用手势做出的人是家里的老三。他含混地开了个头,议论几句,表明事情很重要,但快说到紧要之处时,却突然停下,没有说出可供判断的谓语,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好像在说:“现在,你明白了,对不对?”在这整个过程中,那个可怜而又迷迷糊糊的外国人什么都没弄懂。毫不奇怪,这时,你的这位“报信人”(这个叫法不对,他什么信都没报)又像刚开始那样,把你带到黑暗之中,他暗示说你总有一天会意识到他是对的!

  中国人与别的民族一样,都有这样一个特点:希望把坏消息尽可能长地隐瞒起来,并且加以伪装。但是,中国人采用的“好形式”需要太多的虚幻,在我们看来令人吃惊而又徒劳无益。、我们认识一位慈祥的祖母,无意之中看到两位朋友在低声耳语,他们是特地来通知她的那位离家在外的孙子的死讯的。但他们俩却反复向她强调,说他们只不过在聊天,尽管半个小时之后一切全都明白了。我们了解到一个离家数月的儿子在回家途中所经过的最后一个村庄,有朋友劝他在到家之前不要看戏,于是,他从中猜想他母亲死了,他猜对了!①我们曾经替人转送过一封信,给一个离家很远的人,信的内容是:在他外出期间,他老婆突然死了,于是,邻居发现没有人看管,就把他家的东西全都拿走了,而这些东西本应留给他这个凄凉人儿。不过,这封信的信封上却写着这样几个极不准确的大字:平安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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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古有明训:临丧不乐。

  中国人拐弯抹角的才能,还经常表现在该用数字的时候却弃之不用。于是,一本书的五卷便以“仁、义、礼、智、信”五常的不变顺序为标志。《康熙字典》的四十多卷,不是照着我们的料想按照能表示内容的部首排列,而是按照十二天干的顺序来排列的①。考试时,考生所在的一个个小密室,也是用《千字文》中上干个字来作标记的,这些字没有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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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康熙字典》按二百十四个部首,按笔画多少分为子、丑、寅、卯等十二集。每集又分上中下,归有若干数量的部首。

  关于这个题目还有一个例子,那就是家人与外人对已婚妇女的拐弯抹角的称呼。这样的妇女实际没有名字,只有两个姓,她丈夫的姓和她娘家的姓。人们叫她“某某他妈”。于是,一位你熟悉的中国人,会告诉你“小黑他妈”的病情。也许你从未听说过谁家里有“小黑”,但他坚持认为你一定知道。然而,如果没有儿童的话,事情就会尴尬多了。这个妇女或许可能被称为“小黑他婶”,或者其他曲里拐弯的称呼。上了年纪的已婚妇女会随口称她们的丈夫为“外面的”,意思是指那个管家外之事的人;但年轻的已婚妇女如果还没有孩子,不能暗示一些有关的词语,经常在称呼自己丈夫时就不免有些困窘,有时称“先生”。有一次我们听到这样一个妇女被逼无奈,只能用职业来代替——“油磨坊是这样说的!”

  一位受人尊敬的中国将军,在开赴战场的途中向沼泽地里的一些青蛙鞠躬,希望他的士兵理解:这些爬虫的英勇是令人敬仰的。对一个普通的西方人来说,这位将军对部队所要求的是:极强的推理能力。但是,同那些与中国人共命运的外国人所需要的推理能力相比,这种推理能力还不够大。有一年临近春节,在这每年一度的还债季节,我的一位熟人在碰到我之后,做了一些看来意味深长的手势。他用手指指指天,指指地,指指我,又指指他自己,一言不发。尽管我惭愧地说不懂他的意思,但这种不理解当然是没有理由的。他认为别人从他的手势中不难看出他想借点钱,还不想让人知道,只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吃喝嫖赌”这个词语是指四种最常见的恶习,如今还得加上吸鸦片,人们说话时会伸出一个手掌——“五毒俱全”,意思是他沾染了所有的那些恶习。

  中国人复杂的礼仪规定,常常让人很容易就不经意地冒犯了他人,这是中国人拐弯抹角的又一例证,不过,这些拐弯抹角的方法在我们看来是十分荒谬的。比如信纸的折法,稍有不慎,就会被当做故意冒犯。有的汉字要比其他汉字高一格,写在顶上,如果忽略提格这一点,所造成的不敬要超过在英语中没有用大写字母拼写人的姓名。在社交场合上,如果没有讲应该讲的话(个别不能讲话的场合例外),如同没有到合适地点迎接客人,或者没有按不同的客人送出相当距离一样,都是失礼的。许多简单动作中只要忽略了其中任何一个细节,就可能隐含着一丝侮辱,中国人会立刻发现,但那个可怜而又无知的外国人,尽管无数次地成为这种侮辱的牺牲品,却浑然不知自己从未得到特殊礼遇!中国人愤怒时,常常恶语相向,但那些具有文学天赋的人,会用文雅的暗语来快意地表达恶毒的咒骂,而其中的真正含义则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明白,好比一颗包着糖衣的苦药,吞下之后才会让人感到恶心。于是,短语“东西”原意为一件物品,用来叫人则是辱骂。但这个意思也可以拐弯抹角地表达,说一个人不是“南北”,意思就是他是“东西”——“一样东西”。

  即使是最没有文化的中国人,也能用故意压低声音当场虚构出牵强的借口,这种非凡的创造力会使人人吃惊的。只有外国人才会把当场捏造借口当回事,他们没有想到这种即兴创作是一种保全面子的适当方法。而即使是最认真的外国人也不强求自己有能力上天、下海、入地,对之穷追不舍。对他们来说,省事地弄清真相也成了一种固定的习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那些最无知的中国人也能坚定地保证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把自己的无知当做挡箭牌,充分保证自己能够脱身而逃。他“不知道”,他“不明白”,这两句话如同上帝之爱,掩盖了许多罪孽。

  关于我们这个主题,没有什么可以比每天发行的《京报》展示更多的充分的例证了。有一种习惯,不知从何而来,用古话来说就是“指鹿为马”,而且更厉害,更广泛。甚至就在中国,“事情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这一点没有比透过《京报》这个精彩的镜头看得更真切的了。尽管它是个半透明的镜头,但它摄入的关于中国政府实质的光线,要超过其他所有窗口的总和。中国人对任何事情总是不讲真情而讲其他,如果这是普遍真理的话,那么,从一个人的言语去猜测他的真实意思,便是最需要技巧的事情。中国官方生活是最完美的例证,其中拘泥形式和矫揉造作这两点,都是无出其右的。《京报》“头条新闻”栏目充斥着年迈官员满身病痛的描写,说他们都渴望从官位上退下来,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如果他的紧急请求受到拒绝,反而要他回到岗位上,又是什么意思?那份煞有介事的长篇奏折真正暗示的是什么?一位被指控犯有重罪的高官被确认——如同每一份奏折上印着——无罪,而是犯了其他不那么严重的错,这难道意味着奏折的作者没有受到他人的影响,还是那位高官真的干了那些事情?谁能说得清楚?

  正如他人坚决奉劝我们一样,每一位仔细阅读《京报》的人,在阅读每一份文件时,要去逼近文件背后隐藏着的真实情况,以便更多地了解中国,这要胜过去阅读关于这个帝国的所有已经写下的著作。但是,倘若将来任何一个“蛮夷”对中国人的理解达到了我刚才暗示的程度,我们就只能听其言猜其意,好像他真是个中国人,难道我们那时就没有理由去担心自己会不知所措?

第九章 柔顺固执

我们对中国人的最初的知识,来自我们的仆人。他们是我们关于中国人特点的最早的老师,而他们教给我们的课我们总是难以忘怀。这一点,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而我们却常常不满意。但是,当我们与中国人的接触面广泛一些之后,我们发现,与仆人这个狭窄范围交往中不知不觉得出的结论,被后来的广泛的了解惊人地证实了,因为每一个中国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这整个民族的缩影。本章将要谈及的中国人的一个特定气质,尽管自我矛盾的标题不能把它令人满意地描述出来,但“柔顺固执”这个措词却是最为恰当的,不用费多少笔墨就可以令人明白。

  外国人家中所雇的所有仆人,唯有厨师左右着全家的安宁。当他的新的女主人告诉他,要按照这样的方法干,不要用其他方法干时,他简直就是服从的化身。他对家里的规矩都诚恳地表示赞同,即使不能说已经赢得信任,也给人留下了不少好感。比如,特别警告他说,前任厨师有一个令人不快的习惯,面还没发好就做成面包放进烘箱去烤,女主人感到这是一个要坚持的小事。前任厨师正是在这件小事上与女主人闹翻的。后任厨师对此的反应令人愉快,表示说自己不管可能有多少其他缺点,犟头倔脑却不是他的脾气。告诉他,狗、闲杂人等、吸烟都不准在厨房,他对此回答说,他讨厌狗,也不会抽烟;他自己也可算个生人,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几个朋友,而且他们没有一个是游手好闲的人。经过这番叮嘱之后,他开始上任了。几天之后,发现他在发不好面这一点上,与前一个厨师简直是“亲兄弟”,还有数不清的人进出厨房,许多人还带着狗,家里永远不会少的东西就是浓重的烟味。厨师坦率地承认烤面包的确没有发挥出他的最佳水平,但肯定不是没有揉好,他是很会揉面的。厨房里看到的陌生人,肯定是那个苦力的“哥儿们”,但他们都没有狗,而且他们都已经一去不回了——尽管第二天又看见他们。没有一个仆人抽过烟,烟味是从隔墙那家吹过来的,那家的仆人都是大烟鬼。这个厨师简直就是讲道理的化身,由于没什么需要改变的,他也就不知道如何改变。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那个苦力身上。叫他去割草,明明给了他一把外国镰刀、锃亮而锋利,他带着满意的笑容接过这把镰刀,但就在这天,后来看到他还是用一把在四英寸长的旧铁片上装着短柄的中国割草刀。他似乎在说:“旧的更好。”给洗衣工一台外国洗衣机,省时省力省肥皂。最重要的是不伤衣物。又给他一台获得专利的绞干机,省力而不伤纤维。结果洗衣机和绞干机都成了“无关痛痒的废物”,洗衣工还是一如既往地搓衣服、拧衣服,直至破烂。要实行这种改革,就必须以时时叮咛为代价。

  叫园丁用砖坯修一道残破的墙壁,砖坯手头就有,但他认为还是用小树枝埋进墙头一英尺深做顶盖为好,于是就这样干了。如果质问他,他会解释他的办法的优越性。雇一个信客送一封重要邮件去一个需要几天路程的地方,晚上给他邮件,让他第二天一早出发。第二天下午,有人却看到他在附近一条胡同里,把他叫来问问,他告诉我们说他不得不休息一天时间洗洗他的袜子!按天数雇来的马车夫也会给你同样的感受。告诉他按特定的路线走,同其他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的反应一样,而他却按完全不同的路在走,因为他从过路的陌生人那儿听说那条路不好走。厨师、苦力、园丁、马车夫——全都不相信我们的判断,只相信他们自己。

  任何有外国诊所和医院的地方,都会看到许多层出不穷的事例,来证明我们的主题。病人在经过仔细检查,开好处方之后拿到了规定剂量的药品,三番五次告诫他服药的方法和时间,不能出错。怕出错,他又回来一二次问问清楚,但回家之后还是一次服下两天的药,因为他认为痊愈程度取决于服药剂量。一再仔细地警告他们不能揭开外敷的药膏,也无法阻止他们很快就揭开看看,因为病人不想变成“乌龟”,在皮肤上长一层硬壳。

  有一件事情令人很不愉快,但观察一下可以丰富我们的例证:在一家诊所里,一个最无知的助手的看法,对一般病人来说似乎也同负责的医生的看法具有同等价值,尽管前者可能不识字,也不懂药名和病症,而后者却点缀着所有的医学头衔,以及大量的临床经验。然而,一个门房或苦力的暗示,就足以使病人完全无视医生的指导,去采取一些愚蠢而且可能因此而致命的办法。

  这样,我们讲了不少与外国人有关的固执的例子,最先引起我们的注意,与我们的实际利益也最为息息相关。但是,我们越是深入观察足以表明中国人真实素质的人际关系,我们越是可以看到,那句富有表现力的中国话“表里不一”所描绘的情景,发现此言真是毫无例外。中国仆人对中国主人是顺从的,如同他们对外国主人,但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不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行事,因此,他们的主人也就一刻也不能指望他的命令会得到照办。外国雇主要求雇员唯命是从,由于他们没有这样,他就会对某些雇员常常抱有敌意。我的一位朋友有许多仆人,既极端忠诚又极端顽固,——于是他们既不可缺少又令人讨厌——这位朋友在谈到一位特别的“男仆”时说,他面临一个矛盾的选择:究竟是杀了他,还是给他涨工钱!此话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一个主人所处的两难境地。中国主人完全知道自己的命令会这样或那样地被忽视,对于这种不可避免的结果,他会事先想好办法,好比有人为了还债而存点钱,也好比为减少机械磨擦而预留一些空隙。

  这种无视命令的现象,也或多或少地出现在中国各级官员的相互关系上,甚至包括最高层。有好几种原因都可以使人违反命令,比如个人懈怠、朋友情面,最重要的便是金钱的魔力。一位知县住的地方水很咸,就叫他的仆人用水车去几英里外的河里打水。仆人完全没有这样做,只到一个他知道有甜水的村庄去打水给这个官员,省却了三分之二的路程,各方面又都完全满意。即使这位知县确实明白他的命令没有执行,但只要水是好的,他可能也就不说什么了。在中国,“逮住耗子,就是好猫”,成功是最要紧的。害怕得罪别人,还有中国人胆小怕事的本能,会阻止他们去报告发现的不服从行为,尽管可能有五百个人知道这个秘密。一个典型的中国仆人,如果让他把蓄水池里的水倒进容器以备后用,却会发现他把水全倒进了井里!这样,他外表上是俯首听命了,实际结果却正相反。芮尼医生①提到一个厦门的官员,把一张皇榜剪成前后两半,又把后半部分贴在前面,前半部分贴在后面,这样次序一颠倒,就不容易读懂了。这种诡计在涉外事务中十分普通,中国官员很少想让外国人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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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芮尼(David Field Rennie,?一1868),英国人,1860年随英国侵略军进北京,1861年北京英国公使馆建立,任使馆医师,著有《英国军队在华北和日本》,(1860)、《驻华英使馆设馆第一年间的北京和北京人)(两卷,1865)等书。

  我们很容易看到规避政策与要求公正是相抵触的。某位官员判处一个罪犯戴两个月沉重的木枷,只有夜里才能取下不戴。但只要在“最管用的地方”明智地花点钱,官员的命令就仅仅是这样执行了:只有这位官吏进出衙门的时候,才让这个罪犯戴上木枷装装样子,其余的时间,他都得以解除这个讨厌的负担。官员难道不知道贿赂打败了判决,难道不会突然杀个回马枪,抓到不执行命令的证据吗?不会。官员也是中国人,知道判决一经宣布,就不会有人把它当回事儿。他心里知道这一点,已经把刑期翻倍了。在外国人的持续观察之下,这个实例反映了各部门官员关系的错综复杂。上级官员命令下级官员要注意采取某个措施,下级官员则尊敬地回答说已经采取了这个措施。而在实际上,却是什么措施都没有采取。在许多情况下,事情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如果有一个部门发出了持续的压力,命令又紧急,那么,下级官员会把压力转移给再下一级的官员,再加上一些责骂,直到这种压力全都耗尽。此后,一切事情都还是老样子。这就是“改良”,规模常常很大,比如一次又一次地下令限制鸦片的销售与种植,其结果却是众所周知。

  某些人认为中国人是最“固执”的民族,而我们用“柔顺”这样的形容词来刻画中国人的“顽固”,在他们看来,无疑显得特别不恰当。然而,我们必须重复这样的信念:中国人远非最固执的民族,事实上还远远比不上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我们称之为“柔顺”,因为在他们像骡子一样“执拗”的性格中,还含着一种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向来缺乏的屈从的能力。

  中国人会不失风度地接受责备,这一点极好地说明中国人的“柔顺”天赋。这种天赋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中,是一门久已失传的艺术,或者确切地说,这种艺术从未发掘过。但是,中国人在你向他指出缺点时,会十分耐心、认真乃至真诚,还高兴地赞同补充说:“是我错,是我错。”也许他还会感谢你友善地对待他这个卑贱的人,并允诺,你所特别指出的那些缺点,会立刻、彻底、永远地改掉。这些好听的允诺,你十分熟悉,可它们会变成“镜花水月”。但是,尽管这些允诺在本质上是空虚的,却不可能不使你暂时息怒,如果注意一下,这就是他们的允诺所要达到的目的。

  中国人好比竹子,没有比这更妥帖的比较了。竹子是优雅的,到处都用得着,容易弯曲,内又空洞。东风一吹,它倒向西;西风一吹,它倒向东;没有风吹,它就不倒。竹子是禾本科植物。禾本科植物都是容易打结的,只有竹子很难打结,尽管它容易弯曲。世上最柔顺的莫过于人的头发,可以适当地拉长,但一松手,它就缩了回去。单凭本身的重量,它可以向任何方向倒卧。不过,许多人头上都有一种头发,有固定的长法,总是朝着某一个方向,一般无法改变。这种长法俗称“牛舐”。由于这片头发无法控制,因此不管其他还有多少头发,疏理时还得要依照它的方向。如果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可以看做一个脑袋,而各个民族是头发,那么,中国人就是那片令人尊敬的“牛舐”,可以梳理、修剪,还可以剃掉,但将来长出来的头发肯定还是老样子,大的方向不可能改变。

第十章 心智混乱

我们说“心智混乱”是中国人的一种特点,但我们并不是说这种特点是中国人特有的,也不是说每个中国人都具有这个特点。从整体上来看,中国人似乎有足够的能力同其他民族相抗衡。他们在智力上当然没有表现出弱点,连这种倾向都没有。同时,我们要记住:中国的教育局限在非常狭小的圈子里,那些受过不完善教育的人,或者那些根本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都十分欣赏汉语的结构。这种欣赏在律师看来,是“事前从犯”,但中国人的欣赏已经到了最为显著的“心智混乱”的地步,他们也许应该对此有所愧疚。

  如今已经有不少人知道,汉语的名词是没有形态变化的。完全没有“性”和“格”。汉语的形容词没有比较级。汉语的动词不受“语态”、“语气”、“时态”、“数”和“人称”的任何限制。名词、形容词、动词之间没有可辨的区别,因为任何一个汉字都可以不加选择地用作(或不用作)这些词性,且毫无任何问题。我们并不是抱怨说汉语不能表达人类的思想,也不是说人类的许多思想很难或无法用汉语表达清楚(尽管情况的确如此),我们只是坚持认为这样一种语言,具有这样的结构,会导致“心智混乱”,正如炽热的夏季会导致午睡一样。

  同一位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交谈,最平常的事情就是很难弄清楚他究竟在说什么事情。他讲的话常常只有好几个谓语,复杂地混在一起,像穆罕默德的悬棺那样悬在半空,无所依傍。在说话人心中,省略主格根本无所谓。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他从没想到过省略主格这个重要的信息内容之后,听他讲话的人是无法用什么直觉来听明白的。值得注意的是,长期的训练已经使大多数中国人成为很会猜测的人,只要简单地补上原先偶然失去的主语和谓语就行了。常常会这样:省略了全句最关键的词,也根本不知道省略的是哪个词。句子的型式、说话人的举止和语调、伴随的情景,都常常没有表明主语已经改变,但人们会发现说话人不像几分钟前那样在说他自己,而是在说他道光年间的祖父。他是怎么说过去的,又是怎么说回来的,常常是难解的谜,但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这种完美的技艺。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从一个话题、一个人、一个世纪,突然而又不知不觉地跳到另一个地方,实在过于稀松平常,根本不值一提,好比看着玻璃富上的一只小虫,便可以顺着视线望见远方山上的牛群。

  汉语的动词没有时态变化,没有确切的时间和地点标记,这个事实无法澄清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混沌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可怜的外国人如果想要保持一种表象,证明自己至少还跟着这种一闪即逝的思路,最好的做法就是像问答式教学法那样不断地提问题,好比一位边远地区的猎人,在没有路的森林中用斧头“闯出”路来:“你现在说的这个人是谁?”明白了是谁,可能接着问;“在哪里?”“什么时候?”“他干了些什么?”“他们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后来又怎么样了?”对于这每一个问题,你的中国朋友都会用困惑的乃至悲哀的眼神看着你,好像在怀疑你的五官是不是没有起作用。但是,这样从不同角度不断追问,就可以找到阿利蒂纳的丝线①,借以从没有希望的迷宫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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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阿利蒂纳(Ariadene)的丝线,出自古希腊神话。阿利蒂纳曾经帮助雅典王子提修斯带一团丝线进她父亲的迷宫,让他边走边放线,再顺着线走出迷宫。

  对于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而言,任何想法都令他惊讶,因为他一点儿思想准备都没有。他不懂,因为他不想弄懂,在他进入状态之前,他需要用相当的时间动一下脑子。他的心灵好比腐朽炮座上的一门锈迹斑斑的旧滑膛炮,瞄准之前需要拼命调整方向,但肯定还是哑炮。这样,你问他一下简单的问题”,比如“你多大年纪了?”他会茫然地注视着提问的人,回问:“我?”你回答说:“对,是你。”他内心一惊,振作起来,回答说:“多大年纪?”“是的,多大年纪?”他再一次调整焦点,问道:“我多大年纪?”“是的,”你说,“你多大年纪?”“五十八。”他终于明确无误地回答了问题。现在,你的心智正常运作了。

  心智混乱的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一种用事实本身去解释事实原因的习惯。“你为什么不在面包里放盐?”你问一个中国厨师。“我们不在面包里放盐的。”他这样回答。“你们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那么好的冰,为什么冬天里不用点冰来冰东西?”“不,我们这座城市里的人在冬天是不拿冰来冰东西的。”如果那位声称“能够弄明白事情原由的人是快乐的”的拉丁诗人曾经在中国生活,他会把这句格言改成:“试图去弄明白事情原由的人是不快乐的。”

  心智混乱的另一个标志是,一个普通人无法不走样地把一个想法告诉别人。叫某甲去告诉某乙,以便让某丙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在中国是最愚蠢的行为。要么这个信息根本没有传递过去,因为有关各方不明白这是个重要信息,要么传到某雨时已经有点走样,以至于他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要么就是与原先完全不同了。在这样一个复杂的机器里,指望三个齿轮会吻合默契,丝毫不会因为磨擦而导致机器停止运转,这种想法非常不着边际。即使是那些有相当智力的人,也会感到在听到与复述一个想法时,不添油加醋、不减斤少两,是困难的,好比清水之中的一根直棍,看上去的样子好像是折断了。

  一个善于观察的外国人,会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你对一种怪异的行为发问。“就是这样的。”对方这样简单地回答。总是用那么几个词,来使这种含混不清的回答愈演愈烈。“多少”表示疑问,“几个”表示肯定。“你来这里多少天了?”你问道。“是的,我来了好几天了。”对方这样回答。汉语中一切具有歧义的词语中,歧义最大的便是人称(或非人称)代词“ta”,不分男女地表示“他’‘或者“她”,乃至“它”。说话人有时候只是模糊地朝着他所评论的主语的住所方向指一指,或者朝着最近听说的这个人的方向指一指。然而,这个单音节的“ta”更经常地是指一个关系代词,或者指一个指示代词,或者指一个限定性的形容词。在这些情况下,一位中国人的谈话就好比英国法庭上这样一位证人的证词,这位证人是这样来描述一场殴斗的:“他有一根棍子,他也有一根棍子,他狠命打他,他也狠命打他,如果他打他打得像他打他那样狠,他就会杀了他,而不是他杀他了。”

  “刚才叫你,你为什么不来?”你贸然地问一个特别玩忽职守的仆人。“不为什么。’他直言不讳地这样回答。同样的心智混乱也会导致许许多多、各式各样时常令人尴尬不已的行为,常常惹恼做事井井有条的西方学者。厨师总是想把佐料差不多用个精光,这已经成了一种惯例,到做下一顿饭时,他就少用一些必需的佐料。问他怎么回事,他会坦率地说没多的了。“那你为什么不及时再要一点呢?”“我没有要。”这就是他启己感到满意的解释。你同某个人结一笔帐,很麻烦地打开保险箱,细心地算好付给他的零钱,然后坐下来聊了“老半天”乱七八糟的事,这时,他才淡淡地说:“我还有一笔帐没结呢。”“但刚才保险箱开着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那样就可以一次付清了。”“哦,我想这两笔帐是两回事。”同样的情况:一家诊所里的一位病人已经花了医生不少时间,回到候诊室,再推门进来。医生告诉他,他的病已经看完了,他却轻松而简洁地对医生说:“我还有一个病没看!”

  我们看来最愚不可及的事情,就是延误疾病的治疗,这是中国人的普遍习惯,原因是病人太忙,或者是看病得花钱。人们常常认为,忍受高烧一遍又一遍地折磨,要比花上十个铜钱——约合一美分——买一剂肯定能治好病的奎宁来得便宜。我们无数次地看到,仅仅是为了省时间,病情有时被拖到可能致命的地步,而花上这点时间去看病,病就一定能治好。

  有一个人,住在离一家外国医院大约半英里的地方,外出时染上了某种眼病,回家之后忍痛熬了两个多星期才去看病,在此期间他天天希望疼痛会止住,但结果却是一只眼睛烂了角膜完全失明。

  另外一名病人,每天都去医院治疗他脖子上一块严重的溃烂,但直到第十八天才向医生诉说他的腿疼得让他无法睡觉。检查发现,他腿上的溃烂其大其深已如一只茶杯!原来他是打算治好脖子之后,才说他的腿!

  中国人生活中许许多多这样的现象,令人想起查尔斯·里德①一部小说中的一句话:“人类并不缺乏智力,但在智力上有缺陷——他们头脑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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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查尔斯·里德(Charles Reade, 1814—1884),英国小说家、戏剧家。生于牛津郡,毕业于牛津大学。小说主要有《教堂和家灶》(1861)、《改邪未晚》(1853)、《现钱》(1863)、《设身处地》(1870)、《可怕的诱惑》(1871)等。

  中国的教育,肯定不是让受教育者全面地掌握一门学科并付诸实践。酉方人普遍相信有些传教士确实能证实:即使经文上有天花,自己在布道时也不会染上。在中国同样的现象却十分怪异。中国的狗不是按常理去追捕狼,如果你看到一条狗在一条狼后面跑,狗也不是在追狼,它们不是往相反方向在跑,就至少是直角方向。与这种相互躲闪的追逐相似,中国人在追逐某个特定话题时也是如此。他常常能闻到这个话题的气味,不时地也快追上了,但他终究还是后退了,万分疲惫,却没有在整个谈话过程中跨入这个话题。

  中国这个地方差别太大:有钱的人与穷困的人,受过极好教育的人与完全愚昧无知的人,都生活在一起。有数以百万的人贫困而又无知,如此的命运使眼界狭窄,心智也就必然会混乱。他们的处境只不过是井底之蛙,对他们来说,天空也只是黑暗中的一小片光亮。他们中的许多人从来没有离家走远到十英里之外的地方。除了自己周围的人他们对别人的生活状况没有一点概念。一切民族都普遍具有的本能的好奇心,他们许多人看来却都埋人心底或者枯萎殆尽了。许多中国人知道离家不到一英里的地方住着一个外国人,但从来没有想过要打听一下:他从哪里来,他是谁,他想干什么?他们知道勉力维生,除此之外,他们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像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有三个灵魂,还是一个,还是没有。由于这件事情与粮食价格无关,他们也就没有看出什么意义。他们相信坏人来世会变成狗或虫子,他们也真诚而简单地相信自己死后,躯体会化为尘土,而灵魂——如果有的话——也会弥散在空中。造就了西方所谓“务实的人”的种种力量最终造就了他们这种人,他们的生活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是胃,一个是钱包。这样的人是真正的实证主义者,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没见过、听过的东西,对这样的东西自然就没有概念了。生活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系列的事实,绝大多数还是令人不快的事实。对于事实之外的东西,他马上就成了一个无神论者、多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偶然地拜拜他本不相信的神,或者施舍点吃的给那些不认识的人,就足以满足他的依赖本能。不过,这种本能是否寻找这种表现形式,则主要取决于他的周围环境。对他来说,人类生活的物质因素可以独自培养,完全排除在心理和精神之外。将这种人从麻木状态中拯救出来的唯一办法,便是输入一种新生活。新生活会向他们传达由基督教早期主教揭示的崇高真理:“人是有一个灵魂的”,唯其如此,“神的启示才会给他们智慧。”

第十一章 麻木不仁

现代文明有个十分意味深长的侧面,体现在“神经质”这个词的各种不同用法之上。这个词的原意是“具有神经的,坚韧的,强壮的,刚健有力的”。这个词有一个引申义,也是我们如今最常用的意思是“神经衰弱或有病,受制于或受苦于神经过于激动,容易激动,软弱”。这些各式各样的复杂词语,表述各种神经疾病,如今已经成为我们耳熟能详的日常用语了。毫无疑问,现代文明使人们的神经激动,神经疾病也要比一个世纪前更为普遍。

  但是,我们现在要说的,并不是那些患神经疾病的人,而是一般的西方人,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病,却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醒自己,神经系统是各种器官之中最为突出的部分。总之,我们是用这个词来指那些“神经质”的人,我们知道这个术语包括了我们所有的读者。至少就盎格鲁一撒克逊人而言,生活在蒸汽机和电气化时代的人与生活在定期邮船和邮递马车这样古老而缓慢时代的人,他们的神经状况当然是不同的。我们生活的时代特别有活力,而又匆忙。我们没有闲暇吃东西,神经也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其结果已众所周知。

  我们时代里做事的人有一种急切焦躁的神情(至少在西方做事的人是这样),他们好像时时在等待一封电报——他们常常如此——电报的内容会全然改变他们的命运。我们心灵中的这种状态,会无意识地表现在各种行为中。我们坐卧不宁,烦躁不安。我们在交谈的时候也拿着铅笔,似乎此时此刻不马上写下来,就永远来不及了。我们摩拳擦掌,似乎在准备去完成什么需要全身心投入的严峻使命。我们的手指忙个不停,或者像野生动物那样调头往后看,以免忽略任何危险。我们感觉到现在应该去做些事情,这样我们必须抓紧办完几件更紧要的事情。我们的神经过度工作,其后果主要还不是表现在“拉琴痉挛”、“电极痉挛”和“书写痉挛”等等,而是表现得更广。我们已经不能像过去那样安然入眠了,睡的时间短,休息得又不好。我们时常被一些细微的响动吵醒,往往是令人恼怒的小事情,比如树上的鸟叫、射入我们昏暗卧室的一丝光线、风吹百叶窗的声响、人的说话声,一旦吵醒,就再也睡不着了。我们带着每天的生活一起休息,结果却没有真正得到休息。有一句话几乎成了格言:银行要办好,除非行长与银行相拥入眠。生活在这样的时代,股东坐收其利之时,行长正倒霉透顶,这是不难理解的。

  这样,我们已经详尽地提及了西方生活中我们熟悉的各种事实。当西方人开始熟悉中国人的时候,便可以把这些事实与自己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形成强烈的对比。中国人尸体解剖并不常见,尽管毫无疑问也解剖过,而我们也从没听到过什么理由,可以说明这个“黑发人种”在神经解剖方面与白种人有任何本质区别。尽管中国人的神经与西方人相比,用几何学的术语来说是“相似或者同位”的,但他们的神经与我们所熟悉的十分不同,这一点是再明白不过的了。

  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在某个位置呆上多长时间也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他会像一台机器那样写上一整天。如果他是个手工艺人,他会呆在一个地方从晨光曦微干到天色变黑,编织,打造金箔,或者干任何别的事情。日复一日,单调得没有任何变化,显然也意识不到有什么单调需要变化。中国的小学生也同样受各种限制,没什么休息,功课又单调重复。这种情况下,西方的小学生肯定没多久就会差不多发疯的。襁褓中的婴儿也是一动不动地躺着,安静得像泥佛一样,而不像我们的婴孩,一生下来就乱动乱扭。大一点之后,西方的孩子会做一些最滑稽的动作,活像猴子,而中国的孩子则常常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或者站着,或者坐着,或者蹲着。

  对于中国人来说,体育锻炼是多余的,这看来是个生理学上的事实。他们无法理解所有的外国人的一个共同喜好:不去什么地方,只是走走;无法理解究竟是什么东西驱使西方人要冒着生命危险在乡下奔跑,像玩纸上打猎,即“狗追兔子”的游戏那样;也不理解究竟出于何种动机,那些具有良好社会地位的西方人会整个下午站在太阳下面,把棒球打到一个别人走不过去的地方,或者几个人争抢一只球,为了在另一个人的“垒”里“毙掉”它。一位广东教师问一个佣人,一个外国妇女为什么打网球:“她这样奔来奔去,人家付给她多少钱?”告诉他“没有钱”,他是不会相信的。为什么完全可以雇一个苦力去干的事情,他一定要自己去干呢?我们再次强调,这一点对中国人来说无法理解。即使解释给他听,他也弄不明白。

  关于睡眠,我们在此之前已经说明了一些方面,中国人与西方人同样有区别。一般地说,他可以睡在任何地方。任何足以使我们发疯的细小干扰,都无法打搅他的睡眠。用块砖头当枕头,他便可以躺倒在用草、泥砖或藤条做的床上,其他一概不考虑。他用不到把房间的光线弄暗,也用不到别人安静。“婴儿夜啼”只管啼,不会把他吵醒的。有的地方,作为一种普遍的本能(好比熊的冬眠),所有的人在午后两小时似乎都睡着了。这已经成了常规,不管他们人在何处。午后的这两个小时时间,整个世界安静得就像子夜后的两个小时。至少对干活的人来说,睡在哪里倒是无关紧要的。其他人也一样。横卧在三辆手推车上,低着头,像一只蜘蛛,张大的嘴里还有一只苍蝇,如果举办一场这种能力的考试,在中国就能招募到一支数以百万计——不,数以千万计——的大军!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在中国,新鲜空气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一个地方谈得上空气流通,除非台风吹走了屋顶,或者是主人因为饥荒拆房子卖木料。我们听说过不少住房拥挤的事情,但这是常事,他们根本没有感到什么不方便,或者说这种不方便不值一提。如果他们具有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神经系统,那么,他们就会像通常设想的那样痛苦。

  中国人对疼痛的忍耐,表现出中国人可以完全不受神经控制。那些对中国医院的手术情况稍有耳闻的人都知道,中国的病人忍受疼痛是多么常见,几乎是普遍情况了。他们所忍受的疼痛,足以使我们最强壮的人望而却步。这个题目本身,就很容易扩展成一篇论文。但我们必须搁置不谈,我们只去注意一下乔治·艾略特①在她的一封信中的话。“最高的召唤和选择”,她说——带有几分恼怒,无疑是因为她讨厌神学用语——“是不使用鸦片,却眼睁睁地忍受疼痛”。如果她是对的,那么,毫无疑问,至少大多数中国人肯定有过召唤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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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一1880),英国女小说家,代表作是长篇小说《米德尔马奇》(1871—1872)。1828至1835年曾先后就读于两所寄宿学校,笃信福音教,后受查尔斯·海纳尔《基督教起源的调查》一书影响,于1842年初宣布不再去教堂,不相信上帝,但仍深切理解和同情一切虔诚的宗教感情。译有施特劳斯的《耶稣传》、斯宾诺沙的《神学政治论文》和《伦理学》。

  白朗宁夫人①说过:“没有同情心的观察就是折磨。”毫无疑问,这种人就是像她那样敏感的女诗人,以及同她相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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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白朗宁夫人(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1806—1861),英国女诗人。十五岁时坠马受伤,从此长期卧病。1846年、不顾父亲反对,与诗人罗伯特·白朗宁秘密结婚并出走意大利。所著爱情诗《葡萄牙十四行诗集》(1850)是19世纪中叶英国的优秀诗作。

  西方人不喜欢被别人看着,尤其是当他干着细致或艰苦工作的时候。但是,中国人也许在别人仔细观察之下才会干得最出色。在外国人不常去的每一个地方,我们总是很快厌烦于好奇的中国人的围观。我们时常声称,如果不赶走他们,我们就会“发疯”,而这些人只是没有同情心地观察我们,并不会给我们造成任何伤害。但是,对中国人来说,西方人的这种出于本能的感觉,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中国人不在乎有多少人在看他;也不在乎什么时候看,看多长时间。一他会情不自禁地认为,那些强烈地反感别人观看的人,真是有病。

  西方人不仅睡觉时要安静,生病时更要安静。即使他以前从不要安静,生病时也要求免受不必要的声音的打扰。朋友、护士、医生,都会共同保证安静这个康复的必要条件;如果康复无望,病人会得到尽可能多的安静,超过以往任何时候。中国人与西方人的习惯,在照顾病人的行为上有最为明显的对比。病情是一种信号,与病人有关的各式人等从四面八方赶来打扰,人数与病情成正比。一刻都不会有人会想到安静,说来也怪,也没有人表现出想要安静。那么多客人的来去与招待,对即刻降临的死亡感到害怕而发出的哭叫,尤其是和尚尼姑等等驱鬼而弄得乌烟瘴气。如此等等,造成的环境,足以使大多数欧洲人认为死亡倒不失为一种幸福的解脱。那位知名的法国夫人传话给前来探望的人:“请原谅,我正忙着死亡。”对此,西方人都禁不住付之以同情,而在中国,这样的请求不会有,即使有,也不会有人接受。

  在这个纷扰的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人们的担心与焦虑都在所难免。中国人不仅与别的民族一样历经磨难,而且磨难更为深重。任何一个地区都有相当比例的人时常处在死亡的边缘,这就是他们社会生活的条件。雨水略少,就意味着成千上万的人要饿死;雨水稍多,又意味着他们的家园将毁于洪涝,对此只有听天由命。任何一个中国人总难免官司缠身,哪怕全然无辜,也会毁掉自己。这样的灾难许多不仅是可见的,而且可以感觉到它们在不断地悄然而至,好似铁制尸衣在慢慢收紧。对我们来说,最为恐怖的事情就是一场不期而至的灾难骤然降临,带来各种可怕的后果。中国人面对这些事情时,正因为不可避免,也就只能“眼睁睁地忍着”,这正是这个民族最值得注意的现象之一。亲眼目睹过饥馑年月里上百万个默默饿死的人,会理解这里的意思。你要完全理解,就要亲眼去看。但不管怎么看,西方人还是很难真正理解,就像中国人很难真的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观念,而盎格鲁—撒克逊人则继承和发展了这一观念。

  不管从哪个方面去看,中国人对我们来说总是并且仍将是一个谜,或多或少而已。我们只有在心中肯定,中国人与我们相比,生来就是“麻木不仁”,我们才会毫不困难地理解他们。这个意味深长的推断如何影响这个民族与我们将来的关系,我们不想妄加猜测,但这种影响肯定会与日俱增。我们相信,至少总的来说,适者生存。在20世纪的各种纷争中,究竟是“神经质”的欧洲人,还是永不疲倦、无所不往而又不动感情的中国人最适于生存呢?

第十二章 轻蔑外国人

第一次到广州旅行的欧洲人很难意识到,中国的这个商业中心已经与欧洲有了三百六十多年贸易往来。在此期间的大部分时间,欧洲人与中国人打交道时,并没有多少值得自己引以为豪的表现。无论其他民族出于何种目的来到中国,中国人对待他们的态度,就像当初希腊人对其他民族一样,把他们看作野蛮人,并且用对待野蛮人的方式对待他们。只是到了1860年,才在条约中写有专门一款,原先中国人在正式文件中把“蛮夷”视为“外国人”的同义词,现在不再允许了。

  关于中国人对待西方外族的行为,我们必须时刻记住:中国人的周边民族明显不如他们,多年以来一直受这些民族的奉承。这些奉承虽说是危险的,但因为情有可原,也就十分有效了。当中国人发现同自己有来往的外国人都可以在威胁哄骗之下满足自己的要求之时,他们就更深信自己民族不言自明的优越,依旧我行我素,直到外国人占领北京。从那时起,尽管只有一代人的时间,中国却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认为:中国人最终认识到了外来文明和外国人的价值。然而,用不到与中国人有多少广泛而亲密的交往,任何一位诚实的观察者就会相信,无论官方非官方,目前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都不能说是尊敬的。即使中国人实际上并不轻蔑我们,他们也会在交往中经常无意地表现出屈尊与恩赐。我们目前面对的,就是这样的现象。

  服装是中国人首先感到外国人奇怪的地方。其实,我们并没有认为自己的服装有什么骄人之处。确实,在我们看来,各种东方服装都是臃肿,摆来摆去地限制“个性自由”,但这是因为我们要求动作灵敏,不同于东方任何一个民族。当我们考虑东方人的服装式样是否适合他们自己时,应该承认,这种服装式样对他们无疑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但是,当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审视我们的服装时,他们觉得一无是处,可供挑剔的地方却也不少,更不用说嘲笑了。东方服装有个原则,就是宽松,宽松得可以遮住身体的线条。中国绅士不会贸然穿件紧身短上装就出去抛头露面,但在中国的外国租界,许多外国人出来时就穿着紧身短上衣。这种短上衣,还有双排扣礼服(实际上一粒纽扣都用不着扣),尤其是那些可怕的、不成样子的、偷工减料的“燕尾服”,真让中国人弄不明白。特别是这些服装没有遮住胸部,这块地方便成了全身最暴露的部分,而且胸前又莫名其妙地少了一块,露出一缕内衣,这就更使胸前一览无遗了。中国人看到外国人的衣服尾巴上都牢牢地钉着两个扣子,觉得那里又没什么东西可扣,真是既不实用,又不美观。

  如果外国男子的服装对普通中国人而言是荒谬而不可理喻的,那么,女子服装就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在许多方面违反了中国的关于恰当得体的观念,更谈不上合乎礼仪了。把西方文明给予两性交往自由这一点联系起来看,就会毫不奇怪,只按传统标准评判合适与否的中国人,可能会完全误解或严重曲解他们所看到的一切。

  外国人听不懂中国话,这种多不胜多的场合,让中国人倍感优越。一个外国人,哪怕会用现代欧洲每一种语言流利地进行交谈,也帮不了他什么忙。只要他听不懂一个目不识丁的中国苦力讲的话,这个苦力也会因此而鄙视他。的确,这样做只会更加证明苦力自己的无知,但他那不恰当的优越感却是实实在在的。如果这个外国人正在与这个环境相抗争,试图掌握汉语,他会不断地受到蔑视,甚至他的佣人也会大声用“悄悄话”说:“噢,他听不懂!”而造成听不懂的障碍,却恰恰是中国人没有讲清楚。但是,中国人意识不到这个事实,即使能够意识到,他那天生的优越感也不会消除。所有学习汉语的人,都会一直碰到这种情况,因为一个人不管知道的东西有多么的多,他不懂的东西总还是要多得多。有一种情况虽然谈不上普遍,却也并非不常见,即在中国的外国人,在经历了最初的阶段之后,就发现自己明白的事情,没有人夸奖,而他不知道的事情却让他深感丢脸。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汉语和中国文学知识的评价,通常合适用约翰逊①博士的话来说明。他把妇女唠唠叨叨的劝诫比作狗用两条后腿走路——虽说不完美,但能这样也就令人啧啧称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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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国作家和文学批评家。曾创办《漫游者》杂志,编纂第一部《英语词典》,编注《莎士比亚戏剧集》并作序。作品包括散文、哲理涛、讽刺文、悲剧、小说、评论等。

  外国人对中国风俗的无知,是造就中国人优越感的又一个原因。如果有人不知道中国人一直知道的事情,中国人就会认为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外国人受到中国人的间接怠慢,经常还不知情,这个事实又使得中国人更加有意地轻视他们浑然不知的受害者。我们不把“当地人”对我们的态度当回事,是会带来恰当而足够的惩罚的。

  许多中国人会无意识地半开玩笑半蔑视地拿外国人逗乐,就像利蒂默先生看着大卫·科波菲尔①,似乎在心里说:“太年轻了,先生,太年轻了。”并非所有外国人都经历了这些阶段,只有那些敏感的观察者或多或少地积累了一些。同样,不管一个人有多少经历,肯定会有不明白的繁文缛节。原因肯定是以前从未听说过。要弄明白每件事情,总会有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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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利蒂默(Littimer)、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19世纪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半自传体小说《大卫·科波菲尔》(1850)中的人物。

  普通中国人都能轻轻松松地做的事,外国人却做不到,这就使得中国人看低我们。我们无法吃他们吃的东西,我们无法忍受太阳暴晒,我们无法在拥挤、吵闹和气闷的地方睡觉。我们不会用橹去摇船,不会“吁、吁”地使唤骡子干活。众所周知,英军炮队在1860年去北京的路上,被当地马车夫扔在河西务①附近,弄得叫天不灵、求地不应,因为英军中没有一个士兵有能力叫中国的牲口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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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河西务,地名,在北京东南约一百三十公里处,今属天津。

  外国人不能适应和遵守中国的观念和礼仪,也不能适应在我们看来是更为重要的事情,这使得中国人几乎不加掩饰地蔑视我们这个民族,因为我们不会也不可能明白什么是规矩。外国人不是不会鞠躬,而是总的来说觉得难以用中国方式鞠一个中国的躬,身体上的困难与伦理上的困难同样多。外国人无视礼仪,举止轻浮,即使有精力,也不会有耐心花上二十分钟,不紧不慢地踱方步,这样的结果无论正反两方面都可以预见。外国人不愿意用“老半天”时间去空谈。对他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对中国人来说,事情远非如此,因为在中国,人人都有大量的时间,却很少人有钱。中国人应该学会明白,当他消磨时间的时候,这时间是属于他的,还是属于别人的。

  外国人倾向于取消令人厌恶的繁琐礼节,省下时间去干其他事情。毫不奇怪,即使在他们自己看来,同彬彬有礼的中国人相比,自己时时刻刻在出丑。比较一下中国官员与外国来访者的服装、风度、举止:前者是长袍飘逸、行为优雅,后者则是举止笨拙、跪拜生硬。出于礼貌,中国人只能拼命克制,不去嘲笑他们。必须注意的是:若要中国人轻蔑外国人,没有什么比忽视礼仪更奏效的了,因为他们是如此看重礼仪。如果中国人得知将看到“伟大的美国皇帝”,并且他们真的看到格兰特①总司令身穿百姓服装,嘴叼一支香烟,行走在大街之上,他们心里会想些什么呢?想象一下这样的情景:一位外国领事,职位相当于中国的道台,到一个省会城市去见巡抚大人,以便解决一项国际纠纷。成千上万的人会拥上城墙,想看一看这位外国大人的随行队列,却只看到两辆马车、几匹马、一个翻译、一个专门送信的中国人和一个中国厨师。看到这样的情形,中国人的看法难道不会由好奇而冷漠,由冷漠而轻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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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iant,1822—1885),美国南北战争时联邦军总司令,后任美国总统(1869一1877),1879年来中国游历。曾在中日琉球争执中充当调停人,力劝和平解决。

  我们认为自己在许多方面无疑比中国人优越,却无法如愿以偿地让他们看到这一点。他们承认,我们在机械设计方面占有优势,但他们看待我们的设计,就好比我们看待变戏法的人——妙不可言,却又无用。在他们看来,我们的成就来自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应该记住,孔子曾经拒绝谈论魔力。许许多多来中国的失望的承包商发现,中国人对蒸汽机与电气化所创造的奇迹,是何等漠然。中国人不想采用外国人的样本,很少例外,但却可能被迫采用。他们不关心卫生设备,不关心空气流通,也不关心生理学。他们也会喜欢西方一些进步的产物,尽管不是全部产物,又不愿意采用西方的方法。如果一定要让他们采用西方的方法,他们宁可愉快地放弃这些产物。无论何种进步都有可能让中国进步,能让中国成为他们期盼已久的’、令人敬畏的“强国”。这种趋势是直接而又明确无误的。但其他国家得在一旁等待。如果没有一种时代精神来胜过中国人,其他的进步则还要等很久。中国的一些学者和政治家,显然是意识到了中国所处的不利地位,声称西方民族只不过是利用了古代中国人积累的数据,而古代中国人把数学和自然科学发展到了很高的程度,但现代中国人不幸地让西方人偷走了这些秘密。

  外国人在实际事务中表现出来的毋庸置疑的能力,中国人看来并不感动。撒克逊人欣赏“能”人,用卡莱尔①喜欢的话来说,人们视这些人为“王”,并这样称呼他们。对中国人来说,外国人的技艺是有趣的,或许还是令人吃惊的。如果下一次有机会做什么事,他们绝不会忘记外国人会的这项技能;但是,他们远远不是把外国人作为模仿的榜样,他们压根儿不会那样去想,一万个中国人里大概只有一个会动这种念头。在他们看来,理想的学人应该是咬文嚼字的老学究,博闻强识,得过好几个学衔,刻苦工作,以保不饥。他的手指有几英寸长,却不会做任何事情(除非教书),靠教书保持身心一体,因为“君子不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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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生于苏格兰农民家庭,早年深受加尔文教派宗教思想的影响,反对教会的烦琐教义。1821年开始学习德国文学和哲学,著有《席勒传》,并翻译歌德小说《威廉·迈斯特)第一部,后著有《成衣匠的改制》。其基本哲学思想可概括为“神圣的理念”。著有《法国革命》一书。成名后到各地演讲,部分讲稿于1841年以《论英雄、英雄崇拜和历史上的英雄事迹》为题出版。还著有《过去与现在》、《克伦威尔》和《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史》等书。
  ②译注:语出《论语·为政篇》,意思是君于不像器皿那样,只有有限的用途,

  西方各国作为一个整体,没有让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感到有什么优越。前任中国驻英大使郭大人①有一个回答。令人钦佩地证实了这个看法。理雅各②博士认为,英国的道德状况要比中国好。当要求郭大人回答这个问题时,他略微停顿了一下,十分得体地听取了这个评价,然后,带着感情,绝妙地回答说:“我深感震惊。”这种肤浅的比较的确不好,至少从外交观点来看是这样。这种比较需要极其熟悉这两个民族的内部生活,并且有能力去欣赏无以数计的原因如何导致各式各样的结果。这里,我们并不打算进行这种比较,那样会大大地远离我们的目的。我们已经深切地认识到,中国的知识界是外国人的主要敌人。尽管外国人心中藏着各式各样机械方面的秘密,却完全没有能力欣赏中国道德的伟大。这种既嫉妒又轻蔑的感情,体现在典型的中国学者身上,“头脑还在宋代,双脚踏在今天”。正是这个阶层的人,写作并传播了竭力排外的文章的洪流,近年来淹没了中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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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郭嵩焘(1818一1891),湖南湘阴人。字伯琛,号筠仙,晚号玉池老人。道光进士。1853年初随曾国藩办团练。1857年授编修,1858年入值上书房。1862年任苏松粮储道,1863年任两淮盐运使并署理广东巡抚,后被黜。1875年署兵部侍郎,在总理衙门上行走。1876年首任驻英公使,任内保护侨民和华工,主张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办铁路,兴矿务,曾遭顽固派猛烈攻击。著有《养知书屋遗集》、《使西纪程》、《史记札记》等。
  ②译注:理雅各(James Legge,1814—1897),英国汉学家,生于苏格兰。1839年被伦敦布道会派往马六甲任英华书院院长,1843年随该院迁往香港,1873年返英。1875年在牛津大学专设汉文讲座,直至去世。曾把“四书五经”译成英文,分二十八卷于1861—1886年间出版。另著有《中国人关于神鬼的概念》(1852)、《孔子的生平和学说》(1867)、《孟子的生平和学说》(1875),以及《中国的宗教:儒教和道教评述及其同基督教的比较》(1880)等。

  曾经有人认为,西方的发明可能会攻占中国。刀、叉、长统袜和钢琴,从英国运到中国,人们感到这个帝国快要“欧化”了。如果确实曾有一段时间中华帝国这样受到风暴的袭击,那也是十分久远的事情了,并且这样的时候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今的中国和中国人都不是什么风暴就可以吞没的了。要让中华民族对西方民族这个整体保持稳固持久尊敬,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用实例来说明问题,证明基督教文明带来的大大小小的成就,是中国现有的文明所无以企及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实例,那么,中国人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仍然想要展现他们的恩赐和轻蔑。

第十三章 缺乏公共精神

《诗经》,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其中记载了一句据认为是农夫的祈祷:“雨我公田,遂及我私”。①不管在周朝的兴盛时期,在以后的列朝列代是否真是如此,现在肯定极少有这样的祈祷了,无论农夫还是其他个人都不会再祈祷让而先下到“公田”里了。我们时常想到,中国政府在本质上是一个家长制的政府,要求臣民顺从听命。一个种植园的黑奴听到一个“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说法,结果却用他自己的话说成了“人人为自己,上帝为自己”!一言以蔽之,这位黑奴对这句古老格言的新解正道出了普通中国人在政权问题上的根本想法:“我不得不顾及自己。”如果他想到政府,他看来也会认为,“政府健全强大,可以照顾自己,用不到我去帮助”。而政府一方,尽管是家长,主要忙于照顾家长自己,而不是照顾家庭成员。一般说来,政府在危难降临之前基本上什么都不做,危难一旦降临,就被迫做更多的事。人们很清楚,政府致力于减轻河水连年泛滥带来的灾难,其原动力是为了避免赋税的损失。人们为避免这种灾难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因为自己干就能确保做好这项工作,同时也避免了难以数计的苛捐杂税。如果让政府出面为当地人做这些事,苛捐杂税会不可避免地伴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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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诗经·小雅·大田》三章,意思是先把雨下在公田里,然后再下到私田里。

  中国的道路是一个最典型的事例,足以证明政府如何忽视公共事务,也足以证明民众如何缺乏公共精神。随处可见大量的证据,足资证明曾经有许多官道联接这个帝国许多重要城市,大道铺有石头,路两旁还有大树。路的荒废状况不仅可见于北京附近的省份,而且可见于湖南和四川这样遥远的省份。修筑这些道路要花很多钱,但维修却要相对容易多了,但人们统统忽视维修,因此,废弃的道路已经不复为必要的交通要道,相反却成了出门旅行的障碍。假如这些道路是在明末清初的动乱岁月里损坏的,但是,即便扣除那些政治动荡的日子也还有二百五十年时间,足以修复帝国的交通干线了。没有去修,或者说没有试图去修,其结果我们是再熟悉不过了。

  民众的态度则与政府的十分对应,所有的人都认为,只要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就不必去关心或者没有责任去关心公共财产。事实上,道路等属于公众,这样的概念,中国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江山”(即这个帝国)属于当今皇上,他能拥有多久就多久。道路也是皇上的,一切与道路有关的事都让皇上去操心好了。但是,道路与田地不同。从其他意义上讲,道路在很大成分上并不属于皇上,因为大部分道路只不过是田间的小路,专供想使用这些道路的人使用,不必像田地那样需要拥有者同意,其原因在于使用道路是生活必需的。道路属于田地,需要像田地一样交税。土地的拥有者显然并不比别人从使用道路上得益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农夫受着明显的利益驱使,就会尽可能地缩小道路,而去扩大沟渠和田埂,故意使别人只能走在窄窄的田间小路这个实在不能没有和再缩小的沟通途径上。如果夏天的暴雨把田里的一些泥土冲刷到道路上,农夫就会走到路上,把自己的泥土铲回来。与此同时,加上自然的排水和频繁的尘暴,道路最终变成了水沟。中国人根本没有我们西方人所说的那种“公用道路及其通行权”的一丁点概念。

  在天津与北京之间的北河上航行的乘客,有时会注意到河上的小旗,问一下才知道插旗的地方埋着水雷,旗子是让过往船只绕行!一支中国部队在炮击训练时,直接在帝国的交通干线上架起大炮,极大地阻碍了交通,惊吓了牲口,结果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有人想装卸货物,便把马车停在马路当间,任何想要使用这条道路的人,只有等他干完才能再往前走。如果一个农夫碰巧要砍倒一棵树,就会让这棵树横躺在路上,赶路的人只能等着他砍完搬走。

  拥挤的城市道路却营造了自由宽松的生活方式。北京宽阔街道两旁,摆满了原本不应该摆设在那里的货摊,如果皇上恰好经过那里,那就搬开。皇上刚刚过去,货摊又搬回到老地方了。中国大多数城市当之为街的狭窄通道,无不为各式各样的手工作坊所阻塞。杀猪的、剃头的、流动的食摊、木匠、箍桶匠,还有其他各种手艺人,都各自在路边安营扎寨、随着大都市的生活节拍一起跳动,各尽所能、相互交织。甚至妇女也都会抱出被褥,当街摆开晾晒,因为她们的小院子哪有路边宽阔。中国人不能拿到街上来干的事情,实在微乎其微。

  沿街摆设的小摊不仅仅妨碍交通而已。木匠会在摊前摆出一大堆木头,洗染工会挂起长长的布匹,做面条的又会当空晾起面条,因为小摊前面的空地不属于子虚乌有的公众,而属于摊主。处于目前发展阶段的中国人,却无法接受这样的观念:既然认为自己拥有所有权,就应该负起维修的责任。即使派一个人去修路(这样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发生),他也不会有时间和材料。更不可能让很多人一起干,因为每一个人都会忧心忡忡,唯恐自己比别人干活多拿钱少。当地的地方官可以很容易地让沿路各村各自负责一段合理的距离,以保证道路几乎一年四季都畅通无阻。但是,这个主意有没有进入任何一个中国官员的头脑,恐怕还成问题。

  中国人不仅对属于“公众”的东西不感兴趣,而且若防范不严,便可唾手可得,很容易成为偷窃的目标。铺路的石头搬回家去了,城墙上的砖也一块一块地不见了。中国某港口里外国人墓地的围墙,人们发现墓地没有专人看管,围墙的砖块也就一块都不剩了。几年前,北京皇宫里发生了一样偷窃大案,十分轰动:紫禁城一些建筑顶上的铜饰被盗。中国人普遍认为,大清国十八个省中①,唯有皇上最容易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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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清朝在其鼎盛时期,如嘉庆二十五年(182年),有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个将军辖区,西藏、西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划,以及内蒙古等盟旗。

  我们时常会想起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人有没有爱国主义。这个问题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毫无疑问,强烈的民族感情是有的,尤其学者是这样。他们的强烈感情中更多的是对外国人的仇视,而他们炮制出的东西都是可以寻根究源的。近年来,湖南省淹没在通篇恶意诽谤的排外檄文的洪流之中。这些文章意在引发一场混乱,借以把外国鬼子赶出中华帝国。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印刷这些文章的动机值得称赞,如同我们看待抵抗无政府主义。这些控诉,一部分是出于误解,另一部分出于针对西方民族的强烈的民族仇恨。可能会有许多中国人认为,这些攻击完全是出于爱国。究竟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是受报效祖国的愿望驱使,还是为报酬所诱,这个命题需要的是更多的证据,而不需要让那些了解中国的人,拿不出证据就相信他们是爱国的。不应该说,一个对类似目前鞑靼王朝前途命运感兴趣的中国人,就是爱国的。但是,有极好的理由认为,无论何朝何代,国民大众的感情与现在相同——极度的冷淡。孔子曾经在《论语》中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表达了人们对公共事务的态度:“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①在我们看来,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是结果,而在极大程度上是中国人普遍对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事情不感兴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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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泰伯篇》,又见于《论语·宪问篇》,意思是不居于那个职位,便不去考虑它的政务。

  古伯察①先生的亲身经历即是这种风气的一个极好例子:“1851年,道光皇帝大丧那段时间,我们离京出行。一天,我们在一家小酒馆喝茶,边上有几位中国人,我们想随便讨论一下政治。我们谈到了皇上刚刚去世,这件重要的事情肯定会让人人感兴趣的。我们表示担心将由谁来继位,那时继位人选尚未公布。我们说:‘谁知道皇上的三个儿子中由谁来继位?如果是长子,他会沿用目前的政府体制吗?如果是幼子,他还太小,据说有两派对立的势力,他会依靠哪派呢?’我们简单地作了各种猜测,以便引出这些良民的看法。但他们根本没有在听我们的谈话。我们又一再循循诱导,想听听他们对继位或者其他在我们看来重要的事情的看法。但是,对我们活跃的开头,他们只是用摇头作答,吞云吐雾,大饮其茶。这种冷漠开始让我们实在恼火了。一个有点身分的中国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个家长似地把双手放在我们肩上,不无讽刺地笑着说:‘听着,朋友!干吗要去伤精费神想那些无聊的推测呢?这事归大臣管,他们拿着俸禄。让他们去拿俸禄吧。别让咱们白操那份心。咱们瞎琢磨政治,那才叫傻呢!’‘就是这个理儿。’其他人都这样叫道。然后,他们又指着我们说:‘你们的茶凉了,烟斗也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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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古怕察(Evariste-Regis Hue,1813一1860),法国遣使会教士。1839年来华传教,1843年同秦神甫到蒙古和西藏游历,1848年转赴浙江传教,1852年回法国,1860年死于巴黎。著有《鞑靼、西藏、中国游记》(两卷,1853)、《穿过中华帝国的旅行》(1855)、《基督教在中国、鞑靼和西藏》(三卷,1857)等书。

  我们还记得,1860年进攻北京时,英国军队装备有从山东人手里买来的骡子;天津和通州出于各自利益考虑,答应只要英国人和法国人不侵扰这两个城市,他们愿意提供所需要的一切东西;外国联军中大部分必不可少的苦力活,也是由中国香港雇来的苦力来完成的;这些苦力在被中国军队俘虏后送还给英军时,被剪去了辫子——不难看出,爱国主义和公共精神,如果中国有的话,其意义也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不同。

  当人们站起来反抗统治者的压迫和苛捐杂税时,总会有一些有能力的人领头。在他们的领导下,人多势众,政府被迫妥协。但是,不管如何处置这些“愚民”,领头人总是不可避免地成为典型,为了实现正义,他们得掉脑袋。在这种情况下,甘冒风险,勇于献身;这是公共精神的最高典范。

  每逢中国历史上的动乱岁月,尤其是快要改朝换代之时,忠诚果敢之士总是挺身而出、义无反顾。这样的人应该受到最高的褒扬。他们不仅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者,而且是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中国人在具有公共精神的领袖带领下,完全可能激发出最英勇的行为。

第十四章 因循守旧

的确,在很大程度上与别的民族的历史相比,中国人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古代的圣人本身,谈起更古的“古人”,都是用极其尊敬的口吻。孔子也声称自己不是开创者,而是传播者。他的使命是把长期以来被忽视和误解的古人的知识收集起来。正是他的换而不舍才成就了这项伟大的事业,使他成为本民族崇敬的圣人。他联系古今,传道授业,当之无愧地成为圣人的代表。儒家的道德理论认为,有了明君,才会有良民。君是盘,民是水;盘是圆的,水就是圆的,盘是方的,水也就是方的。①由这个理论可以推断,明君统治时期,美德之花处处开放。有时,目不识丁的苦力都会告诉我们“尧舜”时期夜不闭户,因为没有小偷;在路上丢失了什么东西,第一个发现这件东西的人就会守在那里,直到有第二个人来,他才走开,这样一个替一个一直等到失主到来,完壁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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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苟子·君道》:“请问为国?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君者,(上般下木)也;[民者,水也],(上般下木)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上般下木)]方则水方。

  有一个普遍的说法: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今不如昔。这种厚古薄今的倾向不限于中国和中国人,全世界都是如此,只是中国人对此深信不疑的程度,则是其他民族“无与伦比”的。古代文献记载了古代的所有美德,现今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沿用承袭,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些文献备受推崇。正统的中国人看待“四书五经”;就好比虔诚的基督教徒看待希伯来语的《圣经》一样;它们都是被认为包含了过去的最高和最优秀的智慧,无论古今一样适用。一位优秀的儒学家不会相信“四书五经”还需要增补,好比一个优秀的基督徒无法相信《圣经》还需要修订一样。他们一致认为,事情已经够好了,再要让它更加完美,纯属无聊之举。

  正如众多优秀的基督徒用《圣经》的文字去解释《圣经》作者心中从未有过的事物一样,儒学家也时常会发现“先圣”不仅是关于现代政府一切行为的权威,而且也是古代数学甚至现代科学的鼻祖。

  古代的经典造就了中华民族,也造就了政府体制,不管这个政府体制具有什么别的性质,它的顽强执著却是不争的事实。自我保护是民族的首要原则,一如它是个人的首要原则一样。因此,一种统治方式经历了如此漫长的年代还完好如初,虽然这并非独一无二,但人们对它的敬仰之情与他们对“四书五经”的敬仰之情是十分相似的。哪位有点背景知识又在学习中国历史的学生,如果想弄清并解释中国政府发展至今的过程,那么,他的发现一定是十分奇妙的。我们有把握这样认为:他一定可以清楚地看到,为什么别国经历过的内部革命,中国却没有经历。有个故事,说有人造一堵石墙,六英尺厚,四英尺高。人家问他为什么造这样一个怪东西,他说这是考虑到墙被吹倒之后反而会比过去更高!中国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被吹倒,它是一个立方体,一旦翻倒,也只是换个面,其外表与内涵还都是一如既往。这一过程反复出现,教会中国人;政府演变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如同我们知道猫即使从高处摔下来,仍然能用脚走路一样。人们深信,设计者和建造者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任何改进建议无异于十足的左道耶说。因此,古人无可争议的优势是建立在后人显而易见的劣势的坚实基础之上的。

  明白了这些之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中国人因循守旧的根基何在了。中国人与古罗马人一样,认为举止与道德是互通的概念,同出一源,本质相同。对于中国人来说,违反风俗习惯就是冒犯了禁区。我们不必因此就去对这些风俗习惯刨根问底了。中国的风俗习惯被一种本能果敢地保卫着,相似的本能则驱使着一头母熊保护幼熊。这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本能,它属于全人类。我们注意到一种普遍现象:干百万人准备为某种信仰而献身,但他们却不理解这种信仰,也不会按照这个信仰的具体信条去约束自己的生活。

  中国的风俗习惯,如同中国的语言,我们不知道是用何种方式形成的。风俗习惯就像人类的言语,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但是,中国的风俗和语言的形成条件,各地不同,因此我们就看到了令人不解的风俗差异。这种差异由一句谚语道出。十里不同俗。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让人难懂的各地方言。风俗习惯和语言一旦固定下来,就像石膏一样,你能摔碎它,但不能改变它。至少理论上是这样。但实际上任何理论都会有弹性去变通,任何风俗习惯都不是永远不变的,只要有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所变化。

  最能说明这个道理的例证,是清朝统治者在所有中国臣民推行一种全新的削发发型。这种明明确确的屈服标志,理所当然地遭到许许多多中国人的拼死反对。但是,清廷人不辱使命,不改初衷,使之成为忠诚清廷的标志和尺度。我们目前看到的一切便是其结果。中国人如今骄傲于自己的辫子,胜于骄傲于自己的服饰。现在,只有广东和福建两省当地人还残存着对清廷的仇恨,他们用头巾来遮盖民族耻辱。

  佛教引人中国,也是靠战争开道,多少人为此付出了性命;但是,一旦佛教完全扎根下来,就同中国当地的道教一样,难以替代。

  中国的风俗习惯从起源至今一成不变。不难看出,原因在于人们一直假定既成事实是正确的。长期以来确立下来的习惯,是可怕的暴君。无以数计的人习惯于这种风俗习惯,从来不问其起源和原因。他的责任是遵守,于是也就只管遵守不问其他了。毫无疑问,这个帝国不同地方的人们,宗教信仰的程度大相径庭,但有一点是绝对肯定的,即“三大宗教”的仪式虽有千百万人奉行,但他们却缺乏对这些宗教的信仰,一如他们缺乏对埃及象形文字的了解一样。如果要问及某种特定宗教习俗的原由,下列两种回答是最普遍不过的了:一是认为这种与神沟通的全套方法是古人传下来的,自然有其过硬的道理;二是认为“人人”这样做,也便跟着这样做。在中国,机器带动齿轮,而不是齿轮带动机器。既然人们时时处处都这样做,那么,随大流就行了。

  蒙古有个风俗,每一个有能力吸鼻烟的人,都要拿给朋友吸。他一旦碰到朋友,就要把这个小鼻烟壶掏出来让每个人都吸一吸。如果这个带着鼻烟壶的人盒子里不巧没装烟,也得把空的鼻烟壶传递一圈,客人也会径直拿来假装捏一捏,最后又把它递回去。如果客人表现出已经知道鼻烟壶是空的,就不得体了,然而顺从这种恰当的做法,便是保全了主人的面子,这一切礼仪是先人传下来的。在许多小事情上,中国人都按部就班。珊瑚早就没有了生命,但留下了珊瑚礁,因此,必须小心翼翼地照航线行船,以免翻船。

  有些事情非得这样做才行,那样做就不行,这样死守规矩办事的,不仅仅是中国人。印度的苦力习惯于用脑袋来负重,为造铁路而运泥土时也这样做。承包商提供了手推车,这些苦力就把手推车也顶在头上。巴西的苦力也像印度苦力一样负重。一位外国绅士让巴西仆人去寄一封信,结果惊奇地看到他竟然把信也放在头上,并在上面压了一块石头。相同的思维过程揭示了相同的行为起因,中国人办事讲求依葫芦画瓢。我们熟悉各种关于模仿的例子:一个厨师每次做布了时总是先敲开一只鸡蛋再把它扔掉,因为他第一次看人做市丁时,那只鸡蛋恰巧是坏的;一个裁缝在一件新衣服上也缝上了一块补丁,因为给他做样子的那件衣服上恰巧有块补丁。这样的故事无疑夸张了中国人的素质,虽无恶意,却十分逼真地再现了真情。

  每一个熟悉中国习俗的人,都能举出不少例子,证明中国人敬仰先人。中国人的这种做法,在我们看来是行不通的,我们只有理解了个中道理,才会照搬先人的做法。住在北纬二十五度附近的乡村,按照整个帝国的固定做法,人们必须按统一的时间脱下皮衣,戴上草帽,先人若不是神才奇怪了。在某些地方,冬天只有靠炕来取暖。如果一位旅行者来到这样的地方,正赶上一场寒流,就会发现无论如何说服不了店主把炕烧热,因为不到季节!这样的事情是再平常不过的了。

  众所周知,中国的工匠拒绝采用新的方法,但也许最为保守的是一位给外国人烧砖窑的工头。有一次,让他们烧制一批方砖,比当地流行的尺寸稍大一些。这只要按要求准备一个木制的箱子,再做一个模子即可。等到问他们要砖时,砖头却没有烧制出来。让工头对此解释,他却说拒绝参加这样的革新,还理由十足地说,天底下就没有这样的模子!

  任何一位与中国休戚相关的人,与这个伟大帝国的前途有些许利益关系的人,都不能不看到,因循守旧影响了外国人与中国和中国人的关系。19世纪的最后四分之一,注定是中国历史的关键时期。大量的新酒已经为中国人准备好,但中国人只有用旧酒囊来装。多亏中国人天性中因循守旧的本能,迄今为止才接受了极少量的新酒,即使是装这些那么少的酒,新瓶还在准备过程之中。

  中国目前对待西方的态度是拖延。一方面不太愿意接受新事物,另一方面则是根本没有愿望,甚至不想放弃旧的事物。好比我们看到年代久远的泥屋子,早就应该复归泥土,却用难看的泥柱子撑在那里,延迟那不可避免的倒塌。因此,尽管旧的风俗习惯、旧的迷信、旧的信仰现在已经过时,可人们却还在抱残守缺。他们告诉我们:“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话却也不无道理。变化的过程可能长期受阻,之后却会突飞猛进的。

  刚开始试图引进电报的时候,某省的水师提督还奏明皇上说,当地人对这一新发明极端仇视,以致电线都架不起来。但是,一旦与法国打起仗来,电线在完全不同的背景下架了起来,该省政府立刻设立了一些官电局,而且此举备受推崇。

  几年前,许多人迷信风水,这几乎成了在中国修建铁路的不可逾越的障碍。第一条很短的铁路线,建在开平煤矿①的一个出口,穿过一大片中国人的墓地,需要迁坟让路,这就是在英国或法国也一样。如果情况只是风水与发动机的较量,那么,只要看一眼分为两半的墓地,就足以让人明白风水永远都敌不过发动机。这条最初线路后来延伸扩展时,进展缓慢,其原因明显在于财政方面,而不在于泥土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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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开平煤矿,矿区在河北省开平镇,1877年(光绪三年)由李鸿章用官督商办形式设立,是中国最早用机器开采的大煤矿。后于1912年与深州煤矿合称“开滦煤矿”,

  在中国的重要事务中,因循守旧的本性也宽容对先人的不敬。在中国,最不可更改的规矩莫过于守孝:如果一个官员死了父母,他必须回家居丧守孝。但是,尽管他再三“声泪俱下”地申辩,皇帝却相反还是让他继续操持帝国的大事小事,而这些年他本来应该回家为母亲居丧守孝的。中国最牢固的礼仪莫过于父为子纲、君为巨纲。因此,最近一次更换统治者时,皇位由旁系继承,继位的年轻皇帝,其父亲还活着,有两种可能性不可避兔;要么自杀,要么永远退隐。因此,光绪继位,醇亲王①就得挂印辞官。醇亲王生病期间,他儿子作为皇帝,数次前去探望这位巨子——也就是自己的父亲。探望得采取一些权宜之计,因为父亲一直到死,都是自己儿子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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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奕环(1840—1891),清末贵族,满族,爱新觉罗氏。道光帝第七子,初封醇郡王,1872年(同治十二年)晋封目亲王。历任御前大臣等职,管神机营,参与棋样政变,得慈禧太后信任。1875年初同治帝死,无子,以其子载(氵恬)入继帝位(即光绪帝),1885年(光绪十一年)总理海军衙门事务,挪用海军经费,供慈禧太后修建项和园。

  如前所述,因循守旧的本能,使得中国人十分尊崇先人。但是,正确地去理解并谨慎地因循守旧,就能使外国人在同这样一个敏感、固执、保守的民族打交道时,多一个强壮的卫士。只需模仿中国人的行为方式,不去究根问底,刻意顺从现存的所有实际情况,并在其受到威胁之时不遗余力地去维护。这样,居住在中国内地或其他地方的外国人,都会像住在北京的外国人一样,明智的因循守!日就是最安全的保卫。船只无法航行的暗礁,一旦穿越过去,就是和平与宁静的水域,再也不会有暴风骤雨和恶浪滔天了。

第十五章 漠视舒适方便

在开始谈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指出这样一个前提:这里断言中国人“漠视舒适方便”,不是用东方的标准来衡量,而是西方的标准。我们的目的,只是展示这两个标准是如何地大相径庭。

  我们首先看看中国人的服装。在谈及中国人轻蔑外国人时,我们已经谈到,西方的服装式样丝毫无法吸引中国人;我们现在不得不承认,倒过来也一样。我们肯定感到奇怪的是,把头部前面一半头发剃光,让这个显然应受保护的地方暴露在外,这样一种反常习惯,这个伟大的民族居然会顺从。但是,由于中国人是在刀剑之下被迫接受这个习惯的,也由于如前所述,这是忠诚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我们就不必再去注意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了。我们要注意的是这样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中国自己已经感到这样也没有什么不舒服,连再戴上明朝的头巾或许都极其不情愿了。”

  中国人光着脑袋时,也同样不考虑是否舒服,他们一年四季,特别是夏季,季季如此。在夏季酷热的那几个月,人人都只是举着扇子在太阳底下走来走去。也有人打伞遮太阳,但为数太少。中国的男人的确是稍有情况就戴起帽子来,但据我们观察,中国的妇女只有头巾可戴。在西方人冷眼旁观之下,这种头巾纯属装饰,毫无遮阳之用。按照中国人的观念,能够达到舒适要求的几件东西中有一样便是扇子,也就是说,在有必要扇扇子的时候,扇扇子就是舒适。夏天,经常可以看见不少苦力几乎一丝不挂,费力地拖着沉重的盐船逆流而上,却边拖边起劲地扇扇子。即使乞丐,也时常会摇晃着破扇子。

  中国文明令人不解的现象之一,便是这个民族据说是最早从事畜牧业的,而且肯定应该在利用这一天赐条件上显现出很高的创造性,但他们却从没学会把羊毛纺线打成衣服。这个帝国西部地区的羊毛纺织已经达到一定水平,这算是不在这个笼统论断之列的一些例外。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羊群数量众多,山区尤其如此,但羊毛纺织却不普遍。

  人们相信,古代还没有引进棉花的时候,衣眼是用别的植物纤维织成的,比如灯心草。无论过去是使用什么纤维,可以肯定的是,如今全国都是用棉花了。这个帝国冬季里寒冷的地区,人们所穿的棉衣几乎把人裹得像两个人那么厚,这样穿衣眼的小孩,就像捆在桶里一样。一旦摔倒,自己就根本爬不起来了。我们从未听到中国人抱怨这种笨重眼装有什么不舒服。难受常常是自找的。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有一点可能,就不会有任何一个盎格鲁—撒克逊人愿意忍受那种种不便。

  谈到笨重的冬服,就不得不提一提中国人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衬衣衬裤。在我们看来,如果没有毛织衬衣经常替换,日子就没法过。这种需要,中国人意识不到。他们沉重的棉衣挂在身上,好似挂着许多布袋子,听任冷风从缝隙中吹进来寒彻肌肤,但他们却不在乎,尽管他们也承认这种着装并不理想。一个六十六岁的老头子抱怨自己冻僵了、于是他得到一件外国衬衣,人家叫他每天穿着,避免受冻。一两天之后,他居然脱下了这件衬衣,说是“烧得慌”。

  中国的鞋子用布做成,容易渗水,一碰就湿。天气一冷,双脚就多少有点冰。的确,中国有一种油靴就是用来防潮的,但是,像其他许多方便的物品一样,考虑到价钱,就没有多少人会用了。雨伞也是这样。这些东西属于奢侈品,中国人从不视之为必需品。哪怕风吹雨打,全身湿透,中国人也不认为更换衣服是件重要的事情。看来,他们也没有发现用身体悟干湿衣服有什么不舒服。中国人虽然羡慕外国的手套,自己却从来不做。他们也知道有一种除了大拇指其余四指不分的手套,但即使在最北的地方也极少能看见这种手套。

  中国服装最恼人的特点,从外国人的立场来看,其中有一条便是没有口袋。任何一个普通的西方人都需要许多口袋。他需要在外衣的上面口袋放记事本,后面口袋放手帕,衬衣口袋放铅笔、牙签和怀表等等,其他方便的地方还要放小刀、钥匙串和钱包。如果这个外国人还要带上小梳子、折叠尺、开塞钻、鞋扣、镊子、小指南针、折叠剪刀、弹子、小镜子、自来水笔等,那他对于他的种族来说,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他已经习惯于时常使用这些东西,须臾不可分离了。至于中国人,这样的东西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如果别人给他,他也不知道应该放在哪里。如果他有一块手帕,他就把它塞在胸口,而他带在身边的孩子也是如此。如果他有重要文件,他就仔细地松开绑腿,塞进文件,继续赶路。如果他穿着外裤,他就把文件塞在裤腰带上,什么都不解开了。在这两种情况下的任何一种,如果带子松开,而他又不知道,文件就丢了——这样的事情时常发生。文件之类的东西还可以放在卷起的长袖子里、卷边帽的帽沿里,或者帽子与脑袋之间的地方。许多中国人都会一些方便省事的小窍门,尽管都是些小事,比如他们常常把钱卷起来放在耳朵上。要保证随身携带的东西不丢失,主要靠裤腰带,带上系着小钱袋、烟袋烟杆,以及诸如此类的小东西。如果带子一旦松开,东西也就肯定掉了。钥匙、木梳和一些古钱,都系在外衣那些固定的纽扣上,每次脱衣服得小心,以防弄掉了这些附属物。

  如果一个普通中国人的日常服装在我们看来令人不快,那么,他的睡衣就至少用不到多作评论了,因为他是脱光衣服、裹紧被子、倒头大睡的。男人或女人都没有睡衣。孔子说过:“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①,这确有记载。然而,据认为这是指孔子斋戒时穿的礼服,不是普通的睡衣。但可以断定,现代中国人是不会仿效他而穿上夜袍的,并且能不斋戒,就不斋戒。即使是新生儿,尽管他们的皮肤对温度的细微变化十分敏感,却是随随便便塞在被子下面,一有人来看,母亲就掀开被子。这种荒唐的做法会让孩子突然受凉,因此,这足以解释为何许多中国婴儿还没满月就死于惊厥。孩子稍大一点,有的地区,不是给孩子用尿布,而是用两个沙袋。②光是这种想法,就足以使西方的母亲温柔的心中充满恐惧。被这种怪异的重物坠着,这个可怜的孩子一开始就被固定在那里,不能乱跑了,像一只“背着”大号铅弹的青蛙。流行这种习惯的地方,说一个人孤陋寡闻,常常说他还没有脱掉“土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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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乡党篇》,一说孔子认为:睡觉一定要有小被子,长度合本人身长的一又二分之一。
  ②译注:指沙袋育儿,又称沙袋养育儿,曾经流行的育儿方法。婴儿出生后就用沙土布袋当尿布,一天到晚躺在沙袋里,只给吃喝,不准任何人抱或逗,因为据认为“越抱越要抱,越逗就越要逗”。用这种方法养大的孩子是典型的“早期失教儿”。

  住房同服装一样,对于我们所说的舒适,中国人也是无所谓的。为了确立这个论题,应该不考虑穷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因为他们是被迫如此居住的,我们应该考虑那些家境足以如愿以偿地居住的人的情形。中国人不注意在房屋四周种上树木来遮荫。而宁愿撑起席棚。然而,那些没有钱撑席棚的人,本应很容易地种几棵令人惬意的遮荫的树,但他们不种,却满足于种一些类似石榴树这样的装饰性灌木。当院子里热得令人无法忍受时,主人就走到路上坐着,而当路上也热得受不了时,他们又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去。朝南的部位是主要出入口,但很少有房子对着南门再开个北门。如果这样安排,就可以通风,并在一定程度上散去一些三伏天的热气。若是问他们为什么这种方便的事情却不常见,经常的回答是:“我们没有北门!”

  在北纬三十七度以北的地区,“炕”是中国人一般睡觉的地方,用砖坯垒起,用烧饭的火来加热。如果不巧没有火,那么,对外国人来说,这个冰凉的土炕真是难受到了极点。如果碰巧火太大,他又会在后半夜热醒过来,感到自己正在忍受一种烧烤的煎熬。不管怎样,总不能整夜保持一个热度。全家人就这样挤在这个平台上。垒土炕的材料又导致小虫子大批出没,即使每年换砖坯,也无法保证除去这些不受欢迎的“客人”,它们占据了各种不同层次住房的墙壁。

  到处都有动物的侵害。对此,大多数中国人都已习以为常,但是,即使他们视之为寄生虫,似乎也根本没有谁会想到这些害”虫是可以防治的。除了为数极少的城里人挂着帐子驱避蚊子之外,据我们所知,其余地方就几乎没有人使用蚊帐了。白岭虫和蚊子的确最让人讨厌,有时也会用芳香植物熏一熏,但对中国人而言,这些虫子的恼人程度却不及我们的千分之一。

  枕头的式样也是一个典型例子,反映了不同的舒适标准。在西方,枕头是一只袋子,装着羽毛,正好撑着头部。在中国,枕头却是支撑头颈,是一只小竹凳、一截木头,更常见的是一块砖。没有一个西方人能使用中国人的枕头而不感到难受。同样,也可以肯定,也没有一个中国人能在我们用为枕头的袋子上忍受十分钟。

  我们已经讲到过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中国人没有任何羊毛纺织。更加难以解释的是,他们吃掉大量的飞禽,但对于利用从其身上拔取的羽毛却不感兴趣。用羽毛做被褥,是很便当的,而且几乎也不花什么钱,但它们却在厉行节约的中国人眼皮底下任风吹散。除非把它们卖给外国人,要不就把大一点的羽毛松松地扎起来掸灰。而在中国西部,有时则把它们厚厚地铺在麦地或豆子地里,防止觅食的动物啃吃庄稼。除此之外,我们就不知道如今这些羽毛在派什么用场。

  对西方人来说,理想的床应该是结实而富有弹性的。据我们所知,最好的式样是钢丝床,近年来已经使用得十分普及。但是,当一家中国最好的医院提供这种豪华用品时,谋划安置这些床的好心的医生却厌恶地发现,只要他一转身,那些尚有点力气的病人,就已从弹簧床上爬下来躺在地板上,因为睡地板就像睡在家里一样舒适自在。

  中国的房屋一到夜里,就黑得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当地的菜油灯气味特别难闻,但却是让人在黑暗中照明的唯一的东西。他们也的确知道煤油有很大的便利,但许多的地区还在继续使用豆油、棉籽油和花生油。这种情形的造成,是由于保守的惯性力量,再加上对舒适生活的根本漠视——与几乎什么都照不亮的那些油灯相比,煤油灯要令人舒服得多。

  西方人感到中国的家具既笨拙又不舒服。中国人坐的不是我们的祖先习惯于靠坐的宽大椅子,而是非常狭窄的长凳。如果凳子腿松了,或者只有一端坐着人,冷不防坐翻在地,也没什么好吃惊的。中国人是亚洲唯一使用椅子的民族,但按照我们的观念,中国的椅子是不舒服的典型。有些椅子式样,造得像伊丽莎白女王或安妮女王时代的英国流行的椅子,座位高,靠背直,十分呆板。更普遍的式样,做成的样子足以支撑一个体重二百五十磅的人,但椅子吃力不匀,不久就会散架。

  西方人对中国房屋最反感的无疑便是潮湿和寒冷。建筑结构的致命错误,就在于打地基时太节省。其不可避免并且永远存在的结果便是潮湿。泥地或者砖坯地,不仅令大多数外国人极不舒眼,并且也特别有损健康。同样烦人的,是装在转轴上的门太松。两扇这样的门,上下两端都吹得进冷风。哪怕贴上硬板纸,一道门也无力抵御寒冬,因为几乎不可能教会中国人随手关门。有位商人在他办公室的门上贴了“随手关门”的标识,但这在中国是一句极大的空话,因为从来就没人关门。进出房屋和院子的门,门框太低,普通身高的人进出时也要低头,否则就会一头撞在门框上。

  中国的纸窗,抵挡不了风雨、阳光、热气和灰尘。百叶窗不普及,而且常常是有也不用。

  大多数中国家庭只有一只炊锅,它是一只四下去的大铁碗,能装几加仑东西。但是,每次只能煮一样东西,烧饭时就不能烧开水。必须有一个人或蹲或坐在小灶膛前,不时朝低低的锅底下面塞进一些柴禾或者干草,以充当燃料。烧煮基本上都用这个办法。房间里全是水汽,常常还有烟,足以使外国人失明和窒息,但中国人却似乎对这些害处感到无所谓,尽管他们也明白其结果通常是严重的眼病。

  对西方人来说,中国住房最难受的是冬天没有暖气设备。绝大多数百姓,即使在严寒肆虐的地区,除了由烧饭而传到炕上的那点热量之外,就没什么东西可以取暖了。中国人高度称赞炕的舒适性,妇女有时称炕为“亲娘”。但是,西方人希望热源能够稳定供给,热量传遍全身,而中国的炕在寒冷的夜晚却是壁炉或火炉的极不适当的替代品。因此,对西方人来说,炕一点都不舒服。有煤的地区确实也用煤做燃料,但与全国相比,这样的地区实在有限,而烟又常常吹进房间,渐渐的整个房间全是。家境好的人用木炭,但也用得十分节省,而且若烧法不谨慎,其危险也像烧煤一样大。房子实在让人不舒服,天冷时即使在家里,人人都得穿上所有的衣服。一旦出门,就没有衣服可添了。“你冷吗?”我们问他们。“当然!”经常这样回答。以西方人的标准来看,他们整个一生都没有让自己暖和过。冬天,他们的血液就像河水,表面冻住,底下在慢慢流淌。考虑到中国人住房的这些特点,难怪一位曾经出过国的道台说,美国犯人住的监狱,要比他的衙门舒服。

  我们曾指出中国人不在意拥挤和噪音。只要天气一冷,中国人就理所当然地挤在一起,以便取暖。即使在三伏天,也可以经常看到船上乘客挤得既不能坐更无法躺。没有一个西方人能忍受这样的拥挤,但中国人看来并不在乎。西方人喜欢寓所与邻居保持一定距离,既可以通风,又顾及到自己的隐私。中国人对空气流通和个人隐私一无所知,即使意识到这一点,看来也不会喜欢这样。中国每个小村庄的建造,都毫无章法。换言之,房屋与房屋挤在一起,似乎地皮特别贵。其不可避免的结果便是地价上涨,尽管还有别的原因,城市的情况正是如此。因此,最终是庭院狭窄,房间很小,拥挤得不利于健康,即使有的地方不远处正好有块空地,也是如此。

  一位中国的出门人,住进一个中国的小客栈,可以在囫囵吞下晚饭之后,欣赏着大批马车到达的喧哗,马上倒头睡着。而他来自西方世界的旅伴,却躺到半夜都没睡着,只要他还有知觉,他就可以听到六十匹骡子在那里咀嚼、踢腿和嘶呜。这些响动之中,不时还有木头的吱嘎作响声或者狗的狂吠声在此起彼伏。在一个客栈的院子里,常常可以看见多达五十头驴子,它们在夜里的不时地发出的声响,令人难以想象。正如古伯察先生所说的那样,中国人也不是不知道只要在驴尾巴上吊一块砖头,驴就不叫了,但几次三番地问他们,也没听说谁真的这样干过。其解释很简单:中国人并不特别在意五十头驴子是一头一头叫、一起叫,还是根本不叫。没有一个酉方人会对这种问题不求个答案。这样的不在乎,并不局限在某个特定的社会阶层。我们推知这一点,因为有一个朝廷命宫的夫人曾经在亲王府养了将近一百只猫。

  中国所有的城市都受杂种狗骚扰,中国人却不太愿意去灭狗,佛教对此负有责任。不过,中国人的这个特点,不像别的东方人那么明显。劳罗斯先生①曾经担任美国驻华公使,出版过一本有趣的东方游记,书中有他自己画的插图。其中有一幅,画着各式各样的瘦狗和癫皮狗在开会,题为《君士坦丁堡总览》。这幅插图也可以视作不少中国城市的速写。大群大群的杂种狗毫无顾忌地吠叫,中国人似乎觉得无甚大碍,他们更是丝毫都没有想到经常出没的疯狗的巨大实际危险。一旦被疯狗咬伤,治疗方法常常是在伤口上绑些狗毛,这种做法肯定源自我们的一句谚语:狗毛治狗伤。两者的相似,简直妙不可言。而灭狗,看来仍然没有列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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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劳罗斯(J.Ross Browne,1821一1875),美国外交官。1868—1869年任驻华公使。因反对蒲安臣为清廷所定的政策,被美国政府召回。

  以上引证的例子,大部分与中国人漠视舒适有关。再引一些例子来说明中国人漠视方便,也很容易,且几个例子也就足够了。中国人颇为自己是一个有文化的民族而自豪。事实上,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文学国度。笔墨纸砚称为“文房四宝”,有了这些摆设,才能“文房”。值得注意的是,这四件不可或缺的东西都不能随身携带。如果没有第五样东西(那就是水),这四样东西也肯定无法使用,因为需要水来研墨。事先不把纤细的笔毛润软,笔也不是可以立即使用的;外行人使用不当,就会弄伤笔毛,缩短其使用寿命。中国人没有类似铅笔这样的代用品,即使有也没办法削,因为他们没有铅笔刀,也没有口袋放这些东西。在前面谈到中国人省吃俭用时,我们竭力公正地评价了他们的高超技艺,他们方法不当,却能成就斐然。西方常见的节省劳力的种种办法,中国人却一无所知,这却是不争的事实。在西方现代化的宾馆里,人们只要按一下键钮,就可以得到需要的一切——冷热水、灯光、暖气和服务。但是,在中国十八个省份最好的旅店里,却都像低等旅店一样,旅客若感到有什么需要没有得到提供,就不得不走到房间外面高声叫喊,徒劳地指望会有人听见。

  中国人的日常用品,无法随用随买,要等小贩碰巧出现才能买到。在日常供应方面,人们仿佛感到自己掉进了苏丹①的腹地,供应得不到保障。城里,夜出时人人都打个灯笼,有的城市只有巡回叫卖的小贩和那些在这个时候买东西的人才打灯笼,我们的送奶工和卖鲜酵母的小贩也是这样做的。中国的城市人口,比例不可能大,因为受乡村道路的限制,很少例外。比如有的地区,人们习惯于每年2月份出售建房的木料,一根木料经常从一个集市拖到另一个集市,直到最后售出,或者拖回去。然而,如果有一个不领市面的人想在5月份买木料,那他会很快明白为什么东方最聪明的人会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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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苏丹,非洲东北部国家,境内多沙漠、盆地和草原。

  在谈及省吃俭用时,我们提到过中国的大多数工具都不是现成的,顾客买回各种零部件自行组装,这与我们的方便概念是不一致的。

  笔者有一次叫一个仆人去买一把劈木头的斧子。他没有买到,只好买回来十四个(进口的)大马蹄铁,请铁匠打成一把斧子,样子有点像矿工的尖嘴锄,又请木匠安上一个把,所花的全部费用要比买一把上好的外国斧子要贵多了!

  这个天朝帝国的种种不便,留给外国人印象最快最持久的,便是完全缺乏“卫生设备”。即使在北京,不论何时,只要试图治理下水道,其结果总是越修越坏。一个人不管在中国住多久,在回答这样一个经常提出的最有趣的问题时,心里总是犹豫不决,因而无法回答:这个帝国哪座城市最脏?一位来自北方省份的旅行者,对一个住在厦门的人夸口说,论起脏乱臭,中国南方城市不如北方城市。为了验证这个观点,他们走遍了厦门,发现厦门出乎意料地清洁——对中国城市而言。厦门的居住者出于对这个第二故乡的嫉妒,声称他的朋友来得不是时候,因为碰巧有一场大雨刚刚冲刷了街道!这位旅行者在游览了福州之后,认为他已经发现了中国最脏的城市;他访问宁波时,确信了福州最脏,到达天津时,他加倍相信福州最脏。然而,如果他最终坦诚而又公正地回顾在北京时的想法,并诚恳地撤回那时的观点,他这样做也毫不足怪!

  每当想到中国文明的种种不方便,西方人心中最重视的是以下三点:邮政设施、道路状况、货币流通。当然也有私营邮局,可以把信件和包裹从中国的一个地方送往另一个地方,但其作用极为有限,并且相对整个帝国而言,覆盖的地域也很小。在讨论缺乏公共精神时,我们已经谈及中国的道路。山东有一条几英里长的穿山公路,十分狭窄,不能同时通过两辆马车。路的两端都有士兵驻扎看守,交通只能是上午从这个方向开往那个方向,下午从那个方向开往这个方向!由于中国人的服装——特别是鞋子(我们已经描述过了),以及中国的道路状况(我们也已知道),因此,只要天气一变糟糕,中国人就只能守在家里不出门了。在西方国家,我们说一个人笨,就说他连回家躲雨都不懂,而在中国,我们要说他连下雨天躲在家里不出门都不懂。

  汉语的一个普遍特征,就是习惯于用两个部分来表达祈使意义,比如“遇雨即止”。官方的机构可能例外,但对其他人来说,要让他们知道,人人都有自己的职守,不能因为大雨突降就擅离职守,这个观念必须通过类似钻井这样的过程才能钻进中国人的脑子去。尽管“遇雨即止”这个说法也可以反过来用,但在这个说法面前,再紧迫的公务也紧迫不起来了。我们曾经听说有一个坚固无比的中国炮台,地位重要,装备精良,比如有克虏伯大炮,士兵们接受过外国训练,但只要一下雨,岗哨上的士兵全都聪明地躲进了哨所,看不见一个人了。他们全都“遇雨即止”了!1870年的天津大屠杀,本来死亡人数要翻四倍,幸亏及时地下了一场雨,把扑向外国人住地的暴徒困在了路上。①能够随身携带一场阵雨,将是外国旅行者在中国敌对地区最完美的保障。我们相信,从一个两英寸大的水管里喷射出来的持续的水柱,五分钟之内,便足以驱散外国人在中国所看见的最残暴的暴徒。葡萄弹就相形见绌了,因为会有许多人去捡拾冲力已尽的乏弹,而中国人对冷水反感,如同他们从汉朝以来一直对猫反感。无论外在表现还是内心驱使,中国人极端讨厌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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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此处指的是天津教案。1870年(同治九年),因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吸收恶棍入教,拐骗人口,强占民地等激起民愤。6月21日,天津人民因育婴堂虐死婴儿数十名,聚众到教堂说理。法国领事丰大业(1830—1870)往见中国官员时公然开枪恫吓,击伤中国官员的随从。群众怒不可遏,打死丰大业,并焚毁法、英、美教堂及法领事署,杀死十五个外国人。事件发生后,英、法、美等七国军舰集结于天津、烟台一带逞威,清政府被迫妥协,原天津知府、知县被革职充军,爱国人民被惩办,有二十人被杀,二十五人充军。事后,清政府还赔款重修教堂。作者在此的叙述,完全出自他作为一名美国传教士的立场和口吻。

  中国货币这个话题,不是一小段文字能讲清楚的,而需要写一篇全面的论文,确切地说是一本书。中国货币混乱,不乏咄咄怪事,足以让任何一代西方人发疯。或许更可能的是,这种巨大的弊病会不治而愈。在谈及漠视精确时,我们曾经提到过一些更为持久的烦恼。一百个铜钱不是一百个,一千个铜钱也不是一千个,而是其他完全不定的数目,只能凭以往的经验来确定。在这个帝国的广大地区,一个铜钱算两个;二十个铜钱以上也这样算,所以,当有人听到自己会得到五百个铜钱时,他明白自己会拿到二百五十个铜钱,不同地方数目不同。总有小钱或者假钱混入,导致任何行业的商人之间都要发生不可避免的争吵。货币贬值所带来的弊害,深深地触动了地方官员,他们不时颁布文告加以制止。这给这个地方官员的衙门中的下属贪官污吏带来机会,对本地钱庄加重压榨,多多少少地为难了一切商业活动。现钱一时周转不灵,物价顿时上涨。一旦现钱被支付殆尽——也没起什么作用——坏钱回收了进来,物价却并不回落。这样,就有了一条无一刻暂停的不可抗拒的规律:坏的货币逐出了好的货币。货币状况每况愈下,直到像河南省的某些地区,人人去市场都带两套钱币,一套是普通的,真假掺杂,还有一套则全都是假钱。有些商品只付假钱。至于其他商品,或是特殊交易,就要相应地支付双倍的钱币。

  中国的钱币是惊人的“龌龊钱”,常常会把手弄脏。用于穿五百钱或一千钱(名义上的)的绳子很容易断,因而重新点数重新穿起来都很麻烦。铜钱没有统一的重量,但都是既笨且重。相当于一墨西哥元价值的铜钱,重量在八磅以上。吊在腰带上的小袋子里,能装上几百个铜钱。如果要用的钱超过几吊,那运输就成了一件事情了。银锭在交易中损失巨大,使用银子的人在买卖过程中,都会不可避免地被欺骗。如果他用钱庄的汇票,也减少不了多少困难,因为一个地方的汇票去到另一个相距不远的地方,不是完全不被承认,就是得大打折扣,而当他最后拿着这张汇票回到原先签发它的那个钱庄时,又得预先考虑到在兑付多少现钱这个问题上,将会发生一场与这个钱庄的黑心人之间的争斗。令人奇怪的是,在这种死气沉沉的无能的情况之下,中国人竟然还能做买卖;而据我们日常所见,他们对这些恼人的钱币业已习以为常,带着也不嫌重,只有外国人叫苦不迭。

  一个途经中国村庄的旅行者,经常会看到一只伸开四蹄躺倒在地的驴子,有一根结实的绳子绕过驴脖子,把它挂在一个木桩上。但是,驴不是调整自己的身子去适应缰绳的长短,而是不时地把绳子绕到最短限度,驴头倾斜四十五度,它那扯着脖子的样子,似乎颈部脊椎骨有脱臼的危险。我们感到奇怪,它为何不折断自己的脖子,更不明白,它这样做图的是什么乐。没有一头西方的驴会那样做。读者在看了我们这些不恰当的阐述之后就会记住:中华民族虽然处于一种半扼杀的状态,看来却还很舒服,这只能说明中国人关于舒适方便的标准,与我们所习惯的标准有极大不同,这就是我们的起始的前提。中国人已经学会了适应自己的环境。对于碰到的种种不方便,他用典型的耐心加以承受,深知这些不方便是不可避免的。

  有些人完全熟悉中国人和中国方式,尤其熟悉我们的注意为恰好触及的那些方面,却时常断言说中国人尚未开化。这个肤浅而错误的判断,是出于对文明和舒适的毫无条理的混乱思想。在考虑中国的现状(与三个世纪之前毫无二致)时,应该认真观察我们自己所经历的种种变化,这是我们进行公正比较的必由之路。我们不能认为弥尔顿、莎士比亚和伊丽莎白的英国是未开化的国家,但是,对于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来说,那个时代的英国也肯定是不堪忍受的。

  在此,去提及过去的三个世纪之中让大不列颠群岛发生惊人变化的各种复杂的原因,纯属多余。然而,最近五十年来在舒适方便的标准上发生的彻底革命,却更为奇妙。如果我们被迫回到我们曾祖父和祖父的粗野方式,我们也许会怀疑这样的生活是否还值得过下去。时代发生了变化,我们随时代而变化。与此对照,在中国,时代未曾变化,人们也没有变化。因此,如今的舒适与方便的标准,与几个世纪以来的完全相同。当新的情况出现,这些标准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调整。然而,我们期待也罢,渴求也罢,这些标准将不会是我们目前所习惯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生命活力

生命的活力构成了中国人其他特点的重要背景,这本身就值得人们思考。我们可以思考以下四个方面:中华民族的再生能力、对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长寿以及康复能力。

  旅行者从中国人生活中得到的第一印象,便是人口过剩。中国似乎到处都挤满了人。之所以看上去如此,是因为本来就是这样。日本也显得人口众多,但显而易见,日本的人口密度无法与中国相比。在人口的相对密度和绝对密度方面,中国比任何国家都更像印度。但印度的民族和语言众多而繁杂,而中国的民族,除了一些无甚影响的民族之外,只有一个汉族。我们足迹所至这个辽阔帝国的任何地方,无不处处证实着人口过剩这个第一印象。人口确实稀少的地方,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也总能找到易于解释的理由。太平天国可怕的袭击,紧接着是回族的小规模暴乱,然后又是1877一1878年那场无与伦比的覆盖五个省份的大饥荒,可能使中国总人口减少了好几百万。战争的创伤看来不可能像西方那样快地修复,因为中国人很不情愿离开家乡去新的地方。然而,不难看到,不管破坏力有多大,总比不过修复能力。我们认为,只要有几十年的太平和丰收,中国几乎任何一个地方就都能从本世纪一连串的灾难之中恢复起来。而恢复的前提人人可见,不管是否愿意仔细思考,总是引人注目。中华帝国的任何地方。无论城镇乡村,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群群的中国儿童,正如查尔斯·兰姆①对那些过分骄傲的母亲颇不以为然地说的那样:“密密麻麻地挤满了每一条死胡同”。当今中国社会的奇迹之一,便是靠什么供给这么多小孩子衣食,我们必须记住不少孩子“衣食”无着;换言之,极端的贫困并没有明显地减少中国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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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国随笔作家、评论家和书简家。主要作品为《伊利亚随笔》和《后期随笔集》,内容偏重生活琐事和知识性题材,笔调或风趣幽默,或哀惋动人,好推敲文字,爱用典故,注重细节,文体富有个人特色。

  唯一足以持久而有效地阻止中国人口增长的,是沉溺于鸦片,这对中国人来说是同战争、饥荒、瘟疫一样能带来死亡的敌人。我们完全不必为了接受中国人繁殖能力很强这样一个重要观点而去假定中国的人口数量大大超过别的国家,即使按最低估计两亿五千万人口来算,繁殖能力很强这个观点也可以成立,因为问题不仅在于人数,而在于增长率。由于没有可靠的统计,我们只能满足于靠大致估算得出的结论;不过,幸运的是,这样算来也几乎不可能出错。中国人年龄很小时就结了婚,除了爱钱之外,传宗接代的愿望也是大多数中国人的主导思想。

  与中国人口处于任何情况下都明显增长相对照的,是法国的人口。在欧洲,法国的增长率最低,最新的报告表明,法国人口数量正在下降。这些事实引发人们对这个伟大国家未来的极大忧虑。而中国人,没有更多迹象表明其人种要比盎格鲁一撒克逊人退化。记载中上帝给人类最早的命令是要人类“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①。正如一位富有学识的教授曾经说过的那样,这个命令“人们眼从了,这是人们唯一眼从的上帝的命令”,在这一点上,没有一个国家有中国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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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新约·创世纪》第9章第7节。

  正如我们曾经说过的那样,中华帝国无论从经度或纬度而言都是地域广袤,几乎拥有所有的各种土壤、气候和物产。至此,我们看到,中国人在副热带和副极带以及两者之间的地域,都同样昌盛繁茂。我们看到,各个地域之间的差别,完全取决于这个地域本身的特点,取决于它养活人口的能力,而不是取决于人们的适应能力。出自广东、福建两省小地方的中国移民;无论移居何地,印度、缅甸、暹罗、东印度群岛、太平洋诸岛、澳大利西亚①、墨西哥、美国、西印度群岛、中美洲和南美洲,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从没听说过他们不能很好地、迅速地适应环境。我们反而听到他们适应得十分迅速而完美,他们远比当地人勤劳和节俭,他们的团结和凝聚非同一般,以至于当地民族为了安全起见,必须要“中国人滚出去”。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作为一个整体不再大规模地移居海外,这对于其他民族的心情平和而言,肯定是莫大的幸运。如果东亚现在全是不可征眼的人,渴望着把自己的能量发散到这个星球的其他地方,如同中世纪的中亚那样,我们很难想象我们双方会变成怎样,也无法想象适者生存的原则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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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澳大利西亚(Australasia),一个不确切的地理名词,有时指马来群岛和大洋洲,有时专指马来群岛和澳大利亚,一般仅指马来群岛。

  由于完全没有任何一种统计,因此,要谈中国人的长寿问题,除了最笼统地来谈之外,别无他法。或许所有的观察者都会同意这样一个结论:中国没有一处老年人不是特别多的。老年人总是深受敬重,高寿更是被视为一种荣耀,“寿”列于“五福”①之首。出生的日子,乃至时刻,都确切地记了下来,以便需要时能确切地报出,尽管如前所述,一般的计算方法是如此粗略。墓地的碑文上总爱刻上死者的年龄,但除了产石头的地方有石碑,其他地方坟上就很少有石碑,无法从这些见证者那里得出什么推论,因此,石碑实际上没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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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五福,出自《书·洪范》:“五福:一曰寿,二日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攸好德,谓所好者德;考终命,谓善终不横夭。

  很少听到中国人有活到百岁以上的,但不足百岁的老人却随处都有,假如提供足够的营养,我们一定认为还会多得多。的确,如果把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严重缺乏营养的穷人考虑在内,我们会奇怪,这么多的人是怎么挨到如此高龄的。众所周知,本世纪所有西方国家的平均寿命都在不断增长。这是因为人们越来越注意生命的规律,改进防疫方法,完善治病手段。而中国,我们必须记住,与哥伦布发现美洲之时相比,生活状况没有多大变化。如果社会科学和医学能作用于中国,如同过去五十年来作用于英国,那么,中国的老人数量肯定会急剧增加。

  不讲究卫生,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有此特点。他们甚至不把已经了解的卫生规则当回事。这一切,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都知道。外国观察者心中一直有一个问题;由于对自然规律的无知和轻蔑,所招来的各种疾病,为什么没有灭绝中国人?中国每年都因为完全可以预防的疾病而的确死了不少人,其实患病的人肯定还要多,这个事实雄辩地说明中国人具有神奇的能力,足以抗病和康复。中国人会因为一件小事而豁出命去,这与他们不放弃生命一样,都是其显著的民族特征。

  我们已经经常遗憾地提到,在没有紧要的统计资料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依赖外国人的观察记录,由于外国药房和医院的不断增多,这些记录一年比一年多,一年比一年更有价值。

  为了说明中国人的康复能力,分析整理年度医学报告是很有用的,肯定会呈现出新鲜而有说服力的结果。然而,我们只能满足于仅仅描述几件事例,其中两件是笔者知道的,第三件事情是从天津一家大医院发表的报告中找出来的。这些事例的分量在于它们的毋庸置疑,这些事实完全不是孤立的或例外的,而是同我们众多读者的观察完全一致。

  几年前,笔者与一个中国家庭住在同一所房子里,有天下午,听到窗下有人惨叫起来,窗子那里有个很大的马蜂窝,窗子是用砖坯砌成的,窗子底部有个洞。一个十四个月的小男孩在院子里玩耍,以为这是个方便玩耍之处,就鲁莽地爬了进去。小孩的头发剃得光光的,露出红红的头皮。蜂窝里的马蜂或许是被这种异常的侵袭惹恼了,或许是把孩子的光头误认为是一朵大牡丹,立刻飞到小孩的头上叮了起来。孩子在被抱出来之前,头上已经被蜇出三十多个包。这个孩子只哭了一小会儿,就躺在炕上睡着了。手头没有任何一种药,皮肤上也就没擦任何东酉。整个晚上,孩子根本没哭没闹,第二天,头上的包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1878年,北京有一个外国家庭雇用的一个马车夫得了流行的斑疹伤寒,很多人已经死于这种病症。到了第十三天,病情已经相当严重,这个重病号突然狂暴了起来,几个人都制服不了他。派了三个人守护他,但他们已经弄得精疲力竭了。这天夜里,这个病人被绑在床上以防逃跑。在守护人睡着之际,他设法松开绑绳,一丝不挂地逃出了房子。凌晨三点,人们发现他逃跑了,就仔细搜查了这所房子,包括几口井,怕他会跳进去。最后在院子的围墙那里发现了痕迹,这堵墙高约九至十英尺,他是先爬上一棵树再逃走的。跳到墙外地上,他立刻走向城墙内的壕沟,就是这堵墙把北京的鞑靼人的城与汉人的城隔开的。两个小时之后,人们把他找到了。他的脑袋紧紧地卡在了墙下用于阻止壕沟通行的两根铁栏杆之间。他曾经早就迫不及待地想来这里凉快凉快,看样子,他已经卡在这里很长时间了。正要把他带回家的时候,人们发现他已经完全不发烧了,尽管他的两条腿还有点风湿,但后来也慢慢地而又理所当然地康复了。

  一个天津人,年龄在三十岁左右,以在中国军队进行军事训练的训练场附近捡那些废弹壳为生。有一次,他捡到一颗炮弹,当他试图拆卸炮弹时,炮弹爆炸,炸烂了他的左腿。他被送进了医院,截掉了左腿膝盖以下部分。这个人非但没有放弃这种提心吊胆的危险的谋生方式,反而很快重操旧业,六个月之后,又是一次类似情况,爆炸之后,左手手腕,连同手腕以上的两英寸胳膊被炸飞,右臂的上半截被火药严重烧伤,鼻梁和上嘴唇炸开了一条深深的口子;弹片也击伤了他的右脸颊、右眼的上眼睑、额骨的后侧以及右腕,右股骨也被深深地切开,骨头都露了出来。受了这样的重伤,这个人半昏迷而又无助地躺了四个小时,忍受了太阳暴晒。这时,一位官员碰巧看到他,命令几个苦力抬他去医院,官员本人也陪伴了两英里路程。抬他的人显然是抬累了,等这位官员一走,就将这个可怜而又不幸的人扔进一条沟里让他等死。虽因失血过多而极度虚弱,这个人还是设法爬出了沟,单脚蹦跳了五百码,来到一家米店,找到了一大筐子吃的,便用一只尚听使唤的手臂侧身爬进了这只筐子。为了把他弄走,米店店主就把他连同这只筐子送到了医院门口。这家医院使他免于死亡。尽管由于大量失血,他身体状况几近崩溃,脉搏也十分微弱,但并未神志不清,还能清楚地讲话。他曾经沉溺于鸦片,这不利于康复。不过,除了第五天和第六天有点腹泻,还有点轻微疟疾,这个病人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什么坏症状,四个星期后,他带着他的假腿离开了这家医院……

  如果一个民族能有像中国人那样的身体素质,就可以从战争、饥荒、瘟疫和鸦片的作用之中生存下来,如果他们再注意生理学和卫生学的规律,食物得当,营养充足,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单是这样一个民族,就可以占领这个星球的主要地区,乃至更多地区。

第十七章 遇事忍耐

“忍耐”一词,具有三个截然不同的含义:它是一种能够长期等待而不抱怨,不生气,一切随它去的行为或品质;它又是一种默默而镇定自若地忍受一切苦难的能力或行为;它还是“坚忍”这个词的同义词。显而易见,此处提及的这些素质,对于具备这些素质的人们的生活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对中国人的各项特点进行分别考察时,遇事忍耐这个特点最为明显地成为一个不利因素。中国人遇事忍耐的特点,同他们的“麻木不仁”和“漠视时间”紧密相关,尤为相关的是“辛勤劳作”,正是通过“辛勤劳作”,才明显地、有效地体现了遇事忍耐这个民族性格。我们先前就这些话题进行过的讨论,有助于表明“遇事忍耐”是中国人的一个主要素质,但先前星星点点的偶然提及,需要补之以更为全面的展示。

  在类似中华帝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国家,生活水平很低,实为“为生存而斗争”。要生存就得有物质,得拼命去获得这些物质。有人说得好,中国人已经“把贫穷化为科学”。极端的贫穷和艰苦本身并不会让任何人勤劳起来,但如果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具有勤劳的天性,极端的贫穷和艰苦便成了一种条件,能最为有效地使人们勤劳起来。这种条件也会促使人们节俭,正如我们所见,节俭是中国人的一个重要素质。这种条件也同样能够磨练出忍耐。猎人和渔夫,明白自己是靠暗中行事和小心翼翼来谋生的,而他们等待时机所用的耐心,是偷偷摸摸、谨慎小心而又不厌其烦的,不管他们自己是属于“文明人”、“半文明人”,还是“野蛮人”。中国人多年以来经常在最不利的条件下谋求生存,因而学会了把最为文明的民族的积极的勤劳同北美印第安人消极的忍耐融为一体。

  中国人愿意为了一点很小的报酬,去干很长时间的活,因为报酬再少总比没有好。多年的经验已使他们明白,勤劳并不能成为通向更多的机会的进身之阶,但这在我们西方人看来,勤劳自然能带来那样的结果。之所以是“自然”结果,是说只要有合适的条件,那样的结果就会如期而至。不用看就知道,每平方英里五百人,这肯定不是一个理想条件,无法验证“勤劳和节俭是能够带来财富的双手”这样的格言。但是,中国人满足于为这点报酬而苦干,正是这种满足,体现了中国人忍耐的美德。

  据已故的格兰特将军所述,在他环球旅行即将结束之际,有人问他:在旅行中所看到的最值得一提的事情是什么?他马上回答说,所看到的最不寻常的事情,便是一个中国小贩用精明的竞争赶走了一个犹太人。这番话真是意味深长。如今谁都知道犹太人的素质,正是这些素质使他们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犹太人毕竟只是人类的一小部分。而中国人,却占了这个星球总人口的相当大的比例。那个被中国人赶走的犹太人,或许在本质上与其他犹太人没有任何不同。哪怕换个人,竞争结果恐怕还是这样,因为可以肯定,那个胜利的中国人与千百万可能碰到这机会的其他中国人是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的。

  至于“默默坚持”这个特性是举世无双的。如前所述,它驱使着中国的考生年复一年地前去报考,要不就考到九十岁获得名誉学衔,或者为此死而后已。除了表明自己非凡的执著之外,看上去没什么回报,或者根本不可能有回报。这是中国人天赋的一部分,好比鹿具有飞快的奔跑能力、鹰具有敏锐的视力一样。相似的素质,也可见于商店门口最卑微的乞丐。尽管他一次又一次出现,但人们还是不欢迎他,但他的耐心丝毫不减,他的执著总会让他要到。一枚铜板。

  有一个阿拉伯人的故事,说他的头巾不知道被谁偷走了。丢了这个重要的饰品,失主立即奔向这个部落的墓地,坐在进门的地方。别人对他的这一举动感到疑惑不解,问他怎么不去抓贼?他的平静而典型的东方式回答是:“他最后肯定要来这里!”这个消极坚忍的夸张故事,让人时常想起,不仅中国人个人行为是这样,其政府行为也是如此。康熙皇帝的长久辉煌统治,从1662年一直持续到互723年,这使他比亚洲任何其他君主都要名声显赫。不过,这个伟大的中国统治者在执政期间,一个名为“国姓爷”①的爱国海盗在广东、福建沿海横行霸道,政府的战舰都奈何他不得。面对这一情况,康熙想出了一个好计谋:命令住在这条漫长的海岸线的一切居民,向内地退回三十里(约合九英里),这样,那位前朝的维护者就鞭长莫及,无法再来骚扰了。人们普遍服从了这个命令,结果很是成功。“国姓爷”后撤了,他失算了,转而满足于驱赶台湾的荷兰人,最后被封为“海澄公”,因而被安抚和消灭了。每一位读到这段奇妙叙述的外国人,都会被迫同意《中国总论》一书作者②的评论:既然一个政府强大到足以驱使这么多沿海的臣民离开自己的城镇和乡村,承担巨大损失退向内地,那么,他就应该有力量组织一支舰队,借以结束海盗对荒芜家园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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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即郑成功(1624—1662),明清之际收复台湾的名将。明朝隆武帝赐姓朱,因此号“国娃爷”。隆武二年(1646年)因反对其父郑芝龙降清,在广东一带起兵抗清,后以金门、厦门为根据地,连年出击粤、江、浙等地。1659年围攻南京失败,被迫撤退。1661年率数万将士起兵厦门赴台湾,于1662年(康熙元年)二月一日正式收复台湾,五个月后病死。康熙皇帝(165一1722)时年八岁。作者此处关于郑成功的不少说法,均有悖于史实。
  ②译注:指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一译为卫廉士,1812—1884),美国外交官,传教士出身。1833年来华,在广州为美国公理会创办印刷所,研究汉语和日语,并协助裨治文编辑《中国丛报》。1853年和1854年辞教会职,任美国驻华公使馆头等参赞兼翻译。1858年随美国公使列卫廉赴天津与中国全权代表订立《中美天津条约》。1862年携眷到北京居住,从1856—1876年,凡二十年间,曾七次代理馆务。1877年辞职回美,任耶鲁大学汉文教授。著有《简易汉语教程》(1842)、《中国地志》(1844)、《中国总论》(1848年初版,1883年修订再版,两卷)、《我们同中华帝国的关系》(1877)以及《中国历史》(1897)等书。《中国总论》把中国研究作为一种纯粹的文化来进行综合的研究,它是标志美国中国学开端的里程碑,该书与他所编《汉英拼音字典》(1874),过去一直是外国人研究中国的必备之书。

  还有一个同样值得一提的例子,可以表明中国政府的坚持不懈,在华外国侨民对此仍然记忆犹新。1873年,中国将军左宗棠在巴里坤和哈密①安营扎寨,朝廷派他去平息伊斯兰教徒的大暴动②。这场暴动起先只是星星之火,后来像野火一样燃遍了西部中国并贯穿中亚地区。所面临的困难是大得看来几乎无法克服。此时,在中国出版的外文报纸经常刊载文章,嘲笑左宗棠的使命,嘲笑清廷的昏庸,嘲笑他们试图用贷款的办法去支付沉重的军费。左宗棠的军队到达暴乱地区一年之内,就进军高耸的天山两侧,驱赶暴动者。他们到达一个供应不足的乡村之后,就转而军垦,围垦荒田,指望种出粮食以备后用。边垦田边进军,左宗棠的“垦田大军”终于完成了使命,它的功绩被认为是“在任何现代国家的历史记载中是最值得一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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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巴里坤,新疆地名,在北纬四十三度四十三分、东经九十二度五十分。哈密,新疆地名,在北纬四十二度五十八分、东经九十三度十四分。
  ②译注:指西北回民起义。

  在我们看来,中国人的忍耐力最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有能力毫不怨言地等待、泰然自若地忍受苦难。有人说过,测试一个人真实素质的真正办法,就是去研究他在饥寒交迫而又浑身湿透之时的表现。如果他的表现令人满意,就“温暖他,烤干他,喂饱他,这样造就出一个天使”。如今的文学常常表达这样的看法:碰到一个被剥夺了一顿饭的英国人,如同碰到一头被抢走幼子的母熊,两者同样危险。不难看出,为什么隐含其中的道理不适用于所有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也不适用于英伦三岛上的居民。尽管我们拥有值得吹嘘的文明,但我们仍然受制于我们的肚子。

  笔者有一次看到大约一百五十个中国人,其中大多数人已经走了几英里路,他们是来出席一次宴会的,但却让他们失望又受折磨。他们原本指望十点钟左右坐下吃饭,这是他们中许多人这天的头一顿饭,但由于许多始料未及的情况,他们只好站在一旁做招待,受招待的人数比他们还多。看着受招待的这些人津津有味地吃着,这种从容是中国文明的一种特色,比起我们来要先进许多。长久而耐心地等待的这顿饭终于就要开吃之时,又出现了同前面一样的始料来及的情况,这一次要令人恼火得多。这一百五十个被怠慢的人怎么办?如果他们是大不列颠群岛的居民,或者是“基督教之乡”的居民,我们很清楚他们会怎么办。他们一定会怒容满面一整天,在下午三点最后一轮宴席上坐下来之前,就会对他们的遭遇抱怨个不停,不住地怒骂。他们会一致通过一个激烈的决议,并且“给伦敦《泰晤士报》写封信,信中包含五个‘Now,Sirs’(现在,先生们)”这样的激愤之辞。这类事情,这一百五十个中国人没有做,他们不仅整天脾气很好,并且用明显的诚恳和真正的礼貌,不断告诉主人:等一等没关系,什么时候吃都一样。读者诸公谁能知道哪一种西方文明足以承受这种突然而又沉重的压力呢?

  我们已经表明,中国人的神经与我们全然不同,但这并不说明“神经麻木的图兰人①”是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以苦为乐的禁欲主义者。中国人忍受苦难,靠的不仅仅是毅力,而且是耐心,后者常常更难。一个双目失明的中国人找一个外国医生问视力还能不能恢复,接着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如果不能恢复的话,他就不用再为眼睛烦心了。医生告诉他已经一筹莫展,这个人听了之后说。“这样我就心安了。”他不是像我们所说的放弃,更不是绝望的冷漠,而只是使我们能够“忍受病痛”的能力。我们已经认识到,忧愁是现代生活中的祸根,它就好比铁锈咬噬刀锋一样,比狠命使用还要伤刀。中国人生来乐天安命,这对他们是好的,因为就这个种族整体而论,很少有人不是因为非常实际的原因而深深地忧虑着。这个富饶帝国的广阔天地、时常遭受旱灾、水灾,以及由此产生的饥荒。而像打官司这样的社会灾难,还有别的令人恐惧的灾难,威胁着成千上万的人,因为不知何时祸从天降,观察者无从发现。我们经常问中国人,如果他的土地、房屋,有时甚至还有妻子,被人夺走怎么办?“再也不会太平了!”他们通常这样回答。“事情什么时候变得严重呢?”他们经常回答说:“谁知道?或早或晚,麻烦肯定大着呢。”生活在这种状况之下,只有无限的忍耐力,舍此岂有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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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图兰人,又称“图兰人种类型”。蒙古人种北亚类型和欧罗巴人种印度地中海类型之间的混合类型。体质以蒙古人种基本特征为主,略兼欧罗巴人的特征。主要分布在中国新疆、前苏联的中亚和阿尔泰地区。包括维吾尔、乌孜别克、哈萨克、柯尔吉孜、卡拉卡尔帕克等民族。作者此处泛指中国人。

  给外国人留下强烈印象的是:当所需忍受的巨大灾难袭来之时,中国人展现了忍耐力。不幸的是,经常可以在这个帝国的所有地方看到这种展现。外国人最为熟悉的那几个省,很少能全都幸免于旱涝及其带来的饥荒。1877—1878年的饥荒,波及几百万人口,种种惨象,目击者尚记忆犹新。那时,黄河泛滥,突然改道,给广大地区带来了难以想象的灾难。有几个省,最好的地区遭受破坏,肥沃的土壤被埋在一英寻①深的沙砾之下,造成一片荒芜。数以千计的村庄毁于洪水,村庄里幸免于难的人被迫四处流浪,没有家园,没有希望。许多人并非由于他们本身的过错而突然间家破人亡,陷入绝境。在任何政府看来,这都是不好办的。自我保护是第一自然法则,这些人毫无防备就陷入饥荒,如果他们联合起来,迫使那些有食物的人分一点给没饭吃的人,这不是再自然不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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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英寻,英制长度单位,主要用于测量水深。一英寻相当于六英尺,约一点八二九米。

  的确,有些大城市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了救济,那里集中了饱受贫困的人。救济的数量也的确有限,救济的时间也很短,对于缓解最为严重的灾情,丝毫不起作用。对难民今后的生活,朝廷觉得自己能力有限。对土地重垦、房屋重建、新环境下的继续生活,朝廷无能为力。如果朝廷能免去税赋,就等于为老百姓做了他们所期望的一切,但朝廷常常不免税赋,于是,地方官员一再发现自己没有办法无中生有。对一个来自西方的外国人来说,“要么面包,要么流血”的革命呐喊耳熟能详,但却难以理解为什么这些无家可归、饥饿而又绝望的大批难民,会在遭受洪水与饥荒的省份游荡,却不抱成一团去向灾区的地方官员要求救助。尽管地方官员的确也无力让他们如愿以偿,但他可以被迫做些事情,这就可以为今后更多的事情开了头。如果他不能“安抚”百姓,他就会被撤职,由其他官员接任。反复追问饥荒中的中国人,为什么他们不实施这个计划,我们听到的一个不变的回答是“不敢”。为了反驳他的说法,你徒劳地争论说:死于起义与饿死一样,都是不得好死,尽管起义也许不怎么说得过去。但回答也还是:“不敢,不敢。”

  看来,中国人不采用这种做法,是基于两条理由。他们是最实际的民族,凭借一种本能就可以认识到这个计划会枉费心机,因而几乎不可能去试图联合起来。然而,我们相信,主要原因是中国人的无限的忍耐力。正是这种无限的忍耐力,使中国出现了最悲惨的景象:成千上万的人默默地饿死,而装不下的粮食就近在飓尺,伸手可得。中国人已经见怪不怪,以至于心肠变硬了,好比一名老兵对打仗的恐惧已经熟视无睹了。受这些苦难折磨的人,一生都受着折磨;尽管他们与这些苦难还是有一定距离的。灾难一旦降临,因为好像不可避免而又毫无办法。便只有承受了。如果这些遭灾的人还能用手推车载着他们的家庭去尚能以乞讨维生的地方,他们就会这样做。如果整个家庭不能在一起,他们会带上所能带的东西各奔生路,如果能度过饥荒,他们就会再聚。如果附近弄不到救济,所有的难民便会在仲冬时节千里乞讨,去别的省,他们希望那里的收成要好一些,也更需要人干活,活下来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如果洪水退去,乞讨的农民重回家园,尽管土地还松软得无法承受畜耕,他们会在泥里刨出一些小沟,然后熟练地播上一些麦种,重新走上他原不应该走的乞讨之路,直到有一点小小的收成为止。如果上苍有眼,他就能再做农民,而不是乞丐,但他确切地知道:倾家荡产与饥荒可能就在不远处徘徊。

  相信灵魂不灭的人,总认为有这样一个有力的论据:最有能力的人总是终其一生无用武之地。如果这个论据成立,我们是否有理由推断:中华民族这种无可比拟的忍耐一定是用来从事更为崇高的使命,而不只是咬紧牙关,忍受一般的生活之苦,忍受活活饿死的苦难。如果适者生存是历史的教导,可以肯定,他们这个民族有此赐予,他们以非凡的活力为背景,一定会有一个伟大的未来。

第十八章 知足常乐

我们业已看到,中国人忍受病痛的能力极强,这种能力被恰当地称为一种心理矛盾。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是不能理解这种能力的。尽管面对明显无望的境地,他们也没有表现出失望,或者说,他们看来是在作不抱希望的挣扎,甚至经常还是反对抱有希望。我们没有在中国人身上发现躁动不安的情绪,而这却是其他大多数民族的特点,这个特点在19世纪末表现得尤为突出。他们也从不怀抱任何计划,即使这些计划似乎能把他们带到“一个即将来临的好时代”,他们看来也不去相信会有这样的时代等着他们。

  但是,“忍耐”和“坚忍”这两个词肯定无法完全涵盖中国人在这方面的美德。我们也必须考虑他们在不幸遭际之中心境平和,这种似永恒般的好心情我们称之为“常乐”。我们主要是要人们注意这些美德;我们也许还会提出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释清楚这些特点。

  我们用“知足”一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所有个人都对他所拥有的一切满足到了不想改善的程度。中国人的知足,我们在谈及他们的保守主义时已经谈过,而在我们思考他们的体制时,就更加明显。他们不想去改变这个体制。这是许许多多中国人的特点,我们不用去怀疑。这种看待生活现象的方式,我们总称为“保守”,而在这方面,中国人与其他任何民族一样典型。很显然,中国社会的这种观念,在全体民众中根深蒂固,自古传承,有力地压制下任何对命运安排的不满行为。他们当然也感觉到了其中的罪恶,却又认为这些罪恶是不可避免的。那些一致固守这个观点的人,不可能去努力推翻现有的秩序,因为他们自身承受了太重的压力。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知识阶层在思想和行动上是真正的领导者。但是,知识阶层却牢牢记住:对于中国和中国人来说,目前的制度是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制度。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各种大量的经历,以其无可辩驳的实例教导中国人:对现行制度进行具体而实际的改良,可不是闹着玩的。这种经历缓慢地培育了他们顽固的保守主义。

  中华民族是一个相信宿命论的民族,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个事实。“四书五经”之中,有不少地方谈到了“天命”。人们也经常谈论“天意”。这种说法同我们谈论上帝非常相似。但是,在基本思想上有本质差别:对我们来说,“上帝”是一种存在,他的关爱和安排同地上的一切生灵都有明确的关系,这些生灵的一切都在他的考虑和安排之中;而对中国人来说,他们关于“天”的实际观念,是一种非人的集合,并且完全模糊,无论如何表达,这实际上还只是一种命运。“命好”与“命不好”,这些词语对中国人来说,与儿童故事书中“好精灵’与“坏精灵”意思差不多。凭借这些神力,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到,可以化解。

  中国人的占卜、巫术和算命,其复杂的理论与实践,是各种力量进行一种直线式的作用和相互作用。数不清的中国人依靠这种普遍面实用的理论来谋生、尽管这种迷信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因地而异,但它在老百姓的内心世界里却是现实的,起作用的。听到一个不幸的中国男人或女人说“这是我的命”,这是再常见不过的了。这种信条的必然结果就是失望。如果失去希望的人,特别是中国人,在被赐予希望、得到拯救之时,就要劝他们耐心等待时来运转。也许中国人不像土耳其人那样至死不渝地相信宿命论,也许中国人的“命”与土耳其人的“命运”不一样;但是很显然,像中华民族这样笃信命运存在的民族,肯定不会愿意去与命运作激烈抗争,他们认为命运在本质上是不可避免的。

  历史用实例教人道理,这是希腊人的古老的说法。我们刚才已经谈到,中国人自己的历史就是他们的老师,而他们从中学到的课程全都具有保守的特点。但是,没有哪个国家是靠了解自己的历史来接受教育的,正如一个人如果只知道亲身经历的事,就不能号称什么都懂一样。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知识有致命的缺憾。我们所说的文艺复兴、16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改革运动、美洲大陆的发现、现代科学的诞生等等,这些世界历史中的重大事件,中国人一无所知。然而,由于这些重大事件的影响,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超过以往,人权的概念也慢慢地形成,但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却完全不为所动。

  对于活在前朝观念的人们来说,改善人的生存环境,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课题。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理,能用来帮助一个国家的所有部门,但对这些人没有吸引力,他们对政治经济学的了解还不如我们十字军时代的祖先。即使了解,他们也不会关心。进步的第一动力,来自于亲眼目睹别人的优越条件。中国的绝大多数民众没有见到过任何证据可以说明还有别的地方存在着更好的条件,因为他们对别的国家一无所知。另外,那些对其他国家略知一二的人,本来可以更多地去了解,然而保守主义的镣铐又禁锢了他们。在中国,除非大规模地行事,否则不可能有什么事情真正有利于人民大众,而那些有能力大干一场的人,却不愿意在这些方面干任何事情。这无法让民众感到满意,而任何不满稍有流露,便被有效地控制了。因此,从社会立场来看,中国人的知足是进步的对立面,知足阻碍着进步。

  我们已经说过,中国人的经历使他们反对改善人们的现有条件。对于外国人而言,由于他们熟悉现今其他国家的经历,要减轻中国人的不幸遭际,迁移是一个简单明了而十分必要的法子。我们推想,中国人最易接受这个方法,有最大的成功保证。但是,对于这个缓兵之计,中国人肯定不会接受,理由是那样他们就会背井离乡、远离祖坟,而按儒教的理论,他们是永远联系在一起的。一般说来,中国人都不愿意离乡背井去远方淘金,除非是被迫那样做。中国人的生活理想是:
      钉在一块地上,好像一棵树;
      吸水、开花、结果,枯萎了归于脚下的黄土。一般地说,没有一个中国人离开故土之后会不打算回去的。他总是希望衣锦还乡、寿终正寝,最后葬入祖坟。只要“渴望烂在子孙脚下”仍然是中国人命中注定的强烈情感,它就会一直阻碍中国人采用显而易见的方法,去有效地减轻痛苦。我们相信,要让中国人移居他乡以真正改善生活条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天命”要求他们如此这般。无意之中对境况的感知,会阻止他们把种种不满表达出来。

  然而,我们迄今为止对中国人知足这个特殊能力的论述,由于西方没有相应的东西,因此,这种论述没有刨根究底。中国人生来知足,如同鱼因要游水而有双鳍,鸟因要飞翔而有双翼,似乎成了事实。中国人生来就有吃苦耐劳的能力、相安无事的能力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他们还生来就有无可比拟的耐性以及无与伦比的忍痛能力,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对病痛无能为力。中国人通常乐天达观,没有神经系统,却有像鸵鸟一样的消化能力。由于上述原因,也由于我们没有完全讲述的种种原因,他们不会白费力气用脑袋去撞石墙,因为石墙是不会让步的。对于大多数无能为力的事情,他们只是简单地去顺从,并且毫无怨言。中国人有句老话:治不了的病,只有硬挺。总之,中国人知道如何致富,如何实现自己的愿望,最重要的是,在任何境遇下都知道如何知足。

  中国人的“常乐”,我们必须视为一种民族性格,与他们的知足密切相关。能够获得幸福,这本身就算喜出望外了。但与我们不同,他们总是情愿尽可能地自得其乐。过分挑剔并不是普通中国人的缺点。他们是模范的客人。在哪儿吃饭都行,吃什么都香。即便是那些许许多多缺衣少食的人,也都心境平和,在我们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中国人的好交际,几乎是足以说明他们“常乐”的性格,这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郁郁独处的普遍性格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国人有一个主要的享乐方法,那就是找人聊天,找老朋友还是找完全陌生的人,这无关紧要。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欣赏,无疑极大地缓解了中国人的种种不幸遭际。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中国人爱好种植花草树木,来美化他们十分简陋的环境。有一句很难表达的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有的东西不多,但件件物尽其用。

  也许我们说了许多对中国仆人不满的话,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经常对诸多的不便满不在乎,长时间地为众人做份外的事,不仅不抱怨,而且显然也没有意识到有什么可抱怨的。

  当仆人的中国人,习惯于哀叹自己命苦,因而经常受到同伴的嘲笑,有时还成为笑柄和话柄。我们已经谈到过中国人不知疲倦的勤劳,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午夜之后还听得见他们在纺线的人,为省下微不足道的灯油钱,摸黑工作,却不叫苦。他们起早摸黑,如此辛劳却视为家常便饭。他们中有些人的活是最累人的,比如苦力、纤夫、独轮车夫,不仅从没听见他们抱怨世间苦乐不均,而且只要有机会休息,他们就欢天喜地地歇一会儿,还特别爱吃他们的粗茶淡饭。那些具有洞察力的旅行者,会经常注意到中国劳工的这个很有意思的特点。谢立山①先生在《华西三年》一书中谈到长江上游时说:“纤夫们也值得一提。除了乐师和潜水员之外,几乎所有身子灵巧的小伙子都愿意跳上江岸去拉纤,吃饭不超过一刻钟,从来都不发脾气。”立德先生②的《通过长江三峡》一书中也有相似的描述:“我们的五个纤夫,手脚全贴在凹凸不平的石头上,一寸一寸地拖着船。我不能不赞赏这些可怜的苦力的刚强和忍耐,拖两个月的船只赚两元钱,每天吃三顿糙米饭,再加上一点炒白菜,就靠这点营养,每天从黎明卖命到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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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谢立山(Sir Alexander Hosie, 1853—1925),英国领事官。1876年进驻华领事界做翻译学生,1881年继巴克尔为驻重庆领事。曾多次在华西旅行,搜集了许多关于商业和博物学的材料。后在温州、烟台、台湾等地任代理领事和领事。1893年,他发表了一份关于台湾的重要报告。1902年4月,英国在成都设总领事馆,他首任总领事。1905—1908年任使馆代理商务参赞和商务参赞。1908年曾出席在上海举行的万国禁烟会议。1909—1912年任驻天津总领事。后脱离驻华领事界。1919年又被召回,任使馆特别馆员。著有《华西三年》(189)、《满洲》(1901)、《鸦片问题探索,中国主要产烟省份旅行记》(两卷,1914)、《四川的物产、实业和资源》(1902)等书。此外,他还写有许多关于台湾和四川等地的重要报告。
  ②译注:立德(Archibald John Little,1839—1908),英国人。 1859年来华经商。1860年赴苏州访问李秀成。曾搭乘第一艘赴渝的外轮到重庆,此后又到川边及云南等地活动。1907年返英。死于英国。著有《通过长江三峡:在华西经商和旅行》(1888)、《峨眉山那边——藏边旅行记》(1901)、《远东》(1905)、《穿过云南》(1910)《旅华五十年拾遗》(1910)等书。后两本是他死后由其妻立德夫人(1845一1926)整理出版的,她曾于1902年发起组织中国妇女天足会。

  笔者认识一个受雇于外国人的车夫,他经常推沉重的车子,走一趟就是几个月。这些行程,需要每天早早地出发,一直走到很晚,翻山越岭,运送重物。一年季节好坏天气,他都是赤脚涉水,每到一个驿站,还得给主人准备食宿。所有这些艰辛劳作,只是为了极少的报酬,但他从无怨言,这样干了几年,他的主人证明他从来就没有发过一次脾气!凡是有类似经历的读者,不都可以讲出同样真实的故事吗?

  也许生病的时候,中国人的乐观天性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他们通常是最为乐观的,或者无论如何也要表现出对自己对他人的乐观态度。即使是在身体虚弱而又极其痛苦之时,快乐的希望也没有背弃他们。我们知道不少中国病人,他们身患各种疾病,还经常贫困不堪、营养不良、远离家乡,有时还被亲戚冷待甚至抛弃,未来又看不到一丝希望,但他们还能保持乐观镇定。他们的镇定自若,并不是对那些神经兮兮、缺乏耐心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指责,然而假如处于同一种状况,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确会表现出自己的特性。

  具有这种快乐性情的中国人,我们相信并不罕见。任何在中国有些经历的人都遇见过这样的人。我们再次重复:如果关于“适者”如何如何的历史教导的确可信,那么,中华民族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第十九章 孝行当先

讨论中国人的特点而不提及中国人的“孝心”,那是绝不可能的。但是,中国人的孝心这个课题,也不容易做。孝心一词,与我们曾经不得不使用的许多词语一样,给中国人的感觉,与我们习惯赋予它们的意思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无论怎样准确地翻译成英语,却还是有许多词语及其意义为汉语所特有,是无法翻译传达的,最难翻译的一个词是“礼”,它与孝心密切相关。为了例证这一点,同时也为了给即将讨论的中国人的孝心这个特点提供一个背景,我们最好是引用加略利①的一段话(转引自《中国总论》):“礼是中国人一切心理的缩影;在我看来,《礼记》是中国人能为其他民族提供的关于他们本民族的最确切最完整的专论。中国人的情感,如果有的话,是靠礼来满足;中国人的责任,也靠礼来完成;中国人的美德和不足,也是参照礼而得出;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基本上靠礼来维系——一言以蔽之,对中国人来说,礼是道德、政治和宗教的化身,同家庭、社会和宗教有着多种多样的联系。”人人都会同意卫三畏博士对这段话的评论,他认为:“把中国的‘礼’翻译为英语的‘ceremony’不够全面,因为‘礼’不但包括外在行为,同时也包括所有礼仪的正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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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加略利(M.kllery,1810一1862),法国人,原籍意大利。1836年抵澳门,学习汉文和朝鲜文。1842年返法,翌年被任为法国驻广州领事馆翻译。1844年任法国特使拉萼泥翻译,并协助他与耆英签订《中法黄埔条约》。著有《中国的(太平天国)叛乱,从开始到夺取南京》(1853),还编有《汉语百科辞典》。

  探知中国人孝心,有一个最让人满意的方法,即翻寻“四书”和其他经典,尤其是《孝经》中的有关教导。我们这里只是注意那些被中国人付诸实践的教条。按照中国人的理解,孝心不仅是一种特性,而且是与众不同的特色。必须记住的一点是:中国人的孝心是多面的,同样的事情,并不是在所有情形或所有的观察者都能看到的。

  在1877年于上海举行的传教士大会上,晏马太博士①宣读了一篇关于“祖先崇拜”的论文。在这篇文章里,他具体总结了他在中国三十多年的生活经历。在这篇论文的开头部分,晏马太先是谈了祖先崇拜只是孝心的一种证明,然后指出:“‘孝’这个词很有误导性,我们要小心上当。在我们了解所有民族之中,中国的儿子是最不孝顺的,不听父母之言,从他们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要求时开始,就从不让步。”理雅各博士——中国“四书五经”的杰出翻译家,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之后回英国,他也曾引用过晏马太博士的这段文字,但其目的是最强烈地表示异议,声称他在中国的经历和所看到的全然不是那样一回事。这只说明一个人们熟知的道理:人们之间有正常的意见分歧,好比温度计显示的温度也会有所差异一样,正确意见只能来自各种结果的综合。这些结果虽然不能和谐地化为一个整体,但要比其中任何一个部分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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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晏马太(Matthew Tyson Yates,1819一1888),美国南漫信传道会教士。1847年来华,在上海老北门外建教堂,传教四十余年。1853年上海小刀会起义,他曾从中破坏。1860年美国内战发生后,晏氏经济来源断绝,为维持其生活及教会,乃在英租界工部局及美国领事馆任翻译,且一度任美国驻沪副领事、公审公廨陪审官及法阻界公董局董事。死于上海。南浸信传道会所办的前上海沪江大学,建有晏马太纪念搂。著有《祖先崇拜》(1878)、《太平军叛乱》以及《汉语基础》(1871)等书。

  中国的儿童没有严格管束,也没有学会听从父母,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立即服从的观念,他们照例也没有。这些都是最不容置疑的事实,无数经验都可以证明。然而,这些没有管教和疏于管教的儿童在年龄稍长之后,结果不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坏,这似乎就是事实。中国人说;“树大自然直。”这个比喻道出了这样一个想法: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会去干他们应该于的事情。然而,这个比喻也许与其他的义务有关,这些义务构成了孝顺行为的某种理论基础。这种现象的发生,似乎在于中国人孝的信条的本质,在于教人行孝的方式,也在于孝处处居于优先地位。《孝经》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①日常流传的说法之中,有一个说法是:“百善孝为先,但要看动机而不是看行为,否则天下无孝子。”中国人被特别地教导,一切道德败坏,根源都是缺乏孝心。违反礼节,是缺乏孝心。不忠君,是缺乏孝心。为官不尽职,是缺乏孝心。不诚心待友,是缺乏孝心。杀敌不勇,是缺乏孝心。②我们因此可以发现,有关孝的教义,不仅包括行为本身,而且追溯动机,乃至觉察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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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孝经·五刑章》。
  ②译注:语出《礼记·祭义》:“居处不应,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

  人们普遍认为,孝的真正基础是感激之情。《孝经·圣治章》专门谈及了这一点。守孝三年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孔子所说的“孩子生下来的头三年,不允许离开父母怀抱”①。守孝三年似乎是孩子对父母的一种报答方法。羊羔跪乳已是众所周知的孝顺的典范。孝要求我们善待父母给予我们的身体,否则我们就轻视了他们的仁慈。孝心要求我们:父母在世时好生侍候,父母去世后崇敬有加。孝心规定:儿子要谨循父道。孔子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②不过,如果父母明显有错,孝心也并不禁止儿子试图改变。卫三畏博士从《礼记》中引证了这样一段话:“父母有过,下气抬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间,宁孰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③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父母这种错误的告诫,允许废弃不用,而在中国,我们却很少耳闻,这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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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阳货》:“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②译注:语出《论语·学而》。
  ③译注:语出《礼记·内则》。

  在《论语·为政第二》里,我们发现孔子对孝心的本质在几个地方作了不同解释。他的回答因提问者的情况而各异。第一次是回答鲁国一名官员的提问,把孝心概括为“无违”。他显然在提问者心中留下了一颗种子,有待时间和思考去发展。“无违”只是意味着“不要不顺从”,这位名为孟懿的官员很自然就这样理解。但是,孔子与他的国人一样,有一种“拐弯抹角的天性”,他不是当面解释给孟懿听,而是等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一位弟子驾车送他外出时,才重复了孟懿的问题,并重复了那个解答。这位名叫樊迟的弟子听了“无违”这个词语之后,极其自然地问道:“您这话的意思是什么?”这一问,给了孔子一个切实的机会,他用这样一段话说出了真意:“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①孔子与樊迟的对话,实际上是孔子让樊迟去把孔子自己的话转述给孟懿,让他因此推导出“无违”的真正含义!孔子在另一次回答孝顺的意思又是什么时,强调要对父母以礼相待,否则如果只是照顾父母的身体、就降到了狗和马的水准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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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论语·为政第二》:“盂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②译注:语出《论语·为政第二》:“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上面引用的这段话表明,孝这个概念主要就在于顺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要和要求,这在中国是个十分古老的观念。孔子明确地说:“今之孝者,(仅仅只是)是谓能养。”其含义是在他所喜爱并且希望找回的古代,孝完全不是这样一回事。孔子这段谈话已经过去了许许多多个年代,他的教义已经有足够长的时间渗入中国人的血液,并且确实也是如此。但假如孔子活在今天,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会比以往更加肯定地说:“今之孝者,(仅仅只是)是谓能养。”我们已经注意到,普通有良心的人在回答孝这个问题时,的确没有提到其他的责任。不过,我们也应该弄清楚,孝究竟还包括哪些内容。如果随便找十个没读过书的人,问他们所理解的“孝”是什么时,很可能会有九个人齐声回答说:不让爹娘生气。这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被侍奉好。他们或许还会简洁地说,孝就是“无违”、“不违背”,如孔子所言,尽管孔子使用这个词语时,是有其特殊含义的。

  如果我们的读者中有人愿意看一看这个理论付诸实践的方式,可以让他们去仔细想想二十四个孝顺的例子,这些故事收在同名书中①,为人们所熟悉,且流芳百世。有一个故事说,后汉时期有个男孩,六岁时去一位朋友家做客,朋友用橘子招待了他。这位懂事早的孩子见机略施了一下中国人的普通小技,偷了两只橘子塞进袖管。但当他鞠躬告退时,桔子滚落在地,这位男孩尴尬万分,但他却显得十分坦然。他跪在主人跟前,讲了一句让世人记住的话,这句话使他的名字被人们传诵了将近两千年:“我娘很爱吃橘子,我要把这两只橘子带给她。”鉴于这个男孩的父亲官居高位,在西方人看来,这个男孩可以利用别的机会去满足他母亲对橘子的需求,但对中国人来说,这个男孩是尽孝的典型范例,因为他自幼就想着母亲,或者或许可以说,因为他这么快就编造出了一个借口。②另一个晋朝的男孩,父母没有蚊帐,他八岁时想出一个好办法:他早早地上床,整夜安安静静躺着不动,也不打扇子,好让家里的蚊子只咬他一个人,让他父母睡个安稳觉。③这个朝代另外还有个男孩,跟一个不喜欢他的后妈生活,但后妈非常爱吃鲤鱼,冬天又弄不到。他毫不犹豫地脱下衣服,赤身躺在冰面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了之后很感动,便在冰上钻了一个洞,并跳出冰面,为的是能被烧给这位坏脾气的后妈去吃!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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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二十四孝》,古画题之一,相传为元郭守正所编,为训诫童蒙,收集虞舜、汉文帝、曾参、闵损、仲由、董永、郯子、江革、陆绩、唐夫人、吴孟、王祥、郭巨、杨香、朱寿昌、庾黔娄、老莱子、蔡顺、黄香、姜诗、王褒、丁兰、盂宗、黄庭坚等二十四人的孝行传说,画成图卷,通俗易懂,流传甚广,是民间宣传孝道的必备读物。
  ②译注:指陆绩“怀橘遗亲”。《二十四孝·怀橘遗亲》:“后汉陆绩,年六岁,于九江见袁术。术出橘待之,绩怀橘二枚。及归,拜辞堕地。术日:‘陆郎作宾客而怀橘乎?’绩跪答曰:‘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术大奇之。”
  ③译注:指吴猛“恣蚊饱血”。《二十四孝·悠蚊饱血》:“晋吴猛,年八岁,事亲至孝。家贫,榻无帷帐,每夏夜,蚊多攒肤。恣渠膏血之饱,虽多,不驱之,恐去己而噬其亲也。爱亲之心至矣。”
  ④译注:指王祥“卧冰求鲤”。《二十四孝·卧冰求鲤》:“晋王样,字休征。早丧母,继母朱氏不慈。父前数谮之,由是失爱子父母。尝欲食生鱼,时天寒冰冻,样解衣卧冰求之。冰忠自解,双鲤跃出,持归供母。”

  根据中国人的教诲,“私妻子”(只顾老婆孩子)就是不孝之举。刚才引用过的《孝经·圣治章》说,这种行为与赌博是一样的,对这两种行为的劝告也是一样的。①刚才提到的《二十四孝》中有至孝的一例,说一个汉朝人,他很穷,发现自己没有足够的食物同时养活自己的母亲和一个三岁的孩子。便对妻子说:“我们太穷了,连妈都养活不了,小孩子还要分吃妈的饭。为什么不埋了这个孩子?我们以后还会有小孩子,但妈死了我们就没妈了。”他妻子不敢反对。因此、他挖了一个两英尺多深的坑,准备埋孩子,但却发现坑里有一坛金子,坛上刻的字说这是天赐给孝子的。②如果不出现这坛金子,这个孩子就要被活埋了,而按照关于孝的教条,按照人们的通常理解,这种做法是正确的。“私妻子”肯定不会允许杀害孩子来延长其祖母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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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作者误。此处语出《孟子·离娄章句》;“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奔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②译注:指郭巨“为母埋儿”。《二十四孝·为母埋儿》:“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中国人相信,父母的顽疾,只要吃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子女身上的一块肉就能治愈。①是否能有好的效果,却不一定,只是一种可能。《京报》不时地有这类事情的报道。笔者熟识的一个年轻人,就曾经从腿上割下一片肉来医治母亲的病,他用一个老兵夸耀伤疤的神情向人展示他的伤疤。这种情况毫无疑问不多,但或许也不是极其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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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割股疗亲的愚孝行为。

  中国人孝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即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①需要后代,这是因为要不断地祭祀祖先,这便使得传宗接代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责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每一个儿子都要尽可能早地结婚成家。一个中国人,三十六岁做爷爷,这是极为常见的事。笔者有一个熟人,在临死的病榻上自责有两个地方不孝:其一是不能再活得长一些为母亲送终;其二是没有安排好他那十来岁儿子的婚事。这种关于孝的观点,任何一个普通中国人无疑都会受其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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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孟子·离娄章句上》。

  没有生男孩,这是与妻子离婚的七个原因中首当其冲的。要生男孩,这就导致了蓄妾制度,并随之产生各种不幸。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完全有理由生了男孩便欢天喜地,生了女孩便垂头丧气。正是由于中国人传统教诲的这一侧面,导致了我们所知中国的大量溺婴现象。这种罪孽,南方要比北方更厉害,但是北方我们几乎全无所知。但必须记住这样一点:难以获知此类事情的确切情况,因为公众对此很抵触。私生子的数目也不少,但不论男孩女孩,都不宜留在世上。尽管在任何一个地方,杀害女婴的直接证据总比实际发生的要少得多,但从道德上就可以肯定,能够把活埋三岁孩子来供养其祖母的这种行为视作孝行,就不可能没有杀死不受欢迎的女婴的罪孽。

  我们已经在谈及中国人为父母服丧时提到,服丧期是整整三年,不过实际上已经仁慈地缩短为二十七个月。在《论语·阳货第十七》中,我们读到,孔子的一个弟子坚决反对服丧期为三年,认为一年就足够了。对此,孔子坚决地回答说,君子在这三年服丧中不能行乐的,如果这个弟子乐于缩短为一年,他可以那样做,但孔子直截了当地称之为“不仁”。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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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论语》原文如下: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也,衣夫锦也,于女安乎?”曰:“安之。”“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兔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不少人出卖最后一英亩土地,拆房子卖木料,筹钱为父母或其中的一位办一场体面的葬礼,这是经常会碰到的事。这种做法是一个社会性的错误,但很少有中国人能明白,也根本没有一个中国人能意识到这一点。那样做,符合中国人的天性,符合“礼”,因此,中国人会毫不犹豫地去干。

  古伯察教士从他的亲身经历中给出了一个极好的例子,证明中国人是多么重视礼仪和孝行。这位教士住在中国南方,他在这个帝国居住的第一年①,因有事情要派一个信客去北京,这时他想到自己雇的一名中国教书先生家在北京,肯定愿意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给他的老母亲带个信,他已有四年没听到母亲的消息,母亲也不知道儿子身在何处。听说信客马上要走,这位先生叫来一个刚在隔壁房间下课的学生:“过来,把这张纸拿去,替我写封信给我母亲。抓紧时间,信客马上就要走了。”这一过程使古伯察教士深感惊奇,他就问,这个小孩子是否熟悉这位先生的母亲,这样才得知这个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先生还有这么一个人:“你不告诉他,他怎么知道该说什么呢?”这位先生总结性地回答说:“他不明白该说什么吗?他学作文已经有一年多,已经熟悉不少文雅的套话。你不认为他应该完全明白一个儿子怎么写一封禀母书吗?”过了一会儿,这个学生回来了,不仅写好信,而且封好了,这位先生只是亲自签了个名。这封信写给这个帝国任何一位母亲都一样,她们都一样乐于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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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1839年。

  中国的孩子对父母的孝敬程度,各地不尽相同。毫无疑问,至孝与不孝这两个极端各处都有。杀死父母的情况很少见,而且那种人通常都是疯子,虽然这并不能减轻他们所受的惩罚。但一般人由于在极度贫困中呻吟,有时也不免虐待父母。而另一方面,儿子自愿代替父亲杀头的情况也时有所闻,这有力地证明孝顺的力量。尽管这个父亲也许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在徒有虚名的基督教国家里,家庭关系的纽带有点过分松散,对从中解脱出来的西方人来说,中国人的孝行确有不少吸引人的方面。孝行之中对年长者的尊重有助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提高修养。在西方国家,儿子长大成人之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愿干什么就干什么,与父母没什么关系,而对中国人来说,这样的做法就像长大的牛犊和小驴对待母牛和母驴动物才做得出,但完全不符合人类实行的“礼”。假如我们从中国人的立场出发,去仔细想一下,就会发现我们自己的社会实践中尚需改进的地方。我们还会发现,我们大多数人实际住在玻璃房子里,要处处留神,不能乱扔石头。而在另一方面,我们讨论中国人的孝心,而不强调它在几个方面的致命缺陷,也是徒劳的。

  孝的教义看来是说,有五种严重的错误①。在我们看来,其中两种是消极的,三种是积极的。这种教义中,成卷的书讲述了孩子对父母的责任,但父母对孩子的责任却只字未提。中国这个国家,这类劝导并不多余。不管哪里,都最需要这样的劝导,而且一直如此。神的使徒保罗②受神的启示,在对歌罗西③的教会谈及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时,精练地说:“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你们做妻子的,当顺眼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们做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你们做父亲的,不要意儿女的气。”④孔子的所有道德说教中,有哪条实际的智慧比得过这些影响甚远的原则呢?中国人的教诲没有为女儿说什么话,一切都站在儿子一边。如果中国人多少年来没有患有色盲而看不清这个问题,那么,他们就不会觉察不到这种对人性的粗暴侵犯。由于偶然的性别之差,男婴成了家庭中的神,同样,女婴成了可怕的负担,虽然不一定被弄死,但肯定遭人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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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孟子所云“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参见前注。
  ②译注:保罗(Paul,约死于公元65年),基督教早期的主要人物,“向异邦人传教的使往”。
  ③译注:歌罗西(Colossae),古代地名,在今土耳其境内。
  ④译注:语出《新约·以弗所书》,可见是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此处作者误。

  中国人关于孝道的教义,把妻子放在卑贱的地位。关于妻子对丈夫的责任或丈夫对妻子的责任,孔子什么也没说。基督教要求男人离别父母,与妻子相守。儒教则要求男人厮守父母,并强迫妻子也这样做。假如丈夫与父母的关系以及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两者发生冲突,后者作为一种次要和卑贱的关系,必须作出让步。中国社会的结构,是按照家长制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具有严重的弊病。它压抑了人们内心自然本性,而另一些本性却可能驯化到了极端。结果,只要年长的人一息尚存,年轻的人就几乎完全隶属听命。人们的心灵被铁一样沉重的压力禁锢了起来,阻碍了发展,也阻碍了健康向上的变化。

  中国孝道的原则认为,行孝主要在于传宗接代,这导致了一连串的弊端。它强迫人们不管有没有条件供养孩子,都得生养。它也导致了早婚,造成千百万人陷于过度贫困,难以活日。它也是造成一夫多妻与纳妾的根本原因,以致不可避免地带来祸端。中国人的真正宗教,在祖先崇拜中得以体现和概括。如果正确地理解祖先崇拜制度的真正含义,它就是人们被迫承受过的最为沉重的束缚。晏马太博士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几亿活着的中国人,最可恼地屈从于无数代死人。今天的这代人被过去许多代人所束缚。”对于我们已经注意到的令人沉闷的保守主义而言,祖先崇拜是最佳型态和保证。如果保守主义不遭到重创,那么,中国怎么可能调整自己,去适应本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的全新环境呢?如果已经逝去的无数代人仍被中国人视若神明,中国怎么可能真正向前迈出一步呢?

  我们认为,中国人实践孝道的真正根源,半是恐惧半是自爱,这两个最有力的动机影响着人们的内心。神灵一定得崇拜,因为他们有作恶的能力。孔子有一句颇具洞察力的格言:“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①如果忽略祭祀,神灵就会发怒。如果神灵发怒,他们就会报复。最为保险是去崇拜他们。这似乎是对中国各种崇拜死人的理论的一种压缩。至于活人与活人,推论起来也同样简单。每一个儿子为父亲尽孝道,也要求自己的儿子这样做。养孩子为的就是这个。关于这一点,普通人都十分清楚:“种树遮荫,养儿防老。”不管父母还是孩子,对此都不会有任何错觉。“没有尿床的孩子,就没有人在坟前烧纸。”每一代人都要报偿上代人的债,又依次要求下一代人最大程度地报答自己。孝道就是这样一代人传一代人,一个时代传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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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雍也》。

  有人忧心忡忡地评论说,中国人过分的孝道没有体现出与上帝有任何关联,而且在任何意义上也没有引导人们意识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道最完美的和最终的表达,与多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同瞩一列。它使死人变成神灵,神灵也就是死人。它的爱,它的感激,它的恐惧,也只是为了尘世间的父母。它没有天父的概念,即使知道有天父,也不感兴趣。不是基督教永远不能引入中国,就是放弃祖先崇拜,因为两者是矛盾对立的。在两者的生死斗争之中,适者将生存下来。

第二十章 仁慈行善

中国人把仁列为五德之首。仁这个字是由“人”与“二”构成的,据此推测,暗含着这样的看法;仁,是由发展于两个人之间的交往。这种理论尽管为字的结构所赞同,而在中国人的生活实践中却根本没有得到证实,我们对此不必多作评论,因为聪明的观察者自会留心。然而,一些应该了解真相的人却常作肤浅的考察,认为中国人当中不存在仁。这种看法远非正确。“恻隐之心”,孟子提醒我们,“人皆有之”,①但表达方式有很大不同。佛教教人温和、仁慈,这对中国人不是没有影响的。再者,中国人在各方面都有一种注重实际的强烈天性,他们“行善”之时,一定会有多种多样的行善方式,当然,在这些方式中肯定也会有许多变通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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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孟子·告子章句上》。

  在各种行善方式中,给中国人留下良好印象的是设立育婴堂、麻风病院、老年人收容所和免费学校。由于中国实际上没有户口调查,因此不可能确切地知道这些善行的开展程度。李修善教士①曾经调查过中国中部的慈善机构,他在报告中指出,汉口有三十个慈善机构,每年的开支约八千英镑。然而,我们稍为冒昧地说,这些机构肯定相对是少的;这就是说,因为人口众多,尤其是在人口集中的大城市,这些机构是大量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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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李修善(David Hill,1840—1896),英国循道会教士。1865年来华,在汉口、武昌等地传教。1878年赴山西“放赈”两年。后又回湖北传教。在华凡三十一年。死于汉口。著有《华中的传教事业》(1882)和《在华中二十五年,1865—1890》(1891)等书。

  每逢洪水和饥荒,经常可以看到处处设立巨大的施粥棚,并捐赠冬衣给没衣服穿的人。不仅是政府忙于此事,平民百姓也积极配合,他们的行为值得高度赞赏,而这种有仁有义地花费巨资之举,实在并不罕见。年景不好,城里挤满了一批批的难民,他们被允许住进车棚和空房等处,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不得以而为之。因为当大队难民涌来,却又处处无法安身时,他们就肯定会有所报复。这样的情况下,明智的办法是对他们作些安抚。

  我们没有把各省的会馆当做中国的慈善机构,因为这些社团是照顾远离家乡的人的。离开这种帮助的话,他们就回不了家乡,或者在客死他乡之后无法运回家乡安葬了。这是一种保险性质的日常机构,中国人自己大概也这样看。

  在某些劝人行“善”的书中,有人引咎于自己能记起的恶行,同时自傲于自己的善举。善恶相抵,显示出他在中国的拉达曼斯①的生死簿上的寿数。这种把一切记录在生死簿上的做法,清楚地表明了中国人的实用特征,以及他们总是忘不了考虑来世报应。如果有来世,也只是现世的延伸和扩展。这种为求来世有好报的明显动机,在中国人的善举中占了不小的比例。而公开承认自己的自私动机,有时则会带来始料未及的结果。1889年4月,杭州的地方官试图从这个大城市的茶馆的每一杯茶水中征税,筹款以帮助遭受黄河水灾的灾民。对这个古都的人们来说,这种做法有点像1773年波士顿人征茶叶税,③官员竭力诱导人们,发布公告,告诉他们:“倘若乐善好施,当有好报。”然而,人们联合起来不去茶馆,最后完全取得了胜利。全城的人联合抵制这种强制性的“好报”,这种奇观我们真是难得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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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拉达曼斯(Rhadamanthus),希腊神话中宙斯神与欧罗巴之子,生前为人公正,故死后封为冥府三判官之一。
  ②译注:指波士顿茶党案。这是北美殖民地波士顿城及英斗争事件之一。波士顿居民为反对殖民地茶叶税和东印度公司对于茶叶贸易的垄断,于1773年!2月16日举行抗议集会,当夜又将港内英船上的三百四十二箱茶叶倾入海中,波士顿茶党即由此得名。从此,英国与北美殖民地之间的公开冲突日益扩大。

  为穷困的人买棺材;收埋野外暴尸;焚烧捡到的字纸,以免它们被亵读;把活鸟和活鱼买来放生。有的地方还为病人贴上有神奇功效的膏药,免费接种疫苗,提供廉价乃至免费的劝人行善的书籍。这些都是积德的善举,它们在中国人的行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据我们观察,对人行的善则处于次要地位。这些善行都有千篇一律,行善者不会有什么麻烦,也用不到费什么心思。行善之人站在河岸上看打鱼人撒网打鱼,然后把打鱼人打上来的鱼全都买下来,再把这些鱼放回去。这的确比上门探访,急人所急地帮助别人要容易多了。

  在讲求实际的中国人心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鱼一旦入水,鸟一旦展翅,就完全自立,行善也就大功告成了。鱼和鸟不会再指望放生的人去供养它们及其众多的“家庭成员”。由于行善的人只想让自己的善行记录下来,他们就可以去于自己的事情去了,不用担心会出现烦心的结果。然而,在中国,“善门难开”,而且更难关上。没有人能预见自己的好心好意在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大家又都知道承担责任的风险;所以,明智的做法就是小心谨慎。一位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被一名当地的绅士请去行善,为一个全瞎的可怜乞丐治眼病。由于那乞丐患的是白内障,所以视力恢复得很好。治好之后,这位绅士又把传教士请去,告诉他,这个瞎子靠的就是他的瞎眼乞讨,现在失去了乞讨的理由,因此这位传教士要弥补这一过错,把他带回去雇作看门人。有时,一位行动不便的好心的老妇会招待一下她认为值得款待的其他老年妇女,而这些老年妇女其实是残酷命运的牺牲品。我们的确听说过这个事例,但仅此一次,不过要比我们设想的多一些。说了这么多贬低的话,我们必须承认,“诚心诚意行善”在中国人生活中是很少碰到的。

  一旦有大灾难降临,比如大饥荒或者黄河决口,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有关官员,总是先后迅速赶到灾区,试图帮助灾民。但是,这些赈济措施不是大规模地统一实施,正如这些不断发生的灾祸本身所暗示的那样,而只是采取一些权宜之计,似乎灾难以前从未发生过,今后也不会再发生。并且,对难民的救助偏偏在他们最需要救助时就停了下来,也就是在早春时节,长期的困苦和人口拥挤已使他们极度虚弱,最容易得病的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打发他们一点现钱,让他们尽快回家去尽可能地恢复原来的生活。当然,这样做的理由也是很充足的:救灾基金通常已经发完了;田里有活要干,如果他们回去干农活,麦收时就能有饭吃。官员们知道,如果难民在天气转暖时还留在外面不返回家园,他们就可能会死于瘟疫。对政府而言,小范围的灾难总没有成群结队地死去触目惊心。

  同样的精神,也体现在“腊八施粥”这个热闹非凡的慈善活动之中。我们可以认为,这个活动是一种典型事例,表明中国人的行善流于表面。按照习俗,中国的农历十二月初八,那些积累了大量行善愿望而平素没机会满足的人,便在这一天白天大约十二个小时都来者不拒地慷慨施舍最为质次价低的粥汤。这就称为行善,是积德的一种途径,如果碰到好年景,就没有乡下人来喝粥,因为即使最穷的人家里也可以吃到这样的粥,乃至要好一些的粥。然而,这并不能使施粥的人怠慢此举,也没有人让他们把粥换得质量好一些。相反,施粥的人一如既往地宣传自己的善意,即使他们不比往年更夸大。这天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来要一碗粥汤,只好把粥汤倒进一个个破坛子里去喂猪。行善的有钱人极其神气地回去休息了,他可以认为,尽管没有一个穷人来出席他的“宴席”,他也尽到了一年的责任,良心上有了满足。但是,如果遇到坏年景,粮价涨得惊人,还是这个有财有德的人却不发出任何“行善”的告示,理由是“施舍不起了”!

  我们曾经提及,成群结队的乞丐处处可见。施舍本质上就是给自己交保险。正如人们熟知的那样,乞丐在城市里组织起强大的丐帮,远远强大于与之争斗的其他帮会,原因在于乞丐既无所失又无所惧,他们独立于世。设想一个顽强的乞丐,以日内瓦仲裁所特有的“恰如其分的勤勉”,长时间地向一个店主乞讨,却遭拒绝,这个店主就会因此受到大批饥民的侵扰,他们赖在那里不走,让这个愚顽不化的店主招架不住,若不满足乞丐们不断加码的要求,买卖就没法做。店主与乞丐双方都知道这一点,因此,这种施舍总是像涓涓细流那样永不间断。

  同样的原则,经过明显的变通之后,也适用于小规模地赈济那些随处可见的川流不息的难民。我们从所有这些事例中发现,赈济的目的不是让受惠人获益,而是使行善之人获取回报。中国人行善的目的,好比在掷双骰的赌博中掷出四点一样,凡与行善者有关的人,都要有理由肯定自己会“往前走”。

  至于中国慈善事业的缺陷,一定要加上这样一条:任何事情,无论好到哪儿急到哪儿,几乎都不可能逃避中国的压榨系统,它与中国政府的其他部分一样有着良好的组织。要把常备的救济钱粮全部占为己有,那是不容易的。但是,人们完全可以看到,每逢大饥荒的紧要关头,人民的水深火热并不足以阻止各级官员最无耻地侵吞原本应该由他们发放下去的救济款。此时,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灾情和重建家园之上,外界又对救济款项的筹措和使用一无所知,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贪官会做出些什么丑行便不难想象了。

  当中国人终于开始了解西方文明时,他们时常被迫接受最坏的方面,在他们看来,基督教世界里到处都是慈善机构,基督教世界以外的地方根本无法与之相比。然后,他们或许会想到去探究这个颇有意义的事实的原理。他们或许会注意这样一个引人联想的情况:中文的“仁”字,不像其他与情感有关的字那样有“竖心旁”,它也根本没有“心字底”。中国的善,也是行之而无诚心可言,其普遍后果我们已经注意到了。本能地从事实际的慈善活动,不管何时何地,都自觉地要求有机会展示这个本能——这种心理状态中国人完全没有。这的确不是人类的进步。如果它是中国人的创造,就必须经历曾经出现在西方的过程,使这种本能成为人生的必要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