桜井みなみ:婚姻如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03:16:38

我的一位朋友,再婚十几年了,还没有从离婚的负面影响中解脱出来。这不,前几天为了女儿高考填报志愿的事,他又和前妻争吵开了。女儿判给了前妻,一直跟着前妻过,在女儿人生的关键时刻,他想把握一下方向,这本无可非议,可偏偏在这个问题上他和前妻意见相左。都是40多岁的人了,又都是为了亲生女儿的将来好,怎么说吵就吵上了呢?“休战”了这么多年,难道他和她就从来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

婚姻如鞋,这是一个老掉牙的比喻,所以,我也不好对他们当初离婚说长道短,因为鞋穿在他们脚上,合不合脚他们最清楚。我是一个局外人,他们穿鞋、脱鞋、换鞋,都与我没有直接关系。看到他们穿着一双不适合自己的鞋或者把这鞋脱掉以后走路依然别别扭扭、一副不顺心的模样,我禁不住有话要说:你们这一辈子,当真要因为曾经拥有过一双不如意的鞋而永远“别扭”下去吗?

婚姻如鞋,我以为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如果婚姻遭遇危机,既不是鞋不好,也不是脚不好,只是这鞋不适合这脚。因此,鞋要把脚请出去,脚也要把鞋换掉。请就请了,换就换了,我想,不存在谁好谁不好的问题。局外人,无须妄加评论;局内人,也要心平气和。毕竟夫妻一场,婚姻断了,共同生育的子女还在。再说,已经断了,继续吵闹还有什么意思?为那场错误的婚姻画上句号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这既是一个圆满的结束,也是另一个美好的开始。

这场适时画上句号的尴尬婚姻,若说其中有受害者,最大的受害者应该是孩子,而这个“害”的制造者,恰恰就是离婚的男女双方,绝不是某一方——始作俑者也许是某一方,但走到离婚这一步,另一方一点儿责任也没有,谁信?离婚的双方却不自知,常常把责任完全推给对方,并努力把自己的“思想”灌输给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甚至以控制孩子与对方来往来“报复”对方,不让对方得到为人父或为人母感情上的需要。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一对离婚夫妇之间,身在异地、没有抚养孩子的父亲想看望上了中学的女儿,在校门口等到女儿,却被女儿指责为:“我不认识你,你是流氓!”母亲对父亲的“仇恨”已经完全移植到孩子身上了。不管这个父亲一度做错过什么,这又何必?这是再一次害了孩子!

既然鞋和脚已经分开,我们为什么还要“加害”无辜的孩子?你们没有给孩子一个温暖健全的家,就已没有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你们已经害了孩子,为什么还要让上一代人一时的痛苦扎根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

离了婚的男女,孩子是他们唯一的利益共同体,也是他们唯一需要平等对话的理由,孩子需要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为了孩子,即使他们心中有许多想法,作为父母,他们也必须先委屈一下自己,这也是在还他们自己欠下的债。我的那对离了婚的朋友夫妇,你们怎么就不能好好地坐下来谈一谈呢?不是为了你们自己,是为了孩子,给孩子创造一次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