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本樱c调吉他谱简易版:空调年年修 究竟“坏”在哪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1:20:14
          炎热的夏日是空调使用率最高的季节,空调的维修成许多市民的头疼事儿。近日很多读者反映,他们的空调每年都要维修1至2次,却不能根治。那么,在空调维修中都有哪些“猫腻”?怎样才能避免掉入维修“陷阱”?笔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陷入维修“连环套”    市民周先生家里的空调,让他头痛了好多年,自从过了3年的质保期后,空调就像得了慢性病,到了夏天就不制冷;到了冬天就不制暖,非要维修人员上门它才开始工作,年年如此。周先生告诉笔者,前年维修人员说是一个什么电容坏了,花了500多元换了个电容,去年维修人员又说原因是室内机电脑板坏了,更换了新的电脑板,制冷、制热模式还是没修好。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托朋友请来一位空调修理工程师,该工程师看过之后,告诉周先生,不是空调本身的问题,是维修人员动手脚故意制造故障,让周先生在不知不觉中陷入“连环套”。

  市民吴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上个月,吴女士将自己书房的空调移到了卧室,因为是移机,吴女士没有找品牌售后,随意在网上找了一个空调拆装电话,移机弄了1个多小时,收了200元。前段时间天气热了,吴女士打算开空调,结果一开机,家里就跳闸。她又给移机的公司打了电话。维修人员来了以后,在空调里面来回扒拉线,折腾了半天,说要加氟,200元。吴女士随后请来“正牌”售后一看:才得知自己的机器被人动过。原来铜质的空调管道变成了铝管,而且还有漏氟现象。吴女士想找那家维修店讨说法,结果电话再也打不通了。

  “小病大修,没病小修”

  在采访中,曾经从事过空调维修的郑先生告诉笔者,“小病大修,没病小修”是黑维修店的潜规则。比如线路板上的感应器出了毛病,空调不工作了,换一个感应器就能解决问题,成本20-30元钱,这时维修店通常会以需要换线路板为由,将空调搬回店中更换,然后收取300-500元的费用。

  此外,他们还会在配件上做文章,例如移机费用,说是100-200元,实际上每次都不止这个收费。空调在移机过程中难免有损伤,郑先生说,即使没坏也得想办法让客户换一换。可以使用铝管收铜管的价格,或者移机时将客户不要的铜管收集起来,修复后给下一个客户用。还有的维修工会在拆装前,先声称连接外机和内机的铜管易被折断,在作业中趁顾客不注意,人为弄断铜管,让消费者更换铜管。维修方出售铜管价格一般是每米100元左右,一般一根新的铜管都在3米以上,这一来消费者就要拿出300多元。

  声称压缩机需更换,也是一些维修人员经常用的方法。郑先生告诉笔者,他们向消费者称压缩机已经老化或者已经坏掉,如果不更换会有安全隐患,并称如果立即更换可以打折。维修压缩机的价格都要几百元,更换就得上千元。 

  在此,郑先生提醒消费者,维修空调尽量找正规修理公司,在工人维修时,可在一旁监督,起到督促的作用,维修后注意保留证据,以便向有关部门维权。

  “400”电话也有假

  除了维修上的 “猫腻”,一些“山寨”维修店也很让消费者头痛。最近在外企就职的王先生就碰上了一个,“维修电话也是400打头的。服装也很正规,怎么都看不出是假的。”因找不到保修卡,王先生在网上搜索到该品牌售后维修点的电话。花了200元维修费后,空调仅正常运转了不到一周便发生短路,差点引发火灾。“再去网站找维修点的电话竟然没有了。”

  在“百度”笔者输入“某品牌空调售后”,发现售后电话号码多如牛毛。有的称是“官方网站统一服务电话”,有的则称是“24小时服务维修热线”。众多电话号码无一相同,不乏有一些是400开头的。笔者拨打了其中一个400电话,对方称,维修人员均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客户满意度100%,坚称是“厂家授权特约维修点”。笔者致电该品牌全国400客服电话求证,客服人员表示,全国客服热线仅此一个,至于网络上发布的各地售后电话,无法保证是否正规。

  在采访中,家电维修行业资深人士告诉笔者,目前企业维修有两种模式,个别企业是自建维修队伍,大多数家电企业都采用委托当地特约维修的方式,选择一家维修商签约,授权其为“特约维修站”。正规维修点会提供厂家制定的收费标准依据,而假冒特约维修者一般瞄准保修期过了的产品。他提醒消费者,为避免遇上山寨售后,消费者最好在品牌官方网站上查询400热线电话,或者是找产品保修卡或用户手册上的售后联系方式。

  “维修记录”保障权益

  避免在维修中上当受骗,除了寻找正规的维修店,工作人员详细的维修记录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在采访中,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在家用电器维修中,更换的零部件使用寿命不长引发纠纷的案例具有普遍性,因此索要和保留维修记录非常重要。

  “无论是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维修记录都是重要凭证,是一种书面协议。”一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保修期内详细记录维修内容,一是对修了什么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在保修期内,商品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更换或者退货的责任”。索要详细的维修记录,让双方买卖关系变成书面协议,才能避免不负责任的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