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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5国际棉价长期波动趋势和周期性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paper.studa.com

 一、问题的提出

  棉花与其他大宗农产品比较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最终加工品——纺织品面对竞争性市场环境,并具有较高出口依存度。由于国产棉与进口棉以及进口纺织品之间存在竞争替代关系,国内棉花供求在边际调节意义上与国际棉价具有显著联系。因而,研究国际棉价变化规律,无论对于“三不放开”体制下制定棉花价格政策,还是在目前棉改形势下选择减少棉花亏损挂帐策略,都具有分析价值和对策意义。

  中国目前对国际棉价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对国际棉价波动规律重视不够,是构成近年国内棉花定价过高并引发棉花库存积压和亏损挂帐的原因之一。结合中国棉业发展的具体需要,认真分析国际棉价变化规律,应当是一个亟待进行的课题。

  国际棉价有两套权威性数据:一是美国纽约期货交易市场的棉花期货价格数据;二是英国“棉花展望”(“COTLOOK”)杂志编制的现货交易价格数据即A指数(A—INDEX)。本文以A—指数为研究对象。A指数是北欧地区五个最低棉花进口报价的平均值,从1966年8月开始编制并定期发布,其对应的棉花品级与我国标准棉[2]品级比较接近。因而,选择A—指数与本文研究动机比较契合。

  二、国际棉价的统计描述及其上升趋势

  图1显示了从1966年8月(棉花A指数价格起始时间)到1999年9月的棉花A指数月度价格全套数据[3]。棉价最大值为116美分/磅,最小值为27美分/磅,平均值为64美分/磅,标准差为21美分/磅。大体上说,过去三十多年绝大部分月度棉价分布在64美分/磅平均价位与上下20美分/磅所构成的区间之内。

  图1中直线是棉价的线性回归线,它从左到右上扬的几何性状表示,国际市场棉花名义价格存在长期上升趋势。例如,线性趋势的时点回归值从1967年1月的44美分/磅,上升至1977年1月的56美分/磅,进而增加到1987年1月的69美分/磅以及1997年1月的82美分/磅。

 

  这是对总体情况观察;进一步看,不同时期棉价变化具有不同态势。大体来说,60年代棉价水平低并且比较平稳:平均值为31美分/磅,标准差为34美分/磅。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造成西方世界严重通货膨胀,国际市场棉价成倍增长并居高不下。1973~1982十年间,国际棉价月度平均价格为61美分/磅,是1966~1972年平均价格的两倍。80年代以来西方世界通货膨胀比较温和,棉价变化的上升趋势大为减弱。图2把棉价数据以1983年为界分为两部分,并分别进行线性趋势分析。结果表明前一段上升趋势较强,后一段则不存在显著上升趋势。这说明过去三十多年棉花名义价格上升趋势,可能主要与70年代西方世界高通货膨胀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关,不一定是棉花供求关系本身长期趋势性因素造成的。对这一点,下文研究棉花真实价格时将更具体地观察和讨论。

  考虑到80年代以后棉价变动受外生变量影响较小,并且时间上距离现今比较接近,对于理解目前国际棉花市场参考价格较大,我们进一步对1983年以来的棉花价格进行概率分布观察。结果表明,过去十五年前后棉价平均值为72美分/磅;最大值与最小值的间距为79美分/磅(从37美分/磅到116美分/磅);中间50%概率段(即从第一概率四分段终点到第三概率四分段终点)对应的棉价间距为22美分/磅。从图3看,这一时期棉花月度价格分布情况大体能被均值为72美分/磅,标准差为14美分/磅的统计正态分布所描述。

  三、棉花真实价格长期下降趋势及其原因讨论

  棉花名义价格变化除了被棉花供求因素决定,还受到棉业经济以外因素如通货膨胀水平的影响。通货膨胀对棉花价格会产生直接和间接两重影响。较高通货膨胀背景下,即便棉花相对价格水平(即对其它商品相对比价)保持不变,可观察到的棉花名义价格也会与通货膨胀水平成比例上升;反之,通货紧缩则会使棉花相对价格不变时名义价格下降;这构成通货膨胀对棉花名义价格的直接作用。间接作用则是指严重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会引发棉花供求关系某些变化,并影响棉花相对价格水平。例如,70年代西方世界因为石油涨价而发生成本推动型高通货膨胀,发达国家农业由于高度依赖现代能源投入,能源危机拉动的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幅度可能会高于整体经济成本上升的一般水平,进而从供给方面提升包括棉花在内的农产品相对价格。从需求方面看,在通货膨胀环境下,人们对未来价格预期也相应调高,厂商的投机性库存需求走高,可能会从需求方面刺激棉花相对价格提升。另外,对于70年代那样特定类型的通货膨胀,化纤相对价格由于石油原料涨价幅度较大而提升,因而对化纤替代产品——棉花需求产生拉动作用,也可能使棉花相对价格上升[4]。用反应一般物价变化的价格指数对某种商品名义价格进行通约处理便可以从名义棉价中剔除通货膨胀因素的直接影响,得到所谓真实价格数据。然而,依据上面讨论,真实价格并不能够完全消除通货膨胀对棉花价格的间接影响。

  对于棉花这类在国际市场上以美元计价交易的大宗农产品,可以采用不同物价指数对它进行通约处理:如美国批发价格指数(WHOLESALE PRICE INDEX),五个主要工业国制成品单位价值指数(G—5MUV INDEX),美国GDP平减指数(GDP DEFLATOR)都可用于这一目的。本文采用美国GDP年度平减指数处理棉花名义价格。第一,该价格指数系列以1992年为基期,所以平减处理得到的棉花真实价格是1992年不变价格。第二,月度名义棉价数据转换为年度数据,失去了月度数据中季节性变化内容。国际棉价是否显著存在统计学意义上的季节性变化,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但本文侧重研究棉价趋势和周期性,所以可以忽略年度数据信息丢失的影响。

  图4显示真实棉价具有长期下降趋势,这与图1名义棉价上升趋势形成鲜明对比。真实棉价线性趋势的时点回归值从1968年的137美分/磅,下降到1978年的113美分/磅,再到1988年的74美分/磅和1998年的58美分/磅;1998年真实棉价线性趋势值比30多年前下降了近六成。对1983年前后数据进行分期趋势分析,发现由于前面讨论的通货膨胀对棉价的间接作用,70年代真实棉价较高,因而60~70年代真实棉价也具有上升趋势,但上速率比名义价格要小得多。80年代以来真实棉价则表现出下降趋势,并与整个时期的下降趋势大体平行。

  为什么真实棉价趋势下降?一个简略的假设性解释是,它主要是农业科技进步的结果。棉花消费需求与人口,收入等常规经济变量正相关:在价格不变时,人口与收入水平不断上升会使棉花需求不断增长。因而,如果棉花供给面没有发生显著变化,较长时期内棉花真实价格会因为需求增长而上升。然而,实际上我们观察到真实价格反而下降了。这是由于棉花供给面发生了更大程度的导致价格下降的变化。

  可以用简单的供求价格关系模型来表述这一分析。图5的上图表示,在基期T0,供给线(ST0)和需求线(DT0)相交点位置上决定市场均衡价格P0。随着时间从T0变化到T1,需求线因为人口,收入增加向右上方移动;这时如果供给面基本因素没有显著变化,则均衡价格会由于需求线移动上升到PD。如果被观察到的价格实际下降了,则在分析上可推断供给线向右上方发生了更大幅度的移动,比如说从ST0到ST1。供给线右向移动意味着生产者或厂商在每一个价格水平上愿意向市场供给更多的棉花。由于任一给定价格水平上供给增加部分超过了需求增加部分,使得棉花真实价格表现出下降趋势。这一关系映射到图5中下幅部分以时间为横轴的图形中,便表现为与图4实际价格走势类似的下降趋势。

 

  从经济分析角度看,可以把导致供给线移动的因素分为两大类:一是在技术不变时增加投入带来总产量增加,结果是在每一个给定价格水平上市场供给量上升。例如,增加用于棉花生产的耕地,化肥以及其他投入可以产生这类外延性增长效果。二是在耕地及其它常规投入不变条件下,农业科技进步使劳动生产率上升,由此带来棉花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增长,同样可能使供给线向右移动。这是逻辑分析结论。从实际情况来看,全世界过去30多年用于棉花生产的耕地面积没有显著增加,但单产增长了一半以上[5](图6);这显然是由于在单位面积耕地上更为密集地投入生产要素的结果。适当增加象肥料,农药,电力,劳动等常规要素投入都可能提高棉花单产;然而,如果没有技术进步,增加可变投入的效果受到经济学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作用,虽然会使单位耕地面积产量上升,通常又会使单位实物产量(即每公斤或每吨产量)分摊成本上升,因而在长期会拉动棉花市场价格上升。这与我们观察到的产量上升与价格下降现象不符合。只有在技术进步条件下,才可能出现单位耕地面积产量上升而生产成本和价格下降的特殊组合[6]。因而,有理由相信,现代农业科技进步是棉花供给线较快右移的主要原因,也是棉花真实价格趋势长期下降的主要原因[7]。

  四、国际棉价变化的周期性分析

  研究农产品价格周期性问题,首先要说明两点概念性问题。第一,区分波动与周期性变化。周期性意味着经济变量的变化过程受到某种机制作用支配,并相应体现为某种有规则的形态或模式(REGULARITY)。波动则可能主要由随机性因素(如气候因素,心理因素等等)引起,不具有规则性形态或模式。简言之,周期变化是一种特殊波动,但波动未必具有周期性。第二,对经济周期性判断不宜绝对化;经济变量变化可能受到周期规律支配,但不会有纯粹的周期变化现象。经济过程不同于自然过程,它受到很多人为因素的影响,因而即便是具有周期性的现象,每个周期也会在总体规则性形态背景下具有某些次生性特征。每个经济周期各不相同。

  国际市场棉价波动是否具有周期性?对此可能有不同意见。笔者对这一问题持肯定回答。观察图1显示的名义棉价变化,60年代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小,周期不大明显。进入70年代以后,价格波动明显表现出某种周期性。表1提供了对70年代以来棉价变化周期的一种划分,其中把1972年9月以后的价格变化分为7个周期,平均周期长度约为4年多,最小为21年,最长为目前的周期68年。波峰到波谷的震幅最小为31美分/磅,最大为66美分/磅,平均为42美分/磅。应当说明,上述7个较小周期划分并非是唯一可能的划分,例如也可能把70年代以来的棉价分为三个较大周期: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作为第一个周期,此后以1992年为界划分另外两个周期。

  依据7个周期划分,有两点观察值得提出。第一,70年代的波动基本位于整个时期趋势值的上方,这显然是因为70年代西方世界高通货膨胀水平对国际棉价的影响,使得这一时期棉价在整体趋势水平以上周期波动。第二,80年代以来的三次周期特别是最近的两次周期变化比较典型,每次周期价格变化都会通过整个时期棉价线性趋势线。

  真实价格的周期与名义价格周期大体类似但又不完全相同。表2把1966年以来的真实棉价分为6个周期,平均周期长度6年多,最小为5年,最长为目前的周期8年。波峰到波谷的震幅最小为17美分/磅,最大为70美分/磅,平均约为47美分/磅。这样6个周期划分也不是唯一可能的划分,同样可能像上面讨论名义价格那样,把70年代以来的真实棉价划分为三个较大周期。

  上面提到,对于国际棉价是否存在周期性问题可能存在争议;假定存在周期性,什么是最适当的周期划分标准?怎样具体划分时期段落?如何对价格周期波动现象从经济分析角度给以解释?这些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探讨。本文对国际棉价周期性所做的初步观察和划分具有经济分析的假设性质。应当强调的是,用周期性概念刻划国际棉价变动特点有一点重要分析意义,就是它在语义或概念常识上直观地提示出,在一定时期内(依据上述划分通常在几年内)国际棉价上升和下降具有交替变动的可能和现实性,并且不同时期价格走势转变存在某种程度可以相互比照的形态。这对于判断一定时期棉价走势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认识参照系统,具有实际政策和操作含义。例如,如果我们采取棉价变化具有周期性的分析假定,便可依据棉价长期走势及其现实水平的观察,判断它目前大体处于现行周期的谷底。下面将讨论,这一认识对于中国目前制定棉花减亏政策具有的参考意义。

  五、从国际棉坐变化规律角度讨论我国棉花亏损原因

  目前我国棉花相对过剩,“棉花连年供大于求,库存积压严重”(王春正,1999)。积压程度如何?据棉麻局公开发布的数据,1998年棉花年度期末(即1999年8月31日)库存为318万吨(棉麻局,1999)。据美国农业部数据,1998/99年度末库存为376万吨,是本年度产量的81%;我国棉花库存与产量比率是世界其他地区的225倍(USDA,1999a)。应当说明,上述库存数据没有包含国家棉花储备,实际上,1998年棉花年度期末包括储备的棉花广义结转库存大约在500万吨(即1亿担左右)上下[8],大约相当于1999年棉花产量的12倍。

  与过量库存相联系,国家棉花经营发生巨额亏损挂帐:截止1999年4月棉麻系统已达到222亿元[9],纺织企业赊销亏损100多亿元,过量库存按现行国际市场棉价计算的潜在亏损上又有200~300亿元[10]。棉花亏损挂帐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体制问题,企业经营不善以及亚洲经济危机影响等等。从本文研究角度看,对棉花供求和价格变化周期性规律重视不够,是发生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图7显示近年国内棉花供应价与国际棉价比较情况。其中国际价是A—指数价格。供应价是收价加上20%流通费用的估算数[11],并用汇率转换为与A—指数相同单位的美元价格。应当说明,用一个不变参数来估计国内棉花供应价是粗略近似的方法,实际上不同年份供应价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在紧缺性预期支配市场的1995年前后,实际供应价可能高于估计值;而在过剩性以预期支配市场并且棉花供应价放开的1998年,实际供应价可能低于估计价。比较准确地判断这一时期国内外棉价差距数量,有待日后专题研究讨论。然而,上述估计对于在定性意义上说明过去四年国内国际棉价脱节情况可能不失为一个简便可行的方法。

  图7一目了解地表现出,从1995年9月到1999年9月四年间国内棉花供应价远远高于国际价。由于本文开头强调指出的棉纺织品市场具有很强竞争性和外向性,国内价格过高必然诱致对国产棉花的快速替代过程。一方面,来料加工的外资或合资棉纺企业,纷纷增加使用进口棉花的比例:过去四年棉花净进口达230万吨,平均每年为57万吨,约占世界进口总量的十分之一。同时纺织品进口也显著上升。另一方面,棉花对化纤的比价过高,纺织企业增加化纤使用量,形成棉花被化纤高速替代。数据表明,1994~1997年三年间纺织使用纤维总量中,棉花所占比例下降了12个百分点,同期化纤使用比例上升了近136个百分点;而此前五年间,纺织纤维比例虽然也经历了快速变化,棉花所占比例才下降76个百分点,化纤使用比例上升74个百分点(USDA,1999B)。可见近年棉花被化纤替代速度具有反常性。在进口棉与化纤双重替代的夹击下,国产棉市场需求萎缩,棉花生产在较低水平上发生相对过剩,作为政策执行机构的棉麻系统难以“顺价销售”,导致目前棉花严重积压和亏损挂帐问题。这是竞争性市场环境的一个法则:人为给自己产品过高定价,无异于给竞争对手提供“补贴”。

  国内棉花收购价1994年提高47%,1995年又提高了29%(棉麻局,1999,24页)。1994年收购价过低,换算为美元价格不到45美分/磅,比过去十多年的国际棉花平均价位低三成以上;另外,1993年国内棉花供求比较紧缺;给定“三不放开”的体制性前提,当时适当提价是必要和合理的。1994年提价近一半(包含财政补贴暗补改明补因素),美元价将近72美分/磅,已大体相当于棉花长期市场均衡价位。由于多方面体制性和程序性障碍,官方收购价一旦提升便难以下调,因而从与国际市场衔接角度看,1994年提价后便不宜再提升,否则便会出现与国际市场脱节,并对国产棉和纺织品竞争力产生消极影响。因而,理解棉花近年积压亏损原因,关键是分析为什么1995年再次大幅度提价。

  1995年再次提高棉价,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认识原因。从客观因素方面看,1993/94年国内棉花供求相对紧缺,有必要用价格手段刺激生产;加上当时通货膨胀严重,一种影响较大的观点认为农业增长缓慢是通货膨胀的首要原因,因而棉花再次提价似乎具有某种紧迫性。第二,1995年初国际棉价急剧上升,再次拉大了国内外棉价的差距,为提价提供了外部理由[12]。第三,当时一些地方和部门认为1994年提价幅度不到位,要求再次提价;个别省份甚至在1995年中央政府提价到700元/担基础上进一步加价(朱容基,1997)。

  从认识和分析层面看,1995年不适当提价,主要原因在于对国内和国际市场棉花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周期性规律重视和理解不够。棉花与其他大宗农产品一样,供求关系变化存在周期性,经历相对紧缺,大体平衡,相对过剩这些不同阶段的周而复始变化过程。不同周期阶段(如紧缺或过剩到大体平衡)的转换通常至少要经历两三年,即便把价格提得再高,也难以超越滞后性作用在一年内完成从紧缺到平衡的调节。实际上,1993年棉花供求紧缺以及1994年棉花提价政策对刺激1994年棉花生产和供给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数据上看,1994年国内棉花播种面积升幅高达11%,单产增加5%,总产上升了16%,国家收购量增长率更是高达26%(表3)。然而,周期性规律决定棉花相对紧缺态势不可能在1994年彻底改变。另外,较高通货膨胀环境下,棉花作为囤积成本较低的实物资产,对它的市场库存需求通常会比较高,这也使得相对紧缺局面难以很快改变。考虑到这一点,1995年再次大幅度提高棉价显然不适当。

  对国际市场棉价变化的周期性规律也重视不够。图2显示,1995年上半年初国际棉价确实上升很猛。然而,系统观察国际棉价长期变化情况,不难看出当时棉价飙升属于短期反常现象;80年代以来到1995年十多年间棉价100多个月度数据,发生超过100美分/每磅价位只有1995年初的4月;这一小概率事件性质在图3中直观表现出来。棉价变化周期性特点决定了它不久应会由升转降,因而,具有体制性下调刚性的国内棉花收购价显然不应追踪国际市场周期性峰值。

  实际上,国内棉价过高和棉花经营困难的联系,不久便引起决策层明确认识。在1997年8月召开的全国棉花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就正确地提出1995年棉花提价过高,并解释说“谁知道国际市场价格又下降了”(朱容基,1997)。这一总结至少在两重意义上很有道理:第一,棉花或任何一种商品市场价格变化,受到包括市场参与者心理预期在内的极为复杂因素的影响,难以事先准确判断。第二,政策决策者个人不可能有精力深入研究某种商品市场价格变化和规律,因而如果研究机构或具体职能部门未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分析性信息,决策者通常只能在假定无法判断价格走势条件下进行必要的决策。

  然而,如果把研究支持系统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包括进来,“谁知道国际市场价格又下降了”的解释就有讨论余地了。实际上,只要对图1,图3的数据信息进行必要的观察和分析,对棉价变化的周期性规律有常识性了解,便不难看出1995年上半年国际棉价飙升具有反常性和不可持续性,不久很可能由升转跌。应当说明,由于历史时期国际棉价数据一直存在,政府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当时就应能够提供上述分析性信息,对棉价不久下降形成必要的预见;然而,这些重要的信息被令人遗憾地忽视了。这一事例说明,众多有关棉花流通的政府管理部门[13]及其所属的庞大的政策研究系统,在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分析性信息服务方面,有时还相当迟钝和缺乏效率。

  很有意思的是,当时国际棉花贸易商在他们的决策过程中就充分地运用了上述分析性信息:基于对国际棉价周期性和1995年1~5月国际棉价飙升反常性认识,精明的商家们大都停止了现货进口交易,造成1995年6~7月北欧棉花市场出现罕见的有价无市情形,并导致棉花A—指数价格在它三十多年历史中出现两个月数据空缺。与此比照,我们一个棉花生产和贸易大国,却反而未能在1995年考虑棉花提价政策时适当地运用上述信息,无疑反应出中国现行官方政策研究支持系统在体制和研究规范上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这一点,与笔者研究中国90年代粮食流通政策的经验教训所形成的分析结论极为类似(卢锋,1999A)。

六、从国际棉价变化规律角度探讨我国棉花压库减亏对策

  上面从过去棉花政策实践角度讨论国际棉价变化规律的对策含义,这不应理解为,研究国际棉价规律仅仅对于过去的棉花流通体制条件才有意义。总结经验教训根本上是为了提高现在和未来政策的预见性和合理性。我国是棉花生产和贸易大国依据政府98棉改方针,“国家宏观调控”是未来棉花流通体制目标模式的一个基本要素[14]。自觉运用对国际棉价变化规律的认识将长期对我国棉花政策具有参考价值,目前形势下,它尤其对于制定棉花释放库存和减亏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国家棉花财务负担主要有三部分:实际亏损挂帐,赊销挂帐,过量库存潜在亏损。不同部分的可回收程度以及最佳对策选择都不相同。第一类棉麻公司的实际亏损挂帐,其中部分是由经营性行为造成的,有可能通过在新体制环境下改善企业经营来减亏销帐。减亏目标实现主要涉及棉麻企业微观经营效率以及政府与棉麻公司的关系。然而,应当认识到,这类挂帐中确实属于政策性亏损部分,在相当程度上具有经济学意义上“沉没成本”的不可回收性质,减亏可能性空间不很大,而试图通过新的政策安排来减少这类亏损则通常会在社会范围内造成更大效率损失,甚至在新的形势下造成新的政府财务亏损,因而应当慎重选择(卢锋,1999B)。第二类主要表现为地方纺织企业的赊销挂帐。随着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改变,纺织行业效益从总体上看已经并将进一步改善;然而,纺织企业可能的赢利能否实际冲销记在棉麻公司名下的国家农发行挂帐,则涉及到纺织企业,棉麻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国家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和博弈,有一个复杂的政治经济学因素在起作用。因而,较好实现减少棉花赊销挂帐目标,需要在专题研究基础上,实施既能合理兼顾各方利益,又能有效制约地方政府和地方纺织企业自利行为的政策。第三部分是棉花库存潜在亏损,它取决于政府如何释放前几年高价收购累积的库存,在什么价位上实现这些库存的价值,因而与未来三五年国内棉花供求变化以及国际棉价走势相关性很强。其中的一个重要关系是:处理过量棉花库存会对国际棉价产生影响,而国际棉价变动情况又对我国棉花减亏具有制约作用;因而,有必要从国际棉价变化规律角度来探讨压库减亏的最佳对策选择问题。

  显然,一个关键因素是国际棉价能否较快回升。我国一部分过量棉花库存不可避免要通过出口向国际市场释放,给定一定时期内我国棉花净出口数量,则国际棉价越高,亏损数量越小;反之也然。然而,我国棉花压库减亏政策与国际棉价之间又客观存在着一个动态的相互制约关系:一方面,较好实现我国棉花减亏政策目标,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际棉价较快回升;另一方面,库存释放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不确定性又可能抑制国际棉价较快回升,甚至可能出现一旦我国库存大体释放完毕国际棉价却强劲上升的局面。

  目前国际棉价与1995年上半年周期峰值的相差幅度已经高于60年代以来的任何一次周期(表1);从棉价变化周期性角度看,应当已经处于低谷,存在止跌回升趋势。有关国际组织最近也有类似分析和预测[15]。然而,不应机械地理解棉花市场周期性并相信棉价注定会很快回升。周期性是决定国际棉价变化的中期因素之一,短期内国际棉花市场受到预期因素显著影响,因而棉价具体回升时间以及回升速度则有相当大不确定性。我国棉花库存释放的不确定性,客观上使预期因素朝市场回升方向调整具有压力[16]。如果我们迫于目前库存压力过度地在很低价位上竞价抛售库存,可能会显著推迟棉价回升时间表,不利于我国实现棉花亏损最小化目标。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可以考虑主动公布我国棉花库存释放时间表来消除释放库存的不确定性,并影响国际市场棉价回升时间表。基本思路是,由有关部门发布一个我国未来棉花净出口时间表,承诺无论国际价格未来走势怎样,在今后一定时期(比如三到五年)内,我国每年净出口不超过一定数量的棉花;即便棉价很高也不增加出口。这样有可能降低和消除我国过量棉花库存在投放市场方面的不确定性,促使国际棉花价格较快回升,从而最大限度实现我国棉花减亏目标。

  合理制定棉花库存释放时间表的前提,是对未来三五年国内国际棉花供求关系进行必要的分析和预测。有关研究应注意几点:第一,对未来国内棉花供求关系进行数量分析,不应脱离棉花相对价格水平这一关键因素。由于价格放开,今年棉花相对价格急剧下降,必然会通过时间长度不同的滞后期对国内供求不同部分发生很大的调节作用,而供给减少和需求上升会在一定程度上自发地产生减少过量库存数量的作用。因而,不能简单依据前几年国内棉花高垄断价格背景下产量,消费量,库存变化量之间的数量关系来预测今后三五年这些变量之间关系。第二,应注意企业存货需求变化因素。企业存货需求是社会有效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变化具有特殊规律;一旦价格走势预期普遍改变,企业层面的存货需求会在短期内发生显著变化,对推动经济周期变化起着重要作用。我国学术界和政策研究部门这方面研究成果储备很缺乏,应尽快通过集中调研对某些重要相关参数形成初步判断。第三,把过量库存的国内消化和国际市场释放分开研究。国内产量调节存在一年滞后期,因而今后供求关系变化对过量库存吸收主要发生在进口下降和需求增加方面,调整的力度可能比较有限;明后年国内供求调节对棉花库存的吸收会显著增加。从80年代中期棉花过剩和调整的经验来看,估计一半以上棉花过量库存可能会在国内市场上吸收消化。第四,未来三五年内,国际市场释放库存可能接近200万吨左右,应当依据80年代棉花过剩期利用国际市场释放库存的经验和教训,并分析有关数据形成对某些关键参数(如国际棉价对我国棉花净出口弹性)的估计,为目前棉花反过剩调节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五,这一问题时效性较强,有关部门应当吸取1995年棉花提价时未能很好地提供和利用有关分析信息的经验教训,充分发挥在动员研究资源方面的特殊优势,尽快组织研究并制定出最佳对策方案。

    七、简短的结语

  我国是棉花生产和贸易大国,研究国际市场棉花价格规律,对于提高我国棉花政策效率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依据笔者对文献了解,本文是国内首次对国际棉价及政策含义问题的专题研究。

  依据对1966年6月到1999年9月国际棉花A—指数价格的系统观察分析,初步发现国际棉价三方面规律性现象:第一,主要由于70年代西方世界因为石油能源价格上涨拉动的高通货膨胀,国际市场名义棉价表现出长期上升趋势;但80年代前期以来名义棉价不再具有显著上升趋势。第二,真实棉价具有长期下降因素,其主要原因在于农业科技进步带来的长期供给增长超过了需求增长。第三,棉花价格变化具有周期性,名义棉价70年代以来经历了7次周期,真实棉价则经历了6次周期,目前国际棉价大体处于现行周期的谷底。

  我国棉花价格在1994年提高47%基础上,1995年不适当地再次大幅度提升,导致过去四年间国内棉价大大超过国际市场可比价格,并刺激进口棉和化学纤维对国产棉需求的双重替代。这是我国棉花近年严重积压和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1995年棉花提价有两点认识方面教训应当吸取:一是对国内棉花供求关系变化的周期性重视不够,对价格调节改变紧缺局面必然具有的滞后性认识不够;二是对国际棉价长期变化情况以及周期性特征研究重视不够,政策研究支持系统未能对1995年初国际棉价飙升的反常性以及不久会出现止跌升拐点提供可能而必要的分析性决策信息。

  有效利用国际棉价变劝的分析性信息,对于我国目前棉花压库减亏政策选择同样具有重要对策意义。实现棉花过量库存潜在亏损最小化目标,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际棉价能否较快回升;然而,与释放库存操作相联系的不确定性客观上又不利于国际棉价回升。有可能通过实施适当的对策来降低直至消除棉花库存释放的不确定性,为此建议有关部门主动制定并公布我国棉花过量库存向国际市场释放的时间表,即依据对我国棉花未来供求关系的专题分析研究,发布一个在未来三至五年间棉花净出口数量计划,以最大程度地消除我国库存释放不确定性,培育促进国际棉价回升,从而较好实现我国棉花亏损最小化目标。

  注释:

  [1]这是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中国棉花经济和政策”课题组研究工作的一项前期成果,该课题组由林毅夫教授(课题负责人),卢锋教授(主要研究和执笔人),硕士梅孝峰同学(研究助理)组成。笔者非常感谢溢达公司提供的专项课题研究资助以及“棉花展望”杂志编辑RAY

BUTLER先生提供的全套棉花A指数月度数据,使本文分析成为可能。感谢梅孝峰同学为本文精心制作了图表。研究过程中向业内人士和研究人员广泛请教并深受教益;特别应当提到的是,农业部农村政策研究中心杜珉研究员让笔者借阅了她收集的多种棉花政策问题专著,大大节省了笔者收索文献的时间。该论文初稿于1999年10月22日在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理论和政策系列讲座上报告,承蒙体改委,计委,纺织局,农业部等部门多位官员和专家参加研讨并提供评议,深表感谢。笔者对本文可能发生的分析失误负全部责任。

  [2]即皮辊棉327号。

  [3]1995年6月和7月因为没有实际交易而缺乏价格数据,笔者依据这两个月前后价格变化区间,采用等距离间隔取值办法获得这两个月估测数据。

  [4]感谢国家纺织局顾强和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赵耀辉在讨论该论文初稿讲座上提出这一评论。

  [5]最近三年平均单产与1966/69年三年平均单产比较增加了55%。

  [6]当然,农业生产要素部门科技进步也会发生这一效果:要素部门科技进步导致要素平均成本和价格下降,它的效果可能大于要素投入增加面临的边际效益递减效果,从而在要素投入增加时使棉花生产的平均成本和价格下降。

  [7]顺便提到,这一观察大体也适用于粮食等其它大宗农产品,对于我国考虑21世纪农业和粮食发展政策特别是贸易政策,具有重要对策意义。

  [8]供销总社棉麻局局长史建伟1999年6月底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按照我们的统计,1998年棉花年度末,全国库存总量将在1亿担左右”(曾峰,1999)。

  [9]据权威人士透露,“从1995年下半年到1998年底,供销社棉花企业累计亏损挂帐207亿元。其中,因地方政策和企业经营不善亏损108亿元,1996和1997年两次降价销售形成的亏损41亿元,棉花库存积压产生的利息和保管费用58亿元”(王春正,1999)。“据统计,1999年1—4月棉花企业亏损达15亿元”(谢旭人,1999)。

  [10]据业内人士提供的情况,在目前国际棉价低谷时期,出口一批前几年高价收购库存棉,通常要发生相当于出口金额的亏损。这样估算,如果全部棉花在目前价位上出口,可能会发生相当于库存棉花价值一半的亏损。当然,潜在亏损不等于必然要发生的亏损,关键取决于国内国际未来棉价走势以及我们采取何种压库减亏政策。

  [11]20%流通费是业内人士比较普遍的估计。在1997年棉花工作会议上,朱副总理也提到他调查了解的棉花21%流通费用参数(朱容基,1997)。

  [12]杜珉等(1998)观察到这一点P1994年发生全球性棉花减产,国际棉价急剧上升,1995年2,3月间,国际棉花价格达110—114美分/磅。与此相应国际市场上的棉纱价格也大幅度上涨。相比之下,我国当时的棉花收购和供应价格明显偏低。

  [13]有16个中央级行政部门对棉花流通承担直接或间接的管理或协调职能(杜珉,1997)。

  [14]国务院(98)45号文件表述的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国务院,1998)。

  [15]在1999年9月召开的“中国国际棉花研讨会”上,联合国粮农组织商品贸易处负责人提交的论文预测国际棉价在2000年会随着石油以及化纤价格回升而显著回升(Fortucci,1999);国际棉花咨询委员会(ICAC)主席提交的论文则预测1999/2000年国际棉价将处于59美分/磅价位(Morris,1999)。

[16]在1999年9月召开的“中国国际棉花研讨会”上,笔者与一些重要棉花生产和贸易国官员,商家以及国际机构人士广泛交谈,感受到我国库存政策不确定性对国际市场压力,我国某个省区最近一次在国际棉花市场上的竞价抛售引起高度关注。业内人士比喻,中国的棉花库存像是一只圈在笼子里的大老虎,不知什么时候会跑出来。

 

 

20060105股市有大利好!外资可直接购A股   

    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A股市场的大门终于进一步敞开。昨天,商务部、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并将于1月3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是A股市场一大利好,将为今年可能重启的IPO热身,并将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深远影响。沪深股市受此利好影响,2006年首个交易日双双高开高收。

  据介绍,该政策旨在规范股改后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同时引进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办法》适用于外国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办法》鼓励中长期投资,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不得炒作;不得妨碍公平竞争,不得造成中国境内相关产品市场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

  根据《办法》,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以下要求: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投资可分期进行,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持股比例有明确规定的行业,投资者持有上述行业股份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属法律法规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者不得对上述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另外,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的,应符合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参照《办法》办理。

  业界认为是A股市场利好

  对《办法》的出台,业界人士昨一致认为是A股市场的一大利好。上海交大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杨朝军表示,境外投资者以前只能通过QFII进入A股市场,且有额度限制,现在放开外国投资者投资上市公司,等于是将外资流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天花板”掀掉。另外,“此举也为今年‘新老划断’后IPO的开闸‘预定’了一批战略投资者。”

  而对外资来说,这同样是一大利好。杨朝军称,以前外资进入中国投资实业经常会面临进来容易退出难的问题。但《办法》实施后,外资可以借由资本市场退出。

  沪深股市昨长阳报收

  受这一利好消息的刺激,中国股市2006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长阳报收。昨天,沪深股市高开高走高收,都创出近期反弹以来的新高,且成交量配合良好,上证指数收盘1180.96点,涨1.71%,成交123.55亿元;深成指收盘2948.79点,涨2.97%,成交60.13亿元。包括沪市所有已经完成股改的“G股”的新上证综指昨日首次亮相,收报1009.57点,涨幅为0.96%。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引进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外国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以下简称战略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

  第三条

    经商务部批准,投资者可以根据本办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第四条

    战略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及中国的司法和仲裁管辖;

  (三)鼓励中长期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得炒作;

  (四)不得妨碍公平竞争,不得造成中国境内相关产品市场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

  第五条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

  (二)投资可分期进行,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三)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

  (四)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持股比例有明确规定的行业,投资者持有上述行业股份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属法律法规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者不得对上述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五)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的,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投资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设立、经营的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成熟的管理经验;

  (二)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三)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

  (四)近三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包括其母公司)。

  第七条

    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向投资者定向发行新股及公司章程修改草案的决议;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向投资者定向发行新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三)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签订定向发行的合同;

  (四)上市公司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向商务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在取得商务部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批复函后,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依法予以核准;

  (六)定向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凭该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投资者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决议;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投资者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决议;

  (三)转让方与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四)投资者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向商务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投资者参股上市公司的,获得前述批准后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凭该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投资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构成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按照第八条第(一)、(二)、(三)、(四)项的程序获得批准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完成上述手续后,按照第八条第(六)项办理。

  第十条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按《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公告及其他法定义务。

  第十一条

    投资者对其已持有股份的上市公司继续进行战略投资的,需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应向商务部报送以下文件:

  (一)战略投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二)战略投资方案(格式见附件2);

  (三)定向发行合同或股份转让协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书(涉及定向发行)或法律意见书;

  (五)投资者持续持股的承诺函;

  (六)投资者三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重大处罚的声明,以及是否受到其他非重大处罚的说明;

  (七)经依法公证、认证的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该投资者近三年来的资产负债表;

  (九)上述(一)、(二)、(三)、(五)、(六)项中规定提交的文件均需经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由授权代表签署的还应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及相应的公证、认证文件;

  (十)商务部规定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除第七项、第八项所列文件外,必须报送中文本原件,第七项、第八项所列文件应报送原件及中文译件。

  商务部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应在30日内作出原则批复,原则批复有效期180日。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外国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投资者除提交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文件外,还应向商务部提交其母公司对投资者投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函。

  第十四

    条投资者应在商务部原则批复之日起15日内根据外商投资并购的相关规定开立外汇账户。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用于战略投资的外汇资金,应当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到上市公司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收购类),账户内资金的结汇及账户注销手续参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投资者可以持商务部对该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批准文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或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申请为其开立证券账户。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规定。

  第十六条

    投资者应在资金结汇之日起15日内启动战略投资行为,并在原则批复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战略投资。

  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战略投资方案完成战略投资的,审批机关的原则批复自动失效。投资者应在原则批复失效之日起45日内,经外汇局核准后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汇并汇出境外。

  第十七条

    战略投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于10日内凭以下文件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一)申请书;

  (二)商务部原则批复函;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股份持有证明;

  (四)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上市公司章程。

  商务部在收到上述全部文件之日起5日内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

  如投资者取得单一上市公司25%或以上股份并承诺在10年内持续持股不低于25%,商务部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25%或以上)"。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应自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签发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类型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变更申请书;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股份持有证明;

  (四)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核准变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营业执照企业类型栏目中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字样,其中,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取得单一上市公司25%或以上股份并承诺在10年内持续持股不低于25%的,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25%或以上)"。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在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上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如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取得单一上市公司25%或以上股份并承诺在10年内持续持股不低于25%的,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汇登记证上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25%或以上)"。

  第二十条

    除以下情形外,投资者不得进行证券买卖(B股除外):

  (一)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

  (二)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

  (三)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四)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五)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25%,上市公司应在10日内向商务部备案并办理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相关手续。

  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10%,且该投资者非为单一最大股东,上市公司应在10日内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办理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25%,上市公司应自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调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上市公司应自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外汇登记,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汇登记证上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

  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10%,且投资者非为单一最大股东,上市公司自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应自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通过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并已按期完成的,母公司转让上述境外子公司前应向商务部报告,并根据本办法所列程序提出申请。新的受让方仍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承担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上市公司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履行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及其他法定义务。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通过A股市场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让的,可凭以下文件向上市公司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购汇汇出:

  (一)书面申请;

  (二)为战略投资目的所开立的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收购类)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结汇的核准件;

  (三)商务部出具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

  (四)证券经纪机构出具的有关证券交易证明文件。

  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持股比例低于25%的上市公司,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中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并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

  战略投资申请书

  一、投资者名称

  二、目标上市公司名称

  三、投资意向

  (投资者及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战略投资方案

  一、投资者名称及自身情况简介(母公司通过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还应提供母公司的相关材料)

  二、目标上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拟取得公司股份的具体方式、拟取得的股份数量及取得后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战略投资时限

  三、持续持股期限

  四、投资者与目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说明

  (投资者及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200603全球食糖消费漫谈【国际糖市瞭望】

    去年底、今年初国际糖价持续上涨标志着国际食糖市场已进入了一个关键性的结构转变期,欧盟即将进行糖业改革意味着不久的将来欧盟将退出作为全球白糖出口的主要地区的地位,欧盟的糖业改革毫无疑问将对国际食糖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国际油价居高不下,而且仍有上涨潜力的背景下,酒精市场的蓬勃发展意味着巴西等国主要产糖国将把原本用于生产食糖的部分甘蔗拿来生产酒精,进而导致食糖供给紧张的局面可能会延续下去;全球食糖生产集约化程度将进一步增强,巴西在国际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可望得到进一步巩固,未来国际市场的命运很大程度上将掌握在极少数的几个产糖国手中,这些极少数产糖国任何政治因素变动或者气候条件的骤变都会对国际糖价产生较大影响,国际糖价不稳定和突发性波动因此有可能会时常发生。

    由于近年来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加入了食糖进口国的行列,加上泰国和古巴出现气候反常,全球食糖库存量居高不下、巴西食糖生产连年扩张以及欧盟甜菜糖产量出乎预料地高的局面最终才没有酿成国际市场上的食糖泛滥。

    应该说,全球的食糖供给越依赖巴西,市场方面对食糖的供给就越感到忧虑。前段时间有报道说全球的食糖库存量在总消费中的比例将降到45%以下,对食糖进口国来说,全球食糖库存量下降不仅仅只是敲响了全球食糖供给已出现问题的警钟,如果05-06制糖年全球食糖生产真的再次出现缺口的话,国际糖价随时都有可能都会作出剧烈的反应,从而使国际原糖价格返回到10美分/磅以下区间运行的可能性变得全无。

    基于以上原因,审视全球的食糖消费情况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消费始终是推动世界糖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主要动力。从狭义范围看,影响食糖消费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糖价的高低和替代品使用;

    2,人均收入;

    3,人口增长率;

    4,食糖可供应量;

    5,消费习惯;

    6,各国政府的糖业政策。

    其中人均收入和人口增长率是最为重要的,因为这两项直接决定着食糖消费的增长率。资料显示,上个世纪初期全球的食糖产量不过1,100万吨,到50年代初期也只处于3,650万吨的水平,但到80年到中期使全球的糖产量已猛增至1.005亿吨上下,到上世纪末期进一步上窜至接近1.30亿吨的水平。

    虽然近年来全球人均收入增加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进入21世纪后全球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增速却开始变得缓慢,甚至有的年份还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如02-03制糖年),这与其他糖类替代品的使用、过多消费食糖可能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消费方式的转变有直接的联系。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长期以来不少国家和人均食糖消费量较高的国家一直把食糖当成是一种主食,不过,近年来欧盟25国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年增长率一直不足1%,其他国家的食糖消费需求增长更不稳定。

    有关资料显示,非洲地区的人均食糖消费量相对较低,04-05制糖年期间人均食糖消费量仅达到15.8公斤,不过,过去10年里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和埃及三国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又明显的增加,三国的人均食糖消费年平均增长率介于1.6-1.8%之间,当然,非洲地区食糖消费大国仍属于南非和埃及两国。

    近年来中北美地区的人均食糖消费量仅从原来的36公斤上升到了38公斤的水平,部分原因是人口结构复杂和生活方式存在差异,部分消费者已转向消费高果糖玉米糖浆。

    南美地区的人均食糖消费量已达到了46.5公斤,而且还有增长的势头,最近几年南美地区的人均食糖消费增长率已超过2个百分点,不过,南美地区的食糖消费主要集中在巴西,目前巴西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几乎已占南美地区总消费量的60%,其食糖消费年增长率已达到3%。

    人口约占全球总人口55%的亚洲大陆的食糖消费水平虽各有差异,但总体消费潜力巨大,目前亚洲大陆的人均食糖消费量仅达到16公斤的水平。估计05-06制糖年印度的食糖消费增长率将达到3%,人均食糖消费量将达到约17.9公斤,中国的的食糖消费需求量也会有所增加,印度尼西亚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可望从10年前的330万吨上升到390万吨的水平,不过,日本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则因国民对过度食用食糖可能会影响到健康而正在下降,泰国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则增长了近2个百分点,其中1个百分点是人口增长的结果

    相比而言,巴基斯坦的食糖消费需求增长幅度较大,估计05-06制糖年巴基斯坦的食糖消费量将从95-96制糖年的约280万吨急剧攀升到令人吃惊的390万吨的水平。过去10年l开巴基斯坦的食糖消费平均增长率几乎打到了2.7%,人均食糖消费需求量也已上升到了25公斤。

    目前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大洋洲地区的人均食糖消费需求量已达到45公斤的水平。

    目前全球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已攀升到1.46亿吨的水平,按照业界的预测,估计到2010年时全球的食糖消费需求量将增长10%,达到1.60亿吨以上,2015年时再在2010年总消费量的基础上增长10%,达到1.76亿吨的水平。

    虽然很多因素制约着全球的食糖消费,但各主要食糖消费国都在想方设法地朝着自给自足的方向努力,以期在未来的岁月里缩小供给缺口。

    不过,全球的食糖生产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天气等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虽然各主要产糖国都有应对自然灾害相应措施,但始终无法来预测或者阻止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去年飓风连续冲击美国蔗产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此外,最近几年古巴、泰国和印度等主要产糖国的食糖生产连年受到了干旱天气的影响也是一个例证,这些国家食糖减产的结果是导致市场上的食糖供给量减少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未来岁月里全球的食糖生产能否与业界预期的2%以上的消费需求增长速度保持同步还是一个未知数,尽管近年来全球头号产糖国--巴西的食糖生产每年几乎以10%的速度扩张。

    从最近几年的情况看,干旱天气冲击食糖主产国的食糖生产的情况屡屡发生,全球食糖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已持续了3年,不仅如此,全球的食糖库存量也连年下降,即便未来两年全球的食糖生产恢复到正常的水平,充其量也只是再次补充了近年来已消耗的库存量,在全球食糖消费需求量可望继续以2%的速度增长的背景下,国际食糖市场仍有可能继续保持一个较强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