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体车展送泰国游:关于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定律的重新解读和质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1:19:06
关于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定律的重新解读和质疑
静力爆破论始于我对大自然现象的一种认识,从而引发了我对能量可以创造这一问题的兴趣和研究,在认识和研究能量的问题上揭示了宇宙中能量创造的全过程。从而为人类认识能量的初始和创造提供了可供研究和实验的平台。
由于我的这种认识和观点和现行人类认识能量的观点相悖,和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定律有染。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的宣传和出版也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和阻力。
但是认识自然、揭示自然乃是全人类之共识,在认识自然面前本不应该有什么先后,也不应该分什么彼此,更不应该存在什么名人和凡人之别。所以在正义力量的驱使下,我在互联网上发表了我的静力爆破论——外一篇《征版》。
然而在网上发表一月余,反映平平。在《征版》上没有看到任何效果。当然我对网友浏览我的文章和提出建议表示谢意和欢迎。
是笔锋尚欠犀利,还是文中观点不够明确?是浏览者中尚无专家、学者之眼,还是就无出版机构和传媒者闻?
在和友人的闲聊中,我从友人口中得知:“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定律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且早已编进了人类的教科书,又怎能容你轻易地提出推翻呢?而没有专家、学者的首肯,出版几乎是不可能的。”直让我听了个目瞪口呆。
然而人类认识真理的过程是无情的,我们不能因为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定律有了几百年的历史,或有了什么常数和实验数据,成了人类的教科书,就可以盲目崇拜,过于炽热地迷信。忘掉了真理有时只能代表无限宇宙的某一部分,或者是某一个片段。一个时期,一个时代,对无限宇宙的认识往往会带有局限性和片面性。而人类认识自然的过程又往往需要克服某一部分,或某一片段的真理后,才能够最终完成,这同样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
那么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是否反映了无限宇宙的全部呢?这就需要我们对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来一番重新、认真地解读。虽然静力爆破论和万有引力?能量守恒定律有染,但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定律由于所涉及领域和内容有别,所以在解读和质疑时只能一一道来。
我们不妨先丛牛顿的万有引力读起:
一:牛顿提出的万有引力是源于苹果落地的遐想,而苹果落地是有先决条件的。
众所周知:一个苹果落在了地上,万有引力诞生了。在十七、十八世纪人类现代文明的初叶牛顿提出这样的理论确实是人类认识自然界的一大进步,并为人类认识物体中具有力开启了先河。然而人类在推崇牛顿苹果落地遐想的同时,却忘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苹果落地是有先决条件的。即:成熟后的苹果,或是遭了病虫侵蚀的死果。如果生长中的苹果万有引力的存在就落在地上,我们又如何品尝到苹果成熟后的美味呢?而苹果树和苹果的成长显然不能解释为万有引力的结果。因为无论从那个方面讲,吸引都不可能造成苹果由小到大的成长。虽然苹果的成长是植物的功能,但植物更是物,而且来源于物。
二、苹果落地现象,始于苹果树的生长。
众所周知:牛顿提出的苹果落地遐想,除了始于苹果的下落外,主要始于我们生活的地球,地球才是牛顿提出万有引力的“主战场。”由于地球具有对外吸引的功能,才使地球上的万物,动植物、人类都依附于地球,得以在地球上生存。而苹果落地现象的发生却始于苹果树的生长,问题的关键是苹果树就生长是我们地球上,而并非来源于其它天体。正是牛顿提出万有引力的主战场——地球促使了苹果树的生长,我们对此该作何种解释呢?我们已经用苹果落地的遐想诞生了万有引力,总不能在拿万有引力去解释苹果树的生长吧!这说明了地球上的力决不仅仅为万有引力一种。必定还有另一种力的存在造成了地球引力现象的发生。我们该把另一种力称做什么力呢?
三、违背对立统一规律,使万有引力成为无为之力。
众所周知:对立统一规律是人类认识自然,认识宇宙的最基本方法之一,万物皆因对立而存在。没有上,就没有下;没有左,旧没有右……。这些最基本的道理早已成为人类辨别事物的口头禅。然而牛顿提出万有引力作为物体中的唯一之力,并且冠上了万有的字眼,让人类认识事物的思维走向了极端。使万有引力成为无为之力,既不会运动, 又缺失了演变和发展,和宇宙存在的实际形象格格不入。
四、引力是向心的,相向的引力结果只能是相斥。
众所周知:我们人类就生活在地球上,而地球又是一个球形体,人类不管生活在地球的各个方位,由于引力的结果,人们都不会担心从地球上掉下来。道理很简单,除了证实地球上具有引力外,也说明了地球所具有的引力是向心的,而相向的引力结果则变成了向斥。如此以来,我们对于地球具有力的判定是以地球的表象为准呢?还是以地球地心的结果为准呢?
五、地球地震、海啸的发生,是对万有引力的最大讽刺和嘲弄。
众所周知:地球上每年都会有地震、海啸的发生。大的地震、海啸偶而有之,小的地震、海啸无记其数。可以毫不夸张,毫无疑问地说:地震、海啸的发生,可谓年代久远,且又遥遥无期。那么地球地心的动力又源于何方呢?这一切显然都和万有引力的论据不相符合,因为引力是不会做功的,而且万物都冠上了引力,而具有了引力的万物又何来动力呢?况且人类又诞生了大陆漂移学、板块学。这是不是对万有引力的最大讽刺呢?如果万物都仅仅为引力的话,地球上会发生地震、海啸吗?在钻探地球地质时会出现自喷油和自喷井吗?地球上会发生火山爆发吗?大陆能漂移吗?版块会移动吗?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论述,我们一定会发现牛顿提出万有引力非但没有反映无限宇宙的全部,而且还把我们带进一个认识自然、揭示宇宙的误区,使我们在对物体中具有力的认识上,让万有引力禁锢了我们的思想,束缚了我们的想象,使我们对自然界中的一些物理现象总不得其解。对待这样的理论我们该不该重新给予解读呢?该不该提出质疑呢?
当我们重新读过万有引力,并提出质疑后,对能量守恒定律的解读就可以开始了。
提起能量守恒定律,虽然其诞生的年代略晚于万有引力外,但就其知名度和其影响力却丝毫也不比万有引力逊色。并有惯性定律、热?功当量定律、等功原理三大定律的护卫、护驾成了名副其实的自然界宪法,其权威性更不容质疑。然而在我的静力爆破论中却大谈宇宙中能量之创造,严重的、公开的藐视了能量守恒定律的权威性,置能量守恒的事实于不顾,这又是为何呢?
因为在我重新解读能量守恒定律时,我发现能量守恒定律虽然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某一部分,或某一片段,但它仍未能反映出无限宇宙的全部,同样把我们带进一个认识自然、揭示宇宙的误区,让人类在能量转换上大做文章,无休止地开采挖掘能源,严重地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停滞了人类对宇宙中能量创造的研究和开发,犯下了人类历史中最严重的错误,浪费和消耗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上数亿年间才积累下的能源财富,使大千世界烟尘滚滚,温室效应显现。难道我们人类还不应该对能量守恒定律来一番重新地解读吗?
一、能量守恒定律来源于试验室,却藐视了无限大的宇宙。
“能量既不能消灭,也不能创生,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而在这种转化和转移中保持总的能量不变。”从能量守恒定律所下定义中不难看出,这样的结论它必定来源于实验室或一个封闭的实验环境中。因为能量守恒定律的定义中使用了,能量既不能消灭也不能创生的字眼,并把能量框定在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的范围内,且在这种转化和转移中又要保持总的能量不变。如果这种实验不是实验室或一个封闭的实验环境中,是根本无法完成的。果然在一些书中,关于对能量守恒定律的解释中,称能量守恒定律必须在一个孤立的系统里才能够完成,甚至有的书中用合作牧场做比喻。然而无限大的宇宙不可能是一个什么实验室,或一个封闭的实验环境,更不可能是一个合作牧场,或者是一个什么孤立的系统。因为在人类发展的今天,我们还没有发现宇宙的边缘,甚至连我们生活的太阳系在宇宙中的方位也莫名其妙,而人类竟敢把这种实验室里出来的作品称之为自然界的宪法。用什么实验室或者是一个什么孤立的系统来代替无限大的宇宙,这是不是人类犯了藐视无限大宇宙的错误呢?
二、在一个什么孤立的系统里,能量也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就必须守恒。
为了搞清楚能量是不是真正的守恒,我们必须重温一下能量的真实含义:能则动也,量则数也、度也,合称也不过动力之大小尔。所以对于能量守恒的解释也可称之为运动及力量的守恒,而运动和力量不是物质,它只是物质在运动中的一种过程和行为。在实际生活工作中,我们应该承认能量守恒的例子比比皆是,尤其是宇宙中的三种速度,更是能量守恒的典范。而这一切都不需要我来解释和宣传,因为能量守恒定律早已被人类中的大多数人所接受和信服,而我不过是反其道而行之。我们重读能量守恒定律就是为了说明能量守恒定律在一个孤立的系统里是否达到了完全的守恒,而不是为了说明能量守恒是必然。众所周知:人是力量的化身,人有了生命,也就有了力量。于是人类就有了生活,有了工作,并且通过劳动而收获成果。我们也可以把人类这种生活、工作的过程简单称之为能量的守恒,或叫做劳而有功吧!但是人类的劳动也并非都处在能量守恒或者劳而有功的阶段,把能量付于无形之中的例子也是有的。比如:有这麽一个大汉,他的力量只能搬得动一百公斤的东西,大汉却自不量力非要去搬一块一千公斤的大石,结果是用足了力量,大石却岿然不动。而大汉仍不依不饶,搬石不止,最终竟活活累死(虽然我举的这种例子并不多见,但实际工作生活中类似于此的事件也并非没有)。如此,大汉所付出的能量转化、转移到了那里?如果大汉的能量转化转移到了一千公斤的大石上,大石上会有能量的表示吗?如果有的话,表示能量的形式又是什么?其实等功原理对这种能量的转化、转移形式早就有了定论,叫作劳而无功。因为等功原理的计算公式:功=力X距离,而大汉的劳动付出并没有移动大石分毫,即使是被累死了也是劳而无功。问题的关键并非是大汉的劳而无功,而是大汉的劳动(能量)的付出,究竟转化为了一种别的什么形式,或者是转移到了一个什么物体?其实象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大自然中有,生活中有,工作中有,只要我们开动了脑筋,能量守恒的例子比比皆是,在一个孤立的系统中能量就真的能守恒吗?
三、能量守恒定律只是反映了能量在转化转移过程中的一种现象,没有反映出能量是如何开始的。
众所周知:在一定条件下,动能可以转化为热能,热能也可以转化为动能。对待这样一种物理现象本无可厚非,问题是:动能是如何开始的?热能又是如何开始的?在能量守恒定律的定义中几乎没有作出任何交代,开门见山便是能量既不能消灭也不能创生,把能量定格在了宇宙中之固有,置于了宇宙物质之上,严重地倒置了宇宙物质和能量的关系,把能量的存在绝对化,把能量的转化、转移绝对化。使我们人类对能量的初创和终结陷入盲区。犹如天体的运行,只谈宇宙的三种速度,只谈惯性定律,从表面上看,真是非常正确,毫无错误。但细想之下,我们就会瞠目:因为我们人类已经有能力把卫星送上蓝天,虽然在卫星绕空运行中也证实了宇宙的三种速度和惯性定律,但也同时说明了卫星上天是有先决条件的,如果离开了人类的发射,卫星自己会遨游于蓝天吗?同样道理,能量如果离开了初创,能量的转化和转移还能继续吗?
四、违背对立统一规律,使能量守恒定律成了哲学世界中一意孤行的一叶扁舟。
我不是一个哲学家,对哲学的研究只能说知识甚少,但对立统一规律乃是人类认识世界、认识自然的根本规律。因为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了矛盾,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又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的始终。所以对立统一规律在一定意义上讲,又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原动力。而能量守恒定律和万有引力却一脉相承,严重的违背了哲学中的这一根本规律,视对立于无有,执意把能量守恒定律凌驾于哲学世界之上,同时也僵化了能量自身,我行我素,成了自然界中一意孤行的一叶扁舟。把能量中的转化、转移作为能量存留的唯一途径,使能量既不能消灭,又不能创生,模糊了人类判断事物是非的标准,置人类思维于两难,陷人类思想于混乱。
五、人类对能量守恒定律的过度吹捧,造成了人类在判断事物是非的能力低下。
在十八世纪的中叶和十九世纪初,诞生能量守恒定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因为十八世纪的中叶和十九世纪初正是人类工业革命的发展期,蒸汽机的发明,电的应用都迫切需要人类在能量的相互转化和转移中找到一定的规律和具体应用中的办法。而能量守恒的诞生正是顺应了时代的需求,而且能量守恒定律也如实的反映了能量是在相互转化和转移中的关系,对此本无可厚非。然而不知何故,人类对这一条十分平常的定律却加大了赞美之词,把能量守恒定律吹捧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中三大重要发现之一,它跟细胞学的发现和达尔文的进化论相提并论,甚至被人为地称之为自然界的宪法,使人类对自然界中的能量的变化皆被框定在能量守恒之中。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奥地利物理学家豪特曼斯在研究太阳、星星发光时,发现了热核反应原理,并在五十年代制成了进行热核聚变的氢弹。这本该是人类的进步,然而人类却把这一发现套用在了太阳发热的唯一途径上,用热核反应加能量守恒来解释太阳发光发热的成因,实在让我感到人类在判断事物是非的能力低下。众所周知:现在热核反应原理虽然已不是秘密,反应的产生需要几百万度的高温也是不争的事实,但目前世界上仍仅有几个少数国家完成了热核反应的实验。而一些国家倾国之力仍不能完成该实验。这说明了热核反应需要复杂的技术条件和苛刻的实验条件来相互辅助才能完成。如此,太阳上的热核反应又是如何发生的呢?如果太阳的光能和热能仅仅是热核反应造成的,那么又是什么力量提供了太阳上的几百万度的高温呢?对如此苛刻的条件,我们竟然不于追究,随意地以发现的现象为事实,用能量守恒定律的框架下结论,难道不是人类智能低下的一种表现吗?其实人类不但对太阳的发光发热原理妄下断语,就是对我们生活的地球,在能量守恒定律的框架下也同样表现出了智能的下降。众所周知:地球上几乎年年都会发生较大级别的地震和海啸,也知道地震和海啸是地球地心的动力所造成,而且又十分清楚地球地心的动力又不是来自于能量的转化和转移,可又不愿意承认地球地心的能量来源于创造,难道没有创造之源的动力会源源不断吗?在我们重读能量守恒定律之时不妨多问几个为什么,那样或许能进一步地开阔视野,而且人类也会变得比较聪明起来吧!
以上就是我对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定律的重新解读和质疑。在解读中,为了做到文章的简练,其中多问了些为什么,少写了些答案和讲解,这些在《静力爆破论》中会有比较详尽的诠释,其实这也是写静力爆破论的一种起因。因为万有引力和能量守恒定律未能反映无限宇宙的全部,而人类必须用新的思想和观点来填补和创新,这也是必须《征版》的由来。
希望广大网友看后,能多提意见,多发表观点,共促人类的进步和发展。让《征版》能早一天成真。
                         杨联升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于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