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平公与群臣饮注释:人性的觉醒与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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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do , do  it  right !

         ——有感于侠女、十三妹、水冰心

              ——东华高中 陆 波(原创)

    一

     

    《聊斋志异》有一篇《侠女》:

     

    顾生金陵人。行年二十有五,伉俪犹虚。对户有空第,一老妪及少女税居其中。……一日,……母曰:“适女子来乞米,云不举火者经日矣,此女至孝,贫极可悯,宜少周恤之。”生从母言,负斗粟,款门而达母意。女受之,亦不申谢。日常至生家,见母作衣履,便代缝纫;出入堂中,操作如妇。……母适疽生隐处,宵旦号哭。女时就榻省视,为之洗创敷药。……一日女出门,生目注之。女忽回首,嫣然而笑。生喜出意外,趋而从诸其家。挑之亦不拒,欣然交欢已,戒生曰:“事可一而不可再。”生不应而归。明日又约之。女厉色不顾而去……一夕方独坐,女忽至,笑曰:“我与君情缘未断,宁非天数。”……积数月,其母死,生竭力葬之。女由是独居。生意孤寝可乱,逾垣入,隔墙频呼,迄不应。视其门,则空室扃焉。……越日,相遇于母所,即出,而女尾其后,曰:“……人各有心,不可以告人。……然一事烦急为谋。妾体孕已八月矣,恐旦晚临盆……可密告母,觅乳媪,伪为讨螟蛉者,勿言妾也。”生诺,以告母。……又月余,女数日不至……入其室则呱呱者在床上矣。……女曰:“区区隐衷,不敢掬示老母。俟夜无人,可即抱儿去。”……更数月,夜将半,女忽款门入,手提革囊,笑曰:“大事已了,请从此别。”急询其故。曰:“……为君贫不能婚,将为君延一线之续。本期一索而得,不意破戒而再。今君德既酬,妾志亦遂,无憾矣。”问囊中何物?曰:“仇人头耳……”女闪如电,瞥尔间遂不复见。

     

    这是一个崇高的人性,也是一个崇高的女性的塑造。崇高的人性之类,不管是神、仙、佛、侠都是平凡的人就自己的意愿、用灵魂深处的崇高的东西塑造出来的。是人性的不断地向高处的完成,使之一点一滴地异化于人。另一方面也把抽象的人性,也就是把神仙佛侠之类逐渐人化,回复到人。童话神话、宗教传说,除了恶意骗人的成分,大概就是讲的这些。但是《侠女》篇除了这些,很显然又是包含着一种不动声色的严酷的战斗的。为什么叫做《侠女》呢?侠女之“侠”在何处呢?不错,里面写她有剑术,能为父亲报仇。我因为写她表现剑术时,却给与她这个形象很大的唐突,损害了她的尊严,未录。我以为这个女子之所以崇高,不在别的,而在她以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贞操报恩,自己为一个贫不能娶,自己又不与他结婚的恩人生子延祧。这样就是她作了自己的身体、贞操的主人,有了自己的人身的自由。《聊斋志异》的作者写了许多有人身自由的女性,好象女子一有人身自由,这世界就美好了。而这妇女应有人身自由的思想,是与中国几千年的礼教思想反对的,也就是与礼教思想封建思想战斗的,是不折不扣的民主思想。尽管他摆脱了女子没有人身自由的这一封建框框,随即又陷入宗祧主义这一封建框框,也仍有不可掩蔽的民主光辉。

    “住口!妇女一有了自己的人身自主权,就是民主;一和有恩的穷人非婚生子,延人宗祧,就是崇高。何不说人类回到杂交时代,假如有这样一个时代的话,就是民主、道德、崇高的人性或女性呢?”

    不是这意思。妇女有了自己的人身、贞操或别的什么的自主权,比起没有这种权利,是民主的。自己行使这种权利,并非说一定要同人非婚生子,但纵然这样,在某种条件之下,也未尝不可。有没有人身自主权是一个问题,如何行使这种权利是另一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但《侠女》篇只到此为止,作者所能达到的也只能如此。假如问:这“侠女”的剑术从何处学来的呢?关于生育的知识从何处得来的呢?幸而二索得男(只有男子才能传宗接代),若再索俱女怎么办呢?报了仇,她到哪里去了呢?怎样生活呢?无数的问题,《聊斋志异》的作者都避免了。向例都是如此,他把他要讲的讲了,你问的都是愚问,神仙佛侠妖异无所不能,什么问题都不会发生。

    《聊斋志异》有许多鲜明的民主思想。它写了《翩翩》、《狐梦》、《狐谐》……这些歌颂人生的欢乐,家庭的欢乐,男女社交公开的欢乐,结婚、恋爱自由的欢乐,而这些欢乐,几乎无一不是通过女性拥有自己的人身的自由而实现的。当然,也是通过经济生活的自由而实现的。象《翩翩》一样,有洞穴可居,有洞边的泉水可饮,有洞口的白云可取作棉花,有芭蕉剪作肉鱼便成为真的肉鱼……那还有什么问题呢?不用说,他说的都是乌托邦,但他所主张的男女平等,社交公开,结婚和恋爱的自由,却比我们随时歌颂的五四运动早一两百年。五四时代反对文言文,反对迷信,《聊斋志异》的民主内容(当然是乌托邦的民主内容)被它的文言文和鬼神妖异的形式反对掉了。正象哲学家常说的一个比喻:泼脏水,却连盆内的孩子也泼了

     

    二

     

    也有象故意回答上述某些问题的小说,就是《儿女英雄传》主角十三妹,也是父亲作官,为人所陷,背母逃难,但十三妹的武艺是怎样来的,交代得很清楚;特别是武艺到了如何程度,写得精彩。

    但这书只写到这里,才和《侠女》篇相近,这之后就分了手。侠女有自己的人身自主权,而十三妹的脑子里却只有封建礼教,十三妹不但自己逃难,也救别人甚至男子脱难,但她却完全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毫无儿女私念。甚至在危急中,在暗室中都严守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且抄几点她救那男子时的过场吧,第六回:

    “却说那女子看了看公子那下半截的绳子,却是拧成双股挽了结子,一层层绕在腿上的,她觉得不便去解。她把那尖刀只一割,那绳子早一根变作两根……安公子望着她泪流满面的道:‘我是一步也走不动了。’那女子听了才要伸手去搀,一想:‘男女授受不亲,到底不便’,她就把左肩上的那张弹弓褪了下来,弓背向地,弓弦朝天,一手把住弓靶,一手按着弓鞘,向公子道:‘你两手攀住那弓,就起来了。’”

     

    瞧见了没有?我们的儿女英雄,我们的十三妹,竟是个“不欺暗室”、“造次必如是,颠沛必如是”的礼教皈依者。这和那“侠女”何等地不同呀!但只要想一想,也不难明白:这是作者有意维护礼教,特为把他的女英雄投在这样一个一面为救受难的男女而战斗,特别是年貌相当的男性对于女性的诱力而战斗中以显出她对礼教观念的烈火真金,而又比“嫂溺援之以手”还要严正。不但如此,十三妹比这还要真金烈火得多。第二十五回,邓九公等围劝她下嫁给安公子时,十三妹说的一段长谈:

     

    “想我自从十六岁才有知识,……我见父亲负屈含冤,都因我的婚姻而起,便打了个终身守志,永远不出闺门的主意,好给父亲争这口气……乃至走了这条(闯江湖)路,说不尽的风尘肮脏,龙蛇混杂,已就不是女孩儿家的身分了……因此我一到青云山庄,便禀明母亲,焚香告天,对天设誓,永不适人。请我母亲在我这右臂上点了一点守宫砂,……亦非空口推辞……不妨请看!”

     

    好了好了,看到这里,不管我们的童贞女还怎样口硬,对自己的“终身大事”可说已是千肯万肯,不过要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还是处女罢了。写了四十几回大书,杀得天昏地暗,鬼哭神嚎,所要说的不过这么一点点。而在我们现在看来,比之《聊斋》“侠女”谁解放、谁崇高,谁不解放、不崇高,不管别的读者看法如何,我是比较推崇“侠女”的。我认为女娲补天是伟大的,虫豸似的小人们的喊喊喳喳是不值一哂的。世有卢森堡、居里夫人、乔治·桑、李清照,她们已经给了人类以宝贵的东西了,一个镭、一次革命,胜过千万座贞节牌坊

    再说:这十三妹恢复为何玉凤小姐,做了安大奶奶之后,受到安公子宠爱,恐夫婿因闺房之乐,误了功名大事,如何设法使他安心苦学,终于功成名就,二十几岁就做了学士、侍郎、副都御史等高官。这是作者有意斥责《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把安大奶奶写成体现袭人、宝钗、湘云等人望宝玉猎取功名言论的人物,加以表扬,已有人把它和《红楼梦》比较过,这里就饶了读者,不去谈它了。

    《儿女英雄传》这部书如何讲忠讲孝满口仁义道德,可只凭一点小事就戳穿了。安公子二十来岁本是文官,可是为圣上所赏,要锻炼他,改派他去做个武官,乌里雅苏台的什么大臣。这消息一报到家,全家惊慌失措,鸡飞狗上屋,甚至可说怨天尤人。其实乌里雅苏台也没别的,只是天气冷,路不好走,离家远而已,就把大家急得那样儿!及至得知改派为山东学政,又全家欢喜若狂,真真把忠孝仁义忘到爪哇国去了。连平日四方四正的安老爷也不知这番丑态的可笑处。

     

    三

     

    同是表明男女之间不欺暗室,同是要表明女子身上的某一点薄膜尚在,比十三妹还要迂执的也有,《好逑传》中的水冰心小姐就是。

    一切不谈,铁中玉如何救水冰心,水又如何救铁中玉,迎铁到家养病以至彼此敬佩等等。且谈铁中玉与水冰心两人如何相见。这见书的第七回,回目为“五夜无欺,敢留髡以饮”。正文是:

     

    水小姐叫家人们在大厅的正中间横垂下一挂珠帘,将东西隔做两半:东边帘子之外设了一席酒,高高点着一对明烛,是请铁相公坐的。西半边帘内也设了一席酒,却不点灯火,是水小姐自坐陪的……又叫两个仆妇,立在帘中间,两边传命,内外斟酒上菜,俱是丫环。

    ……铁公子见请,忙走出房……帘内冰心小姐早朗朗地说道:“贱妾水冰心,多蒙公子云天高谊,从虎口救出,其洪恩不减天地父母……但念家父远戍边庭,公子与贱妾又皆未有家室……万不得已,设此世法周旋,聊以代云长之明烛。”……两人隔着帘子,各拜了四礼,方才起来。

     

    看见了没有,一对互相有恩,因之未免彼此有情至少是相敬的公子小姐要得一见,竟如此烦难!幸而是官宦人家,有此厅堂、帘毡,以及没有名节问题的仆妇丫环。更加这官宦人家小姐脑子里有许多思想学问,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才能设此“世法周旋”,以德报德。否则象我辈蚩蚩之氓,物质、精神一无所有,有恩也无法报了。

    又看见没有?水小姐的意思是说:本来郎心似铁,妾意如冰,彼此有恩,纵然明去暗来,也定能发乎情,止乎礼义,不会伤害风化半根毫毛。无奈我们都生活于世俗之中,生活于礼教风化之中。礼教风化才是我们的主子,我们都不过是它的奴隶。我们的主子什么都好,就是对于男女,尤其是青年男女,是戴着一副看妓院的有色眼镜看的,女的都是姐儿,男的都是嫖客。而且彼此都有“见毒”,只见一眼就摆不脱,孤男少女在一块儿,哪有不“苟且”的?男女来往哪有不有“私”心的呢?因此万不得已,设此世法周旋,使世俗明白我们都是烈火真金,那就百事大吉了。这是一篇简洁的贞节牌坊的本质的颂歌,或者也恰好拆穿贞节牌坊的西洋镜。只要能谈又会设“世法周旋”,把俗眼瞒紧,人就可以在“世法”的幕布里面为所欲为了。中国从古以来,有多少贞节牌坊,又有多少或者简直都是假牌坊呵!

    更厉害的是后来两家的父亲作主,给他们订婚,而且要赶快完婚以免麻烦。他们自己反而不约而同,都不同意。因为这样一来,无法证明她与他的关系毫无私意了。好在父亲作了主他们不能不“屈从”(不知他们愿意与谁配对),却想出一个奇法。第十五回铁中玉道:“倘大人必欲如此周旋,须明与水尚书言过,外面但可扬言结亲,以绝觊觎之念,而内实避嫌疑,不敢亲枕衾也。”另一边水居一也写信给铁家说:“不期小女至烈,只欲避嫌,全不畏祸,今再三苦训,方许名结丝罗以行权,而实虚为合卺以守正……”且看铁水夫妇结婚对拜时铁新郎说过一套客套后,水新娘道:“……所以推辞者,因向日有养病之嫌,虽君子之心与贱妾之心无不白,而传闻之人则不白者多矣……若遵父命而早贪旦夕之欢,设有微言,则君子与贱妾俱在微言中矣,其何以自表?……”

    绝世奇文!公公与岳父讨论儿女婚后“好合”不好合;新郎新妇商量“于飞”不于飞,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性交不性交。且说这对宝贝后来怎样了呢?谣言四起,说他们“先奸后娶”,不可终日。幸而有圣天子在上,知道内情,把贞女宣进宫内,由皇后令宫人验明贞身,确系处女,这才龙颜大悦,赏赐有加,隆重热闹,于是结婚已久之夫妇乃卿卿我我,似水如鱼,发生其老早应发生之夫妇关系云

     

    四

     

    这三篇小说,或三个女性比较一看,我觉得侠女所写虽也有不足为训之处,却还有情有理,入情入理。它当然不是《女诫》、《妇训》、《女儿经》之类的书,应该说它是和它们相反的书,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值得一提的。和十三妹或水冰心一比,她就光芒万丈了。后面两位还在考虑男女授受亲否的问题,男女应否有“私”念的问题,女子应否守贞的问题,能否先奸后娶的问题,而这些问题虽说是什么不欺暗室的情况之下表明,其实是唯恐人说有私,唯恐有人不知无私的心理中提出的,侠女则早把这些问题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是远远超过她们未扔掉的,而不是相反。

    所谓礼教,所谓风化,是一种极其僵死,极其自私,置人、尤其是妇女于死地而不恤的东西,七岁不同席,十二岁不同间,男女授受不亲,三从四德,幸而只是富贵人家、奴隶主家的人才要这样,仆役或奴隶之间、主奴之间不必遵守,否则男的手里的东西就无法交给女的手里,女的手里的东西也无法交给男的。这还不足一道,照《儿女英雄传》看来,十三妹不管怎样系出名门:在她叫“十三妹”的期间,本是铁马金戈,出生入死的寇盗性的人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很自然。若水冰心则是大家闺秀,名门千金,应与外界男子老死不相往来。那就被人劫掠、买卖、奸淫,在外面男的看来,虽然很容易救,自己又有能力救,而又亲眼看见,也不该救她。如果救出了,一救一被救,先不问是非,而是先问这一男一女,是否有私,即彼此是否相爱相识之类。如果有“私”,那就物议沸腾,这救她的人似乎比劫掠她的人更坏,至少一个半斤一个五两。女的方面更是如此,即使是刚才救出过自己,于自己有恩,虽然明知他为救自己而遇到陷害,而自己有法使他解脱,也不该使他解脱。一使解脱,又是怕人认为有私。为了彼此无私,只好彼此见死不救。这就是礼教、风化的真精神的一点。

    反之,《儿女英雄传》和《好逑传》两书所说的唯恐沾上了的“私”,男女有爱慕心的私,尤其是现在看来,是很好的东西。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红拂和李靖,梁红玉和韩世忠这些故事流传众口,就是因为她们有私。《西厢记》、《牡丹亭》、《拜月亭》等作品之所以有名,除了文学性以外,也因为男女主角都有私。《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就因为不但写了贾宝玉、林黛玉、晴雯这些主要人物各各有私,还写了其他许多人物又各有不同方式和程度的私。假如《红楼梦》不写那么多人有私,那将成为一种怎样的小说呢?什么是私呢?男女平权,社交公开,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正是五四时代大声疾呼,唯恐男女青年不懂的,就是这私。这私也就是人的觉醒,自我觉醒,人要自己觉得自己是人,即本文开始所说的有人身自主的权利,或谓之文艺复兴,或谓之民主主义。

    再反过来说,假如十三妹救安公子,不是对一个不相识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为私,舍死忘身救她心爱的人,则她的身影要高大得多,则内容要丰富得多,文章有吸力得多,假如水冰心会铁中玉不是“世法周旋”,而是真爱真会,不管别人怎样看、怎样说,而自己站在高处唾弃世俗,这书就有着很大的进步性。两人都可压倒至少并肩于侠女。或者说,这是我们现在的看法,我们现在已不用现银,行路更不带银两了,与《儿女英雄传》的情况不同;思想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解放,某种舆论之类至少在都市里,力量已不象《好逑传》里那样能左右青年男女了。也就是说,我们的时代远远地超过了《儿女英雄传》和《好逑传》的时代,不能拿现在才有的东西去要求古代。但这些话也只有部分真理,《好逑传》或者是明代作品,《儿女英雄传》的成书则远在《聊斋志异》和《红楼梦》之后,以《聊斋》、《红楼》所达到了的东西和《儿女英雄传》相比,不算苛求,而且也不求其相近,不过指出其相反之处,告诉读者谁是进步,谁是落后的而已。

    话又说回来:《儿女英雄传》、《好逑传》,从正面看,固然是维护名教、礼教的书,若从反面看,这两部书又恰好用它自身证明礼教的残酷无情,是青年男女早该摆脱的封建枷锁。

    我国人民文化程度很不一致,各各要求自己所能接受的读物。重印某些旧小说,或者也是推动文化进展之一法。有些习惯称为古典小说的书,如《红楼梦》、《水浒》、《儒林外史》、《西游记》、“三言”和《聊斋志异》等等,早就重印了。但《水浒》之外,有与之思想相反的《施公案》、《彭公案》以及某些侠义小说;《红楼梦》之外,也有与之精神相反的某些小说如《好逑传》、《儿女英雄传》之类。有些问题固须深入研究,至于一望而知的东西,则出版者应加抉择和解释。以免为了促进文化而得到相反的结果:宣传封建文化!不用说,旧樊篱应该冲破,但社会主义新道德尤当树立,不过这离题较远,说来话长,姑且刹车,以待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