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和金店合作方案:教师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23:10:37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禅教人〔2011〕18号
关于佛山市禅城区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管理组,区直各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转发关于2011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佛教人〔2011〕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今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
人员。认定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二)已取得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在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培养对象。
(四)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及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
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粤教继函〔2011〕10号),佛山市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为体检机构。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执行,即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禅城区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为“两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两学”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师范教育类院校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2)在校期间补修“两学”,并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附件9)。
(3)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或补修过相应层次的“两学”,并取得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网上报名、受理申请与认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凌晨至10月23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受理申请与认定时间: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三)受理申请地点: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大厅。
(四)教师资格申请实行属地化管理,对于户口不在佛山市禅城区,但工作单位在佛山市禅城区且人事关系挂靠在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或佛山市禅城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佛山市禅城区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审查后交佛山市教育局认定。市直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由禅城区教育局负责。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佛山市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
(9)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在编正式教师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并当场把原件退还申请人,保留加盖学校公章、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和审核人签名的复印件,由学校在受理时间内上送到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指定受理时间内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审核其认定材料后保留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有权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截止前补齐。必要时,还可要求其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七)认定费用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在编正式教师在提供申请材料时,需提供盖有学校公章证明是在编正式教师的证明。
(二)申请人必须在受理申请材料之前,做好普通话测试、“两学”补修、体格检查、学历鉴定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工作。
(三)体格检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五、其他
(一)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4号):“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凡在中小学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调整出教师队伍”的精神,希各有关单位组织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二)今年社会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主页的“热点关注”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专栏”的“资料下载”中或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资料下载”上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A4规格)、《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下载A4规格,双面打印)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A3规格,双面打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和《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在本通知的附件下载。因存档需要,各种表格请按要求下载打印,请不要用复印件。
(三)今年仍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不受理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佛山市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禅城区教育局人事科(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014室)。
附件:1.禅城区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
3.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
4.申请任教学科列表
5.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评分表
8.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
9.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样本)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教师资格△  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印发
附件1:
禅城区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区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8日凌晨至10月23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受理申请
(一)受理时间: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二)受理申请地点: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大厅。
(三)咨询电话:82341261,联系人:王老师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请带备教师资格考试费(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240元/人、本人身份证和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底的小1寸相片,于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大厅办理报名等有关手续,过时不候。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测试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小学(禅城区华远东路68号)
注:本次测试的试室安排将于10月13日在禅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ccjy.cn公告栏上公布。
(二)体格检查
1.体检要求:申请人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后,在指定位置贴上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近照),在编正式教师(包括幼儿园)由学校加盖骑缝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11年10月22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社会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居委会加盖骑缝章,于2011年10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有效期为一年,项目必须与要求的一致。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既往病史。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凡已参加2011年佛山市禅城区区属中学教师招聘体检且体检合格的在编正式教师,可免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由学校出具证明)。
2.指定医院:
禅城区中心医院(原石湾医院)住院部一楼后门体检中心,地址:石湾三友南路,文化广场旁边。联系电话:82778608、82778618。
3.体检时间:
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7:30—11:30时。
空腹抽血检查时间在当天上午7:30-10:00时。
4.体检须知:
(1)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时体检者须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后果自负。
(3)统一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制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1年修订)进行体检,体检表需贴上体检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且要盖有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居委会的公章。
(4)受检者本人应在检前填写好个人信息(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表格内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当天进行采血检查,须空服(受检前8—12小时禁食,可以喝白开水,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暂停尿液检查,请在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教师资格认定。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在编正式教师(包括幼儿园)的申请材料可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上交到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办理,社会人员直接到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办理教师资格认定。
(五)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通知和材料,可在禅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cjy.cn)和广东省教育厅主页(网址:http://www.gdhed.edu.cn)“热点关注”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查阅、下载。以上工作安排如有变动,按新通知执行,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留意禅城区教育信息网公告栏上的通知。
附件2: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
网上报名号: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申请人类别
□禅城区在编在职教师(公办教师)      □社会人员
专业类别
□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教育类
资格种类
申请任教学科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最后学历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是 □ 成绩              否 □
通讯地址
省        市        县(区)       路     号
联系电话
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与贴在申请表、体检表及网上的照片
同底
贴资格证相片处
附件3:
佛山市禅城区       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申请任教学科: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在编教师:是□、否□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是□、否 □
序号
基本材料
数量
备  注
1
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份
请在广东省教育厅主页(网址:http://www.gdhed.edu.cn)“热点关注”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的“资料下载”中下载。申请表下载A3规格,双面打印;体检表下载A4规格,双面打印;鉴定表下载A4规格。
2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1份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份
4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份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份
6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
7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
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1份
8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信息采集表
1份
请在本通知的附件2下载
其  他  相  关  材  料
9
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1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
10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
11
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份
除市、区教育局公办学校的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
12
经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确认与原件相符的成绩单复印件
1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
13
由学校出具的在编在岗教师证明
1份
属市、区教育局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需提供
注:1、申请人员请自备档案袋将以上材料按照目录表序号按序装入档案袋,并将《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2、受理材料时,经审核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申请人员。
3、“*”栏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其他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附件4: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认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对照
1、中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D01   农林类
D0101  种植
D0102  农艺
D0103  园艺
D0104  蚕桑
D0105  养殖
D0106  畜牧兽医
D0107  水产养殖
D0108  野生动植物保护
D0109  农副产品加工
D0110  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
D0111  林业
D0112  园林
D0113  木材加工
D0114  林特产品加工
D0115  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
D0116  森林采运工程
D0117  农村经济管理
D0118  农业机械化
D0119  航海捕捞
D02   资源与环境类
D0201  国土资源调查
D0202  地质调查与找矿
D0203  放射性矿产普查与勘探
D0204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探
D0205  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探矿
D0206  地震监测技术
D02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D0208  岩土工程技术
D0209  勘探与掘进
D0210  采矿技术
D0211  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
D0212  矿井通风与安全
D0213  测量工程技术
D0214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
D0215  航空摄影测量
D0216  环境保护与监测
D0217  环境监理
D0218  生态环境保护
D0219  环境治理技术
D0220  辐射测量与防护
D0221  水文与水资源
D0222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D0223  气象
D0224  高空气象探测
D0225  海洋观测
D03   能源类
D0301  选煤
D0302  石油开采
D0303  铀矿开采
D0304  电厂热力设备运行
D0305  反应堆及核电厂运行
D0306  水电厂机电设备运行
D0307  电厂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维护与调试
D0308  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
D0309  电厂热力设备安装与检修
D0310  水电长动力设备安装与检修
D0311  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运行
D031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维护与调试
D0313  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
D0314  水电站与水泵站电力设备
D0315  输配电线路施工、检修与运行
D0316  电力电缆运行与施工
D0317  供用电技术
D0318  电气化铁道供电
D0319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D0320  电力营销
D04   土木水利工程类
D0401  工业与民用建筑
D0402  建筑装饰
D0403  城镇建设
D0404  建筑经济管理
D0405  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D0406  土建工程与材料质量检测
D0407  建筑设备安装
D0408  电气设备安装
D0409  供热通风与空调
D0410  给水与排水
D0411  市政工程施工
D0412  公路与桥梁
D0413  铁道施工与养护
D0414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D0415  农业水利技术
D0416  水电工程建筑施工
D0417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D0418  矿井建设
D0419  工程施工机械运用与维修
D05   加工制造类
D0501  钢铁冶炼
D0502  金属压力加工技术
D0503  冶金热能技术
D0504  碳素材料技术
D0505  粉末冶金
D0506  有色金属冶炼
D0507  机械制造与控制
D0508  汽车制造与维修
D0509  机械加工技术
D0510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D0511  数控技术应用
D0512  模具设计与制造
D0513  机电技术应用
D0514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
D0515  电气运行与控制
D0516  电气技术应用
D0517  电机与电器
D0518  船体建造与修理
D0519  船舶机械装置
D0520  船舶电气技术
D0521  金属热加工
D0522  焊接
D0523  金属表面处理
D0524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
D0525  仪器仪表
D0526  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
D0527  飞行器制造工艺
D0528  飞行器控制设备与仪表
D0529  飞行器非金属材料成型工艺
D0530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D0531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D0532  微电子技术与器件
D0533  化学工艺
D0534  工业分析与检验
D0535  石油炼制
D0536  石油与天然气贮运
D0537  化工过程装备技术
D0538  化工过程监测与控制
D0539  精细化工工艺
D0540  生物化工
D0541  林产化工
D0542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
D0543  核技术应用
D0544  核化学化工
D0545  火炸药技术
D0546  食品生物工艺
D0547  粮油饲料加工与储检
D0548  皮革工艺及制品
D0549  印刷技术
D0550  制浆造纸工艺
D0551  塑料成型
D0552  橡胶工艺
D0553  假肢与矫形器制造
D0554  染整技术
D0555  纺织技术
D0556  化学纤维工艺
D0557  丝绸工艺
D0558  针织工艺
D0559  纺织复合材料工艺
D0560  服装制作与营销
D0561  建筑与工程材料
D0562  硅酸盐工艺及工业控制
D06   交通运输类
D0601  铁道运输管理
D0602  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
D0603  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
D0604  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
D0605  船舶驾驶
D0606  轮机管理
D0607  船舶水手与机工
D0608  外轮理货
D0609  船舶检验
D0610  工程潜水
D0611  民航运输
D0612  飞机及发动机维修
D0613  航空服务
D0614  航空油料管理
D0615  汽车运用与维修
D0616  交通运输管理
D0617  高等级公路养护与管理
D07   信息技术类
D0701  电子与信息技术
D0702  电子技术应用
D0703  广播电视应用技术
D0704  飞行器电子设备维修
D0705  船舶电子设备
D0706  通信技术
D0707  通信电源技术
D0708  通信运营管理
D0709  铁道信号
D0710  船舶通信与导航
D0711  计算机及应用
D0712  计算机软件
D0713  计算机网络技术
D0714  计算机及外设维修
D0715  邮政通信管理
D0716  邮政自动化技术
D0744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D08   医药卫生类
D0801  护理
D0802  助产
D0803  卫生保健
D0804  计划生育技术
D0805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D0806  卫生信息管理
D0807  医学生物技术
D0808  眼视光技术
D0809  医学影像技术
D0810  医学检验
D0811  口腔工艺技术
D0812  康复技术
D0813  药剂
D0814  中医
D0815  中医骨伤
D0816  中医护理
D0817  中药
D0818  中药制药
D0819  中医康复保健
D0820  藏医医疗
D0821  维医医疗
D0822  蒙医医疗与蒙药
D09   商贸与旅游类
D0901  商品经营
D0902  市场营销
D0903  电子商务
D0904  国际商务
D0905  商务外语
D0906  纺织品检测与贸易
D0907  物资经营与管理
D0908  烟草专卖管理
D0909  商品储运与配送
D091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D0911  烹饪
D0912  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
D0913  首饰加工与经营
D0914  钟表眼镜配制与修理
D0915  饭店服务与管理
D0916  旅游服务与管理
D10   财经类
D1001  财政事务
D1002  会计
D1003  审计事务
D1004  金融事务
D1005  税务事务
D1006  统计
D1007  统计调查与信息服务
D1008  物价
D11   文化艺术与体育类
D1101  群众文化艺术
D1102  文化影视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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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11  戏曲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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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20  家政与社区服务
D1221  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D1222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D13   文化课类
D1301  思想政治
D1302  数学
D1303  化学
D1304  地理
D1305  语文
D1306  信息技术
D1307  生物
D1308  体育与健康
D1309  外语
D1310  物理
D1311  历史
D134401 其他
D134402 幼儿教育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E01 思想政治
E02 语文
E03 外语
E04 数学
E05 信息技术
E06 物理
E07 化学
E08 生物
E09 历史
E10 地理
E11 体育与健康
E12美术
E4401其他
E4402音乐
E4403心理健康教育
E4404心理学
E4405通用技术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F01 思想品德
F02 思想政治
F03 语文
F04 数学
F05 外语
F06 社会
F07 历史
F08 地理
F09 自然
F10 物理
F11 化学
F12 生物
F13 体育
F14 音乐
F15 美术
F16 劳动
F17 劳动技术
F18信息技术
F4401其它
F4402心理健康教育
4、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G01 思想品德                               G02    思想政治
G03 语文                                   G04    数学
G05 外语                                   G06    社会
G07 历史                                   G08    地理
G09 自然                                   G10    物理
G11 化学                                   G12    生物
G13 体育                                   G14    音乐
G15 美术                                   G16    劳动
G17 劳动技术                               G4401其它
G4402信息技术
5、幼儿园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H   幼儿园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名称应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应与其所学学科相一致。任教学科只能在“任教学科对照表”中选择,如所选的是“任教学科对照表”中没有的学科,以相接近的学科代替。
附件5: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目  录
1.什么是师范教育类专业?
2.什么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3.什么人需要缴纳认定费用,什么人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申请人何时缴纳有关费用?
5.教师资格证书遗失了如何补办?
6.普通话已经达到 “二乙”标准,没有收到证书怎么办?
7.何谓不在编人员?在编教师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与不在编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什么区别?
8.那些人需要学历鉴证?
9.如何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
10.如何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
内  容:
1、什么是师范教育类专业?
答:师范教育类专业是指各级师范院校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大中专院校开设的,以培养培训教师为目的,并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师范教育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的师范专业。在实际工作中,区别师范教育类专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可看其课程设置上是否开设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课程,并且是必修课程。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的综合类院校有开设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资班),师范院校也有开设非师范教育类专业,要以上述的标准界定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而不能单纯凭学校的类别来界定。
2、什么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答:以下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补修师范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1)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2)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必须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在学期间没有学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插班毕业人员;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专升本插班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及高级职业中学教师资格,在本科学习期间没有学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必须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
3、什么人需要缴纳认定费用,什么人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答: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精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各级各类学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不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用。
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4、申请人何时缴纳有关费用?
答: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费用,在能力测试报名的时候上缴;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幼儿园在职人员)可通过学校统一交费,社会人员自行交费。普通话测试、“两学”补修、体检、学历鉴定等费用在报名、体检、鉴定时缴纳。
5、教师资格证书遗失了如何补办?
答: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需要有学校、教育组的意见),附登报声明原件。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
遗失声明内容示范:      (姓名)遗失      (证书种类)      (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一本。特此声明!
申请人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书面申请、登报声明原件到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6、普通话已经达到“二乙”标准,没有收到证书怎么办?
答:申请人估计在受理申请时还没有拿到证书的,可向佛山市禅城区语言委员会要求开出有关人员普通话成绩证明,证明书中必须有佛山市禅城区语言委员会的盖章,并放入个人资料袋里。
7、何谓不在编人员?不在编教师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与在编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什么区别?
答:不在编人员:其人事档案不属于佛山市教育局或禅城区教育局管理的人员。他们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的区别:不在编人员必须到学历鉴证中心办理学历鉴证,其普通话成绩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标准。
8、哪些人需要学历鉴证?
答: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9、如何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所在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10、如何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
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名称应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其他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应与其所学学科相一致。任教学科只能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中选择,如所选的是对照表中没有的学科,以相接近的学科代替。
附件6: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分别安排到教师资格认定测评定点单位接受测试。
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小组进行测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测评成绩取专业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三、测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试讲时间为20—40分钟,面试时间为5—10分钟。测试的地点和时间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指定,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
四、评分标准
项    目
项  目  要  求
满分值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抓住要点、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30
教学方法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熟悉教案,讲授正确,适当运用教学资源辅助教学,正确把握课型特点
20
教学技能
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清晰,板书规范合理,教学组织严密
30
教学效果
实现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好
20
面  试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0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0
附件7: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评分表
姓  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现工作单位
测评学校
课  题
1、
2、
3、
试教时间
2011年   月  日
专业小组
人员名单
项   目
项  目  要  求
满分值
得分值
总分


教学
设计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抓住要点,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30
教学
方法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熟悉教案,讲授正确,适当运用教学资源辅助教学,正确把握课型特点
20
教学
技能
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清晰,板书规范合理,教学组织严密
30
教学
效果
实现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好
20
面   试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0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0






专业小组组长签名:


专业小组组长签名:
注:此表由参加测试者本人填写,报名当日把表格交到报名处,A4纸打印。
附件8:
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
序号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1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20-85593011
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7楼
2
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0757-82309096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注: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由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代办学历鉴定最少需要1个月时间,需要办理学历鉴定的申请人请尽快早做好学历鉴定工作。
附件9:
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
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