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伲尔面膜: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3:21:44
许纪庸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要求,这一要求具有重大的意义。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其中涉及许多重要的概念,它包括什么是人民的文化权益?什么是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权益就是人民有权享有的利益,文化权益就是人民有权在文化方面享有的利益。基本文化权益就是人民有权在文化方面无条件享有的底线利益。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消费的时代,文化权益也要通过消费来实现,所以也可以说,基本文化权益就是人民不用买单就能享有的一些基本文化消费。
应当指出,基本文化权益是相对于一般文化权益而言的,一般文化权益是一种有门槛的权益。比如,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去国家大剧院看演出,去中国美术馆看美展,但条件是要买门票。不同等级的演出和展览,门票价格的高低会不同,这说明享有一般文化权益时会遇到高低不等的门槛。而基本文化权益是一种底线权益,除了特殊情况外,每个公民都能平等的无条件的享有。比如,在公共文化广场上看演出,在公共图书馆里借图书,就属于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就是说政府有义务和有责任使人民应当享有的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服务(以下简称“文化三公”)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达到一定的标准,使人民在享有这种文化权益时没有任何形式的干扰和障碍,使任何侵犯这一权益的行为都能受到应有的约束和制裁。而“更好保障”就是要让人民在享有这些权益时的条件更方便、更优惠、更优越。比如,深圳市推出的“一公里文化圈”举措,就是要让每个深圳市民都能在距离住地一公里的范围内,非常方便的享有“文化三公”,它体现和追求的就主要是“更好”。
过去我们比较注重保障人民的物质硬权益,重点强调“耕者有其田,食者有其粮,居者有其屋”,现在我们又开始注重保障人民的文化软权益,这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执政党执政能力增强的必然要求,它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是它有助于活跃人民的文化生活。“文化三公”直接服务于人民,“文化三公”越多,人民在基本文化消费方面的选择就越多,人民的文化生活就越丰富。比如杭州市现有文化广场120多个,每个周末这些文化广场就有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性演出,一年仅由政府直接买单的公益性演出就多达150场,这就极大地活跃了杭州市民的生活。二是它有助于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文化三公”一般都具有文化教育的功能,“文化三公”越多,人民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就越多,人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就越有保证。比如最近全国兴起了“都市讲坛热”,中央台有“百家讲坛”,上海图书馆有“东方讲坛”,湖北有“荆楚讲坛”,我市也有“政协论坛”等。这些讲坛在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和时代先进文化,传播理论成果和普及历史知识等方面都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因而被群众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三是它有助于增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主要指一国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吸引力,它与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程度越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才会越强;每个人的基本文化权益都得到保障,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就有牢靠的基础。
在对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性有了一定认识后,还应对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途径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对此,十七大报告做出了清楚的回答,报告指出要“ 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这就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同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联系在一起,使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成为保障人民基本权益的必要步骤。可是现在我市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一是有人对文化事业改革持“泛市场化”态度,一提文化事业改革好像就是要让文化事业单位走市场化道路。我市建市时间短,本来文化事业发展的空白点就很多,如果再按这种思路改下去,恐怕连有限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也要取消了,难怪有些县区的图书馆都快要成了租书馆。二是有人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认识不到位,有的片面强调文化产业的发展,轻视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产业要大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应当同时抓,不应当畸重畸轻,而且文化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文化事业的推动,在文化事业非常薄弱的情况下,发展文化产业的目标很可能要落空。什么是文化产业?按照作家阿来的说法,文化产业就是两头是精神,中间是物质的产业。比如书籍的出版业,开始作家写书和最后读者读书都是精神性活动,而中间的印刷、运输和销售则是物质性活动。所以文化产业是一种高度依赖文化的智慧密集型产业,它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它要以一定的精神条件作为支撑和保证,在社会文化氛围和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文化创新和文化消费要两头受阻,此时不但没有决心和资金发展不了文化产业,即使有了决心和资金也不一定行。这方面许多城市已有沉痛的教训。三是有人笼统反对公益性文化消费,甚至把公益性文化消费与少数人凭借特权的灰色文化消费混为一谈。从消费的角度看,文化产品一般都具有两重性,一是商品性,一是公益性,而且越是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也越发达。美国的文化产业占到世界市场的43%,它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在世界上也位居前列。我国浙江省的文化产业较发达,它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也很发达,这说明两者具有极强的互动性。所以担心公益性文化消费多了,要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就像担心社会保障扩大会影响人民的就业积极性一样,完全是多余的。再说,按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各级政府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三公”,是法定的硬责任,不是额外的增加一些人民的文化福利和简单地为市民做一些好事。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中国执政党高端制定的一项发展目标。我们对这一发展目标首先要做出认真的解读,通过解读把它转化成一些具体的项目,并从这些项目中选择一个或几个作为实施的突破口,从而扎实的迈出执行的第一步。既然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而“文化三公”又是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要件,“文化三公”中最主要的又是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中最主要又是“三馆”, “三馆”分别指的是博物馆、文化馆和图书馆。目前我市已经有了博物馆,建成的文体宫相当于文化馆,那么眼前最紧缺的就是图书馆。作为一个城乡人口超过二百万、年财政收入接近百亿元的城市,没有一个高水平的公共图书馆,实在让人不好意思说。因为无论是用国际标准来衡量,还是同国内的其他城市相比较,图书馆都是一个城市文化水平的标志。国际社会早就把享有公共图书馆服务列为一项基本的人权。早在1949年联合国颁布的《国际图书馆宣言》就指出:“自由的不受限制的获取知识、思想、文化和信息,是个人行使民主权利和获得平等发展机会的基础。”我国学者也认为:“公共图书馆是社会民主政治的产物,它的存在能够保障社会成员获取信息机会的平等,保障公民求知的自由和求知的权利,从而从知识信息的角度保证了社会的公正。”相关的国际标准是每两万人要有一个图书馆,城市每1.5公里的半径内要设一个图书馆,人均公共图书要达到两册。但中国目前平均49.5万人才有一个图书馆,人均公共图书也只有0.2册。目前中国同国际标准的差距还不小,我市同国内先进城市的差距也很大。所以尽快地建成一个高水平的城市公共图书馆,而不是拿一些学校的专有图书馆或专用图书馆来变相的凑数,实际上就是保障我市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一个突破口。
我市早就提出了建设文化大市的设想,而在全市打造一个人人能读书、读好书和好读书的大氛围,就是建设文化大市的一个关键。全国政协常委、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曾说过:“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国民的阅读水平,一个没有阅读的学校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教育,一个书香充盈的城市一定是一个美丽的城市。”著名哲学家周国平也说:“从一个人的读物大致可以判断他的精神品级。一个在阅读和沉思中与古今文豪倾心交谈的人,与一个只读明星传闻和凶杀故事的人,他们当然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心世界。”作家王一方说:“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都躲藏在书本里,而要把这些伟大的思想搬到自己的头脑里,最有效的办法依然是买书、藏书、读书。”诚如所言,如果目前我市人人都有买书、藏书和读书的条件,那当然再理想不过,但实际情况是,我市现在毕竟还有很多人想读书而买不起书,想多读书而买不全书,想专心读书而找不到清静的地方,急需要读某种书而找不到这种书。纵然将来社会高度发达了,个人的藏书仍然是有限的,所以图书馆永远是一个重要的基础性文化设施。再说,建成文化大市必然要求文化产业大发展,但发展文化产业同样与读书有关联。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不久前曾说过:“写作,作家,不会从没有书的房子里突然冒出。”同样,不能设想文化产业会在一个缺少书香气的城市里得到发展和繁荣。
建造一个高水平的公共图书馆,是建设文化大市的需要,也是保障我市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需要。听到沁水县投入巨资兴建赵树理图书馆,真让人由衷地高兴。谨希望我市现代化的大型公共图书馆能够尽快地建成,也希望更多的能方便市民读书的小图书馆不断的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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