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e common sense:论孝文化的当代重构(二)◆中国编辑联盟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5:02:03

3.解决老龄社会诸多问题的需要

中国已经是老龄社会。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有1.43亿60岁以上的老人,随着预期寿命的延长,60岁以上老人数量每年将新增100万人。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中国到2050年将有4亿多老人,从目前占总人口的10%增至26.5%。[39]中国老龄社会的突出特点是:未富先老。

老龄社会带来诸多问题。最根本的是养老难的问题。外电分析中国的养老状况说:“发达国家当老人占总人口10%的时候,它们人均年收入已达到5000至1万美元;而中国的人均收入还不到2000元,这样的收入无法保障养老。”“根据未经中国民政部证实的数字,至少有9800万60岁以上的老人居住在农村,他们没有养老保障,生活几乎全靠儿女赡养。” [40]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确实还没有作好老龄化的准备。家庭养老一样存在难题。客观上,家庭结构小型化,变成了“二一”、“四二一”或“四二二”为主的结构,一个或两个孩子要负担两个父母和四个祖父母,甚至会出现一对小两口负担8个或更多老人的情况,子女的养老负担将十分沉重。同时,独生子女父母的高龄化也导致养老需求的变化,越是到独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就越大,现实困难就越多。

其次是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中国老年人大多在物质上的要求并不高,相反,他们更期望精神上的满足。他们往往把子女当成理想和感情的寄托,期待几代人能够和睦相处,经常往来,共享天伦之乐。但在事实上他们的愿望却不容易得到满足。因为他们的孩子实在太忙了——忙着工作,忙着赚钱,他们无暇给老人嘘寒问暖,端茶送药。物质条件较好的,可能给父母请上保姆,或把父母送往条件较好的养老院。但是保姆并不能代替子女满足老人精神上的要求,而进敬老院对很多老人来说反而是一种挫伤,老人们担心别人讥笑自己没有“孝子贤孙”。

再次是重塑老年人的价值观的问题。老年人不仅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还要做到老有所为。政府和社会既要努力减少老年人的贫困,又要努力创造条件使老年人参与到社会生活,并让他们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保持独立和尊严,实现自身的价值。在一个老龄社会中,众多的老年人尤应自信自强,发挥余热,为家庭、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而不仅仅是闲散度日,成为被养的对象。倡导老人当自强的价值观,不仅是时代的客观要求,而且符合老年人的愿望和自身发展的规律。但是我们目前在这一方面还做得很不够。

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浓重的家庭观念、深厚的亲子感情的国度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养老和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都将主要依赖于家庭和子女来承担义务。历史上,尽管经济落后,物质贫乏,但由于重孝倡孝行孝,我们国家仍较好地解决了养老敬老问题。今天,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为解决老龄社会的诸多问题提供了物质保障,但一方面由于老年人空前增加,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孝的观念不断弱化,孝德孝道日趋衰落,因而我国养老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问题又归结到弘扬孝的美德上来。解决老龄社会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子女后辈有孝心。行孝是一种充满爱心的行为,尊重、关心父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满足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其次需要子女和后辈努力尽孝。要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做到尽力而为,既满足老人的需要,也不影响自身的发展。培养子女和年轻人的孝心孝德,营造行孝尽孝的社会氛围,都离不开孝文化的重构。

4.弘扬民族精神和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需要

孝是中华民族民族认同、民族团结的精神基础,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孝的“尊祖敬宗”的要求,形成了中国人浓厚的“一本”观,人们认为祖宗犹如树木的本根,子孙则是枝叶,追根溯源,使一家一族牢固地凝聚在一起。进一步追溯,同一个姓的人,“五百年前是一家”,最终使无数代中华儿女追溯到共同的先祖——炎帝、黄帝,中华民族都是炎黄子孙。这种炎黄认同,也就是中华民族的认同,既是对先祖的孝,也是形成民族凝聚力的根源。炎黄子孙不仅要“报本返初”,还要“继志述事”,对民族行其大孝。故从孝的基本精神中又衍生出为民族延续而生,为民族尊严而死,及促进民族繁荣兴旺的历史责任感和爱国报国心。

孝也是形成中国大一统国家的重要文化因素。《孝经》论孝是“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把“忠”涵盖在“孝”之中。这是因为,在封建时代,要实现孝的最高要求“立身扬名,以显父母”,很大程度上必须与事君、忠君联系起来,才有可能建立事功,获得荣誉,光耀双亲。我国历史上涌现了无数舍身忘家而报国的英雄人物,成为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这种基于孝的忠孝文化,正是中华大一统的思想基础,是中国持续二三千年的大一统国家的重要根源。

当代,我们正在为着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而奋斗,祖国统一大业尚未完成。我们亟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团结海内外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华人、华侨,努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因此,构建作为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之思想基础的孝文化,就显得极为必要。

5.坚守文化个性、抵御文化入侵的需要

抵御外来文化入侵,捍卫我国文化主权已经成为时下一个非常严峻而现实的问题。全球化时代文化发展的一个突出现象是文化帝国主义和文化霸权的出现。这种文化霸权在所有弱势文化的国家里都随处可见,而且在青年一代身上特别突出。如在我国,五颜六色的染发,“酷毙”装束时尚,半土半洋的口语交流,圣诞平安夜的倾城狂欢,情人节的风靡,麦当劳、肯德基连锁店的遍地开花,等等,都显示着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生活方式已经不知不觉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与魂,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化特色就意味着这个民族的消亡,正如亨廷顿指出的:“一个不属于任何文明的、缺少一个文化核心的国家”“不可能作为一个具有内聚力的社会而长期存在。一个多文明的美国将不再是美利坚合众国,而是联合国”[41]。而民族特色的文化总是从历史中走出来,又在新的历史条件通过传承和整合而形成的。传统孝文化是中国伦理型文化的根核部分,对于中国国民性发生了根源性、本质性的影响。我们应当继承弘扬传统孝文化,但又不能全盘照搬,因为其中也有大量不适应时代的东西。正确的办法唯有对它进行转换重构,使其现代化,建设一种社会主义的孝文化。如韦政通先生所说:“目前迫切的工作,是价值的现代化,尤其是道德价值的现代化。道德价值的现代化,是要把传统的德目经过再解释,使它重新具有适应现代生活的功能。”[42]

(三)孝文化当代重构的可能性

重构孝文化不仅是我国现代化的需要,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传统孝文化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传统孝文化蕴含着向现代转型的可能性。

1.孝文化对当代社会的适应性

孝文化形成、发展于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其长期存在的经济基础,封建的宗法关系是其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础。现在,我国正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知识社会转型,人与人之间不再存在等级尊卑和人身依附关系,而是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关系。我国当代家庭结构已发生极大变化,由过去以父子关系为主干变为以夫妻关系为主干,传统的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已转化为以“三口之家”为代表的核心家庭。国家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成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和国,并正在努力建设法治国家。在社会发生这样的巨变之后,传统的孝文化通过创造性的转换重构在当代继续存在和发展是否可能?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和条件是存在的:

首先,亲子关系永远存在,以调节亲子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孝文化就有继续存在的可能。亲子关系是一种不可改变、难以被替代的关系,即使在物欲横流的当代社会,作为传统孝道之自然基础的血缘亲情仍然是人类最重要的一种情感关系。一方面,人类从动物承继而来的繁衍、养育、庇护后代的自然情感是永远无法去除和解构的;另一方面,作为对父代养育子女所做出的巨大牺牲与贡献的合理补偿,尊亲养亲、爱老敬老不仅是一种基本义务,而且是人类原始情感的凝聚和体现。这种具有自然属性的原生性关系,显然具有一定的超越时间和地域界限的普遍意义与内在价值,因而是不可完全替代与彻底解构的。当代社会我国亲子关系呈现出新的不公正现象,即子代单边解放、义务弱化和亲代义务自我强化,以及亲子之间代沟的日益严重,人际之间情感淡化等现象,正需要重构和弘扬孝文化来医治。

其次,孝的养亲、尊老之义适应当代老龄社会。如前所述,我国在未实现现代化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社会对于老年人的保障并没有作好准备,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在广大农村尤其如此。即使在今后社会保障有了较大的发展,老年人仍然离不开子女亲人的慰藉和照料。因为中国是一个特重亲情的社会,在物质上得到保障后,老人们在精神上的需求将进一步突出。这些精神需求包括:有子(女)有孙(女),亲人和睦,共享天伦;两代或三代人之间能够常相往来,互相交流;子辈、孙辈在工作上、学习上能够取得成绩,出人头地,成为老辈人未实现理想的延续;子女亲人能够为老年人解决一些他们自己难以解决的生活难题,能够及时为老年人寻医问病;等等。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很多是社会和他人不能替代子女的,因而,传统孝文化中养亲、尊老等积极因素,完全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而且,国家提出要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提高老年人的生存质量当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孝道是提高老年人生存质量的道德保障。

再次,孝仍然是培养当代人们道德意识的重要起点。现代社会着重于公共领域的社会伦理建设,强调博爱,这当然是为了适应工业和后工业社会的需要。这种现代社会伦理观认为所有人在道德上是平等的,坚持人们在道德行为选择的过程中不仅要表现出同等的道德能力,而且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的利益。然而这样的社会伦理要求往往流于空疏,难于落实,成为所谓“无根的爱”。学者蒙培元指出,“‘孝’的真实涵义是‘爱’,……从‘爱亲’开始或从‘爱亲’发端,必然要扩充到对他人的爱,这就和‘仁’联系起来了。……‘孝’不仅仅是‘私情’,倒是从‘爱亲’开始而又普遍化了的最基本的人类情感。”[43]所以,在当代社会,当学校日益沦为单纯提供知识与技艺的场所的情况下,家庭对个人道德意识与道德情感的培养就显得更加必要。而作为家庭内部普遍存在的原生性关系的血缘情感,正是培养道德意识和道德情感的天然基础。甚至可以说,没有其他条件可以取代道德建设的这个基础。

2.孝文化与社会主义伦理原则的相通性

孝文化虽然形成于宗法社会,并长期作为封建意识形态为阶级统治服务,但是如果我们全面而公正持平地考察,并去除历代对原典孝文化的“遮蔽”,则会发现,孝文化的一些本质精神、规范、要求、功能与社会主义的原则具有暗合、一致之处和相容性。

首先,孝文化中的克己奉献精神与社会主义的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集体主义原则具有一致性。孝的本质精神是克己奉献。它实际是以子代的部分权利的牺牲来维护一种尊老的、向后看的秩序,但是这种文化设计本身又以天然的血缘亲情作为基础,且始终以情感来强化义务,可谓温情脉脉,使人无法摆脱。所以孝文化的长盛不衰表现为子代在自觉自愿或被动地接受孝的设计后,发扬克己奉献的精神。无论如何,孝的这种本质精神对于调适代际关系、实际也是调控整个家庭关系、阶级关系、社会关系,建立一种稳定和谐的秩序,并较好地解决自然力衰弱的老年人的问题,提升其生命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传统的孝文化通过现代的解构后,在义务上呈现出一种逆转趋势,即子女从孝的义务中获得解放,而父母则自觉自愿地、无怨无悔地为子女克己奉献。不管是亲子关系中哪一方作出牺牲,都可以看出来,孝文化确实内在地蕴含着“克己奉献”的文化精神。这种精神与社会主义所倡导的大公无私、舍己为人、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具有不谋而合之处。由此也可见,产生于西方的社会主义学说能够在东方古国落地生根,并在世界上获得最持久深入的实践,实有其文化上的共通性作为基础。

其次,孝文化内涵的“父慈子孝”、“尊老爱幼”之义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与社会主义的理想及其倡导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原则具有相通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充满责任感,是调节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长爱幼”等孝的要求与规范,体现的是一种对应德行。这种互为条件、互为结果的对应德行(尽管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某种程度的割裂和畸重畸轻),与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取向具有某种一致性。《礼记·礼运》篇为我们描绘的理想的大同社会的图景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后来孟子进一步概括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44]的经典表述。这里表达的既是儒家的社会理想,也是儒家坚持的“等差之爱”的逻辑结论,儒家既坚持等差之爱,同时,又反对将爱局限于一家一姓,而要求向他人、向社会“推”开。由此而得的结果,当然是亲亲而仁民。由此可见,在最终目标上,传统孝文化的追求与社会主义的目标也有相通之处。

再次,孝文化提高人的道德水准功能与社会主义追求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原则具有相通性。孝文化的首要功能在于培养人的道德心,激发人的向善的可能,净化社会风气,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此外,孝的安排,既解决老人的安顿问题,也解决幼小的教育培养问题,在远古时代和传统农业社会,对于保存生存经验,传承人类文明起了极大的作用。即使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老年人仍然可以对青年人起到一定的人生指导作用,这种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帮助和教导仍然是必要的,是任何一个社会实现代际交换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所追求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然是比传统孝文化所能赋予的人的一定程度的发展高得多的目标,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二者之间是存在一致性与相容性的。一种偏激的观点认为,孝文化从根本上是扼杀人的礼教,是妨害人的发展的落后文化,此种观点是有欠全面、公允和客观的。否则,这种文化不可能长期延续,并使得中华文明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居于世界的领先地位。

3.孝文化成为我国现代化支持资源的可能性

首先,孝文化维护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客观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社会进步和实现现代化的先决条件,而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是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前提。家庭的和睦又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孝文化有利于代际矛盾的化解,有助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促进家庭的和谐安定。孝德的迁移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调适人际关系,化解利益冲突,最终有利于社会形成合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有利于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推动社会进步。

其次,孝文化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祖国统一问题的早日解决,实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孝是民族凝聚力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的情感基础。共同的先祖,共同的血脉和文化,使炎黄子孙产生血浓于水的同胞之情。一曲《我的中国心》把海外华人的赤诚的爱国之心表露无遗。孝文化在华人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现实表现就是产生强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希望祖国繁荣富强,渴望祖国早日统一。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祖国统一的大业尚未完成,台湾问题关系到中国的核心战略利益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这些,都有赖发挥孝文化的作用。

再次,孝文化孕育的中华民族的和平主义性格,契合国家和平崛起的需要。历史上,孝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崇德尚善、爱好和平的和平主义性格,塑造了中国人以和为贵,追求平和安祥的和谐价值观。这使得中国成为维护当今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有利于为我国现代化争取和创造和平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中国在21世纪的和平崛起。传统孝文化中内蕴的和谐价值观,还有可能成为普世价值和普世伦理的重要内容,为和谐世界的建设和世界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孝文化当代重构的原则、路径与方法

 

    重构孝文化,重在建设。要坚持正确的原则,在理论上与时俱进,不断建构;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开辟新路径,探索新方法。

(一)重构孝文化的原则

1.古今中外孝文化融合原则

文化融合是人类文化进步的重要形式。重构孝文化,离不开传统孝文化、当代中国代际伦理文化、西方代际伦理文化的互动与融合。西方文化中虽然没有“孝”、“孝文化”等范畴,但却有着丰富的、对于中国文化来说充满足异数的代际伦理文化。从19世纪末以来,中国传统孝文化受到质疑和批判,以家庭为本位还是以个人为本位,以老人为本位还是以儿童为本位,置重应在过去还是应在将来,是父主子从、父为子天还是父子平等,是施恩报恩还是友爱亲密,传统孝文化与西方代际家庭伦理文化相互激荡、冲突互融。而马克思主义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平等互助、集体主义以及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等思想和观念,也对孝文化的当代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但是也要看到,当代孝文化正处于形成过程中。它对于传统孝文化和西方代际家庭伦理文化的精华的吸收和糟粕的排泄都还不够,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贯彻也不充分。特别是由于一度对传统文化的偏激态度和“左”的观念的影响,总体上我们对于传统孝文化批判重于继承,破坏重于建设。这就造成当前代际家庭伦理文化中一些光怪陆离、斑驳杂陈的现象,如子代从孝传统中获得单边解放,而父代却有义务强化的趋势;亲情在淡化,代沟在加深,但子女对父母的要求却在加强;冷落、歧视、虐待老人与溺爱、娇养小孩并存;迷信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超生游击队与丁克家庭并存……归根结蒂,这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尚未完成,所以孝文化的重构也远远未竟其功。因此,继续综摄融合古今中外孝文化(代际伦理文化)之长,是当代重构孝文化应坚持的首要原则。

但是综摄古今中外孝文化之长,不是搞“大拼盘”、“大杂烩”,各种孝文化资源并非处于并列杂陈的位置。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当代孝文化的灵魂,博大深厚的传统孝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孝文化的坚实土壤,与工业文明和现代生活方式相适应的西方伦理文化中的先进元素,是我们可以着力攻玉的“他山之石”。“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综合创新”应是我们重构孝文化综合的方法论原则。

2.三个层面孝文化良性互动原则

一个社会的文化,依其地位和主体可以划分为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文化中都包含着孝文化。

当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取代儒家文化成为我国社会的主流文化,孝文化当然不再可能像古代社会一样成为文化的核心。但是主流文化要成为社会文化的主流,必须增强其亲和力、说服力和创造力,克服其单调的、概念化的、说教式的弊病。因而必须继承和弘扬传统孝文化的民族性、人民性的精华,并总结借鉴传统孝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有效地重塑当代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文化心理。事实上,社会主义文化已经部分吸收了传统孝文化,如赡养父母、父母子女的双向扶养、尊老爱幼等观念和规范,但迄今为止这种吸收还是谨小慎微的、小脚女人式的。其思想症结在于纠缠于姓“社”与姓“封”的问题。实际上,人类文化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文化应是对人类一切优秀文化成果的融汇,因此,我们应该更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传统孝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来源,大胆地吸收其有益成分和有效形式,如以“情理”为本体建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和注重孝道教化等方法,父慈子孝、慎终追远、尊祖敬宗、珍爱生命、显亲扬名、敬亲谏亲等孝义,形成当代的主流孝文化。

主流文化不仅自身要加强对传统孝文化的扬弃,而且要通过与当代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互动来推动孝文化的重构。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是依据文化主体来划分的,精英文化的主体主要是知识精英,大众文化的主体主要是工农大众和市民。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并没有本质上的好坏之分的,二者都可以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主流文化要影响和规制精英文化、大众文化的发展路向,要范导其价值取向、内容与形式,吸引二者向自身靠拢。同时又要鼓励文化的多样并存,与各种文化竞争互融共存,并从各种文化中获取发展资源。

对于传统孝文化,从20世纪初期以来,精英文化一直存在激烈批判和自觉弘扬两种取向,“西化派”和早期“马列派”持尖锐的批判态度,“新儒家”则强烈认同和自觉地弘扬传统孝文化。但是,无论是批判还是弘扬,我国知识精英都表现出对传统孝文化的较强关注度,今天尤其如此。如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众多学人参与到儒家学说到底是腐败之源还是德性之根的争论中可见一斑。通过长期的论争、激荡与互融,不管持何种取向的知识精英都对民族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多了些理解、温情与敬意,有的更表现为悔悟与服膺,新儒家“返本开新”的文化思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可。知识精英对传统孝文化的关注也越来越表现为一种文化自觉。但是,总体来看,精英文化中的孝文化停留于理论研究,在知识精英自身和大众中实践不够。

大众文化对于传统孝文化也存在两种倾向:一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和影响而造成一种“集体无意识”,形成一种大众的行为“惯性”。部分大众受制于这种“惯性”,自觉不自觉地以传统孝文化来规范自身和他人行为,但是此种“惯性”由于长期缺乏外部强化正趋向衰减。二是由于受外来文化、生活方式的影响,部分大众(以青少年为主)形成一种逆反心理,自觉不自觉地拒斥传统孝文化。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现代传媒的影响,这一拒斥群呈扩大趋势,但是随着年龄增大,这一群体又出现分化,相当一部分人表现出对传统孝文化认同的回归,甚至产生对过去行为的悔悟。

从历史上来看,传统孝文化之所以深入人心,与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对孝文化的认同高度一致,三个层面文化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密不可分。其具体的模式为:精英文化在主流文化的引导和规范下探讨和建构孝文化理论;主流文化肯定和吸纳精英文化的理论成果,将其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并以政治法律等手段来推行;大众文化在主流文化的引导、鼓励和规范下把精英的和主流的孝文化加以吸收和改造,使之通俗化,这种通俗化使精英和主流文化得到普及,深入人心。总之,三种文化互相影响,互相涵化,共同推动了传统孝文化的发展。

坚持三个层面孝文化互动的原则,既要借鉴历史成功经验,又要进行创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主流文化要明确提出重构孝文化的目标、任务、方向,建立起社会主义孝文化的基本范式,并对精英的和大众的孝文化的发展加以引导、鼓励和规范,同时吸收二者的有益成果和成功做法,充实自身;精英的孝文化应以其前瞻性、创新性和学术性的品格走在整个孝文化发展的前沿,并为主流孝文化提供学理基础,灌注发展动力,为大众孝文化提供滋养;大众孝文化既要通过接受主流和精英孝文化的影响,提升其文化品位,又要发挥自身贴近大众的优势,以其“短、平、快”和多样性、通俗性等特点,为社会主义孝文化的普及做出贡献。

3.三类孝文化协调发展原则

文化本身是一个严密的系统,作为其有机构成部分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三种文化必须协调统一,社会文化才能健康发展,这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重构孝文化是一项系统的文化工程,也必须坚持器物性、制度性和精神性孝文化的协调发展。发展精神性孝文化,应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时代实际,加强对传统孝文化的整体研究,对传统孝文化的理论基础、观念、规范、制度等资源进行审慎的甄别、取舍、解释和转换,对传统孝文化教育、宣传、普及、推广、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对传统孝文化的陈旧、保守、落后、封建因素进行严肃批判,对外来的家庭、代际伦理文化进行分析整合,对当代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孝的观念、规范、习俗进行引导、总结、提升。发展制度性孝文化,首先要对古代长期实行的“以孝治天下”和以法律保障孝道实施等政策策略进行历史考察,分析历史上“举孝廉”的选官制度、政府旌表孝子、敬老养老恤老等制度的利弊得失,再结合发达国家在维护亲情、保障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权利方面的一些合理制度和成功经验,对我国相关的经济安排、政策规定、法律法规作出调整、完善。发展器物性孝文化,要突出搞好民族始祖、历代圣贤孝子的故里、遗址的保护、开发,加强对宣传父慈子孝、敬老爱幼、忠孝仁爱等孝义的雕塑、标志物、装饰品、服饰等的建设、制造、推广。要根据实际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局,选择载体,科学论证,周详规划。特别要反对一哄而上,盲目攀比,制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类孝文化要协调发展,但又不能不分轻重主次,平均用力。精神性孝文化是关键和主体,制度性孝文化是必要保障,器物性孝文化是重要补充。应该按照这个布局,推动当代孝文化的全面发展。

4.基础性与先进性并重原则

所谓孝文化的基础性,是指孝文化对民族文化、孝道对道德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与地位,这是历史形成的中华文化的一个特点。重构孝文化,应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这一特点。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上一个世纪,“五四”时期打倒孔家店,已显露偏激苗头。“文革”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如一边批儒批孔,一边以“革命”的名义倡导大义灭亲,要求子女与遭受批斗的父母划清界线,鼓动妻子揭发丈夫的“反革命罪行”,发展到儿子批斗打骂父母,甚至在父母的尸体上再踢上几脚。这些扫灭亲情和人性的做法,淘空了孝的基础,产生了严重的恶果。拨乱反正之后,一个时期对孝文化的地位和价值仍然认识不足,有人认为中国封建历史悠久,反封建的任务远为完成,而反封建的任务之一就是要“跟新老孝道观念作斗争”。由于忽视孝文化的这种基础性作用和地位,所以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往往立意高远,却不切实际,故收效甚微。

注重基础性,就是要真正重视孝文化的地位和价值,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孝文化,广泛传播和弘扬孝文化,利用孝德孝道来培育人们的善性善根,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打牢人性、情感、意志的根基。笔者认为,如果建立一个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树状模型,那么,孝道就是其根系,一般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是其树干,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原则,则是这个大树的花朵和果实。只有依靠当代孝道为整个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情感动因和原动力,社会主义的道德之树才能本固枝强,花红果硕,社会主义道德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广泛实践。

所谓孝文化的先进性,是指当代孝文化应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定位,保持先进文化的品格。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45]人类的发展是要不断挣脱束缚,进入“自由王国”。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文化,也必然以迈向自由作为发展方向与进步标志。当代孝文化应体现这种进步性、先进性,就要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充分吸收民主、自由、平等、科学等世界文明成果,成为一种代际平等、互助友爱的新型伦理文化。

坚持先进性,必须始终以发展着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社会主义孝文化的重构,把握促进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基本特征,又对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起巨大的促进作用”[46]。社会主义孝文化应努力发挥调整代际和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并进而起到促进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作用。

坚持先进性,还必须保持当代孝文化的不断创新。“文化生活乃在永远创新,永远变化的过程当中。”[47]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当代孝文化应与时俱进,立足于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道德实践,及时总结新规律新经验,反映新的时代要求,寻找新的表达形式,解决代际和家庭伦理关系中的新问题。

5.理论与实践并进原则

坚持理论与实践并进,是文化建设的普遍性规律和原则。重构孝文化亦不例外。一方面,要加强对传统孝文化资源的整理发掘,加强对中外伦理文化的比较研究,加强对思想道德建设实际的调查研究,加强对当代孝文化的学理阐发与规范建构。另一方,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相对于理论来说,实践具有先在性。归根结底,社会主义孝文化来源于、形成于当代孝实践,又要外化到实践中,指导实践的开展,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同时,伦理文化本身是实践性很强的文化,不落实到理论工作者自身的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日常实践中去的伦理文化,是没有存在价值和生命力的文化。坚持理论和实践并进的原则,要防止割裂二者的辩证联结,避免陷于偏枯。在这个问题上,王阳明所主张的“知行合一并进”[48]对于伦理文化建设仍不失其意义。

(二)重构孝文化的路径

重构孝文化,要广辟路径,形成多条腿走路、多头并进的格局。

1.在和谐文化建设中重构孝文化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和谐文化的任务,并要求“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第八次文代会、第七次作代会上的讲话进一步强调,“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是现阶段我国文化工作的主题。”当前,建设和谐文化正在举国上下蓬勃开展。孝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和谐文化,其根本功能在于建立和谐的代际关系和家庭关系,因而重构孝文化也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建设和谐文化的契机,把孝文化建设和和谐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倡孝、行孝与创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社区结合起来,加强当代孝文化的理论研究、规范建构、体系建设,加强孝文化的宣传、普及,澄清人们头脑中的错误和模糊观念,使孝文化获得较快发展。

2.在制度文化发展中重构孝文化

精神文明的成果,要用制度来保障。重构孝文化,也要依托法制,健全法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制度文化的发展中巩固孝文化的成果。我国历史上自两汉以来统治者倡导“以孝治天下”, “不孝”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被列为“十恶不赦”大罪。这种封建的“法治”是人治下的“法治”,把法律作为手段来配合推行封建的伦理道德,是泛道德主义。数千年来,历代统治者把伦理道德与政治相结合,礼与刑融为一体,使僵硬的法律规范借助于道德提升为人们自觉的内心信念和行为标准。我们反对这种泛道德主义,主张实行真正的法治,建设人民的道德。但是也要看到,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互为条件、彼消此长、相互转化的动态互动补机制。当代世界各国出现了道德法律化的趋势,大部分公众道德被纳入法律框架之中(当然,法律不是万能的,其调整范围要比道德狭窄得多,其真正实施,还必须把外在的他律变为人们内心的自律)。法律既以国家强制度力规范人们的行为,又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强指引作用。我国现行《宪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后辈的赡养义务和老人的受赡养权利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是也存在孝的原则精神、基本要求在法律法规中体现得不够明确、具体、全面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考量、调整、完善。同时,各级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来推动孝道的落实。如山西省河津市出台的“领导干部不孝不得提拔”的政策,湖北省孝感市定期评选“十大孝子”并给以劳模待遇的做法,都是有益的探索。

3.在社区文化培育中重构孝文化

社区文化是由特定社区居民共同创造的,体现着该社区居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文化。各地在社区文化建设中,不仅开展了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以别开生面的形式向居民传授文化、科普、法律知识等,一些社区还通过建立道德银行、评选孝子孝女和精神文明标兵、举办邻里节等形式,有力地促进了人际间的交流和互助,融洽了家庭、邻里关系,为提高居民思想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塑造美好的心灵找到了切入点。内容健康、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已经成为向居民传播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文化阵地,成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我们要利用这一阵地和载体,把培育现代社区文化与建设当代孝文化结合起来,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孝道教育,用社会主义孝道来协调社区居民的代际关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人际关系,引导社区成员逐渐形成尊老崇孝的伦理价值观,养成行孝的行为习惯,使当代孝文化扎根基层。

4.在习俗文化进步中重构孝文化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有源远流长的民俗文化,各种民俗文化中又包含着丰富的礼仪、婚丧、节庆、生产、商贸、交通、游艺等方面的习俗。习俗文化与道德建设有着密切关系,我国17世纪的杰出科学家宋应星在《野议·风俗议》中指出:“风俗,人心之所为也。人心一趋,可以造成风俗;然风俗改变,亦可移易人心。是人心风俗,交相环转者也。”[49]习俗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已承载丰富的孝文化信息,如交际礼仪中要求对老人跪拜、叩头、陪侍等,婚嫁习俗中新郎新娘“拜高堂”等,节庆活动中拜寿、祀祖等,宴饮活动中让老人和长辈先尝酒菜,生产活动中收获的时蔬稻果都要让父母和长辈先尝鲜尝新,等等,不胜枚举。重构孝文化,要对各种习俗中包含的陈旧落后不合时宜的孝文化内容进行改造,把新的孝观念、孝规范融入到新习俗中去。传统习俗文化特别注重的清明扫墓、七月半接先人、冬至和春节祭祖,是孝文化的重要内容,剥离其中的一些迷信形式后,仍值得在当代提倡和发扬。近年一些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在清明、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设立公假议案,以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实不失为有益的建议。改革习俗文化,还要尊重习俗的多样性、包融性。譬如拜年拜寿的礼节,如果晚辈要跪拜叩头,长辈也愿意接受,仍可保留;如果改成鞠躬或拥抱,或者唱一支《祝福歌》《祝你生日快乐》,也没有什么不妥。实在无法见面,通过寄钱寄物和信件、电子邮件、电话、视频等表达孝心爱意,也未为不可。总之,要破立结合,移风易俗,雅俗共赏,使习俗文化与孝文化互融共存,共同进步。

5.在旅游文化繁荣中重构孝文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旅游业获得了飞速发展,旅游文化方兴未艾。这又为孝文化提供了极好的“搭车”发展的机会。我国大量的名胜古迹中包含着传统孝文化信息,很多古建筑上铭刻着宣扬“孝悌忠信”、家规里约的内容,各地还保留着很多民族始祖、历代圣贤、孝子的崇祠、牌坊、庙观、墓道,这些都是对游客进行传统孝教育的生动教材。还可以通过兴建一些宣扬当代孝道的主题公园、陵园、诗词碑林,来进一步宣传孝文化。我们更要利用好红色旅游资源,通过组织祭扫凭吊英烈墓、参观革命纪念馆、历史博物馆,来表达人们对民族先祖、革命英烈的崇敬之情,并进而激发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

6.在网络文化发展中重构孝文化

网络作为最先进的传播媒体,以其快捷性、方便性、开放性、生动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网络文化作为现代文明的结晶,正以强大的触角,伸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文化具有多方面的先进性,它打破文化垄断,实行文化民主;突破社会分工限制,拓展人际交往,发展人的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我们要努力使当代孝文化在网络上占有一席之地,通过建设孝文化网站,开发孝文化论坛,发展网络孝文化,使广大网民受到孝的熏陶和教育。由于网络文化自身处于发展中,网络信息鱼龙混杂,存在大量有害信息、垃圾信息。在与网络文化携手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大力抵制和批判腐朽落后的孝文化,努力提供正面、健康的孝文化信息。发展网络孝文化,还必须注意形式的多姿多彩、生动活泼,增强孝文化的吸引力、亲和力、感染力和在网络中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

7.在文化交流中重构孝文化

当前,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十分活跃。很多国家兴起了汉语学习热,各国纷纷建立孔子学院;我国劳动力和商品大量向外输出,出境游客不断增加,同时很多外国人出于对中国文化的景仰,也络绎不绝地来中国旅游观光。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引进其他民族的伦理文明成果,取长补短,不断给孝文化注入异质文化元素。除了引进来还要走出去,把最富于中国特色的孝文化展示给世界人民。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海外华人的交流。海外华人虽然身居异乡,但共同的血脉,共同的语言,使他们保持着强烈的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传统孝文化在海外华人文化圈中有着深厚的根基,敬祖思宗成为全球华人共同的文化基因。由于长期生活于异域文化中,海外华人自觉不自觉地将传统孝文化与异域伦理文化进行整合改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孝文化景观。我们要从海外华人的孝文化中汲取营养,通过求同存异,来丰富当代孝文化。同时要向华人文化圈传播社会主义的孝文化,通过弘扬孝文化,来增强全球华人的凝聚力,共同推动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

(三)重构孝文化的方法

重构孝文化,要结合历史经验、时代要求和新的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

1.实施孝文化建设工程

构建当代孝文化是一项系统复杂的文化工程。它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党和政府、社区、学校、家庭和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力的制度保障,尤其需要深入持久的文化创建,包括缜密的理论建构、广泛的文化传播、自上而下的道德教化、有效的道德评价和自觉的道德践履等。党和政府在孝文化的构建中处于主导地位,应总结历史经验(如设置《孝经》博士以加强理论建设,树立“孝治”理念,以统治者的身体力行倡孝尊老,政府、学校、宗教机构、基层组织、家族、行会等携手进行孝道宣传教育,“刑”“礼”结合强化孝道效力,等等),借鉴其中行之有效且与当今时代合拍的做法,以规范性政策文件倡导社会主义孝道,以法律法规约束非孝观念、惩处非孝行为,以强大的舆论力量激励人们自觉行孝,以有效的经济安排和健全的社会保障促进养老难问题的解决。各级各类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也要担负一定职责,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共同来实施和推进当代孝文化建设工程。

2.加强当代孝道的教育宣传

长期不懈的教育宣传是使当代孝道深入人心、变成人们自觉行动的根本方法。

一要积极开展家庭孝道教育。家庭是每一个生命的诞生地,是每一个孩子接受启蒙教育的学堂,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人生驿站,因而也是现代孝道教育的主课堂。家长(包括父辈、祖辈中相关的成年亲属)是孩子的最早的老师,要通过言传身教,围绕基本礼仪、孝敬父母、敬老爱幼、睦邻友好、助贫济困、礼让宽容等方面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孝启蒙。要使孩子懂得父祖是自身生命之源,牢记父母的生养培育之恩,培养其感恩之心;要经常向子女灌输孝的观念和规范、“家和万事兴”、“和为贵”等和谐理念,以形成良好的心理积淀。还要加强对孩子的规矩教育,养成其良好的行为习惯。古代蒙学教材《三字经》就有这方面的内容:“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静承。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则面。”今天我们可以根据实际,对这些规矩进行适当改造,如要求子女做到:对父母讲话要态度恭敬,语气亲切;听从父母的教导和正确的意见,不顶嘴、不发脾气;上学时要和父母说“再见”,放学回家要告诉父母“我回来了”;平时出入家庭和父母打招呼,告诉父母地点、时间,免得亲人挂念;吃饭时要等父母一起吃,好菜要先让父母吃,要主动为父母盛饭;父母下班要为父母倒茶,让父母休息;记住父母的生日;父母生病时要为端水送饭服侍,等等。

同时,教育者首先要受教育,父母要身体力行,从小为子女树立孝的榜样,既要孝敬自己的长辈,又要慈爱子女。当前,一部分家长自身存在道德问题,如有的夫妻不睦,使子女从小缺乏温暖和爱心;有的打牌赌博,影响子女学习;有的不尊重和关心老人,带给子女负面影响;有的自私刻薄,专横粗俗,使子女心灵受到伤害污染,等等。因此,家长必须经常开展自我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开展家庭孝道教育创造良好前提和环境。

    二要加强学校孝道教育。学校是年轻人接受孝道教育的重要渠道。教育部门应该旗帜鲜明地倡导孝道,德育教科书、语文、历史等教材都应该增加孝道的内容。青少年逆反心理强烈,传统说教式的孝道教育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作为孝道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类学校应研究青少年孝道观的现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孝道教育。

一些学校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河南辉县市的南姚固小学就开展了积极的新孝道教育。该校学生在课前要进行新孝道宣誓:“我爱我的爸爸、妈妈,在家里要孝敬父母,到学校要尊敬老师。努力学习,长大后奋发有为,报效祖国。”学校正门书写着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名言:“要爱你的妈妈”。学校校训是:“爱亲敬长,勤学报国”。学校还根据学生年龄不同,制定了各年级的新孝道教育标准:一二年级,听父母话;三四年级,帮助父母;五六年级,理解父母。最终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的期望,长大后报效祖国。辉县市的新孝道教育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国家的表彰。又如福建东山县向阳中学的林雄彬老师主持教育课题《对青少年进行孝道教育的探讨及其反思》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在上孝道教育课之前,他布置学生收集有关孝道的诗词、格言、警句、故事、歌曲,准备讲一件自己孝敬父母和长辈的事。课堂教学中组织学生围绕下列问题进行讨论:每次刮风下雨时,许多家长都往学校送衣送伞,如果是你,你会想到给在外劳动的父母送衣送伞吗?父母生病时,你会像父母照顾你那样去照顾他们吗?在家里,你主动替父母分担过哪些劳动?吃饭时,主动给父母盛饭、夹菜没有?休息时,与爷爷奶奶争看电视节目没有?知道爸妈的生日吗?有心事会跟爸妈说吗?……课后进一步开展以孝敬父母长辈为主题的手抄报和小论文创作比赛,并将学生作品反馈给家长。[50]这些活动在学生和家长中都产生了震动,对培养学生的正确孝道观和推动孝道教育的深化都起了很好的作用。这些孝道教育的成功经验,值得其他学校借鉴推广。

三是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要积极开展孝道教育宣传。舆论对于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实践至关重要,要把当代孝道教育宣传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围,采取措施在全国上下营造倡孝、行孝的舆论氛围。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政府和组织具有贴近群众的优势,应在孝道教育宣传中担负起重要职责。要以文艺活动、志愿者活动、“文明家庭”、“十大孝子”、“优秀家长”评比活动等形式来营造孝文化氛围,启发居民的孝意识,培养居民的行孝习惯。一些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将孝道纳入公民道德教育范畴,呼吁倡导“感动、感激、感恩”的“三感”教育。该提案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一个孝道教育的计划或长效机制,整合各单位各行业零散的宣传行为,在整个社会的平台上,一贯性地、经常性地推动“三感”文化;电视上要有一定比例的专题公益宣传广告;经常性开展像“拿什么孝敬您?我的爹娘”、“社会中,令我们感动的事”等弘扬美德的专题讨论;成立“三感”事迹报告团,用实事感动和说服教育人们等[51]。这一提案体现了有识之士对新孝道教育宣传的重视,值得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重视和推行。

3.督促当代孝道的落实

一要发挥舆论作用。基层政权组织、群众组织要积极引导群众口碑,建立嘉许孝行为和谴责不孝行为的评价机制。大众媒体也应大力宣扬赞美孝行为,针砭不孝行为,宣传社会主义孝文化。

二要利用典型引路。封建社会特别强调树立孝子的典型,其中虽有“举孝廉,父别居”的虚伪例子,但是典型带动对于转移社会风气、促进社会道德建设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往往寻找一定的对象作为自己行为的参照物。善的参照物能够促进道德建设,而恶的参照物则导致社会风气腐化、道德堕落。建设当代孝道,应该大力树立慈父慈母孝子孝女的典范,政府应该像对待先进人物、劳动模范一样地予以表彰,社会应该给他们以崇高的荣誉,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实践新孝道的激励机制。还应该在公务员队伍中倡导孝道,国家领导人、公众人物应该率先实行孝道,以形成上行下效的局面。

三要加强制度保障。依靠法律来解决扶养、赡养纠纷,处理违法的不孝行为,是推动孝道落实的重要手段。国家要通过健全与孝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强有力的形式引导人们的孝观念孝行为,惩处不孝并造成社会影响的行为。孝道的宣传、教育、实践应纳入各级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部门和基层政权组织的经常性工作目标,各地孝文化的发展和孝道的实践情况,也应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四、当代孝文化的构架、特征和定位

 

(一)     当代孝文化的基本构架

当代孝文化的构架,主要包括作为内涵的孝的观念、规范系统和作为外延的孝文化体系两个部分。

1.当代孝文化的内涵

当代孝文化的内涵包括观念层和规范层,孝的观念层是基础,孝的规范层建立于孝的观念层之上,体现和落实孝的观念。构架当代孝文化,必须从观念层入手。

甲、当代孝文化的理论基础——等差之爱与人民之爱的统一。

本文第一部分中已考察过原典儒家孝道的理论基础等差之爱理论,重构孝文化,需要对儒家等差之爱理论进行扬弃。首先,应该承认等差之爱与一个人爱心的形成过程有符合之处,培养人们的爱心和道德心,不从爱最亲近的人入手,而高谈博爱和普爱,只能流于空谈。提倡孝文化而完全否定等差之爱理论,极易造成一种逻辑上的矛盾。我们肯定等差之爱理论在今天仍有合理之处,主要在于这一点,即要从爱父母亲人开始,来培养人们的爱心和道德心。其次,儒家等差之爱理论强调推己及人,把对父母亲人的爱推及社会中其他人,由“吾老”及“人老”,由“吾幼”及“人幼”,并最终达到“天下大同”的境界。这种强调善“推”的精神仍然符合今天道德建设的需要,也是值得发扬的。但是儒家等差之爱理论也存在一些糟粕,如把等差之爱当成天经地义的铁律,在爱的次序上违背先亲后人的次序就是违德悖礼,在爱的程度上强调爱家人亲人要胜过爱社会中的其他人,这是与强调爱人民和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伦理原则相背离的,因而是应该抛弃的。我们认为,人民之间的平等互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内容,也是当代孝文化追求的最高境界。对亲人的爱是对人民的爱的起点和基础,但爱家人亲人与爱人民既无必然的次序先后之别与份量轻重之差,甚至当家庭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爱家人亲人与爱人民不能两全时,我们更强调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对人民的爱放在优先位置,这样的等差之爱与人民之爱的有机统一才是当代孝文化的理论基础。

乙、当代孝观念的基本内容。

当代孝观念应是对传统孝观念的扬弃和对世界优秀伦理文明成果的整合,是文化综合创新的成果,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点:一是承认亲子之情是人生最可宝贵的关系之一,亲亲是一种纯洁而崇高的感情;二是坚持把赡养、爱敬、照料、慰藉父母作为子女的庄严义务;三是亲子之间要做到人格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友爱,互相帮助;四是父母应慈爱抚育子女,并做好子女的人生导师;五是子女应珍爱生命,继承父辈事业,努力服务国家社会,用事业成功安慰报答父母,光大门楣;六是要把对父母亲人的爱推及于邻人、同事、人民、集体和社会。

丙、当代孝道规范系统。

传统孝道的总纲领用《孝经》中的话来说就是:“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剔除其中忠君的封建思想,其所体现的孝的要求的普遍性和层次性,对于建构当代孝道规范系统仍有借鉴意义。当代孝道规范应包括如下层次和内容:核心是调整亲子关系、代际关系的规范,包括父慈子孝、婆爱媳敬、尊老爱幼,以及父母关心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子女对年老父母在物质上赡养、在生活上照料、在精神上慰藉,子女把最好的物质条件优先提供给老年人,尽量减轻老年人的劳动量,及时给老年人提供医疗条件,努力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支持老年人老有所为,实现自身价值,对丧偶老年人的再婚给予理解和支持,处处体现对父母长辈的尊重礼让精神,等等;第二个层次是调整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的规范,包括兄弟(姐妹)友爱、夫妻恩爱、妯娌和睦、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民主、平等、友爱、互助,互相尊重人格和个性,互相理解、宽容,等等;第三个层次,则是把孝的基本精神、行为方式和习惯推广到处理邻里、同事和社会人际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习俗风尚上,包括和睦邻里、团结同事、尊重老人、爱护幼小、周济危难、文明礼貌、科学健康、厚养薄葬,等等;最高的层次,则是要求把孝的精神贯彻到热爱人民,服务国家社会上,包括子女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勤劳致富、合法经营、热心公益、无私奉献,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民族作出贡献,以事业有成、功成名就回报父母先祖和家庭亲人。第三和第四个层次的一些要求已经上升到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高度,但是仍和当代孝道有着密切的联系,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当代孝道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迁移扩展的成果。

对当代孝道的一些主要规范还可以作进一步的考察。一是赡养父母。主要指为年老父母提供物质生活条件。父母辛勤养育子女,年老之后,尤其是当他们退出生产领域后,子女理应以反哺之情,尽心竭力地供养和照料双亲,保障父母物质生活的需要,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和劳动量,在子女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吃穿住用各方面的最好条件提供给父母。在我国未富先老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的现实下,需要子女担负起赡养父母的主要责任,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养老的依靠还主要在于子女和家庭。因而赡养父母既是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也是当代孝道最基本的规范。二是爱敬父母。爱敬父母是比赡养父母更高的一种伦理尺度和道德要求。爱敬的重要内容是对父母的精神、心理、感情、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关心和满足,也就是“精神赡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子女对父母的孝越来越体现在丰富父母生活的形式与内容,满足父母的心理需要。爱敬还表现在子女与父母接触相处时的态度。《礼记·祭义篇》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态度和气、颜色温和在今天仍然是子女晚辈对父母长辈应取的态度,对父母的尊重与爱敬应是出自子女内心真情的自然表达。三是顺亲悦亲。传统孝道强调“顺则为孝”,有的学者主张的“孝顺”要求应该抛弃,因为它强调子女对父母的依附关系。笔者认为,“孝顺”要求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和悠久的传统,当代仍有提倡的必要,但需要作出新的解释。今天的“孝顺”主要应指理解父母,尊重父母的意志、思想和人格,对父母作出的选择与决定,尽量支持并促其实现。在父母为子女作出的选择与子女的意志不一致时,子女要充分理解父母,尊重父母的思想,认识到父母的思想是其一生经验的结晶,因而是子女人生旅途中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但尊重父母意志不等于盲目服从,在父母的选择与决定明显错误或不符合社会规范时,子女应耐心地劝说、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帮助父母改正自己的错误选择与决定,既不盲目服从,也不粗暴反对。即使自己的意见不被父母采纳,子女也不应滋生怨恨之心,仍应一如既往地尊重和爱敬父母。悦亲要求子女通过敬亲、顺亲,特别是自身事业有成、功成名就使父母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悦亲的规范既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又能促使子女为家庭、社会、民族、国家作贡献;既是解决老年人精神慰藉问题的道德力量,又是促进年轻人追求进步的道德力量。四是思亲念亲。即当子女不在父母身边时,应经常思念、牵挂父母,虽然今天人们不一定能像古人那样昏定晨省,但也应时常通讯问候,嘘寒问暖。正如孔子所说:“父母之年也,不可不知,一则以喜,一则以惧。”[52]要牢记父母的年岁,既为他们的健康长寿而高兴,又为他们的衰老疾病而忧虑。为人子者,应该常怀“树欲静而风不停,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恐惧,要有行孝要及时的紧迫感,而不要留下终生悔恨。思亲念亲还应包括为人子者保重自己的身体,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事务,不让或少让父母为自己操心忧虑。五是光亲显亲。子女要继承父母的事业,以优秀的品德、良好的人际关系、突出的工作业绩,为父母为家庭争光,使父母得到莫大的精神慰藉。六是父慈子孝。社会主义的孝道既要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又要倡导父母对子女的慈,使两方面有机结合,互相靠拢,相辅相成。子孝的要求已如前述。父慈主要体现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爱护、教育、指导诸方面。父母应努力为子女的成长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和教育条件,尽心尽力给以呵护、关爱,并且成为子女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的慈爱,既要深厚无私,又要防止娇生惯养,避免溺爱。既要像母鸡保护小鸡一样照顾好孩子,又要像老鹰一样鼓励孩子搏击长空,培养子女的独立人格。父母应以言行身教成为子女一生的导师,要从小培养子女向善的品格,矫正其不良习惯和品行。

当然,当代孝道规范处于形成过程中,需要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部门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等原则,总结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生动实践,不断加以丰富和推广。

2.当代孝文化的外延

所谓当代孝文化的外延,是指孝文化的具体类型,和由这些具体类型构成的孝文化体系。可以从两个维度来考察当代孝文化的体系。

甲、由三大类型孝文化即精神性孝文化、制度性孝文化和器物性孝文化构成的体系。

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形成的人们的孝的意识、观念和心理是孝的行为的前提,所以,在孝文化体系中,精神性孝文化处于核心地位,是制度性和物质性孝文化的灵魂所在。当代精神性孝文化的主要内容就是上文所述的孝的基础理论、孝的观念和规范系统。

制度性孝文化是促使精神性孝文化得以实践的制度保障系统。社会主义宪法、法律、国家政策应体现当代孝道的原则和精神,在保护老年人权益、激励老年人发挥余热、提倡子女孝敬父母和社会尊老敬老等方面进行指引和约束。对于实行孝道的典型人物应有相应的政策制度予以表彰鼓励,并在升学、就业、晋级、晋职等方面给以优待;而对于违背孝道造成社会影响并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应有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