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小组杭州招聘:在面向群众改善民生中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6:28:31
中共眉山市委
关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在面向群众改善民生中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
实施意见

  各区、县委,经开区和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面向群众改善民生中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意见》(川委发〔2011〕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助民富、重民生、分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倡民和、保民安”的总体要求,现结合眉山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群众满意

  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作群众满意的决策。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决策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听证咨询和社会评价,全面评估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涉及民生等重大工程项目,要通过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眉山网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筛选。市委重大决策要事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协主席会议讨论,讨论结果作为市委决策的重要参考。决策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民主决策。坚持和完善市委常委会重大事项票决制,扩大票决参与范围,除干部议题外的重大事项,列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参与票决。坚持和完善市委全委会票决制、市党代会常任制,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列入市委全委会票决范围,特别重大事项提交市党代会决策。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试行“四会”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议题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或公民代表旁听,直接听取群众建议意见。决策后,切实执行市委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决策事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民意反映机制,及时收集群众对决策执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决策执行偏差、走样。要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及时修正和完善决策,确保群众满意。

  (二)做群众满意的事情。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信号,凡是群众盼望的,就及时认真做;凡是群众不满意的,就不做或缓做。要多做利长远、打基础的事,不能急功近利,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多做维民权、保民利的事,维护群众利益,严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多做解急难、暖民心的事,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绝不允许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要多做促公平、护正义的事,绝不允许徇情枉法、执法不公。

  (三)选群众满意的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条件,贯彻群众公认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在群众工作实践中选干部,坚持从基层,从经济、维稳战线,从急难险重工作一线,选拔重用熟悉群众、真心服务群众的干部。坚持让群众选干部,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书记“两票制”公推直选,扩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范围,扩大竞争性干部选任比例,让群众选自己满意的干部。坚持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党员群众评议干部制度,开展好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和党代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测评,把干部选任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坚持为政清简

  (一)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坚持精文简会,确保基层抓发展的精力和时间。继续精简文件,实行发文总量控制,严格公文字数要求,提倡写短文、网上行文,进一步提高办文效率。继续坚持“无会日”、“无会月”、开短会、开套会、“一小时会议”、星期一二三五不召开有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等制度。强化会议统筹,严格会议申报审批,严控会议规模、成本,严格会议新闻报道,切实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坚持以“快”为根本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坚持和完善党政协调运行机制,确保高效运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成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便民服务水平。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办件查询等在线综合服务,2011年6月底、12月底前分别开通市、区县电子政务大厅。继续推行行政审批“一费制”、“一门制”、“一章制”、并联审批制,缩短办件时限,节约时间成本。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制,方便群众办事。

  (三)进一步规范调研检查和考核评比。除处理紧急公务外,市级领导星期一二三不自主到区县调研。坚持调研轻车简从,不搞交界迎送。严格执行涉企检查申报制度,切实减少对基层、企业的各类评比、检查。继续简化年终目标考核程序。

  (四)进一步推进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建立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早”机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热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吃拿卡要不正之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治庸治懒治散,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着力改善民生

  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每年集中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民生改善,确保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产业富民。坚持产业富民,强力推进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三化联动”,突出解决土地、资金等具体问题,打破产业发展瓶颈,加快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积极落实“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在水电、矿产、旅游等重大资源开发中,确保当地群众从资源开发中长久受益。坚持全民创业,深入开展创业行动。强化创业培训,提升群众的创业技能。继续开展公职人员为创业群众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活动,推动百姓创家业、能人办企业、企业创大业,开创富有眉山特色的百姓经济。

  (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不断扩大就业,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政府组织和服务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下大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不断加大对零就业家庭的援助力度,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动态保持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100万人以上,每年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优先发展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好《眉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继续教育多元发展,力争到201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做好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认真落实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棚户区改造力度,全面完成城区征地拆迁居民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城乡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着力改善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化城乡群众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东坡湖治理、省道106线改造等突出问题。继续抓好“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共安全感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把“东坡老家”打造成“快乐眉山”。

  (三)加大民生项目投入力度。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的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民生改善。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进一步节约行政成本,把有限资金和资源用在民生改善上。

  四、着力解决问题

  坚持倾心听取群众意见,倾情解决群众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

  (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保证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继续坚持公布领导干部手机号码制度,市、区县、乡镇换届后,要通过媒体及时向群众公布领导干部手机号码。继续坚持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乡镇三级群众信访接待中心。畅通市长热线,办好市长信箱,办好党政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阳光政务”、“网络问政”等平台。强化人大、政协、群团组织调查民意、反馈民情的职责。

  (二)立足于“行”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不要轻易说“不行”,要坚持立足于“行”,从有利于解决问题出发,打破思维定势,打破条条框框,及时妥善解决。对群众的利益诉求,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解决;基本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着力解决;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创造条件解决;本级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解决;政策规定不能解决但合乎情理的,要尽量变通解决。

  (三)立足于“案结事了”解决问题。继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继续采取“三三调解制”、领导包案化解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以真诚宽容的态度,调处矛盾,解决问题,不留后遗症。

  (四)立足于“点对点”解决问题。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联系领导、部门和干部,通过“点对点”挂包帮,每年为联系乡镇、联系村、联系社区、联系户解决1至2个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工作保障

  坚持把转变党员干部作风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强力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一)强化思想教育。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纳入市、区县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市、区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校)教学计划,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始终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市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工作,由市纪委牵头。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深入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带动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三)注重典型引领。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大力宣传转变作风中做好群众工作的典型,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引导党员干部在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群众感情中创先进、争优秀,在服务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中当先锋、挑重担,在造福群众带领群众谋发展中当尖兵、作表率。

  (四)改进作风评价。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服务对象,通过群众评判和监督,推进作风转变。要建立作风巡查、暗访制度。要完善民主评议工作体系,坚持把具有执法权、审批权、管理权的部门和单位,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基层站所、窗口服务行业作为评议重点。加强干部作风考核,服务对象和群众评判的权重不低于60%,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作风不深入、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的,严肃批评,逗硬处理。

  中共眉山市委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