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基金:证券投资心理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0:49:46

     证券期货投资战略问题一直是美国等发达国家投资理论界和投资实务界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几乎全部的西方投资理论界与投资实务界的研究活动,都是围绕着开发、研制与验证有效的投资战略这一目标而展开。证券期货投资战略问题之所以如此重要,因为它是关系投资机构或者投资个人能否在激烈的投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生死攸关的问题。

  证券期货投资战略问题的理论研究,从早期的比较直观的研究方法到现代的高度理论化与体系化的研究方式,经历了一百年左右的发展过程。目前主要的思想流派有:基本分析流派、学术分析流派、技术分析流派和心理分析流派。以上所述的各主要投资战略流派,在美国金融史上各自都有自己杰出的投资理论家和投资实践家作为代表,并以此为核心各自发展出投资风格不同的专业投资机构。

  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美国金融界投资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投资理论的强烈的实践化和机构化的趋向。也就是说,投资战略理论的某一派别一旦形成并确立,便立即会以机构化的投资方式进入市场。因此,从美国专业投资机构的设置便可以看出各类投资理论所展示的不同的投资风格。据对美国8000多家专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战略流派的构成分析,基本分析流派的投资理论是美国机构投资者中的主流学派;学术分析流派的投资理论对美国机构投资者也有较大的影响;而我们所熟悉的技术分析流派以及心理分析流派的投资理论对美国的机构投资者的影响面较小。

  对于基本分析流派以及技术分析流派我们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学术分析流派的理论我们也经常可以在报刊书籍中看到。而心理分析流派的投资理论我们却很少能够看到。投资心理分析流派虽然是证券期货投资理论中的主要派别之一,但是多年来证券期货投资中的主流理论学派却一直对投资心理分析采取忽视的态度。美国大学中的投资专业或金融专业的教学中对投资心理分析就完全不预理睬。美国投资实务部门中的分析师和投资经理的主体也基本上忽略对投资心理分析的研究。虽然经常有分析人士从投资者心理的角度去看股市,但真正以此为主要依据进行投资的人并不多。这是因为,像投资分析家和投资理论家完全缺乏对投资决策过程的亲身感受或者对投资决策过程的感受不深,很难理解投资心理分析对正确的投资决策的重要意义。

  对投资心理分析高度重视的少数投资者主要是若干资深的投资家。比如说索罗斯的反射理论就有很大的心理分析的因素。荷兰银行则在去年初推出一只名为投资行为机会基金,就是针对人们投资时做出的非理性行为,利用比较新颖的量化分析尝试从中获利。基金主要关注欧洲四百只蓝筹股中的五十只,根据市场形势每月变换一次组合。根据资料显示,该基金成立后表现一直良好,单看去年5月份,MSCI欧洲指标下跌了43%,可该基金下跌仅仅0.3%,由此看来这种投资方式有它的可取之处。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心理分析流派及其投资理论做一个初步的介绍,供大家参考。

  对投资者来说,心理分析主要分为两个方向,就是对个体的心理分析和对市场的心理分析。

  引言:

  对于观察世界经济发展和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乃至分析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运行,我们需要的研究的不仅仅是经济数据,更重要的是研究人的信心。

  写在前面的话

  对于观察世界经济发展和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乃至分析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运行,我们需要的研究的不仅仅是经济数据,更重要的是研究人的信心。

  在金融市场中,期货交易和外汇现汇交易最能反映国际市场和政治动态。国外有这样奇怪的现象,在期货和外汇现汇交易中,MBA学历的交易员甚至不如心理学学士毕业的交易员业绩好。曾经有人做过统计,在期货和外汇现汇交易员中,成绩最好的前十名均是学心理学专业的人。由此也可以看出,研究金融市场,大众心理因素远比经济指标更为可靠。这同时也证明了一个观点:经济学不仅仅是统计学,更是大众心理学。

  有关心理学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国外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其中不乏成功之处。本月9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决定把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学者丹尼尔·卡尼曼(与弗农·史密斯分享),以表彰其在心理经济学研究方面所做的开创性工作。

  丹尼尔·卡尼曼成功地把心理学分析法与经济学研究结合在了一起,为创立一个新的经济学研究领域奠定了基础。卡尼曼的主要贡献是发现了人类的决策不确定性,即发现人类的决策常常与根据标准的经济理论做出的预测大相径庭。他与已故的阿莫斯·特维尔斯基合作,提出了一种可以更好地说明人类行为的预期理论。卡尼曼将源于心理学的综合洞察力应用于经济学的研究,从而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奠定了基础。

  卡尼曼的获奖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将心理学应用于金融市场研究的广阔前景。目前,国内时常可以看到有关的译著和论著,网络上偶尔也可以看到有关的研究成果。但是,总体来说,在将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研究成果应用于证券投资理论和实践这个方面,国内做得还远远不够。

  一般来说,心理学在证券投资领域的应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个体心理分析,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产生的心理障碍问题,帮助投资者认识自我,挑战自我,战胜自我;其二是群体心理分析(即大众心理分析),旨在解决投资者对市场中其他投资者的心理活动特征的把握,解决投资者在研究市场过程中如何保证正确的观察角度的问题,帮助投资者认识市场和把握市场的动向。

  本文旨在介绍证券投资活动中比较成熟的心理学研究成果,同时提出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最后,尝试就比较著名的数学模型进行讨论。本文拟按照以下内容逐一展开:

   1、大众心理学概述

   2、相反意见理论

   3、大众心理与市场趋势

   4、投资中的个体心理

   5、一个应用实例:韦伯定律

   6、卡尼曼及行为金融学

   注:本文写作中参考了以下著作,如非特别指出,不再一一说明。

    1、波涛:《证券投资理论与证券投资战略适用性分析》

    2、(法)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3、(美)汉弗莱.B.尼尔:《逆向思考的艺术》

    4、(瑞典)卡尔.基林兰:《股市大众心理解析》

    5、(英)托尼.普卢默:《大众心理与走势预测》

    6、(美)德里克.尼德曼:《投资的心理游戏----股票投资心理探微》

    7、(美)埃德加.E.彼德斯:《资本市场的混沌与秩序》

  证券投资心理学应用研究(二)

  (专题一)大众心理学概述----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

  群体心理学,一般称为“大众心理学”,系“社会心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奠基人是19世纪法国学者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美国社会心理学大师奥尔波特(Gordon Willard Allport)曾断言,“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本文以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为主介绍大众心理学的主要内容。有关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波涛先生所著《证券投资理论与证券投资战略适用性分析》一书中有系统简明的介绍,本文该部分内容主要参考波涛先生的阐述。

  一、群体与群体心理学

  从通常的含义上说,“群体”一词是指聚集在一起的个人,无论他们属于什么民族、职业或性别,也不管是什么事情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一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重要含义。

  勒庞认为,“在某些既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姑且把它称为一个组织化的群体,或换个也许更为可取的说法,一个心理群体。”

  群体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人类的“客观群体”,而是人类的“心理群体”。人类的客观群体是指人群在某一时间和空间上的集合体,而人类的心理群体则是指具有相同心理活动特征的人群的集合体。对于人类的心理群体而言,他们具有心理活动特征上的一致性,但是不一定具有空间活动的一致性。

  在证券市场中,“心理群体”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在“停止国有股减持”这一“重大利好”的刺激下,不同背景、不同个性、来自不同地域的众多投资者立即形成了一个心理群体。与此同时,部分借利好大肆派货的机构投资者则形成了另外一个心理群体。

  二、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

  按照波涛先生的归纳,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中与证券投资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勒庞理论观点之一:心理群体的精神统一性定律。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的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

  勒庞认为,从心理学的意义上说,任何人都同时具有两种不同的个性成分,即理性的个性(Conscious Personality)与非理性的个性(Unconscious Personality)。人的理性的个性成分是不可能被统一的,这是人的创造性的源泉。只有人的非理性的个性才可能达到相互统一。当人的非理性的个性被统一之后,心理群体所形成的合力将远远大于理性个人的力量之和。而且,这种合力主要带有破坏性的本质,而不是建设性的。

  用勒庞的心理群体理论来看待历史发展和社会现实,很多令人困惑不解的现象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远的如二战期间纳粹德国的种族灭绝行为,中国的“大跃进”和“文革”;近的如1988年席卷全国的“抢购风”、八九年的“政治风波”、邓老太集资案、传销狂潮、***,等等。

  在历史和现实中,这些表面矛盾的现象只能用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来解释。按照群体心理学说,当人们由某种目标而统一,并由某种情绪而支配成一个心理群体时,人就完全丧失了理性个体,而只剩下非理性的个体。而这种非理性的个体就成为这一群体的共同个性,并降为人的最初的原始性。

  (二)勒庞理论观点之二:心理群体的整体智能低下定律。

  勒庞的群体的整体智能低下定律认为,当人群组成一个心理群体时,该群体总体在决策或行为时所表现出的智能水准,将远远低于该群体成员在作为个体决策或行为时所能表现出的智能水准。换句话说,心理群体的智能要远远低于组成心理群体成员的个体智能。

  勒庞认为,心理群体永远也无法完成需要高智能的任务。当人群构成心理群体时,由于理性个体的丧失,群体成员无法把由理性个性所支配的智能相叠加或组合;同时,由于非理性个性的加强,群体成员只能把由非理性个性所支配的愚笨相叠加或组合。

  勒庞这一定律所揭示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比如,1988年的“抢购风”,对于大多数参与者来说,他们并不是被外在地强迫,而是不由自主地投身于抢购狂潮。曾经有个笑话,说以前某地人爱排队购买紧俏商品或便宜货,只要看到排长队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排上再说。结果,有一回某大老爷们排了半天队才发现原来商家在处理女式内衣。

  勒庞这一定律对股票投资者也有着特别重要的警示作用。

  首先,投资者应当特别警觉由心理群体所形成的决策方向和行为方向。

  如果我们承认心理群体的群体智能要远远低于个体所能达到的智能水准,那么我们就应当预见到由心理群体所形成的决策或行为应当指向错误的方向。在股票市场的情绪极度兴奋或情绪极度压抑阶段,往往就是市场的重大转折阶段。这时的投资者往往被情绪所控制而形成了心理群体。这时该心理群体所达成的共识不可能是建立在理性判断基础之上,因此不可能是正确的决策。

  其次,投资者应该特别警觉“集体决策机制”。

  “集体决策”中的“集体”不一定就是心理群体,但是集体比个人更容易转变成心理群体。美国心理学家所做的多项心理实验表明,由于心理因素的作用,集体决断非常容易导致更高的差错率。

  对于一般的个人投资者来说,“集体决策”的典型表现就是“讨论行情”。无论是在交易场所还是在时下流行的证券论坛,由于心理因素使然,讨论行情的现象屡见不鲜。美国一些著名投资家都对“讨论行情”的行为深恶痛绝,认为其有百害而无一利。讨论行情的过程不但是一种集体决策的过程,而且也是一种情绪相互传染的过程。

  在证券论坛有一种常见的现象,众人喜欢“暴炒”某论坛名人的帖子,纷纷表示赞同帖主的观点。此即为“英雄所见略同”。话说回来,一个人可能是英雄(个人更容易冷静客观地分析、决策),两个人可能还是英雄,如果一下子冒出一大堆“英雄”算怎么回事?毕竟“金字塔型结构”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位很聪慧的MM曾对我说过一句话:当很多人对你叫好时,你应该做的就是提高警惕。真是一针见血!谁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渴望他人的交流和认同是人类的天性。我们需要不断提醒自己的是,切莫将自己迷失在人群中。

  (三)勒庞理论观点之三:心理群体的形成机理。

  人群中的个体在形成心理群体的过程中,通常需要三个主要外因的刺激。这三个外部因素通常构成心理群体形成过程的三个阶段。

  这三个外因是:1、情绪激发----人群中的个体由某一情绪所激发并最终被该情绪所控制。2、情绪传递----人群中的情绪由激发进而相互传递(相互感染)并最终控制了整个群体。3、建议接受----当人群被某一情绪控制后,人群便极易受到外部建议的控制并受其指挥参与某一激烈的行动。

  在股票市场中,人群比在其他社会生活中更加容易形成心理群体。这是因为股票价格的信息传输网络非常容易地把广大投资者联系在一起。而股票价格的变动以及市场相关事件信息的迅速传播功能可以轻易地起到“情绪激发”和“情绪传递”的作用。

  从勒庞的心理群体的形成机制,我们可以发现,投资者的自我情绪(即心态)控制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避免成为任何一个投资心理群体中的一员,我们需要从控制这三个外因着手。其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避免自己的情绪波动,也就是对“情绪激发”环节的控制。只有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才能进一步避免人群的情绪对自己的感染,也才能进一步避免被动接受外来建议的暗示或控制。反过来,投资者注意对“情绪传递”环节和“建议接受”环节的控制,也有助于加强对自己情绪波动程度的控制。

  当然,良好的情绪控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这需要不断地自我磨练,更重要的是不断提高对市场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树立信心、建立严明的操作纪律。“6-24”行情前后是研究心理群体形成机制,反省自我情绪控制的绝佳时间,有兴趣者不妨自己回味一下。

  (四)勒庞理论观点之四:心理群体的整体心理特征。

  当心理群体形成之后,心理群体的整体心理状态将具有以下三项基本特征:1、冲动性;2、服从性;3、极端性。

  冲动性,是指心理群体的整体行动可以在某一外界强刺激因素的激发下迅速发动,并且这种行动的方向可以在外界强刺激因素的作用下迅速向相反方向逆转。因此,心理群体由其情绪的高度不稳定性必然导致其行动方向的极度不确定性。

  服从性,是指心理群体具有自愿服从外来指挥的心理特征。由于在心理群体的形成过程中,群体中的个体已经丧失了个性,因此他们具有自愿伺服别人意愿的强烈愿望。

  极端化,是指心理群体的实际行动往往常常明显超过必要的程度,因此常常会导致过激的后果。

  勒庞对心理群体整体心理特征的概括,具有极高的准确性,对证券投资者而言也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首先,由心理群体的“冲动性”特征,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理解并警惕证券市场中价格急速变动的情况(超出常态),从而更加有效地防范投资风险。投资者必须对“小概率事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1998年美国由著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领导的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在投资中遭受重创以至几乎破产的事例,就是由于这些专家学者习惯于经典数学研究中的常态思维模式,而对市场心理的冲动性所带来的巨大破坏力完全估计不足所致。

  其次,心理群体的“服从性”特征在证券市场上主要表现为投资者对“权威”的崇拜,以及由此带来的投资者在投资行为上的一致性。投资者对心理群体“服从性”特征的警觉,应该特别表现为对所谓市场“权威”及其观点的警觉。

  说到这里,有必要剖析一下证券论坛中的“高手”现象。一些投资者热衷于寻找“高手”,迷信权威,实质上采用的是一种搏大概率事件的投资策略(如果能称之为投资策略的话)。所谓“高手”,无非是此人历史上预测的成功率较高或者操作的赢利率较高。对于那些对市场认识较浅,交易技术不精的投资者,采纳“高手”的意见,无疑会提高自己的胜算。话虽是这么说,实际上这里面存在很大的认识误区。其一,“高手”的成功率是相对的。也许他对了九次你都没听,第十次你听了他的意见,偏偏这回他出现了重大失误;其二,“高手”是人而不是神仙。即使某高手百发百中,试想,在一个利益博弈的场所,如果大家都认同该高手的观点,采取相同的市场行为,市场最终将证明所有这些人都是错误的;其三,“高手”会被众多的拥护者“宠坏”;其四,利益场上不排除某些别有用心者混迹于“高手”之列,这一点已经为许多事实所证明。个人认为,“高手”爱好者需要认清上述事实,在面对自己的偶像时保持一份清醒。

  第三,心理群体的“极端化”特征,导致证券市场上很难看到固定波长的周期现象,而最常见的是不规则周期。在投资历史上,这种由心理群体“极端化”特征导致的不规则周期现象,往往会给不警觉的投资者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比如,**股市于1989年开始走熊,十几年过去了,投资者期盼的牛市始终没有到来,而且今年日经指数又屡创新低。市场中常见的一个词是“最后的疯狂”,这便是心理群体“极端化”特征的一个重要表现。

  (五)勒庞理论观点之五:心理群体的思维模式定律。

按照勒庞的观点,心理群体的思维模式的最基本特征是:1、表象化:心理群体几乎不具备逻辑推理能力,也不接受任何逻辑思维方式的影响。这一特征表现为“肤浅”和表面化;2、形象化:心理群体具有极高的形象想象力,也极易接受形象思维方式的影响。心理群体善于理解“图象化”的建议,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

勒庞这一定律在证券市场中得到深刻体现。市场常以形象思维的方式激发起心理群体的情绪冲动,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煽情”。看看每日见诸证券报刊的股评术语,诸如“大盘有调整的要求” (拟人化),“黑色星期一”(色彩渲染),“空方突破1600防线”(**大规模进犯?),“重大利好”、“重大利空”(典型的煽情!)等等。

  如果你已经被这些语言打动,小心,你要成为某个心理群体的一员了!

  关于大众心理学,或群体心理理论,还有很多观点,不过主要的还是勒庞在一个多世纪前归纳出的上述五点。此外,也正是从勒庞的群体心理理论出发,尼尔发展出他的相反意见理论。

  研究群体心理,可以更好地认识市场,趋利避害,也可以更好地认识自我,克服人性的弱点。我们需要经常反省的一个问题是:何时该与群众保持一致,何时又该与群众分道扬镳,做到独善其身。相信,我们对群体心理知之越多,我们对市场的认识就会越深刻。

  (专题二)相反意见理论

  相反意见理论和逆向思考方法是投资者最熟悉,也最常用到的一种心理学理论。其创始人是美国的投资专家汉弗莱.B.尼尔,源于勒庞等人的群体心理理论。

  在证券市场中,从最初的数人头、数自行车,到近年来刚刚出现于一些报刊的证券专版和证券网站的多空情绪指标,投资者在自觉不自觉地应用着相反意见理论和逆向思考方法。

  也许有人要就上述逆向思考的现象进行“逆向思考”:如果大家都掌握了“数人头”的方法,这种方法还会有效吗?

  不错,这是个尖锐的问题。我们知道,在一个博弈的市场中,一种分析方法一旦被众人掌握就会失效。但是,对于相反意见理论和逆向思考方法,如果我们深入了解其起源和内涵,我们就不会怀疑其应用于证券市场,乃至应用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有效性。

  此外,尽管有不少人在应用相反意见理论,但是又有多少人深入研究过其内涵及其适用性?还是让我们从尼尔的理论开始,一起来研究这种理论和方法。

  一、尼尔的相反意见理论与逆向思考方法

  逆向思考方法来自于相反意见理论。所谓逆向思考方法,“是一种深刻的反思方法,应用范围广泛,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逆向思考方法的目的就是要挑战当前流行的政治、社会、经济趋势中为人们普遍接受的观念。总之,目的就是和大众观念竞争。”

  关于相反意见理论和逆向思考方法,尼尔的主要观点是:

  (一)逆向思考的经验告诉我们,下面这些说法值得我们注意:

  当所有人都想得一样时,每个人都可能是错的;

  太多的人发出同样的预言,预言反而不会应验;

  在同一种预言上层层加码,预言就会不攻自破。(原因在于,太多的人预料同样的事,必定会导致相应的预防措施,结果就抵消或绕开了当初的预言。)

  (二)相反意见理论只是一种思维方法。它主要是对大众普遍预期的一种矫正方法,而不是一种预测系统。

  (三)人类的本性决定了相反意见理论是成立的,这些本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习惯、情绪、急躁、习俗、贪婪、刚愎自用、模仿他人、一厢情愿、如意算盘、相互感染、轻信、冲动、恐惧、过敏、造作。

  (四)相反意见理论建立在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法则之上,在这些法则之间存在着下列逻辑关系:

  1、群体往往受制于人类的本性,而个体往往会抑制此类人性的弱点;

  2、人是合群的,人类具有本能的“从众”冲动;

  3、人们具有接受少数成员的感染,模仿少数成员的言行举止的本性,这使得人们容易受到各种暗示、命令、习俗、煽动的影响;

  4、群体丧失了理性思维的能力,而只接受情绪的控制。群体用“心”(情绪)思考,而个体则用大脑思考。

  总之,尼尔认为,“所谓逆向思考的艺术,一方面是要训练您的头脑习惯于深思熟虑,选择同普罗大众相反的意见;另一方面,您还需要根据当前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人类行为模式的当前表现来推敲自己的结论。”

  此外,尼尔一再强调应用相反意见理论进行逆向思考的目的是为了理解社会经济与政治运动的宏观趋势,而不是为了把握证券市场的细微波动。这是我们在应用相反意见理论时首先应该注意的一点。

  二、对逆向思考方法的再思考

  (一)逆向思考方法的基石:资源的稀缺性

  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资源的稀缺性是一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公理”,对此我们已有深刻的认识。在资源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间存在着以下的逻辑关系: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导致经济增长、社会发展速度的有限性,而这种增长速度的有限性又反过来强化了资源的稀缺性。

  在人类经济史上曾经爆发过许多次经济危机和社会动乱,并且,这种危机呈现周期性地重复。历史的不断重演,说明了人性中有不可克服的缺陷。而正是人性的弱点,又导致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呈现出周期性。

  因此,只要资源是稀缺和有限的,则竞争就是不可避免的;只要竞争不可避免,则人生就是一场博弈。人类社会的博弈本质,决定了满足多数人的利益和需求是不现实的。由此,在这场博弈中,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采用大众的相反意见就是一种胜率较大的思维方法。

  (二)逆向思考方法并非是一种预测体系

  逆向思考方法,或相反意见理论,并非是一种预测体系。这是尼尔一再强调的另外一个问题。尼尔认为,“相反意见理论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帮助我们在预测中避免犯错误,而不是运用它作为预测的主要手段,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关于预测,有个著名的“墨菲定律”:一项预测越是被广泛接受,它就越可能变得不准确。由此可以推论,权威的预测者的预言永远不可能应验,因为大众接受了他们的预测,而每个相信他们的预言的人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从而导致了预言的落空。这个原理在投资实践中已得到多次验证。比如,今年年初,市场普遍认为今年大盘将保持箱体震荡格局,箱顶在1850点附近。如今,大半年过去了,大盘却连1800点都不曾碰上一下。

  承认相反意见理论不是一种预测体系,并不否认相反意见理论和逆向思考方法的实用性。相反意见理论不是预测体系,但应用它可以对他人的预测进行核查和过滤。而且,在把握大众行为和市场趋势方面,相反意见理论和逆向思考方法更有其独到之处。

  尼尔认为,“当所有人都想的一样时,每个人都可能是错的。”对于这个断言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所有人的想法一致”指的是一种极端的情况;其二,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可能”是错的,并不是说大众一定就是错的,或者说大众总是错的。

  根据相反意见理论,大众通常在主要趋势上是正确的。趋势是由大众推动的,正因为大多数人看好市场,市场才会因为这些看好情绪不断转变为实质性的购买力而上升,而且此上升过程有可能持续很久,直到市场中所有人的看好情绪趋于一致时,市场就会发生逆转----原因在于供求的失衡。

  所以,在应用相反意见理论判断市场趋势时,请记住:“在趋势发展过程中大众通常是正确的,但是在趋势的转折处大众却总是错误的。”

  由于人性的弱点,本该小心翼翼和深思熟虑的时候,大众总显得热情而乐观;本该大胆进取的时候,大众却显得胆怯。趋势的转折总是出现在大众明显发现这种转折之前,使用逆向思考方法可以使我们洞烛先机,先人一步采取行动。

  (三)对主流观点的认识是应用逆向思考方法的关键

  先来看几个问题:1、什么是目前流行的大众观点?2、如何了解目前流行的大众观点?3、如何评估其流行的程度和意见的强度?

  这三个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如何发现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或证券市场的主流观点。这是应用相反意见理论的关键,也是最困难的工作。

  尼尔认为,主流观点往往具有以下特点:

  1、媒体的观点往往代表主流观点;

  2、证券分析师一致同意的观点往往代表主流观点;

  3、一般投资者常常议论的观点往往代表主流观点。

  在证券市场上,当某一观点同时兼有以上特点时,投资者往往可以比较有把握确认该观点就代表着当前市场上的主流观点。如1999年6月,当时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刚刚发表,行情正在“恢复”之中,投资者一致看好后市,场外资金源源不断地进场。然而,到了6月30日,市场却嘎然而止,给投资者当头一棒。当时的主流观点是看好后市,与之相对的就是对后市看淡的观点。其后的市场走势,证明了逆向思考方法的正确性。

  在市场中,有不少人骂股评。实际上,“存在即合理”。整体上看,股评往往代表了主流观点。也就是说,了解股评家(包括证券论坛的“业余”股评家)的普遍看法,大大有助于我们把握当前的主流观点。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众所周知,中国股市是政策市,在政策市下,宣传手段已经成为一种有力的调控工具。那么,政策的取向是否代表了主流观点?就本人的理解,重大政策出台之际市场往往会出现重大分歧,最终市场的运行方向不能简单地用政策的“利好”或“利空”来判断。不幸的是,很多时候政策是与市场相悖的。也就是说,大众在更多的时候趋于迷信政策,从而形成当时的主流观点。我们不妨回忆一下1999年6月《人民日报》刊登特约评论员社论前后的市况,以及2001年6月国有股减持暂行方案出台后的市场情况,相信会对这个问题有深刻的认识。

  三、相反理论与数量化测市

   “何时采取相反的立场?如何评估大众意见?我们应当寻找何种强烈程度的普遍意见?”这些问题涉及到将相反意见理论数量化的问题。

  在运用相反意见理论时,理论上,我们可以构造一个指标,比如“多空情绪指标”。数据来源可以是各大券商、基金、专业咨询机构、专业报刊等主要媒体,以及主要证券论坛等,在采样的基础上计算出看多和看空的比例。

  以多空情绪指标为例。该指数从0开始(代表所有人都绝对看空),到100%为止(表示所有人都看多)。如果多空指数在50%左右,则表示看多看空情绪参半。多空指数一般在20-80之间震荡。如果市场一边倒地看多或看空,表示牛市或熊市已经走到尽头,市场即将转势。当然,这种极端情况很少出现。

  多空指数的数值范围为0-100,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含义,详见下面的说明:

  多空指标(%) 指标含义及操作提示

  0-5% 一个主要的上升趋势近在眼前。物极必反,大势跌无可跌之际,即是转势之时。此时应把握时机,大胆做多。

  5-20% 在该区域大多数人看空,只有少部分人看多。空头居于压倒性优势,大势随时可能见底。对于大势是否已经见底,需要以其他技术指标和成交量等辅助判断。

  20-40% 看空比例仍高于看多比例。一般来说,投资者顺应趋势,继续看空为上。如果在该区域大势不再向下,则大势会变得十分不明朗,此时以观望为上。如果在该区域大势反转向上,一般来说升势会十分凌厉。因为市场选择了明确的方向。一般,当大家看空时出现上涨,会出现急速的上涨行情。

  40-60% 市场趋势不明。在该区域,因为市势不明,投资者保持观望,保证资金安全为上策。

  60-80% 看多者占多数,但又并非绝大多数。市场的发展有很大的上升余地。但是,如果此时大势不涨反跌,则几乎会是急跌行情,且会造成投资者心理恐慌。通常,在大家看好时出现下跌行情,一般会出现近期的低点。

  80-95% 多头处于明显优势。很多时候,市场都会在这个区域转势向下,但是有时也会在大众普遍看好的情绪下,继续上涨行情,直至所有人看好为止。此时,应利用技术分析手段作为辅助工具进行判断。

  95-100% 大众全面看多,该投入的资金已经悉数入市,已经是弹尽粮绝,强弩之末。转势就在眼前,此时不可恋战,迅速清仓出局!

  说明:1、以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模型,实际上由于采样等因素限制很难做到。

  2、统计数字的采样应力求全面,即覆盖面要广,涵盖各类投资者;样本应该力求相互独立;样本容量应该足够大。

  3、本人曾经就一个40个样本的数据做过统计分析,但测试结果与上述模型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果谁有好的数据和测试结果,请让我学习学习。:)

  4、对于缺少做空机制的中国股市,惟有做多才能赢利。因此,多头思维始终占据上风,即使在空头市场多方也只是暂时蛰伏而已。因此,在设计该指标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些适当的调整。例如,把区域做以下划分:0-5,5-20,20-55,55-75,75-95,95-100。

  个人认为,对于心理层面的东西,还须“用心”去体会和感悟,此类指标只能是用于辅助判断。毕竟冰冷冷的数据无法确切地反映活生生的人的心理。

  再说一点个人体会:在证券市场中应用逆向思考方法,应该考虑不同的市场情况,而不能生搬硬套。遇到迷惑之处,不妨在高一级的市场趋势中进行判断。总之,这只是一种思维方式,如此而已。

  让我们用一段大家耳熟能详的话结束关于相反意见理论的研究:股市----在绝望中新生,在犹豫中上涨,在欢乐中死亡,在大众满怀希望中暴跌。

  读书笔记

  我发这篇文章,最主要的就是,理性的思考比什么都重要,文中这句话:

  当人群组成一个心理群体时,该群体总体在决策或行为时所表现出的智能水准,将远远低于该群体成员在作为个体决策或行为时所能表现出的智能水准。

  市场并不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市场。每一个投资者都有自己的投资理念,有人注重短期,有人注重长期,市场是完全竞争,单个人在大趋势中都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创造者。在约翰墨菲的《期货技术分析》中说道过高的持仓兴趣,将导致重大灾难。持仓量,成交量我认为仅仅表示的市场的活跃程度。而不能表示涨或者跌。当回调的时候过高的持仓量会进一步造成价格的回调。因此对每一个人来说相信自己的投资理念,或者完善自己的投资理念,作为一个理性的人,远比讨论行情来得更好。

  如果你无法把握得话,如果你已经听了别人的推荐的话,就要按照他的进出原则进行操作。常言说:如果你是听张三的方式进去的,就要听他的建议卖。每个人操作手法不同,两个人的操作手法或许都能赚钱,但是你却在买入时听了A的做法,卖出时听了B的做法,则很有可能是亏钱的。

  文章中提到要了解大众的心里,做逆向思维,我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大众并不是对与错的镜子,跟别人反向操作,或跟别人一样操作,都有可能会赔钱。我仅仅要说就是要把握自己的心理,不要被其他事物所蒙蔽,仅对事实作出反应,而不是猜测。猜测别人的心理和猜测别人的行为同样没有意义。分析师说的不一定对,也不一定错。只有自己的思考才是最有用的。

  马克吐温说过:70%的人宁可死也不愿意思考,20%认为自己在思考,10%的人真正在思考,这和平常期货里的7赔2平1赚有异曲同工之处。真正赚钱的人是独立思考的人。

  交易中的信仰

  信仰是我们看世界的窗户,透过此,我们可以了解自身。你在实际生活中的所作所为都是由你的信仰而定。也就是说,你对自已和别人的看法,你的所有行为,都是自己信仰质量和强度的直接结果。你对交易的态度将决定交易投资方案的结果。同样还会决定你交易方式。信仰就是我们自身对所生存世界的一种体验整个深深的定势。

  我们相信什么,或者说我们通俗地说,我们感受到什么,决定我们注意什么。人类总是按照“信仰-聚焦-行动”的程序进行活动,这不仅决定我们能否成为一名成功的投资人,而且严格地讲,还将决定我们人生的成败。

  信仰同集中在期货投资中致胜的作用积极的投资信仰------ --聚焦(由信仰决定) -投资意向(由聚焦决定)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作者:古斯塔夫·勒庞...

  本书几乎从头到尾表现出一种对重要问题的敏感性。用大法官霍尔姆斯先生的话说,勒庞在这本书中表明,他具有“脊髓中的本能”,只有在极少数思想家中,才能看到这种不断发现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本领。对于社会心理学家以及所有思考自己社会的人,勒庞的著作所关注的问题,几乎无一例外地注定会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本书的标题有着迷惑人的局限性,但是它谈到了许多人们通常并不与“人群”联系在一起的现象。 

  中译者序

  作者前言

  第一卷 群体的一股特征

  第二卷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中的间接因素

  第三卷 群体的分类

  中译者序

  民主直通独裁的心理机制

  冯克利

  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

  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

  人似乎热爱自由,

  其实只是痛恨主子。

                       ——《托克维尔帕制度与大革命》

  英雄豪杰与民众在历史上的作用孰轻孰重,历来是史家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当然也是个非常不易说清楚的问题。常言道,一个好汉三个帮,这句明白易懂的话让人觉得平实而中肯,可以省去我们做历史辩证法深思的不少麻烦。然而,这些历史中的好汉(或英雄)与帮手的学术地位,却是非常不平衡的。研究英雄的著作,或是给英雄出谋划策的各类宝鉴,千百年来不绝如缕,而就那些帮手们而言,在“群众社会”到来之前,操持着改变或维持历史方向的势力的并不是他们,而是遍布于这个世界大大小小的帝王将相和各路神仙,因此鲜有人把他们作为一个心理实体进行研究。这种情况一直继续到民主时代的到来。曼海姆在他去世前一篇讨论世俗化过程中“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民主”的未竟稿中,曾根据中世纪晚期以来在民俗、艺术、建筑等方面的变化,对决定着后来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民众生活态度和审美情趣的潜移默化,作了十分深入而生动的说明。①他对这一过程的分析,有着一个与我们这里的讨论相关的前提,即民主化使得各种偶像与建立在血统基础上的世俗王权,已逐渐被平等人权和参与扩大的主张所消解,由此使权威合法性的来源产生了一个重大的转移——血统身份也罢,君权神授也罢,奉天承运也罢,此时都已不再可能。领袖要想号令天下,也惟有反求诸天下的“授权”才成,这时群众才真正成了前台的主角。

   1.被遗忘了的勒庞

  然而,群众在社会生活的变迁中唱起主角,这种现象对近代政治制度的变迁带来的结果,并不全都令人欢欣鼓舞。正如近代中外历史已经告诉我们的,群众的民主权力就像一切个人权力一样,当它没有受到恰当的宪政约束时,也很容易转变为它的反面,成为一种暴虐的权力。因此自伯克以降,便有许多思想家对于各种群众领袖挟民意而行独裁的负面作用忧心冲忡。从这个角度讲,法国人勒庞在两个世纪之交写下的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

  勒庞(Gustave In Bon,1841-1931)是何许人物?本来我们对这位当年法国的才子式人物不该完全陌生。他的鹤合之众》一书,包括汉语在内被翻译成17种语言。②惜乎近代以来,国人长期面对内忧外患的时局,总是摆脱不了“保种图存”的国家主义意识,因此最有现实意义的学说,是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之类的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像《乌合之众》这种反集体主义的著作几乎没有机会进入人们的视野,当然也就不足为怪。

  勒庞从1894年开始,写下过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作,鱼龙混杂,蔚为大观,除了上面提到的《乌合之众》外,还有《各民族进化的心理学规律》(1894)、《社会主义心理学》(1898)、《俄国大革命和革命心理学》(1912)以及《战争心理学》(1916)。不过这些著作因为既不十分合乎学术规范,又是一些过于严肃的话题,因此大多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惟独《乌合之众》一书却取得了出乎预料的成功。它在1895年出版后,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即使是在今天,我们在主要的网上书店也仍可看到此书的多个网页和读者针对此书的一些奇谈怪论。

  关于勒庞的思想倾向,当年芝加哥大学社会心理学的开山乔治·米德(CeompMead)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中评论勒庞的思想时曾说,“勒庞是这样一批法国人中的一员,他对自己民族的文明几乎已经感到绝望,只有盎格鲁一萨克逊民族的个人主义,使他看到了未来社会的推一希望。”我们从米德这段话可知,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见纷呈的世纪末,是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当然,在他的著作里,我们随处可见他对“盎格鲁一萨克逊种族”的心理素质和政治制度的赞扬,不过要论系统与深刻,他远远不及自己同胞中的大师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等人,甚至与比他年长一辈的希波某特·泰纳相比,也逊色不少。因此只说他有盎格鲁一萨克逊情结,并不足以解释他的思想特色和对后世的持久影响。他的思想价值来自别处。

  罗伯特·墨顿(Rwt Merton)在为此书的简装本所写的长篇序言中,曾特别提到了奥尔波特(Goldn W.Allpo)给予勒庞的极高评价。这位美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泰斗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墨顿先生则认为,“反对者可以驳斥勒庞的言论,但是他们不能对它视而不见,至少,假如他们不想放弃对社会心理学问题的关心,他们就不能这样做,因为那都是些基本的问题。这正是勒庞此书的主要功绩所在:它几乎从头到尾表现出一种对重要问题的敏感性。……只有在极少数思想家中,才能看到这种不断发现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本领。对于社会心理学家以及所有思考自己社会的人,勒庞的著作所关注的问题,几乎无一例外地注定会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持论稳健而超脱的熊彼特在其著名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也曾特别强调了勒庞的社会心理学研究作为一个时代表征的重要意义,认为勒庞最早有效地阐明了“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的实相,从而“给予作为古典民主学说和关于革命的民主神话基础的人性画面沉重一击”。只要读一下勒庞此书,人们想必也会很容易理解以上这些言论。的确,对于20世纪出现的许多成功或失败的群众运动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灾难,我们如想对其寻求一点心理学上的理解,从勒庞那里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2.研究的两个起点

  勒庞对“群体心理”的研究在后世享有持久的影响,说来不难理解,因为他在提出自己的见解时所针对的社会背景,至今不但没有消失,而且已经成为我们这个世纪人类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现象。勒庞虽然从学术角度讲经常表现得十分“外行”,却对这种现象具有一种出自直觉的深刻感受力。

  首先,他认为有两个互为表里的基本因素,是引发传统社会进入现代转型的主要原因,即传统的宗教、政治及社会信仰的毁灭,和技术发明给工业生产带来的巨变。这一变化反映在西方各民族政治生活的层面,则是群众作为一种民主力量的崛起,而且在西方文明的发展过程中,这种“群众的崛起”有着“命运”一般无可逃避的特点。他断定,未来的社会不管根据什么加以组织,都必须考虑到一股新的、“至高无上的”力量,即“群体的力量”:“当我们悠久的信仰崩塌消亡之时,当古老的社会柱石~根又一根倾倒之时,群体的势力便成为惟一无可匹敌的力量,而且它的声势还会不断壮大”。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勒庞认为,“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在勒庞看来,这个“群体的时代”表现在观念变迁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民主和社会主义观念的广泛普及,它让持有保守主义和精英主义立场的勒庞深感恐惧,这一点我们下面还会谈到。

  勒庞讨论群体心理的另一个出发点,说起来也许为今人所不齿,却是激发他在这个主题上不断著书立说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我们也不能轻言它已完全成为过去。他强调,遗传赋予每个种族(Rac一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禀赋。勒庞对这种“种族特性”的强调,在一百多年前不但是西欧精神生活中的流行语,而且波及许多处在现代化过程边缘的地区,这在鲁迅先生对“国民性”(这正与勒庞喜欢用的“gedus of。e”一词含义相同)的反省,以及我们至今余韵犹存的“民族生存”意识中,都有很明确的反映。这种源自19世纪“科学人类学”大发展的种族主义,其最极端的表现之一,当属勒庞的同胞戈宾诺(JosdeArthr de GObineau)所发展出来的“灵肉统一论”,它力求在人种的生理解剖学特征与其精神现象之间找到某些一致性,继而把它扩展到用来解释不同民族的文化艺术和政治社会制度等各个方面的差异。勒庞身处当时的思想氛围,自然不会不受到这方面的影响。他在一定程度上从戈宾诺等人的这种种族人类学的思想中,接受了决定着各民族命运的神秘主义种族概念,认为“遗传赋予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因此一些学者据此把他作为一个种族主义者看待,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不过平心而论,勒庞用来建立群体心理学理论的种族观念,却没有很多“科学人类学”中的生物学色彩。他更多地把种族看作一个“历史的”和“文化的”概念。墨顿在给《乌合之众》写的长篇序言中认为,勒庞在历史科学性问题上的虚无主义态度,是他的一个幸运的自相矛盾之处,因为他在实践中并没有否定史实的作用。但是读过勒庞的书后,我们也许会倾向于认为,更堪当此论的应是勒庞有着种族主义倾向的文化立场,因为正是它有力地刺激了勒庞对群体心理学的研究。1894年他出版第一本社会心理学著作(各民族进化的心理学规律严,便花费大量篇幅,探讨在不同种族之间无法做到“观念移植不走样”的原因一譬如英法两个“种族”,因其“国民性”使然,对“民主”、“自由”之类的相同观念,便会有非常不同甚至对立的解释。正是因为对群体特征差异造成的民族命运——尤其是他自己所属的法兰西民族的命运——有着一份强烈的关切,才促使他进而提出了自己带有“通论”性质的群体心理学理论。

  3.低劣的群体心态

  每个种族虽然有相对于其他种族而言独特的天性,但是勒庞根据对若干重大历史事变(尤其是法国大革命)和发生在他周围的一些事实的观察,又认为不管是什么种族,当其中的个体为了行动的目的而聚集成一个“心理群体”时,“仅仅从他们聚在~起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观察到,除了原有的种族特征之外,他们还表现出一些新的心理特征,这些特征有时与种族特征颇为不同”。也正是对这些不同之处所做的研究,构成了勒庞对社会心理学领域的主要贡献。在他的笔下,这些聚集成群的个人最有意义的变化,就是其中个人的行为方式,会表现得与他们一人独处时有明显的差别。勒庞为证明这些差别所列举的证据,当然尚没有实验心理学的充分支持,但是正如后来在勒庞提供的研究基础上继续从事这项工作的弗洛伊德所言,勒庞过人的“问题意识”,使他的见识即使只从经验层面看,也没有人敢于断然否认其价值。的确,凡是读过《乌合之众》这本篇幅不大的小书的人,大概谁也不会否认,它虽然偏见多多,却是非常令人难忘的。

  对于群体行为中的那些同个人行为心理学十分不同的特点,勒庞以经常是十分夸张的口吻,为我们描述了一幅十分可怕的景象。按他的评价,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幼儿和原始人”一样,这样的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完全变成另一种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勒庞当然尚不具备发展出“权威主义人格”之类见解的能力,但是他明确指出,群体中个人的个性因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即使在没有任何外力强制的情况下,他也会情愿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更多地表现出人类通过遗传继承下来的一些原始本能。个人因为参与到群体中而表现出来的这些特征,概括起来说大体如下。

  首先,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law of the mental tmity ofCrowds)”,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勒庞认为,他这里所描述的其实也不完全是一种现代的现象,从古至今,与宗教或准宗教信仰有关的偏执“对人们的头脑实行的专制统治,早就为大家所知”,它甚至是一切伟大文明最基本的动力。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在一片嘘声和驱逐声中,演说者很快就会败下阵来。当然,假如现场缺少当权者的代表这种约束性因素,反驳者往往会被打死。”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勒庞观察到的另一条群体心理学规律: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当然,从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制立场上说,这种在群体中消失了个人利益和目标的人会变成一个“无名氏”,而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律,对这样的无名氏是不起作用的。所谓“法不贪众”的经验使他意识到,他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在群体中间,就像“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一样,在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之后,会产生出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能量。

  勒庞这些思想所提出的最大挑战对象,便是18世纪以后启蒙哲学中有关理性人的假设。在他看来,“是幻觉引起的激情和愚顽,激励着人类走上了文明之路,在这方面人类的理性没有多大用处。”因此在同人类的各种作为文明动力的感情——“譬如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的对抗中,理性在大多数时候都不是赢家。这也是那些高深莫测的哲学或科学观念在面对群体(不管其中的个人有多么高的智力水平)时,必须使它们低俗化和简单化的原因。在这一点上,勒庞

  是可做乔治·奥威尔的老师的,他不但知道在“政治和语言的堕落”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指出“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并不全是宣传者的过错,因为这些东西是“和群体一起隆重上市的”。这些在群体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的观念,其威力只同它所唤醒的形象而不是它们的真实含义有关。只有这些避免了分析和批判的观念,才能在群体眼里具有自然甚至是超自然的力量,让群体“肃然起敬,俯首而立”,“它们在人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象,也正是它们含糊不清、使它们有了神秘的一力量。它们是藏在圣坛背后的神灵,信众只能诚惶诚恐地来到它们面前。”因此,那些详加分析便会歧义纷呈的观念——例如民主、平等、自由等等——所以具有神奇的威力,只是因为它们已经变成了空洞的政治口号——各种极不相同的潜意识中的抱负及其实现的希望,好像全被它们集于一身。

  于此,我们也许更容易理解像韦伯和罗素这些曾经有志于参政的大思想家为何失败了。在观念简单化效应的作用下,凡是抱着怀疑的精神、相信在政治和社会问题上极不易发现“确定性真理”的人,尤其是一个习惯于用推理和讨论的方式说明问题的人,在群体中是没有地位的;当面对激奋的群情时,他尤其会生出苍白无力的感觉,因为他意识到他要与之作对的,不仅仅是一种错误的行为,还有“多数的力量”,还有贯彻这种行为时的偏执态度。我们更能理解,所谓专业精英,不管其智力多么高强,他陈明利害得失的理性努力,面对被空洞的观念冲昏了头脑的群体,反而会感觉自己十分迂腐和无聊。更为可悲的是,面对群众的荒谬与狂热,明智之士更有可能根本不会做出这样的努力,而是同群体~起陷入其中,事后又惊叹于自己连常识都已忘却的愚蠢。弗洛姆曾从个人在社会共同体中的边缘化或受其排挤而导致的内心焦虑出发,对这种放弃独立判断能力的过程做过分析,他所说的人们情愿“逃避自由”的原因,便包括着在这种内心焦虑的压力下,人们会情不自禁放弃个人立场的倾向,因为正如勒庞的解释所表明的,怀疑造成的不明确性,不但不会让群众喜欢,而且有可能使他们生出足以致人死命的愤怒。

  4.群体的“道德”

  读勒庞的人或许最易于得出一个印象,即他过多地强调了群体的负面形象。但是,“群体心理”给个人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并不全然只是我们日常用语中所说的“罪恶”,它所导致的结果要比这复杂得多。用勒庞的话说:“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因此对于我们在群体中看到的情况,很难仅仅用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来定义,它是一种更为复杂的现象。

  如勒庞一再所说,他所研究的并不是“群体犯罪的心理学”,而是表现在所有类型群体中的心理学特征,其中自然也包括英勇无畏的英雄主义群体。参与到群体中的个人,不但能够变得“偏执而野蛮”,而且在他只有一知半解甚至根本就不理解的各种“理想”的鼓舞下,他并不像大多数个人犯罪那样是受自我利益支配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群体行为的结果看上去非常恶劣,但参与其中的个人的动机,却很可能与卑鄙邪恶的私欲丝毫无涉。

  当群体是受某种高远的理念的激励而行动时,它便会表现出极高的“道德”。然而这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道德呢?对此勒庞有个十分重要的区分,他说,如果“道德”一词指的是持久地尊重一定的社会习俗,不断抑制私心的冲动,那么显然可以说,由于群体太好冲动,太多变,它当然不可能是道德的。相反,如果我们把某些一时表现出来的品质,如舍己为人、自我牺牲、不计名利、献身精神和对平等的渴望等,也算作“道德”的内容,则群体经常会表现出很高的道德境界。不错,作为“暴民”的群体,其残忍程度常令人瞠目结舌,以致不断地有人因此而感叹人性之恶。而勒庞的分析则提醒我们,这里所说的“人”,在很多情况下应是指群体中的人,而非孤立的个人。如果群体的行为动机也完全是出自支配着个人行为的非法私利,那当然只能把它视为一种犯罪。这样的群体可以是黑社会或聚散无常的暴民团体,却不可能成为一个影响甚至改变历史的要素。群体要想成为历史变迁的主角,它必须多多少少“为信仰而战”,也就是说,它的形成必须是为了某些简单而明确的信仰。在人们对惟一神教已失去信仰的时代,最有可能对组成群体的个人发挥巨大作用的,便是勒庞所说的“民族的荣誉、前途或爱国主义”。群体在这些信仰的激励下,很容易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精神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并且它所能达到的崇高程度,是孤立的个人绝对望尘莫及的。这是一些与个人的日常利益完全没有关系的观念,只有它们能够让群体“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因此勒庞断言,凡是大规模的群体运动,总是类似于宗教运动。我们这个世纪的学者谈论甚多的意识形态之争,原本是勤庞早有深切感受的一个老话题了。他说:“一切政治、神学或社会信条,要想在群众中扎根,都必须采取宗教的形式——能够把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的形式。即便有可能使群众接受无神论,这种信念也会表现出宗教情感中所有的偏执狂,它很快就会表现为一种崇拜。”这种运动表面上看就像是一首奇怪的交响诗,它兼有残酷和崇高两个截然不同的主旋律:崇高的境界,成功地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使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寻到自己的幸福,它的“道德净化”作用,使他们可以把自己或别人的死亡同样看得轻如鸿毛。当然,这些受到崇高的宗教感情所激励的群众,“必然会用火与剑去清除那些反对建立新信仰的人”,因而在无辜者的鲜血中映出的,从主观上说并不是人性的邪恶,而是真诚而不屈的信念,是出自“群体灵魂运作”的产物。

  如果我们站在康德传统的伦理哲学基础上加以分析,勒庞所说的群体的不宽容和狂热,显然是同脱离了个人主义道德基础的“群体道德”有关的。从后来研究集体主义运动的文献中,我们可以得到进~步的了解,群体中个人利益的暂时消失,以及相应的犯罪意识的混灭,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千差万别的个人目标被一个集体目标所取代。在这种情况下,勒庞称群体中的个人会失去责任意识,也许并不十分恰当。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群体中的人认为自己可以对残暴行为不负私人道德意义上的责任,群体是个“无名氏”的作用外,很可能还因为他更强烈地意识到自己要为一个“更崇高的事业负责”。在这种责任意识的激励下,他会不自觉地自我渺小化,把自己日常经营的目标与它对立起来,从而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的个人目标同样也是没有价值的。

  其实从上述勒庞对道德所作的区分中,我们已可隐约感到在判断群体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上往往会陷入困境的原因。无私的奉献当然是一种美德,我们也很难指摘人们为了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命运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因此这很容易让我们得出“群体为国家和民族而犯罪不是犯罪”这种令人尴尬的结论。对于这一困境,后来的哈耶克曾以十分理解的态度做过说明,他指出:“由于大批的极权主义国家的人民竭力支持一种在我们看来似乎否认了大部分道德价值的制度,我们便认为他们缺少道德热情,这是极不公平的。对于他们的大部分人来说,实际情况也许恰好相反:像国家社会主义这类运动背后所蕴含的道德情感的强度,也许只有历史上伟大的宗教运动能与之相比。”但是问题在于,一个凌驾一切的共同目标,是同建立在个人责任上的道德无法并存的,因此,在他看来,如果我们承认,个人只不过是为所谓社会或国家这些更高实体的目的而服务的工具,“极权主义政体很多使我们害怕的特点便必定接题而至。从集体主义立场出发而产生的不容忍和残酷地镇压异己,完全不顾个人的生命和幸福,都是这个基本前提的根本的和不可避免的后果。”

  5.英雄与群众

  但是,勒庞的枪口并不是只对着让他感到惊恐的群体的。与弗洛伊德在倾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中所言不同,勒庞并非只把眼光停留在群体行为上,“没有估计到领袖在集体。动理中的重要性”。他非常清楚,缺了英雄的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算是一些朝生暮死的“群氓”。

  当然,能够让群体焕发出改天换地的巨大能量的英雄,绝对不会是那些江湖草寇式的人物。和群众经常表现出极高的道德境界相一致,英雄之成为英雄,也必是因为他具备能够迎合信众的为事业而献身的勇气、不懈的斗志和高尚的利他主义,勒庞通过对“剧院观众”的情绪化表现的分析告诉我们,群体本能地希望英雄表现出他们所不具备的高尚品格。这些品格作为日常生活中很不多见的稀缺商品,英雄如果能让人们觉得他可以大量提供,这当然会让他广受爱戴。于此我们不妨说,卡莱尔断定群众有英雄崇拜的本能,也不是没有经济学上根据的。

  刚才我说,弗洛伊德批评过勒庞在研究领袖上有不周全之处,也不是没有他的道理,因为在分析群体心理时,勒庞的确没有得出弗洛伊德那样的见识,把编造领袖神话视为个人解除心理压抑的有效手段。但他却没着另一个历史更为悠久的西方政治学传统,为我们分析了领袖与群众的互动关系,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十足的马基雅维里风格。他认为,在使群体形成意见并取得一致方面,领袖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他的意志是群体……的核心,他是各色人等形成组织的第一要素,他为他们组成派别铺平了道路。”而群体则像是温顺的羊群,“没了头羊就会不知所措”。这就是为何“当波拿巴压制了~切自由,让每个人都对他的铁腕有切肤之感时,向他发出欢呼的正是那些最桀骜不驯的雅各宾党人”。

  群体的轻信、极端与情绪化反应等等弱点,显然既为领袖的品质划定了上限,也给他动员自己的信众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首先,领袖本身可以智力高强,但是鉴于群体的素质低下,他为了获得信众的支持,也不能有太多的怀疑精神,这对他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如果他想说明事情有多么复杂,同意做出解释和促进理解,他的智力就会使他变得宽宏大量,这会大大削弱使徒们所必需的信念的强度与粗暴。在所有的时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时期,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膛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偏狭的人。”这里所蕴含的潜台词是,群体的心理过程中并没有多少的逻辑成分,在超出自己熟悉的生活范围之外,他也不具备多少经验和合理的批评能力,而这正是一些别有所图的个人或集团赢得群众信任一个的要件。他们也许只是些野动家,也许是这样或那样的理想主义者。他们在鼓吹什么大概并不重要,关键是如果政治中的人性真如勒庞描述的那样,则领袖在很大程度上是能够改变甚至制造人民的意志的。用熊彼特的话说,“这种人工制造的东西常常在现实中与古典理论中的普遍意志相一致。只要这种情形存在,人民的意志便不会是政治过程的动力,而只能是它的产物。”但更为重要的是,当我们面对政治过程时,虽然我们遇到的可能不是真正的人民意志,但是他们往往并不如是想,他们真诚地相信那不是领袖及其追随者制造出来的产物,而是真正发自他们的内心。这个过程是现代宣传术进步的一大成果,在此勒庞也应当享有一席之地。

  他为我们概括出领袖煽动信众的三个最为重要的手法。当这些领袖们打算用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需要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他说,“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根据勒庞的观察,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是说服群众的不二法门。因此,大凡能够成就大业的领袖人物,他最重要的品质不是博学多识,而是必须具备强大而持久的意志力,这是一种“极为罕见、极为强大的品质,它足以征服一切。……没有任何事情能阻挡住它,无论自然、上帝还是人,都不能。”由于有这种强大持久的意志,他所坚持的观念或追求的目标,最初受到群众的赞成也许是因为其正确,但即使在已经铸成大错,思想的荒谬已经暴露无遗时,也未必能够动摇他的信念,因为任何理性思维对他已不起任何作用:“他们对别人的轻藐和保留态度无动于衷,或者这只会让他损约兴奋、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和家庭——牺牲自己的一切。自我保护的本能在他们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孜孜以求的惟一回报就是以身殉职。”

  在弗洛姆例《自由的恐惧》一书中,我读到了希特勒的一段话,它对于了解有着心理弱点的群体和偏执的领袖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系,一定是大有帮助的。希特勒是否读过勒庞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除了有“坚强的意志和信念”之外,显然也十分了解他必须进行动员的群众。他说,群众“就像女人……宁愿屈从坚强的男人,而不愿统治懦弱的男人;群众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高贵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决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这些几乎是逐字逐句重复勒庞的话,如果他地下有知,也许会为自己犯下这种马基雅维里主义式的错误而懊悔不已。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勒庞在分析群体心理时得出的结论,的确是同对世纪以来人类的政治命运息息相关的。当汉娜·阿伦特告诉我们“凡是有群众的地方,就可能产生极权主义运动”时,她这里说的“群众”显然就是指希特勒的群众,当然也格勒庞描述的群众。自法国大革命以降,由领袖、意识形态和勒庞意义上的群体所组成的这种新的三位一体,便取代了宗教与皇权,成为一切民主宪政架构之外政治合法性运动的要件,尤其在勒庞之后的一百年里,这种新的三位一体更是上演了一幕幕规模宏大而惨烈的悲剧。

  6.结语:群体的时代与民主

  从以上讨论中不难看出,包括勒庞著作中那些没有多少恶意的种族主义言论在内,他的惊人的预见力是我们难以否认的。20世纪是个群众参政意识普遍觉悟因而也是个民主口号盛行的世纪,然而它同时又是一个“最血腥的世纪”。与此相比,勒庞所援用的那些19世纪群众运动的事例,只能算是小儿科了。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在这种民主观念的普及过程中,既包含着人类几千年来想要驯服强权的真诚愿望,也隐含着为此而奋斗的人民落入强权圈套的巨大危险。托克维尔当年说,“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是不可能使一个民族获得自由的”。勒庞对现代化过程中群众崛起的惊恐,其实是这种怀疑态度的继续。

  就像当时包括尼采在内的许多思想家一样,勒庞对于世纪之交的西方文明,也抱着一种绝望的末世心态。他似乎在群体的崛起中嗅到了某种历史轮回的征兆。按他的历史观,一切文明都逃不脱由盛而衰的循环过程,而当一种文明开始败落时,摧毁一个破败的文明,一直就是群众最明确的任务,只有在这时,群体的主要使命才清晰可辨,这时“人多势众的原则似乎成了惟一的历史法则”。对于这些带有宿命论色彩的言论,我们可以不屑一顾,但是我们有理由认为,勒庞在潜意识里是想结束西方这种因权威危机而面对的混乱局面的。他所希望的解决方案,毫无疑问是18世纪的英国人建立的模式,因此他对“拉丁民族”缺乏盎格鲁一萨克逊人那种个人独立感情一再表示担心。他认为,由于这种缺少“种族品质”,他们在考虑自由问题时所关心的,只是自己宗派的集体独立性,“在各拉丁民族中间,自宗教法庭时代以来,各个时期的雅各宾党人,对自由从未能够有另一种理解。”这种群体意识中表现出来的集体主义倾向,使得法国人总是把民主理解为个人意志和自主权要服从于国家所代表的社会的意志和自主权,因此在法国,“不管是激进派、社会主义者还是保皇派,一切党派一概求助于国家”。他能够在群众给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所造成的深刻变革中,警觉地嗅出“大众民主”与“独裁主义”之间有着直通车关系的危险,这种思想显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勒庞思想的来源,除了前面提到过的种族主义和对英国保守主义传统的留恋外,19世纪中叶以后在欧洲愈演愈烈的反理性主义思潮,对他的思想影响也是清晰可辨的。但是这种影响并没有使他转向浪漫主义,反而强化了他的传统主义立场。正如上交所说,他对人是一理性动物这个启蒙哲学的基本假定,有着深刻的不信任。他用和后来的哈耶克几乎完全一样的语气,认为“对历史事实最细致的观察,无一例外地向我证实,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因此他反对一个民族热衷于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变革,他认为,这种变革的计划从理论上说无论多么出色,都不会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因为“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采用激进的方式,借助于抽象的原则贯彻一种社会改造的蓝图,只会“使一个高度精致的文明倒退到社会进化更早期的阶段”。

  所有这些,构成了勒庞对群众、领袖和观念的鼓噪以及对民主和社会主义理念持极端污蔑态度的基础。虽然从这种“群体时代”的现象中,他错误地得出了和施宾格勒一样的结论,以为自己正在目睹西方文明就要没落的征兆,但是大概没有人会否认,他的群体心理学研究的意义是超越了这一错误的。因此,假如我们只去批评他那种有点神秘主义的种族论倾向和经常是不合“学术规范”的臆断(这当然必要),这无异于放弃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思想。

  至少我们可以说,虽然本书中偏见很多,但勒庞的群体心理学研究所触及到的问题,不管在他之前还是此后,是一切思考民主问题的人所难以回避的。群众作为一种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土多德就指出过它有着走向独裁的危险。此后的伯克、孟德斯鸠、约翰·穆勒和托克维尔等人这方面的言论,也早已为人们所熟知。我们更应深思一下,自从古希腊之后,以民众直接参政为基础的民主制度在人类历史上消失了二千多年,这一现象很可能有着深刻的人性方面的原因,假如我们只用一句“反动的黑暗时代”之类的话搪塞过去,未免显得幼稚可笑。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不然的话,我们也许就无法解释,在民主和独裁的关系这个问题上,为何我们不管是在最右翼的哈耶克那儿,还是在力求不偏不倚的熊彼特或有左翼倾向的阿伦特和弗洛姆那儿,都可以看到勒庞思想的影子。

  政治言辞一贯冷峻的马克斯·韦伯论述权力类型的学说广为人知,其中有一种类型便是“直接诉诸民意的民主制”(plebisci一份呼democmp),关于这种类型他说,“领袖民主制最重要的类型——扭力人物统治的正当性,便是蕴含在因为被统治者的意志而产生的、并且仅仅由于这种意志而得以存在的正当性的形式之中”,而在现实中提供着这种类型的,正是那些“古代的和现代人的革命独裁者”。当韦伯说这些话时,他显然理所当然地认为“革命独裁者”也能建立“民主”,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说法有什么自相矛盾之处。在这一点上他还没有勒庞来得明白,在表述同样的思想时,勒庞使用了几乎和韦伯一样的语言,但是他同时也指出了这种“民主”毁灭个人自由的本质:“大众民主(Poplar democop)的目的根本谈不上支配统治者。它完全为平等的精神所左右,…对自由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尊重。独裁制度是大众民主惟一能够理解的统治。”不言自明的是,这种不尊重自由的民主,当然也会使人们本来要用它驯服权力的愿望完全落空。

  在《社会心理学手册》这本权威著作中,美国的社会心理学大师奥尔波特(GordonW.Allpo)大胆地断言,“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鸭合之优莫属。”此书是否应当享有这么突出的地位,当然可以提出疑问,而且一直就存在着异议。不过有~点却是没有问题的,即它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影响。此外,在“孤独的人群”和“千人一面”已经成为美国民众形容自己的处境和感受的恰当用语的时代,我们也无法怀疑此书的适时性。

  勒庞这本小书持久的影响力,在我们看来有些令人费解。1895年它初次面世时,也许可以说不过是一本赶时髦的书,但是,一种时髦若是持续了大半个世纪之久,想必它一定有些独到之处。我们如果再考虑它的性质,就会对其持续的影响力更加感到不解。它所包含的真理,也许没有一条不曾被人说过,而且比勒庞在此书中的说明更令人信服,有些甚至出现在他写此书之前,此后的论述更是不在话下。这本书在知识界却继续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更让人费解的是,此书提出的一些观点,如今已经被证明是有误导作用或错误的,然而它仍然是所有我们这些群众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最后,书中还含有各种互不协调的意识形态,但是意识形态迥然不同的崇信意识形态的作家,却都以十分严肃的态度对待它。也许,要想解开这团表面看来充满矛盾的乱麻,我们最好还是考虑一下它对我们今天的意义。

  鹤合之助所经历的一个事实,有助于消除这种困惑。受到勒庞的观点触动的,不但有那些基本上全盘接受它们的人,如民粹派社会学家罗斯和心理学家麦克道格尔,甚至包括一些反对它们的人,如作为社会心理学家的弗洛伊德和社会学家帕克。反对者可以驳斥勒庞的言论,但是他们不能对它视而不见,至少,假如他们不想放弃对社会心理学问题的关。乙,他们就不能这样做,因为那都是些基本的问题。

  这正是勒庞此书的主要功绩所在:它几乎从头到尾表现出一种对重要问题的敏感性。用大法官霍尔姆斯先生的话说,勒庞在这本书中表明,他具有“脊髓中的本能”,只有在极少数思想家中,才能看到这种不断发现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本领。对于社会心理学家以及所有思考自己社会的人,勒庞的著作所关注的问题,几乎无一例外地注定会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本书的标题有着迷惑人的局限性,但是它谈到了许多人们通常并不与“人群”联系在一起的现象。可以说,勒庞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奎x亏为中的作用,等等。简言之,他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我相信,正是这本小书所涉及到的问题的多样性,使它有着持久的意义。

  因此,《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只要看一下此书对弗洛伊德的意义便可认识到,这两种知识功能虽然互有关连,还是有所区别的。弗洛伊德提供了一条主渠道,使勒庞的思想影响进入了当代人的头脑。当弗洛伊德在20年代把注意力转向“群众心理学”(这是他的“MassenpyChofogie”一词的习惯泽法),发表了这方面的第一本专著《懈众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时,他专辟一章讨论勒庞这本书。他开篇便下了一个断语:“勒庞的《Psychofogie des foules》《以群体心理学》,该书法文原版的书名。——译注),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最后又以类似的判断做结:“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夹在这两个判断之间的,是连篇累牍地引用《乌合之众》中的段落,数量之多,与弗洛伊德简短的评论加在一起,几乎占了全书的六分之一。

  但是人们很快便发现,弗洛伊德对勒庞这本书并非持明确的赞成态度。在下面一章,他一开口便收回了前面对勒庞思想的赞扬,他说:“…我们现在必须补充一句,其实作者的所言没有一点新东西。……此外,勒庞等人对群体心理的描述和评估,绝不是无可争议的。”

  这些否定性断语看上去有些失礼,与弗洛伊德几页纸之前的说法也不十分吻合。不过,这种双重否定也许是内心感受的真实流露,而非不礼貌的废话。夸张法历来就是一种简单表明观点的技巧。因此,假如我们从弗洛伊德的判断中消除他表达这种判断所采用的夸张语气,只保留其实质,然后问~句:既然勒庞的话既无新意也不正确,为何又对它如此重视呢?弗洛伊德为何像许多严肃的评论家一样,怀着从知识角度以明显的尊重来看待鹏合之助呢?他干嘛要把此书作为自己论述社会心理学的起点?弗洛伊德以可敬的直率态度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把勒庞的言论作为我们的引路人,因为它对无意识精神生活的强调,十分适合我们的心理学。”

  弗洛伊德给自己重视勒庞的思想所做的简单解释,乍一看好像无可非议,然而并不全面。他解释了自己如何从勒庞的著作中找到了优点,却没有解释自己为何要贬斥勒庞的思想既无新意也不正确。要想理解弗洛伊德这种自相矛盾的态度,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说明。弗洛伊德对勒庞自相矛盾的态度是难以否认的。他在一页纸上否定勒庞,又在下一页纸上反过来说,勒庞“对群体心态做了出色的心理学说明”。

  在弗洛伊德论述勒庞的一章中,可以找到对这种矛盾态度的思想——而不是心理学——解释。在这里,他几乎是用一种猫捉耗子式的苏格拉底对话的方式,为两个角色写出台词。这种矛盾态度的基础归结起来说就是:勒庞只是问题的发现者,而弗洛伊德可以成为问题的解决者,因为勒庞是否能够既当前者也当后者,并不是件十分确定的事情。对于前一种能力,勒庞值得赞赏,弗洛伊德也十分大方。至于后一种能力,勒庞顶多只能说是毫无用处,甚至完全错误,而弗洛伊德则坚持认为,他既无用又错误。弗洛伊德把这两种角色交替派给勒庞,于是他本人也在这种矛盾态度的两极之间摇摆。最后,弗洛伊德为所有这些论述提供了一幅清楚的画面(虽然是一幅形象需要大加修改的画面):勒庞播种,弗洛伊德浇水并培育其生长。

  在弗洛伊德看来,勒庞作为问题的发现者,指出了群体生活重要的方面,但并没有对它们做出解释。

  勒庞讨论了“感情的强化”与“理智的欠缺”,因而点明了群体心理的“基本”事实。但是——弗洛伊德说——他并没有看到群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情联系的心理过程的原因。

  作为问题的发现者,勒庞也看到了群体和有组织的团体之间“感情传染”和易受暗示的巨大作用,但是——弗洛伊德认为——他没有认识到,这是团体成员与领袖以及其他团体有着性本能关系的产物。

  勒庞意识到,如果没有任何联系,“只是一些人聚在一起,尚不足以形成团体”,但是他却不理解这种联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勒庞特别指出了群体感情的易变、爱与恨的游移不定以及它的团结和仇视态度,但是他没有看到群体的矛盾和理想化(这时受到过份爱戴的人物会变得不容批评)倾向的心理机制。

  勒庞“生动描述了”群体缺乏感情约束以及它“没有中庸与三思而后行的能力”,但是他不具备任何理论,使自己可以看出这是退化到某个早期阶段的结果。(甚至弗洛伊德这样的大人物有时也会走神。他说勒庞没有明确的退化观念,这当然不错。但是勒庞一再把群体所特有的冲动、“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比做“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中的倾向”。因此他已预见到了弗洛伊德本人的错误,当他写下退化到“不必奇怪可以在野蛮人或儿童身上看到的早期阶段”时,妇女显然被排除在了这个阶段之外。)

  弗洛伊德错误地、因此也是有失公正地说,勒庞没有“估计到领袖在集体心理中的重要性”,而他能够揭示领袖在集体行为心理过程中的作用。弗洛伊德没有注意到,勒庞赋予了英雄神话以极大的重要性,这正像弗洛伊德在与奥托·兰克讨论之后认为英雄神话是个人把自己从不断的集体统治中解放出来的手段一样。

  勒庞看到并强调了群体中的“扯平”趋势,它要求在受压制的平庸水平上的充分平等。但是据弗洛伊德的判断,他没有认识到这仅仅是一个潜在过程的外在的可见后果,在这~过程中,群体成员“通过对同一个目标有着相同的爱戴而互相认同”,所谓“目标”,是弗洛伊德的专业术语,在这里指领袖。

  勒庞用自己的语言,生动地说明了作为群体和群体成员标志的“服从的欲望”。但是他就此止步,没有认识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体现在领袖身上的集体理想取代了自我理想。

  最后,弗洛伊德犯了个有益的错误,他认为,勒庞把自己的研究局限在有乌合之众特点的暂时性集体上,其实他是在无意中撞上了一个最有价值的研究题目,因为只有在这种暂时聚集的人群中,才能够最清楚地看到个人对群体的要求百依百顺,自愿放弃自己独立自主的精神。弗洛伊德这样来定义勒庞的群体概念是错误的,只要读读下面的几页,就可明白这一点。不过,一流的头脑即使犯下错误,别人也会从其中有所收获。弗洛伊德的错误是个聪明人的过失、因为不留神而产生真理的幸运过失,虽然弗洛伊德认为勒庞的陈述“只涉及短命的集体”却显然是错误的,然而这个错误却使得弗洛伊德赞扬勒庞选取了这些“喧闹的、暂时的群体”进行研究,“它们只是集体中的一个类型,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正是那些被我们视为个人特性的因素,彻底——虽然是暂时的——消失了。”弗洛伊德用这些话具体说明了一个在科学研究中普遍适用、在社会科学中尤其需要强调的基本原则,因为很少有人认识到它。这就是可以称之为搜寻“重大研究领域”的原则,即寻找这样一些课题——这里的具体课题就是暂时性的群体——它能够使人去研究那些可以取得特殊优势的科学问题。

  勒庞部分地做了弗洛伊德以为他做过的事情,然而他是在不知不觉中这样做的。他集中研究了暂时性的群体,但并没有把自己局限于此。根据他的用法,“群体”是个宽泛的概念,既指暂时聚集在一起的人,更是指一些持久存在的团体和社会阶层,例如组成议会、宗派和阶级的人。但,勒庞在关注较有生命力的公众,甚至更为持久的阶级的同时,更为注意那些形成政治暴民的短命人群,因此他实际上抓住了一个研究集体行为的重要时机,即在可视性极佳的时刻对它们进行研究。有理由认为,弗洛伊德把勒庞显然并不具备的方法论技巧归在了他的名下。弗洛伊德得出这个对勒庞有利的评价,也不是因为他注意到了勒庞在这个具体研究中做了科学家都在从事的工作,即找到重大的研究素材,它们能够揭示出比所研究的事例更为广泛的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

  从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中得出的结论是:勒庞对人群和集体行为的突出特征有相当敏锐的把握能力,但是他并没有对它们做出令人满意的说明。根据这种评价,勒庞像是一条专门寻找块菌的狗,他在社会心理学表层的某个位置上停留片刻,因为它下面有些别人没有发现的重要的理论块菌。弗洛伊德把自己的形象设计得与勒庞相反,他认为自己是个能够透过表面看本质的人,他能够找出社会心理学的块菌,把它们烹制成一道美味的知识佳肴。这两种形象对他们两人以及他们的著作都不十分公正,然而也不能说一点也不公正。勒庞主要是个群体社会心理学问题的发现者,而弗洛伊德在某个阶段是个很有想像力的问题发现者,有时也是这个领域的一个成功的问题解决者。通过评价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可以被称为重要的新思想(但是别人已经有所预见,因此并非不可缺少)和一些正确而有意义的思想(但并不十分深刻,因此只有提示的意义)的贡献和局限性。对勒庞这本《乌合之众》的矛盾态度,就是一个十分恰当的例证。

  弗洛伊德对这本书的感受并不稀奇。这里单单把它举出来予以说明,并非因为任何时候提到像弗洛伊德这样机智而富有创造性的头脑的作品,都会让我辈感到愉快,而是因为他对勒庞的理解,以及他的造成意外收获的误解,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此书。如果弗洛伊德在提出自己有关人的社会行为的思想时,从中发现了大量有现实意义的因素,那么在较小的范围内我们也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从该书中得出许多发现,虽然总起来说他没有发现任何十分正确或全新的观点,这对我们也有教益:勒庞的表述远不是盖棺之论,而只能算是为这个题目的更为先进的观点提供了重要指导的起点。

  一组有现实意义的因素,赋予了弗洛伊德对此书的解读以意义,同样它也能为我们的解读带来意义。这需要我们从该书中发掘出比它的字面含义更多的东西。读者不仅要注意勒庞多有论述的问题,还要注意他有时在无意之间表露的思想,这样我们便可以感受到人的社会行为中自己过去没有留心的某些方面。就像许多别的书一样,读者如果希望从中得出一些能够得到的东西,读出字里行间的含义是很重要的。这也适用于我们中间那些组成了各类团体的人,尤其是那些叫嚷着自己不服从的人(其实他们受着严格的约束),如果他们想理解对我们每个人都会发生作用的服从倾向的话。

  此书包含着丰富的现实意义,其中有不少隐藏在字里行间,从而解释了它何以存在经久不衰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也来自它的主要论点属于一些复杂思想的一部分,它们大多数仍然与我们同在,即强调人的行为中反理性或非理性的特点。这是一幅世纪末的人类画像,它把人类描绘成极易受到操纵,莫明其妙地情愿受骗上当。不过这显然是一幅未竟的肖像画,因为如果有些人受到控制,必定还有一些人在控制。因此从根本上说,有些人是把别人当做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另一个更深刻的假设是,人类有着自我欺骗的无限能力,他能够头头是道地把罪恶说成美德,为了犯罪而否定美德。人类性格的这幅画像还导致了一种社会哲学和社会学,认为人类特别易于在社会的引导下变得十分愚蠢,使他天生的才智或是因为追随乌合之众而变得平庸,或是用途邪恶,作为那些不十分奏效的暴力和强制的帮凶,欺骗自己的同胞。

  人既无理性又自私自利,易于冲动且反复无常,或者是把理性用在伤天害理的事情上。他既是暴力和虔诚骗局的实施者,又是它的牺牲品——这样一幅人类画像,在勒庞写此书时当然算不上什么新见解。至少从(君主论》——这个标题显然强调了控制者——的时代起,一直到《乌合之众》——这个标题转向了被控制者——的时代,每个世纪的马基雅维里主义作家,都一直在不断地设计出这样的形象。不过同样真实的是,它在上个世纪后半叶才变得十分醒目且一直延续至今,人类是完美的理性动物这一形象,即使没有被它消灭,也受到了它的破坏。

  对于人类及其行为中这个令人憎恶的方面,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社会哲学家、政治理论学、政论记者以及有创造性的落魄小说家,都写过大量的书和应时之作,勒庞的《乌合之众》,不过是其中的一本而已。这本书出版的同一年,即1895年,布罗伊尔和弗洛伊德发表了他们的突破性力作(病病的研究),这是个可圈可点的巧合。两本书的同时出现,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出于偶然,因为只有在造成强调人类非理性的著作大量出现的相同社会条件下,这种思想相近的著作才完全有可能几乎同时出现。

  也许有人会否定这种说法,认为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麻烦,每个时代都会自以为面对着理性的黎明或非理性的开端。然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毕竟没有说明这种时代的自我形象在19世纪下半叶的法国何以如此迅速地抓住了人心。回顾19世纪50年代,由龚古尔兄弟组成的那个两人文学小组,他们从未满足于小组内的意见一致,一起预言患了贫血症的欧洲文明将遭受野蛮人的攻击,这不是指那些在欧洲已经找不到的野蛮人,而是那些——在他们看来——粗野的工人,他们说,这些人会把自己的这项任务称为“社会革命”,当时法国的人道主义知识分子——泰纳、圣伯夫、讽刺作家“加瓦尔尼”、勒南,以及龚古尔兄弟生活和工作的那个圈子里的其他人,全都对眼前的“道德卫生状况”忧心忡忡,对未来的日子充满疑虑。他们的预言在许多方面都和勒庞这本书的内容没有多大区别。例如泰钢就预言说,20世纪的人会表现得活力有余而悟性不足。

  关于群众行将发生的统治,还有着比这些模糊的预兆更多的现象,它们足以说明,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勒庞的思想注定会出现,即使他本人从本存在过。在这一点上最好的证明是,在同一时间,另一位社会心理学家,意大利人西盖勒,也提出了基本相同的思想,正如其中不少思想也由法国人塔尔德表述过一样。大凡是两三个人几乎同时得出了相同的思想,经常会出现谁是思想先驱的争执。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解释了勒庞为什么一再别有用心地重复他15年前就群体的“模仿”和“感情传染”问题说过的话。他与西盖勒不断进行着或是公开——这是勒庞的典型风格——或是指桑骂槐的争吵,后者在自己的(宗派心理动中直率而愤怒地自称先驱,并说勒庞的《乌合之众》“大部分显然都是在抄袭我的著作”;在(犯罪群体)的第二版中,他又一时兴起,抱怨勒庞“在讨论群体心理时利用了我的观点,却对我只字不提”,又说,‘哦一点也没有正话反说的意思,我认为采用我的观点却不提我的名字,再没有比这更高的赞扬了,“对此我没有丝毫的怀疑”。我们当然没有兴趣为这些一度颇为激昂的优先机声明做出宣判,这种事后的判决,是那些有知识成就的重要法官,那些思想史专家的事情。在西盖勒和勒庞以及—在较小的程度上——塔尔德之间的争吵,对我们的意义仅仅在于,许多人同时有着基本相同的思想,并且至少部分地相互独立存在,这证明了这些思想几乎必然出现,因为文化遗产中已经为它积累起了知识前提,还因为受着社会引导的兴趣,已经把思想家们的注意力转向了能够产生这些思想的问题。

  有相当严格的证据,而不是道听途说,可以使我们认为,勒庞的著作部分地反映着当时的文化氛围。回忆一下17世纪格兰维尔的气象学比喻吧,在20世纪怀特海使它复活之前,它一直默默无闻。形成一种舆论气氛的思想,迎合了人们的趣味,这并非出于偶然。这种气氛所以能够普及,是因为深层社会结构出现的变化,是因为这个结构由于各种压力和紧张关系已在咯咯作响,或是因为严重的震荡和变化使一些人们所接受的思想有了意义,或使一些与当前无关的思想变得不合时宜。(它们还会顽强地表现自己,因为并不是文化中的一切都严格地受社会结构的决定,还因为同律的结构压力对该结构中地位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意义。)一般而言,思想的创造性以及这种思想的普及,需要同样的社会条件。具体而言,我认为,使勒庞的言论和思想迅速得到普及的那些重大历史事件,也就是对他提出那些思想起了很大作用的事件。同样是这些事件,使勒庞和他的听众之间产生了共鸣。

  只要稍微看一下勒庞度过其漫长一生的历史背景,便可明白为什么他对群体中的个人的描述对于他本人和他的读者都深具意义,以及他为何根本没有机会对这种描述做重大的修改。勒庞生于1841年。那个人们本来以为具有革命精神的国王,路易·菲利普,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保守派,这反而激起了改头换面的激进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传播。当勒庞还是个7岁大的孩子时,巴黎打起了街垒战并导致国王迅速退位。在六月起义的惨烈巷战后,路易·波拿巴亲王取代国王,成了第二共和国的总统。当时他还无法理解路易·波拿巴如何巧妙地利用民众,把总统职位变成了皇位,以拿破仑三世的称号傲慢地统治着第二帝国。不过后来,到了19世纪m年代,勒庞显然赞同这位皇帝安抚民心的十年统治——他是想避免民众的反叛,只希望巴黎的老百姓在经历了色当惨败后能够把欧洲忘掉。在1871年的公社期间,激进派以及共和派、普鲁东派和布朗基派等一伙乌合之众短暂地掌握了政权,勒庞对此深感忧虑。对于这次反叛,马克思怀着自相矛盾的心情,既说它是一个巨大的政治错误,又认为它是工人为自己的权利而举行起义的预演,是他们最终获得解放的序曲。作为一名成熟但并不总是十分敏锐的观察家,勒庞目睹了1870年成立的第三共和国的审判、那些走马灯一般的政府更迭,以及为了统治群众而借助于蛊惑人心的努力(有时也确实奏效了)。尤其重要的是,对不久之后便要动笔的著作十分有利,勒庞亲眼目睹了那个优柔寡断而又好战的煽动家布朗热将军迅速取得潜在势力的过程,他在1886年7月14日,就像那位“马背上的人”一样,骑着自己那匹名为“突尼斯”的战马闯进了历史。

    勒庞在全书中只提到了布朗热两次,一次提到他的名字,另一次只是间接的暗示,英译本的译者因为拿不准读者是否记得那段历史,认为有必要加上一条指名道姓的注释。后面这个暗示表明,勒庞本人作为一个即使说不上心惊胆战也可说是十分沮丧的保守派,对群体及其社会心理学的理解,在多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他对发生在自己面前事情的观察上的。勒庞这样写道: 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行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赴义(这种有关矛盾心理的论述令弗洛伊德感到亲切)。正是群体,为每一种信仰的胜利而不惜血流成河(然后勒庞又补充了与我们的目的十分相符的话)。若想了解群体在这方面能干出什么事情,不必回顾英雄主义的时代。他们在起义中从不吝惜自己的生命,就在不久以前,一位突然名声大噪的将军,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上万人,只要他一声令下,他们就会为他的事业牺牲性命。(见本书第1卷第2章第1节) 点名的将军当然就是布朗热。这段布朗热插曲即使法国人还没忘记,在美国人中间也早就被忘掉大半了,这就像那些可怕而短命的时期一样,强有力的煽动家因为没有最终把自己接手的政权合法化,通常都会被每个国家受到广泛阅读的史籍所遗忘。但是在19世纪洲年代的后五年里,布朗热将军和他那群政治乌合之众的崛起,以及那场占领法国政治舞台的称为布朗热主义的运动,其规模就像约瑟夫·麦卡锡参议员和称为麦卡锡主义的那场占领了50年代前五年美国政治舞台的运动一样。(可笑的是,这两件事居然连细节都十分相似,麦卡锡在政治上垮台三年后落魄而死,布朗热受到以叛国罪被审判的威胁,逃离了法国,三年后去世,死因显然是自杀。)

  如此仓促地谈论这些人和运动,它们在时间上相隔几代人,社会空间也相距遥远,因此乍一看好像是些无聊的历史类比。勒庞的《乌合之众》毕竟不是在写历史,他求助于历史,是要努力找出群体性格和行为中一再出现的相似之处,它们只在细节上有所不同。虽然在勒庞的思想经历中没有证据表明,他首先提到布朗热插曲是想用归纳法找出群体社会心理的发展脉络,但是这段插曲的确引起了他的注意,在这一点上他和当时那些不加思索的法国人是不一样的。

  变成偶像的布朗热的这段短暂而不光彩的历史,读起来就像一部由勒庞创作的反映领袖和群众关系的社会心理学剧本。但是,既然是事件发生于前,因此更为合理的假设是,勒庞对事件进行了总结,而不是布朗热和他的追随者预演了这部著作。作为勤庞关于群体行为的思想之根源和可能的依据,布朗热主义也值得我们注意。

  布朗热在经历了稳步提升,成为法国军队中最年轻的将军之后,进入了作战部,负责为当时的激进派领袖克列孟梭制定那些秘密决策。他先是因为显著改善了军队的生活条件而获得广泛的支持,现在已不是习惯于艰苦条件的职业军队,是以一些暂时变

  成军人的普通文官为基础的。不久,他变成了一个因人而异的多面人物。第三共和国心怀不满的大众,认为他是能够消除他们主要的不满根源——政权——的领袖,布朗热本人毫无政治信仰,因此他能够而且也确实答应满足许多政治派别相互对立的利益。他答应戴鲁莱德的爱国者同盟,要挥舞起恶棍的大棒来贯彻他们的沙文主义主张,要把德国人赶回莱因河以洗雪民族耻辱;对于波拿巴主义者,他许诺要恢复帝国,对于维持着他的花销的保皇党,他答应恢复君主制。五花八门的政治群体,社会主义者、机会主义者、温和的共和派和持不同意见的激进派,他能变得让每一派都把他认作“他们的人”。这些群体因为共同反对政权而松散地结合在一起,全都认为布朗热就是他们事业的领袖,虽然他本人除了将军的事业之外,实际上不支持任何事业。整个民族群体的各种矛盾,在领袖个人身上取得了统一。

  政治事件一幕幕接通而至:1886年巴士底狱纪念日,巴黎民众在朗香高喊他们支持将军,不要总统;在将军竞选获胜后,巴黎的群众不断叫喊着要他向爱丽舍宫进军;报纸对他表现得百依百顺,先是罗什福尔的《不妥协者报》,后来是维伊奥的《宇宙报》,再后来,其他一些报纸众口一词,都变成了将军及其运动的宣传页,在还没有出来证实一下已经说过什么之前,便盼望着听听“他们在街上正说些什么”;献给“我们勇敢的将军布朗热”、“啊!复仇将军”和“希望将军”的赞美诗迅速增加,这些歌既表达了群众的感情,也控制了他们的感情;各种玩具、机械工具,甚至——竟然偶像化到这种地步——烧酒,都拿这位受爱戴的领袖的名字来命名,简言之,这是布朗热主义短暂而强烈的支配期,它几乎就要以一次新的雾月18日而大获全胜。对这些事情无需再做细节上的描述,它们不过是勒庞这本书中的一页(当勒庞提到那个无名将军“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上万人,只要他一声令下,他们就会为他的事业牺牲性命”时,字里行间便隐藏着这些事件)。

  布朗热故事余下的部分也包含在这本书里,只是被伪装成了一些概括性的语言。特别恰当的记录是群体——尤其是巴黎,不过外省也~样——爱恨无常所造成的迅速变化的左右摇摆:布朗热今天还受到崇拜,明天便成了嫌犯。勒庞在布朗热的迅速崛起中,也许找到了他用于全书的一条公理,即就名望的起源而论,取得成功就是最大的成功,正像他从布朗热的突然垮台中看到另一条相关的公理一样,虽然他没有把它明说出来,这就是,就名望危险的衰落而言,失败就是最大的失败。当法国精明的政治家(主要是指老牌政客、法国内务部长孔斯坦,但并不限于他一人)不断算计这位大众英雄的诸多弱点时,他便很快失势,一如他很快得势一样。布朗热慑于叛国罪的审判,和他多年的可爱情妇玛格丽特·德·邦曼逃离法国,他先去布鲁塞尔,在很快被驱逐出境后,又去了伦敦,然后是泽西,最后又回到布鲁塞尔。他在流放中依然抱着天真的乐观主义,在布鲁塞尔发表了一些没人看的宣言,最后他终于认识到,法国各政治群体想必又落入了狡猾的政客手中,不再把他当做决定他们命运的人了。政治失败的打击,再加上1891年他的玛格丽特因结核病去世,使布朗热在两个月里哀痛不已,终于也让自己躺进了安葬着她的伊克塞勒基地。

  勒庞和他的同代人一起看到了这一切,但是和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不同,他对自己的所见做了思考。在这出戏的中间,他看到巴黎轻浮的民众迅速忘记了他们的马背英雄,在布朗热逃离法国不久后的1889年6月,万国博览会开幕。在众多赏心悦目的事情中,埃菲尔铁塔独占鳌头,它那伸向天空3ho米的钢铁身躯,宣告了一个世纪的到来,在这个世纪里,钢铁城市将取代石头城市。在思考群众的轻信和多变时,勒庞想必从他们对那个本路英雄的报复性攻击中看到了证据,说明他们“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见本书第2卷第3章第3节)。

  勒庞留心地看着这一切,并以概括的方式把它们写进了自己的鹤合之众》一书。即使布朗热插曲不能为他的社会心理学磨房提供足够的谷物,当时的历史也很容易供给他充足的原料。在布朗热主义消失后不久,便上演了雷赛布——一个能移动山岳。凿穿地峡的人——戏剧的最后一幕。他在苏伊士大获成功很久以后,却栽在因丑闻而引起的巴拿马运河的失败上。在年届88岁时,他自豪地佩带着荣誉军团大十字勋章,却发现自已被判了五年徒刑。对于这件事,勒庞难以做到怒不形于色,也无法保持学术上的超然品格。于是我们在此书的一些地方,看到他愤愤不平地分析了民众如何攻击这位“历史上最了不起的英雄之一”。

  这一系列事件的登峰造极之作,就是被充分理解其含义的法国人至今还称为“大事件”的那件事,它也许加速了此书的写作进度,对此我们并不清楚。就在勒庞写这本书的同一年,出现了对德累福斯上尉的起诉,他迅速受到秘密审判并被定为叛国罪,然后被剥夺军衔,被判在魔岛上终身服刑。他是第一个获准进入总参谋部的犹太人,而且是个阿尔萨斯人。法国群众主要是受到惊恐万状摇摇欲坠、虽有政治头脑却又愚蠢造项的总参谋部当局的挑动,另~方面也受着它的操纵,他们的行为后来达到了顶点,并且造成了许多次要后果,其中之一便是给勒庞的书提供了新的依据。然而,1894年对这个非我族类的审判、定罪、撤职,足以把群众不负责任的轻信态度传遍全国,其严重程度即使最不关心政治的法国人(但愿这不是个目相矛盾的称呼)也不会不予注意,更不用说像勒庞这样的观察家了。

  也许我们现在可以明白,为何说勒庞这本书是一部以阅读法国大革命事件为基础的群体行为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只是出于习惯,却并不完全准确。这种流行的解释只有部分的正确性。不错,在勒庞用来阐明自己这个或那个观点的五十多个具体历史事件中,大约有二十个左右说的是法国大革命的岁月,还有几个谈到了拿破仑。不过剩下的事件仍占一半左右,它们不但都发生在法国,而且都是勒庞亲眼目睹的事件。进一步说,所以提到大革命,也是因为勒庞本人那个时代的事件起着一部分作用。就像其他许多法国人一样,勒庞受着这场大革命的纠缠,但是在他的著作中还有无数个暗示表明,他对自己身边的群体行为所做的观察,提醒他去注意大革命中的一些相关事件。他对法国大革命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往往是因为他看到了19世纪法国的群体生活而对历史的回顾。简言之,他经常是在评价大革命时代群体行为的伪装下,对第三共和国的群体行为进行分析。

  如我们所知,在阅读勒庞时,往往会觉得他本人经历过法国大革命,他的希望不幸被第二帝国所出卖,又因第三共和国而彻底破灭。当然不是这样。他只活了叨岁,这本使他扬名四方的书问世于他55岁那年。但是他在自己那个时代对法国群体行为的观察,已足以为他的社会心理学奠定基础。勒庞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也许他会对圣保罗大教堂唱诗班入口处那句纪念雷恩的铭文重新加以解释,向他的同代人说:“诸位如果需要我这些想法的证明,看看你们周围吧!”

  事情就是这样,过去时代的历史事件,既不是勒庞的群体行为理论的推一来源,也不是其主要的经验证据。人们所以能够得出这样的看法,至少是因为他对于把历史用于学术研究的目的,表现出一种十分矛盾的态度。这本书里,他发现对于作为当时复杂事件和人类社会行为结果之真实记录的史学,或更确切地说是历史记载,他可以不予理会。在这一点上,虽然无据可查,但是按照他所宣布的原则,他持的是“历史全是一派胡言”的观点,(据说)这句话后来由亨利·福特说出而广为人知。如果福特确实说过这句妙语,他也只是简单一提,而且是出于无知,而勒庞却说得很多,并且不像是出于无知。怀着这样的心情,勒庞相信“只能把史学著作当做纯粹想像的产物。它们是对被观察有误的事实所做的无根据的记述,并且混杂着一些对思考结果的解释。写这样的东西完全是在虚掷光阴。”(见第1卷第2章第2节)为了得出这种虚无主义的判断,勒庞首先认为历史记载难逃两种噩运:第一,这是因为记录历史真相的证据并不存在或已散佚;第二,对碰巧可以利用的文献进行有倾向性的选择,他认为这是史学家不可避免的事情。

  后来他又换了一种心情,这种心情显然延续了很长时间,使他花费精力写了好几本所谓历史著作。他发现,不完全地依赖历史,根本无法谈论群体行为(或人类任何其他类型的行为)。1912年,当勒庞发表(法国大革命和革命心理学)(In ie VOIUhonfhacaise et lamphafogie des 1?evt)lution)时,他只是改变了自己的做法,却没有改变看法,即写出真实的历史是一种荒谬的要求。

  就像同矛盾心理做斗争的大多数人一样,勒庞也提出了一种妥协的理论。这使他既可以和历史生活在一起,又能够否认与它同居的事实。这个合理化的理论迷人而简单:不错,“关于那些在人类历史上发挥过重大作用的伟大人物的生平,如赫拉克利特、释迎牟尼或穆罕默德,我们拥有一句真实的记录吗?”勒庞又说,这些人的“真实生平对我们无关紧要。我们想要知道的,是我们的伟人在大众神话中呈现出什么形象。打动群体心灵的是神话中的英雄,而不是一时的真实英雄。”(见第四卷第2章第2节)

  对于这种好像在真正的历史与作为有效神话的历史之间取得妥协的做法,我们可以提出质疑,但是,对于勒庞在这种看待历史的矛盾心情中摇摆于两种对立倾向之间的困境,我们却必须给予同情。他触及到了一个后来得到更严格更令人信服的阐述的观点:在决定人们的历史地位上起着更大作用的,不是他们的“真实”面目,而是后人对他们的认识和感受。在这两者之间,在真实性(在创作者本人看来也许完美无缺)与表象之间,不必完全吻合,虽然有时能够吻合。在同自己这种对待历史的复杂感情的搏斗中,勒庞使自己接近于一个可以称为托马斯定理(这个名称来自对世纪美国社会学大师托马斯)的观点:“假如人们把条件定义为真,则根据其结果它们即为真。”他接近于得出一个后来人们才知道的见解,即人的“公开形象”以及该形象在影响接受它的“群体’方面所起的作用。勒庞对自己对待历史的矛盾态度极力要想出~个究竟,这使他几乎——虽然稍欠火候——得出一种正确的见解:作为神话的历史在形成后来作为社会现实的历史上发挥的作用。

  勒庞虽然展现出他的全部智力(这一点不容忽视),比较而言他还是没能取得对那些学者的胜利,他们以人尽皆知的含糊其辞的最终分析为据,否认历史为发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致性因素提供了基本材料。勒庞像他的许多同代人一样,可悲的是,也像他的许多后来者一样,认为历史是一种表象,而历史文献所记录的是一些独一无二的事件。如果严格地说就是如此,如果历史材料不能为用一种让人觉得似是而非的很不明确的语言,探寻人类行为发展及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发展中的相同因素提供充分的基础,那么勒庞确实是在浪费他本人和我们的时间。对于这种粗糙的错误观点,也只有那些享受着不劳而获的先人遗产的人才能瞧不起它:这不过是事后的聪明。就在(乌合之众)出版6年后,杰出的德国哲学家李凯尔特和文德尔班仍在解释为何历史只能得出特殊的描述,它们不同于能够在物理学和生物学中发现的相同因素。只是到了后来,才有人否认在研究普遍规律的,或概括性的学科与研究独特,或称单独的现象的学科之间所做的错误划分,例如,柏拉图的观点:“‘历史绝不会重复’与相应的历史在某些方面——我们可以称之为主要的方面——‘总是重复’,是同样正确的。”

  幸运的是,勒庞在实践中继续否认他从原则上给予肯定的观点。他利用历史,通过从无疑具有独特性的具体历史事件中,抽象出某些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出现的方面,以此找出人类行为中假定的相同因素。不过在指出这一点时,我们切不可对勒庞有失公正,把他实际上没有表现出来的先见之明归在他的名下。读一下此书便可知道,勒庞显然并不具备方法论的头脑。他的著作从来不为系统搜集证据所累,以便使自己的思想能够经受住公正的(即没有偏见的)检验。他所采用的方法,是社会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社会观察家的方法,不但他那个时代十分流行,我们这个时代也远没有消失:把历史上的奇闻逸事用作思想资源,误以为这种资源多少能够证明由此得出的解释的真实性的方法。他的方法固然有缺陷,但是正如我们所见,他的某些观点却是正确的。它仍然有些粗糙,有待后来的社会科学家再付出大量平凡无奇的艰苦工作,他们不想从一个观念高峰跳向另一个观念高峰,他们在认为自己已准备好攀登之前,先要长途跋涉于方法论研究的峡谷之中。

  思想的传播,如果作者没有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使人可以对正确成分和胡言乱语进行鉴别,便很易于变成勒庞思想的传播。区分错误思想和创造性思想的标准,在社会思想的领域和其他领域一样,当然就是看那些能够站住脚的、大体(但不肯定)正确的思想占了多大比例。就此而言勒庞似乎取得了相当高的打击率,这也可以解释此书为何有持久的影响。有时,正像弗洛伊德所暗示的那样,他的打击不着边际,而他却自以为赢了比赛。不过在社会哲学家的竞赛中,他的确不时得分,并能在关键时刻来上一个全垒打。

  把勒庞同时说成是一项知识竞技中的英雄和一位社会学先知,也许会铸成新的错误:混乱的形象化比喻和迷恋时代错置的行为(棒球毕竟不是勒庞那个世界的一部分)。不过这个混乱的形象是可以捍卫的。勒庞接触到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对于其中的每个问题他都想一试身手,最后他做出了一系列社会学断言,使他的后继者能够在这些难题上做得比勒庞本人更好。此外,在勒庞的后继者中间,一些研究人类群体行为的人,也曾独立采用过这个有关体育和科学的不雅的比喻。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和社会哲学家奥尔特加一加塞特都曾分别这样做过,对于对手类似的犯规表现,他们都是完全无辜的。拉扎斯菲尔德在(社会研究的语言》一书中认为,奥林匹克运动上竞赛记录的不断提高,其原因并不是人类竞技能力发生了达尔文主义或拉马克主义意义上的进化,而是因为对这种能力的训练在过去不断地有所改进。因此,每一代人都可以看到一些人的表现有了改进,但他们的能力并不比自己的前辈更好。在(群众的反叛》(The ReVol Of Masses)——一本通过学习勒庞而改进了勒庞的书——中,奥尔特加对体育记录的不断提高提出了同样的看法,并且指出科学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在人类文化的所有领域,大概除了艺术和道德之外,现实很符合这种一度过时的“进步”观,按其严格的定义,它是指不断积累的知识以及有益的思想与行为能力的提高。因此可以说,勒庞《乌合之众》中的观点,一直被另一些头脑所改进,他们的能力未必高于勒庞,有时甚至还不如他,而是得益于后来者的地位。

  在有些读者看来,勒庞的思想颇有先见之明。当他如先知般写道“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时,他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后来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作家,如科拉蒂尼、奥尔特加一加塞特、纽曼、弗洛姆和阿伦特,都曾对这一观点做出更深入的阐述。

  勒庞另一项颇有道理的预见是,他把群体中人描述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他的笔下,与过去的社会相比,(勒庞认为)群众人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他这一观点不可能不让人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社会学家帕克和伯吉斯承认,勒庞预见到了我们这个群众运动的时代,并且描述了这些运动的若干特点,其方法已被这方面的社会学研究所继承并做了重要的发展。

  勒庞有先见之明的最后一个例子是,他认识到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是一群缺乏组织的人,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一样的心理行为。勒庞当然不能预见到广播电视这类影响巨大的新大众媒体(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先知),不过他确实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

  用恰当的行话说,所有这些“见识”都表明,一种观点,如果它指出了人类社会行为中一再出现的某些方面,那么即使它十分粗糙,也能够把握未来事件的某些方面。这并非因为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勒庞是个先知。先知是指那些自称能够预测具体事件的人,即使做不到万无一失,也能预见到许多细节。如果他是个出色的先知,他能够说这些事件会在何时何地发生。他能够对其细节做准确的描述。相反,研究社会、分析其运行要素的人,社会学的研究者,不适合承担这项艰巨的任务。他不是先知,虽然他经常被人错误地当做先知,或让人得出一种判断,以为他自称先知。他的任务仅仅是——这已相当困难——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找出某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我们可以合理地期待会出现某些社会行为和社会变化。当他遇到身边的一个具体问题时,他只会谨慎地偶尔预测一下未来事件中有限的某些特定方面。社会科学家只偶尔做出预测,不仅是因为他比社会先知更没有把握(后者的一大优势是,他有着接触未来历史的私人渠道,这种知识很少有人具备,或根本就没有人具备)。不但已成为常规的谨慎态度和不确定性,使社会科学家只偶尔做出预测,例如关于人口大量增加所造成的后果的预测,而且因为,当他有时打算说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合理地期待发生什么时,他往往并不能说明这些预测性结果不可缺少的条件会在什么时候出现或能否出现。

  社会科学家所做的预测,同与他貌合神离的先知相比,在另一个方面也有所不同。他希望从自己的失败中学习。假如社会科学家有理由认为应当发生的预期后果没有出现,如果研究表明,假定的条件事实上已经出现但没有发生预期的结果,他会坐下来重新评价自己的证据,彻底反省自己的思想,就像有人对他发出指示一样。先知对自己落空的预言会更加关爱,他不会丢弃这种预言,也不会重新整理自己关于事物如何发展的认识。相反,他习惯于轻描淡写地对待预测的结果与实际结果的不一致,使预言避开对立的证据,得以原封不动地继续存在下去。成功的先知能够很有效地做到这一点,正如古人所言,他用妇熟的辩解“保住面子”,使他的信徒往往从看来已经落空的每一次预言中,只能很快看到自己的先知更为深刻的力量。

  对社会先知和社会科学家的这些简单比较,并不像看上去那样离题。我的意思是,当今天重读勒庞的《乌合之众》时,我们中间的一些人会禁不住把他在1895年所说的话视为对后来发生的事情的预言。这不仅仅是个错误,而且显然也对勒庞有害。这等于派给了勒庞一个先知的角色,一个他偶尔有所向往,但因为不适合自己而放弃了的角色。根据他的表现,也根据上个世纪末的流行时尚,他是想成为~名社会科学家。当然,与较年轻的法国同代人——例如迪尔凯姆,他开启了社会学思想和社会研究的新纪元——不同,勒庞从来没有学会如何按部就班地收集和分析社会学数据,以及用数据来否定自己的观点——如果它们是错误的话——的方法。社会学研究这个阶段的到来仍然有待时日(当然,即使现在也只是处在初级阶段)。勒庞有社会学家的目标,但他并没有学会知识苦行僧一样的工作方式,而这是使他的研究在方法与推理上都具有说服力所必需的。他有社会学家的意图,却只有政论家的成果。但是,由于他对社会学有着先天的本能,因此如我们所知,他说了许多很值得一说的话。

  勒庞也说了不少不值得一说的话。我们看到,这本书内容并不平衡,观察的质量不平衡,根据观察做出的推论也不平衡。它充斥着各种观点,有些正确而富有成果,有些正确但并未结出果实,还有一些肯定不正确,但是有助于启发正确的观点。不幸的是,也有一些既不正确也无成果。我们只能说,勒庞与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一样,没有能力对他所提出的各种观点的价值做出区分。它们全是他的头脑的产物,因此他显然对它们一概厚爱有加。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能结出果实的还是寸草木生的,所有这些观点都受到了其长辈同样的呵护。实际上,他的行为给我们的感觉,就像寓言中那个乐善好施的儿子。不管他喜欢哪个知识儿孙,他都会把他带到这本书里来。他喜欢一些极有害的观点,我们如今已经知道它们根本上错误的,而且根据勒庞本人的价值观,也是很危险的(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良好感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也许因为勒庞写的是一本有关群体的社会心理学著作,而不是他们的一部编年史,因此他的书里包含着许多与我们这个时代格格不久的内容。

  勒庞把各种意识形态形象和信念稀奇古怪地搅和在一起,这方面的证据在这本小书里随处可见。他是个忧心忡忡的保守派,对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无产阶级的不断壮大深感忧虑。但是,一再出现的政治保守主义迹象、对社会主义每个方面的一贯敌视、一种独特的种族主义幻觉,以及把妇女描述成软弱而沉默、不善推理也不可理喻的人,她们好冲动,因此极不稳定,反复无常,缺乏道德,和男人相比完全等而下之,但这不一定是件坏事——所有这些观点只是该书的外表,即使把这些意识形态垃圾全都清除掉,对勒庞有关群众行为的基本认识也不会造成任何伤害,尽管它们尚不完善。

  我们只来考虑一个这样的意识形态观点,勒庞和当时的许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即他所说的“种族这个基本概念”是“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见第3卷第4章)。但是,这种观点如其所示,不过是上世纪中叶戈宾诺所创立的那种种族主义,它是经久不衰的种族中心主义的基础,为剥夺“劣等种族”提供了理由。在勒庞看来,“种族”是个不易理解的概念,它大体上相当于“民族性格的构成”。例如,当勒庞提到“西班牙种族的遗传本能”时,或当他偶尔谈到所有地方的群体都有“女人气”,但他发现“拉丁民族女人气最重”时,我们便可以理解到这~点。“种族”是个定义不严格的标签,可以把它贴在各国人民和民族身上,它反映着勒庞对人类学的无知,并不说明他有种族中心主义的坏心肠。

  一本广为流行的书;对勒庞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一再表现出实际意义;绝对谈不上完全创新,严格地说也不正确;与作者的任何求知行为相比,表现最佳时也只能算较好,最差时也不算很精;字里行间与字面上有着同样多的意义;眼光时而偏于一隅时而放眼全球;既有预见又观念落后;在实践中有效地利用着历史,又从原则上否认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当时表现出人类行为共同特点的重要的事件中概括出了一些这样的特点;还有一些并不影响其本质的乌七八糟的意识形态怪论——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一本仍然值得一读的书。

以下研究是要对各种群体的特征做一说明。

行为、理性与金融——行为金融学理论综述

经济学似乎与理性、严谨有着与生俱来的紧密关系,长久以来,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上的一系列严格的假设成为了主流经济学的基石,并统领了经济学内部的各个学科。围绕理性人始终追求效用最大化的预设,金融学形成了由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套利定价模型、资产组合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组成的抽象的理论框架。但是,这些理想的模型似乎在越来越多的现实检验中出现问题,1977年,罗尔(Roll)发现,统计数据与模型的冲突显示作为标准金融学基石的CAPM可能是无法验证的。

  之后,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影响学术界的有效市场假说(EMH),也被指出了许多统计异常现象。同时,标准金融理论的另一个关键概念β系数,显示出其与股票投资收益仅有不明显的联系。1992年,作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奠基人之一的E·法玛(Eugene Fama)甚至撤回了对CAPM的支持。这些无疑把现代金融学推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经典的、数量经济基础上的严谨体系如果不是错误的,也至少是很不完善的。金融学面临着一旁是没有严格的统计数据支持的模型、另一旁是没有理论解释的实证数据的局面,在对学科进行审视和反思的过程中,运用心理学、社会学、行为学来研究金融活动当中人们决策行为的“行为金融学”便成为了学界的关注点。

  其实,行为金融学的诞生并不是晚近的事情,在主流金融学的兴起、发展过程中,作为社会科学当中重要分支的行为学早已渗入金融学当中,只是一直在边缘位置上若隐若现。早在1951年,美国奥兰多商业大学的布鲁尔(O.K.Burell)教授就发表了“一种可用于投资研究的实验方法”一文,率先提出了用实验来讨论理论的必要性;随后的1967年,来自俄勒冈大学的巴曼(Bauman)发表了“科学投资分析:是科学还是幻想?”,更加明确地批评了金融学科片面依靠模型的治学态度,并指出金融学与行为学的结合应是今后金融学发展的方向。追随他们理论的金融学家也陆续有一些研究问世,但都是散见的,没有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

  行为金融学真正迎来其发展还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在上述的主流金融学模型与实证不断背离的困境中,伴随着这一时期由普林斯顿大学的卡尼曼(Dainiel Kahneman)教授和斯坦福大学的特维尔斯基(Amos Tversky)所创立的预期理论(Prospect Theory),行为金融学终于成为了金融学寻找学科发展的突破口之一。2002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也投向了卡尼曼,这种战略目光充分彰示了行为经济学、行为金融学在未来学科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位置。

  本文即是对行为金融学的理论预设、分析范式、研究方法及其解释力度进行的一次梳理,并且期望探讨关于行为、理性与金融之间的若干问题。

  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预设——对传统理论的前提性反思

  金融学所研究的市场运行状况、行为者的市场活动、证券的价格确定其实都是建立在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决策行为上,因而,无论行为金融学,还是主流金融学,都围绕着人类的决策在构建模型。但是,主流金融学所代表的传统理论当中,把行为人预设为了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理性人,这样的理性人不仅具备理性,而且无论在何种情境下,都可以运用理性,根据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从而做出对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决策。而行为金融学,恰恰就在这最基础的预设上,与主流金融学表现出显著的不同,对传统金融理论进行了前提性反思。

  行为金融学首先并不完全肯定人类理性的普遍性。而认为人类行为当中,有其理性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非理性的因素。这一点,应该说,在社会科学的其他领域,如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当中,早已被广泛谈及,从十八世纪哲学家休谟开始对人类理性力量的怀疑,发展到二十世纪社会学家福柯对人类理性的彻底颠覆,许多学科使用“理性”这个词汇已经变得异常谨慎。而在经济学内部,也并非对其他学科的理论进展没有回应,在行为金融学正式兴起之前,制度经济学就旗帜鲜明地开始严格界定人类的理性,认为由于人类先天的心智结构以及后天的知识储备、信息获得使得人类的理性是不完备的。行为金融学的理论预设当中,首当其冲的便是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认知的局限决定了人类存在着许多理性之外的情绪、冲动和决策。一个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在股票市场上,时常会发现市场的变化不是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而往往是投资人的情绪、感受的变化。这种理性之外的行为是造成现在证券市场上“过度反应”现象的重要原因,我这里使用“理性之外”,而不是“无理性”,这两者有所不同,因为理性之外的行为未必都是无理性的,这一点下文当中会有所论述。

  其次,即使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因为外在条件的限制,有时候未必能够实践理性行为。真实的金融市场当中,往往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客观障碍,局限了行为人的理性最大化的行为。比如信息的收集与消化受到行为人用于投资的精力与时间的限制,同样的,投资人的投资期限和投资成本也会局限其理性决策的现实运用。

  第三,在特定情境下,人们的多样化动机会导致放弃使用理性行为。现实中的人并非像传统理论所预设的一成不变和感情中立,社会化过程当中所形成的利他主义、公益责任、行为定势、偏见歧视以及其他观念导引都会对人类行为产生影响。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献血志愿者、绿色组织成员、就餐时给服务生小费等等,就是偏离了严格的成本收益的经济学计量,但是这类行为虽然是理性之外的,但却不是无理性的。同时,可以看到,我们对理性的判断,有两种,其一是经济学上的,另一种则是社会学上的。经济学上不是理性的行为在社会学上则未必亦然。感情丰富的人类所采取的行为并非都是纯粹经济动机、完全进行经济效用最大化算计的。在传统金融理论中的“经济人”到了行为金融学中已经比较接近制度学派所倡导的“社会人”的理念了,他们在行为中显示出明显的社会化痕迹,往往是追求最满意的方案而不是最优的方案。

  综合以上论述,行为金融学提出了人类行为的三点预设,即有限理性、有限控制力和有限自利,并以此为根据来展开解释金融活动中与理性选择理论相悖的地方。这在根本前提上与主流的金融学理论不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行为金融学并不是否定主流金融学理论,而是在接受其人类行为具有效用最大化取向的前提下,对其理论进行修正和补充,丰富其分析问题的视角,将行为分析理论与经济运行规律有机结合,把原先被传统理论抽象掉的有血有肉的人性回复到金融分析当中。

  二、行为金融学的分析范式

  行为金融学发展到今日,累积了许多独特的分析范式,但是,仍旧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理论,不同的行为金融学家发表的理论比较分散,所以在这里的梳理不可避免有所遗漏,但卡尼曼的预期理论将是我们讨论的中心。

  (一)预期理论(prospect theory)

  预期理论是一种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的条件下如何做出决策的理论,主要针对解释的是传统理论中的理性选择和现实情况相背离的现象,它是由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共同在1979年提出来的,并在其后得到了不断的补充和修正。其主要理念一方面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人类具有根据成本收益采取效用最大化的倾向,另一方面又提出,由于有限理性、有限自制力和有限自利的存在,人们不完全像主流理论所假设的那样,在每一种情境下都清楚地计算得失和风险概率,人们的选择往往受到个人偏好、社会规范、观念习惯的影响,因而未来的决策存在着不确定性。具体的讲,预期理论包含以下一些颇具信服力的论断:

  1.决策参考点(reference point)决定行为者对风险的态度。

  投资者投资时判断效用的依据并不像传统理论中所论述的是最终的财富水平,而是总会以自己身处的位置和衡量标准来判断行为的收益与损失,也就是选取一个决策参考点,以此点来决定行为者对风险的态度,从而作出投资决策。卡曼尼和特维尔斯基的研究指出,在参考点上,人们更重视预期与结果的差距而不是结果本身。因此选择什么样的决策参考点,至关重要。也正由于决策参考点的存在,使得预期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由预期所带来的行为也不可能与理性选择理论完全相符,所以很多时候,非理性的行为偏离了传统金融模型。

  2.损失规避(loss aversion)。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通过实验发现,在决策参考点进行心理算计的时候,行为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对预期损失的估值会比预期收益高出两倍,因为在不确定的条件下,人们的偏好是由财富的增量而不是总量决定的,所以人们对于损失的敏感度要高于收益,这种现象称作损失规避,它不同于新古典理论关于偏好的假定,从而解释了人们决策和行为与数量模型的偏差。

  在这里,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还利用两种函数来描述个人的选择行为,其一是取代了传统效用理论中效用函数的价值函数(value function),其二则是利用预期效用函数的概率转换成的决策权数函数(decision weighting function)。由于损失规避的特征,效用函数表现在正的增量是凹的,表现在负的增量则是凸的(新古典模型则表现为效用函数所有点都是凹的)。从而,人们在已经亏损的情况下,会成为一个风险追求者,而不是一个风险厌恶者。实验表明,在上一轮赌局中遭受损失的人会更有参加下一轮赌局的冲动。

  3.非贝叶斯法则的预期。

  概率论中的贝叶斯法则指的是当分析样本数接近总体数时,样本中事件发生的概率将接近于总体中事件发生的概率。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认为,行为人面对不确定的情况作预期的时候,经常会体现出非贝叶斯法则,或是对其他概率理论的违背。通常是把小样本中的概率分布当作总体的概率分布,夸大小样本的代表性,对小概率加权太重,犯了“小数法则偏差”。如果在十个被试当中,文化程度高的人更容易掌握高尔夫球的初学要领,那么人们可能会形成一种观念:一般情况下,在高尔夫学习者中,文化水平高的人更容易学会。这就是一种非贝叶斯法则的预期。

  4.框架效应(framing)。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研究人类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时注意到行为选择与行为环境之间的关系,人们面对决策时,不仅考虑行为的预期效用,也会受到问题的框架方式的影响,也就是说,问题以何种的方式呈现在行为人面前,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对于风险的态度。面对同样预期效用的确定性收益与风险性收益,如果行为方案是收益的,行为人会选择确定性收益,即呈现出一种风险规避;然而,面对同样预期效用的确定性损失和风险损失,如果方案是代表损失的,行为人会选择风险损失,即呈现一种风险爱好。

  预期理论除了以上几个核心内容,还不断地被丰富和发展,形成了围绕预期理论的其他许多理论模型和实证研究。其中比较让人注目的有:Thaler的“机会成本和原赋效果”,即认为人们常常会对机会成本低估而且会对已经拥有物品的评价大大超过没有拥有之前;Thaler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沉没成本(sunk cost),其描述的是如果人们已经为某种商品或服务支付过成本,那么便会增加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频率;Shefrin和Statman还发现了投资中的处置效果(disposition effect),即投资人在手中的股票下跌的时候,更倾向于继续持有而不是卖出股票,以期待扳平的机会。这些理论推导对于完善预期理论起着积极的作用,篇幅所限,这里不展开讨论。

  (二)套利限制(limits of arbitrage)

  套利限制是行为金融学对传统金融理论提出质疑和修正的重要工具。传统金融理论构架中的重要支撑部分是有效市场假说(EMH),EMH认为在市场中,理性的交易者能够正确评估证券的价格,如果还存在很多非理性交易者,那么一方面如果非理性交易者的非理性行为相互抵消,则对市场的有效性没有影响;另一方面,如果非理性交易者的非理性方向是相同的,这时候由于套利的存在,短期内的价格偏离很快也会得到纠正,从而使市场能够恢复效率。但是,行为金融学认为套利的力量不可能不受条件限制,在各种客观约束下,套利无法剔除非理性行为对理性行为的长期并且是实质性的影响,所以有效市场假说是不成立的。Shleifer和Vishny把此称为“套利限制”。

  具体来说,这种限制来三个方面:

  第一,在市场上,非理性交易者的数量不能过多,否则,理性交易者将无力纠偏价格,非理性交易者将支配市场,价格也将远离均衡。

  第二,理性交易者且只有理性交易者可以在市场上卖空,如果非理性交易者也参与卖空,价格将更加不均衡。同时理性交易者的这种卖空是低成本的,能够实施的。

  第三,非理性交易者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应该了解到资产的真正价值,从而调整自己的行为,纠正自己对市场价格的错误估计,停止偏离。

  以上这三方面的套利限制可以说是对有效市场假说的沉重打击,无论哪一条所提出的条件似乎都难以满足,因而套利限制表明,依靠套利来维持股票和债券价格的完全均衡是难以实现的,有效市场是不存在的。

  (三)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

  前文已经论述,行为金融学的诞生是与作为标准金融基石之一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不断受到质疑密不可分的。行为金融学在自己的学科发展当中,一方面通过借鉴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不断修正和完善传统金融学的基本预设和分析范式,另一方面也尝试着提出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模型,针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行为金融学家Shefri和Statman提出了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

  BAPM模型典型地体现了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念,即上文所提到的非理性交易者长期性、实质性的存在,它所描述的是理性交易者和非理性交易者互动情况下的资产定价方式。在该模型中,理性交易者,即信息交易者,他们遵循CAPM模型,是传统理论当中预设的具有良好认知、专业技术并且有均值方差偏好的市场行为者;而非理性交易者,即噪声交易者,则不具备理想状态下的投资者所应有的知识储备和行为方式,他们并不具有均值方差偏好,往往背离CAPM。因而,在BAPM中,与CAPM不同,把决定证券预期回报的β系数与行为相联系,这样的行为β与均值方差有效组合的切线有关,而不是与市场组合有关。可以看出,BAPM既有限度的接受了市场有效性,也秉承了行为金融学所奉行的有限理性、有限控制力和有限自利。

  (四)其他关于人类决策行为的理论

  1.心理帐户(mental accounts)。

  许多行为金融学学者都认为,在行为人进行决策的时候,并不是权衡了全局的各种情况进行考量,而是在心里无意识的把一项决策分成几个部分来看,也就是说,分成了几个心理帐户,对于每个心理帐户行为者会有不同的决策。Shefrin和Statman认为普通投资者会将自己的投资组合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风险低的安全投资,另一部分是风险较高但可能使自己更富有的投资。这是由于人们都有既想避免损失又想变得富有的心态,因此,人们会把两个心理帐户分别开来,一个用来规避贫穷,一个用来一朝致富。而且,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行为者往往每次只考虑一个心理帐户,把目前要决策的问题和其他的决策分离看待。也就是说,投资人可能将投资组合放在若干个心理帐户中,不太在意它们之间的共同变异数,这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行为者在有些情况下的非理性行为。

  2.易获得性偏误(availability)。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把这样一种现象称作易获得性偏误:某件事情让人比较容易联想到,行为者可能便误以为这个事件经常发生;相反,如果某类事件不太容易让人想象到,在人的记忆中相关信息不丰富不明确,行为者就会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低估该类事件发生的概率。在这样的可能性下,一个社会、一个时代所风行的、被人们熟知的事物自然成为易获得的,所以,行为人在决策时受社会化影响的程度是不可忽视的。例如,把经济泡沫和房地产相联系,由股市不景气联想到互联网在走下坡路等等。

  3.过度自信(overconfidence)。

  这个概念似乎在行为金融学中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观念。它和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论预设分不开,这就又回到了人类的有限理性的问题上。因为在行为者当中,不论是理性行为者还是非理性行为者,都不会怀疑自己的理性的存在。他们自认是掌握了一定信息和一定专业知识的,因而面对投资决策的时候,便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力。有些学者专门对此作了一系列实验,结果证明受访者都倾向于高估他们答对的概率,而另一些调查也表明散户在第一年的时候往往频繁交易,但是他们卖出的股票却往往比他们买进的股票表现要好。

  4.从众心理。

  作为心理学上的古老命题,从众心理也被引入了行为金融学。在投资市场这种群体活动的状态下,行为人必然会受到其他行为人和整个行为环境的影响,产生一种募仿、攀比、追随和互相传染的倾向。在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这种从众的非理性会达到一个相当高的程度,人们的预期会造成大量的误价(mispricing),因此众多同方向的预期与均衡价格的偏离导致了前文所讨论过的“套利的限制”,人们的这种非理性无法互相抵消,反而互相加强,有效市场变得更加难以实现。

  5。模糊规避(ambiguity aversion)。

  这个概念描述的是人们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会有一种对不确定性的厌恶。在面对选择进行冒险时候,会倾向于拿已知的概率作为依据,而趋避不确定的概率。很明显,当新的金融产品出现的时候,往往会被投资人增加过多的风险溢价,而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当人们对该种金融产品有了一定的把握,相应的便会降低风险溢价。

  三、行为金融学对主流金融学方法论的冲击

  在主流金融学面临发展困境的背景下,行为金融学的显现、发展与流行,是与行为金融学对主流金融学方法论上的冲击与革命分不开的。也正是方法论上的重大尝试,为行为金融的理论预设和分析范式奠定了夯实的基础,确立了其开拓性的意义。

  由于否定了传统理论当中完全的理性人假设和均衡市场状态,从而把人的行为复杂化、人性化,金融学也渐渐变得富有了人文主义的色彩。这不同于以往把行为者脸谱化的呆板的金融学,不仅仅是成为了真正以人为中心的金融学,而且是成为了较之以往更客观、更有效的金融学。尤其是后一点,修正了人们的一些误区。一门学科的严谨和发达,不仅在于依靠滴水不漏的数学推导和模型建构的支撑,相反,如果这些理想的数学推演与实证数据是两张皮的话,那么即使再多的理论架构和数量分析,也没有给学科增量做出贡献。但是,在必要的时候,借鉴一下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思维方式、分析方法,为修正现有模型或建构新的模型注入一些人文的色彩,增加一些非数量的解释理路,不仅不会影响金融学科的严谨性,还会使其更富有理论力量。

  不同的研究思路,也必然带来了行为金融学不同于以往金融学的具体研究方法。在传统理论当中,金融是一门观察性的学科,通过观察、调查的客观事实进行说明,或以一些事实为基础建构数学模型。但是在行为金融学当中,却借鉴了在社会学、心理学当中的重要研究方法——实验法,这是一种对所研究的对象有意识地加以调节控制,设定某些条件不变以得到其他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它从实验当中,不仅可以描述问题,而且可以说明一些问题。这方面的先驱,是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伦(E Chamberlin),他1948年进行的关于自然市场的实验室模拟尽管不甚成功,但却成为了维农·史密斯(V Smith)日后继续在实验经济学领域探索的重要起点,而后者不仅几十年后在亚利桑那大学形成了实验经济学派,而且在2002年还和行为经济学的倡导者卡尼曼一起分享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使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在主流经济学各个学科中拥有了更加明确的位置。

  四结语:再探行为、理性与金融

  人类具有一定的理性,人类的行为却不尽是理性的。在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当中,传统理论所假设的完全追求经济效用最大化的理性人和有效的均衡市场并不能被实践所检验为真。因而探求人类的行为、理性与金融之间的关系成为了金融学学科发展的一个关键点,同时也是行为金融学的初始点。建立一套能够与实证研究互相检验的、描述人类在不确定情况下的决策和市场活动以及证券价格确定等等的学说,成为了行为金融学的存在价值。

  行为金融学在对人类行为进行了有限理性、有限控制力、有限自利的基本预设基础上,把行为者的感情因素、心理活动、社会规范、思维定势注入了投资预测和资产管理活动之中,认为这些因素都在人类的决策过程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行为金融认为,人们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往往会选择一个决策参考点来判断预期的损益,而非着眼于最终的财富状况。在心理预期的过程中,人们会把决策分成不同的心理帐户来考虑,常常拥有自信情节,高估已经拥有的商品或服务,并且倾向于增加这类物品或服务的使用次数,还将对预期的损失过于敏感,把同样价值的损失算计成远高于同样价值的收益,而对已经形成损失的东西却表现出一种“处置效果”,由于期待机会收回成本而继续经受可能的损失。在决策的过程当中,行为者还表现出易获得性偏误、小数法则偏误、从众心理、模糊规避等等一些心理现象。同时,需要决策的问题是以何种方式呈现在决策者面前也将影响决策行为,这就是所谓的“框架效应”。不同的框架前提下,人们会出现不同的金融行为。这些都不是一种理性的行为方式,但却是在客观金融行为当中被证实经常发生的。也就是说,人们在金融活动中的行为并不是严格遵循最优化的数学模型达到最佳解,而是在不同的框架条件和自身偏好下,寻求一种满意解。

  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发掘,可以对主流金融学界的基石——有效市场假说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进行修正。由于非理性的市场行为的存在,理性行为者和非理性行为者的交互作用长期性、实质性存在,非理性行为者造成的误价也难以得到对冲,而实现套利的条件——非理性投资者数量有限、只有理性投资者可以卖空、真实价格在一定时间内要传达给非理性交易者——显然难以实现,所以就出现了“套利限制”,完全的有效市场难得一现。而针对CAPM提出的BAPM则是一方面承认一定程度的有效市场,另一方面把人性行为的复杂化融入了资产定价模型,重新界定了β系数,使其更能反映实证状况。

  行为金融学的学科贡献就在于这一系列关于不确定情况下,理性、行为与金融三者的深刻互动。需要指出的是,行为金融学是站在传统金融学的梯田上耕耘,它并不试图拆毁以往的理论,而只是开拓了金融学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求完善和修正金融理论,使其更加可信、有效。客观上,它把鲜活的“人”拽回了金融学的研究中心,把检验真理的最可靠的方法——实验法带入了金融学,并且对整个经济学的最基本假设进行了一种革命式的检讨和前提性的反思,使人们的眼界豁然开朗,可能会启发更加丰富的对既有经典理论的质疑和继续研究。

  同时,不可否认的是,行为金融学距离一个成熟的学派也尚有距离。迄今为止,它还没能整合成一个系统的理论,许多学者自说自画,理论较为分散,理论的张力明显不够。在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方法与结合传统金融方法的道路上,也还没有太多的成功案例和标志性的产物。其提出的理论框架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实证数据的支持。2002年的经济学诺奖带“火”了行为金融学,但从火中探出真金,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参考文献:

  1. Daniel Kahneman and Amos Tversky, "Prospect Theory: An Analysis of Decision Making Under Risk," Econometrica, 1979.

  2. Daniel, K., Hirshleifer D., and A. Subrahmanyam (2001),“Overconfidence, Arbitrage and Equilibrium Asset Pricing,”Journal of Finance 56, 921-965.

  3. Nicholas Barberis and Richard Thaler , A Survey of Behavioral Finance,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 September 2002.

  4. Mark Salmon, Behavioral Finance and Market Psychology, May 2001.

  5. Sendhil Mullainathan and Richard Thaler, Behavioral Economics,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 October 2002.

  6.杨慧敏,魏斌,“行为金融学:理论探讨与现实运用”,《经济评论》2000年第6期。

  7.孙炤,刘厚俊,“行为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最新思潮”,《当代财经》2002年第1期。

  8.李树,“行为经济学的发展与经济学的人性化趋向”,《经济问题探索》2001年第12期。

  《人类行为的结果,但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哈耶克

  相信特意做出的设计和计划优于社会的自发力量,这种信念显然是通过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建构论进入了欧洲人的思想。不过它的起源却是一种非常古老的错误二分法,它来自古希腊,至今仍是正确理解社会理论和社会政策这一具体任务的最大障碍。这是一种将所有现象分为“自然”和“人为”的错误观念。(注1:参见F.Heinmann, Nomos und Physis, Basel,1945。)公元前5世纪的诡辩家曾经深入思考过这个问题,并且宣布,把各种制度和实践或是归入自然(physei),或是归入习俗 (thesei或nomō),乃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但是由于亚里士多德采用了这种二分法,使它变成了欧洲思想的一部分。

  它所以产生误导,是因为那些概念使它有可能把一大堆不同的现象既可归入这个概念,也可归入那个概念,全看在两种可能的定义中采用的是哪一个,对这两种定义从来没有做过明确的区分,而且至今一直含糊不清。这两个概念既可用来表示独立于人类行为的事物与人类行为造成的事物之间的不同,又可用来表示未经人类设计而产生的事物同因为人类设计而产生的事物之间的不同。这种双重含义使它有可能用来表示所有这样一些制度,只是到了18世纪,弗格森才终于指明,它们虽可归因于人的行为、却不可归因于人的设计,它们既可以视为自然现象,也可以视为习俗,这全看采用哪一种区分方法。然而大多数思想家似乎很难意识到有可能做出这两种不同的区分。

  无论是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人,还是此后两千年里他们的后继者,都没有发展出一种系统的社会理论,对人类行为的意外结果做出明确的说明,或是对任何行动者都未设想的行为中自发形成的秩序或成规加以解释。因此也从搞清楚,在完全独立于人的行为这个意义上的自然现象,和人类设计的产物这个意义上的人为或习俗(注2:“习俗”这一概念即可以指明确的同意,也可以指习惯做法及其结果,它的这种模糊性进一步增加了混乱。)现象中间,还需要插入第三个类别,它是一个独特的范畴,涵盖了我们在人类社会中发现的、应当由社会理论承担起解释任务的全部出乎预料的模式和成规。然而,我们仍然受困于缺少一个得到普遍接受的概念,以便用来描述这种现象;为了避免让混乱继续下去,似乎迫切需要采用这样一个概念。不幸的是,可用于这一目的的最明显的概念,即“社会的”(social),因为一种莫明其妙的发展,它的含义竟然变得与所需要的含义几乎截然相反:作为把社会人格化的结果,使得人们根本无法认识到它是一种自发的秩序,“社会的”这个词普遍被用来描述有意安排的行为目的。有些社会学家因为意识到这一困难而试图采用的新词汇“societal”(“社群的”),似乎也没有多大希望确定自己的地位以满足这一迫切的需要。(注3:见F.Patrick Gardiner (ed.),Cultural Change, New York,1928,以及M.Mandelbaum,“Societal Facts”in Patrick Gardiner(ed.), Theories of History, London,1959.社会人类学家作为一个专业术语而采用“文化的……”(cultural)一词以描述这些现象,但它很难进入普通用法,因为大多数人会不愿意把食人肉之类的现象包括在“文化”制度之中。)

  不过有必要记住,直到现代社会理论在18世纪出现之前,为了指称人类事务中某些得到服从、但又不是设计产物的规则,唯一得到普遍认可的用语是“自然的”(natural)一词。当然,直到17世纪对自然法的理性主义解释之前,“自然的”这个词只被用来表示那些不属于自觉的人类意志的产物的秩序或规则。它同“有机体”一起,是普遍被理解为表示与发明或设计结果相对应的自发现象的两个术语之一。它在这个含义上的用法来自斯多噶学派的哲学,并在12世纪重新复活,(注4:特别参见Sten Gagnér,Studien zur Ideengeschichte der Gesetzgebung, Uppsala, 1960, pp.225-40。正是在这面旗帜下,后期的西班牙经院派学者发展出了遗传学以及自发形成的社会制度之功能的基础理论。(注5:尤见Luis Molina,De iustitia et iure, Cologne,1596-1600,特别是tom II, disp.347, No.3。在一篇很有意义但尚未出版的哈佛大学博士论文(W.S.Joyce,The Economics of Louis de Molina , 1948,p.2 of the Appendix ‘Molina on Natural Law’)中,作者正确地指出,“Molina解释说,与实体法不同,自然法是‘de objecto’棗一个无法翻译而又十分艰深的经院派术语,表示‘事物处在自然状态之中’棗因为正是从事物的自然状态中(ex ipsamet natura rei),为保留美德和避免罪恶,产生出了行为应当得到允许或禁止的认识,因为那是自然法所允许或禁止的。Molina又说,‘因此,受到允许或禁止的行为,是由事物之自然状态所决定,而不是来自立法者的任意的意志(ex voluntate et libito)。’”)

  通过探寻在没有特意的立法行为的干涉的情况下事物会如何发展,人们成功地提出了社会理论,尤其是经济理论的问题。不过在17世纪,这种更为古老的自然法传统被另一个非常不同的观点掩盖了,正在兴起的建构论理性主义正是根据这种观点,把“出自自然”的现象解释成了理性设计的产物。(注6: 同这一转变有关的理性概念的含义所发生的变化,明确表现在洛克的早期论文Essays on the Law of Nature (ed. by W.von Leyden,Oxford,1954,p.111)中的一段话里,他解释说,“不过,所谓理性,我想它在这里并不是指培养思维训练和形成演绎推理的理解力,而是指某些明确的行为原则,所有的优秀品质和养成正确道德观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由此而来。”又p.149:“这种正确的理性,不过是已被获知的自然法本身。”)作为对这种笛卡尔理性主义的反应,英国18世纪的道德哲学家既以自然法学说、更以普通法学说为起点,建立起了以未经设计的人类行为结果作为中心问题的社会理论,尤其是提供了一种有关市场自发秩序的全面理论。

  毫无疑问,在“反理性主义”的反应中,首当其冲的作者当推曼德维尔。(注7:在1705年的原诗的许多段落中,都含有他的基本思想: 芸芸众生中的首恶, 亦有襄助众益的善举。不过充分阐发的思想仅见于20多年后他附在《蜜蜂的寓言》(见ed.by F.B.Kaye, Oxford,1924,vol.ii,尤其是pp.142,287-8.)后面的散文体评论的第二部分。参见Chiaki Nishiyama,The Theory of Self-Love:An Essay in the Method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s,etc., Chicago Ph.D. thesis, June 1960;请特别注意曼德维尔的学说同门格尔的关系。)不过全面的阐述却要等到孟德斯鸠,(注8:关于曼德维尔对孟德斯鸠的影响,见J.Dedieu, Montesquieu et la Tradition Politique Anglaise,Paris,1909。)特别是大卫·休谟、(注9:David Hume,Works, ed.by T.H.Green and T.H.Grose,vol.I and II, A Treatise on Human Nature,vol. III and IV, Essays, Political,and Literary, 尤其是II,p296:“这对公众有益,却未必是发明者的本意”;III,p.99:“那是否是宪政提供的具体监督和控制……所达成并不重要,甚至坏人也为公益而行动”;以及II,p.289:“我希望为别人效力,但对他并不怀有真正的善意”;II,p.195:“所有这些制度不过是从人类社会的必然性中产生的”。留意一下休谟在措辞上遇到的困难是很意思的,因为他反对当时的自然法信条,他选择了“artifact”、“artifice”和“artificial”(这三个词都含有“人工制品”“人为的”等含义棗译注)这些词来表示过去的自然法学者称为“自然的”(natural)现象,参见II,p.258:“一项发明看似明显而必然,但或许也可以说,它像任何未受思想的干扰而从基本原则中产生的事物一样是自然的。虽然公正原则是人为的,它们却不是任意的。如果我们把“自然”理解为任何物种共有的因素,或我们把它局限于表示与物种不可分的因素,那么把它们称为自然法也并无不当。”参见我的文章“大卫·休谟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此文已收入本书棗译注)。Bruno Leoni教授让我注意到了一个事实,休谟在这里使用的“artificial”一词,大概是来自Edward Coke的法律是一种“人为理性”的观念,同“artificial”一词的通常含义相比,它当然更接近后来经院派赋予“自然”的含义。)塔克、弗格森和亚当·斯密。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棗人们通过它“促进了并不属于他们意图之一部分的目的” (注10:Adam Smith,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1776), Bk.IV,ii,ed. E. Cannon, London,1904, Vol.I, p.421.——这一说法受到的令人不解的嘲讽,一度埋没了这个有关所有社会理论的对象的深刻见解。直到一个世纪之后,门格尔才终于以一种至少在社会理论领域本身现已得到广泛接受(注11:Carl Menger,Problems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trans. by F.J.Nock, Urbana,1963,p.158.这一观点最近的复兴似乎是从我的“唯科学主义和社会研究”一文(收入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 Glencoe,Ill.,1952)开始的,我在该文中说,社会研究的目的是“解释众多人的无意的或非设计的结果”。此后卡尔·波普也采用了这一观点,见“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 Economica, N.S.IX/3, August 1944,p.276;他在这里谈到了“人类行为的未经设计的结果”,并在一条注释中补充说,“未经设计的社会制度可以作为一种理性行为无意间造成的结果出现”;另见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4th ed., Princeton, 1963,vol.II,p.93,他在这里也谈到了“这些行为(即“自觉的和有目的的人类行为”)之间接的、无意的、往往是未被要求的副产品”。(但是我不能同意他建立在K.Polanyi一个建议上的观点,见同上,p.323:“是马克思首先把社会理论理解为对几乎我们的所有行为的未被要求的结果的研究”。亚当·斯密的弗格森早已明确表达过这样的观点,仅仅提一下使马克思毫无疑问受益的这两位作者也就够了。)Ernest Nagel也使用过(尽管未采纳)这一概念:“Problems of Concept and Theory of Formation in the Social Sciences”,in Science,Language and Human Rights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 Eastern Division, vol.1),Philadelphia,1952,p.54;他说,“社会现象当然不全是个人行为有意造成的结果;然而社会科学的中心任务,就是对作为行为之意外结果的现象做出解释”。类似但不完全一样的认识还有K.R.Merton的“有目的的社会行为之出乎预料的结果”(见他以此为题的文章,载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36,他的进一步讨论见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 rev. ed., Glencoe,Ill.,1957,pp.61-2).棗即又过了80年棗的方式使它复活。

  斯密的说法后来受到反对,大概情有可原,因为他似乎将自发形成的秩序就是可能存在的最佳秩序这一点过分地视为当然。可是他的一个未明言的预设,即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使我们全都受益的广泛的劳动分工,只能从自发的秩序化力量而非设计中产生出来,却是很有道理的。无论是斯密还是任何我所了解的可敬的作者,从来都没有主张,存在着某种原始的利益和谐的状态,它与那些生成的制度无关。他们的主张、斯密的一个同代人比斯密本人表达得更清楚的主张是,通过清除低效率做法的过程而发展起来的制度,导致了不同利益之间的和谐。塔克的主张并不是“自爱这种人性中的普遍动机”总是含有这一趋向,而是“在这种情况下(就像在其他所有情况下一样)它可以含有这一趋向,即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而采取的努力,会促进公共利益”。(注12: Josiah Tucker, The Elements of Commerce (1736),收入Josiah Tucker, A Selection from his Economic and Political Writings, ed. R.L.Schuyler, New York,1931,p.59.另参见我的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 London and Chicago,1948,p.7.

  在这方面,直到门格尔终于做出清楚的解释之前,长期得不到充分理解的一点是,社会制度的起源或形成,与它发挥作用的方式,本质上属于同一个问题:这些制度以一种特有的方式发展,是因为它们所维护的各部分的行为之间的协调,证明比另一些同它竞争并被它所取代的制度更为有效。有关使自发秩序的出现成为可能的传统和习惯的进化过程的理论,过去与有关我们称为有机体的自发秩序的进化论有着密切关系,事实上是它为后者提供了基本观念。(注13:参见Carl Menger,同上,p.88:“这种遗传因素对于思想理论科学而言是不可分割的”;另见C.Nishiyama,同上。把这种观点同来自生物学领域的观点做一对比是很有意思的,L.von Bertalanffy在Problems of Life (New York,1952,p.134)中强调说:“所谓结构,是一个长期延续的过程,功能则属于短期延续的快速过程。如果我们说,某种功能,如肌肉的一次收缩,是由一个结构来执行,其意思是说以长期延续的、缓慢进行的过程为前提的一个迅速而短暂的过程。”

  如果说这些观点在社会科学理论中终于确立了自己的牢固地位,但是一个实际影响更大的知识分支,即法理学,却几乎完全没有受到它的影响。支配着这个领域的哲学是法律实证主义,它仍然固守一种有着拟人化本质的(essentially anthropomorphic)观点,认为所有的法律规则都是特意发明或设计的产物,甚至因为终于摆脱了“形而上学”的“自然法”观念的全部影响而沾沾自喜。然而我们知道,对社会现象的所有理论理解,正是在追求这种观念中产生的。通过一个事实即可说明这一点:现代法理学所反对的自然法观念,是一个受到了理性主义滥用的概念,它把自然法解释成“自然理性”演绎性的建构,而不是一个发展过程的未经设计的产物,在这一过程中,对公正的检验不是根据随便哪个人的什么意志,而是根据它与继承而来的、不全是出自人为的整个规则系统是否一致。法学理论担心受到被视为形而上学观念的东西沾污,这反而不但使它深陷于反科学的神话,而且这些神话还使法律失去了与公正的一切联系,然而正是这种与公正的关系,使法律成为一个引发自发秩序的可以理解的工具。

  法律仅仅是立法者意志的产物,法律的存在以某个立法者的意志的事先构想为前提棗这种观点事实上是错误的,并且根本不能始终如一地付诸实践。法律不但比立法行为或有组织的国家古老得多,甚至立法者和国家的权力都是来自已经存在的公正观,任何人为的法律,除非它是处在一个普遍得到承认但常常不是人为的公正规则的体系之内,都是无法得到实行的。从未存在过、也不可能存在“完备无缺的”(lückenlos)成文的规则体系。不但一切制定的法律都是以公正为目的,〖HTH〗而不是创造〖HTSS〗公正;不但从来没有制定的法律成功地取代过所有已得到公认的公正规则,或者它根本不参考这种非人为的公正观,并且,如果我们无视这种非为人的规则体系,那么法律的全部发展、变化和相互作用的过程,甚至会成为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设计出来的法律的意义即来源于它。(注14:参见H.Kantorowicz,The Definition of Law, ed. A.H.Campbell,London,1958,p.35:“如果把法律视为某个最高权力的一套命令,那么法律科学的全部历史,尤其是那些意大利注释家和德国PANDECTISTS的著作,都会变得不可思议。”)这种实证主义的法律观,实际上完全是来自一种错误的解释,即把生成的制度说成是设计的产物,我们将此归咎于建构论的理性主义。

  这种观点占居支配地位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是,这必然导致公正棗它可以发现的,而不是仅仅由立法者的意志指定的棗信念遭到彻底破坏。如果法律完全是有意设计的产物,设计者指定的无论什么法律肯定是公正的法律,不公正的法律便成了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注15:参见T.Hobbes, Leviathan, Ch.30,ed. M.Oakeshott,London,1946,p.227:“没有任何法律是不公正的”。)这样一来,得到正当授权的立法者的意志便摆脱了任何束缚,仅受其具体的利益的指导。正如当代最严谨的法律实证主义代表人物所言,“从理性认知的观点看,只存在人类的利益,因此也只存在利益的冲突。解决这些冲突的办法,或通过满足一种利益而牺牲另一种利益,或是通过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的妥协。”(注16: Hans Kelsen, What is Justic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0,pp.21-2.)

  然而,这种论点不过是证明了,沿着理性主义建构论的道路,根本无法得出任何公正标准。如果我们认识到,法律绝对不完全是设计的产物,而是应在公正规则的架构内得到评价和检验,并且这一架构不是任何人发明的,甚至在这些规则以文字表达出来之前,它们就指导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我们就会获得一个判断公正的标准,它即或不是一个肯定性的标准,至少是个否定性的标准,使我们能够通过不断清除所有与整个体系不一致的规则,(注17: 关于以若干规则是否相互协调做为检验标准的问题,现在可参见Jurgen von Kempski很有意义的研究,收在[WTBX]Recht und Politik[WTBZ](Stuttgart, 1965)一书中,以及他的论文“Grundlegung zu einer Strukturtheorie des Rechts”, Abbandlungen der Geists- und Sozialwissenschaftlichen Klasse der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und der Literatur, in Mainz, Jg. 1961, No.2.)逐渐接近(尽管有可能从来没有达到)绝对的公正。(注18:对法律规则的公正(基本上是康德法哲学所针对的公正)做否定性检验的观念,使我们能够通过从整个规则体系中消除一切不一致或不协调,不断地接近公正;而这个体系的大部分内容,无论什么时候,总是一个既定文明中的成员共同拥有的、没有争议的财富棗这是我目前正在撰写的一部著作的中心论点。(译按:哈耶克所说的这部著作,是指他三卷本的《法律、立法和自由》一书。))这意味着,那些努力发现“自然而然”(即未经设计)产生的事情的人更为接近真理,因此也比坚持认为所有法律是由人的意志所制定(“设立”)的人更为“科学”。但是,在实证主义的支配地位几乎完全消灭了这个方向已经取得的成就的一百年之后,把社会理论的见解用于理解法律的任务仍然有待于完成。

  由于在一段时期内,社会理论的见解曾一度开始影响到法学领域;萨维尼及其更古老的历史学派,主要是以18世纪苏格兰哲学家所构想出的成长的秩序观为基础,继续从事着我们现在称为社会人类学的工作,这似乎成了那些思想到达门格尔的主要渠道,并且使他们的认识得到复兴成为可能。(注19: 关于柏克的思想(以及由柏克传播的大卫·休谟的思想)到达萨维尼的过程,见H.Ahrens, Die Rechtsphilosophie oder das Naturrecht, 4th ed., Wien,1854,p.64.该书大概也是门格尔最初的信息来源之一。关于萨维尼及其学派,另可参见E.Ehrlich, Juristische Logik(Tubingen,1918,p.84)的深刻观察:“柏克、萨维尼和普切塔知道,人们总是认识不到,在人民或个民族之中,那些我们今天作为国家的对立物称为社会的东西,都是在民族的范围内形成的。”;以及Sir Friederick Pollock, Oxford Lectures and other Discourses (London, 1890,pp.41-2):“所谓进化的学说,不过是这种用于自然事实的历史方法,而所历史方法,也不过是应用于人类社会和制度的进化学说。当达尔文创立自然史哲学时……他的研究所遵循的精神以及他要达到的目的,与那些伟大的政论家是一样的,他们没有留意他的研究领域,恰如他没有留意他们的领域一样,却在对历史事实的耐心研究中为一种牢固而合理的政治和法律哲学打下了基础。萨维尼,这个我们至今没有给予足够的了解和尊重的人,或者柏克,这个我们既了解又尊重、再怎样尊重也不算过分的人,都是达尔文之前的达尔文主义者。伟大的法国人孟德斯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的人,但是他的独特而光芒四射的天才,却在一代形式主义者中间消失了。”不过,“达尔文之前的达尔主义者”这一说法,最初是由语言学家们提出的(见August Schleicher, Die Darwinsche Theorie und die Sprachwissenschaft, Weimar, 1869, 以及Max Muller, “Lectures on Mr. Darwin's Philosophy of Language”, Frazer's Magazine, Vol.VII, 1893,p.662),波洛克大概就是从他们那里借用了这一说法。)在这个方面,萨维尼把论证的矛头直指17和18世纪理性主义的自然法理论,这反映出他继承或恢复了更古老的自然法学者的目标。他的这些努力有助于使那种自然法观念信誉扫地,不过他的工作完全是放在了发现法律是如何不经设计而产生的,他甚至希望证明,想用正确的设计去代替这种自然成长的产物是不可能的。他所反对的自然法,并不是有待发现的自然法,而是那种从自然理性中演绎出来的自然法。

  如果说,对于这个更为久远的历史学派来说,他们虽然摈弃了“自然”一词,法律和公正却仍然是有待人们发现和解释的客体,但是法律实证主义却彻底放弃了法律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这种思想,根据这种学说,法律完全是立法者特意设计的产物。这些实证主义者再也无法理解,有些事情虽然不是物质的自然界之一部分,而是人类行为的结果,但它仍然是客观既定的;法律当然可以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这只能是因为至少它的一部分内容既定的,独立于任何具体的人类意志。这导致一门科学的困境:它否认自己有明确的客观研究对象。(注20: 参见Leonard Nelson, Rechtswissenschaft ohne Recht, Leipzig,1917.)这是因为,如果“没有立法者的行动便没有法律”,(注21: John Austin, Jurisprudence, third edition, London, 1872, p.555.)则只能提出心理学或社会学的问题,而不法律的问题。

  这种态度反映在支配着整个实证主义时期的一句口号之中:“凡是人所造成的(made),他也可以加以改变以符合自己的愿望”。但是,如果把这里的“造成”理解成也包括那些人类未经设计的行为结果,那么这句口号便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臆断。这种信念棗法律实证主义不过是它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棗完全是笛卡尔建构主义的产物,它必须否认存在着有待发现的公正规则,因为它没有为“人类行为的结果,但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留下立足之地,从而使得社会理论也无存身之地。大体而言,我们现在已经成功地从理论社会科学中消除了这种影响棗为了使这种理论成为可能,也必须消除这种影响;但是今天支配着法学理论和立法机构的观念,却仍然几乎完全是这种前科学的态度。虽然法国社会科学家比别人更早地清楚意识到,从笛卡尔著名的《方法论》一书,‘il etait sorti autant de deraison sociale et d'aberations metaphysiques, d'abstractions et d'upopies, que de donnees positives, que s'il menait a Comte il avait aussi mene a Rousseau’(“如人们明确所知,正是从这种社会无理性、这种形而上学谬论、这种玄谈和乌托邦中,产生出了孔德,正像它也产生过卢梭一样。”),(注22 Albert Sorel, “Comment j'ai lu la ‘Reforme Sociale’”, Reforme Sociale, 1st November, 1906, p.614,转引自A.Schatz, L'individualisme economique et sociale, Paris, 1907, p.41;大概此书和H.Michel的L'idee de l'Etate (3rd ed.,Paris, 1898)一起,是说明笛卡尔主义对社会思想的影响最有教益的两本书。)不过至少在局外人看来,法律处在它的影响之下,仍然是以法国为甚。

    本文的法文译文曾刊载于Les Fondements Philosophiques des Système Economiques. Texte de Jacques Rueff et essais rédigés en son honneur,Paris,1967。文章标题取自Adam Ferguson的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 London,1767,p.187:“各国摸索出一些典章制度,那固然是人类行为的结果,却不是因为实施了人类的设计。”

如何运用心理分析法 (上)

  基本面分析法和技术分析法是期货市场中流行的两种分析方法。而心理分析法完全可以作为另一种分析法独立出来,因为对比前两种分析法,它有着不同的原理,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和独到之处。

  心理分析法的特点

  1.基本面分析法

  基本面分析是一种客观的分析法,它以价值回归理论作为分析基础,以追寻价格变动的根本原因作为主要途径,以期达到对市场未来走向的较为准确的预测。基本面分析主要涉及: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气候因素,中央银行干预因素(外汇市场),结转库存,产量,产情,气候因素(农产品期货)等。

  2.技术面分析法

  如果说基本面分析走的是“价值到价格”的分析思路,那技术面分析则可以说走的是“价格到价格”的分析思路。技术面分析法是以“历史价格”为参考来预测“未来价格”的分析方式。它是一种主观的分析法,是一种通过人们的主观经验来判断市场未来走向的分析法。

  3.心理分析法

  心理分析法是一种从“市场心理到价格”的分析思路。其定义是,在市场方向即将逆转或维持原方向的临界点时,通过推测市场主导势力控制者的心理价格定位,以此为基础,分析主导资金的流向(资本流向)从而判断未来市场走向的方法。毋庸质疑,市场的大方向决定一切(也就是资本的流向)。在期货市场运用心理分析法意义重大,因为期货市场是一个人对人的市场,它的参与者是“人”以及受“人”控制的投资机构,而资本流向都是通过参与者的心理预期反映出来的,所以市场方向是受人的心理因素控制的。换个角度考虑,也就是说,资本流向掌握在市场参与主体——“人”的手中。资本受人控制,所以大众的共同心理对市场走向有很大的影响,有时甚至是决定性因素。

  运用心理分析法完成一次操作的原理在于:价格波动始于公众心理价格的不统一,始于基本平衡态的打破。在市场混乱时建仓,价格会在一个新的公众心理“共识”的影响下受到追捧或打压,直到出现一个公众心理可以接受的大众价格。在这个价格上,多空双方的势力再一次基本均衡,市场才又开始基本维持盘整态势,一个上涨(下跌)行情由此结束。我们获利了结,一次操作完成。我们所要把握的就是,公众心理达成新“共识”时的市场方向。

  市场方向的控制者“人”本身就同时具有感性和理性两种情态。在参与市场的行为中,投资者总会凭借他们的主观判断和客观基本面因素做出买卖决定,投资者便同时在用感性和理性两种情态来对待市场。由于单纯地运用客观操作或者主观操作,投资者们各持己见,不可能达成市场方向预期的完全统一。笔者时常看到,投资者由于单纯运用一种分析法操作,在下单的一瞬间,脸上仍带有迷茫的神色。这可以从侧面看出,市场参与者在下单的时候心态很不稳定,而这正是因为前两种分析法“偶有冲突”造成的。价格波动的原因也可以因此说成:同时具有两种情态的投资者,依据他们不同的心理预期,不断磨合的过程。

  心理分析法的优势正是因为,它既包含主观因素也包含客观因素,是介于客观和主观之间,感性和理性之间的“模糊”分析法。

  因同时具备技术面分析法(主观)、基本面分析法(客观)的特点,所以从理论上讲,心理分析法更好地融合了两者的优势,以投资者心理预期为基础,以一个更中立、更平和的态度预测市场方向,提高了预测的准确度。

  心理分析法的优势

  1.它打破期市的三个传统理论依据,抛开旧策略、旧思路

   (1)它打破古典经济学中的平衡概念。

  价值不完全决定期市价格,价值规律在期市交易中不为实用。古典经济学理论中的“平衡”说的是一种资源配置和盈利的平衡,但是这个理论在期货市场中不实用。首先,期货是个零和游戏,“平衡”虽然在理论上说的通,但是这种“平衡”的前提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期货市场中出现过,这个理论也就不适宜在期货市场中应用。由于买方和卖方都想从市场参与中谋取更多的利益,就必然对市场价格施加影响。再加上期货市场含有较多的投机成分,必然会加剧其价格的波动幅度和波动频率,这样,频繁的大幅度波动往往会歪曲供求曲线,使得以供求曲线做判断依据的投资者做出歪曲的理解和盲目的市场行为,造成对市场方向判断失误的增多。

  因这种“平衡”在现实的期货市场中不存在,那么“等价交换”所依据的价值量就不是一个恒定的数值,所以价格就不完全由价值来决定。期货市场中常常可以看到价格长期飚升不回落,也就是价格围绕价值的波动周期太长,价格长期偏离价值。投资者一次次在自己认为的高点沽出,但总被不断创出的新高一次次挫败。期货市场真正的“顶”只有一个,凭价值规律为预测基础的成功几率很小。在期货市场中运用价值规律作为分析价格的基础是不牢靠的,也是不很实用的。

  所以,古典经济学里的平衡概念在期货市场中是行不通的,期市价格不完全由价值决定,价值规律在期货交易中不为实用(短线尤为突出)。

   (2)承认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供求关系。

  以往的经济学体系中“供求关系决定价格,价格对供求关系有一定的反作用”似乎已成为真理。但是在期货市场由于其特殊性,运作结构不应该以一般的商品买卖来定论。经济学体系里的所谓“价格对供求关系的反作用”在期货市场理应升级为“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对供求关系起决定作用”。因为如果一个市场搀杂了较多的投机成分,那么这个市场暂时就不会是一个仅仅由供求关系来决定价格的市场。相反,随着投机势力的强大,价格越来越倾向于决定供求关系。一旦市场价格到了一个关键的点位,人们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然后依据自己的判断或听取分析师的建议做出买卖决定。

  如果更多的投机者倾向于做空某种商品,那么此种商品的价格会不断下降,而价格下降本身也会刺激更多的参与者一起做空,由失望型地抛售变为恐慌型地抛售,价格暴跌,从而形成一个不间断的自我践踏式的下跌。从市场参与者单纯地依据价格做出做空决定,可以侧面地反映价格在影响供求。如果更多的人抛开了一切其他因素,跟随市场大方向盲目疯狂地做空,那么,价格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供求关系。因为那时侯,部分小散户的跟进对市场也有进一步的推动作用,促使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单纯地根据价格的高低做出买卖决定。价格由此决定供求(因为那时影响价格的更多的是非理性的人为因素)。

  多数参与者参与市场是因为价格不断地下跌,才做出卖出决定的,与其他因素没有太多关联。例如,在外汇期货市场中,1997年12月7日的美元兑日元合约遭到史无前例的疯狂抛售,3小时内从131.53泻至125.80,狂跌573点!虽当时日元有基本面的重大消息支撑——日本政府决定实施一次性动用2万亿日元的特别减税方案,但是,凭借这条利好消息并不足以让日元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如此大的涨幅。这是因为,美元兑日元接近价格的强阻力位,由久攻阻力位不破的“失望型抛售”到接下来在利好消息作用下的“跟进型抛售”,最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恐慌型抛售”,导致美元兑日元产生如此巨大的跌幅。由于对价格的恐慌心理市场参与者不由自主地统一行动起来,不间断地对美元进行打压,所以,恐慌型抛售最终使投资者对美元彻底失去了信心。美元兑日元不断暴跌的价格引发了参与者的投机行为,决定了供求,假如是单纯的“供求决定价格”,则不可能产生这种自我践踏式的打压。

  再如,以技术面做分析的投资者,是在一种历史价格的基础上推测未来价格。期货市场单纯地按照这种分析方式进行买卖的人,大有人在。按照历史价格操作,这也是一种由价格决定供求关系的表现,否则期货市场就不会出现很规则的双顶(底)型、头肩顶(底)型、上扬(下跌)三角形。参与者参照历史价格操作时感到畏惧或者以此为下单动机和理由,并在每种图形的关键点位上观望,或逆市操作等等,这一切都可以很好地说明价格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买卖,决定了供求关系。

  所以,在期货市场中价格的确已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供求关系。

  (3)否定期货市场纯理性化,认定市场的运转不单纯受其自身的理性和逻辑性控制。

  如何运用心理分析法(下)

  像埃德温·哈勃提及的“宇宙的产生缘于一次大爆炸”这样的学说,在过去并不会普遍地被常人所接受。原因是人们基于一种心理,即,世界是完美的理性的,导致对现实的解释存在偏向性,并且不由自主地否定自己所恐惧的东西。在经济学里也一样,假如在一个无规律的市场赢利,是绝不会有准确的赢利模式的。这是投资者不愿看到的,不愿承认的,也是他们所恐惧的。这是大多数人更乐意承认“理性市场”理论的原因,并且很多经济学家也是理性市场的支持者、拥护者的原因。而且现在的市场分析也正是基于市场理性化的理论。

  如果市场是纯理性化的,就会通过指标把价格预测得天衣无缝,还会导致参与者的意见很统一,价格波动就会趋于一致。但是,由于诸多因素,这种现象从来没有出现过,而且也是不可能出现的。上述现象只能解释为:一个意见不统一的半理性市场在引领参与者做出买卖决定。如果市场是理性的,何以解释价格频繁波动的现象?另外,市场理性化理论也牵扯到一个价格的周期回归问题。以“理性”的周期回归理论来预测市场的大方向也是不准确的。例如,据此周期理论推算,加之今年年初市场人士预期日本中央银行将干预汇市,阻止日元“过度”升值以刺激出口,普遍推测日元期货合约会从年初的价位贬值到年底的125.00左右。但是从目前来看,日元长势极佳。日本中央银行无法力挽狂澜,改变市场方向。干预只能是在市场方向大致明确的基础上,减缓日元的升值速度,但却不能主导其方向。遂使得日元步步升值到现价位108.12。政府不得不出台很多的改革方案,以降低日元过度升值对出口的影响。这对据此理论长线做空日元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再如,众所周知,每年的3月和9月是日本的一年度结算和半年度结算时期。曾经做外汇期货的人都会在3月或9月的月初开仓大量买进日元,日本年度结算后再获利平仓。近几年却发现这个机会越来越不容易把握了。原因在于消息普遍被市场提早消化,加上大型的投机基金的兴风作浪,夹杂了过度的投机成分,市场也就不太容易受其自身的理性和逻辑性控制。一切理论的适用性都是在市场中体现的,是市场在引领我们期货投资者,指引我们该怎么去做。任何太过偏信“理性化周期理论”的操作行为都是违背市场本意的。而与市场“作对”的人也无疑是自取灭亡。由此可见,市场的运转不单纯受其自身的理性和逻辑性控制。

   2.以全新、独特的理论作为市场分析的基础

  心理分析法否定了诸多传统理论有其新的理论依据,就是:追踪市场行为的动机,谋求动机中的共性,把握市场方向,顺势而为,博取利益。由于市场心理先行于市场行为,所以,以市场心理预期为基础,可以更快速、更准确地反映出市场的未来动向。单纯地依靠技术分析往往达不到很好的效果,例如,去年12月5日星期五晚间接近22点的时候,欧元的5分钟均线一次大幅上涨后做出一个类似双顶的形态。因为北京时间晚上21:30分要公布美国的11月份非农业就业人数(预期是12.6万),在数据公布以前市场有传言,就业人数要大幅减少,所以在21:30分之前的十几分钟走出欧元的一波上涨行情。数据公布后(5.7万),受获利回吐和“传闻时买入、证实时卖出”的影响,美元/欧元开始完成双顶的另一半。很多分析师就技术分析的图形来看建议“做空欧元”。许多人就盲目地加入做空的队伍。试想一下,受利好消息影响,汇价大幅走高后所出现的获利回吐,会将汇价压低到利好消息出台前的价位吗?几乎是不可能的,否则就不叫“获利回吐”了。所以,欧元汇价在M头的腰部稍做盘整,随即大幅上扬,收盘时再创1.2179历史新高。有些人埋怨说市场与自己作对,其实,根本就是他自己不跟着市场走。这也说明,太过单纯地使用技术面分析,忽视市场心理价格是不可取的。

  心理分析法打破传统的预测模式,不过分看重历史价格所形成的“规律”,亦不太看重消息面带来的影响,其出发点就是“市场心理”。心理分析法追踪到的是未来涨跌的根本原因,而不是一个靠历史价格猜测的传统模式。

  3.表现形式独特

  心理分析其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在此我只举一例:通过K线图看心理分析法。有人一定会说,那不就是技术面分析嘛!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技术面分析着重看的是图形,历史价格所留下的图形,用观察图形得来的专业感觉勾勒出另一半“即将出现”的图形,着重于图。而心理分析法则是,当价格接近关键点位时,一根K线从开始到这根K线收完的全过程,透过此过程窥视多空双方的力量对比、阻力(或支撑)位的强度,等等。心理分析法也看连续的几根K线收完后的形态,但不是图形。

  心理分析法的应用

  实用性支撑一种分析法在市场中存活下去。由于心理分析法揣测“市场心理”,因此它更适用于一个公平的“无庄市场”。在此,我举几个外汇期货的应用实例:

  1.2003年12月10号,从15点到17点之间短短的2小时里,美元/日元从106.75狂升198点至108.73,这个情况许多投资者根本没有想到,此时没有追空日元的人也后悔莫及。让我们来回忆一下当时的具体经过。在此之前,日本央行曾经多次暗示日元是“不正常”的走高,虽然投资者也预料到日本央行会干预,但没有想到日本央行会在非整数点的点位106.75入市干预。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10日凌晨4点,美元/日元在小时图中收了一个长长的下影线,足足37点,日元最高触及的就是106.75这个价位。较长的下影线说明有巨额资金在做空日元,随即美元/日元展开三角盘整,这说明破位上行是必然的。果然,美元/日元在107.39破位,开始一度走高达134点。这次做空美元/日元的正是日本央行。日本政府在106.75干预了汇市,当时,美元利空消息已经出尽,所以,日本央行在这个时候干预外汇市场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此次美元/日元的“意外”走高,应在投资者预料之内。用心理分析法虽不能准确预测出在106.75处,日本央行会干预,但是一定会分析预测出,美元/日元一定会在三角盘整后破107.38阻力位并将大幅上涨。

  运用心理分析法在这次分析中把握了以下5点:

  第一,日本央行将干预汇市以成定局,只是干预时间和具体点位没有得知(市场有即将转势的感觉)。第二,美元利空消息已经出尽(利好出尽是利空!近期没有更坏的基本面消息了)。第三,下影线是转势的预兆(显示日元继续走高的困难程度)。第四,三角盘整为转势的条件(在此位置展开盘整,基本就可以推测到盘整后的方向)。第五,K线图在108.38强阻力位轻易突破(可见市场对后市的方向早有准备)。

  2.2003年12月14日,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在其故乡提克里特的地下室被美军捕获,并通过DNA检测验证实其身份,外汇市场出现了久违的美元利好消息。但当时是周日,外汇市场正处于休市状态。市场预期在下周一开盘欧元将会跳空!果然,周一刚开盘,欧元即跳空达132点!随即在1.2143附近站稳。为什么会在1.2143附近停留呢?从心理因素分析,开盘就跳空价格停留的价位必定是强阻力位!此价位是投资者不敢逾越的心理价格。再结合技术面分析:1.2143正是欧元240分钟均线的强支撑位,在此价位停留和盘整的越久,就越发显示出此支撑位的支撑强度。况且,萨达姆被捕后的美元暴涨属于新闻市的结果,等消息逐渐被市场淡化,欧元一定会慢慢走强,出现回补跳空的缺口。结果,开盘十几分钟,欧元便在1.2143处做出双底形态,这坚定了投资者对跳空回补的信念。整整一天,欧元都处于试图回补跳空的缺口。截至16日凌晨,欧元到1.2278高位,已经回补了跳空留下的缺口。运用心理分析法并结合技术面的图形,在15日的赢利理应颇为丰厚。

  所以,运用心理分析法在本次操作中把握了两点:

  第一,萨氏被捕,属于新闻市,消息所带来的行情固然猛烈,但随着市场对此消息的淡化,这种行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最终一定会回补跳空的缺口。第二,在1.2143的心理支撑下,欧元一步步稳健地走高。可以说1.2143就是市场不敢继续推高的强阻力位(心理默认价位),跳空停止并且盘整已久的价位(更有技术面双底的支撑)就是当天欧元的最低价位,可在此价位大胆地持欧元多头。

  由上述两个实例,不难看出,运用心理分析法的实效性很强,在市场中运用此法将带来颇为丰厚的利润。如果能够结合基本面分析和技术面分析,将会使此法的运用近乎完美,给投资者带来更为巨大的盈利回报。

  总之,心理分析法以全新的理论,独特的表现形式,为诸多投资者所应用,盈利颇为丰厚。它填补了基本面分析法和技术面分析法的空白,使偏理性和偏感性的预期分析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对市场做了一个更准确的预期。

  相反理论

相反理论的基本要点是投资买卖决定全部基于群众的行为。它指出不论股市及期货市场,当所有人都看好时,就是牛市开始到顶。当人人看淡时,熊市已经见底。只要你和群众意见相反的话,致富机会永远存在。

  (1)相反理论并非只是大部分人看好,我们就要看淡,或大众看淡时我们便要看好。相反理论会考虑这些看好看淡比例的趋势,这是一个动概念。

  (2)相反理论并不是说大众一定是错的。群众通常都在主要趋势上看得对。大部分人看好,市势会因这些看好情绪变成实质购买力而上升。这个现象有可能维持很久。直至到所有人看好情绪趋于一致时,市势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供求的失衡培利尔( Humphrey•Neil)说过:当每一个人都有相同想法时,每一个人都错。

  (3)相反理论从实际市场研究中,发现赚大钱的人只占5%,95%都是输家。要做赢家只可以和群众思想路线相背,切不可以同流。

  (4)相反理论的论据就是在市场行情将转势,由牛市转入熊市前一刻,每一个人都看好,都会觉得价位会再上升,无止境的升。大家都有这个共识时候,大家会尽量买入了,升势消耗了买家的购买力,直到想买入的人都已经买入了,而后来资金,却无以为继。牛市就会在大家所有人看好声中完结。相反,在熊市转入牛市时,就是市场一片淡风,所有看淡的人士都想沽货,直到他们全部都了货,市场已经再无看淡的人采取行动,市场就会在所有人都沽清货时见到了谷底。

  (5)在牛市最疯狂,但行将死亡之前,大众媒介如报章、电视、杂志等都反映了普通大众的意见,尽量宣传市场的看好情绪。人人热情高涨时,就是市场暴跌的先兆。相反,大众媒介懒得去报导市场消息,市场已经没有人去理会,报章新闻,全部都是市场坏消息时,就是市场黎明的前一刻,最沉寂最黑暗时候,曙光就在前面。大众媒介永远都采取群众路线,所以和相反理论原则刚刚违背。这反而做成相反理论借鉴的资料。大众媒介全面看好,就要看淡,大众媒介看淡反而是入市时机。

  上述所说的,只是相反理论的精神。我们凭什么而知道大家的看法是看好还是看淡呢?单赁直觉印象或者想象并不足够。运用相反理论时,真正的数据通常有两个,一是好友指数(Bullish Consensus);另一个叫做市场情绪指标(Market Sentiment Index)。 两个指标都是一些大经纪行,专业投资机构的期货或股票部门收集的资料。资料来源为各大纪经纪,基金,专业投资通讯录,甚至报章,杂志的评论,计算出看好和看淡情绪的比例。就以好友指数为例,指数由零开始,即所有人都绝对看淡。直到100%为止,即人人看好,包括基金,大经纪行,投资机构,报章杂志的报导。如果好友指数在50%左右,则表示看好看淡情绪参半。指数通常会在30至80之间升沉。若果一面倒的看好看淡,显示牛市或熊市已经去到尽头,行将转角。因为好友指数由0-100,都有不同启示,详细的分析将会给投资者一个更清晰的概念,运用理论时也较有把握:好友指数比例指示

  0-5% 一个主要的上升趋势已经就在目前,为期不远。人人看淡时,淡友要沽货的已经你也沽我也沽,以致沽无可沽。大市淡无可淡,这就是转势的时机。把握时机入货,博取无穷利润,就是在这个时候!

   5-20% 这是一个不明的区域,大部分人看淡,只有少部分人看好。这些看淡的人足以压倒性姿势将大市推低。但因为看淡的人比例大,市势亦可以随时见底。很多时转势情形都会在这个区域产生。投资人士可以辅之以图表,成交量等去探测大市是否已经见底。

  20-40% 看淡的人在比例上仍然盖过乐观情绪。从统计数字看出,继续看淡赢面机会较大。如果在这一个区域,大市不再向下,市势就会变得十分不明朗,要忍手为上。如果在这个区域,大市转势上升,通常升幅会十分凌厉,而且创出新高点。因为大众看淡时,却看错了,市势一升就一发不可收拾。创新高点机会大于一切。

  40-55% 市价可以向上向下,绝对不明朗。在这个区域,投资人士一定忍手,切勿轻率入市作买卖,因为赢面和输面比例差不多。在保本为第一原则之下,不作买卖反面最安全。

  55-75% 看好的人占多数,但又并非绝大多数。市势发展有很大上升余地。但如果这个比例看好的人多,大市却不升反跌,一定会是急促而且令人害怕的。通常大家看好时下跌,多数会出现近期的低点。

  75-95% 未得十分明朗。很多时市场都会在这个区域转势向下,但仍然有机会在看好情绪一路高涨之下,一路攀升一段时间直到去到百分之百的人都看好止。所以利用图表分析作为辅助工具就比较安全得多。

  95-100% 大市已经出现全人类看好的局面。投资的本钱已经全部投入大市。是弹尽粮绝,强弩之末之兆,大市转势迫在眉睫。速速沽货为上,要离开市场。如果加多一脚,做淡友沽空,胜算最大。

  相反理论带给投资者的讯息十分有启发性。首先,这个理论并非局限于股票或期货,其实亦可以运用于地产、黄金、外汇等。它指示投资者一个时间指针,何时离市,那个时候是机会,那个时刻市势末明朗而应该忍手。相反理论更加像一个处世哲学。古今多少成功的人士,都是超越了他们同辈的狭窄思维,即使面对挖苦、讽刺、奚落、遇到不世欲的白眼闲言,仍然一往无前向自己目标迈进,才成为杰出人物。人云亦云,将会是在人海消失的小人物。作为投资人士借鉴的地方,相反理论提醒投资者应该要:

  (1)深思熟虑,不要被他人所影响,要自己去判断。

  (2)要向传统智慧挑战,群众所想所做未必是对的。即使投资专家所说的,也要用怀疑态度去看待处理。

  (3)凡事物发展,并不一定好似表面一样,你想象市升就一定市升。我们要高瞻远瞩,看得远,看得深,才会是胜利。

  (4)一定要控制个人情绪。恐惧贪贪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周围环境的人,他们的情绪会影响到你,你反而因此要加婪冷静。其他人恐惧大市已经无得玩,有可能这才是时机来临。在一窝蜂的争着在市场买入期货,股票时,你要考虑市势是否很快就会见顶而转入熊市。

  (5)当事实摆在眼前和希望并非相符时,勇于承认错误。因为投资者都是普通人。普通人总不免会发生错误。只要肯认输,接受失败的现实,不作自欺欺人,将自己从普通大众中提升为有独到眼光见解的人,才可改变自己为成功人物。

  在任何市场,相反理论都可以大派用场,因为每一个市场的人心、性格、思想、行为都是一样。大部分人都是追随者,见好就追入,见淡就看淡。只有少部分人才是领袖人物。领袖人物之所以成为领导人,皆因他们见解、眼光、判断能力和智慧超越常人。亦只有这些异于常人的眼光和决策才可以在群众角力的投资市场脱颖而出,在金钱游戏中成为胜利者。

  实际运用相反理论时,一般的难题都出于搜集资料方面。好友指数并非随时可以得知,在报章上亦并非随时找到。

  投资人士可以自行将报纸杂志投资专家发表的言论去归纳分析好淡观感的比例,以作买卖决策。但资料是否全面,当然是一大疑问。另外,相反理论有个很好的启示,那就是当大众媒介都争着报导好消息时,大市见顶已为时不远。这个说法,屡经印证,屡试不破。投资人士可以加倍留意。最后一点要提醒大家,即使收集到一个可靠的好友指数也不等待百分之一百的人看好时才决定离市,或者所有人看淡时才入市。因为当你的数据确认有这些现象出现时,时间上已经出现了差距,其他人早比你洞悉先机可能已经比你快一步采取行动。你有可能错失在最高价估出或出最低价买入货的机会。快人一步,早过好友指数采取适当行动的投资人士将会更加稳操胜券。

  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多数决策具有一种更高的超个人的智慧, 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讲,只有自生自发的社会发展所达致的成就才可能具有这种智慧。多数决议亦绝非是生成这种超越性智慧的所在。我们甚至可以说,多数决议一定不及一些最明智人士在听取各种意见之后所做出的决定,因为多数决议往往是考虑欠充分的产物,而且一般都是不能令任何人感到完全满意的妥协之物。尤其从成员构成发生不断变化的多数所连续不断做出的决策所产生的累积性结果来看,情况更是如此,因为这种结果并不是对一种一以贯之的观念的表达,而是对不尽相同且往往冲突的动机和目的的表达。

  选自 《自由秩序原理》论多数人的统治章--哈耶克

  一个博弈的小例子,在零和博弈中,假设有5个人,其中一个总是与另外4个意见相反,他们共同猜赌,几轮下来,筹码就会向这个人手中集中,倒不是因为这人聪明,而是因为 盈亏筹码 的不对称,继续研究这个博弈很有意思,因为具体到实际当中,经过长期博弈,剩下的都是一些少数派,少数派之间博弈会如何继续进化 还没有想明白,如何成为少数派的少数派。

  不滅的理想

  全都看好的时候,贪婪的情绪会使人不顾一切的去购买已经很高了的股票,造成股票价格和价值之间的溢价,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泡沫必然破裂,价格向价值回归. 全都看跌的时候,恐惧的情绪会使人不顾一切的去抛出已经很低了的股票,造成股票价格和价值之间的折价,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还是向价值回归的.

  注意全部看好的全部 是整个社会 而不是现有投资者 后续看好资金会源源不断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