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小书架:抚州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专题――湖北省鄂州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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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考察报告   时间:2010-05-06 来源 : 字体:大 中 小   

湖北省鄂州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考察报告

 

2010年3月14日至16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东乡、崇仁、黎川、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的相关领导组成学习考察小组,赴湖北省鄂州市就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鄂州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2009年7月,鄂州市被确定为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市后,紧紧抓住风险查找、风险预防、风险控制、风险化解四个关键环节,积极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三高定位”,统一思想认识。高规格成立领导小组,鄂州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市长、宣传部长、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从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市农工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高标准确定工作目标,按照点上(部门、单位)突破、线上(行业、领域)连接、面上(覆盖全市)推进的工作思路,确定了点、线、面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腐败风险防控模式。高起点抓好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意见》,并将防控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范围,在百分制考评中占4分。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作了书面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进行了专题部署。

(二)“四五结合”,查找腐败风险。明确五个步骤:清权定责、深查风险、评估定级、审核备案、动态管理;采取五种方法:自己查、领导点、群众提、同事帮、组织审;突出五项重点: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人财物的支配权和管理权、用权行为、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工作;排查五类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对查找出的腐败风险点,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本科室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三位一体”,建立预防机制。突出政府投资工程、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改革等三大重点领域,建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度体系。在政府投资工程领域,实行决策、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五公开”,加强对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把好工程项目立项、概算审查、预算审查、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进度与核算、工程决策“七个关口”。在城乡医疗保障领域,通过开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改革试点工作,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对人员机构、工作流程、资金管理进行重新整合。在城乡一体化改革领域,做到“改革深入到哪里,防控就跟进到哪里”,强化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四)“示范先行”,做到整体推进。确定了华容区、市工商局、市医保局和市地税局等为先行示范单位,突出特色、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如该华容区风险点查找准确,防控措施具体管用;市工商局通过定岗确责、风险评估、防控纠偏,全面推行腐败风险防控管理;市建委对行政许可、检查验收、工程预决算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22个部位,实行重点管理、重点防控;市医保局建立健全干部岗位、基金使用、网络及财产管理等三大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系统等。

(五)“改革并进”,增强防控效果。将防控工作融入惩防体系建设全局,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改革创新、惩腐办案紧密结合,增强防控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深化行政审批、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六)“三查联动”,促进任务落实。领导督查,市纪委书记、领导小成员长多次深入到各单位督查指导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联系点分工进行督查。专项督查,市防控办围绕查找风险、确定等级、制定措施等重点工作环节进行经常性督查,保证全市面上工作顺利开展。单位自查,各级各单位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对本地本单位自行开展督查,保证防控工作按标准、按进度开展。

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整体推进,创新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路、方法和举措,探索性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全员性、协调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增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一是强化了腐败风险教育的防范功能。通过开展风险教育,较好地消除了“无腐败风险、风险无害、查风险无用”的错误思想,克服了“查不出风险、查浅层次风险、不积极防控风险”的消极倾向,增强了“腐败风险无处不在,人人都有腐败风险”的认同观念,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二是增强了重点领域的防控效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实行投资工程资金全程监控、日清月结,资金拨付更加直接、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领域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涉农项目资金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了干部廉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的党员干部满意率达到85%;群众来信来访统计结果显示,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党员干部的举报、投诉量比去年同比下降17%。三是建立健全了预警防控制度体系。围绕权力安全行使、资金安全使用、项目安全建设、干部安全成长,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鄂州市防治串通投标行为若干规定》、《鄂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廉政监管暂行办法》、《关于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大宗物资采购的制度》等15个规范性文件。全市18个重点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类制度229项。

  二、我市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要高位推动,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成立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落实工作场地、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保障措施。同时明确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二是建立督查落实机制。推行腐败风险防控工作项目化管理,切实做到“每周一安排、每月一汇报、每季一调度、半年一巡查、年终一评比”,确保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建立检查考核机制。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算范围,确定合理分值,严格检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查的运用。

第二,要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应抓好五个关键环节。一是开展风险教育。结合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预防腐败风险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掌握查找风险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高风险预警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查找腐败风险。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步骤,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重点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五类风险”。三是确定风险等级。腐败风险主要分为部门(单位)腐败风险、科(室)腐败风险和岗位腐败风险三个类别,每个类别的腐败风险分为高、中、低(一、二、三级)三个等级。四是制定防控措施。针对腐败风险,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纠错;针对新的腐败风险,不断完善防控办法,从而有效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五是构建长效机制。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与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结合起来,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与推进制度创新结合起来,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业务工作岗位监督,优化业务工作流程;与查办案件结合起来,以查办案件推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开展,以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措施的完善体现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第三,要以点带面,分步组织实施。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从2010年3月开始,召开动员大会,开展业务培训,确定东乡县、崇仁县、黎川县、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先行试点,全面启动全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年底前建成防控工作网络,完成风险查找和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明年年底前初步完成防控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