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索尼摄像机:中华兵法大典(卷四明、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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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兵法大典(卷四明、清----------其他)

百战奇略

  刘基

  卷一

  1.计战

  凡用兵之道,以计为首。未战之时,先料将之贤愚,敌之强弱,兵之众寡,地之险易,粮之虚实。计料已审,然后出兵,无有不胜。法曰:“料敌制胜,计险阨远近,上将之道也”。①

  汉末,刘先主②在新野③,三往求计于诸葛亮④。亮曰:“自董卓⑤以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曹操⑥比于袁绍⑦,则名微众寡,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⑧,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⑨以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⑩据有江东⑾,已历三世⑿,国险民附,贤能为之辅,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⒀北据汉、淝⒁,利尽南海⒂,东连吴、会⒃,西通巴、蜀⒄、此用武之国,而其主⒅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益州⒆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⒇因之以成帝业。刘璋(21)暗弱,张鲁(22)在北,民阜(23)国(24)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着于四海,总览(25)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26),南抚夷越(27),外结好孙权,内修政治;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28),将军身帅益州之众出于秦川(29),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30)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先主曰:“善。”后果如其计(31)。

  「注释」

  ①料敌制胜,计险阨远近,上将之道也:语出《孙子兵法。地形篇》。“计险阨远近”句,马本、唐本皆脱“计”,今从王本。

  ②刘先主:即三国蜀汉的建立者刘备,东汉远支皇族,字玄德。谥昭烈皇帝,史称“先主”。

  ③新野:诸本皆作“襄阳”,与史载相违,今据《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校改。

  ④诸葛亮:三国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琅邪阳都(今山东沂南南)人,字孔明。

  ⑤董卓:东汉陇西临洮(今甘肃岷县)人,字仲颖。汉灵帝时,任并州牧。灵帝死后,他率兵进入洛阳,废少帝,立献帝,自为太师,把持朝政,无恶不作。后为司徒王允等人设计所杀。

  ⑥曹操:三国著名政治家、军事家、诗人。谯县(今安徽毫县)人,字孟德,小名阿瞒。

  ⑦袁绍:东汉末封建地方割据势力之一。汝南汝阳(今河南商水西南)人,字本初。

  ⑧以弱为强者:马本脱“强”,今从唐本。

  ⑨天子:古称统治天下的帝王。这里指汉献帝刘协。

  ⑩孙权:三国时吴国的建立者。吴郡富春(今属浙江)人,字仲谋。

  ⑾江东:长江在芜湖、南京间作西南南、东北北流向,隋唐以前,是南北往来的主要渡口所在,习惯上称自此以下的长江岸地区为江东。

  ⑿三世:指孙坚(孙权父)、孙策(权兄)、孙权三世。

  ⒀荆州:汉武帝时所置的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约当今湖北、湖南两省及河南、贵州、广东、广西一部。东汉因之,治所在汉寿(今湖南常德东北)。

  ⒁汉、淝:即今之汉水,古代通称汉水为淝水。据《水经注》载称:其北源出自今陕西留坝西名为沮水者称淝,西源出自今宁强北者称汉,二源会流后通称淝水或汉水。

  ⒂南海:泛指南方沿海一带,即今广东、广西一带。

  ⒃吴、会:东汉时分会稽郡为吴郡、会稽二郡,合称“吴会”,其地辖今江苏、浙江地区。

  ⒄巴、蜀:即巴郡、蜀郡,辖境当今四川地区。

  ⒅其主:指荆州统治者刘表。

  ⒆益州:汉武帝时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约当今四川全境以及云南、甘肃、湖北、贵州部分地区。

  ⒇高祖:指汉高祖刘邦。

  (21)刘璋:汉光武帝刘秀之子中山王刘焉的后代,字季玉,继其父职为益州牧。后刘备率军入川,刘璋出降。

  (22)张鲁:东汉末天师道首领。

  (23)阜:据《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原作“殷”;《百战奇法》原作者因讳宋太祖赵匡胤父名(弘殷)而援引时改“殷”为“阜”。

  (24)国:马本及唐本皆作“固”,形近误,今从王本、汪本。

  (25)览:通“揽”,采摘、收取的意思。

  (26)戎:我国古代中原人对西北少数民族的泛称之一。

  (27)越:我国古代对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

  (28)宛、洛:即今河南南阳、洛阳地区。

  (29)秦川:古地区名。泛指今陕西、甘肃秦岭以北平原地区,因战国时地属秦国而得名。

  (30)箪食壶浆:语出《孟子。梁惠王下》,意思是民众慰劳所爱戴军队时用以犒献的酒饭食物。

  (31)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2.谋战

  凡敌始有谋,我从而攻之,使彼计衰而屈服。法曰:“上兵伐谋。”①

  春秋时,晋平公②欲伐齐,使范昭③往观齐国之政。齐景公④觞⑤之。酒酣,范昭请君之樽酌⑥。公曰:“寡人之樽进客。”范昭已饮,晏子⑦彻⑧樽,更为酌。范昭佯醉,不悦而起舞,谓太师⑨曰:“能为我奏成周之乐⑩乎?吾为舞之。”太师曰:“瞑臣⑾不习。”范昭出。景公曰:“晋,大国也。来观吾政,今子怒大国之使者,将奈何?”晏子曰:“范昭非陋于礼者,且欲惭吾国,臣故不从也。”太师曰:“夫成周之乐,天子之乐也,惟人主舞之。今范昭人臣,而欲舞天子之乐,臣故不为也。”范昭归报晋平公曰:“齐未可伐,臣欲辱其君,晏子知之;臣欲犯其礼,太师识之。”仲尼⑿〔闻之〕曰:“不越樽俎⒀之间,而折冲千里之外,晏子之谓也。”⒁

  「注释」

  ①上兵伐谋:语出《孙子兵法。谋攻篇》。

  ②晋平公:春秋晋国国君,悼公之子,名彪,在位二十六年。

  ③范昭:春秋晋国大夫。

  ④齐景公:春秋齐国国君,庄公之弟,名杵臼,在位五十八年。

  ⑤觞(shāng):古代盛酒器。这里作动词,以酒招待的意思。

  ⑥樽酌:樽(z ǔn ),本作“尊”,酒杯;酌,斟酒、饮酒的意思。

  ⑦晏子:即晏婴。春秋齐国大夫,夷维(今山东高密)人,字平仲。

  ⑧彻:通“撤”。

  ⑨太师:同“大师”中国古代乐官名。

  ⑩成周之乐:马本及诸本皆作“成周公之乐”,与史载不符,故据《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五》校改。成周,古地名,即西周的东都。成周之乐,谓周天子之乐曲。

  ⑾瞑臣:谓眼睛失明之臣。春秋晋国著名乐师师旷生而目盲,善辨声乐。齐国乐官太师以“瞑臣”自称,自谦之意,未必也是盲人。

  ⑿仲尼:即孔子。春秋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名丘,字仲尼。春秋末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说创始者。

  ⒀樽俎:俎(z ǔ),古代祭祀时用以载牲的礼器。樽俎,即盛酒肉的器具,这里指筵席。

  ⒁本篇史例出自《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五》。

  3.间战

  凡欲征伐,先用间谍,觇敌之众寡、虚实、动静,然后兴师,则大功可立,战无不胜。法曰:“无所不用间也。”①

  周将韦叔裕②,字孝宽,以德行守镇玉壁③。孝宽善于抚御,能得④人心,所遣间谍入齐⑤者,皆为尽力。亦有齐人得孝宽金货者⑥,遥通书疏⑦。故齐动静,朝廷皆知之。齐相斛律光⑧,字明月,贤而有勇,孝宽深忌之。参军曲严颇知卜筮⑨,谓孝宽曰:“来年东朝⑩必大相杀戮。”孝宽因令严作谣歌曰:“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⑾百升,斛也。又言:“高山不推自隤,槲木不扶自立。”⑿令谍人多赍此文,遗之于邺⒀。祖孝正⒁与光有隙,既闻更润色之,明月卒以此诛。周武帝⒂闻光死,赦其境内,后大举兵,遂灭齐⒃。

  「注释」

  ①无所不用间也:语出《孙子兵法。用间篇》。

  ②韦叔裕:北周杜陵(今陕西长安县东南)人,字孝宽。善用兵,有战功。北周武帝时,官至大司空、上柱国。

  ③玉壁:北周军事重镇,故址在今山西稷山西南。

  ④得:马本作“将”,显误;今从唐本及王本、汪本。

  ⑤齐:即北朝之一。公元550 年,高欢之子高洋取代东魏自立为帝,改国号为齐,史称“北齐”。

  ⑥金货者:马本作“金贺还”,显误。今从汪本;唐本作“金币”,亦通。

  ⑦书疏:即“书翰”,书札之类;这里指书面情报。

  ⑧斛律光:北齐朔州(今山西朔县)人,高车族,字明月。出生将门,善骑射,长期从事对北周的战争。官至左丞相。后因周将韦叔裕施离间计,为齐后主高纬疑忌所杀。

  ⑨卜筮:古时一种占卜的迷信活动,以龟甲占卜吉凶的称“卜”,以蓍草占卜吉凶的称“筮”。

  ⑩东朝:指北齐。因北齐位于北周之东,故称。

  ⑾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百升(计十斗)为一斛,影射斛律光之“斛”;明月,即斛律光的字;长安,即北周的都城。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斛律光要当皇帝,并将归顺北周。

  ⑿高山不推自隤,槲木不扶自立:“槲木不扶自立”句,《周书。韦孝宽传》原作“槲树不扶自竖”,《百战奇法》原作者因讳宋英宗嫌名(曙)而援引时改“树”为“木”,改“竖”为“立”。高山,喻指北齐高氏政权;槲木,喻指斛律光。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北齐高氏统治即将垮台,斛律光就要取而代之。

  ⒀邺:北齐都城,位于今河北临漳县西南。

  ⒁祖孝正:《周书。韦孝宽传》原作“祖孝征”,《百战奇法》原作者援引时因讳宋仁宗嫌名(祯)而改“征”为“正”。

  ⒂周武帝:即宇文邕,宇文泰的第四子。公元577 年,他乘北齐国势衰微,出兵一举灭齐,统一了黄河以北地区,为其后隋朝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⒃本篇史例出自《周书。韦孝宽传》。

  4.选战

  凡与敌战,须要选拣勇将、锐卒,使为先锋,一则壮其志,一则挫敌威。法曰:“兵无选锋曰北。”①

  建安十二年,袁尚、熙②奔上谷郡③,〔引〕乌桓④数入塞为害。曹操征之。夏五月,至无终⑤;秋七月,大水,傍海道路不通。田畴⑥请为乡导,公从之,率兵出卢龙塞⑦,水潦,道不通,乃堑山堙谷⑧五百余里,经白檀⑨,历平刚⑩、鲜卑庭⑾,东陷柳城⑿。未至二百里,虏方知之。尚、熙与蹋顿⒀、辽西单于⒁楼班、右北平⒂单于能臣抵之等将数万骑逆军。八月,登白狼山⒃,卒⒄与虏遇,众甚盛。公辎重在后,被甲者少,左右皆惧。公登高,望虏阵不整,乃纵兵击之,使张辽⒅为先锋,虏众大溃,斩蹋顿及名王以下,胡、汉降者⒆二十余万口。⒇

  「注释」

  ①兵无选锋曰北:语出《孙子兵法。地形篇》。

  ②袁尚、熙:即袁绍之子袁尚、袁熙。

  ③上谷郡:古郡名,战国燕置。东汉时治所在沮阳(今河北怀来东南),该郡辖境相当今河北张家口、小五台山以东,赤城、北京市延庆县以四,以及内长城和昌平县以北地区。

  ④乌桓:古族名。亦作“乌丸”。属东胡族一支。秦末,东胡被匈奴击败后,部分迁乌桓山,因以为名。汉武帝后,依附汉朝,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等郡。

  ⑤无终:古县名,秦置。治所在今天津市蓟县。

  ⑥田畴:东汉无终人,字子泰。好读书,善击剑。曹操北征乌桓,他随军任司空户曹掾。

  ⑦卢龙塞:古关塞名,故址在今河北喜峰口一带。

  ⑧堑山堙谷:谓开山填谷。

  ⑨白檀:古县名,西汉置。故城在今河北承德西。

  ⑩平刚:马本作“刚平”,互乙,故改。汉时为右北平郡郡治,故址在今辽宁凌源西南。

  ⑾鲜卑庭:即鲜卑人管辖地区。秦汉时。其辖地在今东北西喇木伦河与洮儿河之间。

  ⑿柳城:古县名,西汉置。故址在今辽宁朝阳南。

  ⒀蹋顿:东汉辽西郡乌桓族首领。

  ⒁单于(chán y ú):即匈奴、鲜卑、乌桓等胡族最高首领的称号。

  ⒂右北平:马本及唐本皆作“比之”,显误,今据史校改。

  ⒃白狼山:亦名白鹿山或布祜图山,位于今辽宁凌源东南。

  ⒄卒(c ù):同“猝”,意谓突然。

  ⒅张辽:曹操的大将。雁门马邑(今山西朔县)人,字文远。先从吕布,后归曹操。作战勇敢,数有战功。官至征东将军,封晋阳侯。

  ⒆胡、汉降者:马本作“降汉者”,唐本及王本、汪本皆作“胡降汉者”。皆误,今据史载校改。

  ⒇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

  5.步战

  凡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陵、险阻、林木而战则胜。若遇平易①之道,须用拒马枪②为方阵,步兵在内。马军、步兵中分为驻队、战队。驻队守阵,战队出战;战队守阵,驻队出战。敌攻我一面,则我两哨出兵,从旁以掩之;敌攻我两面,我分兵从后以捣之;敌攻我四面,我为圆阵,分兵四出以奋击之。敌若败走,以骑兵追之,步兵随其后,乃必胜之方。法曰:“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陵、险阻,如无险阻,令我士卒为行马、蒺藜。”③

  《五代史》:晋将周德威④为卢龙节度使,恃勇不修边备,遂失榆关⑤之险。契丹⑥每刍牧于营、平⑦之间,陷新州⑧,德威复取不克,奔归幽州⑨。契丹围之二百日,城中危困。李嗣源⑩闻之,约李存审⑾步骑七万,会于易州⑿救之,乃自易州北行,逾大房岭⒀,循涧而东。嗣源与养子从珂将三千骑为先锋,进至山口,契丹以万骑遮其前,将士失色;嗣源以百骑先进,免胄扬鞭,胡语谓契丹:“汝无故犯我疆场,晋王⒁命我将百万骑众,直抵西楼⒂,灭汝种族。”因跃马奋挝,三人其阵,斩契丹酋长一人。后军齐进,契丹兵却,晋兵始得出。李存审命步兵伐木为鹿角阵⒃,人持一枝以成寨。契丹环寨而过,寨中发万弩齐射之,流矢蔽日,契丹人马死伤塞路。将至幽州,契丹列阵待之。存审命步兵阵于后,戒勿先动,令羸兵曳柴、燃草而进,烟尘蔽天,契丹莫测其多少;因鼓入战,存审乃趋后阵,起而乘之,契丹大败,席卷其众自北山口遁去,俘斩万计,遂解幽州之围。⒄

  「注释」

  ①平易:马本及唐本作“平阳”,但与下篇《骑战》对照,以“平易”为好,故从王本及汪本。

  ②拒马枪:古代作战中使用的一种能移动的障碍物,系以木材做成人字架,将枪头穿在横木上,使枪尖向外,设于要害处,主要用以防御骑兵突击,故名拒马枪。

  ③“步兵与车骑战者”以下诸句:语出《六韬。犬韬。战步第六十》。但本篇是摘要引证,并非全文。引文中提到的“行马”、“蒺藜”均系古代作战中使用的防御工具。

  ④周德威:五代后唐前身晋的名将,官至节度使。公元918 年在与后梁军作战中阵亡。

  ⑤榆关:亦称“渝关”,即今之山海关。

  ⑥契丹:中国古族名兼政权名。

  ⑦营、平:即营州、平州;前者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后者治所在今河北卢龙。

  ⑧新州:治所在今河北涿鹿。

  ⑨幽州:治蓟县,位于今北京城西南。

  ⑩李嗣源:代北应州(今山西应县)人、沙陀族。本名邈佶烈,后为李克用收为养子,赐姓名李嗣源。曾任蕃汉内外马步军总管。后唐同光四年(公元926年),庄宗李存勖在洛阳兵变中被杀,李嗣源乘乱进入洛阳称帝,是为明宗,改名曰亶,成为五代后唐的第二个皇帝。

  ⑾李存审:马本及诸本皆误作“李存勖”,今据史载校改。李存审,后唐名将,本姓符,晋王李克用收为养子,赐姓李。从李存勖破后梁军,与大将周德威齐名,官至节度使。

  ⑿易州:治易县,今属河北。

  ⒀大房岭:今北京市房山县西北的大房山。

  ⒁晋王:这里指李存勖,沙陀族首领李克用之子。唐僖宗中和二年(公元882年)后,李克用因助唐镇压黄巢起义,被封为晋王。后梁开平二年(公元908 年),李克用病死,李存勖即王位,龙德三年(公元923 年)称帝,是为庄宗,都洛阳,国号大唐,史称“后唐”。

  ⒂西楼:契丹之都城,故址在今辽宁巴林左旗之波罗和屯。

  ⒃鹿角阵:即以形似鹿角的树枝设置的阵地,以阻挡敌人前进。

  ⒄本篇史例出自《旧五代史。唐书。庄宗本纪第二》,又见《资治通鉴》卷270 《后梁纪五。均王贞明三年》。

  6.骑战

  凡骑兵与步兵战者,若遇山林、险阻、陂①泽之地,疾行急去,是必败之地,勿得与战。欲战者,须得平易之地,进退无碍,战则必胜。法曰:“易地则用骑。”②

  《五代史》:唐庄宗③救赵④,与梁军⑤相拒于柏乡⑥五里,营于野河⑦北。晋兵少,梁将王景仁⑧所将兵虽多,而精锐者亦少。晋军望之色动。周德威勉其众曰:“此汴、宋佣贩⑨耳。”退而告之〔庄宗曰:“梁兵甚锐,未可与争,宜少退以待之。”〕庄宗曰:“吾提孤兵出千里,利在速战,今不乘势而急击之,使敌知我众寡,则计无所施矣。”德威曰:“不然,赵人皆能城守而不能野战;吾之取胜,利在骑兵,平原旷野,骑兵之所长也。今吾军于河上,迫近营门,非吾用长之地也。”庄宗不悦,退卧帐中,诸将无敢入见者。德威乃谓监军张承业⑩曰:“王怒老将。不速战者,非怯也。且吾兵少而临贼营门,所恃者一水隔耳。使梁得舟筏渡河,吾无类⑾矣。不如退军鄗邑⑿,诱敌出营,扰而劳之,可以策胜也。“承业入言曰:”德威老将知兵,愿无忽其言。“庄宗遽起曰:”吾方思之尔。“已而,德威获梁游兵,问景仁何为?曰:”治舟数百,将以为浮梁。“德威乃与俱见。庄宗笑曰:”果如公所料。“乃退军鄗邑。德威乃遣骑三百扣梁营挑战,自以劲兵三千继之。景仁怒,悉以其军出,与德威转斗数十里,至于鄗南,两军皆阵。梁军横亘六、七里。庄宗策马登高望而喜曰:”平原浅草,可前可却,真吾制胜之地也。“乃使人告德威曰:”吾当为公〔先,公可继进。〕“德威谏曰:”梁军轻出而远来,与吾转战,其来既速,必不暇赍粮糗⒀;纵其能赍,有不暇食,不及日午,人马饥渴,其军必退。退而击之,必获胜焉。“至申⒁时,梁军中尘起,德威鼓噪而进,梁军大败。⒂

  「注释」

  ①陂(b ēi ):山坡。

  ②易地则用骑:语出《通典。兵十二》引李靖语;但这里是摘要引证。

  ③唐庄宗:即五代后唐皇帝李存勖。他率兵救赵是在后梁开平四年(公元910年),此时尚未称帝,仍为晋王。

  ④赵:五代初河北的割据势力之一,由成德节度使王镕为赵正,据守镇州(治今河北正定),初事后梁朱温,后事晋王李克用父子。

  ⑤梁军:即后梁朱温的军队。

  ⑥柏乡:今属河北。

  ⑦野河:即槐河的别名。源于今河北赞皇县西南之赞皇山。

  ⑧王景仁:后梁合肥(今属安徽)人,初从吴王杨行密起兵于淮南,后归后梁,官至淮南招讨使。为将骁勇刚悍。

  ⑨汴、宋佣贩:汴、宋,即汴州(治今河南开封)、宋州(治今河南商丘)。佣贩,即雇佣来的商贩,马本及唐本、汪本皆误作“佣败”,今据史载校改;王本作“佣奴”似亦可。

  ⑩张承业:唐僖宗时宦官,本姓康,为内常侍张泰养子,改姓张。唐昭宗时被派往晋王李克用处任河东监军,克用病亡后,仍为李存勖的监军。

  ⑾无类:谓无遗类,即无一幸免之意。

  ⑿鄗邑:古县名,汉置。故址在今河北柏乡之北。

  ⒀糗(qiǔ):炒熟的米麦等食物,即干粮。

  ⒁申:旧历十二时辰之一,即十五时至十七时。

  ⒂本篇史例出自《新五代史。唐书。周德威传》。

  7.舟战

  凡与敌战于江湖之间,必有舟楫①,须居上风、上流。上风者,顺风,用火以焚之;上流者,随势,使战舰以冲之,则战无不胜。法曰:“欲战者,无迎水流。”②

  春秋,吴子③伐楚。楚令尹④卜战,不吉。司马子鱼⑤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遂战,吴师败绩。⑥

  「注释」

  ①舟楫:船只。楫(j í),划船的桨。

  ②欲战者,无迎水流:语出《孙子兵法。行军篇》,但这里是摘要引录。

  ③吴子:即春秋时吴国公子光,亦即后来指使专诸刺杀吴王僚而自立为君的吴王阖闾。

  ④令尹:职官名。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所设,为楚国的最高行政长官。这里具体指阳匄,即楚穆王曾孙子瑕。

  ⑤司马子鱼:司马,官名,西周始置,主管军政和军赋。春秋、战国时仍沿用未变。子鱼,即楚公子鲂。

  ⑥本篇史例出自《左传。昭公十七年》,又见《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

  8.车战

  凡与步、骑战于平原旷野,必须用偏箱、鹿角车①为方阵,以战则胜。所谓一则治力,一则前拒,一则整束部伍也。法曰:“广地则用军车。”②。

  晋凉州③刺史杨欣失羌戎④之和,为虏所没。河西断绝,帝⑤每有西顾之忧,临朝而叹曰:“谁能为我通凉州讨此虏者乎?”朝臣莫对。司马督马隆⑥进曰:“陛下若能任臣,臣能平之。”帝曰:“若能灭贼,何为不任,顾卿方略如何耳!”隆曰:“陛下若能任臣,当听臣自任。”帝曰:“云何?”对曰⑦:“臣请募勇士三千人,无问所从来,率之鼓行而西,禀陛下威德,丑类何足灭者!”帝许之,乃以隆为武威太守。隆募〔限〕腰开弩三十六钧⑧,立标拣式,自旦至日中,得三千五百人。隆曰:“足矣。”隆于是率其众西渡温水⑨,虏木机能⑩等以众万骑,或乘险以遏隆前,或设伏以截隆后。隆依八阵图⑾作偏箱车,地广用鹿角车,路狭则为木屋⑿施于车上,且战且前,弓矢所及,应弦而倒。转战千里,杀伤以千数。隆到武威,虏大人猝跋韩、且万能⒀等率万金众归,隆前后诛杀及降附者数万。又率善戎没骨能⒁等与木机能等战,斩之,凉州遂平。⒂

  「注释」

  ①偏箱、鹿角车:皆为中国古代的作战兵车。偏箱车的车箱系木板制成,置放兵器于其上。作战时,车与车相连,前后相接,连成方阵,可用于平原旷野上作战。鹿角车,则是用削尖的树枝插在偏箱车前后,以防敌接近。

  ②广地则用军车:语出《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上,但与原文略异,原文作“地广则用鹿角车营”。

  ③凉州:治所在今甘肃武威。

  ④羌戎:古族名。羌,主要分布在今甘肃、青海、四川一带。戎,旧时中原人对西北少数民族的泛称。

  ⑤帝:指西晋武帝司马炎。

  ⑥马隆:西晋名将。平陆(今山东汶上北)人,字孝兴。少而智勇。晋武帝时,任东羌校尉,封奉高县侯。

  ⑦对曰:马本及唐本、王本皆脱,今从汪本补。

  ⑧钧:中国古代重量单位之一。一钧为三十斤。

  ⑨温水:即武威东之温围水。

  ⑩木机能:羌族的一个部落首领。史载原作“树机能”,《百战奇法》原作者因避讳宋英宗嫌名(曙)而援引时改“树”为“木”。

  ⑾八阵图:中国古代作战的一种阵法。

  ⑿木屋:即用木料制成,四面开孔,置于车上,既便于观察敌情,又可抵御矢石击伤。

  ⒀猝跋韩、且万能:皆为羌族的部落首领,但《资治通鉴》卷80《晋纪二》称其为鲜卑人。

  ⒁没骨能:羌族的一个部落首领。

  ⒂本篇史例出自《晋书。马隆传》。

  9.信战

  凡与敌战,士卒蹈万死一生之地,而无悔惧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法曰:“信则不欺。”①

  三国魏明帝②自征蜀,归长安③,遣司马懿④督张合⑤诸军,雍、凉劲卒三十万⑥,潜军密进,窥向剑阁⑦。蜀相诸葛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下⑧,在⑨者八万。时魏军始阵,幡兵⑩适交,参佐咸⑾以贼众强盛,非力不制⑿,宜权停下兵一月,以并声势。亮曰:“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得原失信⒀,古人所惜;去者束装以待期,妻子鹄立⒁而计日,虽临征难,义所不废。”皆催令去。于是,去者皆悦,愿留一战;住者奋勇,思致死命。相谓曰:“诸葛公之恩,死犹未报也。”临战之日,莫不拔剑争先,以一当十,杀张合,却司马懿,一战大克,信之由也。⒂

  「注释」

  ①信则不欺:语出《六韬。龙韬。论将第十九》。

  ②魏明帝:即魏国皇帝曹睿,魏文帝曹丕之子。

  ③长安:古都城,汉惠帝时筑。故址在今陕西西安西北。

  ④司马懿:三国魏名将。河内温县(今属河南)人,字仲达。初为曹操主簿。魏明帝时,官至大将军,多次率军对抗诸葛亮,以其功着,封宣王。后其孙司马炎代魏称帝,建立晋朝,追尊司马懿为晋宣帝。

  ⑤张合:三国河间义县(今河北任丘北)人,字俊乂. 初随韩馥镇压黄巾起义,馥败,合以兵附袁绍;官渡之战后归曹操,官至左将军。

  ⑥三十万:马本及诸本皆误作“二十万”,今据史载校改。

  ⑦剑阁:关隘名。位于今四川剑阁县北,所处之剑门关,地势险要,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称。

  ⑧十二更下:谓十分之二的人换防休息。

  ⑨在:马本及诸本皆脱,今据史载补正。

  ⑩幡兵:马本及诸本皆作“代兵”,不尽原意,今据史载校改。幡,同“旛”,旌旗;幡兵,指正在换防的部队,因不同部队有不同旗号,故部队换防,所持旗号也随之变换。

  ⑾参佐咸:马本及唐本皆误作“秦佐成”,今从王本及汪本。

  ⑿非力不制:马本及诸本皆误作“非力所制”,一字之差,其义完全不同。今据史载校改。

  ⒀得原失信:典出《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公元前635 年冬,晋文公率兵围攻原国,预定三天攻下,但届期未克,晋文公即下令退兵。

  ⒁鹄立:鹄颈长,能远望,因喻引领切盼之意。

  ⒂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郭冲五事”。

  10. 教战

  凡欲①兴师,必先教战。三军②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③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④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法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⑤

  战国时,魏将吴起⑥曰:“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戒为先。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圆而方之,坐而起之⑦,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后之,分而合之,结而解之。每变教习,乃授其兵,是为将事。”⑧

  「注释」

  ①欲:马本及唐本、王本皆误作“与”,今从汪本。

  ②三军:春秋时期,大国多设三军,如晋设上、中、下三军,以中军之将为三军之统帅。楚则设左、中、右三军。本篇所称“三军”,是对全军的统称。

  ③谙(ān ):熟记,熟悉。

  ④旌麾(j īnghuī):谓古时用羽毛装饰的军旗,主将用以指挥军队作战。

  ⑤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语出《论语。子路第十三》。

  ⑥吴起:战国初期著名军事家。着有《吴子》流传后世。

  ⑦坐而起之:马本及唐本、汪本皆作“坐而进之”,不符《吴子》原义,今从王本。

  ⑧本篇史例出自《吴子。治兵第三》。

  11. 众战

  凡战,若我众敌寡,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①,闻金则止,无有不胜。法曰:“用众进止。”②

  晋太元③时,秦苻坚④进屯寿阳⑤,列阵淝水⑥,与晋将谢元⑦相拒。元使谓苻坚⑧曰:“君远涉吾境,而临水为阵,是不欲速战。请君少却,令将士得周旋,仆与诸君缓辔而观之,不亦乐乎!”坚众皆曰:“宜阻淝水,莫令得上。我众彼寡,势必万全。”坚曰:“但却军,令得过⑨,而我以铁骑数十万⑩向水,逼而杀之。”融亦以为然。遂麾兵却,众因乱而不能止。于是,元与谢琰⑾、桓伊⑿等,以精锐八千渡淝水,石军⒀拒张蚝⒁,小退。元、琰仍进兵大战淝水南,坚众大溃。⒂

  「注释」

  ①闻鼓则进:王本及汪本皆作“闻鼓则战”。

  ②用众进止:语出《司马法。用众第五》。

  ③晋太元:马本及诸本皆脱“太”,今据史补。太元,东晋孝武帝年号。秦音淝水之战,即发生在太元八年(公元383 年)。

  ④苻坚:十六国时期的前秦皇帝。氏族,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在淝水作战失败后,为羌族首领姚苌所擒杀。

  ⑤寿阳:今安徽寿县。

  ⑥淝水:在今安徽合肥境内。

  ⑦谢元:史载本作“谢玄”,因《百战奇法》原作者避宋太祖赵匡胤始祖名讳(“玄朗”之“玄”)而援引时改“玄”为“元”。谢玄,东晋名将,宰相谢安之侄。曾受命组织北府兵以御前秦。淝水战后,他率军收复了徐、兖、青、豫等州大片土地。

  ⑧苻坚:马本及诸本皆误作“苻融”,今据史载校改。

  ⑨但却军,令得过:马本及诸本皆作“但却,无令得过”,显与原意相悖,故据史校改。

  ⑩数十万:马本及诸本皆误作“数万”,今据史校改。

  ⑾谢琰:东晋宰相谢安之子,淝水之战时任辅国将军。

  ⑿桓伊:东晋谯国鑟e 县(今安徽宿县西)人,字叔夏。初任淮南太守,后迁豫州刺史。淝水之战后,因功升任江州、荆州十郡、豫州四郡都督。

  ⒀石军:即谢安之弟谢石所率之军。

  ⒁张蚝:马本及诸本皆误作“张耗”,今据史校改。

  ⒂本篇史例出自《晋书。谢玄传》。

  12. 寡战

  凡战,若以寡敌众,必以日暮,或伏于深草,或邀于隘路,战则必胜。法曰:“用少者务隘。”①

  《北史》:西魏大统三年,东魏将高欢②渡河③,逼华州④,刺史王罴⑤严守,乃涉洛,军于许原⑥西。西魏遣将宇文泰⑦拒之。泰至渭南,集诸州兵,未会⑧。诸将以众寡不敌,请且待欢更西以观之。泰曰:“欢若至咸阳⑨,人皆转搔扰。今其新至,可击之。”即造浮桥于渭南,军士赍三日粮,轻骑渡渭,辎重自渭南夹渭而西。十月壬辰⑩,至沙苑⑾,距齐军六十余里。高欢率兵来会。候骑告齐兵至,泰召诸将议。李弼⑿曰:“彼众我寡,不可平地置阵⒀。此东十里,有渭曲⒁,可〔先〕据以待之。”遂进至渭曲,背水东西为阵,李弼为右拒,赵贵⒂为左拒。命将士皆偃戈于葭芦之中,闻鼓声而起。日晡⒃,齐军至,望见军少,争进,卒乱而不成列。兵将交,泰鸣鼓,士卒皆起。于谨⒄等以大军与之合战,李弼等率铁骑横击之,绝其军为二,遂犬破之。“⒅

  「注释」

  ①用少者务隘:语出《吴子。应变第五》。

  ②高欢:一名贺六浑。世居怀朔镇(今内蒙古包头东北),为鲜卑化的汉人。初参加杜洛周起义军,继归葛荣,后叛降尔朱荣。荣死后,他依靠鲜卑武力,联络山东士族势力,拥立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公元534 年),他迫孝武帝西奔长安,别立元善见(孝文帝曾孙)为帝(孝静帝),迁都邺城,是为东魏。至此北魏分裂为东、西魏。高欢执魏政十六年,死后,其子高洋代东魏称帝,改国号为齐,史称“北齐”,追尊欢为神武帝。

  ③河:古代黄河的专称。南北朝以前,称“河”或“河水”,隋唐以后称“黄河”。

  ④华州: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

  ⑤王罴:马本及诸本皆误作“王霸”,今据史校改。

  ⑥许原:故址在今陕西大荔西北五十里。

  ⑦宇文泰:一名黑獭,鲜卑族,代郡武川(今属内蒙古)人。曾参加鲜于修礼起义军,继归葛荣,后降尔朱荣。北魏孝武帝被高欢所逼西奔长安,他拥帝与高欢相对抗,为大丞相,执掌西魏朝政。死后,其子宇文觉代魏称帝,改国号为周,史称“北周”,追尊泰为文帝。

  ⑧未会:马本及诸本皆误作“来会”,今据史校改。

  ⑨咸阳:治所在今陕西泾阳。

  ⑩十月壬辰:即西魏大统三年(公元537 年)的十月初一。

  ⑾沙苑:故址在今陕西大荔南。

  ⑿李弼:北周襄平(今辽宁辽阳)人。北魏永安初,从尔朱天光西讨,以功拜征虏将军,后隶侯莫陈悦为大都督。西魏文帝时,他归附文帝,官至太师,封赵国公。

  ⒀不可平地置阵:马本及诸本皆误作“不可争也,宜置阵”,今据史校改。

  ⒁渭曲:即渭水之一弯曲处。

  ⒂赵贵:北魏孝明帝时,任镇北将平。西魏时,被宇文泰任为大都督。北周闵帝时,封楚国公。

  ⒃日晡:即午后申时,亦即十五至十七时。

  ⒄于谨:北周洛阳(今属河南)人,字思敬,小名巨弥。北魏永熙三年(公元534 年),他向宇文泰献都关中之策,为泰赏识,被任为大丞相府长史。大统元年(公元535 年),任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宇文觉代西魏称帝后,晋封燕国公。

  ⒅本篇史例出自《北史。周太祖本纪》。

  13. 爱战

  凡与敌战,士卒宁进死,而不肯退生者,皆将恩惠使然也。三军知在上之人爱我如子之至,则我之爱上也如父之极。故陷危亡之地,而无不愿死以报上之德。法曰:“视民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①

  战国②魏将吴起为西河守,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乘骑,亲裹赢粮③,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或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也?”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④,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文侯⑤以吴起用兵廉平,得士卒心,使守西河⑥,与诸侯⑦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⑧。

  「注释」

  ①视民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语出《孙子兵法。地形篇》。但“民”字原作“卒”。

  ②战国:马本及诸本皆误作“春秋”,今据史校改。

  ③赢粮:赢,通“盈”;赢粮,谓装满粮食。

  ④旋踵:旋转脚跟,引申为转身后退之意。

  ⑤文侯:即战国时期魏国建立者魏文侯,名斯。他任用李悝为相、吴起为将、西门豹为邺令,实行改革,奖励耕战,兴修水利,发展生产,使魏国成为当时强国。

  ⑥西河:郡名。战国魏置。辖境当今陕西东部的黄河西岸地区。

  ⑦诸侯:西周、春秋时期分封的各国国君。在其封疆之内,世代掌握统治大权,形成各自为政的许多诸侯国。

  ⑧本篇史例出自《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14. 威战

  凡与敌战,士卒前进而不敢退后,是畏我而不畏敌也。若敢退而不敢进者,是畏敌而不畏我也。将使士卒赴汤蹈火而不违者,是威严使然也。法曰:“威克厥爱允济。”①

  春秋齐景公时,晋伐阿、鄄②,而燕侵河上③,齐师败绩。〔景公患之〕。晏婴乃荐田穰苴④,曰:“穰苴虽田氏庶孽⑤,然其人文能附众,武能威敌,愿君试之。”景公乃召穰苴,与语兵事,大悦之,以为将军,将兵捍燕、晋之师。穰苴曰:“臣素卑贱,君擢之闾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亲,人微权轻,愿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于是,景公许之,使庄贾⑥往。穰苴既辞,与庄贾约:“旦日日中会军门。”穰苴先驰至军中,立表下漏⑦待贾。贾素骄贵,以为将己之军而己为监,不甚急,亲戚左右送之,留饮。日中而贾不至。穰苴则仆表决漏,入,行军勒兵,申明约束。〔约束〕既定,夕时,贾乃至。穰苴曰:“何为后期?”贾对曰:“不佞⑧,大夫亲戚送之,故留。”穰苴曰:“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阵约束则忘其亲,援桴鼓⑨之急则忘其身。今敌国深侵,邦内骚动,士卒暴露于境,君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垂于君,何谓相送乎?”召军正⑩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对曰:“当斩。”贾惧,使人驰报景公,请救。既往,未及返,于是遂斩庄贾以徇三军。三军皆震栗。久之,景公遣使持节⑾救贾,驰入军中。穰苴曰:“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问军正曰:“军中不驰,今使者云何?”对曰:“当斩。”使者大惧。穰苴曰:“君之使不可杀之。”乃杀其仆、车之左驸⑿、马之左骖⒀,以徇三军。遣使者还报,然后行事。士卒次舍⒁、井灶、饮食、问疾、医药、身自拊循⒂之。悉取将军之资粮,以享士卒,〔身与士卒〕平分粮食,最比⒃其羸弱者。三日而后勒兵。病者皆求行,争奋出为之赴战。晋师闻之,〔为罢去;燕师闻之〕,渡河而解。于是,穰苴乃率众追击之,遂取所亡邦内故境,率兵而归。⒄

  「注释」

  ①威克厥爱允济:语出《尚书。胤政篇》。

  ②鄄(juàn ):史载原作“甄”,《百战奇法》原作者援引时因避讳宋仁宗嫌名(“祯”)而改“甄”为“鄄”。鄄,今山东鄄城北。

  ③河上:指黄河南岸之沧、德二州北界。

  ④田穰苴:春秋齐国人,本姓田,为大司马,故又称司马穰苴,善于治军,深通兵法。

  ⑤庶孽:即庶子,旧时指妾所生之子。

  ⑥庄贾:春秋齐国大夫,景公之宠臣。

  ⑦立表下漏:谓立标竿以测日影,设漏壶以记时间。表,古代测日影时所立的标竿;漏,古代记时用的漏壶。

  ⑧不佞:犹言“不才”,自谦之词。

  ⑨援桴鼓:谓拿起鼓槌敲鼓。桴( e ū),鼓槌。

  ⑩军正:军中执法之官。

  ⑾持节:古代使者所拿作为凭证之物,节,符节。

  ⑿左驸:即车之左面的夹车木。驸,通“辅”,夹车木。

  ⒀左骖:即左面驾车的马。骖(c ān ),一车驾三马为骖。

  ⒁次舍:即宿营。次,古代行军停驻一地谓之“次”。

  ⒂拊循:安抚,抚慰。拊,同“抚”。

  ⒃最比:谓尤其照顾到。最,尤其,极为;比,及,到。

  ⒄本篇史例出自《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15. 赏战

  凡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卒争先登;白刃始合,士卒争先赴者,必诱之以重赏,则敌无不克焉。法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①

  汉末大将曹操,每攻城破邑,得靡丽②之物,则悉以赏有功者。若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妄施,分毫不与。故能每战必胜。③

  「注释」

  ①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语出《三略。上略》。

  ②靡丽:谓华丽贵重。

  ③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裴松之注引《魏书》。

  16. 罚战

  凡战,使士卒遇敌敢进而不敢退,退一寸者①,必惩之以重刑,故可以取胜也。法曰:“罚不迁列。”②

  隋大将杨素③,御戎严整,有犯军令者,立斩之,无所宽贷。每将对敌,辄求人过失而斩之,多者百余人,少者不下十数人。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对阵,先令三百人赴敌,陷阵则已,如不能陷阵而还者,无问多少,悉斩之。又令二三百人复进,还如向者。将士股栗,有必死之心,由是战无不胜。④

  「注释」

  ①退一寸者:马本及诸本均无“退”字,根据前后文义,疑脱,故补。

  ②罚不迁列:语出《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

  ③杨素:隋代名将。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字处道。士族出身。初事北周武帝,官至车骑大将军。后从隋文帝灭陈作战有功,官至上柱国,封越国公。他与晋王杨广交厚,曾参予杨广谋篡活动。杨广即帝位后,改封其为楚国公,官至尚书令、司徒。

  ④本篇史例出自《隋书。杨素传》。

  17. 主战

  凡战①,若彼为客、我为主②,不可轻战。为吾兵安,士卒顾家,当集人聚谷,保城备险,绝其粮道。彼挑战不得,转输不至,候其困敝击之,必胜。法曰:“自战其地为散地。”③

  《晋书》④:后魏武帝⑤,亲征后燕慕容德⑥于邺城⑦,前军⑧大败绩。德又欲攻之,别驾韩 进曰:“古人先决胜庙堂⑨,然后攻战。今魏不可⑩击者四,燕不宜动者三。”德曰:“何故?”曰:“魏垂军⑾远入,利在野战,一不可击也。深入近畿,致其死地,二不可击也。前锋既败,后阵必固,三不可击也。彼众我寡,四不可击也。官军自战其地,一不宜动。动而不胜⑿,众心难固,二不宜动。城隍⒀未修,敌来无备,三不宜动。此皆兵家所忌,不如深沟高垒,以佚待劳。彼千里馈粮,野无所掠,久则三军靡费⒁,则士卒多毙,师老衅生,起而图之,可以捷也。”德曰:“别驾之言,真良、平⒂策也。”⒃

  「注释」

  ①凡战:马本及诸本皆作“凡敌”。从前后文义看,且对照下篇《客战》起句,当为“凡战”,故改。

  ②若彼为客、我为主:这里所说的“主”与“客”,乃是中国古代常用的军事术语,一般指在本国实施防御作战的军队为“主军”,而深入敌国实施进攻作战的军队为“客军”。

  ③自战其地为散地: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所谓“散地”,是指在本国境内作战的地区,由于官兵思乡恋土,易于逃散,故称此种作战地区为“散地”。

  ④《晋书》:马本及诸本皆误作《北史》,今据史校改。

  ⑤后魏武帝:即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

  ⑥慕容德:十六国时期南燕国的建立者。鲜卑族,慕容垂之弟。慕容垂建立后燕,封他为范阳王。其后北魏攻占河北,后燕被截成南北两部。慕容德率众南迁至滑台(今河南滑县东南)称王,后又东取广固(今山东益都东北),占有今山东一带称帝立国,史称“南燕”。

  ⑦邺城:十六国时属后燕地,位于今河南安阳东北。

  ⑧前军:指北魏将领拓跋章所率进攻邺城的前锋部队。

  ⑨庙堂:古代帝王祭祀和商议军国大事的地方。出战之前,必先议决于庙堂之上,然后出兵攻战,因之又称谋划战事为“庙算”。

  ⑩不可:马本及诸本皆作“不宜”,既与下文四个“不可”不一致,又与史载原义不符,故据史校改。

  ⑾垂军:史载原作“悬军”,《百战奇法》原作者因避讳宋太祖赵匡胤始祖嫌名(“玄朗”之“玄”)而援引时改“悬”为“垂”。

  ⑿动而不胜:马本脱“动”,今从唐本。

  ⒀城隍:即护城壕。

  ⒁靡费:耗费。

  ⒂良、平:指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臣张良、陈平。

  ⒃本篇史例出自《晋书。慕容德记》。

  18. 客战

  凡战,若彼为主、我为客,唯务深入。深入,则为主者不能胜也。谓客在重地①,主在散地②故耳。法曰:“深入则专。”③

  汉韩信④、张耳⑤以兵数万,欲东下井陉⑥击赵。赵王⑦及成安君陈馀⑧聚兵井陉口,众号二十万。广武君李左车⑨说成安君曰:“闻汉韩信涉西河⑩,虏魏豹⑾,擒夏悦⑿,新喋血阏与⒀。今乃辅以张耳,议欲以下赵,此乘胜而去国远斗⒁,其锋不可当。臣闻千里馈粮,士有饥色,樵苏后爨⒂,师不宿饱。今井陉之道,车不得方轨⒃,骑不得成列,〔行数百里〕,其势粮食必在其后。愿足下假臣奇兵三万人,从间道⒄绝其辎重,足下深沟高垒勿与战。彼前不能斗⒅,退不能还,〔吾奇兵绝其后,使〕野无所掠,不十日,两将之头可悬麾下。愿君留意〔臣之计〕。否则,必为所擒。“成安君自以为义兵〔不用诈谋奇计〕,不听,果被杀。⒆

  「注释」

  ①重地:《孙子兵法》所使用的军事术语。谓深入敌境,背后有许多敌人城邑的地区。

  ②散地:《孙子兵法》军事术语。马本及诸本皆误作“轻地”。据《孙子兵法。九地篇》称:“主军”乃是“自战其地”,而“自战其地为散地”,故改。

  ③深入则专: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

  ④韩信:西汉初名将。淮阴(今江苏清江西南)人。初从项羽,后归刘邦,被任为大将。楚汉战争中,刘邦采其策,攻占了关中。刘邦在荥阳、成皋间与项羽相持时,派韩信抄袭项羽后路,破赵取齐,占据黄河下游地区,被封为齐王;不久率军与刘邦会合击灭项羽于垓下(今安徽灵壁南)。汉朝建立,改封其为楚王。后因被告谋反,为吕后所杀。

  ⑤张耳:秦末大梁(今河南开封)人。陈胜起义时,他与陈馀从武臣北定赵地,武臣为赵王,他为丞相。陈胜起义失败后,他受项羽分封为常山王。后因与陈馀有隙,弃项投刘邦,改封赵王。

  ⑥井陉:故址在今河北井陉西北。

  ⑦赵王:即赵王歇。

  ⑧陈馀:秦末大梁人。陈胜起义后,奉命与张耳从武臣进占赵地。武臣被杀后,他与张耳共立旧贵族赵歇为王;后迫走张耳,自为代王。在韩信破赵之战中兵败被杀。

  ⑨李左车:西汉初赵王歇之谋士。

  ⑩西河:指黄河。

  ⑾魏豹:战国时魏国贵族。秦末陈胜起义时立其兄咎为魏王。秦将章邯攻魏,咎被迫自杀,豹逃至楚,借兵攻下魏地二十余城,自立为魏王。项羽大封诸侯,改封豹为西魏正,后为韩信所虏杀。

  ⑿夏悦:西汉高帝元年(公元前206 年)七月,夏悦奉陈馀命与张同往说齐王田荣共击常山王张耳,大破之。其它事迹不详。

  ⒀阏与:古邑名。战国韩地,后属赵。故址在今山西和顺。

  ⒁远斗:马本及唐本皆误作“远阏”,今从王本、汪本。

  ⒂樵苏后爨:谓打柴烧饭。樵苏,打柴割草;爨(cuàn ),烧火煮饭。

  ⒃方轨:两车并行谓之方轨。

  ⒄间道:偏僻小路。

  ⒅斗:马本及诸本皆作“进”,不尽原义,故据史校改。

  ⒆本篇史例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

  19. 强战

  凡与敌战,若我众强,可伪示怯弱以诱之,敌必轻来与我战,吾以锐卒击之,其军必败。法曰:“能而示之不能。”①

  战国赵将李牧②,常居代、雁门③,备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④皆输入幕府⑤,为士卒费。日击数牛享士,习骑射,谨烽火⑥,多间谍,厚⑦遇战士,约曰:“匈奴入盗,急入收保,有敢捕虏者斩。”匈奴每入盗,辄入收保,不与战。如是数岁,无所亡失。然匈奴以李牧为怯,虽赵边兵亦以为吾将怯。赵王谓⑧李牧,李牧如故。赵王召之,使人代牧将。岁余,匈奴来,每出战,数不利,失亡多,边不得田畜。于是,复请牧。牧称疾,杜门不出,赵王乃复强起使将兵。牧曰:“若用臣,臣如前,乃敢奉命。”王许之。李牧遂往,至,如故约。匈奴来无所得,终以为怯。边士日得赏赐不用,皆愿一战。于是,乃具选车得一千三百乘,选骑得一万三千匹、百金之士⑨五万人、控弦者⑩十万人,悉勒兵习战,大纵畜牧,人民满野。匈奴来,佯败不胜,以数千人委之。单于闻之,大率众来入。李牧多为奇阵,张左右翼以击之,大破之,杀匈奴十万余骑,单于奔走。其后十余岁,匈奴不敢犯赵边。⑾

  「注释」

  ①能而示之不能: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李牧:战国末赵国名将。长期驻守赵国北部边境,甚得军心,曾率军打败东胡、林胡、匈奴。赵王迁三年(公元前233 年),因率军击败秦军有功,被封为武安君,后因赵王中秦国反间计被杀。

  ③代、雁门:代,郡名,地处今河北蔚县一带;雁门,郡名,地处今山西河曲、五寨、宁武以北,恒山以西,内蒙古黄旗海、岱海以南地区。

  ④市租:马本及唐本皆作“下租”,今从王本和汪本。市租,谓收取租税。

  ⑤幕府:古代将帅出征,所设府署以帐幕搭设而成,故称将帅之府署为“幕府”。后世地方军政大吏的府署,如明清的督抚衙门,也称“幕府”。

  ⑥烽火:马本及唐本、汪本皆误为“风火”,今从王本。烽火,古代边防报警设施。当敌人入侵时,即在边境所筑的高台(烽火台)上烧柴或点燃狼粪以传报敌情。

  ⑦厚:马本及诸本皆误作“后”,今据史校改。

  ⑧谓:史籍原作“让”,《百战奇法》原作者因避讳宋英宗父名(“允让”之“让”)援引时改“让”为“谓”。

  ⑨百金之士:指敢于冲锋陷阵而获得重金奖赏的勇士。

  ⑩控弦者:指会拉弓射箭的射手。

  ⑾本篇史例出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0. 弱战

  凡战①,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须多设旌旗,倍增火灶,示强于敌,使彼莫能测我众寡、强弱之势,则敌必不轻与我战,我可速去,则全军远害。法曰:“强弱,形也。”②

  后汉③,羌胡反,寇武都④,邓太后⑤以虞诩⑥有将帅之略,迁武都太守。羌乃率众数千,遮诩于陈仓⑦、崤谷⑧,诩即停军不进,而宣言上书请兵,须到当发。羌闻之,乃分抄傍县。诩因其兵散,日夜进道,兼行百余里⑨。令吏士各作两灶,日增倍之,羌不敢逼。或问曰:“孙膑减灶而君增之。兵法日行不过三十里,〔以戒不虞〕,而今日且行二百里,何也?”诩曰:“虏众多,吾兵少。虏见吾灶日增,必谓郡兵来迎。众多行速,必惮追我。孙膑见弱,吾今示强,势有不同故也。”⑩

  「注释」

  ①凡战:王本和汪本皆作“凡与敌战”。

  ②强弱,形也:语出《孙子兵法。势篇》。

  ③后汉:指东汉。

  ④武都:郡名。汉武帝时置。东汉时郡治在下辨(今甘肃徽县西)。

  ⑤邓太后:即东汉和帝刘肇之皇后,名绥。和帝死后,她先后立殇帝刘隆(和帝少子)、安帝刘祜(章帝孙),临朝执政十余年。

  ⑥虞诩:东汉陈国武平(今河南鹿邑西北)人,字升卿。安帝时,始为朝歌(今河南汤阴西南)长,后任武都太守。顺帝时,官至尚书仆射。

  ⑦陈仓:古县名,秦置。因山而得名,治所在今陕西宝鸡东。

  ⑧崤谷:即散关,亦称大散关。位于今陕西宝鸡西南大散岭上,当秦岭咽喉,是自陈仓出陕入川的交通要道,向为兵争要地。

  ⑨兼行百余里:马本及唐本“兼行”后有“日行”,显系衍文,今据史载删除。兼行,谓两倍行程,故“兼行百余里”,实际行程当为二百余里。

  ⑩本篇史例出自《后汉书。虞傅盖臧列传》。

  21. 骄战

  凡敌人强盛,未能必取,须当卑词厚礼,以骄其志,候其有衅隙可乘,一举可破。法曰:“卑而骄之。”①

  蜀将关羽②北伐,擒魏将于禁③,围曹仁④于樊⑤。吴将吕蒙⑥在陆口⑦称疾,诣建业⑧,陆逊⑨往见之,谓曰:“关羽接境,如何远下⑩,后不堪忧也!”蒙曰:“诚如来言,然我病笃。”逊曰:“羽矜其骁气,凌轹⑾于人。始有大功,意骄志逸⑿,〔但务北进,无嫌于我。〕又相闻病,必益无备。今出其不意,自可擒制。下见至尊⒀,宜好为计。”蒙曰:“羽素勇猛,既难与敌,且已据荆州,恩信大布,兼始有功,胆气益壮,未易图也。”蒙至都,权问:“卿病,谁可代者?”蒙对曰:“陆逊虑思深长,才堪负重,观其规虑⒁,终可大任。而未有远名,非羽所忌,无复是过⒂。若用之,当今外自韬隐⒃,内察形便,然后可克。”权乃召逊,拜偏将军右部督⒄代蒙。逊至陆口,书与羽曰:“前承观衅而动,以律行师⒅,小举大克,一何巍巍!敌国败绩,利在同盟,闻庆抚节⒆,想遂席卷,共奖王纲⒇。某不敏,受任来西,延慕光尘(21),思禀良规(22)。“又曰:”于禁等见获,遐迩欣叹,以为将军之勋足以长世,虽昔晋文城濮之师(23),淮阴拔赵之略(24),蔑以尚之(25)。闻徐晃(26)等步骑驻旌(27),窥望麾葆(28)。操猾虏也,忿不思难,恐潜增众,以逞其心。虽云师老,犹有骁悍。且战捷之后,常苦轻敌,古术军胜弥警,愿将军广为方针,以全独克。仆书生疏迟,忝所不堪(29),嘉邻威德,乐自倾尽,虽未合策,犹可怀也。〔傥明注仰(30),有以察之。〕“羽览书有谦下自托之意,遂大安,无复所嫌。逊具启状,陈其可擒之要。权乃潜军而上,使逊与吕蒙为前部,至即克公安、南郡。(31

  「注释」

  ①卑而骄之: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关羽:三国蜀汉大将。河东解县(今山西临猗西南)人,字云长。东汉末,从刘备起兵于涿郡。建安五年(公元200 年),刘备为曹操所败,羽被俘后受封汉寿亭侯,后仍归刘备。建安十九年(公元214 年)镇守荆州;二十四年率军北进,围攻曹操部将曹仁于樊城,大破于禁所领七军。不久,因后方空虚无备,孙权派兵袭占公安(今湖北公安西北)、南郡(治今湖北江陵),荆州完全丢失,关羽父子兵败被俘杀。

  ③于禁:三国魏钜平(今山东泰安南)人,字文则。初从济北鲍信镇压黄巾起义,后归曹操,官至虎威将军,封益寿亭侯。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 年),奉命率军赴樊城援救曹仁,兵败投降关羽。后孙权军袭占荆州,禁被放还魏,惭恨而死。

  ④曹仁:曹操堂弟,字子孝。东汉末随曹操起兵,官至征南将军,屯兵江陵,以御东吴。曹丕称帝后,他任大将军。

  ⑤樊:即樊城,今属湖北襄樊市。

  ⑥吕蒙:三国东吴名将。汝南富陂(今安徽阜南东南)人,字子明。从孙权征战有功,任横野中郎将。赤壁战后,任偏将军;袭取荆州后,任南郡太守,封孱陵侯,不久病死。

  ⑦陆口:俗称陆溪口,在今湖北嘉鱼县西南之陆水入江处。三国时为东吴军事重镇。

  ⑧建业:东吴都城,今江苏南京。

  ⑨陆逊:东吴名将。吴县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字伯言。孙策之婿,出身士族家庭,善于谋略,为吕蒙所荐,任偏将军右部督代蒙屯陆口。袭取荆州后,升任大都督,掌东吴兵权,督军先后败刘备于猇亭(今湖北宜都北),破曹休于石亭(今安徽怀宁、桐城间),官至丞相。

  ⑩远下:谓吕蒙称病离陆口而东下回建业。建业对陆口而言相距既远目又在长江下游,故谓“远下”。

  ⑾凌轹:亦称“陵轹”、“輘轹”,谓倾轧,欺压。

  ⑿始有大功,意骄屯逸:马本和唐本皆作“禁等为水所没,非战守之所失,于国家大计未有所损”。经查,此非陆逊对吕蒙所讲之话,而是司马懿建议曹操不要迁都河北时所讲的话(原文见《晋书。宣帝纪》),这里显系张冠李戴。今从王本。

  ⒀至尊:谓至高无上的地位,古代多指皇位,故用作皇帝的代称。这里系指孙权。

  ⒁规虑:谓器识,谋划,思虑。

  ⒂无复是过:意思是,没有再能超过陆逊的。是,代指陆逊。

  ⒃韬隐:隐藏谋略企图。

  ⒄偏将军右部督:右部督,系偏将军之属官;马本及各本皆误作“都督”,今据史校改。

  ⒅以律行师:用法制来治军打仗。语出《周易。师卦》初六爻辞“师出以律。”

  ⒆闻庆抚节:马本及唐本将“庆”误作“爱”,今从王本。庆,即可纪念庆贺的事情,这里指关羽围曹仁于樊、败于禁七军。抚节,以手击节,表示祝贺之意。整个句意是,听到这个喜庆的消息,我们就击节祝贺。

  ⒇共奖王纲:奖,奖助,辅助也;王纲,谓朝廷之法度,这里指东汉朝廷。谓共扶汉室之意。

  (21)延慕光尘:延慕,延颈倾慕;光尘,光照尘世。句意谓引颈仰慕你光照尘世的业绩。

  (22)思禀良规:意思是渴望接受你对我的良好教诲。

  (23)晋文城濮之师:即指春秋时期晋楚城濮之战。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 年),晋文公率军与楚将子玉军在城濮(今山东范县西)交战,晋军大败楚军,从此确立了晋国的霸主地位。事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24)淮阴拔赵之略:马本及唐本将“拔”误作“授”,今从王本。淮阴,指汉初名将淮阴侯韩信。汉高帝三年(公元前204 年)十月,韩信率兵攻赵,采用出奇制胜之略,以少胜多,大破赵军,攻占赵地。事见《史记。淮阴侯列传》又见《汉书。韩信传》。

  (25)蔑以尚之:蔑,无;尚,超过。句意是没有超过你(指关羽)的。

  (26)徐晃:三国魏名将。河东杨县(今山西洪桐县东南)人,字公明。先从车骑将军杨奉镇压黄巾起义,后归曹操,任右将军,封阳平侯。

  (27)驻旌:旌,旗帜,代指军队。驻旌,谓驻扎军队。

  (28)麾葆:即古代将帅指挥军队作战的旗帜。这里代指关羽。

  (29)忝所不堪:忝(tiǎn ),谓有愧于,羞于,自谦之词。句意谓有愧于自己不能胜任的职位。

  (30)傥明注仰:傥,倘若;注仰,仰目注视。句意谓倘能明白我对你的仰慕之忱。

  (31)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吴书。陆逊传》。

  22. 交战

  凡与敌战,傍与邻国①,当卑词厚赂结之,以为己援。若我攻敌人之前,彼犄②其后,则敌人必败。法曰:“衢地则合交。”③

  三国蜀将关羽,围魏曹仁于樊,魏遣左将军于禁等救之,会汉水暴起,羽以舟兵虏禁等步骑三万送江陵④。是时,汉帝都许昌⑤,魏武⑥以为近贼,欲徙河北,以避其锋。司马懿谏曰:“禁等为水所没,非战守之所失,于国家大计未有损失,而便迁都,既示敌以弱,又淮、淝之人俱不安矣。孙权、刘备,外亲而内疏,羽今得意,权必不愿也。可谕权,令犄其后,则樊围自解。”魏武从之,遣使结权,遂遣吕蒙西袭公安,拔之,羽果弃樊而去。⑦

  「注释」

  ①傍与邻国:王本作“傍有邻国”。

  ②犄(j ì):牵制。

  ③衢地则合交: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

  ④江陵:今属湖北。

  ⑤汉帝都许昌:汉帝,即东汉献帝刘协。建安元年(公元196 年)九月,曹操奉献帝自洛阳迁都于许昌(今河南许昌东)。

  ⑥魏武:即曹操。曹操死后,其子曹丕代汉称帝,是为文帝,建国号魏,追尊曹操为武皇帝,故史称曹操为魏武帝。

  ⑦本篇史例出自《晋书。宣帝纪》,又见《三国志。魏书。蒋济传》。

  23. 形战

  凡与敌战,若彼众多,则设虚形以分其势,彼不敢不分兵以备我。敌势既分,其兵必寡;我专为一,其卒自众。以众击寡,无有不胜。法曰:“形人而我无形。”①

  汉末,建安五年,曹操与袁绍相拒于官渡②。绍遣郭图③、淳十琼、颜良攻曹将东郡太守刘延于白马④,绍率兵至黎阳⑤,将渡河。夏四月,曹操北救延。荀攸⑥说操曰:“今兵少不可敌,若分其势乃可。公到延津⑦,若将渡河向其后,绍必西应之。然后轻兵袭白马,掩其不备,颜良可擒也。”操从之。绍闻兵渡,即分兵西应之。操乃率军兼行趋白马,未至十余里,良大惊,来迎战。操使张辽、关羽前登,击破之,斩良,遂解白马之围。⑧

  「注释」

  ①形人而我无形: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

  ②官渡:古地名。位于今河南中牟东北,临古官渡水。东汉建安五年(公元200 年),曹操以劣势兵力歼灭袁绍主力于此,为统一北方奠定了基础。今尚存上垒遗迹,称中牟台,又名曹公台。

  ③郭图:东汉颍川(今河南禹县)人,字公则。为袁绍谋士,曾劝绍乘汉献帝东迁,将其挟持于邺,但不为绍从。

  ④白马:古县名。位于今河南滑县东。

  ⑤黎阳:汉置县。位于今河南浚县东。《汉书。地理志》注引“晋灼曰:”黎山在其南,河水经其东。其山上碑云县取山之名,取水之阳以为名。‘“

  ⑥荀攸:东汉颍阴(今河南许昌)人,字公达。东汉末,曾任黄门侍郎,后为曹操军师,从征屡献计谋,被任为尚书令。后随曹操攻孙权,病死于途中。

  ⑦延津:古津渡名。位于今河南汲县东之古黄河渡口。

  ⑧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

  24. 势战

  凡战,所谓势者,乘势也。因敌有破灭之势,则我从而迫之,其军必溃。法曰:“因势破之。”①

  晋武帝②密有灭吴之计,而朝议多违,惟羊祜③、杜预④、张华⑤与帝意合。祜病,举预自代。及祜卒,拜预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既至镇,缮兵甲,耀威武,遂拣精锐,袭破吴西陵都督张政,乃启请伐吴之期。帝报待明年方欲大举。预上表曰:“凡事当以利害相较,今此举十有八九之利,而其害一二,止于无功耳。朝臣言破败之形,亦不可得,直是计不出己,功不在身,各耻其前言之失,故守之耳。昔汉宣帝议赵充国所上事⑥效之后,责诸议者,皆叩头而谢,以塞异端也。自秋以来,讨贼之形颇露之。若今中止,孙皓⑦怖而生计,或徙都武昌⑧,更添修江南诸城,远居其人,城不可攻,野无所掠,积大船于夏口⑨,则明年之计或无所及矣。“时帝与张华围棋,而预表适至。华推枰⑩敛手曰:”陛下圣明神武,国富兵强,吴王淫虐,诛杀贤能,当今讨之,可不劳而定。“帝乃许之。预陈兵江陵,遣周旨、伍巢等率兵泛舟夜渡,以袭乐乡⑾,多张旗帜,起火巴山,出于要害之地,以夺贼心,遂虏吴都督孙歆。既平上流,于是湘江以南,至于交、广⑿,吴之州郡,望风归附,预仗节宣诏而抚绥之。时诸将会议,或曰:”百年之寇,未能尽克。今大暑,水潦方降,疾疫将起,宜伺来冬,更为大举。“预曰:”昔乐毅藉济西一战⒀,以并强齐。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数节之后,皆迎刃而解,无复着手处也。“遂指授群帅⒁,径造⒂秣陵⒃,所过城邑,莫不束手,遂平孙皓。⒄

  「注释」

  ①因势破之:语出《三略。上略》。

  ②晋武帝:即司马炎。魏咸熙二年(公元265 年),他取代曹魏称帝,改国号为晋,史称“西晋”。

  ③羊祜:西晋大臣。泰山南城(今山东费县西南)人,字叔子。晋武帝时任尚书左仆射,曾参与谋划灭吴。他出镇襄阳十年,都督荆州诸军事,开屯田,修兵甲,储军粮,为其后一举灭吴打下了基础。

  ④杜预:西晋大将,著名学者。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字符凯。晋武帝时,为羊祜所举,祜卒后,代镇襄阳,任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因灭吴有功,封当阳县侯。他博学多才,尤善谋略,时有“杜武库”之称。着有《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孙子兵法注》等。

  ⑤张华:西晋大臣。范阳方城(今河北固安南)人,字茂先。晋初任中书令,力排异议,支持武帝司马炎灭吴计划。灭吴后,受封广武县侯。

  ⑥赵充国所上事:赵充国,西汉大将,陇西上邽(今甘肃天水西南)人,字翁孙。熟悉匈奴和羌族情况。武帝、昭帝时,率军反击匈奴贵族袭扰,勇敢善战,因战功卓著而任后将军。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在与羌族先零部贵族斗争中,曾多次上书提出屯垦戍边的建议,所谓“赵充国所上事”即指此。赵充国每次上书,宣帝都召集大臣讨论,开始,赞成者只有十分之三;中间,增至十分之五;最后,增至十分之八。对此,宣帝下诏责问原先持反对意见的人,迫使他们叩头请罪。事见《汉书。赵充国传》。

  ⑦孙皓:三国时吴国最后一个皇帝。魏咸熙元年(公元264 年)即帝位后,专横暴虐,奢侈荒淫。西晋咸宁五年(公元279 年),晋武帝六路出兵攻吴,翌年三月,晋军攻入吴都建业,孙皓投降称臣。

  ⑧武昌:吴江夏郡治所,位于今湖北鄂城。

  ⑨夏口:古地名。位于今湖北武汉对面。

  ⑩枰(p íng):棋盘。

  ⑾乐乡:位于今湖北江陵西南。⑿交、广:即交州、广州,相当于今广西、广东大部。

  ⒀乐毅藉济西一战:周赧王三十一年(公元前284 年),燕将乐毅统率燕、秦、楚、韩、赵、魏六国军队攻打齐国,于济西(古济水之西,今山东高唐、聊城一带),大败齐军,并乘胜追击,攻占了齐都临淄。事见《史记。乐毅列传》。

  ⒁群帅:马本及唐本皆误作“郡帅”,今从王本。

  ⒂径造:直往。

  ⒃秣陵:晋以建业(今江苏南京)为“秣陵”。

  ⒄本篇史例出自《晋书。杜预传》。

  25. 昼战

  凡与敌昼战,须多设旌旗以为疑兵①,使敌莫能测其众寡,则胜。法曰:“昼战多旌旗。”②

  春秋晋侯伐齐③,齐侯登山④以望晋师。晋人使〔司马〕斥⑤山泽之险,虽所不至,必旆而疏陈之⑥“,使乘车者左实右伪,以旆先,舆曳柴而从之。齐侯见之,畏其众也,遂逃归。⑦

  「注释」

  ①疑兵:即以伪装或佯动手段所布设的兵阵,主要用以迷惑敌人,以达到诱敌就范。

  ②昼战多旌旗: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③春秋晋侯伐齐:此战发生在周灵王十七年(公元前555 年),以晋胜齐败而结束。晋侯,即晋平公。

  ④齐侯登山:齐侯(灵公)所登之山为巫山,位于今山东长清西南。

  ⑤斥:侦察,探测。

  ⑥必旆而疏陈之:旆(p èi ),大旗;陈,同“阵”。此句意谓:(山泽险要地方,尽管部队不到达),也一定树立大旗而稀疏地布设假目标作为疑兵以迷惑敌人。

  ⑦本篇史例出自《左传。襄公十八年》。

  26. 夜战

  凡与敌夜战,须多用火鼓,所以变乱敌之耳目,使其不知所以备我之计,则胜。法曰:“夜战多火鼓。”①

  春秋越伐吴②,吴人御之笠泽③,夹水而阵。越为左右二军④,乘夜⑤或左或右,鼓噪而进;吴分兵御之。越为中军潜涉⑥,当吴中军而鼓之,吴师大乱,遂败之。⑦

  「注释」

  ①夜战多火鼓:语山《孙子兵法。军争篇》。

  ②越伐吴:即春秋时期周敬王四十二年(公元前478 年),越王勾践率军进攻吴国的笠泽之战。

  ③笠泽:古水名。位于今江苏苏州南,自太湖东流至海,与今吴淞江平行。

  ④越为左右二军:《左传》作“越子为左右句卒”。句卒,亦作“勾卒”,即担任出击吴军左右两翼的分队,以此扰乱和分散吴军兵力,而以主力偷渡笠泽,攻击吴军主力。

  ⑤乘夜:马本及唐本作“使夜”,今从王本和汪本。

  ⑥越为中军潜涉:王本作“越率军潜涉”。

  ⑦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哀公十七年》。

  27. 备战

  凡出师征讨①,行则备其邀截,止则御其掩袭,营则防其偷盗、风则恐其火攻。若此设备,有胜而无败。法曰:“有备不败。”②

  三国魏大军南征吴③,兵到精湖④,魏将满宠⑤帅诸军在前,与敌夹水相对。宠谓诸将曰:“今夕风甚猛,敌必来烧营,宜为之备。”诸将皆警。夜半,敌果遣十部〔伏〕来烧营,宠掩击破之。⑥

  「注释」

  ①征讨:王本及汪本皆作“征伐”。

  ②有备不败:语出《左传。宣公十二年》。

  ③魏大军南征吴:马本及诸本皆作“魏大将吴鳞征南”,但史载魏将并无“吴鳞”一名。又据《三国志。魏书。满宠传》记载文字,此句当为“魏大军南征吴”,故改。

  ④精湖:地名。位于今江苏高邮北。

  ⑤满宠:三国魏将。山阳昌邑(今山东巨野南)人,字伯宁。从曹操征战功着,官至奋威将军。曹丕即帝位后,官拜伏波将军。据卢弼《三国志集解》卷二十六载称,满宠随魏文帝曹丕南征东吴“为黄初六年(公元225 年)事。”

  ⑦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满宠传》。

  28. 粮战

  凡与敌垒相对持,两兵①胜负未决,有粮则胜。若我之粮道,必须严加守护,恐为敌人所抄。若敌人饷道,可分遣锐兵以绝之。敌既无粮,其兵必走,击之则胜。法曰:“军无粮食则亡。”②

  汉末,曹操与袁绍相持于官渡,〔绍遣车运谷〕,使军粮使淳于琼等五人将兵万余人送之,宿绍营北四十里。绍谋臣许攸③贪财,绍不能足,奔归操,因说操曰:“今袁绍有辎重万余乘,而乏严备,今以轻兵袭之,燔其积聚,不过三日,袁氏自败矣。”左右〔疑之〕,荀攸、贾诩④劝操。〔操〕乃留曹洪⑤守,自将步骑五千人,皆用袁军旗帜,衔枚⑥缚马口,夜从间道出,人负束薪,所历道有问者,语之曰:“袁公恐曹操抄掠后军,遣兵以益备。”闻者信以为然,皆自若。既至,围屯,大放火,营中大乱,大败之,绍弃甲而遁。⑦

  「注释」

  ①两兵:指敌对双方的军队。马本及唐本皆脱“两”,今从王本及汪本。

  ②军无粮食则亡: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但这里是摘要引录,并非全文。

  ③许攸:东汉南阳(今属河南)人,字子远。初随袁绍,官渡之战时,弃绍投操,并献袭烧袁军乌巢(今河南延津东南)粮屯之策,为操采纳,成为曹军官渡之战获胜的重要战略一着。其后,许攸因恃功自傲被杀。

  ④贾诩:马本作“考诩”,唐本作“荀翊”,王本作“关某”,汪本作“关羽”,皆误。今据史校改。贾诩,东汉武威姑臧(今甘肃武威)人,字文和。董卓入据洛阳,诩任讨虏校尉。卓败,诩先后依附李傕、段煨。官渡之战前,诩说服张绣一并归附曹操,封都亭侯。曹丕称帝后,官至太尉。

  ⑤曹洪:曹操堂弟,字子廉。东汉末,从曹操起兵征战,官至都护将军。曹丕时,任骠骑将军,封野王侯。

  ⑥衔枚:枚,一种形如筷子,两端有带,可系在颈上的一种装具。古时行军,为奇袭敌人成功,常令士卒衔枚于口中,以防喧哗惊动敌人。

  ⑦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

  29. 导战

  凡与敌战,山川之夷险,道路之迂直,必用乡人引而导之,乃知其利,而战则胜。法曰:“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①

  汉武帝时,匈奴比岁②入寇,所杀掠甚众。元朔五年春,今卫青③将三万骑出塞,匈奴右贤王④以为汉兵不能至此,遂醉卧帐中。汉兵夜至,围右贤王,虏大惊,独与其爱妾一人、骑兵数百,溃围夜逃北去。汉遣轻骑校尉⑤郭成等追四百里,弗及,得虏裨将十余人,男女万五千余口⑥,畜数十百万。于是,青率兵而还。至塞,天子使使者持大将军印,即军中拜青为大将,诸将皆以兵属,立号而归。皆用校尉张骞⑦以尝使大夏⑧留匈奴久,导军,善知水草处,军得以无饥渴。⑨

  「注释」

  ①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又见同书《九地篇》。

  ②比岁:每年,连年。

  ③卫青:西汉名将。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字仲卿。汉武帝的卫皇后之弟。本为平阳公主家骑,因其姐子夫得选入宫,为汉武帝所重用,官至大将军,封长平侯。多次率军击败匈奴贵族对汉朝北部边境的攻掠,战功卓著。

  ④右贤王:本谓“右屠耆王”,匈奴官名。冒顿单于时,他除自领中部外,又设左、右屠耆王,分领东、西二部,由单于子弟担任。“屠耆”,匈奴语,意谓汉语“贤”,故汉族称其左、右屠耆王为左、右贤王。

  ⑤轻骑校尉:即统率骑兵的武官。校尉,汉代军中官职,略次于将军。

  ⑥万五千余口:马本及诸本皆误作“五千余口”。今据史校改。

  ⑦张骞:西汉杰出外交家。汉中城固(今属陕西)人。官至大行(掌礼宾),封博望侯。曾奉汉武帝之命两次出使西域,为加强中原和西域少数民族的联系,发展同中亚各国友好往来,促进经济文化交流,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第一次出使西域大月氏、大夏等地,历时十三年,途中被匈奴扣留达十一年之久,因此他对匈奴的风物人情、地理状况比较熟悉,为其后卫青率军反击匈奴的作战,提供了不少当地的自然地理情况。

  ⑧大夏:中亚古国,所辖地区当今阿富汗北部。

  ⑨本篇史例出自《汉书。卫青传》,又见于《史记。卫青列传》和《史记。大宛传》。

  30. 知战

  凡兴兵伐敌,所战之地,必预知之;师至之日,能使敌人如期而来,与战则胜。知战地,知战日,则所备者专,所守者固。法曰:“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①

  战国魏与赵攻韩②,韩告急于齐。齐③用田忌④将而往,直走大梁⑤。魏将庞涓⑥闻之,去韩而归魏。孙膑⑦谓田忌曰:“彼三晋⑧之兵,素悍勇而轻齐,齐号为怯。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兵法:”百里而趋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趋利者军半至‘⑨,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又明日为三万灶⑩。“涓追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齐军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过半矣。“乃弃其步军,与精锐骑兵倍道兼行逐之。孙膑度其行,暮当至马陵⑾。〔马陵〕道狭,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木⑿白而书之曰“庞涓死此树下”。于是,齐军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斫木下,期曰:“暮见举火即万弩俱发。”⒀涓果夜至,立木下见白书⒁,乃钻火烛之⒂。读其书未毕,齐军万弩俱发,魏军大乱〔相失〕⒃。涓自知智穷,兵败乃自刎。⒄

  「注释」

  ①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

  ②魏与赵攻韩:此战发生在周显王二十九年(公元前340 年)。韩向齐求救,齐派将田忌和军师孙膑率军往救,这便是齐魏马陵之战的直接起因。

  ③齐:马本及唐本皆脱,今从王本及汪本。

  ④田忌:又作“田期”或“田思期”。战国初齐国名将。曾率军先后于桂陵(位于今河南长垣西北)、马陵大败魏军。后因与齐相邹忌不睦,被诬告而一度去齐投楚,楚封之于江南。

  ⑤大梁:魏国都城,位于今河南开封西北。

  ⑥庞涓:战国魏将。周显王十五年(公元前354 年)率军进围赵都邯郸;次年,齐将田忌采用孙膑“围魏救赵”之谋,大破庞涓军于桂陵。周显王二十九年(公元前340 年),庞涓率军攻韩,又为孙膑“减灶设伏”之谋所败,于马陵自杀而死。

  ⑦孙膑:战国时代著名军事家。齐国阿(今山东阳谷东北)人,兵圣孙武的后裔。曾与庞涓同学兵法于鬼谷子。后庞涓出任魏将,因忌孙膑才能过己,将其骗至魏国,处以膑刑(即剜去膝盖骨),故称孙膑。后经齐国使者淳于髡秘密救回,齐威王任他为军师。他设谋先后大败魏军于桂陵、马陵。着有《孙膑兵法》传世。

  ⑧三晋:春秋末期,晋国之卿韩、赵、魏三家分晋,成为战国时期韩、赵、魏三国,故史称此三家为“三晋”。这里是指魏、赵两国。

  ⑨百里而趋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趋利者军半至: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但因词句有变化,故含义与孙子原文不尽相同。《孙子兵法》原文是:“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军将;劲者先,罢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军将,其法半至。”蹶(jué),损折。

  ⑩三万灶:马本及唐本皆作“二万灶”,不符史载。今从王本及汪本。

  ⑾马陵:地名。其地理位置有二说:一说在今河北大名东南:一说在今河南范县西南十五里的马陵集。

  ⑿大木:史载原作“大树”,《百战奇法》原作者因讳宋英宗嫌名(“曙”)援引时改“树”为“木”。其下文“庞涓死此树下”之“树”未改,若从《百战奇法》全书避讳规律看,此似属漏讳。

  ⒀期曰:“暮见火举即万弩俱发”:马本及唐本皆脱,今从王本。期,约定。

  ⒁涓果夜至,立木下见白书:马本及唐本皆作“涓追至,见白书”,与史载原义不尽同,故从王本。

  ⒂烛之:照亮树上的字。烛,这里作动词,谓照亮。

  ⒃相失:谓相互失掉联系。

  ⒄本篇史例出自《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31. 斥战

  凡行兵之法,斥堠①为先。平易用骑,险阻用步。每五人为甲②,人持一白旗③,远则军前后左右④,接续候望⑤。若见贼兵⑥,以次递转,告白主将,令众预为之备。法曰:“以虞待不虞者胜。”⑦

  汉宣帝时,先零诸羌叛,犯边塞,攻城邑,杀长吏。时后将军赵充国,年七十余,上老之,使〔御史大夫丙吉〕问谁可将者,〔充国对曰:“亡逾于老臣者。”上遣问焉,曰:“将军度羌虏何如,当用几人?”〕充国曰:“百闻不如一见。兵难隃度⑧,臣愿驰至金城⑨,图上方略⑩。然羌戎小夷,逆天背叛,灭亡不久,愿陛下属之老臣,勿以为忧。”上笑曰:“诺。”充国至金城,须兵满万骑,欲渡河,恐为虏所遮。即夜遣三校⑾衔枚先渡,渡辄营阵,会明,遂以次尽渡。虏数十百骑来,出入军傍。充国曰:“吾士马新至,困倦不可驰逐⑿。此皆骁骑难制,又恐其为诱兵也。击虏以殄灭为期,小利不足贪。”令军中勿击。遣骑候望四望狭⒀中,亡虏。夜半兵至落都⒁,召诸校司马,谓曰:“吾知羌虏不能为〔兵〕矣。使虏发数千人守杜四望狭中,兵众岂得入来!”充国常以远斥堠为务,行必为战备,止必坚营垒,尤能持重,爱士卒,先计而后战。遂平先零。⒂

  「注释」

  ①斥堠:亦作“斥候”。谓侦察,候望;亦指侦察人员。

  ②为甲:王本及汪本作“为一甲”。

  ③人持一白旗:王本及汪本作“持以白旗”。

  ④远则军前后左右:王本及汪本作“军行前后左右”。

  ⑤候望:王本及汪本作“瞭望”。

  ⑥贼兵:马本及唐本作“贼马”,今从王本及汪本。

  ⑦以虞待不虞者胜:语出《孙子兵法。谋攻篇》。

  ⑧隃度:谓在远处估计。隃,通“遥”,遥远;度(duó),推测,估计。

  ⑨金城:郡名。治所允吾,位于今甘肃永靖西北。

  ⑩图上方略:据唐颜师古云:“图其地形,并为攻讨方略,俱奏上也。”

  ⑾三校:校,古代军队编制单位。汉武帝时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八校,每校兵数不等,少者七百人,多者一千二百人。统带一校的军官称校尉。三校,这里也可理解为三支部队。

  ⑿驰逐:马本及唐本皆作“骑逐”,今从王本及汪本。

  ⒀四望狭:狭谷名。位于今青海乐都西。

  ⒁落都:山谷名。即落都谷,位于今青海乐都北。马本及各本皆作“洛都”,今据史校改。

  ⒂本篇史例出自《汉书。赵充国传》。

  32. 泽战

  凡出军行师,或遇沮泽、圮毁之地①,宜倍道兼行速过,不可稽留也。若不得已,与不能出其地,道远日暮,宿师于其中,必就地形之环龟②,都中高③四下为圆营,四面受敌。一则防水潦之厄,一则备四周之寇。法曰:“历沛圮,坚环龟。”④

  唐调露元年⑤,突厥⑥阿史德温傅⑦反,诏礼部尚书、检校右卫大将军裴行俭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讨之。军次⑧单于⑨界北,暮已立营,堑壕既周,行俭更命徙营高冈。吏曰:“吏士安堵,不可扰。”不听,徙之。比夜,风雨雷霆暴至,前设营所,水深丈余,莫不骇叹,因问何以知风雨也,行俭笑曰:“自今但依我节制,毋问我所由知也。”⑩

  「注释」

  ①沮泽、圮毁之地:沮泽,即沼泽之地,圮毁,即被水冲毁的坍塌之地。圮(p ì),马本及唐本皆作“北”,今从王本和汪本。

  ②环龟:即四周低中间高的形似龟背之地。

  ③都中高:意即居于四周低中间高之地。

  ④历沛圮,坚环龟:语出《司马法。用众第五》,但与原文略异,原文为“历沛历圮,兼舍环龟”。王本及汪本作“历沛历圮,坚舍环龟。”沛(p ǐ),有水草的低洼地。此句意思是:部队经过沼泽低洼地或被水冲毁的坍塌地时,要选择四周低中间高的地形宿营。

  ⑤调露元年:调露,唐高宗年号,马本及各本皆误作“甘露”,今据史校改。调露元年,‘即公元679 年;是年十月,东突厥阿史德温傅举兵反唐,次年三月,裴行俭率军抵达单于都护府界北。

  ⑥突厥:我国古代北方地区的一个游牧民族,兴于金山(今阿尔泰山)南部,初属柔然统治,六世纪中叶,击败柔然,建政权于今鄂尔浑河流域,占有东至辽河,西抵里海(一说咸海),南到阿姆河南,北越贝加尔湖的辽阔地区。隋初,分裂为东突厥和西突厥两部分。本篇所称“突厥”,是指东突厥。

  ⑦阿史德温傅:东突厥一部落酋长。马本及各本皆误作“阿史德湿傅”,今据史校改。

  ⑧次:停留,驻扎。

  ⑨单于:这里指“单于都护府”。唐高宗麟德元年(公元664 年)改云中都护府置,治云中古城(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统漠南突厥部落诸州事,辖境当今内蒙古阴山、河套一带。

  ⑩本篇史例出自《新唐书。裴仁俭传》。

  33. 争战

  凡与敌战,若有形势便利之处,宜争先据之,以战则胜。若敌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其有变则击之,乃利。法曰:“争地勿攻。”①

  三国魏青龙二年,蜀将诸葛亮出斜谷②,并田③于兰坑④。是时,魏将司马懿屯渭南,郭淮⑤策亮必争北原⑥,宜先据之,议者多谓不然。淮曰:“若亮跨渭登原,连兵北山,隔绝陇道,摇荡民心,此非国之利也。”懿善之,淮遂屯北原。堑垒未成,蜀兵大至,淮遂逆击之。后数日,亮盛兵西行,淮将皆以为欲攻西围⑦,淮独以亮见形于西,欲使兵众应之,必攻东耳。其夜,果攻阳遂⑧,有备不败。⑨

  「注释」

  ①争地勿攻: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但与原文略异,原文是:“争地则无攻。”

  ②斜谷:山谷名。位于今陕西郿县西南终南山,谷呈南北走向,南口曰褒,北口曰斜,故又名“褒斜道”。

  ③田:马本及诸本皆误作“由”,今据史校改。田,这里作动词,意谓屯田。

  ④兰坑:地名。位于今陕西郿县西之渭水南。

  ⑤郭淮。三国魏将。阳曲(今山西太原北)人,字伯济。魏文帝时,任雍州刺史,封射阳亭侯。明帝时,任征西将军,都督雍凉诸军事,长期驻守关右,后任车骑将军,封阳曲侯。

  ⑥北原:地名。位于今陕西宝鸡与郿县之间的渭水北岸,军事要地。

  ⑦西围:马本及诸本皆误作“西国”,今据史校改。西围,乃魏军营垒之称。

  ⑧阳遂:地名。故址在北原东,即今陕西郿县西之渭水北。

  ⑨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郭淮传》。

  34. 地战

  凡与敌战,三军必要得其地利,则可以寡敌众,以弱胜强。所谓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利,胜之半也。此言既知彼又知己,但不得地利之助,则亦不全胜。法曰:“天时不如地利。”①

  晋安帝②讨南燕③,慕容超④召群臣议拒晋师。公孙五楼⑤曰:“晋师劲果,所利在速战,初锋勇锐,不可击也。宜据大岘⑥,使不得入,旷日延时,沮其锐气。可徐拣精兵二千骑,循海而南,绝其粮道;别遣段晖率诸州之军,缘山东下。腹背击之,此上策也。各命守宰依险自固,较其资储之外,余悉焚荡,苍除⑦粟苗,使敌来无所资,坚壁清野,以待其衅,中策也。纵贼入岘,出城迎战,下策也。“超曰:”京都富盛,户口众多,非可以一时入守。青苗布野,非可卒芟。设使芟苗守城,以全性命,朕所不能。〔今〕据五州⑧之强,带山河之固,战车万乘,铁马万群,纵令过岘,至于平地,徐以精骑蹂之,必成擒也。“慕容镇⑨曰:”若如圣旨,必须平原十里而军,军垒成,用马为便,宜出岘逆战,〔战〕而不胜,犹可退守。不宜纵敌人岘,自贻窘逼。昔成安君不守井陉之险⑩,终屈于韩信;诸葛瞻不守马阁之险⑾,卒擒于邓艾。臣以天时不如地利也,阻守大岘,策之上也。“超又不从。而摄莒、梁父⑿二戍,修城隍⒀,拣士马,蓄锐以待之。其夏,晋师已次〔东莞⒁〕,超遣其左军段晖等步骑五万,进据临朐⒂。俄而⒃,晋师渡岘,慕容超惧,率兵四万就段晖等于临朐,战败,超奔广固⒄,数日而拔,燕地悉平。⒅

  「注释」

  ①天时不如地利:语出《孟子。公孙丑下》又见于《尉缭子。战威第四》。

  ②晋安帝:马本及诸本皆误作“晋武帝”,今据史校改。晋安帝,即东晋皇帝司马德宗。义熙五年(公元409 年),他派刘裕为将率兵十万灭亡了南燕。

  ③南燕:十六国之一。东晋隆安元年(公元397 年),北魏拓跋珪率兵击败后燕,燕相慕容德率众从邺城迁至滑台(今河南滑县)称燕王,后又迁至广固称帝,占有今山东和河南一部分,史称其政权为“南燕”。

  ④慕容超:慕容德之侄。晋义熙元年(公元405 年)即帝位。他不恤政事,信用奸佞,丧失民心。义熙六年(公元410 年)二月,被东晋大将刘裕军所俘获,送至建康(今南京)斩首。在位仅六年。

  ⑤公孙五楼:南燕将领,官至征虏将军。

  ⑥大岘:即大岘山,位于今山东临朐东南。此山险峻路狭,其上有穆陵关,向称“齐南天险”。

  ⑦芟除:谓铲除,除掉。芟(shān ),除草为芟。

  ⑧五州:南燕分其地为幽、并、青、徐、兖五州。

  ⑨慕容镇:南燕将领。曾任车骑将军。慕容超称帝后,加任其为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令。

  ⑩昔成安君不守井陉之险:即汉高帝三年(公元前204 年)赵军主帅成安君陈馀因弃守井陉之险,而遭兵败被杀之祸。此战例详见本书《客战》篇。

  ⑾诸葛瞻不守马阁之险:此战例详见本书《奇战》篇。马阁,即马阁山。马本及诸本皆误作“剑阁”,今据史校改。《十六国春秋》和《晋书。慕容超记》则作“束马”,亦不确。马阁山,位于今四川平武县东南,据《资治通鉴》卷七十八胡三省注云:此山“峻峭崚。,极为艰险。邓艾军行至此,路不得通,乃悬车束马,造作栈阁,始通江油,因名马阁。”可见,“束马”当为“马阁”。

  ⑿莒、梁父:均为地名。莒,今山东莒县;梁父,位于今山东泰安东南。

  ⒀隍(huáng):无水的护城壕为隍。

  ⒁东莞:地名。今山东沂水。

  ⒂临朐: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临衢”,今据史校改。该地今属山东。

  ⒃俄而:不久,旋即。

  ⒄广固:南燕都城,位于今山东淄博东。

  ⒅本篇史例出自《晋书。慕容超记》。

  35. 山战

  凡与敌战,或居山林,或在平陆,须居高阜,恃于形势,顺于击刺,便于奔冲,以战则胜。法曰:“山陵之战,不仰其高。”①

  战国秦伐韩,〔军于阏与〕。韩求救于赵,王②召廉颇③而问曰:“可救否?”曰:“道远险狭,难救。”又召乐乘④而问曰:“可救否?”乐乘对如颇言。又召赵奢⑤问,奢曰:“道远路狭,譬如两鼠斗于穴中,将勇者胜。”王乃令奢将,救之。兵去赵国都三十里,垒不进,而令军中曰:“有以军事谏者死。”秦军武安⑥〔西〕。有一人谏,奢立斩之。坚壁,留二十八日不行,复益增垒。秦间来入,赵奢善食而遣之。间以报秦将,秦将大喜,曰:“夫去国三十里而军不行,乃增垒,非赵地也。”赵奢既遣秦间,乃卷甲而趋之,二日一夜至⑦,〔令善射者去阏与五十里而军。军垒成〕,秦人闻之,悉甲而至。军士许历请〔以军事〕入谏,赵奢内之⑧。许历曰:“秦人不意赵师至此,其来气盛,将军必厚集其阵以待之。不然,必败。”奢曰:“请受教⑨。”历曰:“请受刑⑩。”奢曰:“须后令⑾至邯郸。”历复请〔谏〕曰:“先据北山者胜,后至者败。”赵奢曰:“诺。”即发万人趋之。秦兵后至,争山不得上,奢纵兵击之,大破秦军,遂解其围。⑿

  「注释」

  ①山陵之战,不仰其高:语出诸葛亮《便宜十六策。治军第九》。山陵之“陵”,马本及诸本皆作“上”,与原义不尽同,故据原著校改。

  ②王:指赵惠文王。

  ③廉颇:赵国名将。赵惠文王拜其为上卿。作战勇敢,屡败齐、魏等国。赵孝成王时,任相国,封信平君。

  ④乐乘:战国赵将。本燕国将领乐毅之后,因燕王不听其计,出兵攻赵失败被俘而留于赵国,封为武襄君。

  ⑤赵奢:战国赵将。初任田部吏,主治国赋;后任将军,善于用兵,因率军救韩大破秦军有功,被封为马服君。

  ⑥武安:赵国城邑。位于今河北武安西南。

  ⑦二日一夜至:马本及诸本皆误作“一昼夜至”,今据史校改。

  ⑧内之:谓请许历进来。内,同“纳”,使进入;之,指许历。

  ⑨请受教:史载原文作“请受令”,义同,不改。

  ⑩请受刑:史载原文作“请就鈇质之诛”,义同,不改。鈇质,即古代腰斩人的用具。鈇,通“斧”,质,垫在下面的砧板。

  ⑾须后令:史载原文作“胥后令”。古人“胥”“须”通用。须者,待也。须后令,谓待后令。“后令”是对前令“有以军事谏者死”而言。赵奢率军离开邯郸三十里后止军不进,乃是用以麻痹秦军的一种计谋,因恐人谏而破坏此谋,故出前令。现在即将交战,须得新谋策,不能再用前令,故云“须后令”。赵奢采纳军士许历“先据北山”的建议打败秦军,回到都城邯郸后,不但未治其罪,相反,赵惠文王还授任许历为国尉(执掌全国军政的长官)。

  ⑿本篇史例出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36. 谷战

  凡行军越过山险而阵,必依附山谷,一则利水草,一则附险固,以战则胜。法曰:“绝山依谷。”①

  后汉②将马援③为陇西太守,三降羌④与塞外诸种为寇,杀长吏。援将四千余人击之,至氐道县⑤。羌在山上,援军据便地⑥,夺其水草,不与战,羌遂穷困,豪帅数十万户亡出塞外,诸种万余人悉降。羌不知依谷之利,而取败焉。⑦

  「注释」

  ①绝山依谷:语出《孙子兵法。行军篇》。意思是:沿着山地行进,依傍溪谷设阵。绝,横渡,穿越;依,依傍,凭借。

  ②后汉:即东汉。

  ③马援:东汉名将。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字文渊。本战国时期赵国名将赵奢后裔,其先世以奢封号“马服君”而改赵姓为马姓。王莽执政时期,曾任新城太尹(太守),莽败,依附于割据陇西的隗嚣,后归刘秀。他在东汉朝廷任将二十二年,曾参加北击匈奴、乌桓,西平隗嚣、先零羌,南定交趾、武陵等战争,因功累官伏波将军,封新息侯。

  ④三降羌:史载原作“参狼羌”,《百战奇法》原作者因避讳宋太祖赵匡胤始祖嫌名(“玄朗”之“朗”),援引时而改“狼”为“降”。参,同“三”。参狼羌,即汉代时羌族的一种,主要分布于武都郡(今甘肃武都地区),故又称武都羌。

  ⑤氏道县:西汉置。故址在今甘肃礼县西北。

  ⑥便地:谓便利之地,亦即有利地形。

  ⑦本篇史例出自《后汉书。马援传》。

  37. 攻战

  凡战,所谓攻者,知彼者也。知彼有可破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可胜者,攻也。”①

  三国魏曹公②遣朱光③为庐江太守,屯皖④,大开稻田,又令间人⑤招诱鄱阳⑥贼帅⑦,使作内应。吴将吕蒙曰:“野田肥美,若一收熟,彼众必增,如是数岁,操态见矣,宜早除之。”乃具陈其状。于是,孙权亲征〔皖〕,一朝夜至⑧,问诸将计策,诸将皆劝作高垒⑨。蒙曰:“治垒必历日乃成⑩,彼城备已修,外救必至,不可图也。且乘雨水以入,若淹留经日⑾,水必向尽⑿,还道艰难,蒙窃⒀危之。今⒁观此城,不甚固,以三军锐气,四面攻之,不移时可拔,及水以归,全胜之术也。”吴主权从之。蒙乃荐甘宁⒂为升城都督⒃,率兵攻其前,蒙以精锐继之。侵晨⒄进攻,蒙手执枹鼓⒅,士卒皆腾踊自升,食时破之。既而张辽至夹石⒆,闻城已拔,乃退。权嘉蒙功,即拜庐江太守。⒇

  「注释」

  ①可胜者,攻也:语出《孙子兵法。形篇》。

  ②曹公:即曹操。

  ③朱光:马本及唐本皆误作“朱公”,今从王本及汪本。

  ④皖:即皖县,庐江郡治,位于今安徽潜山。

  ⑤间人:即间谍。

  ⑥鄱阳:郡名。三国吴置。治所在今江西波阳。

  ⑦贼帅:马本作“败归”,唐本作“叛归”,汪本作“贼师”,皆与史载不符,今从王本。贼帅,旧史对人民起义首领的诬称。

  ⑧一朝夜至:犹言一昼夜至。

  ⑨作高垒:王本及汪本作“作土山攻具”,义同。

  ⑩治垒必历日乃成:马本及唐本皆将此句置于“蒙曰”之前,但据史载,此句实为吕蒙向孙权进言的话,故应置于“蒙曰”之后。

  ⑾淹留经日:谓停留数日。经日,一日或数日之谓,这里指数日。

  ⑿水必向尽:马本及唐本皆误作“必须尽还”,今据史校改。此句意为上涨的江水必然退尽。

  ⒀窃:马本及诸本皆误作“切”,今据史校改。窃,犹私,这里用作表示个人意见的谦词。

  ⒁今:马本及唐本误作“徐”,今从王本及汪本。

  ⒂甘宁:巴郡临江(今四川忠县)人,字兴霸。初附刘表,后归孙权。作战勇敢,为孙权所推重,官至西陵太守、折冲将军。

  ⒃升城都督:马本及诸本皆误作“外城都督”,今据史校改。升城都督,系作战临时任命的统兵攻城的长官。

  ⒄侵晨:天刚亮。

  ⒅枹鼓:谓以槌击鼓。枹,同“桴”,鼓槌,这里作动词。

  ⒆夹石:地名。位于今安徽桐城北。

  ⒇本篇史倒出自《三国志。吴书。吕蒙传》及裴松之注引《吴书》。

  38. 守战

  凡战,所谓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胜之理,则我且固守,待敌有可胜之理,则出兵以击之,无有不胜。法曰:“知不可胜,则守。”①

  汉景帝时,吴、楚七国反②,以周亚夫③为太尉,东击吴、楚七国。因自请于上曰:“楚兵剽轻④,难与争锋,愿以梁⑤委之、绝其食道,乃可制也。”上许之。亚夫率兵既会兵荥阳⑥,吴方攻梁,梁急,请救于亚夫。亚夫率兵东北走昌邑⑦,坚壁而守。梁王使使请亚夫,亚夫守便宜,不往救。梁上书于景帝,帝诏亚夫救梁。亚夫不奉诏,坚壁不出,而使弓高侯⑧等将轻骑绝吴、楚兵后食道。吴、楚兵乏粮,饥,欲退,数挑战,终不出。夜,亚夫军中惊乱,自相攻击至于帐下。亚夫坚卧不起,顷之,自定。后吴奔壁东南陬⑨,亚夫使备西北。已而,吴兵果奔西北,不得入。吴、楚兵饥,乃引兵退。亚夫出精兵追击,大破之。吴王濞弃其军,与壮士数千人亡走,保于江南丹徒⑩。汉兵因乘胜追击,尽虏之,降其郡县。亚夫下令曰:“有得吴王者,赏千金。”月余,越人斩〔吴王〕首以告。凡相攻守三月⑾,而吴、楚悉平。⑿

  「注释」

  ①知不可胜,则守:语出《孙子兵法。形篇》,但与孙子原文略异,原文是:“不可胜者,守也。”

  ②吴、楚七国反:西汉初年,高祖刘邦为巩固刘氏家族的最高封建统治地位,大封同姓子弟为王。受封的诸侯王,在其封国之内,有自行收取租赋、煮盐铸钱的权力,因而逐渐形成与中央政权相抗衡的独立王国。到文、景二帝时,先后采纳贾谊、晁错建议,实行削弱王国封地的措施,以加强中央集权。这就激起诸侯王的严重不满。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 年)吴王刘濞联合楚王刘戊、赵王刘遂、胶东王刘雄渠、胶西王刘卯、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等,以诛晁错为名,发动大规模武装叛乱。后为中央政府先后平定。

  ③周亚夫:西汉名将。汉初大将周勃之子,初封条侯,文帝时受命驻军细柳(今陕西咸阳西南),在防御匈奴贵族进攻的斗争中,军功卓著,治军严整。景帝时因率军平定吴、楚七国叛乱有功,升任丞相。

  ④剽轻:谓勇猛轻捷。

  ⑤梁:即梁国,西汉初所封诸侯国之一。

  ⑥荥阳:地名。位于今河南荥阳东北。

  ⑦昌邑:属梁地,位于今山东金乡西北。

  ⑧弓高侯:马本及诸本皆脱“弓”,今据史补。弓高侯,即韩王信之子颓当。汉文帝十四年(公元前166 年),颓当自匈奴归汉,被封为弓高侯。弓高,县名,位于今河北阜城南。

  ⑨陬(z ōu ):意同隅,角落。

  ⑩丹徒:地名。位于今江苏镇江东南。

  ⑾三月:马本及诸本皆误作“七月”,今据史校改。

  ⑿本篇史例出自《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又见于《汉书。周勃传附周亚夫》。

  39. 先战

  凡与敌战,若敌人初来,阵势未定,行阵未整,先以兵急击之,则胜。法曰:“先人有夺人之心。”①

  春秋,宋襄公②及楚人战于泓③,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子鱼④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请急击之。”公弗许。既济未成列,子鱼复请。公复未之许。及成列而战,宋师败绩。⑤

  「注释」

  ①先人有夺人之心:语出《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引自《军志》。

  ②宋襄公:春秋时宋国国君,名兹父。齐桓公死后,他与楚国争夺霸主,一度为楚所拘。其后,与楚军战于泓水,因其不听劝谏,空讲“仁义”而屡失有利战机,结果被楚军打败受伤,不久因伤重而死。

  ③泓:即泓水,位于今河南柘城西北。

  ④司马子鱼:司马,官职名,掌管军政和军赋。西周始置,春秋、战国仍沿用。子鱼,人名,即宋襄公庶兄公子目夷,与前《舟战》所引史例中的“司马子鱼”非一人。

  ⑤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40. 后战

  凡战,若敌人行阵整而且锐,未可与战,宜坚壁待之,候其阵久气衰,起而击之,无有不胜。法曰:“后于人以待其衰。”①

  唐武德②中,太宗③围王世充④于东都⑤,窦建德⑥悉众来救。太宗守武牢⑦以拒之。建德阵汜水⑧东,弥亘数里,诸将皆有惧色。太宗将数骑登高以观之,谓诸将曰:“贼起山东⑨,未见大敌。今渡险而嚣,是军无政令;逼城而阵者,有轻我之心也。我按兵不动,待彼气衰,阵久卒饥,必将自退,退而击之,何往不克!”建德列阵,自辰至午时⑩,卒饥倦,皆列坐,又争饮水。太宗令宇文士及⑾率三百骑,经贼阵之西,驰而南,戒曰:“贼若不动,正宜退归;如觉其动,宜率东出。”士及才过,贼众果动。太宗曰:“可击矣。”乃命骑将建旗列阵,自武牢乘高入南山,循谷而东,以掩贼背。建德遽率其阵,却止东原,未及整列,太宗轻骑击之,所向披靡。程咬金⑿等众骑缠幡⒀而入,直突出贼阵后,齐张旗帜,表里俱奋,贼众大溃,生擒建德。⒁

  「注释」

  ①后于人以待其衰:语出《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引自《军志》。但与原文略异,原文为:“后人有待其衰”。

  ②武德:唐高祖李渊的年号。

  ③太宗:即唐太宗李世民。李世民率军围攻王世充、抗击窦建德之战发生在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 年),此时李世民为秦王,尚未即帝位。

  ④王世充:隋代官吏。新封(今陕西临潼东北)人,字行满。隋炀帝时任江都通守等职,镇压过隋末农民起义。大业十四年(公元618 年)三月,隋炀帝于江都被杀后,他在洛阳拥立越王杨侗为帝,次年废侗,自称皇帝,国号郑。唐武德四年被李世民打败降唐。

  ⑤东都:即洛阳(位于今河南洛阳东)。隋大业五年(公元609 年)改称“东都”。

  ⑥窦建德:隋末河北农民起义军首领。大业七年(公元611 年)率众起义,投高士达处任军司马。士达牺牲后,他继为领袖,称将军,拥兵十余万。大业十三年(公元617 年),在河间作战中,歼灭隋将薛世雄部三万余人,声势大振。次年,称夏王,建都乐寿(今河北献县),国号夏,据有今河北大部地区。唐武德四年(公元621 年),在虎牢作战中被李世民军所俘,后被害于长安。

  ⑦武牢:本为“虎牢”,因唐讳“虎”(唐太宗曾祖李虎),故写史者改“虎”为“武”。虎牢,故址在今河南荥阳县汜水镇。该处地势险要,向为军事要地。

  ⑧汜水:古县名。位于今河南荥阳西北。

  ⑨山东:古代指太行山以东地区为“山东”,即今河北地区。

  ⑩自辰至午时:马本及各本皆将“辰”误作“卯”,今据史校改。自辰至午时,即从七时至十三时,亦即上午时间。

  ⑾宇文士及:武川(今河南南阳北)人,字仁人。隋炀帝之婿。炀帝死后,他归附李渊父子,因从讨王世充有功,封郢国公,官拜中书令。

  ⑿程咬金:唐初大将,后改名知节。济州东阿(今属山东)人。隋末从李密参加瓦岗军,任内军骠骑。密败,归王世充;后归唐任秦王府左三统军,后又任左领军大将军,封卢国公。

  ⒀缠幡:谓卷起旗帜。缠,扎束,卷起;幡,旗帜。

  ⒁本篇史例出自《旧唐书。太宗纪上》和《资治通鉴。唐纪五》。

  41. 奇战

  凡战,所谓奇①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交战之际,惊前掩后,冲东击西,使敌莫知所备。如此,则胜。法曰:“敌虚,则我必为奇。”②

  三国魏景元四年③,诏诸军征蜀,大将军司马文王④指授节度,使邓艾⑤与蜀将姜维⑥相缀连⑦;雍州刺史诸葛绪邀维,令不得归。艾遣天水太守王颀等直攻维营,陇西太守牵洪⑧邀其前,金城太守杨欣诣甘松⑨。维闻钟会⑩诸军已入汉中⑾,退还。欣等蹑于强川口⑿,大战,维败走。闻雍州⒀已塞道,屯桥头⒁,从孔函谷⒂入北道,欲出雍州后。诸葛绪闻之,却还三十里。维入北道三十里,闻绪军却,〔寻〕还,从桥头过,绪趣⒃截维,较一日不及。维遂东还守剑阁。钟会攻维,未能克。艾上言:“今贼摧折,宜遂从阴平⒄由邪径⒅经汉德阳亭⒆趣涪⒇,去剑阁西百里,去成都(21)三百里,奇兵冲其腹心。剑阁之守必还赴涪,则会方轨(22)而进;剑阁之军不还,则应涪之兵寡矣。军志(23)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今掩其空虚,破之必矣。”〔冬十月〕,艾自阴平道行无人之地七百余里,凿山信道,造作桥阁(24),山高谷深,至为艰难,粮运将匮(25),频至危殆。艾以毡自裹,推转而下(26),将士皆攀木缘崖,鱼贯(27)而进,先登至江油(28),蜀守将马邈降。蜀卫将军诸葛瞻(29)自涪还绵竹(30),列阵待艾。艾遣其子惠唐亭侯忠等出其右,司马师纂等出其左。忠、纂战不利,并退还,曰:“贼未可胜。”艾怒曰:“存亡之分,在此一举,何不可之有?”乃叱忠、纂等,将斩之。忠、纂驰还更战,大破〔之〕,斩瞻〔及尚书张遵等首〕,进军到雒(31)。刘禅(32)遣使请降,遂灭蜀。(33

  「注释」

  ①奇:与下篇《正战》之“正”构成一对相反相成的军事术语。“奇正”论,乃是我国古代兵家研究克敌制胜的一种军事辩证理论。“奇正”之说虽最早见于《老子》的“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但作为完全意义上的军事理论则始见于《孙子兵法。势篇》:“三军之众,可使毕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孙子这里虽然既强调了奇正二者相区别的一面,也肯定了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的一面,但对奇正概念的内涵却未展开论述。战国时期的军事家孙膑在继承其先世孙武的军事思想基础上,对“奇正”论有了创新性的阐发。他在《孙膑兵法。奇正篇》明确指出:“同,不是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又说:“发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可见,“正”是指一般的、正常的,“奇”是指特殊的、变化的;在正常情况下是“正”者,在特殊情况下可变为“奇”,反之亦然。“奇正”理论在战争中的广泛应用,大体上可以包括以下方面:在兵力部署上,担任警戒守备任务的部队为正,担任机动出击的部队为奇;箝制敌人的部队为正,突出敌人的部队为奇。在作战方式上,正面进攻为正,侧翼迂回为奇;明攻为正,暗袭为奇。在战术变换上,一般战法为正,特殊战法为奇;常法为正,变法为奇,等等。本篇所讲的“奇”,是就战术战法而言。

  ②敌虚,则我必为奇:语出《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中。意思是,发现敌人有虚弱之点,我就采用出奇制胜战法袭击它。

  ③魏景元四年:即公元263 年。景元,是魏元帝曹奂的年号。

  ④司马文王:即魏将司马懿之子司马昭。马本及诸本皆作“司马宣王”(即司马懿),显误。魏火蜀之战是在景元四年(公元263 年),此时,宣王司马懿已故去十二年(即亡于魏嘉平三年,公元251 年)。故据史校改。

  ⑤邓艾:三国魏将。义阳棘阳(今河南新野东北)人,字士载。初为司马懿掾属,建议屯田两淮,广开漕渠,发展生产。后升任征西将军,与蜀将姜维相拒。景元四年同钟会分军灭蜀。后为钟会诬告以谋叛罪被杀。

  ⑥姜维:三国蜀将。原为魏将,后归蜀汉,为诸葛亮所器重,授任具为征西将军。亮死后,他继领其军,官至人将军,率师多次攻魏无功。魏攻蜀之战,他坚守剑阁抗击魏军主力。蜀主刘禅出降,他被迫降于魏将钟会。后钟会叛魏,他伪与联结,企图乘机复蜀,事败被杀。

  ⑦缀连:本谓连结,这里指保持接触以吸引对方。

  ⑧牵洪:人名,原作“牵弘”,《百战奇法》原作者因避宋太祖赵匡胤父讳(“弘殷”之“弘”)而援引时改“弘”为“洪”。

  ⑨甘松:即甘松岭,位于今甘肃迭部东南。

  ⑩钟会:三国魏将。颖川长社(今河南长葛东)人,字士季。魏大将军司马昭的重要谋士,官至司徒,封东武亭侯。魏火蜀之战时,他任镇西将军,率主力十二万进攻汉中,继攻剑阁受阻。灭蜀后,因叛魏被杀。

  ⑾汉中:郡名。秦置。三国时属蜀,后为魏攻占,治所南郑(今陕西汉中东)。

  ⑿强川口:因强水出阴平西北之强山,故名强川。

  ⒀雍州:即雍州刺史诸葛绪的代称。

  ⒁桥头:地名。位于今甘肃文县东南。

  ⒂孔函谷:山谷名。位于今甘肃舟曲东,亦即白龙江谷。

  ⒃趣(c ù):谓急速,赶快。

  ⒄阴平:古县名。西汉置。位于今甘肃文县西北。因其地处摩天岭之阴而得名,是陇南入蜀的必经之路,东经阳安关可通汉中,南出江油、涪县可达成都。

  ⒅邪径:谓险僻小路。

  ⒆汉德阳亭:西汉时的故亭,东汉时因亭置县。位于今四川剑阁西北。

  ⒇涪:即涪县,位于今四川绵阳东北。

  (21)成都:马本及唐本作“城都”,今从王本和汪本。成都,三国蜀都,今属四川。

  (22)方轨:谓平坦的大道。

  (23)军志:犹言兵书。这里指《孙子兵法》。

  (24)桥阁:亦称栈图,谓栈道,即在险绝之处,凿崖架木,以为信道。

  (25)匮(kuì):缺乏,困难。

  (26)推转而下:外力助推使之滚动而下。

  (27)鱼贯:像水中鱼游一样先后接续不断。

  (28)江油:地名。位于今四川江油北。

  (29)诸葛瞻:诸葛亮之子,字思远。蜀后主时,任骑都尉、行都护卫将军平尚书事等职。邓艾率军自阴平入蜀,瞻督军进至涪县不前,致艾军得以越过马阁山险,直趋成都。瞻自涪退军绵竹后,与艾军交战中兵败被杀。

  (30)绵竹:位于今四川绵竹东南。

  (31)雒:马本及唐本皆误作“汉中”,今据史校改。雒,即雒县,广汉郡治所,位于今四川成都北。

  (32)刘禅:三国蜀后主。刘备之子,字公嗣,小字阿斗。初由诸葛亮辅政,亮卒后,他任用宦官黄皓,朝政日趋腐败。炎兴元年(公元263 年)魏军迫近成都,他被迫出降,后被封为安乐公。

  (33)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邓艾传》。

  42. 正战

  凡与敌战,若道路不能通,粮饷不能进,推计①不能诱,利害不能惑,须用正兵②。正兵者,拣士卒,利器械,明赏罚,信号令,且战且前,则胜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远?”③

  宋檀道济④为高祖⑤北伐前锋,至洛阳,凡拔城破垒,俘四千余人⑥。议者谓应戮以为京观⑦。道济曰:“伐罪吊民,正在今日。王师以正为律,何必杀人?”皆释而遣之。于是戎夷⑧感悦,相率归之者众。⑨

  「注释」

  ①推计:谓行以计谋。唐本作“计谋”,王本及汪本作“诡计”,皆可。

  ②正兵:本篇这里是指经过选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采取“且战目前”、步步推进的正面进攻的大部队。

  ③非正兵,安能致远:语出《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上。但与原文略异,原文是:“若非正兵,安能致远。”

  ④檀道济:南朝宋将领。高平金乡(今山东金乡北)人。世居京口(今江苏镇江)。东晋安帝元兴三年(公元404 年)从刘裕讨桓玄入建康(今南京),官至冠军将军。义熙十二年(公元416 年)又从刘裕北伐后秦担任前锋,以正兵战法“长驱而进”,迅速攻占洛阳。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 年),刘裕代晋称帝建宋后,进位司空,镇守寻阳(今江西九江)。后为宋文帝(刘裕第三子刘义隆)所疑忌被杀。

  ⑤高祖:指南朝宋武帝刘裕。但刘裕统兵北伐后秦之时,尚未代晋称帝,官至太尉,封宋王。

  ⑥四千余人:汪本误作“四十余人”,今据史校改。

  ⑦京观:亦称“京丘”。古代战争,胜利者为炫耀其武功,常常将敌尸收集一起封土作高冢,称为“京观”。⑧戎夷:这里是对后秦人的诬称。

  ⑨本《正战》篇,马本及唐本、王本均无史例原文,仅在《正战》篇目下注有“与前《车战》同断”字样。据清咸丰三年(1853年)麟桂刊本《水陆攻守战略秘书七种》之《百战奇略。正战》篇下注文,所谓“与前《车战》同断”,是指《正战》史例与前《车战》史例相同。为保持《百战奇略》一书具有百战百例这一特点的完整性,故据汪本《百战奇法。正战》篇史例补入,该史例系出自《宋书。檀道济传》。本篇之后的《重战》、《佚战》、《乱战》、《合战》四篇与《正战》情况相同,所缺史例皆据汪本补入,这里一并说明,以下各篇不再详注。

  43. 虚战

  凡与敌战,若我势虚,当伪示以实形,使敌莫能测其虚实所在,必不敢轻与我战,则我可以全师保军。法曰:“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①

  三国蜀将诸葛亮在阳平道②,魏延③诸将并兵东下,亮惟留万余守城。魏司马懿率二十万众拒亮,与延军错道,径前,当亮军六十里,候还白懿云亮城中兵少力弱。亮亦知懿军垂至,恐与己相逼,欲赴延军,相去又远,势不能及,将士失色,莫知其计。亮意气自若,敕命军中皆偃旗息鼓,不得妄出;又令大开四门,扫地却洒。懿尝谓亮持重,而复见以弱势,疑其有伏兵。于是,率众北趋山。明日食时,亮与参佐④拊手大笑曰:“司马必谓吾怯,将有强伏,循山走矣。”候还白,如亮言。懿后知之,深以为恨。⑤

  「注释」

  ①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马本及诸本皆将“得”字误作“敢”,不符原义,故改。

  ②阳平道:即阳平关。故址在今陕西勉县西。

  ③魏延:三国蜀将。义阳(今河南桐柏东)人,字文长。初以部曲随刘备人蜀,以勇着称,屡有军功,累官至征西大将军。诸葛亮死后,他与长史杨仪争权,兵败被杀。

  ④参佐:谓僚属,助手。

  ⑤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郭冲三事”。

  44. 实战

  凡与敌战,若敌人势实,我当严兵以备之,则敌人必不轻动。法曰:“实而备之。”①

  三国蜀先主为汉中王,拜关羽为前将军,假节钺,屯江陵。是岁,羽留兵屯公安、南郡,以备吴,而率兵攻魏将曹仁于樊。曹公遣于禁等救仁。秋,大雨,汉水泛滥,禁所督七军皆没,禁降羽,庞德②被诛。梁、郏、陆浑群盗③或遥受羽印号,为支党,羽威震华夏。④

  「注释」

  ①实而备之: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庞德:南安獂道(今甘肃陇西东南)人,字令明。初随马腾、马超,后归曹操,官至立义将军。

  ③群盗:指梁县、郏县和陆浑等地的起义民众。

  ④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蜀书。关羽传》。

  45. 轻战

  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战,则必为敌人所败矣。法曰:“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①

  春秋晋文公与楚战②,知楚将子玉③刚忿褊急,文公遂执其使者宛春以挠之。子玉怒,遂乘晋军,楚军大败。④

  「注释」

  ①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语出《吴子。论将第四》。

  ②晋文公与楚战:即春秋时期的晋楚城濮之战。

  ③子玉:即楚国贵族成得臣。楚成王时,因其伐陈有功,而继子文为令尹。城濮之战后因兵败而自杀。

  ④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46. 重战

  凡与敌战,须务持重,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慎不可轻举也。若此,则必不陷于死地①。法曰:“不动如山。”②

  春秋晋将栾书③伐楚,将战,楚晨压晋军而阵,军吏患之。裨将范匄④趋进,曰:“塞井夷灶,陈于军中,而疏行首⑤。〔晋、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文子⑥执戈逐之,曰:“国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栾书曰:“楚师轻佻,吾持重固垒而待之,三日必退。退而击之,必获全胜。”〔郄至⑦曰:“楚有六间,不可失也。其二卿⑧相恶,王卒以旧,郑陈而不整,蛮军而不陈,陈不违晦,在陈而嚣,合而更嚣,各顾其后,莫有斗心;旧不必良,以犯天忌,我必克之。”〕公说⑨。于是败楚师于鄢陵。⑩

  「注释」

  ①死地:谓危亡之境地。其义与《孙子兵法。九地篇》所讲之“死地”(即“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不尽相同。

  ②不动如山: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③栾书:春秋晋国将领。晋文公时下军主将栾枝之孙。晋厉公六年(周简王十一年,公元前575 年),在晋楚鄢陵(位于今河南鄢陵北)之战中,他任中军主将。

  ④范匄:即士匄,晋国大夫士燮(亦称范文子)之子,卒后谥宣子,故又称“范宣子”。

  ⑤疏行首:谓拉宽行阵间战道的距离,以利出战、击刺。行首,即行道,战道也。

  ⑥文子。即范文子。

  ⑦郄至:春秋晋景公时为温大夫,故又称温季。厉公时晋楚战于鄢陵,他任新军副将,以“楚有六间”为据,力主速战勿失良机,为晋厉公所采纳,遂败楚军。

  ⑧二卿:指楚公子子反、子重,二人矛盾甚深。

  ⑨公说:自此以下句,汪本作“终败楚师”,因其不尽史载原文,故据《国语。晋语六》补。公说,谓晋厉公欣然采纳郄至的建议。公,即晋厉公;说,通“悦”,高兴。

  ⑩本篇《重战》,马本及唐本、王本均无史例引文,今据汪本补入。此篇史例出自《左传。成公十六年》及《国语。晋语六》。

  47. 利战

  凡与敌战,其将愚而不知变,可诱之以利。彼贪利而不知害,可设伏兵以击之,其军可败。法曰:“利而诱之。”①

  春秋楚伐绞②,〔军其南门〕。莫敖③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捍采樵者④以诱之。”从之。绞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伏〔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⑤

  「注释」

  ①利而诱之: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绞:春秋时期诸侯国之一,位于今湖北郧县西北。

  ③莫敖:马本及唐本皆误作“莫数”,今据史校改。莫敖,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掌军政大权之官,相当于别国的司马。

  ④请无捍采樵者:马本及唐本皆作“请无行采樵者”;王本及汪本则作“请行采樵者”,都与原义不符,故据史校改。此句意思是:请派出不设保卫的砍柴人。捍,保卫;采樵者,砍柴人。

  ⑤本篇史例出自《左传。桓公十二年》。

  48. 害战

  凡与敌各守疆界,若敌人寇抄我境,以扰边民,可于要害处设伏兵,或筑障塞以邀之,敌必不敢轻来。法曰:“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①

  唐时,朔方军总管沙吁忠义②为突厥③所败,诏张仁愿④摄御史大夫代之。既至,贼已出,率兵蹑击,夜掩其营,破之。始,朔方军与突厥以河为界,北崖有拂云祠,突厥每犯边,必先谒祠祷祀,然后引兵渡而南。时默啜⑤悉兵西击突骑施⑥,张仁愿请乘虚取漠南⑦,〔于〕河北筑三受降城⑧,绝虏南寇路。唐休璟⑨以为:“两汉以来,皆北守河,今筑城虏腹中,终为〔贼虏〕所有。”仁愿固请,中宗许之。表留岁满〔兵〕以助其功。时咸阳兵二百人逃归,仁愿擒之尽斩城下,军中股栗,役者尽力,六旬而三城就。以拂云为中城,南直朔方;西城南直灵武,东城南直榆林,三垒相距各四百余里,其北皆大碛也,斥地三百里远。又于牛头朝那山⑩北置烽堠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逾山牧马,朔方复无寇。岁省费亿计,减镇兵数万。⑾

  「注释」

  ①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

  ②沙咤忠义:唐中宗时少数民族将领。

  ③突厥:指东突厥。

  ④张仁愿:唐代将领。华州下邽(今陕西华县西北)人。初为洛州长史,后为朔方军大总管。因其对突厥作战有功,官至左卫大将军,同中书门下三品,封韩国公。

  ⑤默啜:亦作“墨啜”。东突厥可汗,亦即阿波干可汗,名环。自唐武后至玄宗间,屡扰边境,四出扩张,拓地万余里,有兵四十万,成为颉利可汗之后最强盛的时代。

  ⑥突骑施:马本及诸本皆作“突厥”,不确,今据史校改。突骑施,古族名,原属西突厥,唐武后时逐渐强大,建政权于碎叶川(位于今吉尔吉斯共和国之楚河流域),统治地区至伊丽水(即今新疆伊犁河)流域。

  ⑦漠南: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汉南”,今据史校改。漠南,指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南地区,自汉代后称之为“漠南”,亦作“幕南”,今属我国内蒙古地区。

  ⑧三受降城:即东、中、西三座受降城。东城位于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南,中城位于今内藏古包头西之黄河北岸;西城位于今内蒙古乌拉特中后联合旗西南之黄河北。

  ⑨唐休璟:唐京兆始平(今陕西兴平东南)人。唐中宗时,官至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封宋国公。

  ⑩牛头朝那山:马本及诸本皆误作“牛头庙那山”,今据史校改。该山位于今内蒙古固阳东。

  ⑾本篇史例出自《新唐书。张仁愿传》,又见于《旧唐书。张仁愿传》。

  49. 安战

  凡敌人远来气锐,利于速战;我深沟高垒,安守勿应,以待其敝。若彼以事挠我求战,亦不可动。法曰:“安则静。”①

  三国蜀将诸葛亮率众十余万出斜谷,垒于渭水之南。魏遣大将司马懿拒之,诸将欲往渭北以待之,懿曰:“百姓积聚皆在渭南,此必争之地也。”遂率军而济,背水为垒。因谓诸将曰:“亮若勇者,当出武功②,依山而东。若西上五丈原③,则诸军无事矣。”亮果上五丈原。会有长星坠亮之垒,懿知其必败。时朝廷以亮率军远入,利在急战,每命懿持重,以俟其变。亮数挑战,懿不出,因遗懿以巾帼妇人之饰。懿终不出。懿弟孚书问军事,懿复曰:“亮志大而不见机,多谋少决,好兵而无权,虽持兵十万,已堕吾画中,破之必矣。”与之对垒百余日,会亮病卒,诸将烧营遁走,百姓奔告,懿出兵追之。亮长史杨仪反旗鸣鼓,若将向懿者。懿以归师不之迫,于是杨仪结阵而去。经日,行其营垒,观其遗事,获其图书、粮食甚众。懿审其必死,曰:“天才奇才也!”辛毗⑤以为尚未可知。懿曰:“军家所重,军书密计、兵马粮食,今皆弃之,岂有人损五脏而可以生乎?宜急追之。”关中多蒺藜⑥,懿使军士二千人⑦着软材平底木屐前行,蒺藜着屐,然后马步俱进。追到赤岸⑧,乃知亮已死。时百姓为之谚曰:“死诸葛走生仲达。”懿笑曰:“吾能料生,不能料死故也。”⑨

  「注释」

  ①安则静:语出《孙子兵法。势篇》。王本及汪本作“不动如山”,与前《重战》引文重。

  ②武功:汉置县。故址在今陕西武功西。

  ③五丈原:古地名。位于今陕西宝鸡东南之斜谷口西侧,渭水经其北自西向东流。

  ④杨仪:襄阳(今湖北襄樊),人,字威公。诸葛亮以其为长史,协助处理军务和筹划粮秣。亮死后,自恃其诛杀魏延功高,因职低不满,与尚书令蒋琬争权而获罪入狱自杀身死。

  ⑤辛毗: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字佐治。初从袁绍,后归曹操,任丞相长史。魏文帝时任侍中,明帝时封颖乡侯。

  ⑥蒺黎:一种果被带刺的草本植物,部队经此丛生之地,影响行军作战。

  ⑦二千人:马本及诸本皆误作“三千人”,今据史校改。

  ⑧赤岸:马本及唐本皆误作“亦岸”,今从王本。赤岸,位于今陕西留坝东北。

  ⑨本篇史例出自《晋书。宣帝纪》。

  50. 危战

  凡与敌战,若陷在危亡之地,当激励将士决死而战,不可怀生,则胜。法曰:“兵士甚陷,则不惧。”①

  后汉将吴汉②讨公孙述③,进入犍为④界。诸县皆城守。汉攻广都⑤,拔之。遣轻骑烧成都⑥市桥,武阳以东诸小城皆降。帝⑦戒汉曰:“成都十余万众,不可轻也。但坚据广都,待其来攻,勿与争锋。若不敢来,公须转营迫之,须其力疲,乃可击也。”汉不听,乘利遂自将步骑二万余人进逼成都,去城十余里,阻江⑧北为营,作浮桥,使别将刘尚将万余人⑨屯于江南,相去二十余里。帝大惊,责汉曰:“比敕公千条万端,何意临事悖乱?既轻敌深入,又与尚别营,事有缓急,不复相及。贼若出兵缀公,以大众攻尚,尚破,公即败矣。幸无他者,急率兵还广都。”诏书未到,述果遣其将谢丰、袁吉将众十余万出攻汉;使别将〔将〕万金人劫刘尚,今不得相救。汉与大战一日,兵败走入壁,丰围之。汉召诸将厉⑩之曰:“吾与诸将逾越险阻,转战千里,所在斩获,遂深入敌地,今至城下,而与尚二处受围,势既不接,其祸难量。欲潜师⑾就尚于江南御之。若能同心协力,人自为战,大功可立,如其不然,败必无余。成败之机,在此一举。”诸将皆曰:“诺。”于是,飨士秣马,闭营三日不出,乃多立幡旗,使烟火不绝,夜衔枚引兵与尚合军。丰等不觉,明日,乃分兵拒江北,自将攻江南。汉悉兵迎战,自旦至哺,遂大败之,斩谢丰、袁吉。于是,率兵还广都,留刘尚拒述,具以状闻,而深自谴责。帝报曰:“公还广都,甚得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击公。若先攻尚,公从广都五十里悉步骑赴之,适当值其危困,破之必矣。”于是,汉与述战于广都、成都之间,八战八克,遂军于郭中。述自将数万人出城大战,汉使护军高午、唐邯将锐卒数万击之。述兵败走,高午奔阵刺述,杀之。旦日城降,斩述首传送洛阳。蜀遂平。⑿

  「注释」

  ①兵士甚陷,则不惧: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

  ②吴汉:东汉大将。南阳宛县(今河南南阳)人,字子颜。王莽末年,亡命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以贩马为业。后归刘秀,任偏将军、大将军。刘秀称帝后,升任大司马,封舞阳侯。

  ③公逊述: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字子阳。王莽时期,任蜀郡太守。东汉初,起兵据益州称帝,成为反对东汉中央政权的地方割据势力。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被吴汉率军平定。

  ④犍为:郡名,西汉冒。东汉时,郡治在武阳(今四川彭山东)。

  ⑤广都:汉置县。位于今四川成都南。

  ⑥成都:今属四川。

  ⑦帝:指东汉光武帝刘秀。

  ⑧江:西晋以前长江的专称,凡称“江”或“江水”者,皆指“长江”。本篇这里指今长江的支流“岷江”。

  ⑨万余人:马本及唐本皆误作“十余万人”,今据史校改。

  ⑩厉:通“励”,激励,勉励。

  ⑾立:史载原作“树”,《百战奇法》原作者因避讳宋英宗嫌名(“曙”)而援引时改“树”为“立”。

  ⑿本篇史例出自《后汉书。吴汉传》。

  51. 死战

  凡敌人强盛,吾士卒疑惑,未肯用命,须置之死地①,告令三军,示不获已。杀牛燔车,以享战士,烧弃粮食,填夷井灶,焚舟破釜,绝去其生虑,则必胜。法曰:“必死则生。”②

  秦将章邯③已破楚将项梁④军,以为楚地兵不足忧,乃渡河击赵,大破之。当此时,赵歇为王,陈馀为将,张耳为相,兵败皆走入巨鹿城。章邯令王离⑤、涉间⑥围巨鹿,章邯军其南,筑甬道⑦而输之粟。楚怀王以宋义⑧为上将,项羽⑨为次将,范增⑩为裨将,救赵。诸别将皆属焉。宋义行至安阳⑾,留四十余日不进,遣其子宋襄相齐,自送之无盐⑿,饮酒高会。项羽曰:“今国兵新破,王坐不安席,扫境内而专诸将军,国家安危,在此一举。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项羽晨朝宋义,即其帐中,斩之,下令军中曰:“宋义与齐谋反,楚王阴令羽诛之。”是时,诸将皆慑服,莫敢支吾⒀,皆曰:“首立楚者,将军家也。今将军诛叛乱。”即共立羽为假上将军⒁。使人追宋义子襄,及之齐,杀之。使桓楚⒂报命于楚怀王,因命项羽为上将军。当阳君、蒲将军皆属焉。项羽以杀宋义,威震楚国,名闻诸侯。乃遣当阳君、蒲将军率二万众渡河⒃救巨鹿。战少利⒄,陈馀复请兵,项羽乃悉兵渡河,沉舟,破釜甑⒅,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还心。〔于是至〕则围王离,与秦军遇,九战,绝其甬道,大破之,杀苏角,虏王离。当是时,〔楚兵冠诸侯〕,诸侯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及〕楚兵击秦军,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以一当十,楚兵呼声动天地,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大破秦军。⒆

  「注释」

  ①死地:《孙子兵法》术语。意即迅速奋战就能生存,不迅速奋战就只有死亡的地区,叫做“死地”。

  ②必死则生:语出《吴子。治兵第三》。

  ③章邯:秦将,官至少府。秦末,曾率兵镇压过陈胜、项梁领导的起义军。后在巨鹿兵败投降项羽,被封为雍王。楚汉战争中,被刘邦围攻,兵败而自杀。

  ④项梁:马本及唐本皆误作“项良”,今从汪本。项梁,秦末起义军领袖之一。下相(今江苏宿迁西南)人,楚国贵族出身,楚将项燕之子。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 年),他响应陈胜起义,与其侄项羽率兵八千于吴(今江苏苏州)起义。陈胜失败后,他拥立楚怀王之孙熊心为王,仍称楚怀王,梁自号武信君。后在定陶(今山东定陶北)与秦军作战中战死。

  ⑤王离:秦将王翦之孙。

  ⑥涉间:马本及诸本皆误作“涉涧”,今据史校改。

  ⑦甬道:谓两旁筑有墙坦的信道,以保证运输的安全。

  ⑧宋义:故楚令尹。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从项梁起义。后楚怀王熊心以其为上将军,号卿子冠军。率军北上救赵时滞留安阳不进,为项羽所杀。

  ⑨项羽:名籍,字羽。秦末从叔父项梁起义。梁战死后,他与宋义等率军北上救赵,于安阳杀死宋义,被楚怀王任为上将军,率军北进于巨鹿打败秦军主力。秦亡后,自立为西楚霸王。后在楚汉战争中,于垓下(今安徽灵壁南),被刘邦击败,突围至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自杀身死。

  ⑩范增:项羽谋士。参加秦末农民起义时,年已七十,初从项梁,后佐项羽,颇有谋略,被羽尊为亚父。他屡劝项羽杀掉刘邦,未被采纳。后因刘邦施反间计,为项羽怀疑而忿离死于归乡途中。

  ⑾安阳:地名。位于今山东曹县东北。

  ⑿无盐:地名。位于今山东东平东南。

  ⒀支吾:亦作“枝梧”,意谓抵触,抗拒。

  ⒁假上将军:因尚未得到正式任命而暂署上将军之职,故称“假上将军”。

  ⒂桓楚: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旦”,今据史校改。

  ⒃河:这里指“漳河”。

  ⒄战少利: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战不利”,今据史校改。

  ⒅釜甑:均为炊具。釜,一种敛口圆底,或有两耳的锅,有金属制和陶制两种。甑,类似现代的蒸锅,底部有许多透蒸气的孔格。

  ⒆本篇史例出自《史记。项羽本纪》。

  52. 生战

  凡与敌战,若地利已得,士卒已阵,法令已行,奇兵已设,要当割弃性命而战,则胜。若为将临阵畏怯,欲要生,反为所杀。法曰:“幸生则死。”①

  春秋时,楚子伐郑,晋师救之,与战于敖、鄗②之间。晋赵婴齐③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欲败而先济,故将士懈,卒不可胜。④

  「注释」

  ①幸生则死:语出《吴子。治兵第三》。

  ②敖、鄗:马本及各本皆于“敖、鄗”后有“若高”二字,显系衍文,故据史删。

  ③赵婴齐:晋军中军大夫。

  ④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宣公十二年》。

  53. 饥战

  凡兴兵征讨,深入敌地,刍粮乏阙,必须分兵抄掠,据其仓廪,夺其蓄积,以继军饷,则胜。法曰:“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①

  《北史》:北周将贺若敦②率兵渡江取陈湘州③。陈将侯④讨之。秋水泛滥,江路遂断。粮援既绝,人怀危惧。敦于是分兵抄掠,以充资费。恐瑱等知其粮少,乃于营内多聚土,覆之以米。召侧近村人,佯有访问,随即遣之。瑱等闻之,以粮为实。敦又增修营垒,造庐舍,示以持久。湘、罗⑤之间,遂废农业。瑱等无如之何。初,土人乘轻船,载米粟及笼鸡鸭以饷军。敦患之,乃伪为土人船,伏兵甲于中。军望见,谓饷船至,逆水争取。敦甲士遂擒之。又敦军数有叛者乘马投瑱,瑱辄纳之。敦乃取一马,牵以趣船,令船中人以鞭鞭之。如是者再〔三〕,马畏船不敢上。后伏兵于江岸,使人乘畏船马诈投瑱军,瑱即遣兵迎接,争来牵马。马既畏船不上,伏兵发,尽杀之。后实有馈饷及亡奔瑱者,犹恐敦设诈,兵不敢受。相持岁余,瑱不能制。⑥

  「注释」

  ①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语出《孙子兵法。作战篇》。

  ②贺若敦:北周将领。河南洛阳(今河南洛阳东北)人。善骑射,多计谋。官至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后恃功怀怨为丞相宇文护所不容,而被逼自杀。

  ③湘州: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湘川”,今据史校改。湘州,南朝陈长沙郡治所,位于今湖南长沙。

  ④侯瑱:马本及唐本皆误作“侯琪”,今从汪本。侯瑱,陈朝将领。巴西充国(今四川南充西北)人,字伯玉。作战勇敢,在梁朝时因平定侯景叛乱有功,任豫州刺史。陈文帝时,官至太尉。

  ⑤罗:即罗州,位于今湖北房县西北。

  ⑥本篇史例出自《北史。贺若敦传》,又见《周书。贺若敦传》。

  54. 饱战

  凡敌人远来,粮食不继,敌饥我饱,可坚壁不战,持久以敝之,绝其粮道。彼退走,密遣奇兵,邀其归路,纵兵追击,破之必矣。法曰:“以饱待饥。”①

  唐武德初,刘武周②据太原③,使其将宋金刚④屯于河东⑤。太宗⑥往征之,谓诸将曰:“金刚垂⑦军千里入吾地,精兵骁将皆在于此。武周自据太原,专寄金刚以为捍蔽⑧。金刚虽众,内实空虚,虏掠为资,意在速战。我当坚营待其饥,未宜速战。”于是,遣刘洪⑨等绝其粮道,其众遂馁,金刚乃遁。⑩

  「注释」

  ①以饱待饥: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②刘武周:唐初地方割据势力之一。河间景城(今河北沧州西)人,后徙居马邑郡(治今山西朔县)。隋炀帝时,任鹰扬府校尉。隋末,乘乱杀死马邑太守王仁恭,自称太守,遣使北附突厥,被立为定杨可汗,不久称帝。唐初,与宋金刚等率兵南下,入据太原,以拒唐军。后被李世民击败,北走突厥被杀。

  ③太原:郡名。治所晋阳,位于今山西太原西南。

  ④宋金刚:原为隋末河北农民起义力量之一,活动于易州(治今河北易县)。后被窦建德击败,归附刘武周,号称宋王,谋与刘武周人据太原,企图南下与唐争天下。其后为唐军击败,与刘武周同逃突厥被杀。

  ⑤河东:郡名。治所在今山西永济西。

  ⑥太宗:即唐太宗李世民。但此时尚未称帝而为秦王。

  ⑦垂:史载原作“悬”、《百战奇法》原作者因避讳宋太祖赵匡胤始祖嫌名(“玄朗”之“玄”)而援引时改“悬”为“垂”。

  ⑧捍蔽:谓保障,屏蔽。

  ⑨刘洪:史载并无其人,据新、旧《唐书。刘弘基传》所载内容,疑刘洪为“刘弘基”之误。

  ⑩本篇史例出自《旧唐书。太宗本纪上》。

  55. 劳战

  凡与敌战,若便利之地,敌先结阵而据之,我后去趋战,则我劳而为敌所胜。法曰:“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①

  晋司空刘琨②遣将军姬澹③率兵十余万④讨石勒⑤。勒将拒之,或谏曰:“澹兵马精盛,其锋不可当,且深沟高垒以挫其锐,攻守势异,必获万全。”勒曰:“澹军远来,体疲力竭,犬马乌合,号令不齐,一战可擒也,何强之有!寇已垂至⑥,胡可舍去,大军一动,岂易中还⑦!若澹乘我之退,顾乃无暇,焉得深沟高垒乎!此谓不战而自取灭亡之道。“遂斩谏者。以孔苌为前锋都督,令三军后出者斩。设疑兵于山下,分为二伏。勒率兵与澹战,伪收众而北。澹纵兵追之,〔勒前后〕伏发,夹击,澹大败而退。⑧

  「注释」

  ①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

  ②刘琨:晋将。魏昌(今河北定县南)人,字越石。西晋惠帝时,因其平定东平王司马懋有功,封广武侯,官至振威将军。愍帝即位后,拜司空,任大将军,都督并、冀、幽三州诸军事。

  ③姬澹:亦称“箕澹”。北魏代县(今河北蔚县东北)人,字世雄。官至信义将军。后率众归晋。刘琨以其为前锋讨石勒,兵败被杀。

  ④(姬澹)率兵十余万:此姬澹所率兵力数,出自《晋书。石勒记上》。但《晋书。刘琨传》则称:刘琨“悉发其众,命澹领步骑二万为前驱,琨自为后继”。据此可见,本篇所说的“刘琨遣将军姬澹率兵十余万”之数,当为晋北伐的总兵力数,而非姬澹前锋军的兵力数。

  ⑤石勒:十六国时期后赵建立者。羯族,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北)人,字世龙。青年时被掠卖到山东为奴,与汲桑等人聚众起义。后投汉刘渊为大将。晋元帝大兴二年(公元319 年)自称赵王,建立政权,史称“后赵”。石勒败晋刘琨军时,仍为汉之大将。

  ⑥寇已垂至: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援又垂至”,今据史校改。

  ⑦岂易中还: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不宜易远”,今据史校改。此句意谓怎幺容易中途退还。

  ⑧本篇史例出自《晋书。石勒记上》;又见《晋书。刘琨传》。

  56. 佚战

  凡与敌战,不可恃己胜而放佚,当益加严厉以待敌,佚而犹劳。法曰:“有备无患。”①

  秦王翦②将兵六十万代李信③击荆④,荆闻王翦益军而来,乃悉国中兵以拒秦。王翦至,坚壁而守之,不肯战。荆兵数出挑战,终不出。王翦日休士洗沐,而善饮食抚循之,亲与士卒同食。久之,王翦使人问:“军中戏乎?”对曰:“方投石超距。”于是,王翦曰:“士卒可用。”荆兵数挑战而秦不出,〔乃引而东。翦因举兵追之,令壮士击,大破荆军。〕⑤

  「注释」

  ①有备无患:语出《左传。襄公十一年》。

  ②王翦:战国时秦国名将。频阳(今陕西富平东北)人。曾先后率兵攻破赵国、燕国和攻灭楚国,因功着而晋封武成侯。

  ③李信:战国秦将。曾率兵击败燕军,俘虏燕太子丹。

  ④荆:古代楚国之别称。因其原建国于荆山(今湖北南漳西)一带,故名。另一说,秦称楚为荆是因避秦庄襄王子楚之讳。

  ⑤本篇《佚战》,马本及唐本均无史例引文,今据汪本《佚战》补人。此篇史例出自《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57. 胜战

  凡与敌战,若我胜彼负,不可骄惰,当日夜严备以待之。敌人虽来,有备无害。法曰:“既胜若否。”①

  秦二世②时,项梁使沛公③、项羽别攻城阳④,屠之。西破秦军濮阳⑤东,秦收兵入濮阳。沛公、项羽乃攻定陶⑥,因西略地至雍丘⑦,大破秦军,斩李由⑧,还攻外黄⑨。项梁益轻秦,有骄色。宋义进谏于梁曰“战胜而将骄卒惰者败,今兵少惰矣,而秦兵日益,臣为君畏之。”梁弗听。而使宋义〔使〕于齐。道遇齐使者高陵君显⑩,曰:“公将见武信君乎?”曰:“然。”曰:“今武信君必败,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则及祸。”秦果悉兵益章邯击楚军,大败之,项梁死。⑾

  「注释」

  ①既胜若否:语出《司马法。严位第四》。

  ②秦二世:即秦始皇的次子,名胡亥。公元前210 年即帝位,至公元前207年秦灭亡,在位仅三年。

  ③沛公:即刘邦。沛县(今属江苏)人。秦末农民起义后,他于沛县起兵响应,故史称其为“沛公”。

  ④城阳:马本及各本皆误作“襄城”、今据史校改。该地故址在今山东鄄城东南。

  ⑤濮阳: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汉阳”,今据史校改。该地位于今河南濮阳西南。

  ⑥定陶:地名。位于今山东定陶西北。

  ⑦雍丘:地名,位于今河南杞县。

  ⑧李由:即秦朝丞相李斯之子,时任三川郡守。

  ⑨外黄:地名。位于今河南兰考东南。

  ⑩高陵君显:显,人名,姓氏不详;高陵君是封号。

  ⑾本篇史例出自《史记。项羽本纪》。

  58.

  凡与敌战,若彼胜我负,未可畏怯,须思害中之利,当整励器械,激扬士卒,候彼懈怠而击之,则胜。法曰:“因害而患可解也。”①

  晋末,河间王颙②在关中,遣张方③讨长沙王④,率众自函谷⑤人屯河南⑥。惠帝⑦遣左将军皇甫商拒之,方潜军破商,遂入洛阳。乂⑧奉命讨方于城内,方军望见乘舆⑨,于是少却,方止之不可得,众遂大败,杀伤满衢巷。方退壁于十三里桥⑩,人情挫衄,无复固志,多劝方夜遁。方曰:“兵之利钝⑾是常事,贵因败以为成耳。我更前作垒,出其不意,此兵法之奇也。”乃夜潜进逼洛阳城七里。又既新捷,不以为意,忽闻方垒成,乃出战,遂大败而还。⑿

  「注释」

  ①因害而患可解也:语出《孙子兵法。九变篇》。但与原文略异,原文是:“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②河间王颙:即司马颙,司马懿之侄孙,字文载,封河间王。晋惠帝时,镇守关中,官至侍中、太尉。太安二年(公元303 年),为争夺政权,他派张方等率军攻入洛阳。

  ③张方:晋河间(今河北献县东南)人。以材勇得幸于河间王司马,曾率兵攻入洛阳,劫持惠帝去长安。官至中领军、录尚书事,领京兆太守。后为司马所杀。

  ④长沙王乂:即司马乂,晋武帝司马炎第六子,字士度,封长沙厉王。惠帝时,任抚军大将军,后于洛阳被张方所杀。

  ⑤函谷:即函谷关。古函谷关在今河南灵宝东北,战国秦置。新函谷关在今河南新安东,西汉元鼎三年(公元前114 年)移此,去故关三百里,故名新关,今遗址尚存。本篇指新函谷关。

  ⑥河南:指河南郡,汉置,西晋因之。治所洛阳。

  ⑦惠帝:即司马衷,晋武帝司马炎之第二子。公元290 306 年在位。

  ⑧乂:此“乂”及此后之“乂”,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商”,今据史校改。

  ⑨乘舆:旧指帝王乘坐的车子。这里指晋惠帝所乘之车。

  ⑩十三里桥: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三十里桥”,今据史校改。该桥在洛阳城西,距城十三里,故名。

  ⑾利钝:谓顺利与不顺利。这里可作“胜败”解。

  ⑿本篇史例出自《晋书。张方传》。

  59. 进战

  凡与敌战,若审知敌人有可胜之理,则宜速进兵以捣之,无有不胜。法曰:“见可则进。”①

  唐李靖②为定襄道行军总管,击破突厥,颉利可汗③走保铁山④,遣使入朝谢罪,请举国归附。以靖往迎之。颉利虽外请朝谒,而内怀迟疑。靖揣知其意。时诏鸿胪卿唐俭等慰谕之。靖谓副将张公谨曰:“诏使到彼,虏必自安。若万骑赍二十日⑤粮,自白道⑥袭之,必得所欲。”公谨曰:“上已与约降,行人在彼,奈何?”靖曰:“机不可失,韩信所以破齐也⑦。如唐俭辈何足惜哉!”督兵疾进,行至阴山⑧,遇其斥候千余,皆俘以随军⑨。颉利见使者大悦,不虞官兵〔至也〕。靖前锋乘雾而行,去其牙帐⑩七里,虏始觉,列兵未及阵,靖纵兵击之,斩⑾首万余级,俘男女十余万,擒其子迭罗施⑿,杀义成公主⒀。颉利亡去,为大同道行军总管张宝相擒之以献。于是,斥地自阴山北至大漠矣。⒁

  「注释」

  ①见可则进:语出《左传。宣公十二年》。但与原文略异,原文为:“见可而进。”

  ②李靖:唐代著名军事家。本名药师,京兆三原(今陕西三原东北)人。精兵法,善谋略。唐太宗时,任兵部尚书、尚书右仆射等职。曾先后指挥唐军南灭萧铣、东平辅公祏、北击东突厥、西讨吐谷浑等重大作战,因其战功卓著而晋封卫国公。

  史载其一生撰着的兵书多达10余种,但大都失传了,现在仅有清人汪宗沂根据唐代杜佑《通典》等存录的部分内容而辑成的三卷本《李卫公兵法》流传于世。

  ③颉利可汗:东突厥最高统治者。名咄芯,启民可汗少子。在位期间(公元620 630 年),屡扰唐朝边境,贞观四年(公元630 年),被唐将张宝相俘送长安。

  ④铁山:位于阴山之北,在今内蒙古白云鄂博境内。

  ⑤二十日: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三日”,今据史校改。

  ⑥白道:即阴山南北的重要信道,位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西北。

  ⑦韩信所以破齐也:即汉高祖三年(公元前204 年),刘邦派郦食其说齐归汉,齐王为之所动,撤除屯守历城(今山东济南)防御汉军进攻的兵力。这时,韩信听从辩士蒯彻建议,乘齐无备一举袭破历城,进至临淄(今山东临淄北),齐王败走高密(今山东高密西南)。事见《史记。淮阴侯列传》。

  ⑧阴山:即今内蒙古境内之阴山。

  ⑨随军:马本作“随车”,与史载不符,今从唐本。

  ⑩牙帐:即突厥颉利可汗官署处所。

  ⑾斩:马本及各本皆误作“辕”,今据史校改。

  ⑿迭罗施:马本及汪本作“盅罗施”,唐本作“垒罗施”,皆误,今据史校改。

  ⒀义成公主:即隋义成公主,本为突厥处罗可汗之妻,处罗死后,其弟颉利可汗纳之为妻。

  ⒁本篇史例出自《旧唐书。李靖传》和《新唐书。李靖传》。

  60. 退战

  凡与敌战,若敌众我寡,地形不利,力不可争,当急退以避之,可以全军。法曰:“知难而退。”①

  三国魏将曹爽②伐蜀,司马昭③同行出骆谷④,次于兴势⑤。蜀将王平⑥乘夜袭击,昭令坚卧不动,平退。昭谓诸将曰:“费祎⑦据险拒守,进不获战,攻之不可,宜急旋军,以为后图。”爽等遂退,祎果驰兵趋三岭⑧争险,爽等潜师越险,乃得过。⑨

  「注释」

  ①知难而退:语出《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引自《军志》;又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

  ②曹爽:曹操之侄孙。字昭伯。魏明帝时,官至武卫将军。明帝病重之时,拜其为大将军,假节钺,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与司马懿受遗诏同辅齐王曹芳。后因与司马懿争权被杀。

  ③司马昭:马本及各本皆作“司马懿”,显误,据《晋书。宣帝纪》和《三国志》之《魏书。三少帝纪》、《魏书。曹爽传》、《蜀书。后主传》、《蜀书。王平传》等书记载,此次曹爽率军伐蜀,不但皆无“司马懿同行”之说,相反,却称司马懿对此次攻蜀始终持劝阻态度,但结果是“止之,不可”(见《晋书。宣帝纪》;又见《三国志。魏书。曹爽传》:“宣王止之不能止”)。又据《晋书。文帝纪》载称:“大将军曹爽之伐蜀也,以帝(指司马昭)为征蜀将军,副夏侯玄,出骆谷,次于兴势。”可见,随爽攻蜀者并非是司马懿,而是懿子司吴昭。故据《晋书。文帝纪》校改。

  ④骆谷:狭谷名。位于今陕西周至县西南,谷长四百余里,地势险要,是关中通往汉中的交通要道。

  ⑤兴势: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兴元”,今据史校改。兴势,即兴势山,位于今陕西洋县北。

  ⑥王平:蜀将。马本及各本作“王琳”,《晋书。文帝纪》作“王林”,皆误。今据《三国志。蜀书。王平传》和《资治通鉴。魏纪六》校改。

  ⑦费祎:蜀将。江夏鄳县(今河南信阳东北)人,字文伟。蜀后主时,任黄门侍郎,为诸葛亮所推重,拜为参军、司马。亮卒,祎为后军师。蒋琬秉政后,祎任大将军,录尚书事。

  ⑧三岭:即沉岭、衙岭、分水岭。均在今陕西周至西南之骆谷中。

  ⑨本篇史例出自《晋书。文帝纪》。

  61. 挑战

  凡与敌战,营垒相远,势力相均,可轻骑挑攻之,伏兵以待之,其军可破。若敌用此谋,我不可以全气击之。法曰:“〔敌〕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①

  十六国②,姚襄③据黄落④,苻生⑤遣将苻黄眉⑥、邓羌⑦等率步骑〔万五千〕讨襄。襄深沟高垒,固守不战。邓羌曰:“襄性刚愎,易以挠动。若长驱一行,直压其垒,襄必忿而出战,可一战而擒也。”黄眉从之,遣羌率骑三千军于垒门,襄怒,尽锐出战。羌伪不胜,率骑而退,襄追之于三原⑧,羌回〔骑〕拒襄,〔俄〕而黄眉至,大战,斩之,〔尽〕俘其众,〔黄眉等振旅⑨而归。〕⑩

  「注释」

  ①敌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语出《孙子兵法。行军篇》。

  ②十六国:西晋末年,各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乘各族人民起义之机,纷纷起兵建立政权,从西晋惠帝永安元年(公元304 年)匈奴族刘渊称王,到北魏太武帝太延五年(公元439 年)统一北方的135 年间,各族统治者先后在北方和巴蜀建立政权,主要有:成汉、二赵(前、后)、三秦(前、后、西)、四燕(前、后、南、北)、五凉(前、后、南、北、西)和夏十六国,史称此时期为“十六国时期”。另有冉魏、西燕和代(北魏前身)不包括在内。

  ③姚襄:羌族首领姚弋仲的第五子。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西)人,字景国。东晋穆帝永和八年(公元352 年),其父死,他率众归附东晋,驻谯城(今河南夏邑北)。次年叛晋,进屯盱眙(今江苏盱眙北),自称大将军、大单于。后移驻许昌(今河南许昌东),欲谋取关中。晋升平元年(公元357 年)被前秦苻黄眉所杀。

  ④黄落:即黄落镇,亦称“黄堡镇”,位于今陕西铜川西南。

  ⑤苻生:前秦苻健的第三子,字子长。东晋永和十一年(公元355 年),健卒,苻生即帝位,改元寿光。在位二年,为苻坚所杀。

  ⑥苻黄眉:前秦苻健之兄子,初仕健为卫大将军。苻生即位后,封广平王。后因谋杀苻生事泄被杀。

  ⑦邓羌:马本及各本皆误作“邓差”,今据史校改。邓羌,前秦将领,苻生时任建节将军,苻坚时任车骑将军。

  ⑧三原:地名。位于今陕西淳化东北。

  ⑨振旅:谓整队而还。

  ⑩本篇史例出自《晋书。苻生记》。

  62. 致战

  凡致敌来战,则彼势常虚;不能赴战,则我势常实。多方以致敌之来,我据便地而待之,无有不胜。法曰:“致人而不致于人。”①

  后汉建武五年,光武②诏耿弇③,悉收集降附,结部曲④,置将吏,弇帅骑都尉刘歆、泰山太守陈俊将兵而东。张步⑤闻之,使其将费邑军历下⑥,又令兵屯祝阿⑦,别于泰山⑧、钟城⑨列营数十以待之。弇渡河先击祝阿,拔之,故开围一角,令其众得奔归钟城。〔钟城〕人闻祝阿已溃,大恐,遂空壁亡去。费邑分兵遣其弟费敢守巨里⑩,弇进兵先胁巨里,严令军中趣修攻具,〔宣敕诸部〕:后三日〔当〕悉力攻巨里城。阴缓生口,〔令得〕亡归,以弇期告邑。邑至日果自将精兵〔三万余人〕来救〔之〕。弇〔喜〕谓诸将曰:“吾所以修攻具者,欲诱致⑾之耳。野兵不击,何以城为?⑿”则分兵守巨里,自帅精锐上冈阪⒀,乘高合战,大破之,斩邑。既而取首级以示巨里,城中惧,费敢〔悉众〕亡归张步。弇悉收其积聚,纵兵攻诸未下者,平四十余营,遂定济南。⒁

  「注释」

  ①致人而不致于人: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

  ②光武:即东汉光武帝刘秀。

  ③耿弇东汉名将。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字伯昭。西汉末,从刘秀起兵,任大将军。刘秀称帝后,任建威大将军,封好畤侯。建武五年(公元29年),奉诏率军击灭称雄于济南郡地的割据势力张步。

  ④部曲:本谓中国古代军队编制之称,后又为家仆之称。本篇这里指军队编制。

  ⑤张步:东汉初地方分裂割据势力。琅邪不其(今山东即墨西南)人,字文公。新莽末,刘秀起兵,张步亦乘机拥众据济南郡地,自称五威将军。刘秀建立东汉政权后,曾派使持节授步为东莱太守,但步杀使自立齐王,成为东汉初盘据山东济南一带的地方割据势力。建武五年为耿弇击败投降,后因谋叛被杀。

  ⑥历下:亦作“历城”,济南郡治,位于今山东济南。

  ⑦祝阿:县名。故址在今山东济南西。

  ⑧泰山:郡名。治所奉高,位于今山东泰安东。

  ⑨钟城:故址在今山东济南南。

  ⑩巨里:故址在今山东章丘西。

  ⑾诱致: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又致”,今据史校改。

  ⑿野兵不击,何以城为:此两句出自《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三》耿弇语,而《后汉书。耿弇传》则为“今来,适其所求也。”

  ⒀冈阪:据《尔雅》释义称:山脊为冈,山坡为阪。冈阪,在这里可作“山顶”或“制高点”解。

  ⒁本篇史例出自《后汉书。耿弇传》和《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三》。

  63. 远战

  凡与敌阻水相拒,我欲远渡,可多设舟楫,示之若近济,则敌必并众应之,我出其空虚以济。如无舟楫,可用竹木、蒲苇、罂缻①、瓮囊②、枪杆之属,缀为排筏,皆可济渡。法曰:“远而示之近。”③

  汉初,魏王豹④初降汉,复以亲疾请归,至国,即绝其河关⑤反〔汉〕,与楚约和。汉王遣郦生⑥往说豹,不听。汉王以韩信为左丞相击豹。〔魏王〕盛兵蒲坂⑦,塞临晋⑧;信乃益为疑兵,陈船欲渡临晋,而伏兵从夏阳⑨以木罂〔缻〕⑩渡军,袭安邑⑾。魏王豹惊,帅兵迎战,信遂虏豹,定魏〔为河东郡〕。⑿

  「注释」

  ①罂缻(y īng e ǒu ):罂,一种陶制的盛酒器;缻,同“缶”,一种陶制的炊具。此两种器具,其形状均为小口大腹,在渡河无舟的情况下,可以将其与竹木、蒲苇连缀在一起,作为渡河用的飘浮工具。

  ②瓮囊:也是一种形如罂状的盛器。

  ③远而示之近: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④魏王豹:即魏豹,战国时魏国贵族子弟。秦灭魏后,与其兄咎皆被贬为庶人。秦末,陈胜起义攻下魏地,立咎为魏王。后咎被秦将章邯击败而自杀,豹逃往楚,楚怀王予以援兵收复魏地,被立为魏王。后从项羽入关,被徙至河东郡,封为西魏王。刘邦定三秦,豹叛楚归汉,不久又叛汉归楚。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 年)八月,为韩信击败被俘,后在荥阳被杀。

  ⑤河关:指黄河渡口临晋关,后改名蒲津关,故址在今陕西大荔东的黄河西岸。

  ⑥郦生:即郦食其,刘邦的谋士。

  ⑦蒲坂:邑名。即今山西永济西之黄河东岸的蒲州镇。

  ⑧临晋:县名。故址在今陕西大荔东,与旧关相对。

  ⑨夏阳:县名。故址在今陕西韩城西南之黄河西岸。⑩木罂缻:即以木押缚罂缻作为渡河工具。一说以木为器如罂缻。

  ⑾安邑:战国魏都,汉置为县。位于今山西夏县西。魏豹据此反汉。

  ⑿本篇史例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又见《汉书。淮阴侯传》。

  64. 近战

  凡与敌夹水为阵,我欲攻近,反示以远,须多设疑兵,上下远渡,敌必分兵来应,我可以潜师近袭之,其军可破。法曰:“近而示之远。”①

  春秋,越人伐吴,吴人御之笠泽,夹水而阵。越人②为左右阵、夜鼓噪而进,〔吴师分以御之。越子以三军潜涉,当〕吴中兵而鼓之,吴军大败,遂至灭亡。③

  「注释」

  ①近而示之远: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越人: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楚人”,今据史校改。

  ③本篇史例同《夜战》,出自《左传。哀公十七年》。

  65. 水战

  凡与敌战,或岸边为阵,或水上泊舟,皆谓之水战。若近水为战,须去水稍远,一则诱敌使渡,一则示敌无疑。我欲必战,勿近水迎敌,恐其不得渡。我欲不战,则拒水阻之,使敌不能济。若敌率兵渡水来战,可于水边伺其半济而击之,则利。法曰:“涉水半渡可击。”①

  汉郦生说齐下之,齐王②日与生纵酒为乐,而罢守备。蒯通③说信,遂渡河,袭破齐。齐下以郦生卖己,烹之,而走高密④,请救于楚。楚遣龙且将兵〔号称二十万〕救齐。或〔说龙且〕曰:“汉兵远来,其锋难当,齐、楚自居其地〔战〕,兵易败散。不如深壁,令齐王使其信臣招所亡城,闻其王在,楚来救,必反汉。⑤。汉兵客居,其势无所食,可不战而擒也。“龙且曰:”吾知韩信为人,易与耳。今若救齐不战而降之,有何功?若战而胜,齐半可得。“遂进兵与汉军夹潍水⑥而阵。信夜使人〔为〕囊〔盛〕沙壅水上流,旦渡击且,佯败走。龙且喜曰:“吾固知信怯。”遂追之〔渡水〕。信使人决壅囊,水大至,且军大半不得渡,即击,杀且。〔龙且〕水东军散走,〔齐王广〕亡去。〔信遂追北至城阳⑦,皆虏楚卒〕,遂平齐。⑧

  「注释」

  ①涉水半渡可击:语出《吴子。料敌第二》。

  ②齐王:即田广。

  ③蒯通:本名彻,因与汉武帝刘彻同讳,故史家改“彻”为“通”。蒯通,范阳(今河北徐水北)人。陈胜起兵反秦后,派武臣进取赵地,通说范阳令徐公归降,武臣不战而得赵地三十余城。后又劝韩信袭取赵地,成为汉初重要谋士和说客。

  ④高密:郡名。故址在今山东高密西南。

  ⑤反汉: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及汉”,今据史校改。

  ⑥潍水:今称潍河,在山东省东部。

  ⑦城阳:古地名。故址在今山东荷泽东北。

  ⑧本篇史例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

  66. 火战

  凡战,若敌人居近草莽,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天时燥旱,因风纵火以焚之,选精兵以击之,其军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①

  汉灵帝②中平元年,皇甫嵩③讨黄巾④,汉将朱儁⑤与贼波才⑥战,败,贼遂围嵩于长社⑦。贼依草结营,会大风。嵩敕军束苣⑧乘城,使锐卒间出围外,纵火大呼,城上举燎应之,嵩因鼓而奔其阵,贼惊乱奔走。会帝遣曹操将兵适至,合战大破之,斩首数万级。⑨

  「注释」

  ①行火必有因:语出《孙子兵法。火攻篇》。

  ②汉灵帝:即东汉皇帝刘宏。公元168 189 年在位。

  ③皇甫嵩:东汉安定朝那(今甘肃平凉西北)人,字义真。灵帝时为北地太守。黄巾起义爆发时,任左中郎将,与朱儁率军镇压起义军,后官至太尉,封槐里侯。

  ④黄巾:即黄巾起义军,因起义者以黄巾裹头,故名。

  ⑤朱儁:东汉会稽上虞(今属浙江)人,字公伟,曾任刺史、谏议大夫等职。与皇甫嵩镇压黄巾军时任右中郎将,后封为西乡侯。

  ⑥波才:黄巾起义军一支部队的首领。

  ⑦长社:县名。故址在今河南长葛东北。

  ⑧束苣:即用苇秆扎成的火把。

  ⑨本篇史例出自《后汉书。皇甫嵩朱儁列传》。

  67. 缓战

  凡攻城之法,最为下策,不得已而为之。所谓三月修器152 白话百战奇略械,三月成距堙①者,六月也。谓戒为己者,忿躁不得攻具而令士卒蚁附,恐伤人之多故也。若彼城高池深,多人而少粮,外无救援,可羁縻②取之,则利。法曰:“其徐如林。”③

  十六国前燕将慕容恪④击段龛⑤于广固,围之。诸将请恪急攻,恪曰:“军势有宜缓以克敌,〔有宜急而取之〕。若彼我势均,外有强援,恐有腹背之患,则攻之不得不速。若我强彼弱,外无救援,当羁縻守之,以待其敝。兵法‘十围五攻’⑥,正谓此也。龛党尚众,未有离心。今凭阻坚城,上下戮力⑦,尽锐攻之,数旬可拔,然杀吾士卒必多矣。当持久以取耳⑧。”乃为壁垒以守之,终克广固。⑨

  「注释」

  ①距堙:堙(yin ),又作“闉”。距堙,即古代在攻城作战中环城而堆筑的土山,以为窥察敌人城内情况或登城之用。

  ②羁縻:犹言束缚,牵制;这里可作“围困”解。

  ③其徐如林: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④慕容恪:前燕王慕容皝的第四子。鲜卑族,字玄恭。从父征伐,镇守辽东。后辅兄儁及炜,封太原王,累官大司马,总摄朝政,量才授任,颇有政绩。

  ⑤段龛:辽西鲜卑族,段兰之子。东晋穆帝永和七年(公元351 年),龛以青州归降东晋,被授任镇北将军,封齐公,镇守广固。后为前燕将慕容恪所执杀。

  ⑥十围五攻:语出《孙子兵法。谋攻篇》的“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⑦戮力:谓努力,尽力。

  ⑧当持久以取耳:马本及各本皆作“要在取耳”,不符史载原意,故据史校改。

  ⑨本篇史例出自《晋书。慕容儁记》。

  68. 速战

  凡攻城围邑,若敌粮多人少,外有救援,可以速攻,则胜。法曰:“兵贵拙速。”①

  三国蜀将孟达②降魏,遂领新城太守,未几,复连吴附蜀以叛魏。司马懿潜军进讨,诸将言达与蜀交结,宜观望而后可。懿曰:“达无信义,此其相疑之时,当及其未定③,促④而决之。”乃倍道兼行,〔八日〕至其城下。吴、蜀各遣将救达,懿乃分兵拒之。初,达与诸葛亮书曰:“宛⑤去洛⑥八百里,去吾⑦一千二百里⑧,闻吾举事,表上天子,比相往反时,一月间也,则吾城已固,诸将足办。吾所在深险,司马公必不自来;诸将来,吾无患矣。”及兵到,达又告亮曰:“吾举事八日,而兵至城下,何其神速也。”上庸⑨城三面阻水,达于外为木栅以自固。懿渡水,破其栅,直造城下,〔八道攻之〕,旬有六日⑩,李辅⑾等斩达首,开门以降。⑿

  「注释」

  ①兵贵拙速:语出《孙子兵法。作战篇》,但与原文略异,原文是:“兵闻拙速。”

  ②孟达:字子度,一字子敬。初事刘璋,后归刘备,为宜都太守。后叛蜀降魏,被任为新城太守驻兵于上庸城。蜀建兴五年(公元227 年),诸葛亮伐魏,曾致书诱达为援,为魏所疑,达惧复叛魏,不久在司马懿率军进攻下,为其部下所杀。

  ②未定:马本误作“未足”,今从唐本。

  ④促:马本及唐本误作“偍”,汪本误作“堤”,今据史校改。促,通“趋”,急速之意。

  ⑤宛:即宛县。三国时魏南阳郡治,位于今河南南阳。当时,司马懿镇守此地,都督荆豫诸州军事。

  ⑥洛:即洛阳,魏国都城,今属河南。

  ⑦吾: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吴”,今据史校改。吾,为孟达自言其驻地上庸城。

  ⑧一千二百里: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一百二十里”,今据史校改。

  ⑨上庸:县名。故城位于今湖北竹山西南。

  ⑩旬有六日: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旬月”,今据史校改。

  ⑾李辅:孟达部将。司马懿率军围攻上庸时,他与达甥邓贤斩达首后开城投降。

  ⑿本篇史例出自《晋书。宣帝纪》。

  69. 整战

  凡与敌战,若敌人行阵整齐,士卒安静,未可轻战,伺其变动击之,则利。法曰:“无邀正正之旗。”①

  三国魏司马懿征公孙渊②,〔次于辽水③。渊遣步骑数万,阻辽隧④,坚壁而守,以距帝⑤。〕懿泛舟潜济辽水,〔傍辽水〕作〔长〕围,弃城而向襄平⑥。诸将曰:“不攻城而作围,非所以示众也。”懿曰:“贼坚营高垒,欲以老吾军也。攻之,正堕其计。贼大众在此,其巢穴虚失,我直指襄平,必人怀内惧,惧而求战,破之必矣。”遂整阵而过。贼见兵出其后,果邀之,乃纵兵逆击,大破之,〔三战皆捷。贼保襄平,进军围之。〕⑦

  「注释」

  ①无邀正正之旗: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②公孙渊:《晋书》称之“公孙文懿”,三国时襄平(今辽宁辽阳)人。魏明帝时,任辽东太守、大司马,封乐浪公。景初元年(公元237 年)叛魏自立为燕王。次年,被司马懿率军所攻杀。

  ③辽水:今辽宁之辽河。

  ④辽隧:地名。故址在今辽宁鞍山西之辽河东岸。

  ⑤帝:指司马懿。魏元帝咸熙二年(公元265 年),懿孙司马炎代魏称帝建立西晋后,追尊其为宣皇帝。

  ⑥襄平:三国魏辽东郡治。公孙渊叛魏后据此自称燕王。

  ⑦本篇史例出自《晋书。宣帝纪》。

  70. 乱战

  凡与敌战,若敌人行阵不整,十卒喧哗,宜急出兵以击之,则利。法曰:“乱而取之。”①

  唐段志玄②从刘文静③拒屈突通④于潼关⑤,文静为通将桑显和所败,军营已溃,志玄率二十骑赴之,击杀数十人而还;还为流矢中足,虑众心动,忍而不言,更入贼阵者再三。显和军乱,大军因而复振,击大破之。〔及屈突通之遁,志玄与诸将追而擒之。〕⑥

  「注释」

  ①乱而取之: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段志玄:唐将。齐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隋末从李渊起兵,官至郢州刺史。唐朝建立后,随李世民讨王世充、破窦建德等作战有功,升任左骁卫大将军、镇军大将军,封褒国公。

  ③刘文静: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字肇仁。隋末为晋阳令。李渊于太原起兵,他参与定计。唐朝建立后,任民部尚书,领陕东道行台左仆射。后因不满位居裴寂之下,李渊听信裴寂谗言而将其杀害。

  ④屈突通:雍州长安(今陕西西安)人,隋朝时任右武候车骑将军、左骁卫大将军。大业十三年(公元617 年)在潼关与李渊部队作战中,被段志玄所俘。唐建国后,任兵部尚书,封蒋国公。

  ⑤潼关:关隘名。位于今陕西潼关县北,当陕西、山西、河南三省要冲。

  ⑥本篇《乱战》,马本及唐本均无史例引文,今据汪本《乱战》补入,其史例出自《旧唐书。段志玄传》,又见《新唐书。段志玄传》。

  71. 分战

  凡与敌战,若我众敌寡,当择戍平易宽广之地以胜之。若五倍于敌,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三倍于敌,二术为正,一术为奇。所谓一以当其前,一以攻其后。法曰:“分不分为縻军。”①

  梁将陈霸先②、王僧辩③讨侯景④,军于张公洲⑤。高旗巨舰,截江蔽空,乘潮顺流。景登石头⑥,望之不悦,曰:“彼军士有如是之气,不可易也。”帅铁骑万人,鸣鼓而前。霸先谓僧辩曰:“善用兵者,如常山之蛇,首尾相应。贼今送死,欲为一战。我众彼寡,宜分其势。”僧辩从之,以劲弩当其前,轻锐蹂其后,大阵冲其中。景遂大溃,弃城而走。⑦

  「注释」

  ①分不分为縻军:语出《唐太宗李卫公问对》(或称《唐李问对》)卷下。

  ②陈霸先:即陈武帝,南朝陈的建立者。梁时曾任太守、刺史等职。梁元帝承圣元年(公元552 年),率兵与王僧辩讨平侯景叛乱后,镇守京口(今江苏镇江),不久杀僧辩,迎梁敬帝复位,自为相国,封陈王。后代梁称帝,国号陈。

  ③王僧辩:南朝梁将。梁右卫将军王神念之子。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字君才。侯景叛乱时,受诏入朝,以大都督讨景,与陈霸先破景于石头城,累功任太尉,封永宁郡公。后因从此齐主高洋谋立贞阳侯萧渊明为帝,被陈霸先袭杀。

  ④侯景:怀朔镇(今内蒙古包头东北)人,字万景。先属北魏尔朱荣,继归东魏高次,拥众十万,镇守河南。梁中大同二年(公元547 年)降梁,封河南王。

  次年,勾结梁宗室萧正德举兵叛乱,攻入建康(今南京),自立为汉帝。所部到处烧杀抢掠,使长江下游地区遭到极大破坏。后被陈霸先、王僧辩等消灭。

  ⑤张公洲:长江中的小洲,位于今南京西南的长江中。

  ⑥石头:即石头城,又名石首城。故址在今南京市清凉山。该城背山面江,南临淮口,当交通要冲,六朝时为建康的军事重镇。

  ⑦本篇史例出自《陈书。高祖本纪》。

  72. 合战

  凡兵散则势弱,聚则势强,兵家之常情也。若我兵分屯数处,敌若以众攻我,当合军以击之。法曰:“聚不聚为孤旅。”①

  开元②时,吐善③入寇,报新城④之役,晨压官军,众寡不敌,(师人皆惧焉)。王忠嗣⑤策马而进,左右驰突,如此无不辟易⑥,出而复合,杀数百人,贼众遂乱。三军翼而击之,吐蕃大败。⑦

  「注释」

  ①聚不聚为孤旅:语出《唐太宗李卫公问对》。

  ②开元:唐玄宗的年号。

  ③吐蕃:中国古代藏族政权名。公元七至九世纪,建立于青藏高原。

  ④新城:地名。故址在今青海门源。

  ⑤王忠嗣:唐将。太原祁县(今属山西)人。本名训,九岁时,因其父在对吐蕃作战中阵亡,为唐玄宗收养于宫中,并赐名忠嗣。及长,从军守卫西北边防,因战功卓著,任河西陇右节度使,佩四将印。

  ⑥辟易:惊退。

  ⑦本篇《合战》,马本及唐本均无史例引文,今据汪本《合战》补入,其史例出自《旧唐书。王忠嗣传》。

  73. 怒战

  凡与敌战,须激励士卒,使忿怒而后出战。法曰:“杀敌者,怒也。”①

  汉光武建武四年,诏将军王霸②、马武②讨周建④于垂惠⑤。苏茂将兵四千余救建,先遣精骑遮击马武军粮,武往救之。建于城中出兵夹击武,武恃霸援,战不甚力,为茂、建所败,过霸营,大呼求救。霸曰:“贼兵势盛,出必两败,努力而已。”乃闭营坚壁。军吏皆争之。霸曰:“茂兵精锐,其众又多,吾吏士心恐,而〔捕虏〕⑥与吾相恃,两军不一,败道也,今闭营坚守,示不相救,彼必乘势轻进;武恨无救,则其战当自倍。如此,茂众疲劳,吾乘其敝,乃可克也。”茂、建果悉兵出攻武,合战良久,霸军中壮士数十人断发请战。霸乃开营后,出精骑袭其背。茂、建前后受敌,遂败走之。⑦

  「注释」

  ①杀敌者,怒也:语出《孙子兵法。作战篇》。

  ②王霸:东汉将领。颍阳(今河南许昌西南)人,字符伯。新莽末,从刘秀起兵,破王邑、王寻,累功拜上谷太守,长期戍守北部边疆,后封淮陵侯。讨周建时任偏将军。

  ③马武:湖阳(今河南唐河湖阳镇)人,字子张。新莽末从刘秀破王寻等,刘秀称帝后,任捕虏将军,封杨虚侯。

  ④周建:东汉初地方割据势力。

  ⑤垂惠:地名。故址在今安徽蒙城北。

  ⑥捕虏:指捕虏将军马武。

  ⑦本篇史例出自《后汉书。王霸传》。

  74. 气战

  夫将之所以战者,兵也;兵之所以战者,气也;气之所以盛①者,鼓也。能作士卒之气,则不可太频,太频则气易衰;不可太远,太远则力易竭。须度敌人之至六七十步之内,乃可以鼓,令士卒进战。彼衰我盛,败之必矣。法曰:“气实则斗,气夺则走。”②

  春秋,齐师伐鲁,庄公将战,曹刿③请从,公与之同乘,战于长勺④。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鼓之,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⑤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既克,〕公问其故。刿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是以败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⑥,故逐之。〕⑦

  「注释」

  ①盛:马本及各本皆作“胜”,从文义和下文“彼衰我盛”来看,当为“盛”,故改。

  ②气实则斗,气夺则走:语出《尉缭子。战威第四》。

  ③曹刿(guì):春秋时期鲁国武士。齐鲁长勺之战中,他辅佐鲁庄公打败齐军进攻。

  ④长勺:古地名。春秋鲁地。因商遗民长勺氏居此而得名。故址在今山东莱芜东北。

  ⑤轼(shì):设在车箱前面供人凭倚的横木,其形如半框,有三面。

  ⑥靡:披靡,倒下。

  ⑦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庄公十年》。

  75. 逐战

  凡追奔逐北,须审真伪。若旗齐鼓应,号令如一,纷纷纭纭,虽退走,非败也,必有奇也,须当虑之。若旗参差而不齐,鼓大小而不应,号令喧嚣而不一,此真败却也,可以力逐。法曰:“凡从勿怠,敌人或止于路,则虑之。”①

  唐武德元年,太宗征薛仁杲②,其将宗罗睺拒之,大破于浅水原③。太宗帅骑追之,直趋折墌④围之。仁杲将多临阵来降,复还取马,太宗纵遣之。须臾,各乘马至。太宗具知仁杲虚实,乃进兵合围。纵辨士⑤喻以祸福,仁杲遂降。诸将皆贺,因问曰:“大王破敌,乃舍步兵,又无攻具,径薄城下,咸疑不克,而卒下之,何也?”太宗曰:“此权道〔迫之,使其计不暇发,以故克〕也。且罗睺所将皆陇外人,吾虽破之,然斩获不多。若缓之,则皆入城,仁杲收而抚之,未易克也;迫之,则兵散陇外,折墌自虚,仁杲破胆,不暇为谋,所以惧而降也。”⑥

  「注释」

  ①凡从勿怠,敌人或止于路,则虑之:语出《司马法。用众第五》;但“凡从勿怠”句原文作“凡从奔勿息”。

  ②薛仁杲:一作“薛仁杲”。

  ③浅水原:一名“鹑觚原”。故址在今陕西长武西北。

  ④折墌: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圻墌”,今据史校改。故址在今甘肃泾川东北。

  ⑤辨士:谓能言善辨之士。辨,通“辩”。

  ⑥本篇史例出自《旧唐书。太宗本纪上》。

  76. 归战

  凡与敌相攻,若敌无故退归,必须审察,果力疲粮竭,可选轻锐蹑之。若是归师,则不可遏也。法曰:“归师勿遏。”①

  汉献帝建安三年,曹操围张绣②于穰③。刘表④遣兵救之,绣欲安众⑤守险,以绝军后。操军不得进,前后受敌,夜乃凿险〔为地道〕伪遁,伏兵以待。绣悉兵来追,操纵奇兵〔步骑〕夹攻,大败之。谓荀彧⑥曰:“虏遏我归师,而与吾死地〔战〕,吾是以〔知〕胜矣。”⑦

  「注释」

  ①归师勿遏: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②张绣:东汉武威祖厉(今甘肃靖远西南)人。董卓部将张济之侄。济死,继领其众,屯据宛城,后降曹操,不久复叛。建安三年(公元198 年)五月,于安众被曹操打败;次年,曹操征袁绍时,他再度降操,任扬威将军。后从攻乌桓而死于途中。

  ③穰:县名。故址在今河南邓县城外东南隅。

  ④刘表:东汉山阳高平(今山东鱼台东北)人,字景升。汉室远支皇族。官至荆州牧。死后,其子刘琮归顺曹操。

  ⑤安众:县名。故址在今河南邓县东北。

  ⑥荀彧:曹操谋士。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字文若。出身士族,初附袁绍,后归曹操。官至尚书令,参与军国大事。后因反对曹操称魏公而失宠,被迫自杀身亡。

  ⑦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

  77. 不战

  凡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兵势不利;彼或远来,粮饷不绝,皆不可与战,宜坚壁持久以敝之,则敌可破。法曰:“不战在我。”①

  唐武德中,太宗帅兵渡河东讨刘武周。江夏王李道宗②时年十七,从军,与太宗登玉壁城③观贼阵,顾谓道宗曰:“贼恃其众,来邀我战,汝谓如何?”对曰:“群贼锋不可当,易以计屈,难以力争。今深沟高垒,以挫其锋,乌合之徒,莫难持久,粮运将竭,当自离散,可不战而擒也。”太宗曰:“汝见识与我相合。”后果食尽夜遁,追入介州④,一战败之。⑥

  「注释」

  ①不战在我:语出《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下,但与原文略异。原文为:“夫不战者,在我。”

  ②李道宗:唐宗室东平王李韶之子。武德元年(公元618 年)封略阳郡公;次年,从李世民讨刘武周有功,拜为灵州总管。贞观初,从李靖破突厥功着,升任礼部尚书,改封江夏王。

  ③玉壁城:军事重镇。故址在今山西稷山西南。

  ④介州:州名。故址在今山西介休。

  ⑤本篇史例出自《旧唐书。李道宗传》;又见《新唐书。李道宗传》。

  78. 必战

  凡兴师深入敌境,若彼坚壁不与我战,欲老我师,当攻其君主,捣其巢穴,截其归路,断其粮草,彼必不得已而须战,我以锐卒击之,可败。法曰:“我欲战,敌虽深沟高垒,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①

  三国魏明帝景初二年,召司马懿于长安诣京师,使将兵往辽东讨公孙渊。帝曰:“四千里征伐,虽云用奇②,亦当任力,不当稍计役费③。度渊以何计得策?”懿曰:“弃城预走,上计也;〔据辽水以〕拒大军,其次也;坐守襄平,此成擒耳。”曰:“三者何出?”懿曰:“唯明君能量彼我,预有所弃,此非渊所及也。”曰:“往还几日?”对曰:“往百日,还百日,攻百日,以六十日为休息,一年足矣。”遂进兵。渊遣将帅步骑数万屯辽〔隧〕,围堑二十余里。诸将欲击之,懿曰:“此欲老吾兵,攻之正堕其计。此王邑所以耻过昆阳也④。彼大众在此,巢穴空虚。直抵襄平,出其不意,破之必矣。”乃多张旗帜,欲出其南,贼尽锐赴之。懿潜济以出其北⑤,弃贼直趋襄平;贼将战败,懿围襄平。诸将请攻之,懿不听。陈珪⑥曰:“昔攻上庸,旬日之半破坚城,斩孟达。今日远来,而更安缓,愚窃惑之。”懿曰:“达众少而食支一年;吾将士⑦四倍于达而粮不淹月⑧,以一月较一年,安可不速⑨?以四击一,正令失半而克,犹当为之。是以不计死伤,而计粮也。今贼众我寡,贼饥我饱,而雨水乃尔,攻具不设,促之何为?自发京师,不忧贼攻,但忧贼走。今贼粮垂尽,而围落未合,掠其牛马,抄其樵采,此故驱之走也。夫兵者诡道,善因事变。贼凭恃其众,故虽饥困,不肯束手,当示无能以安之。若求小利而惊之,非计也。“既而雨霁,造攻具攻之,矢石如雨,粮尽窘急,人相食,乃使其将王建、柳甫〔乞降〕请解围,当君臣面缚,懿〔不许〕皆斩之。渊突围而走,懿复追及梁水⑩上杀之,辽地悉平。⑾

  「注释」

  ①“我欲战”四句: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但“敌虽深沟高垒”句,原文作“敌虽高垒深沟”。

  ②奇:马本及各本皆误作“骑”,今据史校改。

  ③不当稍计役费: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不当计要后费也”,今据史校改。

  ④此王邑所以耻过昆阳也:西汉更始元年(公元23年),绿林起义军攻打宛城,王莽派大司空王邑会同严尤等率军四十二万往救宛城。绿林军根据刘秀建议,采取坚守昆阳(今河南叶县),迟滞、消耗南下之王邑军,掩护主力攻取宛城,然后伺机内外夹击歼灭敌人的作战方针。王邑凭借其优势兵力,拒绝严尤“亟进大兵”绕过昆阳坚城、先救宛城的正确建议,指挥数十万大军强攻昆阳,结果在绿林军内外夹击之下,几乎全军覆没,实由王邑耻过昆阳而强攻之所致。其史例详见《后汉书。光武帝纪上》和《汉书。王莽传下》。

  ⑤其北: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其地门”,今据史校改。

  ⑥陈珪:东汉灵帝时光禄大夫陈球弟之子,字汉瑜。少与袁术交游,后因觉术有纂汉阴谋,而离术归附曹操。

  ⑦吾将士: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渊军”,今据史校改。

  ⑧淹月:滞留一月,或经历一月。

  ⑨安可不速: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安事速为”,今据史校改。

  ⑩梁水:马本及诸本皆误作“泜水”,今据史校改。今名不详。

  ⑾本篇史例出自《晋书。宣帝纪》、《资治通鉴。魏纪六》和《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及裴松之注。

  79. 避战

  凡战,若敌强我弱,敌初来气锐,且当避之,伺其疲敝而击之,则胜。法曰:“避其锐气,击其情归。”①

  汉灵帝中平五年,凉州②贼王国③围陈仓④,以皇甫嵩讨之。董卓请速进,嵩曰:“百战百胜,不如不战而屈之。是以善用兵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陈仓虽小,城〔守〕固备,未易拔。王国虽强,攻陈仓不下,其众必疲,疲而击之,全胜之道也。“国攻之终不拔,其众疲敝解去。嵩进兵追击之。卓曰:”〔不可。兵法⑤〕,穷寇勿追,归众勿迫。〔今我追国,是迫归众,追穷寇也。〕“嵩曰:”不然。〔前吾不击,避其锐也。今而击之,待其衰也。所击疲师,非归众也。国众且走,莫有斗志。以整击乱,非穷寇也。〕“遂独追击而破之。卓由是有惭色。⑥

  「注释」

  ①避其锐气,击其惰归: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②凉州: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 年)所置刺史部之一,辖境相当今甘肃省。东汉时治所在陇县(今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③王国:东汉汉阳(今甘肃天水西北)人。汉灵帝中平三年(公元186 年)起兵反汉,自号“合众将军”,为静遂、马腾等人共推为主,后在围攻陈仓作战中为皇甫嵩击败逃走而死。

  ④陈仓:县名。治所在今陕西宝鸡东,当关中、汉中之冲,向为兵争要地。

  ⑤兵法:这里指《孙子兵法》。

  ⑥本篇史例出自《后汉书。皇甫嵩朱儁列传》。

  80. 围战

  凡围战之道,围其四面,须开一角,以示生路,使敌战不坚,则城可拔,军可破。法曰:“围师必缺。”①

  汉末,曹操围壶关②,攻之不拔。操曰:“城拔,皆坑之。”连月③不下。曹仁言于曹操曰:“围城必示活门,所以开其生路也。今公告之必死,使人人自为守。且城固而粮多,攻之则士卒伤,守之则延日久。今钝兵坚城下〔以〕攻必死之虏,非良策〔也〕。”操从仁言,乃拔其城。④

  「注释」

  ①围师必缺: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但“缺”原文作“阙”。

  ②壶关:汉置县。东汉末为上党郡治,位于今山西长治北。

  ③连月:马本及各本皆误作“连日”,今据史校改。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称:“公围壶关三月,拔之。”

  ④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曹仁传》。

  81. 声战

  凡战,所谓声者,张虚声也。声东而击西,声彼而击此,使敌人不知其所备,则我所攻者,乃敌人所不守也。法曰:“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①

  后汉建武五年,耿弇与张步相拒,步使其弟蓝将精兵二万守西安②,诸郡太守合万余人守临淄③,相去四十余里。弇进兵画中④,居二城之间。弇视西安城小而坚,且蓝兵又精;临淄虽大而易攻,乃敕诸将会,俟五日攻西安。蓝闻之,日夜为备。至期,弇敕诸将夜半皆蓐食⑤,会明至临淄。护军荀梁等争之,以为宜速攻西安。弇曰:“〔不然〕。西安闻吾欲攻之,日夜备守;临淄出其不意,至必惊扰,攻之则一日可拔。拔临淄则西安孤,张蓝与步隔绝,必复亡去,所谓击一而得二者也。若〔先〕攻西安,不卒⑥下,顿兵坚城,死伤必多。纵能拔之,蓝帅兵奔还临淄,并兵合势,观人虚实,吾深入敌地,后无转输⑦,旬日之间,不战而困。诸君之言,未见其宜。”遂攻临淄,半日拔之,入据其城。张蓝闻之,果将兵亡去。⑧

  「注释」

  ①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

  ②西安:县名。故址在今山东桓台东。

  ③临淄:县名。故址在今山东临淄北。

  ④画中:邑名。东汉时又称“棘里亭”,位于今山东临淄西。

  ⑤蓐食:据《方言》云:“蓐,厚也。”蓐食,谓丰厚饮食。这里指战前令士卒饱餐。

  ⑥卒(c ù):同“猝”,谓突然、急促,引申为马上、立即之意。

  ⑦转输:谓转运输送物资。这里指后勤供应。

  ⑧本篇史例出自《后汉书。耿弇传》。

  82. 和战

  凡与敌战,必先遣使约和。敌虽许诺,言语不一。因其懈怠,选锐卒击之,其军可败。法曰:“无约而请和者,谋也。”①

  秦末,天下兵起。沛公西入武关②,欲以二万人击峣关②,张良④曰:“秦兵尚强,未可轻。闻其将多屠、贾子⑤,易以利动。愿〔沛公〕且留壁,使人先行,为五万人⑥〔具食〕,且日益张旗帜为疑兵,而使郦生〔持重宝啖秦将⑦。〕”秦将果欲连和〔俱西袭咸阳⑧〕,沛公欲听之。良曰:“此独其将欲叛,恐士卒不从。〔不从必危〕,不如因其懈怠击之。“沛公乃引兵出击秦军,大破之。⑨

  「注释」

  ①无约而请和者,谋也:语出《孙子兵法。行军篇》。

  ②武关:关隘名。故址在今陕西商南东南。

  ③峣关:关隘名,故址在今陕西商县西北,因临峣山而得名。自古为关中平原通往南阳盆地的交通要道。

  ④张良:西汉开国功臣。字子房。先世为韩国贵族。秦灭韩后,他图谋复韩,曾于博浪沙(今河南原阳东南)狙击秦始皇未中。秦末农民战争中,他聚众归附刘邦。其后,在灭秦和楚汉战争中,多所献策,成为刘邦的重要谋士。汉建立后,封留侯。

  ⑤屠、贾子:即屠夫、商人子弟。贾(g ǔ),古指设肆售货的商人,亦称“坐商”。

  ⑥五万人: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万人”,今据史校改。

  ⑦持重宝啖秦将:马本及各本皆误作“陆贾”,今据史校改。啖(d àn ),引诱,利诱。

  ⑧咸阳:秦朝都城。位于今陕西咸阳东北。

  ⑨本篇史例出自《史记。留侯世家》;又见《汉书。张良传》。

  83. 受战

  凡战,若敌众我寡,暴来围我,须相察众寡虚实之形,不可轻易遁去,恐为尾击。当圆阵外向,受敌之围,虽有缺处,我自塞之,以坚士卒心。四面奋击,必获其利。法曰:“敌若众,则相众而受敌。”①

  《北史》:魏普泰元年,高欢讨并州刺史②尔朱兆③。孝武帝永熙元年春,拔邺④。尔朱光⑤自长安,兆自并州⑥,度律⑦自洛阳,仲远⑧自东郡⑨,同会于邺,众二十万,挟洹水⑩而军。欢出顿紫陌⑾,马不满二千⑿,步不满三万,〔众寡不敌〕。乃于韩陵⒀为圆阵,连牛驴以塞归路。〔于是〕将士皆为死志,选精锐步骑从中出,四面击之,大破兆等。⒁

  「注释」

  ①敌若众,则相众而受敌:语出《司马法。用众第五》。但“受敌”原文作“受裹”,义同不改。

  ②并州刺史: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信都校尉”,今据史校改。

  ③尔朱兆:鲜卑族。北魏秀容部落首领尔朱荣从子,曾任平远将军。荣死后,他据晋阳叛魏进攻洛阳,俘虏了孝庄帝元子攸。后为高欢击败自杀。

  ④邺:即邺城。故址在今河南安阳。

  ⑤尔朱光:即尔朱天光,尔朱荣从祖兄之子,官至左卫将军。后在攻邺作战中被高欢执杀。

  ⑥并州:州名。治所晋阳,位于今山西太原西南。

  ⑦度律:即尔朱度律,尔朱荣从父之弟。高欢率军进攻尔朱兆时,他虽引兵赴援,但因与尔朱兆有矛盾,故不战先退,为高欢所追杀。

  ⑧仲远:即尔朱仲远,尔朱荣的从弟。在其配合尔朱兆进攻高欢作战中,为欢击败,逃往南朝梁,死于江南。

  ⑨东郡:郡名。治所在今河南滑县东南。

  ⑩洹水:亦称“安阳河”,源于今河南林县北,东向流经安阳。

  ⑾紫陌:地名。原名“祭陌”。故址在今河南临漳西。

  ⑿二千: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三千”,今据史校改。

  ⒀韩陵:即韩陵山,位于今河南安阳东北。

  ⒁本篇史例出自《北史。齐本纪上》。

  84. 降战

  凡战,若敌人来降,必要察其真伪。远明斥堠,日夜设备,不可怠忽。严令偏裨①,整兵以待之,则胜,不然则败。法曰:“受降如受敌。”②

  后汉建安二年,曹操讨张绣于宛,降之。〔绣〕既而悔恨复叛,袭击曹操军,杀曹操长子昂③、〔弟子安民〕,操中流矢,师还舞阴④。绣将骑来〔抄〕,操击破之。绣奔穰,与刘表合。操谓诸将曰:“吾降⑤绣,失在不便取〔其〕质,以致如此。〔吾知所以败〕。诸将观之,自今以后不复败类。“⑥

  「注释」

  ①偏裨:指偏将、裨将,皆为副将。

  ②受降如受敌:语出《旧唐书。裴行俭传》。

  ③长子昂:马本及各本皆作“长吏及子昂”,但史无“长吏”之说,故改。

  ④舞阴:县名。故址在今河南泌阳北。

  ⑤降: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强”,今据史校改。

  ⑥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

  85. 天战

  凡欲兴师动众,伐罪吊民,必在天时①,非孤虚向背②也。乃君暗政乱,兵骄民困,放逐贤人,诛杀无辜,旱蝗冰雹,敌国有此,举兵攻之,无有不胜。法曰:“顺天时而制征讨。”③

  东齐④后主纬隆化元年,擢用邪佞,陆令萱⑤、和士开⑥、高阿那肱⑦、穆提婆⑧、韩长鸾⑨等宰制天下,陈德信⑩、邓长颙、何洪珍⑾参预机权。各领亲党,升擢非次,官由财进,狱以赂成,乱政害人,使旱蝗、水潦、寇盗并起;又猜嫌诸王,皆无罪受损,丞相斛律光及弟荆山公羡,并无罪受诛。渐见伏弱之萌,俄观土崩之势。周武帝乘此一举而灭之。⑿

  「注释」

  ①天时:中国古代著作中常用的一个概念,其含义可因不同著作而各不相同。有指自然变化的时序;有指节气、气候、阴阳寒暑变化的;有指天命的;有指天灾的,等等。本篇这里是指敌国因天灾人祸而造成的为我所乘的时机。

  ②孤虚向背:语见唐李筌《太白阴经。人谋上。天无阴阳篇》但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孤虚向于”,故改。孤虚,是古代一种占卜推算日时的迷信,即以天干为日,地支为辰,日辰不全为孤虚,又称“空亡”。如占卜时得孤虚日,则认为不吉利,主事将不成。

  ③顺天时而制征讨:语出《贞观政要。畋猎第三十八》,但原文为:“顺天道以杀伐”;又见于宋张预《注孙子。计篇》。

  ④东齐:即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因其地理位置在北周之东,故又称“东齐”。

  ⑤陆令萱:北齐天统年间(公元565 575 年)左丞相穆提婆之母。因她为齐后主高纬的乳母而得胡太后昵爱,封为郡君,号称“太姬”。自此独擅威福于宫中,并伙同其子等奸臣把持朝政,卖官鬻爵,聚敛无厌,致使朝政日非,民怨沸腾。

  ⑥和士开:齐后主时官至尚书令,封淮阳王。

  ⑦高阿那肱:齐后主时官至右丞相,封淮阴王。

  ⑧穆提婆:陆令萱之子,本姓骆,因母为齐后主乳母而得宠于皇后穆昭仪,奏引入侍,并赐穆姓,拜官左丞相。

  ⑨韩长鸾:齐后主时官至领军大将军,与高阿那肱、穆提婆均为后主宠幸,时号称“三贵”。

  ⑩陈德信:马本及各本皆误作“陈德言”,今据史校改。陈等以下三人事迹史无记载。

  ⑾何洪珍: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何洪玠”,今据史校改。

  ⑿本篇史例出自《北史。齐本纪下》。

  86. 人战

  凡战,所谓人者①,推人士②而破妖祥③也。行军之际,或枭④集牙旗,或杯酒变血,或麾竿毁折,唯主将决之。若以顺讨逆,以直伐曲,以贤击愚,皆无疑也。法曰:“禁祥去疑,至死无所之。”⑤

  唐武德六年,辅公祏⑥反,诏赵郡王李孝恭⑦等讨之。将发,与将士宴集,命取水,水〔忽〕变为血,在座皆失色,孝恭〔举止〕自若,〔徐谕之〕曰:“〔祸福无门,唯人所召〕。毋疑,诸君,此〔杯中血〕乃公祏授首⑧之征也。”遂饮而尽之,众为安。先是,贼将拒险邀战,孝恭坚壁不出,以奇兵绝其粮道,贼饥,夜薄李孝恭,孝恭坚卧不动。明日,以羸兵扣贼营挑战,别选骑阵以待。俄而羸兵却,贼追北且嚣,遇祖尚⑨,薄战遂败。赵郡王乘胜破其别阵,辅公祏穷走,追骑生擒之,〔江南悉平〕。⑩

  「注释」

  ①所谓人者:此为《人战》篇解题起句。人者,马本及汪本作“夭士者”,唐本作“妖事者”。从前后文义看,皆误。唯作“人者”,才能构成本篇解题立意的正确起句。故据清咸丰本《百战奇略。人战》校改。

  ②推人士:谓推举堪当任事的人。人士,唐本作“人事”,亦通。

  ③妖祥:本谓吉凶的征兆,这里指妖灾怪异等不吉利现象。

  ④枭(xiāo ):鸟名。亦作“鸮”,俗称猫头鹰。旧传枭食其母,故常以喻恶人或不祥之兆。

  ⑤禁祥去疑,至死无所之: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祥,马本及各本皆作“邪”,今据原书校改。

  ⑥辅公祏:本为隋末江淮农民起义军首领之一。唐朝建立后,与杜伏威一道降唐,受任为淮南道行台尚书左仆射。后据丹阳(今江苏南京)称帝反唐,国号曰宋。武德六年(公元623 年)被唐军镇压。

  ⑦李孝恭:唐高祖李渊从父兄之子。因辅佐李渊父子定天下有功,于武德三年(公元620 年)封赵郡王,贞观初改封河间王,官至礼部尚书。

  ⑧授首:谓被杀。

  ⑨祖尚:即卢祖尚,字季良。隋末据扬州起兵称刺史,后归附唐朝,任交州刺史。

  ⑩本篇史例出自《旧唐书。李孝恭传》;又见《新唐书。李孝恭传》。

  87. 难战

  凡为将之道,要在甘苦共众。如遇危险之地,不可舍众而自全,不可临难而苟免,护卫周旋,同其生死。如此,则三军之士岂忘己哉?法曰:“见危难,毋忘其众。”①

  魏曹操征孙权还,〔使〕张辽、乐进②、李典③将七千④余人屯合肥⑤。操征张鲁,教与护军薛悌书,题⑥其函曰:“敌至乃发。”俄而,权帅众围合肥,乃发此教,曰:“若孙权至者,张、李将军出战、乐将军守城,护军勿与战。”诸将皆疑。辽曰:“公远征在外,比救至此,破我必矣。是以指教及其未合逆击之,折其盛势,以安众心,然后可守也。胜负之机,在此一举,诸君何疑?”李典意与辽同。于是,辽夜募敢从〔之士〕,得八百人,椎牛享士,明日大战。平旦,辽披甲出战,先登陷阵,杀数十人,斩二将,大呼自名,冲击突至权麾下。权大惊,众不知所以,走登高〔冢〕。权以长戟自守,辽叱权下战,权不敢动,〔望见辽所将众少〕,乃聚兵围辽数重,辽左右麾围,直前急击,围解,辽将麾下数十人得出,余众呼号曰:“将军岂舍我耶?”辽复还入围,拔出余众,权军无敢当者。自旦至日中,吴人夺气,辽〔还〕修守备,众心乃安⑦,〔诸将〕悦服。权守合肥旬日,城不得拔,乃退。辽率诸将追击,几复获权。⑧

  「注释」

  ①见危难,毋忘其众:语出《司马法。定爵第三》。

  ②乐进:阳平卫国(今河南清丰南)人,字文谦。有胆略,从曹操征伐,屡建战功。官至右将军,封广昌亭侯。

  ③李典:山阳巨野(今山东巨野东北)人,字曼成。从曹操征伐,战绩颇着,官至捕虏将军,封都亭侯。

  ④七千:马本及汪本皆作“七十”,与史载不符,今从唐本。

  ⑤合肥:故城在今安徽合肥西北。

  ⑥题:史籍原作“署”,《百战奇法》原作者因讳宋英宗嫌名(“曙”),引录时改“署”为“题”。

  ⑦众心乃安:马本及各本皆颠倒为“众乃心安”,今据史复原。

  ⑧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张辽传》。

  88. 易战

  凡攻战之法,从易者始。敌若屯备数处,必有强弱众寡。我可远其强而攻其弱,避其众而击其寡,则无不胜。法曰:“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①

  《北史》:周武帝〔将〕伐齐之河阳②,〔谋及臣下〕,宇文 ③〔进策〕曰:“〔今之用兵,须择其地〕。河阳冲要,精兵所聚,尽力攻围,恐难得志。〔如臣所见〕,彼汾之曲④,戍小山平,攻之易拔。”武帝不纳,师竟无功⑤。〔建德五年,大举伐齐,卒用计。后终于平齐。〕⑥

  「注释」

  ①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语出《孙子兵法。形篇》。

  ②河阳:故址在今河南孟县西。北齐时在此筑南城、北城、中潬城三城,成为军事重镇。

  ③宇文 :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宇文弱”,今据史校改。宇文 ,鲜卑族,字公辅。博学多才。北周时官至内史都上士,隋代任尚书左丞、礼部尚书等职。

  ④汾之曲: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分之曲”,今据史校改。汾之曲,即汾水之弯曲处。

  ⑤师竟无功:马本及各本皆作“终无成功”,不尽原义,故据史校改。

  ⑥本篇史例出自《北史。宇文 传》;又见《隋书。宇文 传》。

  89. 离战

  凡与敌战,可密候邻国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谍者以间之。彼若猜贰,我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法曰:“亲而离之。”①

  战国周赧王三十一年,燕上将乐毅②并将秦、魏、韩、赵之师伐齐,破之,愍王③出奔于莒④。燕军闻齐王在莒,合兵攻之。楚将淖齿将兵救齐。因为齐相⑤,欲与燕将分齐地,乃执愍王数其罪而诛之。复坚守莒城、即墨⑥以拒燕兵,数年⑦不下。乐毅并围之,即墨大夫战死,城中推田单⑧为将军。顷之,〔燕〕昭王薨,惠王⑨立,为太子时与毅有隙。田单闻之,乃纵反间,曰:“乐毅与燕新王有隙,畏诛欲连兵王齐,齐人未附,故且缓攻即墨以待其事。齐人唯恐他将来,即墨残矣。”燕王以为然,乃使骑劫代毅。毅遂奔赵,燕将士由是不和。单乃诈以卒为神师而出之,列火牛阵⑩大破燕军,复齐七十余城,迎襄王⑾自莒入临淄。⑿

  「注释」

  ①亲而离之: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乐毅:战国燕名将。燕昭王时,任上将军,封昌国君。昭王死后,惠王轻信谣言,以骑劫取代乐毅为将,乐毅被迫逃往赵国。

  ③④莒:周代所封诸侯国名。故址在今山东莒县。

  ⑤齐相:马本及各本皆误作“齐祖”,今据史校改。

  ⑥即墨:战国齐邑。故址在今山东平度东南。

  ⑦数年:马本及诸本皆误作“数月”,今据史校改。

  ⑧田单:战国齐名将。

  ⑨惠王:即燕惠王,昭王之子。

  ⑩火牛阵:即战国齐将田单在即墨防御战中击败燕军围攻时所采用的一种战术。他将千余头牛披上画以五彩龙纹的外衣,在牛角上缚以尖刀,牛尾上捆以浸泡油脂的苇草,乘夜暗点燃苇草,驱赶牛群猛冲燕军阵地,再以五千士卒紧随牛后冲杀,结果大败燕军,收复了失地。此种战法,后人名之曰“火牛阵”。

  ⑾襄王:即齐襄王

  ⑿本篇史例出自《史记。田单列传》。

  90. 饵战

  凡战,所谓饵者,非谓兵者置毒于饮食,但以利诱之,皆为饵兵也。如交锋之际,或乘牛马,或委财物,或舍辎重,切不可取之,取之必败。法曰:“饵兵勿食。”①

  汉献帝建安五年,袁绍遣兵攻白马,操击破之,斩其将颜良。遂解白马之围,徙其民〔循河〕而西。绍渡河追之,军至延津南。操勒兵驻营南坡下,令骑解鞍放马。是时,白马辎重就道。诸将以为敌骑多,不如还保营。荀攸曰:“此所谓饵兵,如之何去之!”绍骑将文丑与刘备将五六千②骑前后至。诸将曰:“可上马。”操曰:“未也。”有顷,骑至稍多,或分趣辎重。操曰:“可矣。”乃皆上马。〔时骑不满六百,遂〕纵〔兵〕击,大破之,〔斩丑〕。③

  「注释」

  ①饵兵勿食: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②五六千: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五六十”,今据史校改。

  ③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

  91. 疑战

  凡与敌对垒,我欲袭敌,须丛聚草木,多张旗帜,以为人屯,使敌备东,而我击其西,则必胜。或我欲退,伪为虚阵,设留而退,敌必不敢追我。法曰:“众草多障者,疑也。”①

  《北史》:周武帝东讨,以宇文宪②为前锋,守雀鼠谷③。帝亲临围晋州④,〔齐主闻晋州〕被围,亦自来援。时陈王纯⑤屯千里径⑥,大将军永昌公椿⑦屯鸡栖原⑧,大将军宇文盛⑨守汾水关⑩,并受宪节度。〔宪〕密谓椿曰:“兵者,诡道。汝今为营,不须张幕,可伐柏为庵,示有处所。〔令〕兵去之后,贼犹致疑。”时齐主分兵〔万人〕向千里径,又遣众出汾水关,自帅大军与椿对。椿告齐兵急,宪自往救之。会椿被敕追还,率兵夜反⑾。齐人果以柏庵为帐幕之备,遂不敢进。翌日始悟。⑿

  「注释」

  ①众草多障者,疑也:语出《孙子兵法。行军篇》。

  ②宇文宪:宇文泰之第五子。累功封齐王。

  ③雀鼠谷:山谷名。位于今山西介休西南。

  ④晋州: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晋周”,今据史校改。晋州,治所在今山西临汾。

  ⑤陈王纯:即北周宇文纯,宇文泰之第九子。官至上柱国。

  ⑥千里径:马本误作“十里径”,今从汪本。该地位于今山西临汾北,是通往太原的要隘之一。

  ⑦永昌公椿:即宇文椿,宇文泰之侄孙,周武帝时任大将军,封永昌公。

  ⑧鸡栖原:地名。位于今山西霍县东北。

  ⑨宇文盛:宇文泰之第十子。周武帝时任大将军,封越国公。

  ⑩汾水关:故址在今山西灵石西南的汾水东畔。

  ⑾会椿被敕追还,率兵夜反:马本及各本皆作“会军败,齐追还师,夜引还”,不尽原义,故据史校改。

  ⑿本篇史例出自《北史。宇文宪传》。

  92. 穷战

  凡战,如我众敌寡,彼必畏我军势,不战而遁,切勿追之,盖物极则反也。宜整兵缓追,则胜。法曰:“穷寇勿迫。”①

  汉赵充国讨先零羌。充国兵至羌虏所,〔虏〕久屯聚,懈弛,望见大军,弃辎重,渡湟水②。道隘狭,充国徐行驱之。或曰:“逐利行迟③。”充国曰:“此穷寇不可迫也。缓之则走不顾,急之则还死战。”诸校曰:“善。”虏赴水溺死者数百,余皆奔溃。④

  「注释」

  ①穷寇勿迫: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②湟水: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泾水”,今据史校改。

  ③逐利行迟:颜师古注云:“逐利宜疾,今行太迟。”意思是,追逐敌人利于行动迅速,现在行动太迟缓了。

  ④本篇史例出自《汉书。赵充国传》。

  93. 风战

  凡与敌战,若遇风顺,致势而击之;若遇风逆,出不意而捣之,则无有不胜。法曰:“风顺致呼而从之,风逆坚阵以待之。”①

  《五代史》:晋②北面行营都招讨使③杜重威④等,与契丹战于阳城⑤,为虏所困,而军中无水,穿井辄崩;又东北风大起,虏顺风纵火扬尘以助其势。军士皆愤怒大呼曰:“都招讨何以用兵,令士卒枉死?”诸将请战,杜重威曰:“俟风少缓,徐观可否。”〔马步都监〕李守贞曰:“风沙之内,彼众我寡,莫测多少,但力战者胜,此风力助我也。”即呼曰:“诸军齐击贼!”〔马军左厢都排阵使〕张彦泽召诸将问计,或曰:“虏得风势,宜待风回〔与战〕。”彦泽⑥亦以为然。〔马军〕右厢副〔阵〕使药元福⑦谓曰:“今军饥渴已甚,待风回,吾属为虏矣!且敌谓我不能逆风以战,宜出其不意急击之。此诡道也。”〔马步左右厢都排阵使〕符彦卿等乃〔以〕精骑击之,逐北二十余里,契丹主〔乘〕奚⑧车走十余里,追兵击之,得一橐驼⑨乘之遁去。晋军乃〔退保〕定〔州〕。⑩

  「注释」

  ①风顺致呼而从之,风逆坚阵以待之:语出《吴子。治兵第三》。但“呼”字,马本及各本皆作“势”,今据《吴子》校改。

  ②晋:即五代时期的后晋,为石敬瑭所建。

  ③北面行营都招讨使:马本及各本皆误作“都排阵招讨使”,今据史校改。

  ④杜重威:马本及各本皆误作“符彦卿”,今据史校改。杜重威,后晋高祖石敬瑭妹丈。

  ⑤阳城:县名。故址在今河北保定西南。

  ⑥彦泽:即张彦泽。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彦卿”,今据史校改。

  ⑦药元福:马本及各本皆误作“乐元福”,今据史校改。

  ⑧奚:古族名。南北朝时称“库莫奚”,分布于饶乐水(今辽宁昭乌达盟境内的西拉木伦河)流域,以游牧为生。唐代,其首领李大酺被封为饶乐郡王。五代时归附契丹。

  ⑨橐驼(tuó):即骆驼。

  ⑩本篇史例出自《旧五代史。汉书。杜重威传》和《资治通鉴。后晋纪五》。

  94. 雪战

  凡与敌人相攻,若雨雪①不止,觇敌不备,可潜兵击之,其势可破。法曰:“攻其所不戒。”②

  唐遣唐邓节度使李愬③讨吴元济④。先是愬遣将将千余骑巡逻,遇贼将丁士良,与战,擒之。士良,元济骁将,常为东边患,众请刳其心,愬许之。士良无惧色,遂命解其缚,士良请尽死以报其德,愬置为捉生将。士良言于愬曰:“吴秀琳据文城栅⑤,为贼左臂,官军不敢进者,有陈光洽为之主谋也。然光洽勇而轻,好自出战,请为擒之,则秀琳自降矣。”铁文及光洽被执,秀琳果降。愬延秀琳⑥问计,秀琳答曰:“将军必欲破贼,非得李祏不可。”愬,贼健将也,有勇略,守兴桥栅⑦,每战常轻官军。时祏率众割麦于野,愬遣史用诚以壮士三百伏林中,用诚⑧擒之以归。将士争请杀之,愬独待以客礼,时复与语,诸将不悦。愬力不能独完,乃械祏送之京师,先密表曰:“若杀祏,则无成功。”诏以祏还愬,愬见祏大喜,署为兵马使,令佩刀出入帐中,始定破蔡之计。令祏以突将三千⑨为前锋,李忠义副之;愬与监军将三千为中军;李进诚以三千殿为后军,令曰:“但东行!”〔行〕六十里,夜,至张柴村⑩,尽杀其戍卒,敕士少休,令士卒食干糗⑾,整羁靮⑿、鞍铠、弓刃。时大雪,旗施折裂,人马冻死者相望,人人自谓必死。诸校请所之,想曰:“入蔡州⒀取吴元济。”众皆失色,相泣曰“果落李祏奸计。”然畏愬,莫敢违。夜半,雪愈盛。分轻兵断贼朗山⒁之援;又断洄曲⒂及诸道桥梁。行七十里至悬瓠城⒃。城旁皆鹅鹜池,愬令击之以乱〔军〕声。初,蔡人拒命,官军三十余年⒄不能至其城下,故蔡人皆不为备。祏等坎城先登,众从之,杀守门者,而留击柝⒅者,纳其众城中。鸡鸣雪止,遂执元济,监送京师,而淮西⒆悉平。⒇

  「注释」

  ①雨雪:谓下雪。雨(y ù),这里作动词,降下之意。

  ②攻其所不戒: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

  ③李愬:唐朝名将。洮州临潭(今属甘肃)人,字符直。唐宪宗时,官至节度使,因平吴元济有功,封凉国公。

  ④吴元济:沧州清池(今河北沧州东南)人。唐淮西节度使吴少阳之子。其父死后,因袭父官位未获批准,遂割据蔡州对抗朝廷。后为李愬所俘。

  ⑤文城栅:地名。故址在今河南遂平西南。

  ⑥秀琳: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光洽”,今据史校改。

  ⑦兴桥栅:地名。故址在今河南遂平东南。

  ⑧用诚:马本及各本皆误作“秀琳”,今据史校改。

  ⑨突将三千:马本及各本皆误作“突骑三十”,今据史校改。

  ⑩张柴村:地名。故址在今河南遂平东。

  ⑾糗(qiǔ):炒熟的米麦粉,即干粮。

  ⑿羁靮(j īd í):即马笼头和马缰绳。

  ⒀蔡州:州名。治所在今河南汝南。

  ⒁朗山:即今河南确山。

  ⒂洄曲:河名。一名“时曲”。位于今河南商水西南。

  ⒃悬瓠城:又作“悬壶”,故城在今河南汝南,因城北汝水屈曲如垂瓠(瓠,通“壶”)而得名。

  ⒄三十余年:马本及各本皆误作“几五十年”,今据史校改。

  ⒅柝(tuò):旧时巡夜用的报更木梆。

  ⒆淮西:唐代方镇名,全称淮南西道,辖蔡、陈、许、光、申五州之地。

  ⒇本篇史例出自《旧唐书。李愬传》,又见《新唐书。李愬传》和《资治通鉴。唐纪五十六》。

  95. 养战

  凡与敌战,若我军曾经挫衄①,须审察士卒之气,气盛而激励再战;气衰则且养锐,待其可用而使之。法曰:“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②

  秦始皇③问李信曰:“吾欲取荆,度用几何人?”对曰:“不过二十万人。”及问王翦,曰:“非六十万人不可。”王曰:“王将军老矣,何怯也!”乃命信及蒙恬④将二十万人伐荆。翦因不用,遂谢病归频阳⑤。信〔攻平舆⑥〕,蒙恬〔攻寝⑦〕,大破之。〔信又攻鄢郢⑧,破之〕,乃引兵西,与蒙恬会城父⑨。荆人因随之,三日不顿舍,大败信军,入两壁⑩,杀七都尉,信奔还。王怒,自至频阳见王翦,强起之。对曰:“老臣〔罢病⑾〕悖乱,大王必不得已用臣,非六十万人不可。”王从之。翦遂将兵,王送至灞上⑿。荆人闻之,悉兵以御翦。翦坚壁不战,日休士卒洗沐,而善饮食抚循之,与士卒同甘苦。久之,问军中戏乎?对曰:“方投石超距。”翦曰:“可用矣。”荆人既不得战,乃引而东。翦追击大破之。至蕲⒀南,杀其将军项燕,荆兵遂败走,翦乘胜略定城邑。⒁

  「注释」

  ①衄(n ù):谓损伤、挫败也。

  ②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

  ③秦始皇:秦国封建王朝的建立者。名嬴政,秦庄襄王之子。战国末,他先后兼并韩、赵、燕、魏、楚、齐六国,于公元前221 年称帝。秦对楚战争时,嬴政尚为秦王。

  ④蒙恬:秦国名将。

  ⑤频阳:县名。故址在今陕西富平东北。

  ⑥平舆:县名。故址在今河南平舆北。

  ⑦寝:邑名。故址在今安徽临泉。

  ⑧鄢郢:战国楚都。故址在今湖北宜城东南。

  ⑨城父:邑名。故址在今河南宝丰东。

  ⑩两壁:马本及各本皆误作“西壁”,今据史校改。壁,壁垒也,指李信军的两个营垒。

  ⑾罢病:谓体弱多病。罢,通“疲”,软弱无力。

  ⑿灞上:一作“霸上”,又名“霸头”。故址在今陕西西安东。因其地处灞水西的高原上而得名。

  ⒀蕲:地名。故址在今江苏宿县南。

  ⒁本篇史例出自《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96. 畏战

  凡与敌战,军中有畏怯者,鼓之不进,未闻金先退,须择而杀之,以戒其众。若三军之士,人人皆惧,则不可加诛戮,重壮①军威。须假之以颜色,示以不畏,说以利害,喻以不死,则众心自安。法曰:“执戮禁畏,太畏则勿杀戮,示之以颜色,告之以所生。”②

  《南史》:陈武帝③讨王僧辩,先召文帝④与谋。时僧辩婿杜龛据吴兴⑤,兵甚众,武帝密令文帝速还长城⑥,立栅备之。龛遣将杜泰乘虚掩至,将士相视失色,帝言谈自若,部分⑦益明,于是众心乃定。

  「注释」

  ①壮:通“戕”(qiāng),挫伤,伤害。

  ②“执戮禁畏”以下四句:出自《司马法。严位第四》,但这里是摘要性引录,且“禁畏”原文作“禁顾”。

  ③陈武帝:即南朝陈开国皇帝陈霸先。本篇所述陈武帝讨王僧辩之战,是在梁敬帝绍泰元年(公元555 年),此时陈霸先是为梁将,尚未得国称帝。

  ④文帝: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文章”,今据史校改。文帝,即陈文帝陈蒨,陈霸先之兄子。他参加讨平王僧辩之战时,任梁吴兴太守。

  ⑤吴兴:郡名。治所在今浙江吴兴南。

  ⑥长城:县名。故址在今浙江长兴。

  ⑦部分:对兵力进行部署。

  ⑧本篇史例出自《南史。陈本纪上。文帝纪》。

  97. 书战

  凡与敌对垒,不可令军士通家书,亲戚往来,恐言语不一,众心疑惑。法曰:“信问通,则心有所恐;亲戚往来,则心有所恋。”①

  蜀将关羽屯江陵,吴以吕蒙代鲁肃②屯陆口。蒙初至,外倍修恩德,与羽厚结好。后蒙③袭收公安、南郡,而蜀将〔士仁、糜芳〕皆降于蒙。蒙入据城,得羽及将士家属,皆抚慰,令军卒不得干历④人家,有所取求。蒙麾下士,与蒙同汝南⑤人,取民一笠,以覆官铠,虽公,蒙犹以为犯军令,不可以乡里故废法,乃泣而斩之。于是,军中震栗,道不拾遗。蒙旦暮使亲近存恤耆老⑥,问所不足,疾病者给医药,饥寒者与衣粮。羽还,在道路,每使人相问,蒙则厚遇之,周游城中,家家致问,〔或手书示信〕。羽人还,私相参问,咸贺家门无恙,相待过于平时,故羽士卒无斗志。会权又至,羽〔自知孤穷,乃走麦城⑦〕,西至漳乡⑧,众皆降,羽被杀。⑨

  「注释」

  ①“信问通”四句:出处不详待查。

  ②鲁肃:三国吴名将。临淮东城(今安徽定远东南)人,字子敬。初随周瑜到江南,任孙权之赞军校尉。在曹刘吴三家鼎立纷争局势中,独肃力主联合刘备以抗曹操的战略,为孙权采纳,因而取得赤壁败曹的作战胜利。瑜死后,肃先后任奋武校尉、横江将军,督领全军,并继续推行联刘抗曹之策。东汉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 年),肃病死后,孙权派吕蒙袭取荆州,自此,孙刘联盟完全破裂。

  ③蒙:即吕蒙。马本及各本皆误作“羽”,今据史校改。

  ④干历:谓侵犯,扰乱。

  ⑤汝南:郡名。治所在今河南新息。

  ⑥耆老:泛指老年人。

  ⑦麦城:古城名。相传战国楚昭王所筑。故址在今湖北当阳东南。

  ⑧漳乡:地名。位于今湖北当阳东北。

  ⑨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吴书。吕蒙传》。

  98. 变战

  凡兵家之法,要在应变。好古知兵,举动必先料敌。敌无变动,则待之;乘其有变,随而应之,乃利。法曰:“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①

  五代梁②末,魏博③兵乱,〔囚〕贺德伦降晋④。庄宗⑤人魏〔州〕,梁将刘鄩⑥乃军于莘县⑦,增垒浚池,自莘至河,筑甬道⑧〔以通〕饷。梁帝⑨诏鄩出战。〔鄩奏〕曰:“晋兵未易击,俟彼进取,苟得机便,岂敢坐滋患害?”帝遣使问鄩以决胜之策,对曰:“臣无奇谋,但人给十斛⑩粮,尽乃破敌。”帝怒曰:“将军留米疗饥耶?”又遣中使督战。鄩谓诸校曰:“大将专征,君命有所不受,临敌制变,安可预谋。今揣彼自气盛,难可轻克,诸君以为如何?”众皆欲战,鄩默然。〔他日〕,乃复召诸将列军门,人给河水一杯,因命饮之,众未测其意,或饮或辞。鄩曰:“一杯之难若是,滔滔河流,可胜既乎?”众皆失色。时庄宗以兵压鄩营,亦不出。帝又数遣人促之,鄩以万人薄其营,俘获甚众。少顷,晋兵继至,鄩退。后战于故元城⑾,庄宗与李嗣源⑿、李存审⒀夹击,鄩兵大败。⒁

  「注释」

  ①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

  ②梁:即五代时期的后梁。朱温所建。

  ③魏博:即魏博镇,治魏州(位于今河北大名北)。

  ④晋:即五代时期后唐的前身。唐僖宗年间,沙陀族首领李克用因率兵助唐镇压黄巢起义,被任命为河东节度使,封晋王,坐镇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后其子李存勖即王位,仍称晋。

  ⑤庄宗:指后唐皇帝李存勖。但在争夺魏州之战时,尚未称帝建唐,仍为晋王。

  ⑥刘鄩:后梁大将。密州安丘(今属山东)人。官至镇南节度使。因与晋军争夺魏州作战失败,被梁末帝朱友贞杀害。

  ⑦莘县:今属山东。

  ⑧甬道:即两旁筑有墙垣的信道。

  ⑨梁帝:即后梁末帝朱友贞。

  ⑩斛:量器名,亦为容量单位,中国古代南宋以前,一斛为十斗;十斛当为百斗。

  ⑾故元城:地名。故址在今河北大名北。

  ⑿李嗣源:马本及各本皆误作“符彦卿”,今据史校改。其事迹详见《步战》注。

  ⒀李存审:马本及各本皆误作“李存勖”,今据史校改。其事迹详见《步战》注。

  ⒁本篇史例出自《旧五代史。梁书。刘鄩传》和《资治通鉴。后梁纪四》。

  99. 好战

  夫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实不获已而用之。不可以国之大,民之众,尽锐征伐,争战不止,终致败亡,悔无所追。然兵犹火也,弗戢,将有自焚之患;黩武穷兵,祸不旋踵①。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②

  隋之炀帝③,国非不大,民非不众,嗜武好战,日寻干戈,征伐不休,及事变兵败辽城④,祸起萧墙⑤,岂不为后世笑乎?吁,为人君者⑥,可不⑦慎哉!⑧

  「注释」

  ①祸不旋踵:旋踵,旋转脚跟,亦即向后转身;不旋踵,谓来不及转身。全句意思是,祸患产生于来不及转身的瞬间。

  ②国虽大,好战必亡:语出《司马法。仁本第一》。

  ③炀帝:即隋炀帝杨广。隋文帝杨坚之第二子。自仁寿四年(公元604 年)

  即帝位,至大业十四年(公元618 年)三月被杀,在位仅十四年。

  ④兵败辽城:指隋大业八年至十年(公元612 614 年),隋炀帝连续三次进攻高丽之战,隋军皆大败而归。因高丽地处辽东方向,故称兵败辽城。

  ⑤祸起萧墙:语出《论语。季氏篇》。萧墙,即门屏,古代宫室用以分隔内外的当门小墙。祸起萧墙,喻指起于内部的祸乱。本篇这里所指,一是国内各地不断爆发的农民起义,二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杨玄感起兵反隋和宇文化及等人杀死炀帝之举。

  ⑥为人君者:马本及唐本无,今从汪本。

  ⑦可不:马本及唐本无,今从汪本。

  ⑧本篇史例出自《隋书。炀帝纪》和《资治通鉴。隋纪五》。

  100.忘战

  凡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圣人之深诫也。天下无事,不可废武,虑有弗庭①,无以捍御。必须内修文德,外严武备,怀柔远人,戒不虞也。四时讲武之礼,所以示国不忘战。不忘战者,教民不离乎习兵也。法曰:“天下虽安,忘战必危。”②

  唐玄宗时,承平日久,毁戈牧马,罢将销兵,国不知备,民不知战。及安史之乱,仓卒变生于不图,文士不足以为将,市人不足以为战,而神器③几危,旧物④几失。吁,战岂可忘乎哉!⑤

  「注释」

  ①弗庭:谓不归顺朝廷。这里指与我不友好,处于敌对状态的邻国。弗,不;庭,通“廷”,指朝廷。

  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语出《司马法。仁本第一》。但“安”、“危”,马本及各本皆作“平”、“倾”,今据原书校改。

  ③神器:古代指帝位、政权。

  ④旧物:指先代遗物。这里喻指江山。

  ⑤本篇史例出自《旧唐书。玄宗本纪》和《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二》。

练兵实纪

  戚继光

  卷一

  练伍法第一

  骑兵

  第一。选骑兵预日先将部下官生夙守军令、习知束伍之教者,各分执事,填于白牌或纸上。其填营伍次第者为一号牌,填年貌籍贯者为二号牌,填疤记武艺者为三号牌,总填队伍姓名者为四号牌,抄队伍清册者即随之为五号牌。每一牌用桌一张,缚竖一号,即守主将之傍,余号各于空地分设,挨号而下,又一面将腰牌队册,照各种式样,预日刊刷齐备,式开于后。次日早,将投募见在军事人等以次唤进,如一千先定千总一员,令千总选部下把总几员,验中,又令各把总选百总几员,验中。又令各百总选旗总三名,先以一百总下一旗总,令选队总三名。先以一队总自行拣兵十一名,一字向上立定,主者与之辨验堪否,以有力伶俐者二名,为一伍、二伍长,充鸟铳手,以鸟铳为长兵,仍习双手刀为短兵。以有力伶俐者二名,为第三、第四,充快枪手,各执长柄快枪为长兵,近用柄代棍为短兵。以有杀气者二名,为第五、第六,各充镋钯手,以镋钯为短兵,兼火箭为长兵。以有杀气能射者二名,为第七、第八,充刀棍手,以刀棍为短兵,以射为长兵。以有力习射者二名,为第九、第十,充大棒手,以大棒为短兵,弓矢为长兵。以庸碌可役者一名,为第十一名,充火兵,听队长管束,此马营左右二部也。

  中部轻骑,每司第一局俱铳手,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钯手,兼火箭为第九、十;二局、三局俱杀手,第一、二、三、四俱弓矢腰刀,第五、六、七、八俱弓矢钩枪,第九、十俱钯并火箭,以上俱听队总管束。凡谓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俱横列为偶,一伍在左连,兵五名,一、三、五、七、九是也。二伍在右连,兵五名,二、四、六、八、十是也。先填队总牌,连人送一号填营伍次第讫,连人传与第二号,填籍贯年貌毕,连人传与第三号,填疤记武艺华,连人传与第四号,填全队姓名于腰牌,将牌送填清册。又以一名与腰牌纸一张,连人挨次挨填如式。又唤一队,如此三队毕,即唤一旗总照此填完,领于空地,将队伍摆个式样。

  一面即将预日做就如式方色认旗一面付执,以辨行伍。三旗总俱完,付与一百总。军足三千二百以上,每把四百总。军止三千以下,每把三百总,俱完。

  即命本把总领于空所摆明,申明约束领回。如此,每一营将官下既完,一面照腰牌造册五本,有式在后,出示于第二日点名,随即均给马匹,凡战兵俱与上等马。系火器差使,不属前锋者,与第二等马,其下等马汰去不用,每营三部,虽同一体,而骁健伶俐好汉,须多归各头司,即暗寓选锋法矣。束伍事竟,又约日于教埸,公同再三订谕,宣明德意,即取各官挨次呈递无有不堪甘结状,式开于后。

  第二。骑旗鼓每营旗牌六名,号铳手二名,门旗三名,金鼓旗二名,执五方旗五名,执号带五名,角旗四名,认旗二名,巡视旗八名,吹鼓手十六名,夜不收五十名,火药匠二名,铁锃匠二名,弓箭匠二名,医士一名,家丁一名,医兽一名,家丁一名。

  第三。骑杂流每营将官下识字三名,家丁不拘数。务要同死生,可抵好汉,听自设法募养,伴当八名,军牢二十四名,厨役二名,俱马军;军伴十八名,养马三名,薪水三名,俱步军。中军官每员下识字二名,军牢八名,俱马军;军伴四名,俱步军。千总每员下识字一名,军牢六名,俱马军。军伴四名,俱步军。把总每员下识字一名,军牢四名,俱马军。军伴四名,俱步军。百总每名下旗丁马军一名。

  第四。骑队牌右册式解(图删去--编者注)。

  夫册式行位有限,悉填不全,故减其文。恐读之不得其详,复加解说如此。用者先于此辨之,俾知册内字眼,即尽知各军所习技艺,然后考较为便。

  夫刀铳者,鸟枪长刀也,鸟铳远射极准,长刀近用先及,枪棒者,枪亦铳,北方呼为快枪。痼不可变,今加长柄,远则用火药、铅子举放,近则以柄代棒击之。习则用木棒,但铳药子数制,原粗谬多,致不准中。今有新法,可谓详尽。钯箭者,义与火箭也。火箭远发,钯近用。因钯有股,可架火箭而放之,故并为一卒。棍矢者,夹刀棍兼弓矢也。夹刀棍即白棒加刃。远则用弓矢,近则用夹刀棍,可刺可击,棒矢者,白棒兼弓矢也。马上不敢用击,且一击必一刺,故又加短锋于顶,以便马上刺之。步下击刺兼用棒,即梃也。

  孟子曰:"执梃可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非真言梃之可御坚利也,盖言人心齐一,即梃非可与坚甲利兵敌者,用之亦取胜。今夫敌甲诚坚矣,兵诚利矣,而我人心何如?乃以白棒当敌为长技,迷而不悟,即孙、吴复起,毋能转移,何其谬讹入人之深也。弓矢远不如火器,命中不如鸟铳,而敌以坚甲当之,每每射不能入,亦明知而不肯变其习者,缘上司抄阅偏于此耳。火器不精,不如无,今知以火器当敌而不知精,亦无埒也。火担者,火兵也。担,扁挑也。用铁尖扁担,便于肩挑,又可击刺,亦农中战器也。

  第五。骑旗号每一大营,将官分五色。每营将官下各部伍,又分五色。在将官以旗心定本营方色,以边生旗而以黄应德;千总以心坐本方,以边应主将,以带应德;把总以心坐本方,以边应千总,以带应主将;百总以心坐本方,以边应把总,以带应千总;旗总以心转应本营不用边带。军士盔有缨而无旗。队总盔旗长六寸,上书队哨分数字样,方色照营将旗。旗总背旗一面,身方二尺五寸,斜角用边,旗杆长三尺六寸。百总认旗一面,身方二尺,斜角用边,杆用枪头,长九尺,上书字。一局书"振勇",二局书"扬勇",三局书"威勇",四局书"武勇"。把总认旗,长三尺,斜角有边,杆高一丈一尺,用缨头号带一条,长五尺。千总认旗,长四尺,斜角有边,杆高一丈三尺,号带一条,长七尺。营将认旗,长六尺,斜角有边,杆用缨头雉尾,高一丈五尺。号带一条,长八尺五寸(以上俱小尺)。

  前营将官认旗,红心、蓝边、黄带、珠缨、雉尾、书"前军司命"。中部千总旗,黄心、红边、黄带。中左司把总旗,蓝心、黄边、红带。百总旗,蓝心、黄边、红带。旗总旗,红。队总盔旗,红。以后照此:中右司把总旗,白心、黄边、红带。百总旗,白心、黄边、红带。旗总旗,红。队总盔旗,红。左部千总旗,蓝心、红边、黄带。左左司把总旗,蓝心、蓝边、红带。百总旗,蓝心、蓝边、红带。旗总旗,红。队总盔旗,红。左右司把总旗,白心、蓝边、红带。百总旗,白心、蓝边、红带。旗总旗,红。队总盔旗,红。右部千总旗,白心、红边、黄带。右左司把总旗,蓝心、白边、红带。百总旗,蓝心、白边、红带。旗总旗,红。队总盔旗,红。右右司把总旗。白心、白边、红带。百总旗,白心、白边、红带。旗总旗,红。队总盔旗,红。后营将官认旗,黑心、白边、黄带、珠缨、雉尾,书"后军司命"。中部千总旗,黄心、黑边、黄带。中左司把总旗,蓝心、黄边、黑带。百总旗,蓝心、黄边、黑带。旗总旗,黑。队总盔旗,黑。中右司把总旗,白心、黄边、黑带。百总旗,白心、黄边、黑带。旗总旗,黑。队总盔旗,黑。左部千总旗,蓝心、黑边、黄带。左左司把总旗,蓝心、蓝边、黑带。百总旗,蓝心、蓝边、黑带。旗总旗,黑。队总盔旗,黑。左右司把总旗,白心、蓝边、黑带。百总旗,白心、蓝边、黑带。旗总旗,黑。队总盔旗,黑。右部千总旗,白心、黑边、黄带。右左司把总旗,蓝心、白边、黑带。百总旗,蓝心、白边、黑带。旗总旗,黑。队总盔旗,黑。右右司把总旗,白心、白边、黑带。百总旗,白心、白边、黑带。旗总旗,黑。队总盔旗,黑。左营将官认旗,蓝心、黑边、黄带、珠缨、雉尾,书"左军司命"。中部千总旗,黄心、蓝边、黄带。中左司把总旗,蓝心、黄边、蓝带。百总旗,蓝心、黄边、蓝带。旗总旗,蓝。队总盔旗,蓝。中右司把总旗,白心、蓝边、蓝带。百总旗,白心、黄边、蓝带。旗总旗,蓝。队总盔旗,蓝。左部千总旗,蓝心、蓝边、黄带。左右司把总旗,蓝心、蓝边、黄带。百总旗,蓝心、蓝边、蓝带。旗总旗,蓝。队总盔旗,蓝。左右司把总旗,白心、蓝边、蓝带。百总旗,白心、蓝边、蓝带。旗总旗,蓝。队总盔旗,蓝。右部千总旗,白心、蓝边、黄带。左右司把总旗,蓝心、白边、蓝带。百总旗,蓝心、白边、蓝带。旗总旗,蓝。队总盔旗,蓝。右右司把总旗,白心、白边、蓝带。百总旗,白心、白边、蓝带。旗总旗,蓝。队总盔旗,蓝。右营将官认旗,白心、黄边、黄带、珠缨、雉尾,书"右军司命"。中部千总旗,黄心、白边、黄带。中左司把总旗,蓝心、黄边、白带。百总旗,蓝心、黄边、白带。旗总旗,白。队总盔旗,白。中右司把总旗,白心、黄边、白带。百总旗,白心、黄边、白带。旗总旗,白。队总盔旗,白。左部千总旗,蓝心、白边、黄带。左左司把总旗,蓝心、蓝边、白带。百总旗,蓝心、蓝边、白带。旗总旗,白。队总盔旗,白。左右司把总旗,白心、蓝边、白带。百总旗,白心、蓝边、白带。旗总旗,白。队总盔旗,白。右部千总旗,白心、白边、黄带。左右司把总旗,蓝心、白边、白带。百总旗,蓝心、白边、白带。旗总旗,白。队总盔旗,白。右右司把总旗,白心、白边、白带。百总旗,白心、白边、白带。旗总旗,白。队总盔旗,白。中营将官认旗,黄心、红边、黄带、珠缨、雉尾,书"中军司命"。中部千总旗,黄心、黄边、黄带。中左司把总旗,蓝心、黄边、黄带。百总旗,蓝心、黄边、黄带。旗总旗,黄。队总盔旗,黄。中右司把总旗,白心、黄边、黄带。百总旗,白心、蓝边、黄带。旗总旗,黄。队总盔旗,黄。左部千总旗,蓝心、黄边、黄带。左左司把总旗,蓝心、蓝边、黄带。百总旗,蓝心、蓝边、黄带。旗总旗,黄。队总盔旗,黄。左右司把总旗,白心、蓝边、黄带。百总旗,白心、黄边、黄带。旗总旗,黄。队总盔旗,黄。右部千总旗,白心、白边、黄带。右左司把总旗,蓝心、白边、黄带。百总旗,蓝心、白边、黄带。旗总旗,黄。队总盔旗,黄。右右司把总旗,白心、白边、黄带。百总旗,白心、白边、黄带。旗总旗,黄。队总盔旗,黄。

  第六。骑什器旗总: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臂手一副,背旗一面,旗杆一根,合力弓一张,弓弦二条,大箭三十枝,锋利腰刀一把,双插一副,鞓带一条,椰瓢一个。

  队总: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臂手一副,背旗一面,旗杆一根,合力弓一张,弓弦二条,大箭三十枝,锋利腰刀一把,双插一副,鞓带一条,椰瓢一个。

  鸟铳手: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长刀一把,鸟铳一门,搠仗一根,锡鳖一个,药管三十个,铅子袋一个,铳套一个,备征火药,每三钱为一出,备三百出。另备空药六两,通共六斤,铅子三百个,火绳五根,每局铅子模一副,椰瓢一个。铳可以容三钱铅子为合式,药比铅子分两,每钱加二分,余皆仿此。

  快枪手: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快枪一杆,搠杖一根,锥一把,剪一把,药袋一个,药管三十个,药线筒一个,药线五百根,硫黄蘸两头,铅子袋一个,备征铅子三百个,火药每出五钱,备三百出,共备药九斤六两,铳口不同,子药照鸟铳例加减。火绳三根,锋利腰刀一把,每局铅子模一副,火镰石一副,椰瓢一个。

  鞓手: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椰瓢一个,鞓一把,火箭自负三十枝,备带三十枝,箭篓一个,油罩一个,火绳三根。

  刀棍手: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椰瓢一个,刀棍一根,合力弓一张,弦二条,大箭三十枝,双插一副。

  棒手: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椰瓢一个,大棒一棍,合力弓一张,弦二条,大箭三十枝,双插一副。

  弓刀手: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椰瓢一个,腰刀一把,合力弓一张,弦二条,大箭三十枝,双插一副。

  弓枪手:每名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椰瓢一个,钩枪一杆,合力弓一张,弦二条,大箭三十枝,双插一副。

  火兵;每名铁尖扁担一根,临时即充棍击之用,铁尖可刺,俱习棍法。 锅一口,椰瓢一个。

  马:每匹鞍仗一副,辔头一副,肚带二条,滚肚一条,木绊一副,绊马绳二条,马椿一件,草铡每队一口。

  虎蹲炮:每位铁锤一把,剪一把,锥一把,药线盒一个,药升一个,木送二根,木榔头一个,火药每出八两,共备药三十出,火绳三根,火线四十五根,木马子三十个,合口石子三十个,铅子如重一两者用三十个,重三钱以下者用一百个,分大小轻复位数,合口大铅子十个,每个重五钱,皮篓二个,每二位驮架一副,随二位药子什物驮架一副。

  骡:每头鞍仗一副,辔头一副,肚带二条,滚肚一条,缰绳二条,铁橛一个,木椿一个,驮架一副。

  第七。骑神器凡骑兵营有虎蹲炮,各有驮骡,平时仍属一官,名为管神器把总,专为管束操练点察,备办什物,喂饲骡头。出征分与各部,每旗一位,专责队总管。放下营时,十部不用,俱贴出外围,每二旗一位,与外围原炮,每二旗合三位。

  第八。拒马柞每一旗十二架,每六架一包,每二包一驮,每营左右中三部俱同。下营时,中部拒马俱贴外围。每一旗合三包,共十八架,中层在子营不用,门角间俱下单层,便于出入。

  步兵

  第一。选步军预日备牌号桌次并刷腰牌册,俱与骑兵束伍同。是日选时,先拟千、把、百、旗、队等总,亦同骑兵例。先以一队总自行检兵十一名,一字向上立定,主者与之辨验堪否,以有力伶俐者二名,为一伍长、二伍长,各为鸟铳手,兼双手长刀一把,第一名在左,第二名在右。又二名为长柄快枪手,枪柄即代短棍,为第三名、第四名,以便捷骨柔者二名为藤牌手,为第五名、第六名;又以力大貌黑而粗猛者为狼筅手,二艺俱有短无长,为第七名、第八名,以年少有精神杀气者二名,为镋把手,仍兼火箭,以其钯上可架火箭,便于放也,为第九名、第十名,以庸碌者一名为火兵,横看一伍者,即在左之伍也,所管者三、五、七、九,四名。二伍者,即在右之伍也,所管者四、六、八、十,四名。火兵总于队长,管束列阵照此。凡出战于铳枪火箭放过之后,牌为一层,筅为二层,钯为三层,长刀为四层,枪棍为五层。

  第二。步旗鼓与骑兵同,车兵亦与骑兵同,无马者听。

  第三。步杂流俱与骑兵营同,但无医兽。

  第四。步队牌俱同骑兵册,只三层用藤牌,四层狼筅,五层镋钯之异耳。

  第五。步旗号同骑兵例。

  第六。步什器旗总:每名背旗一面,旗枪杆一根,明盔一顶,甲一副,合力弓一张,弦二条,大箭三十枝,双插一副,锋利腰刀一把,椰瓢一个。

  队总:每名色旗一面,长旗杆一根,有刃,明盔一顶,甲一副,合力弓一张,弦二条,大箭三十枝,双插一副,锋利腰刀一把,椰瓢一个。

  鸟铳手:每名长刀一把,鸟铳一门,搠杖一根,锡鳖一个,铳套一个,铅子袋一个。药管三十个,备征火药每出三钱,备三百出,另备药六两,共六斤。铅子三百个,火绳五根,每局铅子模一副,椰瓢一个,子药合口配搭,照骑铳例。

  快枪手:每名快枪一杆,搠杖一根,锥剪各一件,药袋一个,药线筒一个,药管三十个,铅子袋一个,备征火药每出五钱,备三百出,共药九斤六两。铅子三百个,药线五百根,火绳三根,锋利腰刀一把,火镰火石一副,铅子模一副,椰瓢一

  个,子药合口配搭,照骑铳例。

  牌手:每名藤牌一面,锋利长腰刀一把,椰瓢一个,好水光拳石六块。

  筅手:每名狼筅一把,椰瓢一个。

  镋手:每名镋钯一把,火箭三十枝,椰瓢一个。

  火兵:每名铜锅一口,铁尖扁担一根,照式。椰瓢一个。

  车兵

  第一。车兵预日备牌号桌次并刷腰牌册,俱与骑兵束伍同。是日选时,先拟千、把、百总、车正、队长,亦同骑兵例,但骑兵人数,无拘多寡,有大营小营,可以从权。此以车为定额,每营一百二十八乘,方足外围。庶马步入营,不疏不密。中军望竿车一乘,将台车一乘,鼓车二乘,座车一乘,大将军车四乘,子药什物车四乘,火箭车四乘,共一十六乘。除望竿车在营操壮观,出征不用,余俱从征。其编派行伍,若足一车之用,须用四大队,每队十二名,共四十八名。今因额定每营军不过三千,除杂流外,正得二千七百之数。

  车人两为所局,势莫由我,姑以二十四名为一车,分奇正二队。先令该管百总,将车正、队长二人选到,俱令坐下,盖不坐不得齐肃也。凡选车正必须伶俐知事有主张者,队长必有胆者。于内,先唤第一车正,就将众军中取二十名前来,内选有力而稍伶俐者一人为舵工,又以有力伶俐者六名,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俱充佛狼机手。以一、三、五三名在左,管狼机一架,以二、四、六三名在右,管狼机一架。又以力弱伶俐者二名,为第七、第八,管火箭与舵工,车正共十名,此正兵队也。机手仍给有刃大棒各一杆,火箭手给钯一柄,便于放火箭也。又于二十名之内,仍选骑兵一队,将先选到队长给长杆枪一根,上用该色队旗,听队长自拣兵九名,内以年纪伶俐有力者四人为鸟铳手,各给长倭刀一把,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在军内放鸟铳,出车先放鸟铳,贼近用长刀。又选身中年少骨软者二人为藤牌手,为第五名、第六名,在车内放火箭,出车打石块,贼近用藤牌。又以有杀气者二人,充镋钯手,为第七名、第八名,在车放火箭,出车亦放火箭,贼近用镋钯。火兵为第九名,专管各队炊饭,共十名,此骑兵队也。

  又有新制轻车,利于远出,经过险隘,有时用之。每营二百一十六辆,每面五十四辆,每乘车正一名,即队长也。舵工一名,即火兵也。第一、二、三、四、五、六名俱铳手,第七、八名俱钯箭手,第九、十名俱狼机手,为一队。凡选车正,必须伶俐知事有主张者。于内,先唤第一车正,就将众军中选有力伶俐者六名,为火器手,火器不拘鸟铳快枪,第九、十二名为狼机手,肯为人下者一名为火兵,车轻不用舵工,一车完即给方色如式认旗一面,车兵摆列图一张,令车正领在空所,照图摆成二队,车正、队长各领一队,如行伍图式坐定。一把总者俱完放出,其各车正将图用木牌粘悬车上备查,以凭管束,一将官下完足,示日于教场领车给器听演习,派宗城司哨明白。

  第二。车旗鼓每营旗牌二班,各三名,号铳手三名,门旗二名,金鼓旗二名,五方旗五名,五方号带五名,角旗四名,认旗二名,巡视旗八名,吹鼓手十六名,火药匠六名,木匠五名,铁匠五名,医生一名,家丁一名,医兽一名,家丁一名。

  第三。车杂流每一营将官下书记三名,家丁无定数,照骑兵例。军伴一十八名,军牢二十四名,伴当八名,养马三名,薪水二名,厨役二名。中军官下识字二名,军牢八名,军伴四名。每千总下识字二名,军牢八名,军伴四名。每一把总下识字一名,军牢四名,军伴四名。每一百总旗丁一名。

  第四。车兵牌轻车照大战车一同。但每辆只兵一队,以大战车二队,各分半用二轻车,即是一大战车也。第五。车旗号车兵不用盔甲。车正用盔甲,方旗长二尺。百总旗,长三尺。把总旗,长四尺。千总旗,上角阔三尺,长五尺,带长五尺。营将旗,上角阔四尺,长六尺,号带长七尺。前营将官红旗,蓝边,黄带,凡旗上字与骑兵同。左千总兰旗,红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蓝边。二司把总蓝旗,蓝边。三司把总白旗,蓝边。四司把总黑旗,蓝边。以上缨头,俱用红色。右千总白旗,红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白边。二司把总蓝旗,白边。三司把总白旗,白边。四司把总黑旗,白边。以上缨头,俱用红色。百总与本

  司把总旗色同。车正旗色与百总同。后营将官黑旗,白边,黄带。左千总蓝旗,黑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蓝边。

  二司把总蓝旗,蓝边。三司把总白旗,蓝边。四司把总黑旗,蓝边。以上缨头俱用黑色。右千总白旗,黑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白边。二司把总蓝旗,白边。三司把总白旗,白边。四司把总黑旗,白边。以上缨头俱用黑色。百总与本司

  把旗色同。车正旗色与百总同。左营将官蓝旗,黑边,黄带。左千总蓝旗,蓝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蓝边。

  二司把总蓝旗,蓝边。三司把总白旗,蓝边。四司把总黑旗,蓝边。以上缨头俱用蓝色。右千总白旗,蓝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白边。三司把总蓝旗,白边。三司把总白旗,白边。四司把总黑旗,白边。以上缨头俱用蓝色。百总与本司

  把总旗色同。车正旗色与百总同。右营将官白旗,黄边,黄带。左千总蓝旗,白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蓝边。

  二司把总蓝旗,蓝边。三司把总白旗,蓝边。四司把总黑旗,蓝边。以上缨头俱用白色。百总与本司把总旗色同。车正旗色与百总同。右千总白旗,白边,黄带。一司把总黄旗,白边。二司把总蓝旗,白边。三司把总白旗,白边。四司把总黑旗,白边。以上缨头俱用白色。百总与本司把总旗色同。车正旗色与百总同。中营将官黄旗,红边,黄带。左千总蓝旗,黄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蓝边。

  二司把总蓝旗,蓝边。三司把总白旗,蓝边。四司把总黑旗,蓝边。以上缨头俱用黄色。右千总白旗,黄边,黄带。一司把总红旗,白边。二司把总蓝旗,白边。三司把总白旗,白边。四司把总黑旗,白边。以上缨头俱用黄色。百总与本司

  把总旗色同。车正旗色与百总同。第七。车什器车正:每名旗一面,枪杆一根,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锋利腰刀一把,椰瓢一个。狼机手:每名共管佛狼机一架。每架子铳九门,铁闩三根,铁锤、剪、锥、匙、凹心送子各一件。大铅子一百个,火药三十斤,火绳五根,椰瓢一个。

  鸟铳手:每名鸟铳一门,搠杖一根,锡鳖一个,药管三十个,铅子袋一个,统套一个。备征火药每出三钱,备三百出,另备药六两,共六斤。铅子三百个,火绳五根,每局铅子模一副,椰瓢一个。子药合口配搭,照骑兵铳例。

  火箭手:每名火箭六十枝,备三十枝。火绳三根,篓一个,油罩一个,椰瓢一

  个。大棍手:每名大棍一根,棍头用刃有式。椰瓢一个。舵工火兵:每名铜锅一口,水桶一只,椰瓢一个。战车:每辆佛狼机二架,子铳一十八门,铁闩四根,铁锤、剪、锥、匙、送各

  二件,火药六十斤,铅子二百个,火绳十根,鸟铳四门,搠杖四根,锡鳖四个,药管一百二十个,铅子袋四个,铳套四个,细火药二十四斤。铅子一千二百个,火绳二十根,火箭一百二十枝,火绳六根,火箭篓二个,油罩二个,大棒六根,铜锅一口,水桶一只,围幔一条,大油罩一张。

  第八。车神器每大将军一位,子铳三门。每子铳一门,备征子药十出,共三十出。每出火药四斤,共一百二十斤。铁子三百六十五个,共一万九百五十个。木马三十个,石子三十个。

  第九。计车乘凡用车数目,已在前款选车兵内。但创车之初,营制不一。本府初到,创议用车之时,先用正厢车,随又加以偏厢。四方行俱如墙,又兼以布牌,以防断续不联之患。每阴阳二乘为一隅,随可为门,随可为壁,缘重赘难运,望亦参差。今改为行阵,抬营向往,只用前后二门。门车用活扇,每门八乘,厢窄者十乘十二乘不等,余俱左右偏厢为隅,在两傍,行如运城然。无丈尺之隙矣。

  第十。车分数计二十四人为一车。每一车每一宗,用车正一名。每四宗用百总

  一员,是为一局,每四局用把总一员,是为一司。每四司用千总一员,是为一部。每二部用将官一员,是为一营。余多仿此。第十一。车责成每车正通管一车。凡正队、奇队、舵工等兵俱听管束。其正兵

  队内机手、舵工、火箭等尤为专管,又奇兵队长,只管本队,出战兵车兵不相干预。

  车正与舵工不出车,而专在内管车。恐有倾覆,佛狼机手六名,专备狼机镋钯。藤牌手专放火箭,鸟铳手专打铳,火兵专备炊煮防火之用。第十二。车战队凡出车迎敌,除正、奇队先在车内各照责成条下供役外,其奇

  兵队,仍将鸟铳四名,藤牌二名,狼筅二名,镋钯二名,听令摆鸳鸯阵备战。详于营阵条款内。第十三。车行营将正、奇二队分为二班,每班一队,轮流拽车。单日骑兵队,双日正兵队。每五里一换,遇有泥水及上坡,全队合力,不许轮班。

  第十四。苏骡力每车虽有骡二头,缘车重骡少,运拽不前,必得四头,乃可长行。近因设有骡头车兵,遂尽倚于骡,以致骡力为竭,行不联束,今已将骡革讫,如仍用骡,不过长途一时借力,须是车兵分班轮推,与骡同力,不然,既有骡拽,又用车兵何为哉?

  第十五。明战法论战车本不当用骡,近加骡者,为长途苏军之力耳。至于临贼十里之内,虽日操军士,尚且仓皇失措,差了号令,无知牲畜,安能周旋,中我规矩,况拗性之骡乎?临贼心去骡,只可用驮军士行李,军士二班全力挽运,庶前后各车头尾相联,稀不致断,密不致挤,方合号令,乃保万全。

  第十六。严巡车造完车乘,派到营内,取各千、把、百总、车正各管御,不致损坏,收管缴报,一面将车上各兵勇,每日每车轮拨一名,守车。每日轮把总一员,车正每一总一名,巡逻过夜,至次日平明交代与换班之人。赴主将处回话,称云"巡车无事"。如有车什物钉铁之类损失一件,俱该日把总之事,除捆打外,仍责巡风总、正、车兵赔偿。交代之时,接班官兵务要将车细看,如有前项损失,即扭前班之人赴该营查究。如容隐不举,及已代替而方觉举者,只坐见班之罪。仍将此项每一总刊写轮班水牌二面,拨兵填牌,发与遵守,牌到而赴代迟误者,军法治罪。此条与军器通写在牌上。

  辎兵

  第一。选辎兵预日备牌号桌次并刷腰牌册,俱与骑兵同。是日选时,先拟千、把、百总、车正、队长,俱同骑兵例。计辎重车八十乘,每乘骡十头。鼓车二乘,元戎车一乘,各骡四头,先选正兵一队,将车正一名省令侧立,听该车正将先已领过骡头军兵扯出相认识八名,一面先编车正为首,骡兵八名,挨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平列。以舵工一名为第九,内以一、二、三、四、五、六名,放佛狼机二架,以第七、八名,专管骡头。以舵工与车正管车。又选奇兵一队,先选队长一名,责令于各部军中拣出九名,八名给火铳,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仍兼长刀,以第五、第六各兼镋钯兼火箭,以第七、第八名各给藤牌,以老实可役一名充火兵。

  一车完即给方色如式认旗一面,车兵摆列图一张,令车正领在空所,照图摆成二队,车正、队长各领一队,如行伍图式坐定,一把总者俱完放出,各车正将图用木牌粘悬车上备查,以凭管束。一将官下完足,示日于教场派宗城司哨明白,领车给器听演习。此车不用正厢,不用门车,俱是左右偏厢,开营两路而行,遇敌合为方营待战,并不移动。

  第二。辎旗鼓同车营例。第三。辎杂流同车营例。第四。辎兵牌同车营例。第五。辎旗号同车兵。但每千只有二把,左部一司,即前司,二司即左司,右部一司即右司,二司即后司。

  第六。辎什器车正:旗一面,有枪头旗杆一根,明盔一顶,甲一副,鞓带一条,椰瓢一个。每车狼机二架,每一架管放兵三名,每架子铳九门、铁闩二根。铁锤、锥、剪、匙、凹心送子各一件。备征火药每出三两,备三百出,共二十斤。大铅子一百个,火绳五根,椰瓢一个。

  鸟铳手:每名鸟铳一门,搠杖一根,锡鳖一个,药管三十个,铅子袋一个,铳套一个。备征火药每出三钱,备三百出。另备药六两,共六斤。铅子三百个,火绳五根,每局铅子模一副,椰瓢一个。子药合口搭配,同骑铳例。

  大棒手:每名大棒一根,棒头用刃有式,椰瓢一个。火兵:每名铁尖扁担一条,铜锅二口,水桶二只,椰瓢一个。每车围幔一条,拔轴绳二条,稍坡绳一条,出索绳六条,撒绳二条,迎撒绳二条,大铁钚二个,小铁钚二个,铁索二条,皮肚带一条,皮后鞓一条,麻拥子十条,麻搭子共二十条,木鞍一座,屉子一个,草铡一口,柳筐一口,水桶二只,载水大篓一个。每车应载煤炒二石五斗,米三石七斗五升,豆六石二斗五升。

  第七。计辎乘已在前款选车兵条下。今新立三营,在三屯为中营,在密云为前营,在遵化为后营。即民间大车。每车上加板,平分为左右厢。第八。辎分数计共二十人为一车,每一车为一宗,用车正一名;五宗为一局,用百总一员;四局为一司,用把总一员;二把总为一部,用千总一员;二部用将官一员,是为一营。

  第九。辎责成每车正通管一车,凡正队、奇队、舵工等兵俱听管束。其正兵队内骡兵、狼机手、舵工尤为专管,又骑兵队长只管本队,出战兵车兵不相干预,车正与舵工不出手,专在内管车,恐有倾覆。骡兵管骡,恐有跳跃。骡兵内以六名专放佛狼机。奇兵一队鸟铳快枪手六名、一、二、三、四名,专执鸟铳长刀,五、六名鸟铳兼藤牌腰刀,七、八名镋钯兼火箭,在车内藤牌收在车上,俱放鸟铳,镋钯手专放火箭,出车下作战。以四名远放鸟铳,贼近用长刀。

  第五、第六将鸟铳收在车上,执藤牌刀,各仍怀水光石三块,贼近用石,逼身战用牌,第七、第八远放火箭,贼近用镋钯,俱结鸳鸯阵势。

  第十。辎战队同车营例。

  第十一。辎行营凡征行军兵各执各艺。遇有坑坎水泥,通为合力推车,以助骡力,速拔出险。

  第十二。号令车与车营同。提防火烛,尤为要务。

  第十三。辎糇粮每营计该煤炒二百担,米三百石,黑豆五百担,平日于驻札处所建立仓厫一所,将煤炒、米、豆、查照新定事例于该衙门仓厫领出,俱用布袋装盛,盖恐一时有事装运不及也。每于夏天晒扬一次,过三年听给军支用,即将各军应得行粮,就于该仓总领委官装备,或收折色籴买以抵辎粮,尤为洁净。

  合车步骑营

  第一。车骑并营每步兵一枝,马兵一枝,合为一营。其法以选定过骑兵营、车兵营,各预操行伍,惯熟听合。将车两行列定,厢俱向外,前后门车俱合,除前门车八乘,左右帮车各二乘,不派骑兵外,左右厢车每两车一联派骑兵一旗,计骑兵凡三局为一司者,照此。若四局为司者,门车俱一体派就。将骑兵旗总与两车车正三人,互相认识,任是纵横轮转,开合进止。三人者不许相离车厢,只是向外车正认定旗总,但若相失,必催相傍。旗总专看二车正之车,但若相失,务要凑近。回转凑合间,只以骑就车,不以车就骑。如致相离,俱责旗总,任是如何行营,内外转折,骑兵只在二车厢里。第一旗总不过第一车之头,第三队火兵不出第二车之尾,紧紧相随,车向何转,骑兵向何转,如此记定。就是一营十营一万十万再不错乱,前亦不耸,后亦不断,亦无车前马后马前车后之误矣。

  第二。车骑责成凡战车遇远行,或加骡,或加人,另载车营款内。辎重营每车八头,遇陷亦难各运。配到马兵一旗,遇过泥泞水阻,尽数下马,合力运车过之,此随险从便行事,不在号令之内。设又十分险陷,人力不足,即将各军马匹,就用所带缰绳接起,栓于车桄并力拽过,若车车到险,方才收拾,必误行路,但凡前途险阻,一车收拾,即便转来,各车一齐收拾,及至过险,则如在平地,庶不耽误时光。

  车步旗保结式

  第一。取保结自上而下,保无不堪。

  某参游某人,今当处保结得本哨下千总,并非怯懦不堪,如虚,甘罪,结状是实。

  某千总某人,今当处保结得本部下把总,并非怯懦不堪,如虚,甘罪,结状是实。

  某司把总某人,今当处保结得本司下百总,并非怯懦不堪,如虚,甘罪,结状是实。

  某百总某人,今当处保结得本局下旗总,并非怯懦不堪,及冒名顶替,如虚及有逃走,甘罪,结状是实。

  某旗总某人,今当处保结得本宗下队总,并非怯懦老弱,及冒名顶替,如虚及有逃走,甘罪,结状是实。某队总某人,今当处保结得本队下各兵,并无老弱怯懦不堪,及冒名顶替,如虚及有逃走,甘罪,结状是实。第二。取保结自下而上,保本管不致失陷。千总某某等,今当处实保,领过本营将官某,前去上阵,并不致临阵疏失。如有疏失各甘死偿命。把总某某等,今当处实保,领过本管千总,前去上阵,并不致临阵疏失。如有疏失各甘死偿命。旗总某某等,今当处实保,领过本管百总,前去上阵,并不致临阵疏失。如有疏失,各甘死偿命。队总某某等,今当处实保,领过本管旗总,前去上阵,并不致临阵疏失。如有疏失,各甘死偿命。

  中军旗鼓一列清道。夫建大将旗鼓,非为美观视。自近世之将,不用旗鼓以战,故遂废而不知讲。乃只用为摆列之虚具,以充瞻视壮威仪而已,此大谬也。

  盖无事日,军行则为大将中军,而大将居其下,正行之间有警,即为分札营壁之用、立表之需,所谓行则成阵,止则成营。人见其纷纷纭纭,交杂于途,而不知九军八阵五行六花悉寓其中。一闻号头,变化立成,安营定垒,人见其各有趋附,而不知全凭旗鼓以举措。及其复收,悉依号令,又照图为行营矣。自非知彀者,鲜能得此中之妙,莫不视为赘疣耳。

  卷二 练胆气第二第一。辨真操夫陈师鞠旅,列众于场,谓之操练,尔等知之矣。殊不知教场操练,不过明金鼓号金,习射、打、击、刺手艺之能。此等事不是在人家房门院墙内做得,故设教场操练之。平时在各歇家之时,若肯心心在当兵,起念一心,以杀贼为计,蓄养锐气,修治军装,讲明法令,通之以情,结之以心,何尝不是操练也。

  第二。循士情主将常察士卒饥饱劳逸,强弱勇怯,材技动静之情,使之依如父母。则和气生,气和则心齐。兵虽百万,指呼如一人。

  第三。公赏罚凡赏罚,军中要柄。如该赏者,即与。将领有不共戴天之恨,亦要录赏,患难亦须扶持。如犯军令,便是亲子侄亦要依法施行,决不许报施恩仇。有此者以其所报之罪坐之。

  第四。信口耳发号施令,预先决定,不可临时反复,使三军疑惑。故云:"将无还令。"

  还应行军务,系有文字。事缓者,除通行揭示外,若值紧急军机,虽有文字抄示不及者,主将门上掌号笛,各偏裨传带头目,自百总以上,赴听而谕。

  主将无定位。但凡临时在本地方独尊者,便是。如职位相等,则尊其老成年长者一人主之。掌号笛,各同僚、中军、千、把、百旗总以上,俱赴其行,会计遵守。夫主将一人耳,车、步、骑官兵数万,一句说话。如何传得遍知?

  但主将号令,只传偏裨。偏裨只传中军、千、把总,千、把总只传百总,百总只传旗总,旗总只传队总,队总口授军兵而止。须要传说明白,叮咛熟记。

  若一时听记不全,还挨次再问所传之人,若都问不明,再问主将,不许搀越推挨。若有得令不传,传到不遵,及与传说不明,或忘记不来再问,以致误事者,军法重治。干系偏裨者,事小则治其中军官。其告示文字之类,亦要挨次抄传,互相字字说明,以上二项,传谕口令,抄誊文字,仍要一字一言,不许增减。及别添祸福之说,每传毕,差巡视旗于街上,或歇家,唤二三个军来问之,照不知条内,查治所由。

  第五。一号令军中有主将(谓同在军中之尊者,非大将也),而副将以上(非副总兵,乃一时同事位稍次者),辄出号令,乃改易旌旗军号者,重治,若号令未便,须合改易者,先申主将。第六。谨漏泄凡承受到军期密约号令,及关报贼情事宜文字,只可传到将领等人员自知,常作提备,不许漏泄令众人知之。如漏泄,致贼乘我者,军法不贷。第七。定军礼中军、千总见本营主将,两跪一揖,合营主将亦如之。路迎从便。

  别营主将官衔拜贴角门庭参,一跪两揖,后堂傍坐待茶。凡千总待中军,以长官礼。阅人马,则并坐于次。凡把总见千总,平时两揖一跪。入营奉台上发放,则跪而听之。私谕旁立受教,

  途遇本管千总,下马拱立。遇合营千总,待如本管礼。路迎从便。遇别营千总,让道立马候过。凡队总之于旗总,旗总之于百总,平时与教场,俱照兵士之于队总。其途遇本

  管俱下马,倘见迟下马稍误,不必加罪,但终于下马即已。非所管者,道旁侧趋,不许抗礼。

  凡议过礼节,定要遵行,谚云:"军中立草为标"。但一字一言出口,就是军令,更易不得。虽卑如队长,所管数人,既知恶属下数人抗违不能行事,即知己身不可,又效属下之人复抗在上头目。夫军机乃国家重务,情难掩法,敢有亲识兼容,故违明抗,容者犯者通以军法重治。

  第八。止蓦越队总、旗总文移,只至千、把总。千、把总文移,只至营将。营将只至镇、道、镇、道转达督、抚,督抚转达兵部。偏裨以下,不许擅往都会,说人是非,逞己功劳,如有蓦越各上司径行者,查究参治。甚或有仍前结交京要,私写揭贴,有所倾害人,遇调发临敌腾布功罪者,访出定行重治。明有天道,幽有鬼神,记不佑此奸心险行之徒。

  第九。详责成凡责成之例,不拘平时临阵。小而一切号令有违,作奸犯科,大而退缩,致误军机。管五名以上者,一名有犯,必连坐之。管二十名以上者,二名有犯,必连坐之。管六十名以上者,六名有犯。必连坐之。管百名以上者,十名有犯,必连坐之。管三百名以上者,二十名有犯,必连坐之,管一部以上者,五十名有犯,必连坐之。管三部以上者,一百五十名有犯,心连坐之。

  一万名者,五百名有犯,必连坐之。若先呈举者,免坐。至于赏亦如之。若逃去奸盗等事不诘首,疾病患难不报官,专罪队总与同队。甲兵器械损坏不充足,专罪旗总。武艺不精习,专责百总。号令不明通,专罪千,把总。所谓专者,特于此等人加重也,非是只罪此项人员,而本管大小头目便不相干。

  第十。正名法行伍既定,军士与旗、队总同宿歇一房者,立则傍立,坐则傍坐,所睡床炕,不拘方向。饮食之际,军士候旗、队总,旗、队总务先取其次者,以成揖让之风。凡有当行事体,军士务听旗、队总言语,不许抗违。如旗、队总有过,集本旗并一队之人,合辞谏止。一次不听,再谏。又不听,三谏,禀百总知,若困谏止,旗、队总既不知过,又计害军士以图报复者,军士避之,不可与争,只赴百总处告知。百总亦晓谕旗、队总知过,再不知过,若与军挟怨者,送把总处治。若军士有小过,旗、队总即时口责,三次不听,先将令书供在桌上,无桌则悬于壁,命犯兵跪。旗、队总立傍云:"你这个人所为。今对号令某一款所犯相同,我念同歇处,恕你二次,你又不改,今照令书处治。"多不过五棍,不服者径送本营将官处。凡军士与不系本管旗、队总同歇者,亦让以兄长之礼。凡事逊避,不许冲犯。其余则平处。系百总,则照旗总礼,百总与旗、队总同居者,照依军士共旗、队总同住例。

  第十一。连觉察同队之人,即不同住,同住之人,虽不同队,务要互相觉察。彼此奸弊,三劝不改,即报在本管。如军士犯法,报在队总,队总犯法,报在旗总。旗总犯法,报在百总之类。各先行量处,如处过不悛,报在营将,再处不悛,报在主将,必以军法重治。

  第十二。达士情军士若有公事、私事,紧急欲诉本管者,先与旗、队总言之。

  径赴应该千、把、百总处,门上即时放入,不许拦阻执辱。把、百总以下,不拘暮夜食寝之时,即穿衣领赴某衙门。或应自往者,谕其自往,务要耐烦待他。如或厌恶作性,不与他好好晓谕者,或被访出或问本人得知,定将该管官记过类论。

  第十三。清减本管官克减钱粮者,许本属军士及属官告治,此不坐犯上之罪。若系责比武艺,督治遣过,因而怀狠或刁诬者,定以军法从事。

  第十四。分军饷军士月粮赏赐出,先将数报知,即时委官。并请主将委官,监錾包封。

  包刊印板一方,上书某月粮额该若干。每人以一分为耗,委官某人錾银二日内完足。请主将下教场,或在衙门,通候军士集到,唱名给与。先取一封秤兑。如一封不足,则所包诸封,尽行算数倍偿治罪。军士已散到手,若复情愿送人者,日后告状亦不许扯引在内。如未散到手,而本管官私克,并不禀錾包封而径散者,通坐以边海钱粮论,径听告理。

  第十五。苏劳役凡军中除教阅外,将领不得以无要紧事劳扰军士,务令休息。即用一人,如劳自己一般。

  第十六。戢滥差凡军称曰军士、战士、力士、勇士、义士、士卒。夫必称曰士者,所以贵之也。朝廷之命名贵士如此,所以望之出力疆场,卫国保民,其责非轻。

  今却使之为轿夫厮役,以厮役待士,而欲其出死力,捐命御寇,有是理哉?

  缘往曰责实未至,习弊成痼,恣人占用,迎送上司,无不安然顺承。只恐结下怨狠,阴为訾害,未思将军马累坏失损,复失其心,万一有事,不能战御,利害在谁。即使平日执持得罪于人,比败军失守之罪孰重?况主客将领既定,有杂流以供差用,复以何辞擅役军伍,如有私情应迎送者,准于杂流内差拨。

  敢将编定战兵擅遣差使迎送者,各以责成款内分数治罪。坐区副、参、游、守、把等官,除正额应用人役外,凡守垛守墩远哨守口之人,一名不许擅行差遣。凡各处公差人到,亦不许擅作威福,强取跟用。

  今置差薄一扇,其顶缺带粮不该轮差者,俱不必开。只将实在军士,逐名一字平列,开在册内。马军另为一起,步军另为一起。该营自置票板一方,印刷差票,发各中军提调收候。凡差一军,必须填票一张,明注为某事见差某人。票收军人之手,差注该簿之内,每半年查比外,仍听不时调票查对。

  如票有而册无,或票无而册有者,俱系将领私用及卖放之弊,并不准作数。

  其军士买票者,定从重惩治。补差如填某差而却私用者,许各军即时将票赴府陈告,定与查处。审出定将填票官识重治。本告免差半年,决不许各队抽差,致乱行伍。违者,营将而下,通以军法责究。

  第十七。励火兵编过火兵,有能奋学武艺精熟者,升为战兵。战兵内懒惰不习武艺,号令生疏者,降改火兵。每季终次月初二日一考,平时听各火兵自首,即与验升。

  第十八。恤病伤凡军士有疾病,同伙房即报本管队总,队总报旗总,同到歇处验过,即报百总,径赴本营将官并主将处报知,遣医诊看病形轻重。百总一面再报该管把总,把总报千总,千总报营将知会。所以百总即报主将者,盖病人一时感患,立待救济,若循资挨报七八处衙门,何时报达得遍也。凡报病者,不论大小衙门,启闭冗暇,即时投入。如有把门人阻拦,及将官施行迟误者,罪坐所由。报病迟过一日者,罪在报迟之官。若因迟报致病兵身死者,究其迟误之人。

  第十九。视病期凡病兵初病者视之,以后在队总,则时时着视。旗总则一日一看,百总则三日一看,把总则五日一看,千总则十日一看,营将每半月一看,主将惟看病重者存恤之。

  第二十。戒居常同伙住歇兵士,入晚则安眠静睡,以养精神。不许枕上呕吟唱曲,以耗精气,勾惹淫念,鼓惑思乡。仍轮流喂马,务要勤起添草。白昼早起,梳洗毕,各团聚一处,将所给号令,逐款听一识字人讲说一遍。早饭毕,各出当差放马买卖等事。午间休息,或坐或睡,务在安闲。日西,各于便处习学武艺,或学弓马,或学披甲,至昏而止。每五日一次,将自己器械,应磨光者磨光,修利者修利,以上俱该管队总、旗总督率行事,百总于磨器械之日一查。

  第二十一。遵节制军中惟有号令。宋时人称岳忠武军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夫军士一人,不过一百斤气力,如何比山难撼?盖山是土石,可以掘取钻挖。军士万人一心,一个百斤力,万个百万力矣,如何撼得动。若人各一心,百万之众各是一个身子,即贼一个,便可冲动之。古者义勇武安王,即今天下庙中关王也。生前曾独马单刀于万众中斩颜良,正是颜良之兵人各一心也。或者又谓万人各俱一个身,如何使得一心,要我一个身子,合得百万斤力气来,不亦难乎?是不然。你只看用人抬巨石大木,万万斤木石,用千数个人便能抬得来。盖数千人虽是力在各人身上,而绳子扛子,则可均在众人身上也。

  如今操练的赏罚号令节制规矩连坐之法,都是抬木石的绳扛一样。

  人人遵守号令,重如性命,死便就死,不敢违令,死于贼手,尚有优恤立庙祭祀,犯了军法被杀,空丧了性命,又无前项许多恩典,人人只得拣着好处死。且与贼对敌,固恐杀死,所以怕他,却不想见他走了,被他快马赶来,却也是死。走在水里,不免淹死,山上跳下,不免跌死。但愚众不怕死,只是怕贼,若将走了死的念头,肯向前与他厮杀,杀他一个,做个好汉死,也报了我的仇恨,自然万人一心,万身一力。况尔辈与人争竞,一句一言,都要报复他,却被贼杀来,不肯动手,与他一对,低头听他杀死,全不想我若杀死贼,贼必不能又杀我,有功生还,登时富贵,何等是好!尔辈愚人,何不肯万众一心,一齐杀贼?所谓天堂有路不肯往,地狱无门自撞入也。思之思之!今日号令,决要比岳爷爷军。又如一株大木,一块大石,绳子扛子,不拘千万人同抬,都要压到肩头上来,断然不准你们人各异心,如往年儿戏也。

  第二十二。思豢养凡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少不得行月二粮,这银米都是官府征派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量今日食粮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障也,养你何用,就是军法漏网,天也假手于人,定不放过骗食官粮之人也。

  第二十三。稽功过各营将立功过总薄一扇,每千各与一扇。凡遇百、旗、队总及兵夫寻常勤劳,例如多差他行了几十里路,多差他干了一件事,纪在功条一次。与人言语之争,不至军法处者,纪在过条一次。兵之功过,队、旗总开送百总,转送把总纪之。凡百、把、千总与中军家丁、夜不收、杂流功过,俱营将纪之附于总薄。每积一季,听吊查一次,类行赏罚。

  第二十四。体初犯官兵除犯有行营、野营、对阵、军机、及谋逆、杀人、奸盗、诈伪、赌博等项军情,不论初犯、二犯必行军法外,其余一切小过,并违犯新出号令,系平时操行者,初犯免究,二犯记过于薄,三犯方捆打。

  第二十五。省己过凡你们本为立功名报效而集。兵是杀贼的东西,贼是杀百姓的东西。百姓们岂是不要你们去杀贼,官府岂是好为作践轻视你们,设使你们果肯杀贼,守军法,不扰害地方,百姓如何不奉承?官府如何不爱重?只是你们到个地方,百姓不过怕贼抢掳,你们也曾抢掳;百姓怕贼焚毁,你们也曾焚毁;百姓怕贼杀,你们要讨功也曾杀他。这百姓如何不避而远之,如何不关门锁户?

  官府为尔粮饷千思百虑,东挪西处,日日只见运粮运草,及至敌人时,却并不见你一人出力,只是任敌纵横?官府如何不作践?如何不恶弃也?今练之后,但凡军行,必是依令抬营,一人不得搀越生事。详见行营款内。

  第二十六。劝涵忍他人索我争斗,说是他人理短,亦好好避他,禀赴本管,转达应该上司,定与处分得平。若与争竞,纵是军士十分理长,先打军士不忍之故,然后另与审处。若强买民物亏折价值等项,因而争竞者,不论曲直,只将军士先处,然后听有司剖断。

  第二十七。程逃故凡遇有逃故,本伍即刻报队总,队总报旗总,旗总报百总,百总报把总,把总报千说,千总报哨将,即于本日开手本呈递营将,一面行令该管队伍,将故者一切衣装财物点查,并身间有无银两,听详给付本主家属。有敢克留者,以军法论。仍加倍追恤故军之家。

  第二十八。补军限凡遇事故顶补,每月初一、十五二次,呈送验发。

  第二十九。拟捕拘各营官军,有犯事同一起者,不许擅自拘捕问理。须呈本营将官,转命投营取来。仍令各中军官会问,通详主将定夺,不许一营偏断。违者察治。

  第三十。明勾摄军卫有司提取官军,一面留差人等候,一面呈请主将,酌量时势缓急,事体轻重,摘发收问,如不详请,而擅听拘去者,同队同伙,该管官员,把总以下通治。若已呈详,而本总哨将不为留人转详,及迟延者,拿书手治罪。

  若差人强拿,不由分说者,先将此令与看。说之不听,一面拘守,一面飞报主将收监,定以打扰军政,阻挠练兵参治。

  第三十一。申军纪平时恃强凌弱,酗酒忿争,喧骤无礼,蹂取人果稼,作践人庐器,分别轻重治之,贯耳游营。奸淫人妇女,偷盗人财物,军法示众。以上有犯,但系同伙同队之人有一举首,余皆免罪。首者行赏,若互相容隐,同伙同队之兵俱以军法连坐。

  第三十二。立逃约凡募兵必取保结,若遇逃走,同队之人各连坐。一半送监,一半保拿,革去月粮;一年不获,原保人发哨;三年,本伍军从重捆打,发落收伍,准支半粮,获日乃复。

  第三十三。究冒顶凡冒兵顶替入操者,正替身俱以军法捆打,所雇之人即充兵。收操工食,即将原雇之人分支一半。

  第三十四。禁争殴自己军士头目,两相斗殴,不论曲直,各捆打,然后查其所由加治。若军士与非管队总,队总与非管旗总、车正,旗总、车正与非管百总,百总与非管把总,把总与非管千总争殴者,先治其卑者以不守分之罪,然后另剖曲直,若与本管争殴者,以殴父母论,定行军法从事。

  第三十五。禁喧哗凡军中要紧,第一件只是不许喧哗说话。每遇动止进退,自有旗帜金鼓,若无令许说话,但开口者,着实重处。夜间尤是切禁。

  第三十六。禁窃盗自相窃盗者,不计物多少,在军中以军法从事。非出军临阵,自有常法。

  第三十七。禁博奕凡军中除习武艺为戏不禁。若将条约随俗改为唱曲,习学以相戏乐者,有赏。凡别项博戏,俱该禁止,违者照条治。

  第三十八。禁妖妄讹言诳惑,妄说阴阳卜筮,道释鬼神,灾详祸福,摇动众心者,重治。因而误事者,军法从事。

  第三十九。禁乖异凡将领官哨队长,不相和协,倾陷妒忌,因而误事者,军法处之。商议兵机,务在平允,即时决定,违与执拗者处治。

  第四十。严途令凡军士途遇文武大小官,俱下马让道。若在营中操练,奉金鼓号令者,一惟号令是听,不必回避。

  第四十一。书器械应有兵器,军士配定随身。虽一弓一箭,须书各行伍在上。或遗失易为检给,或临操易为办赏。官器不必书名,以便更代者。

  第四十二。整骑什马上鞍辔什伍,每一月营将点验一次,千总点验一次,把总点验一次。

  每三操过,旗、队总督查一次。仍须身率,以为士倡。况营将、千、把总各有坐马,有家丁马,百骑队总各有骑驮马,必照条约,先将己马逐一点检,然后方可责军以不如式之罪。属下有不自为倡率者,营将查出,轻则自行责治,扣廪粮处办,重则解送主将重治。营将之马,听主将验治。

  第四十三。养战马夫国之大事在戎,兵之驰骋在马。西北原野,以马为命,所赖不亦重乎?

  但马之饥饱劳佚,湿燥疾病,有口无言,不能自白,必须在我领马官军,时其水草,适其性情,节其饥饱劳佚,加意调息。戢其蹄耳,习其驰逐,闲其进止,人马相亲,然后可使。鞍辔勒御,必令全好,乏绝辄补。冬归深厩,夏人凉庑。今者既无深厩凉庑,可不思所以处之乎?每于盛暑之时,务将马匹拴系就阴所在。如城市无阴凉之隙,可牵于城外人家村落林木阴郁之所,与东西北三面城墙之下拴喂。盛寒则拴于南墙之外,向阳明与近人烟处,入夜将屉用肚带缚在马脊上遮冷,庶堪战阵之用。但各该官军率无敌忾之心,惟是养身之计,克减草料,饮饲不时,再加差役繁多,以致马匹损惫劳伤,不知临时以何为命?况今降罚之例甚严,主将偏裨悉所不免,诚不可不严加稽考。各哨将置立等第循环文薄二本,将该管见在马匹通行查出,逐一躬亲验选。其往时原以超上中下及下下五等比验,近该本府操阅三屯标下军马,验得各兵马骡。如头等之内,有十分膘壮,应拟头等之上者,有膘分正合头等者;有膘分稍次难作二等者;二等之内,有膘分出二等之上,次于一等之下者;三等之内,有瘦弱而可骑者,有瘦弱不至狼狈者,有十分瘦弱垂死者;五等不尽其选。临时执笔,犹豫难决,拟之不得其平,何以使人激劝?

  近照武艺一体,定为九则:如上等内满膘过当,则注为上之上;满膘而不至溢肥,则为上之中;有膘而不满,则为上之下。膘壮而未至平满,则为中之上;半膘则为中之中;拟下等则稍肥,拟中等则未及,乃为中之下。虽瘦而不至弱,拟属下等,则为下之上;瘦弱而不至不可骑喂,则为下之中;瘦弱不堪骑喂,则为下之下。如此验注,当时流水拟去,人既不枉其劳,马又拟得骑当,无再疑难,颇称得意,合行通遵改拟。自今以后,凡点验马骡膘分,分别上等三则。要见某马为上上等,即旧之超等,某马为上中等,某马为上下等,即旧之上等推广也。中等三,则某为中上等,某马为中中等,某马为中下等,即旧之中等推广也。下等三,则某马为下上等,某马为下中等,即旧之下等推广也。某马为下下等,即旧之下下等也。庶便稽考膘分进退,以凭赏罚。

  其上中等六,则马匹省令各军自行取便,用心喂养。下等三,则责委勤慎官一员,专管攒槽喂饲。逐日查验各军草料,仍查夜草,如有不用心及短少草料者,径自责治。将责治过缘由填注簿内,该管将官,每三个月一次点验膘分。如二等喂至头等,三等喂至二等,俱免比责,即于循环内明开,某人原系二等,今入头等,某人原系三等,今入二等,各令自行喂养。如三等喂至头等,亦要明开。某人原系三等,今入头等,免其攒槽,仍具名呈来,以凭犒赏,免工免差,如三等马匹,膘分不加,各捆打二十。其间如有头等反为二等,二等反为三等,责如之。三等反为至瘦弱者,捆打四十,各照旧攒槽喂养。每季一次,将填注循环,责令经管书手齐送赴镇,倒换查考,通以三个月为则。二等者俱要喂至头等,中间如有膘分不增,呈请发落。仍系三等或瘦弱者,各捆打四十,责令变买膘壮好马解烙。若将瘦弱马匹不行明白开报,帮移作弊者,定将作弊人役痛以军法惩治,将领连坐,马军加倍重处,断不轻恕。

  凡夏秋,轮队赶就水草牧放,至晚归交各主。如其放牧不以实,致令各马饥饿者,将该日之人送把总处治,登于薄上。各军情愿自出割草喂马者听。

  凡春冬,马匹上槽,须多留夜草,每日饮水以时,如无夜草及饮水失误者,队总、旗总查治之。一次责五棍,如事重,仍开送把总,附过于薄。

  凡马不伤于末,必伤于始;不伤于饥,必伤于饱。日暮道远,必数上下,宁劳于人,切无劳马。常令有余,备敌之覆我也。凡走骤之时欲住者,看远近缓缓收勒,不可陡然紧收。常自约度,毋至喘损。

  凡战马,除本军自驮马草马料之外,若代他人驮物,及雇人骑乘者,雇者与者各罚马一匹,本军以军法捆打一百,枷号示众。凡马军除器甲及饮食外,不得驮物过十五斤。凡马操一日,次日必歇操。各五更早出放马,采草备马一日之食,以便次日进操。

  凡马匹草料,本折兼支,本为定例。但各军只将本色三日者,匀作六日喂马,而三日折干遂为己用,是本折兼之。本为体悉便军之意,而今反资克落之奸,致减马口之食,马安得不瘦损哉?今后三日草准作四日喂养,其余二日须用折银买草买料喂之。若仍再减,不行买料草喂马者,定行军法重治,折银追究下落。以上一法,全在哨将之督责,千、把总之考查,而哨将、总之稽考也。凡关支本色草料出日,该队总一日一查,哨将、千总时常差人缉访。若将草料买借与人者,查举得出,本军军法捆打,旗总免罪。如被拿获,而非该队总检报,一体连坐。卖者买者同罪。

  凡马虽畜类,其效汗血之劳,战阵之间,为国家宣力,与官军无异,又为尔辈骑乘代劳,且最有功于尔也。死在出征地方止许割耳蹄回报应该衙门,全体掩埋,不许开剥食用,如违者军法重治。凡官府有责其不以皮张送验者,执此条为证。

  凡比较武艺之日,马匹或付火兵出放,或留在槽喂养。火兵看守,不必进操,军士亦不必着盔甲。

  卷三 练耳目第三

  第一。明旗鼓各官兵,耳只听金鼓之声,目只看旗帜之色。不拘何项人员,口来分付,决不许听之。如鼓声不绝。便前面是水火,也须跳入。如鸣金该止,就前面贝财缎帛好马匹,亦不许一回顾。应查令旗、令箭、令票者,便是主将自来,三件物内必有一件方放,无亦不准放。

  第二。明笛号吹唢呐谓之掌号笛。要聚各官旗头目,发放军务,必须吹得到齐方止。

  第三。明喇叭大小将领门前,及教场内行营处,吹喇叭是掌号。第一次是头号,要人收拾行李,做饭食。再迟半个时辰,又吹第二次喇叭,要人吃饭,收拾出门,询问札营地方取齐。吹第三次喇叭,是要起身。主将自本衙门出,到各兵札营地方,另拟向往。其在营中,或在教场,或正行正操之处,及各人饭已吃过,俱已出门,只掌一号。便听令行营或演操,不必仍用二号三号也。凡喇叭吹长声一声,谓之天鹅声,是要各兵齐呐喊。凡喇叭吹摆队伍声,是要车、步、骑三兵,就于脚下挨营摆队伍也。凡吹长声喇叭,放铳一个,磨旗,是要转身,各兵俱看旗所指处,俱向某处转身转车。凡摆队已完,喇叭稍歇,复又吹摆伍者,是要车、步、骑三兵一字列开成阵备战也。

  第四。明哱啰凡吹哱啰,是要各兵起身。再吹一次,是要马兵上马,车兵附车,步兵执器械立齐。

  第五。明铜锣凡打锣,是要各马兵下马,车兵下车。再打铜锣,是要各项兵俱坐地休息,旗帜俱偃卧。

  第六。明羯鼓凡点鼓,是行营点鼓一声,约行二十步。点紧鼓一声,行一步,则将擂鼓交锋矣。但闻擂鼓是交锋,要各兵向前与贼厮杀。

  第七。明黄旗下营定,放铳一个,坚黄旗擂鼓,是放各兵出营汲水取柴放马。

  第八。明摔钹凡摔钹鸣,是要各兵收队。再鸣成大队,旗帜通回中军。

  第九。明炮号每要新起一号令,必放炮一个,使人有耳者先共闻之,然后方用旗帜号头等项示行。凡官军但开炮响后,其已前行过号令进止俱歇,专一看有何旗帜更变,有何号头之声,即速遵照,庶不误事。

  一。用炮分数:升帐炮(三举,即鸣金大吹打);升旗炮(一举,即擂鼓,鸣锣升帐);静炮(发放后三举,营中肃静候令);呐喊炮(一举,喇叭吹天鹅声,呐喊一声,三举止);开营炮(一举,即听点鼓,开便营行);分合炮(一营一举,欲分几营几路,为几举无定数,举毕,看旗帜照旗色依数分之,合营同);闭营炮(一举,即大吹打,闭营门);定更炮(遇夜擂鼓毕,一举,喇叭吹天鹅声);变令炮(凡号令正行之间,欲别更号令,人众隔远,一时更变,恐人不知,失于眼视,故先举炮声,一开炮,前令即止,专心侧耳,听新起何令照行)。

  第十。明釭号凡军士一切鼓乐,有音如号笛哱啰喇叭鼓钹等类,每欲止,必鸣金一声。其已举者,开金即止。听更令后,即如所更之令行。打金三声,是要退兵。及止吹打,打金二声,是大吹打。及退兵,下方营时鸣金边,是发五方旗,招出营立表。立表营内,所以分别门角,以便出入识认。立表营外,所以分别营盘,防守界限。贼来举之,以应远近缓急。

  第十一。明旗次各营队总看本旗总所执旗,旗总看本百总所执旗,百总看本把总号旗,把总看本千总号旗,千总看本哨将号旗,哨将看主将号旗。若主将五方旗招,俱起立点,动则五方之营俱照旗而动。如止于一旗立点,则该应之旗俱立点,别旗照常。若主将五方旗招俱偃,则五方之营俱照旗偃止。若只一旗偃,则该应旗俱偃,别旗照常。某旗磨则该应旗俱磨,别旗照常。某旗向某方点指,该应旗俱向某方,各兵随旗而往。

  第十二。明旗应凡主将旗举时,先哨将应之,千总不许先应。哨将旗举,先千总应之,把总不许先应。千总旗举,先把总应之,百总不许先应。把总旗举,先百总应之,旗总不许先应,百总旗举,先旗总应之,队总不许先应。旗总以下,口传身率,不用旗鼓号令,更与旗鼓令同,差错以军法治之。

  第十三。明旗色黄旗属土,中营中军所用。但见黄旗,即知为某中营、某中军也。在五营,则为五营之中。在一营,则为一营之中。在一千,则为一千之中。少至五人,则为五人之中。凡人面向者为前,红旗属前,凡营垒所在向前者,则用红旗。但见红旗,俱想向前。凡人就本身之左手为左,蓝旗属左,凡向左者则用蓝旗。但见蓝旗,俱想向左。凡人就本身之右手为右,白旗属右,凡向右者则用白旗。但见白旗,俱想向右。凡人就本身之背为后,黑旗属后,凡向后者则用黑旗。但见黑旗,俱想转身向后。是故旷野,众人若说东西南北认辨不真,凡人该有左右手面向背后,故即以其易知者教之。人人只以大营中军分左右前后,又以本身前后左右为向,再不必论东西南北也。

  第十四。明望旗凡常操及发兵,于主将未到场之时,先将望杆绳索等项收找停当。侯主将升帐,禀升旗,即放炮擂鼓升旗,旗正着甲执白旗一面上斗听中军号令。

  凡掌哱啰兵立则旗立,凡打锣兵坐则旗收。旗向前点,官军俱向前行;向左点,俱向左行;向右点,俱向右行;向后点,俱向后行。车、步、骑大小将官旗总、车正,俱视此旗向往。如远行,俟掌头号毕,禀旗炮擂鼓,将望竿眠行。遇报有警,擂鼓,再立望竿。贼从左来,则旗向左磨;贼从右来,则旗向右磨;贼从前来,则旗向前磨;贼从后来,则旗向后磨。贼从两面来,先磨贼近一面,三磨三立,又向一面磨。贼从四面来,将旗绕竿头转递。贼远,则旗头向上磨之。贼来近,则旗头平低磨之。贼近百步来,则旗低垂向下磨之。贼退,则立某方。贼退立在某方,亦如报贼来事例。事定,将旗卷讫。若紧急追贼,无望竿车。此条不用。

  第十五。定发放凡操期前一日,悬操牌各营传知。次日五更不拘时,但听主将门前掌号,各将官门前皆掌号。各兵做饭,将官亦做饭,以饭熟食毕为期,乃掌二号。

  各兵备马,收拾军装,往教场列成行伍,掌三号。主将出至教场,中军官禀放升帐炮。喊堂开辕门。禀升旗,望旗同升。在野则升望旗幕属等官先行参见回还,中军官禀掌号笛,聚官旗,听发放,望旗向左右前后磨转一次。官旗用手旗引于场前,转身向上,挨次先骑兵,次车兵,次步兵。各头目,自队长以上,皆赴。事急只同旗总以上队长守伍至台下立定。笛止,中军传云:"官旗过来"。各旗应一声,以卑而尊,先队长、次旗总、次车正、次百总、把总、千总,俱跪。次营将于台上跪,先起,乃发放众曰:"官旗听着,耳听金鼓,目视旌旗,手熟击刺,步闲进止,马习驰逐,谨戢策辔,车熟分合,严饬火器,万人一心,有进无退,畿辅重寄,军法有常。"每一项人员班内一人,先尊行,后毕行。高声报曰:"某官叩头。"命起至百总止。又发放曰:"车正听着,凡车正进止号令,俱车正之责,临时差误,责有所归。

  "车正起去。又曰:"舵工听着,凡左右前后纵横曲直,俱着车旗听命车正,摆营不合,高下失误,责有所归。"次巡视南旗过列,听发放曰:"凡入操喧哗不肃,下营行伍不齐,行伍搀前越后,临阵举动违令,斩贼强夺首级,战毕妄杀降人,种种作奸犯科,俱听尔拿来处治。临阵摘牌,当战破耳,回兵查明,分别轻重,以行军法。若故纵需索,治尔之罪。"发放毕,分付各官旗下地方大吹打得胜鼓乐,听各回营。各哨将一体掌号笛,一照台上发放,即使金鼓班声相闻无妨也。哨将发放毕,千总用旗招把总以下发放,亦照台上。但云奉台上号令毕,把总招百总以下发放,只传台上分付亲口之言,不用耳听金鼓等文。亦云奉台上号令毕,百总招队、旗总发放,先发放所闻把总之言,次发放已意毕。旗总集队总各队兵士发放,亦云奉台上号令,将节奉各上官话头,一一讲说分明毕,队总亦令各兵跪听。分付曰:"奉台上号令。"发放毕。但凡谓发放,系奉台上号令,凡卑一等者,必跪听。敢有违者,即时巡视旗拿送台上,捆打游营。

  第十六。稽传令凡发放过话,候大小将领发放毕,主将抽队下一军向前。问今日所发放何事。若能知其大略则已,如全不知,则取队总问之。队总能言之,则治军以不听受之罪;队总不能言,则取本旗总问之。旗总能言之,则治队总以罪,军则免究,是队总传不明也;如旗总不能言,则取本百总问之。百总能言,则治旗总以罪;百总不能言,则取本管把总问之。上至哨将,一体皆然。每次发放过听,哨将于各千总下,取一军千总,于各把总下,取一军把总;于各百总下,取一军百总;于各旗总下,取一军问之。不明者千、把总听营将官发落,百总以下所抽问者,记过一次。即仍于上一等头目,再照发放之法,挨次说谕一遍,通毕赴台报。

  卷四 练手足第四

  第一。校武艺夫武艺不是答应官府的公事,是你来当兵防身杀贼立功本身上贴骨的勾当。你武艺高,决杀了贼,贼如何又会杀你?你若武艺不如他,他决杀了你。

  若不学武艺,是不要性命也。况费着官银,又有赏罚,比那费了家私请着教师学武艺的便益多少?想你往日不学武艺,不修器械,不着重甲,只是安心见贼便走。料定不用枪刀对手,皆因自来临阵素无纪律,以致当先退后,功罪难辨,故人无战心。今连坐已定,号令已明,进前退后,都有个法子管着(见《战约》条内)。便是十万人临阵,设使有一个当先,一个退缩,都查得你出,决照条内施行。你们既无躲身之法,不想学武艺,都是与性命为仇。若身上盔甲坚好,就被他戳砍我一下,不能伤入。我就手艺拙,第二下也杀到他身上。思之思之。

  凡哨将通将各兵花名分照见定武艺。造武艺册一本,送印发收。百总每入操日比一旗,轮比周而复始。把总每月初六日一比,又比过一人,即打一""字小印于中式等第格内。千总每月十六日比,即打一""字小印于格内。营将每月二十六日比,即打一""字小印于格内。督、抚、镇、道比验无时,遇该比之日,每百总下抽取数人试过,只对比旧册,查其印之高下。相去不远,即凭册以为赏罚。若比较之日该阅操,则从操而移比,或非操期,则从比而免操。此在临时酌拟。还遇千、把总比期,预日于本营将领处讨出册本注完,次日送交。册式开后,其赏罚连坐,自旗、百以至将领,查定分数之法,载于《练胆气》条下。兹不重开。

  连坐领兵官赏罚例:一部下俱赏无罚者,为超等。赏数十分之九者,为上上等。赏十分之八者,为上中等。赏数十分之七者,为上下等。赏数十分之六者,为中上等。赏数十分之五者,为中中等。赏数十分之四者,为中下等。赏数十分之三者,为下上等。赏数十分之二者,为下中等。赏数十分之一者,为下下等。

  超等将官,金缎二匹,缎二匹,台盘一对,银花一对,重一两。中军千总缎一匹,缎一匹,台盘一副,银花一对,重一两。把总缎二匹,银花一对,重一两。百总缎一匹,缎一匹。

  上上等将官缎二匹,台盘一副。中军千总缎二匹。把总,缎二匹,银一两。百总,缎一匹,银一两。上中等将官缎二匹,银花一对。中军千总缎一匹。把总,赏缎二匹。百总,赏红细布二匹。上下等将官,缎二匹,银花一对。中军千总,缎一匹。把总,中绢一匹。百总,粗布一匹。中上、中中免究。中下等将官量罚。中军千总,打二板。把总,捆打二十。百总,捆打四十。下上等将官重罚。中军千总,捆打二十。把总捆打四十,百总,捆打六十。下中等将官参降。中军千总捆打二十,降把总。把总,捆打四十、降百总。百总,捆打六十,降台头。下下等将官,以抗违练兵,捆打参革。中军、千、把、百总,俱捆打八十,革回,照例半俸。百总发哨。比较武艺例:弓箭、狼机、鸟铳、快枪、俱九发为额。九中者,准超等。八中者,准上上等。

  七中者,准上中等。六中者,准上下等。五中者,准中上等。四中三中者,准中中等。二中者,准中下等。一中者,准下上等。不中者,准下中等。不知者,准下下等。

  比较各项武艺以九则分。上等三则;上上、上中、上下;中等三则:中上、中中、中下;下等三则;下上、下中、下下。极精、极熟,出乎上上之外,得心应手,自知机彀,可以传教者为超等。舞对二事,全然不通,与未习者为不知。无对俱疾速,力猛不差,正彀者为上中,又稍纯熟者为上上,比上中稍钝弱者为上下。舞对,猛力不差正彀俱稍生涩者,为中中,比中中又稍熟者为中上,比中中再生者为中下。艺虽纯熟,而不知彀者,虽合彀而不熟,与合熟而迟钝者,为下上。能舞而不知对,能对而不知舞,虽精只作下中。或能一事而生,与但舞对俱差正彀者,虽熟亦为下下。

  比较马营杂流例:凡杂流武艺,与枪铳射箭,只比一件。官比射,仍比艺一件,不知射者听。旗牌比射,不能者比武艺一件,仍比下操号令。吹鼓手比吹打,仍比下操号令。五方旗手比磨旗,并用旗号令。号带旗手比磨号带,并用号旗号令。

  金鼓旗手比旗号令。门旗手比旗号令。坐纛旗手比旗号令。认旗手比旗号令。角旗手比旗号令。医生考医(家丁一名不考)。医兽考医(家丁一名不考)。火药匠,凡考各项火箭九枝,火线三条,大将军等炮装放法则。号铳手比铳号令。巡视蓝旗比各武艺一件,巡视号令。随营、摆塘、爪探、夜不收比弓矢,仍各比武艺一件,以射为主。将官、中军、千、把总:书记比射,不知者比武艺一件。军牢、伴当比武艺一件,能射者听。百总执认旗军问旗号令。家丁比武艺一件,能射得听。驼兵比武艺一件。厨役免比。薪水免比。军伴免比。以上俱随各便益武艺,不拘种色。凡入操下营毕,或不下营,各营将、各千、把总俱立私把,分头习学。先尊者射打舞对起,以尊而卑,不必唱名,不必设鼓,乃私习也。中军把子听调比者唱名等项如常仪。凡武艺,务照示习敌本事,真可搏打者,不许仍学花法。

  第二。校远射北方之习,最重于射,但射不在图中。能扯弓射重箭,又去得平,又去得远,又多中,中必深入,此超等射手,不可以寻常待也。射得不远而平,开硬弓发重箭,能中者二等也。射得远而不平,箭轻弓软多中者,三等也。

  倭人之箭,射皆不远,盖箭重故也。箭重故中人不可当。听主将立蓝旗一面,是调射手的旗号。各箭手官军攒队把,以八十步为止步,弓以五尺为准,每一千立把四面,每会五名,照把唱名以射。

  凡把材、把衣、步弓,俱各马兵千总做。每总大小把四个,俱用布画人于上,用木杆二根,缝边以绳,四角钉之,以便带行,高七尺,如人骑马状也。阔二尺。

  凡射箭,立身大架,搭箭要快,眼专视贼,前手主定,后手加力,前手把弓如月出,箭稳疾者为上等。其有弯腰骑马等射已精熟者不必改习,所谓失邯郸之故步也。射尚生者,务使改从大架射。

  第三。校火器俟射毕打箭过,将把子再移二十步,听竖红旗,是调铳的旗,虎蹲炮、佛狼机、鸟铳、快枪、火箭,俱集中军听候。

  凡鸟铳快枪手,但点过。先看铳口大小,平日各该管将领曾否将铳通行选较?以铳口相同者各为一旗。曾否置合口铅子模范一个,曾否铸出铅子磨光,逐个称验,是否正合各铳之口。流入稍涩,用杖送下,乃为合格。庶打出有力而正,杖以坚直为式,火门以小为式,火绳以干为式,火药以燥细性急为式。火线点放一、二根,看其缓急长短,务合前式药管,以铳之大小装药不多不少为式。什物、线药、锡鳖、铅子袋,逐一查验合式,大铳不用药管,用小升一个。上刻几升,为一铳。凡铳把,必以百步为准。每把六人为一班。鸣锣一声,一人举放,大铳以长声喇叭一声举放一位,大铳每人以三发为止。鸟铳快枪,每人以六发为止,报名下筹,俱照射箭例。凡鸟铳手,须眼看两照星,铳去不动手,不转头,又中多者为上,打放如式而中少者次之,转头摇手,虽中而在下等。放完一班,第一铳又装毕,再放为快。

  凡边铳手,当俱令一手拿在铳前,铳身夹在腋窝之内,不转头,不摇前手,又中者为上。转头摇手,虽中不取。一班放毕,照鸟铳手,又装起为快。

  凡佛狼机,每座提铳九个,三人中以一人定铳管放,以二人装提铳运送。

  平时学习,只用三个。提铳点过一架,先看母铳腹内,是否光圆匀净;子铳口周围牙肩,是否齐整;子母二铳合入是否严谨;铅子是否亦合子铳口一半;火药袋内药,是否分两火线,是否长短合式;锤剪是否锋利;锤送堪否架机;倏高、倏下、倏左右,是否活便;乃看装药安位下子,是否如法。一架连放三次,提铳装运速而如式者为上等。又中者超格另论。

  凡虎蹲炮,先看炮身,次看药须细迅,药线燃之是否疾跃。锤剪是否锋利,药升有无大小,袋药称足分两,火绳是否干紧,送子木锤是否坚固,大小铅子是否合口一半,木马子是否松下平口,小铅铁子有无足数。次看装法是否合式。药至某处,木马至某处,子土至某处,必一一合式,乃令举放。必高下正合远近,安置不致跳跃,又能中把为超等。

  第四。校圆牌北方无藤,以柳木加革代之。每人长腰刀一把。北方战马疾速,又有盔甲,不必用标枪。听放炮一个。中军竖起黑旗,是集牌手的旗,各牌手俱集中军伺候。习时,二人一排,务要遮得身过为妙。先于界河插棍四枝,粗五分,高可二尺以上者,约与二人阔狭相等。听各人使牌上前,专砍树枝,砍空者以下等行罚。此即马脚也。临阵时,以牌向头上檠架,遮当敌箭,只是低头下砍马脚,原有退步使法,今不必学。试牌木棍,各牌手自备,每人一次一根。

  第五。校腰刀敌专用刀,我兵亦用刀。手力不殊,刀之长短相似,而又顽钝不敌。夫短不接长,自是定论,况我军力不壮于敌,必须比他长了一寸,乃有一寸便益。便砍不着他身上,必须砍着他马头。今除箭手另给腰刀,铳手特给长刀外,凡竖立白旗,是集刀手的旗,各马、步军长短刀手俱集中军听候。每马兵一旗,预备长短棍二根。一根长七尺,一根长三尺五寸。短棍在前,长棍在后,相去二尺。马军各驰马,步军各趋跑向棍来,马军用分鬃箭射长棍三矣,驰上先砍短棍一刀,如马头。次砍长棍顶头一刀,如敌人步军,长刀俱听令。如原习倭刀,进法,向前低头,下砍短棍根一刀,如马腿,转身上砍长棍一刀,如马头。中式者赏,违式者登薄。三次不中者,比较落马及生疏者,通行责治。

  第六。校刀棍正所以比敌马讨一寸便益之物也,俱用大棍。教师之法,一打一戳,余皆花法也。只专刺马腹、人喉、马眼、人面。听中军竖红高招,刀棍手俱集中军听候,亦照前备二项木棍。听擂鼓,骑马飞驰,向短根戳一下,即戳马眼、马腹也。次将长棍截一下,即戳贼喉、面也。先将锋炭染黑,或以灰刷白,中者为止。务要戳入重,拔出速,不然不得戳第二下也。

  第七。校大棒听中军立起蓝高招,各棒手俱集听候。每队备短枝一根,长一尺,长枝一根,长四尺。禀安讫。兵以六人为列,听擂鼓,飞跑向前,一齐打去。先打短一下,如打马脚同。又高打长棍一下,如打马头同。赏罚例与刀棍同。

  第八。校大钯听中军竖起黑招,各钯手集候。盖北方无长钯,我今器械,件件长过他的。钯法一打一戳,只戳马眼、人眼、人喉。即以棍手所用高棍立起,飞身向前。一戳短棍头如马眼,一戳长棍头如人喉中,中者为上。其平日学使依教师钯法有进无退。

  以上射箭打铳有定数外,其比钯棍刀枪牌手,俱以二次为准。凡系大比,其进退坐作俱用临阵金鼓号令以习之。及至操演营伍,则举动即合号令而已熟矣。此第一不可废者。

  第九。校战队凡各武艺比完,通将各旗先行挨次列定,掌摆队伍喇叭。先鸟铳手为第一层,一字列定。次快枪手为第二层,列定。次火箭手为第三层,列定,次射手为第四层,列定,次大棒手各为第五层,列定。打锣坐息,吹哱啰起身,照常操号头,鸟铳照令分番打把毕,火箭手照把子放火箭每人三枝毕,射手照把子一齐射,各三矢毕,摔钹鸣,收了火器,执起杀器,快抢倒用,照号令一齐向把子,以鸳鸯阵冲向前去,至把而止,听金鸣退回原扎地方立定。候照常收营号令,各旗领各艺回各营。

  第十。校呐喊所以壮军威,有不齐者,巡视旗拿来治以军法。

  第十一。校磨旗随鼓紧慢行。如磨旗之时,两手托开阴阳,拿住高举,伏身转腰绕头一遭,方才竖起。

  第十二。校打鼓夫打鼓之势,用坚木为锤,起迟下速。两手高举过额,而着鼓沉重,则声齐且远。

  第十三。察遗失凡火器装药竹筒、火绳、火线、匙、锤、刀、剪、油单、火药,一有不全,入场忘记悬带随身,及药不干燥,各不如法,队长同罚,本犯加治。

  第十四。稽损废凡随带百样军火器械,随坏随治。如力不能私制者,即明禀各总,转报处置给用。

  第十五。收火器每放过即行洗晒。阴雨后初晴之日,即晒一次。平日收架,务要如法,不许湿损。如收架不如法,不行晒凉,致有湿坏者,本役军法重处。旗队连坐,仍罚赔偿。

  第十六。小比较不用旗招,不骤军兵,或台上自行换某营某项,或分投委官赴各营内。

  一、鸟铳手把子,仍一百步,二人一队,鸣锣一声放一门。每六名放过,又装完又放,则合式矣。其取法已在大比较内,兹不重开。

  一、鸟铳本为利器,临阵第一倚赖者也。夫何各军兵不思倚赖之重,其在操内并临阵,人众齐发,烟火障蔽,非一目可视。一手可措,俱不平执铳身,贴腮面对照星放打,却垂手抵执,与快枪一同,此则何贵于鸟铳。况名为鸟铳,谓其能击飞鸟,以其着准多中也。如此打去,势不由人,不知所向,安得中贼,况求之可中乌乎?查得各队长只管四铳,又分两层,每层二铳,举目可见,稍有差谬,举手可指,相应责成。以后凡放鸟铳、快铳,队总即随铳手监看,若仍前垂手放鸟铳,不贴腮面对照者,及鸟、快等铳,或不点放,或■火门火线,朝天放,向地放者,许队长平时或摘牌,或取药筒,或取帽,务获随军轻便什物一件为证,随操毕送处。如遇真操临阵,或割耳或割须发,即送本营,斩首示众。该队长免其连坐。如互相容隐,阅操查出,定将队长一体连坐。临阵,队长与军同斩。

  一、快枪,一、佛狼机,一、虎蹲炮,以上火器弓矢,俱在大比较条内,不拘大小,比俱同。今不重开。

  一、火箭车。先数火箭,看堪否,抽放三枝。次看车是否坚固,有无损坏,箭架药槽联线,逐一合式。然后一架一架,面看装入,将各把凑成五丈阔,如贼拥众之势,于六十步立定举放。

  一、大将军。先看子母合口,次看铁门坚壮,榔头送子,查堪木马。试合平口药线放一条,要迅速长短合格,药袋斤数相同,子药什物不欠,先看装置如法,照火箭把打。

  以上火箭车,大将军车,大小比较,俱下调集,每防间试比较一次足矣。

  一、放火箭。先看火箭如法,以安置火箭于钯上,执拿正直准放。虽放出高下,势不由我,只不回头,不摇手。知以前手主定,以后手高下之,即合式也。

  一、藤木牌。二人一排,先自跳舞,能遮身严密活利者为合式。舞过,即用长枪手对戳。枪到,不慌忙,不先动。枪一戳即随枪而进,枪头缩后则又止。进时步步防枪,不必防人,牌向枪遮,刀向人砍。只至枪手之身为上等,舞生而对熟者为中等,舞熟而对生者为下等。枪到先动慌忙者,胆小之故,其人不可用。牌刀乱使,不知防枪者,为下下等。

  一、镋钯。共享二人一排平使,至柄颤者乃有力也,舞熟而紧疾者为上等。虽毕即以长枪对之,大都短不接长,枪十戳九入。第枪诱不动,执钯有势,进枪时步步以钯头照管枪头,一击一戳而入者,为上等。枪来手动身摇,进枪不知提防,骑枪而入者为下等。其舞敌生熟等第,一照藤牌拟之。

  一、倭刀。共二人一排,舞路既多,疾速为上等。次以木刀对砍,举落即速,不使人乘隙得犯,为上等。其等第,一照藤牌拟之。

  一、长枪。共二人一班,舞过柄颤手熟者为上等。二人相对,分枪即进者为上等。若枪分不知进,歇枪等他入者为下等。生熟例一照藤牌拟之。

  一、大棒。二人对打,打下声重有力,不做等候相待之套,打合拍位,打下压着他棍而入者,又路多者,为上等。打无力而熟者,与有力而生者,为中等。力怯打迟,缓举待敌者,为下下等。

  第十七。练心力凡人之血气,用则坚,怠则脆。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大人且然,况兵乎?不宜过于太甚。是谓练心之力也。

  第十八。练手力凡平时各兵所用器械。轻重分两,当重于交锋时所用之器。盖重者既熟,则临阵用轻者自然手捷,不为器所欺矣。是谓练手之力也。

  第十九。练足力凡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如古人足囊以沙,渐渐加之。临敌去沙自然轻便。是谓练足之力也。

  第二十。练身力凡平时习战,人必重甲。荷以重物,勉强加之,庶临阵身轻,进退自速,是谓练身之力也。

  卷五 练营阵第五(场操)

  第一。操马兵以一营为例,一营者,一将官所统也。凡入场,自禀放升帐炮以后,至禀堂号下营止,照《练耳目》条内举行。此只从举变令炮起,掌哱啰一通,各起身披执,又吹哱啰一通,上马。本营看大、中军旗立起是何色,便是何营听候。向何方点,该营亦向本方点。乃点鼓,本营下兵马依营旗所向,架梁马先报前途险隘。一路行营,左部当先,为前路,中军继之,中部为中路,右部为后路。每旗三队。六马平行作一路,围绕教场,行至原起处转角,举变令炮一声,俱立定。打锣,各坐息。中军禀称兵已过险,前途平旷,变三路行营。中军竖旗三杆,举变令炮一声。大众闻炮响,即举首看蓝、白、黄旗三面树起,吹哱啰一通,俱立起。再次,俱上马。举变令炮一声,听吹摆队伍喇叭,即变三路。左部立定,候中部趋至中路,右部趋至右路,中路与左右二路相去,空各三十步,点鼓前行。又行周一遍,约至教场中,塘马执小黄旗旋马。

  中军举变令炮一声,吹摆队伍喇叭,则左右二部即为外围。中部左右二总前后各收进,中间分开,即为子营,标下人员,两行列于中军。再吹单摆开喇叭,每一小队连人脚中分,横去各一丈。营定,鸣金边,发旗立表。表有内外不同,临时口定旗行,打锣,俱下马。外围兵将马退入队后,仍照鸳鸯阵,二马一列,联络拴绊如式。务要队伍分明,兵俱趋出马前,立成鸳鸯阵势,鸣锣坐定。一面将拒马列如式,虎蹲炮安各旗空前,去人一丈。俟贼在一百步外,举炮一声,吹哱啰起身,子围马军上马。再吹哱啰,贼至一百步内,掌天鹅声喇叭一遍,外围步战之兵,第一层枪铳手,举放一次。又吹天鹅声一遍,第二层枪铳手举放一次。但每大操,枪铳手因其人众难查,多失故态,全不照比较时打把之势,却只以一只手执向上,以一手点火于门,不平不中,是将火器尽置无用,安能中贼而夺魄耶?今须务破此病,贼至亦如官府单名比较一般,不许单手执点,向天放去,亦不许向地倒放,出口不远。凡望烟圈向上,即是向天放者,烟向地冲起土色,即是向下放者,俱拿出重治。且问你放铳的人,有何巧计,又将烟圈同你作弊乎?

  又吹天鹅声一次,第三层镋钯手,就于钯上架放火箭,不拘几枝,毕,放虎蹲炮。又吹天鹅声一次,第四层、五层俱出,将杀器放在地,与队总俱射箭,贼至三十步以里,摔钹疾响,止各兵收了长器,俱执起短兵,摆鸳鸯阵,钯居第一层,刀棍居第二层,大棒居第三层,快枪居第四层,倒用木柄鸟铳居第五层,用长刀俱候厮杀。六层马兵亦听点鼓出,在步兵之后。步兵听点鼓,整队缓步向前,听擂鼓,趋跑向敌。吹喇叭天鹅声,一吹呐喊一声,每一阵姑以三擂、三吹、三喊、三进。于第三进之时,将原摆鸳鸯阵一齐拥上,不拘第几行,不许仍守次数,不救前列,其前列亦不要离了本伍。三擂、三吹、三喊之后,长擂长喊。持夹刀棍之兵,只戳其人面马腹。大棒只打其马头,只是不图他活马,打他马倒,不虑贼不杀死也。各兵只管打砍向上,并不许割取首级,只要打他一个败走,步兵就于战所立定。

  中军举变令炮一声,点鼓,中军标旗急率原出马兵,出步兵之前,吹摆开喇叭。铳手又出马兵杀手之前,即下马举炮。但凡举炮,必用下马。放毕立定,马兵间空冲出,再不下马,就于马上射箭,刀砍枪戳,全胜乃止。铳手随即装铳,列立以待。凡马兵冲阵,必听擂鼓。吹天鹅声一次,呐喊一声,三擂、三吹、三喊、三进。

  一、二进队伍要清,第三进马兵拥为一列混战,金鸣鼓止。听摔钹响,各认各宗,收小队三队,前后长列。又听摔钹响,每一旗三队,六马平列为一聚。听金鸣大吹打,挨次先马军,由中角三门回,各到信地。吹打止,再鸣金三声,步兵退至一半。贼做复来之状,鸣金二声,各兵即转身,口发虎声,向前立定,贼人不敢逼来。再鸣金三声,照前退至营边信地。仍前鸣金二声,各兵口发虎声而止。退法要鸳鸯阵明白,将执把锋芒俱向前,照依原受教师所传执使之势。人首人身俱何后举行步时,凡遇金二声,立定,只回头,便是出鸳鸯阵矣。此则执把俱在外,人身俱在内,简捷至妙之法也。再听鸣锣,马兵下马,步兵立起器械。再鸣锣,坐地休息。少间,又报如前,又冲一门四门,不许齐冲。其过往上司看操,不必单门轮冲,只齐冲四门,此套亦所不可废者。

  依令操毕,听举炮一声,擂鼓,中军树磨黄旗,开营门,一面先差旗牌官四员,每门一员,数放军马。待官到各营门举变令炮一声,擂鼓,各营火兵通出樵汲完。再树黄招黑旗磨动,夫黄招则司中部,黑旗属水则应饮水。

  又擂鼓,中一部马兵出营饮水,中军杂流同去,掌号收回旗招仆。又树蓝旗黑旗磨动,擂鼓,左一部马兵出营饮水,掌号收回旗仆。又树白旗黑旗磨动,又擂鼓,又二部马兵出营饮水,掌号收回旗仆。每饮马,约定去水远近,定以放出收入时候。饮水马收完,再磨黄旗掌号,收樵汲人进营,吹打闭营门。各差出官回中军,报称数出收入军马名匹。

  放起火三枝,各军炊火,务要安锅,系应午时,真正煮饭。一面掌号笛,听发放。各头目到中军,人齐,鸣笛止,不必又用台上大发放拟定旧话,就将战阵行过得失,是否应改、应正、应遵、应习事情,与此后应作何举动,军令逐一发放。

  凡已前战阵合格违令者,通于此时赏劝发落。若又欲更变何项号令,俱晓谕明白。散归听候,乃禀传锣解甲,锣由营面周行,鸣过俱解甲。传餐毕,又差中军官赴将台,禀称收营回地方。请钧旨讫,放开营炮三个,先掌一号,穿盔甲装束。掌一号,各军收拾执把,吹哱啰起身,又吹哱啰上马,摔钹响,收各方旗招。其兵马每一旗为一聚,举变令炮一声,点鼓,立中黄、右白、左蓝大旗三面,向前点。喇叭吹摆队伍人马,调哨为三路,金鸣鼓止,放开营炮三声,吹喇叭天鹅声,呐喊三次,听大吹打,回营,金鸣吹打止。各照教场未下营之前,立过地方,打锣一次,下马。再打锣一次,坐地休息。将官赴大台上,回称操毕。另听比较军务。以上如仍下车马营,则马兵先,下营时至攻打毕,即收营。其樵采饮马发放等项,俱于车马合营内行之。此不重举。

  第二。操步兵以一营为例,一营者,一将官所统也。凡入场自禀放升帐炮以后,至禀掌号下营止,照《练耳目》条内举行。此只从举变令炮一声起,就掌哱啰一通。各起身,本营看大中军旗立起是何色,便是何营听候。向何方点,亦向本方点,依营旗所向,三部取齐。每路一旗三队头平行,三部为三路平行,中军在中,行至教场,中道听举变令炮一声。吹转身喇叭,转身向上。鸣锣,各于脚下坐定休息。塘马举旗,知有贼至,举变令炮一声,各立起,吹摆队伍喇叭,点鼓。一字摆列,中部居中,左部居左,右部居右。每部一司在前,二司在后,为二迭,旗鼓居中,金鸣鼓止。又喇叭吹单摆开,每一队为一行,每队相去各连人脚,中分各一丈。金鸣,喇叭止。打锣,坐息。

  贼在一百步内,听举变令炮一声,吹哱啰一通,起立。吹天鹅声喇叭,第一层鸟铳举放,再吹天鹅声,第二层快枪举放,着准打贼。禁约之法,亦照骑兵。但每云云等句,号令例行之。再吹天鹅声喇叭,钯手出前,用钯架火箭点放。再吹天鹅声喇叭,枪棍手与队长出前射箭。

  贼至三十步,摔钹急响,收放弓矢等器,悉列为鸳鸯阵。藤牌在前为第一层,狼筅为第二层,钯为第三层,快枪为第四层,即将枪柄倒充棒用。鸟铳为第五层,改用长刀,短兵相接。三擂三吹,三喊三进,第三进不拘鸳鸯阵,尽数拥挤上前血战。只以败贼为功,不许取首级。贼败,鸣金止。摔响,收成一旗一队。再摔钹响,分成小队,鸣金三下,退回战地。约有一半,又扮贼追回之状。鸣金二声,各转身向前,口发虎声,立定。

  如贼果追上,照前战杀,如贼不追来,仍鸣金三声,再退。至营前,再鸣金三下,又转身向前,口发虎声,立定,再鸣金,径退入原营垒内。听鸣锣,坐定休息。

  禀称贼已败遁,请军令下方营。举变令炮一声,鸣金边,发立表旗,点鼓,吹摆队伍喇叭。各兵照旗色分地方抢成方营,四门应冲之例,俱照马兵施行。中军树黄旗擂鼓,发兵樵汲,有马者即出饮马。本营先差官四门,数兵出入,以至回话,俱照马兵例行。出完仆旗,中军掌号笛听发放,各官旗到中军齐,笛止。不必又用台上大发放拟定旧话,就将战阵行过得失,是否应改、应正、应遵、应习事情,与此后应作何举动,军令逐一发放。

  凡以前战阵合格违令者,通于此时赏劝发落。若又欲更变何项号令,俱晓谕明白。散归听候,仍掌号一遍。收樵汲兵完,吹打闭营门。放起火一枝,营中举火,传锣解甲毕,间或照出征实做。饭吃毕,禀收营,军中举变令炮一声,吹哱啰一通,各俱鸣金发响收队。每旗为一聚,中军原发旗招收了方营,仍变为二垒立定。放开营炮三个,喇叭吹天鹅声,呐喊三次,中军大吹打,一路行回各信地扎定。

  第三。广行营如二营行,则左营先变三路在前,右营变三路在后。如三营行,加中营在中。四营行。则前营变三路在前之左,左营变三路在前之后,右营变三路在右之前,后营变三路在右之后,大中军居中。五营行,则前、左、右、后四营俱照四营行例,惟中营独行于中,大中军又在中营之中。下营之法,已寓其中,每添一营,加放分营炮一个,起火一枝,领队大旗一面,再加一枝,再仿此增,所谓多多益辨也。

  第四。广下营如二枝合营,则以各左右二部,共四部为外围,以各中部为子围,自前门平分。又如三枝合营。则以二营俱为外营,一营为子营。四枝合营,则以各左右部为外营,各中部为子营,中军各居中四角,大中军俱中,每营皆自正面中分,各得一角两半面。五枝合营,外四枝各左右部各分一面为外营一层,各中部为二层,中营一枝为子营。计兵三层,各中军居各营角内,中营与大中军俱居中,合为一万五千之营,谓之一小城也。再添几枝,照此加增,所谓多多益辨也。大而十营五营,小而一局一宗,以至一伍五人,一隅三人,平时则在教场,急时则在对垒,学战实战,皆照此。以为攻击进止,一字不易。

  第五。谨惊马遇放炮等项,若各官军马匹不行拴拿,有乱营跑走者,治本军,并看马人役之罪。

  第六。操车兵平日先将推车生兵、车正、舵工,将车推运上下山坂,行使熟利。要两车合推,再两车前后联推,务熟。一面立佛狼机教师,每车取一架,使佛狼机手习放,务熟。一面立鸟铳教师,习鸟铳务熟。一面做无镞小火箭,立教师,火箭手务习熟。然后将各兵派入车,扎于教场东西,听举变令炮一声,掌哱啰一遍,装车务要齐肃快便,摆列齐整。再吹哱啰,车正上车,各兵俱依车。听举变炮一声,点鼓,望旗向何方点,车正将旗亦向自彼处点,照《练耳目》内"旗鼓"例行。每营以前门正厢车俱平列如堵,左右厢车,各厢向外,俟每车转正,则旗直立,向车之前。点鼓一声,走十步,务要车车头尾相接,一丈之隙不可留。行至前面,金鸣鼓止。举变令炮一声,吹转身喇叭,望旗向贼点,车旗亦点,车转向贼。金鸣鼓止,立定。

  看塘报旋马,望旗向贼,高举点鼓,务要从容向贼直行。至六十步,贼以零骑数十冲至车前,以试我者,我兵具静守不可应。又益贼百数前来,我且攒鸟铳,每车照准一贼打放,只用口传,不用炮鼓喇叭等号令。望贼拥众而来,望旗向贼磨下垂,车上旗急点,举变令炮一声,吹天鹅声一次,随车铳手每车四人,作二班,每班二门,齐打一次。又吹天鹅声,又打放,轮打不绝。候放起火一枝,又吹天鹅声一次,火箭放无次,佛狼机一齐举放。鸟、快等少停,又吹天鹅声一次,仍前放铳,与机、箭相轮,周而复始,务使炮声分番络绎不绝,乃为合彀。且行且战,贼败,再举变令炮一声,点鼓再行。

  塘报禀称,前途平坦,贼势众大,或称天晚路长,禀下放营。举变令炮一声,树起四方中大旗五面,大招五面,鸣金发旗,立表。俟旗行吹摆队伍喇叭,车皆挨次鱼贯扎方营。营定,鸣金,喇叭止。鸣锣,车正下车,再鸣锣,坐息。贼至五、六十步,中军举变令炮一声,吹哱啰,各兵起立。再吹哱啰,各车正上车,各兵整军火器。又举变令炮一声,吹天鹅声一次,车兵打铳放火箭等项,俱照行营例。

  贼至车前不退,方用火箭车。大将军车,预为推向各营面左右。此时听中军主将号令,传示举放。贼仍作不回之状,势将冲入,再举变令炮一声,点鼓出奇兵。由车门出战,每车一队,每队约自人脚外边起相去一大步,约五尺余,除队长为四层,金鸣鼓止。听举变令炮一声,吹天鹅声喇叭一次,第一层铳打放。吹天鹅声喇叭二次,第二层铳打放。吹天鹅声喇叭三次,钯手放火箭,兼射手者放箭。贼将近身,摔钹响,整队,藤牌在前,队伍在牌之内,次钯手,次长枪手,次鸟铳手,改用长刀,列成鸳鸯队伍,点鼓前行交锋。三擂、三吹,三喊、三进,于第三进尽数向前,一拥厮杀,贼败,鼓止,摔钹响,收整队伍。鸣金三声,器向前,身面向后,退步若有一半路,鸣金二下,各转头执器,口发虎声,立定。又听鸣金,又退。至车前,仍听鸣金二声。如前转头执器,口发虎声立定,云云。

  照马兵内步战退回例行。再听鸣金,退入车坐息,禀发樵汲。举变令炮一声,树黄旗擂鼓,发樵汲。各门发官数军,以至回报。验放出入军数,俱照马兵例行。又树黄招举黑旗,尽放马骡饮水,俱照骑兵例。一面掌号笛聚官旗听发放,到齐,笛止。发放于骑兵内,不必又用大台上发放话头云云。

  大吹打,各回信地。听举变令炮一声,掌号磨旗,收樵汲饮水军马,依法收回。大吹打闭营门,起火炊煮,传锣解甲,食毕,禀收营回地方。举变令炮一声,吹哱啰一次,起身。再吹哱啰,车正上车。摔钹响,收队。再摔钹响,收回旗帜。又举变令炮一声,吹天鹅声,三呐喊三点鼓,吹摆队伍喇叭,仍旧收回行营,放开营炮三声。大吹打,由旧路回旧地,候车尾收至中军。倏报贼有伏起,仍照行营冲打一阵,毕,禀称敌贼尽败,四面无警,营归信地。大吹打回营,候毕金鸣,吹打止。鸣锣,下车。又鸣锣,坐地休息。

  凡车分合,如一城分而为两城,两城分而为四城号令俱同。但听放分营炮几个,立旗几面,即如之。如出白、蓝二旗,放炮二个,变为二城。夫城即营也。一车营谓之一城,即如一全城也。以一车营分而为二,左右二部,各为一城,每一城把总四员,每总一面,先左部左司,向右手推出三十余步止,前司从右角起移就左司右尾合角,向前一字平列。右司自门起退向左面,来接左前之角,起推与左司对。后司径退来前,合左右二角为一城。其右部左司,亦先向左推出三十余步止,前司从后角移就左司前角合角,向前一字平列,右司自门起退至右面,与前司右角合角,摆与左司对,后司径退来前,合左右二角为一城。一时开合齐变,不可先后。

  第七。分车任凡车下出战照图。其后一名,紧在车头之下,不许远离。前一名务要押驻队头,不可离车五步之外,战阵间,一面厮杀,一面顾队伍,不可乱。管将只在车内,固守车城,管放火器,不领兵出战。千总领兵出战,把总管车,百总既管车城,又领兵出战。车正专管车内攻打,队长专领兵出战,在车内俱仍管车上攻打,载《束伍车责成》条下,此与彼一条,并观相济。

  第八。操车骑听掌号一遍,少间中军官禀称,声息尚远,前路且窄,一路发兵行营,请钧令。举变令炮一声,吹哱啰,各兵起身。又吹哱啰,马兵上马,车兵附车,中军旗鼓列出。举变令炮一声,点鼓,中军旗鼓由中道趋前,马兵照配到车辆驰入车内。鼓止,放炮一个,再点鼓,两列车营前面,各合门为行营,系有正偏厢者,以一乘正行一乘倒行,两车尾相合,两厢向外。系独厢者,车头俱向前行。有仍负补空之具者,俱行于车内配车。马兵左部在前,两把总兵分为左右,每一旗配车二乘。一旗总与二车正配定,中部在中,按左部之后。两把总亦照左部例配车,右部在中部之后,两把总亦照左部例配车。

  空中路,其车兵将官当车之头,居中行后,接主将旗鼓。主将旗鼓接车将后尾望竿,将台粮坐等车,行于主将清道之中,主将行于将台车前,主将从人接骑兵将官之前,骑兵将官接主将从者之后,至车尾止。务要行动相联,若过于延长,彼此不互相敛凑,车车不能包裹,差误不小。人人用心记,省临时攒凑,乃可。

  行列既清。听举变令炮一声,吹转身喇叭一次,望旗向上,车马俱转身向上,点鼓行前。俟车行近将台下,约留车骑转身之地,举变令炮一声,如向左行,则行者之右角车头少止。吹转身喇叭,望旗先向左指,右厢车先转身,左厢车亦转身,行至头平。点鼓,齐行至教场,左尽头,照前留转车之地。又举变令炮一声,立定。吹转身喇叭,看望旗先向前指,右厢车先转身,左厢车亦转身,俟行至平头,又听点鼓。行到前面,举变令炮一声,仍留转身之地,吹转身喇叭,望旗先向右指,右厢车先转身,左厢车亦转身。行至平头,又听点鼓,右行至教场中道讫。举变令炮一声,吹转身喇叭,望旗先向上点,直行至教场中半。贼马先伏,倏然突起,不及报警,就于车门,举变令炮一声,打锣下马,各整军器。照操车号令,马车兵一体轮班,且行且打,但不出步、骑之兵,贼退休息。差中军官驰马到台下,禀伏贼败退。

  敌势益众,径冲我军而来,地势平旷,下方营对敌,请军令。举变令炮一声,鸣金发旗立表。俟旗出,吹摆队伍喇叭,望旗直立。车推向中,以中为门,左部前司前局二车,右部前司前局二车,相合系。有偏正厢者,俱头向外,仍俟各司第二辆车各合本厢,务须每百总四车为二对。如车头不转,则两部头车皆差错矣。系独厢者,只以头相接。摆营之际,要速完而齐,有个便宜妙法。只是一车定,又合一车,且速且整。如诸军一时合来,必致稀密不均。凡不均者,须尽上手之车一角合起,不论已合未合者,皆凑动一遍。

  一车移,则一面之车皆移。合营毕,有填空之具者,即塞完。车兵附车,马兵仍分三部,照马兵营分外、子为二层,不必论原配车。去车兵约丈余地,队伍所留空地,即如城下马路一样。中部兵在中,一司居左,二司居右,前后首尾相接,是为子营。子营内近后围,为车、骑二将杂流家丁居之。大将车、神箭、鼓座等车,列于马兵中部之内,为将垣。望竿,居将台之左,将台居中。鸣金,喇叭止。鸣锣,各马兵下马,车兵下车。又鸣锣,坐定休息。

  马兵每旗总一名,队总三名,共管虎蹲炮一位。旗将拨每门旗牌一员,家丁一队守门,或余兵亦可,车将亦拨每门旗牌一员护车,该管百总守门。

  一面各人收拾军火器,又俟四门探马,一齐报贼已近三百步,望旗四面绕转向上。听举变令炮一声,听吹哱啰,马兵下马者,整火器备更番,车兵照责任。再吹哱啰,中部马兵上马,车正上车,营将抵车城之下,贼至一百步之内,望旗平磨四绕不止。举变令炮一声,吹天鹅声喇叭一次,车兵鸟铳放一次。再吹又放一次,又吹,马兵各第一伍铳手放一次,又吹又放一次。放完放起火一枝,火箭齐放无次。又吹将佛狼机齐放一次,又吹仍轮鸟铳,放过仍又轮机箭,如此周而复始,更番不歇。若一日贼不退,便轮放一日不歇。

  鸟铳快枪手速装,专听吹喇叭便放一次,以助大铳之迟也。如打贼不退,贼已通车,用虎蹲炮齐放,塘马又扮作进攻之状,逼近乃放大将军火箭车。其大将军火箭车,初报警,即时运在四门等候,此待贼聚众逼营,别项火器打御不退,临时听主将相机有令方放。无令不放,不在常令之内。

  望旗向下垂绕,金鸣铳止,点鼓。外围下马战兵,由各车小门出,中军亦点鼓,车内奇兵随其后,为二层策应。子营马兵急点鼓,即随步兵之后接踵而出,照依车骑各常操号令,用鸳鸯阵对敌。任是如何厮杀,步兵不可去车三十步之外。车内喷筒火箭,此时俱出车,惊烧其马。俟贼败退,举变令炮一声,马阵高招急点,即点鼓,马兵由步兵队空内出前追贼。如操马兵战法,收回同,其车、马、步下杀手,照单操号令收回。听鸣锣,下马下车。

  再鸣锣,坐地休息。此其后,其樵汲发放解甲收营回兵,俱照车、马常操号令。挨操毕,营中差中军,禀请军令收营。听举变令炮一声,吹哱啰,起身。

  再吹哱啰,马兵上马,车正上车,步兵器械立齐。摔钹鸣,马步兵收队,旗招俱回。中军放开营炮三个,吹天鹅声喇叭,呐喊三声,大吹打,车骑仍调为行营,以车头向原信地而行,俟车尾将至中军,倏报贼有伏起,一照操车营例行。俱到原列地方,金鸣止,马兵出,车仍还马兵信地。鸣锣,下马下车,再鸣锣,坐息听比较。其下营时,如要分营,俱如操车兵例同,马兵各照配过车数,随半分行,下方营时,地方小马兵不用子营。

  第九。正车误夫四面操车将来,误人殆甚。盖操熟,中军一令,四面齐举,倘贼止一面而来,或一面已近,应该举放铳矢步数。一面尚远,或有车营相对,或本营因地环曲,每每一齐打出,惧伤我军。平时如此,临敌可知。费耗火器,难已相继。令以四面,每面各只听本面号令。本面千、把总看中军所立旗是何方色相,同本面即应作战。如无本方旗者,不许应敌。不拘几司几营,但立向一面者,即听该一面号令。

  第十。明用骑凡马兵出战,不过习之使熟,其实临时轻易出不得。贼众临车,岂可放马兵追逐,无是法也。顾在相机用之,未可执方用药。

  第十一。稽差避凡场操之日,参游以上,各置红油小圆木牌十面。自收过拦后马与立表之后,若大小将领差人出入,须禀各哨将给牌验放。如无牌即系私出,与后期者都拿送处治。在行营对垒之时,出入须凭令箭旗号。

  第十二。正等威凡散操各哨,自中军以上,一体摆列。随从人役旗鼓头踏威仪,各随本营骑乘,至中路散出,不许候送主将。

  第十三。练行伍凡骑兵虽不离所配之车,但又常将马路分明毋杂,车上诸手,以便缓急射打。其应下马步战者,又要依令速出,无滞为妙。

  第十四。称地形凡遇地势狭窄,各随地制宜。如地可容若干车为一城,大大小小,多多寡寡,长长短短,曲直偏弯,只以地方为准,并不相拘。

  第十五。置冲车每营别当有单轮小战车数十辆,平分于前后。行则备补空,止则列于车城之内为子营,以卫中军,贼至则驰出车城之外,专备冲锋。

  第十六。操辎管平日照依战车营束伍已定,即将各军逐车学习,稍成,将车平时量载土石亦约千斤以上之物,临时则用完全辎重之属。

  先于教场分与地方,两行平列,车正上车,骡兵执骡,狼机手管狼机,骑兵附车之内,听本营,亦照战车、马、步搭配,车正、旗总认讫。举变令炮一声,掌哱啰一遍,点鼓,只有两分。分行相去,不过十五丈,但容得马兵一路而已。行至路尽,再听举变令炮一声,鼓止,听吹转身喇叭,转身。

  点鼓,行至场中,举变令炮一声,吹转身喇叭,点鼓,向上行。至扎营地方,举变令炮一声,鸣金,发旗立表。俟旗行吹摆队伍喇叭,就扎方营。如遇警不及,或地势不便,就将两路车合了门,不拘几辆,宽窄若干丈步,就随方随圆,随地为营,将车联齐,急收骡在车内,各车厢俱向外。举变令炮一声,打锣,马兵下马,步兵整队,营定。

  有贼之方,约贼至百步内,举变令炮一声,吹天鹅声放炮一次,再吹再放,每队炮手一对为一层,每天鹅一声放一层,放尽。约贼至六十步上下,狼机、大炮、火箭一齐举放,将鸟、快枪铳装完,又轮,放过又装,务使炮声不绝,即终日达夜不止,乃为万全。贼至二十步内,奇兵听放炮一个,点鼓整队,速由车下出战,战法俱照车营例行。步战行伍号令,贼败退收回,亦如之。贼返,听打锣,下马整队。锣再鸣,坐地休息。其发放以下,禀行营下营,人自贼近起,以至樵汲、饮骡、闭营、解甲、炊煮、守夜、传更等项,前后通如战车大营法例。

  第十七。分辎责该营车大负重,每行必在战车、马、步营之后,而敌势重大,散漫百数里,必有攻围之虞,尤当严备战御。惟以自保为主,不责力战,不责首级,贼自不苦苦索敌,只是辎重无失,便为奇兵。第十八。马辎合营一照车骑合操例。

  卷六 练营阵第六(行营)

  第一.练启行将领自己并家丁,与各兵士,行李什物,军火器具,时时备办.如将行状,听主将示以出行之期.至期,主将辕门前掌头号喇叭,各将门首俱掌头号.各官军做饭吃,骑兵将官,预夜先将塘马、探马、架梁马派定.于未掌号之先,预行吃饭,收拾停当.俟掌头号,俱到骑将门首取齐,依令前去哨探架梁.掌二号,各官军出在空地扎营.将完,掌三号.主将出至扎营所在,以下马为始,分投委官数兵拦后马于总路,专拿后期者,拿有后期之人,送发落,无故而迟者,捆打一百,割耳.有故者,令从征有功免,无功仍补捆打.各偏裨俱听号旗麾招,到主将前,会约今日所行向往,贼情缓急,分路事宜.毕,打锣坐息.

  少顷,掌号一通,吹哱啰站起,再吹哱啰,车正上车,马兵上马,放炮三个,呐喊三声,用八方门角旗一副,立四门于前,从吉方点鼓发行.照场操三路行营例.每十步少止,整齐一次.但遇窄处,探马报前去路窄,中军鸣金站定,作报声息在三十里之状,请兵过险.报讫,先发骑兵中部并家丁,以健将一员带领驰前,险隘高处,及所出山口,架梁讫,放变令炮一个,点某色旗.某营左右部门车先行出口毕.次左厢车各一对行,配以马兵一旗从之,次右厢车一对行,配到马兵一旗从之.又左厢车一对行,如此左右挨行,但出险丈余地,即依行营挨扎向前,续留后到车地方,过尽营定,金鸣止,鸣锣坐息.

  但遇车不得方轨之地,便少止,俟探明贼情乃过.但每过险必扎长营,太平时扎方营,必无径行之理.候探马报前途路宽,约路约车作几路行.但听举令炮一声,吹哱啰起身,再吹哱啰,上车上马.又举变令炮一声,树某营旗几面,放分营炮几个,即为几路,点鼓行.又至险,仍鸣金营止,前后辏密,照前号令.凡过险隘,必择好将一员,严督后车,专管营尾.马兵恃车为险,而车借马兵为前后拒,此专为临敌行营而言,平日须照此演过.

  若贼在百里之外,长驱追贼,远近势殊,俱单车马相配径行,不必防险,不用下营,必去贼六十里乃尔.又照马上临阵踏镫,与时常不同,若稍短则站脚有力,身且出人一头,此即一寸长一寸强之意.但行远路,又须镫皮长,则腿膝不致酸疼,合行立法,仰各该营路将领,即便传谕各马军,将马上镫皮,俱随人腿股长短,各为三、四眼.一、二眼稍长,以为常行远路之用,一、二眼稍短,相去长相一、二寸许.临敌,则听鸣锣下马,将镫皮雀舌改移上眼,庶得便利.

  第二.明行禁凡行营之时,将官不许离营先行,亦不许在营尾后行,军马不许错乱行伍.遇警之时,应进应止,应下营,俱听在营主将号令,各军务要凑合,主将方才下营.如闻报而千、把总、军士自在尾后,辄便下营,及将官辄带家丁离营,假称先锋哨探者,并将官一体俱以军法从事.各队长在前领队,各旗总俱在后押队,凡路上行走不齐,前后不分者,俱旗总之责.

  第三.清行伍途间行营演操,队伍行哨,务要明白清肃.但有紊乱队伍,搀前越后,稀拥不一,紧缓不同,继绝不凑者,队、旗总重治.连坐如例.

  第四.遇卒警正行之间,或失探报,或遇埋伏,倏然贼起,或在营前后,或在营腰股,举变令炮一声,点鼓,吹摆队伍喇叭,即于脚下两路车头相合,随地相联.

  若中间车凑得及,则凑成一长营,若凑不及,便以断处合为一头一尾.马兵照车所止,各依车在内.贼至,一照常操号令,且于车内用火器敌打,勿出马步兵于车外,须看贼势多寡,待我人心已定,临时相机发兵也.战毕,鸣金止,打锣坐地休息.俟贼收去,再发塘马、梁马,再照令行.如贼虽倏起,向在五里外者,亦不下方营,便用长营,照常对敌.此惟相敌缓急,难以定方教授.如平地土阔,预知贼到,仍列方营,营成而战,东西南北,随贼所向.余号令俱同.

  第五.请火器凡缺欠军火器械之类,须于出征前三日,请给完足.急行亦于前一日,不许临敌假称放尽讨索,通以畏避论.

  第六.定报事前哨差清道官役,给与清道蓝旗令旗.凡遇大小事务,俱要差人传报中军.遇有应该迎候禀事人员,及各处差来赍送紧急公文之人,审实差人,只送号旗下听令,自有人承报,不许面于主将处回复,如有可疑之人,送中军研审.各百总以上,亦许将自己号旗立在信地,以一人守定,凡本官向住,说与守旗人知.属下一应人等要来禀白公私事情,只于号旗下寻守旗之人,守旗之人即代为寻白本将该总候示.其差人并所属官军,不许离营以寻访本将该总禀白为名.违者通治以法.

  第七.传号令正行之间,如有言语传报,应该明白晓谕者,务为简约一、二句.俱旗总传声,一旗挨一旗,不许越过,或自前传后,或自后传前.传到之处,仍传回云"知道了",挨传到原发处止.如有失接传报者,挨查到绝处上一旗总,说传过某语,下旗总说不知,则传过之后,不知之前一旗总不知者,即系他误了,若因而误事,临时军法示众.

  第八.防解手凡行途解手官军,下道之时,该管队内即以一人在傍守之,俟毕,追赶入原伍,迟三里不至者,贯耳示众.

  第九.病军马遇有乏马病兵,不能前行,登时禀到主将,给与信票,听差人押送近地城、郭、府、卫、州、县、营、寨所、堡巡司调理.病者亲识队伙,仍许留一人看侍汤药,病痊即遣赴本营.该地方先具痊疴结状申查,如病痊而不赴军行所在者,以后期论.若有死于行军所者,本队伍掘墓瘗之,仍立标记.哨将率头目以随带饮食奠之.违者以故弃论,事后再来取回.

  第十.谨途遗凡军行在路,踪落器械什物,见者许即收带,至止宿处,送中军招人认领.失物、得物之人照格赏罚.隐匿不报者治罪,亦不许私相交割.

  第十一.渡水阻凡渡水处,先遣哨马百十,各执小旗于四远高处架梁不动,先以一哨扎营于河岸据水,然后依次以一哨照法渡之.渡过一局一旗,即扎成一局一旗之阵.军火器械整列完备,火绳、火器,安置如法,即如贼在面前,就要战杀一般.然后鸣锣坐地休息,等候一局过完,扎成局营;一司过完,扎成司营;一部过完,扎成部营;一营过完,扎成大营,则一营方行.以后照此.如塘马倏然报警,即不必渡,各于两岸候战.临渡而喧,争渡而纵横者,平时捆打,临敌军法从事,连坐听管.

  第十二.辨分兵分兵数道,临发时,务要会定记号.昼辨旗帜,夜辨音号.

  第十三.过山林临贼遇沮泽、深林、大山,不可擅即暗过,须据形势,一面搜索,一面禀复中军,听令再行.

  第十四.逢怪异军行见奇禽异兽、神鬼怪物,入营垒及捕获者,当时报主将,不告而辄传扬,聚众欢呼争竞者,并治以军法.

  第十五.严哨法凡行营夜不收不亲见贼,爪探不明,风闻欺诈,架梁、塘报军马,禀报失真,漏下伏贼,因而误事者,登时斩.传调官军迟延后期者,罪减一等,亦必至死.

  第十六.拟驻宿所至地方,如系安野营,另见《野营》款下,如当入人家安插,各兵前行至城外空所,前局第一旗总报云:"已到某处某城外了."个个旗总挨传回来.中军传云如何扎营,仍挨传到前局第一旗总,仍传回云:"知道了."

  各官兵每一营为一路,一字扎定,每一营兵到齐,放炮一个,打锣坐定休息.

  俟到完,吹单哱啰,各队总起身执旗进城,寻讨歇家.每一队务在一家,安歇时刻,不许相离,别生事端,互相觉察.若一家难容,即分间壁中,有衙门士夫等家间者,即间一段,亦必挨去一队完,然后再歇一队,不许搀越.

  如不随本队住者,队长与各兵以军法治之.一局在一街,本局百长随之.一司在隅,本司把总随之.一部在一方,本部千总随之.一营住处,营将随之.

  本营各司不许相混,本部各局不许相混,本司各属不许相混,本旗各队不许相混.将旗插在各家门上.出城禀云:"歇家讨完."然后吹双哱啰起身,听放炮三个,吹喇叭,呐喊三声,点鼓,抬营入街市,大小将领于各所管兵歇处街面露坐,待各项官军都到人家门首立定,听放炮一个,沿街传锣,各军俱进人家安歇,大小将领方进人家,主将亦如此.若未待寻歇家,而军敢先行,已到门首,未奉军令而先入者,拿出捆打八十,同伍之人连坐.将官先入者,以违令论.其歇家一面先寻讨已定,只是不入耳.

  第十七.拨巡视军马行止宿食去处,定委巡视官生旗手.但有干犯军令,即便指挥呈报,不许隐匿,及因而需索诈骗者,各依法究治.

  第十八.治贸易军行所至地方,须用粮折工食白银两平交买.宁让毫厘,使市人心悦,不日诸货益集,物价自贱,如有强买争斗,及擅取人田园瓜果,有主薪菜,砍伐人树木,作践人田产,烧毁人房屋,奸淫妇女,偷盗财物,犯必以军法从事不贷.

  卷七 练营阵第七(野营)

  第一.安野营军行至午炊过再行时,主将同前营营将,并车步骑营将,各遣中军一员,同前哨行.至未时,主将领前项各官同响导驰高熟视,探其地形,或守平野,或据险塞,或进退便利之处,牲畜水草方便,形势可观者,立中军旗幡,举变令炮一声,发旗立表,吹摆队伍喇叭,各营接号,照表旗地方安营,如教场操同.营定,金鸣,喇叭止,看塘马、夜不收四高瞭望无事,将旗三磨三卷,不放,仍照场操号令.放樵汲饮马者,发放如例.收完,如应打马草,每马军三人内,以二军步牵一马出打三马之草,一人在营看马,先传令抽兑停当,依令而出,一体数记如前.

  若出多入少,非被伤捕,必系逃走,或有暴病,该哨将官遣的当家丁、夜不收领令箭,出营觅之.若出少入多,非系错数,必有掳回士民,或夹来奸细,该管便当挨查.一面马兵将官拨远探马,每面二十匹,为四拨.每拨五名,各带灯笼一个,起火三枝,三眼铳一门,驼鼓一面,车将于每车通融,每拨一名备差,四面伏路拨完,俱候樵采饮马者各进毕,即赴中军请令箭,授夜号,谕令遇警,尚缓,放火箭三枝,铳一个,警急则放火箭三枝,铳三个.有警之面准放,无警之面不许轻放.俱出营毕,探马、摆塘马、架梁马望见探伏出讫,各回营至门取齐.请令箭开放,赴中军回话,一面禀放闭营炮三声,落旗吹打,封闭营门.

  第二.遇人畜行营之间,行伍之间,与扎定营后,营盘四面,不拘昼夜,但有牲畜近营墙外者,不许轻易差人出外牵取,先报营将,听营将差夜不收由门放出取进.有人径至墙外,渐渐近前者,喝令远避.如系公差人员,喝令到门上候禀.但报营外有人,一面严行整备以待.若十步之内,喝之不退,又不报姓名,及言语不对者,夜间即开矢射之,甚则开鸟铳打之.日间,差二人请令,由门出缚来送营将,报主将发落.

  第三.谨营壁营盘不系有门之处,便是何人何官到彼,要行闯过者,定行拿住,决不许放过.放者容者,俱以军法重处,本车兵士,若要出入,亦要由门.若由车下车傍出入者,一体以军法重治.贼在三十里内,犯者军法,该管头目连坐捆打.

  第四.严营门凡营门,每日夜该营内马、步将官轮发两百总把门,亲随家丁执营将蓝旗器械,每门十名.除朝暮吹打开门外,以后闭门时,必有令旗、令箭,方许开门.遇开门时,把门官军披执严阵以待.遇有公差人员到来,止于门外,先将书移可信之物收取,报到号旗下,中军官禀白主将,请令旗领入.其闭门之时,若无令旗、令箭,便是使臣、主将在外,亦须报到守营主将,得有令旗或令箭到门验明.先用小杖敲车三次,分付把门人谨慎.各应讫,大声命云:"有令开门."方才放入.如主将出营外,则必以一人代主将司令.

  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者,正此时耳.昔周亚夫细柳营,可为师鉴也.公差人员马匹,俱在营门外,单身进入.把门人与伊看马,马有疏失,把门人赔偿.

  除报警夜不收骑马径入外,主将入营,亦只乘马,从官以下,俱下马步入.

  第五.慎启放各营放出放入,各由本营门内,其缨头、衣服、腰牌件件可辨.若别营之军误出营门者,故纵,把门官军俱以军法连坐.如能拿来,犯者军法施行,把门官军记功一次.

  第六.稽出营凡官兵无故非时,违令出营者,捆打一百棍,游营示众.

  第七.恤病军凡军下营讫,有病马、病人,俱送中军医治,不许遣在外营.

  第八.查军器凡下营讫,车骑军火器械,各头目即逐队检校.如破绽损坏,即须修葺磨砺,如有弃遗,申上所由,即为案记,准法科决.

  第九.放厕所凡白日登厕员役,由各营门将腰牌悬于门上,方准开门而出,毕即还应腰牌,取带回营.

  第十.革抽差行营排阵间,将领敢于行伍中抽一人一骑者,军法从事.

  第十一.备火警与敌对垒之时,军中失火,除救火人外,余皆严备各信地,以防飞火.若辄叫呼奔走,擅离队伍者,径听所在官司拿住斩首,及遗火放火烧军营盘者斩首.

  第十二.止扰害扎营之处,军士擅发冢墓,焚庐舍,杀老幼及妇女,践禾稼,伐树木,奸犯人妇,及将妇女入营者,军法从事.

  第十三.报机密士众有闻自家变动,闻贼情消息,来报主将,不拘昼夜,即时引报,不得时刻迟滞,亦不许高声大叫,以惑人心,违者治以军法.

  第十四.治喧动凡不拘昼夜,遇有贼警,各尽守信地,闭营听令.如有喧言乱走者,军法重治.

  第十五.戢透漏漏泄军事乃夜号者斩.

  第十六.责交通贼使入军,非主司辄与语者,及擒获敌人与来降者,并领见主帅,不得询问彼中事宜.若违问及因而漏泄者,军法重治.

  第十七.惜水草凡军行所至处,有水泉及放牧草地,各将差人监守,不得令浊乱,及非理践蹂.

  第十八.处夜解每马军一旗,每车兵二车,各开厕坑一个于本地方,遇夜即于厕中大小解.天明吹打时,遇起行,则埋之.遇久住,则打扫,候开门送出营外远远弃之.夜间不许容一人出营解手.

  第十九.教夜巡约黄昏以后,将发鼓时,鸣金吹角,擂鼓,举号登车.步骑俱举毕,发擂三通,各营断灭烟火,巡逻人赴台下跑听发放.发放云:"官兵听着(齐应),夜巡谨慎(齐应),毋得懈惰(齐应),误了事军法不饶(齐应).起去(齐应)."放定更炮一个,吹喇叭一声,打鼓一下,各车以车梁代刁斗,各马兵以甲胄代刁斗,各敲九下,再鼓再敲,车营每车轮一人,火绳点明在手,马兵每队轮一人,各醒坐,一更交换,敲刁斗者即此人也,其余俱听休息.

  第二十.申夜号每日暮时,主将先发夜号于各哨,各哨传知各兵.只是一字,随时定拟.

  凡兵是夜相遇,先问曰:"何来?"各曰:"某来."便是同营人,夜间俱不许言名,言名者即行拿.便是本管参游主将,也要守住请令.就是本管将领,即面认已熟,须是取得自己标旗令旗到,方准送回.次早军士赴所犯本官处,扣头谢罪曰:"军令如此,小的冲撞."将领曰:"我自犯令,足见尔奉法,今后正当如此,每人量赍谕回."

  第二十一.辨巡箭主将发箭传时,不拘何处.起箭过,于车上敲三下,彼车守更之人,接得即传.失误者军法重治,马兵守夜者,不传箭.临贼绝更者斩,无贼时止于捆打.合营内兵足三营,即轮将官一员总巡,各营中军、千总各轮一员各巡本哨,各司把总各轮一员巡本部,一司内各局百总轮一员巡本司,各局下旗总各轮一人巡本局,车正每总之车轮一人巡入车,巡法严于三更、四更、五更.

  第二十二.设灯火大吹打毕,发放夜巡,即知其为明更也.每车悬灯一盏,马兵每旗悬灯一盏,务要高下合式,凡夜营俱照定过灯炬为号,各看灯笼遵依.各营视中营之灯,各千、把总视本营之灯,各队视本旗总之灯,各兵视本队总之灯,如视昼旗一般,违者俱比白昼军法加一等.如灯难认,各加记号在上,不许重.每去本营,分三十步,燃火一堆,庶我可望见贼来,贼不得测我也.燃火人,每一旗总拨一名,各请暗号.

  第二十三.备雨晦遇风雨晦冥,是夜灯不可点,金鼓不相闻,各百总差的当二人,于各把总处,只听各把总传示的确号令遵守.把总差各二人于千总、营将处听令,千总、营将差人各二,紧随主将听调度.以口传的确为真,而必有令箭、令旗,或自用对象为信,其言方可听凭.传到暗号,务要恪遵.

  第二十四.下暗营凡要下暗营,看闭门时不吹打,便知要下暗营.各营灯笼点起,用衣服盖藏于车内.中军先用令箭传营将得知,用两根蓝杆棍缚在一处,传起各队长挨传一遍.复转前哨第一队长,解去一根,交一把司总收查,仍传一根回令.又下暗营,众人俱知,候传长令箭一枝,各人收拾,立起听令.再传小短箭一枝,即挨哨密行,前有预差官军在彼,问他暗号,对着即听他调度.密密下营,即使下营差错,只许一人暗行低声扯改,不许开口大叫.违者斩首.

  第二十五.变明暗如正下明营,倏然要改暗营,仍留明营者,看中军双灯摇点.各营灯火通点明亮,俟照前传暗箭,各将灯火盖藏,以便移营.照前下暗营,俟移营既毕,留的当好汉每一营五十名,将灯火各开,仍行传击梆鼓以示之.

  第二十六.诘来人遇有人至,不许声问,只以一人向门问是何人,低声令到门前,坐在地上,即差一人报主将知.门上差二人由门隙出门,扭住问他端的,一人守他,一人转报听示.

  第二十七.重夜令与贼对垒之时,更铺失候,夜巡失号,止宿失火者斩.无故叫呼,奔走妄言,贼至及夜惊者斩.即贼乘暗攻营,将士辄呼动者,亦斩.

  第二十八.出夜奇夜中有贼犯大营,其远设奇伏等兵,各瞭贼与大营交战,即从后鸣鼓大叫以击贼后,乘得机便,必当克捷.而所屯处,预先于树林山石之底,缚大火把,或主将遣人设机械,临时烧起,庶使大营可辨兵贼,以夺贼气,以见伏兵之众也.

  第二十九.明再发五更三点,掌号一通,擂鼓一通,各军举炊.发擂毕,掌二号,下号灯,车骑灯俱下,微明,升台放炮,升旗,吹打.各军马、步兵赴各营将处回话,营将、千、把总赴主将处回话,夜巡无事.如有事,营某处惊营、失火、绝更、有警之类,回话讫,掌号收伏路兵.发架梁、塘拨马毕,掌号笛聚官旗发放,或不吹号笛,听用旗号招聚毕.再掌号一通,举变令炮一声,吹哱啰,起身,再吹哱啰,上马.放开营炮三个,吹天鹅声三,呐喊三,点鼓开营起行.

  卷八 练营阵第八(战略)

  第一.练战实夫金鼓号令,行伍营阵,皆战事也.必曰实战谓何?只缘往时场操,习成虚套,号令金鼓,走阵下营,别是一样家数.及至临战,却又全然不同.

  平日所习器技舞打、使跳之术,都是图面前好看花法之类.如至临阵,全用不对,却要真正搏击,近肉分枪,如何得胜?又如平日只用短小竹箭,临时射大箭,高下如何得中?大炮平日不演习,临时远近如何着对?又如火箭,平日不放过,临时都放高了,或落在眼前,安得实用?便是昼夜在教场不歇手习,一不合式,徒费劳苦,还是不习一般.若是平日教场所操练,金鼓号令,行伍营阵,器技手艺,一一都是临阵一般,件件都是对大敌实用之物,便学一日有一日受用,学一件有一件助胆,所谓"艺高人胆大"也.学则便熟,不学便生,学的便会杀贼,保得自己性命,立得功,不学便被贼杀.你们知道这个缘故,岂有不学?今凡教场内行一令,举一号,立一旗,排一阵,操一技,学一艺,都是临阵时用的实事.临阵行不得的,今便不操.器械不是临阵实用的,不做与你领;不是临阵实用的舞打之法,不使你学.到彼时实行出,实用出,尔官军方信之.

  第二.谕用命往年将官,多弄虚套,冒功避祸.军士无节制,任其退走,骑马者望风而奔,步行者躲奔山林,挑壕而营者为上等.今番誓用车营,车不能上山,车过不得沟险,凡是平原旷野,明明白白,列为营垒,马兵在内,四面军围,就有快马,亦无处跑去,兵多是步卒,便走亦不能过敌马.车城稍疏,如失城事同,不思拼命与敌砍杀,何处逃避.设若无功偾事,大将自有朝廷典刑,决放不过,一切头目军士,可不凛遵,甚至说谎弥缝之套,必常痛禁,宁拼死,决不合同你们欺心欺国,各宜细思,毋蹈复辙,悔之晚矣.

  第三.查火器凡将近贼之时,火器什伍,该管把、百总再行点阅.临时少火线、铳马、铅子并烧火药者,军法斩首.

  第四.作怒气临阵,各人壮起胆来,发起怒来,我与他杀,固怕死.我杀了他,他死我便不死,又有功赏.若被围在内,不誓死战,更有何计?败走时,敌马膘壮追上,都杀了,便逃得回阵,亡了头目,军法连坐,亦不饶我,是走回也免不得死.既食朝廷钱粮,身属戎行,命在人手,何处可避?各各一心发猛,肃肃静静,惟主将号令是听.主将不必大官府,但一营之中第一大者便是.

  如一队只有十个人,在彼再无别人,则队总便是主将,以上类此.

  第五.申连坐你们自来不知节制,大小不相钤束,以故进前者,徒死而无赏,虽欲赏之,无处查考;退后者,幸生而无罚,虽俗罚之,无查考也.今定有节制,取有甘结矣.如一伍同退,只杀伍长,一队同退,只杀队总;一旗同退,只杀旗总;一局同退,只杀百总;一司同退,只杀把总;一部同退,只杀千总,以上皆然.如此看之,所杀不过三五人,似与你众人无干,还可退走也.你不曾细思,此法一行,便是百万兵一时进前退后,我也都有查考.所杀几个人,不怕你百万人都退不得.听我说其故,且如一部人齐退,必杀千总,千总但见他一部人退时,他决不退,若是他不退,必被贼杀了,我便将他管下把总都杀了,偿千总之命.把总见千总不退,恐阵亡了千总,就该偿命,便是把总,亦不敢退.他所管下百总,见把总不退,恐贼杀了把总,所管下百总怕我杀了,就守着把总不敢退,百总不退,若被阵亡,他部下旗总都该杀.

  旗总怕杀,便不敢退,他管下队总怕贼杀了旗总,必然官府杀他,他也不敢退,就护着旗总站住了.伍下军恐怕贼杀了队总,其一伍军都该杀,便都护着队总站住.如此,是我所杀止于阵亡的部下三五个人,便是百万人也要同心,那个还敢轻先退走,若一齐上前同力杀贼者,头目至有阵亡,不坐以属下偿命之罪.如有斩获,仍以功论,而以首级先恤死者,然后分与生者.

  第六.齐士心杀贼只是万人一心,强者不得先进,弱者不得退后.如临阵敢有一人非令先进,即斩贼首得贼马而还,亦以违令军法从事.

  第七.禁贪利法云:"射人先射马,马仆贼自败."往时只因爱他马,要得活获,故难取胜.你们看贼马头有三尺,人在马头高又五尺,我步兵冲在马头,尚有马头、马前足相隔,贼刀三尺,岂能到我身上,我只将众军联作墙般一堵,密密一字向前,用我长刀大棒,砍打马头马腿,马伤跌倒,此时贼被跌落,身方未转,就用大棍劈头打下,无有不死者.你杀得贼败,首级每颗赏银五十两,盔甲衣杖,那件不是便宜,何必要马,况一贼有数马,我欲杀者,贼身下所骑一马也,大势一败,以后马匹,那个不是你的,若临阵不先砍贼马,与牵取贼马者,俱斩首.千、把总以下故纵,同罪.砍伤马匹,战毕即如营前烧熟代饭.生存好马,俱与冲锋之人,以十匹为率,只抽一马与收马者,余皆均散.

  第八.治贪级自来北军临阵,专好争功,杀倒一贼,三、五十人互相争夺,却将败贼亡了追杀,每每致贼以数人为饵,诱你上前都去争功,他却大众一拥杀来,一个首级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杀了多少.乘众少却,将营盘冲破,全军没了,迷而不悟.其故何也?此乃将官平日无严制,教场内不曾千言万语说得明白,临时又不曾杀了几个违令的,以此养成夙弊,再不知改.今日比前不同,若杀倒首级、马匹,都不必管他,杀手只管杀向前去.我自另定一班人,割首级,收马匹,但以杀退贼为主,即将级银先赏冲锋,首级以十颗为率,冲锋者六颗,铳手二颗,割首级与扎营者一颗,俱系阵前回营均分.倘若临阵争首级者,首级入官,所争之人理亏者斩首,各官旗、队、百总一体连坐,把总各以分数坐罪.

  第九.戒铳手大铳手善能打贼,使狂势少挫,以助杀手之胆.使杀手胆壮,杀得贼败,自可保铳手之命.即各艺虽有不同,均为彼此救获保全,何况挣立功名,通是大家受用.临时打放不如法,故意高放、低放、歪放,畏惧、颤摇、后顾者斩首.交锋时,许杀手队总并本营队总先割去一耳,回兵查斩.若有把总在近,就送斩首.

  第十.惩虚铳凡枪铳等手,遇贼在远时,因我胆怯,每于数百步外铅子所不到处,大小铳炮只管齐放.或贼来本少,我铳尽放,又打不着他,又可惜了火药气力.及至贼到近,与拥众冲来,却称火药铅子都用尽了,束手送死,可乎?今遇贼来,不论远近,只听军中放铳一个,吹天鹅声,就要铳手放铳,照依操持之法,轮班点放,看准打贼.若贼成宗来,每人只指定贼宗当中一贼打,不奉军中铳响,不吹天鹅声便是贼进营里来,也不许放铳.先放铳者,便一铳打死二贼,亦不准.定以军法斩首.

  第十一.饬铳器火器收放不如法,临时致药湿线湿,放铳不响者,俱以军法斩首.把总以下,知而不举,及姑息不治者,连坐.因而误事者,一体斩首.

  第十二.恋伤害阵上血战之时,遇有我兵战伤,就听在地,勿令呻吟,吾兵只管向前.

  便是父子有伤,你只管向前杀去,杀了贼,便可收拾调整,即是与父子报仇了.若因而守顾,不行向前杀贼,致军大败,贼马追来,就守之扶之,向何处去也.自己命不保,如何救人?违者斩.

  第十三.罚故避但有诈病,故将军器、马匹、车梁损坏,及预先损失,而临阵方举,希图免战者,斩首示众.仍查治本管旗队人役.

  第十四.报私仇将卒有私仇,至临阵互相报者,军法从事.

  第十五.处水陷凡军前有水陷,我则据高以待之.候贼至陷中,即击,若贼不来,则设伏退军诱之.

  第十六.经山谷凡有山谷处战,必然设伏,佯兵诱之,入伏攻之.

  第十七.弃旗鼓凡失旗鼓旌节者,全队斩.或为贼所取者,亦全队斩,有功准赎.

  第十八.失战马临阵失马者斩,力战马被伤杀者不坐.

  第十九.整追兵凡战胜追贼,约一里远,则听摔钹响,收军整队,恐贼穷返斗.军乱难整,此令俱出于同战将领为主者,不必禀中军.以其去远,不相闻也.俟稍整,又擂鼓追逐,一面分遣骑兵,各处山头林木,都要留人搜瞭,恐贼埋伏佯败,从来如此.果系大败,亦即长驱,不许乘此纵贼得脱,虽有前功不叙.

  第二十.给战获凡军中掠获,按条赏士,将领不得辄取,听主将从宜分之.

  第二十一.分零功凡雕剿零剿,俱不开世袭纪录,只作赏,听各手下之人自报,不必均论,亦无冲锋之赏.若报功已完,又复报有斩获者,非赶散零贼,必有不明,断然不准.验系真正,亦只报赏,假伪者斩.

  第二十二.处阵降凡当阵之时,贼方迎锋而来,若系被掳驱之前向者,今给每哨降旗二面,远远共呼,丢了枪刀不杀.若系丢了枪刀者,令径向白旗下,听他投附偷生.若妄杀一级,定斩下手之人偿命,各相近队伍头目,不行举首者,同罪.若闻呼不改,径持枪刀前来者,听于阵上杀之.仍以取功并论,报功之日,即与开说明白.

  第二十三.刑俘奸凡奸淫民间妇女,固在不赦.若临阵追获妇女,未奉明文配赏而奸淫者,以奸法论.比在南方有此一事.犯者曰:"此妇被贼掳去为妻奴,今某无知收留,尚是兵丁家室人."本府亦曾折之曰:"他是贼,你也是贼耶?"遂无言可对,斩之.

  第二十四.慎妄杀你闻释家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浮屠造塔也.地狱轮回之说,变作生畜,偿他冤债.天道好还,鬼神报应不爽.且你要挣得功来,纪录世袭,子孙辈辈受用,赏的银子,又系百姓膏脂,百姓不幸被贼掳掠,复得到家乡,或一日被贼赶败,室家分离,人人可怜之时,便是外夷人见中国人跪告哀怜亦且慈悲,放了多少.你我是中国乡里人,朝廷设来保障百姓.

  今百姓在危地,反杀其首级冒功,与子孙受用,此等无天理之人,天决不宥.

  今后战贼既败,所获子女人口即是真冠贼,不许杀取首级,只将生口送官论功给赏,若战后杀取降人报功者,不特记功,官不准.主将临敌时,面见鲜血犹存,验有前弊,查真动手提级来报之人,即时斩首偿命.虽夙有功者不宥.此一节万万叮咛,凡我将士,务要痛改,尽洗此方第一弊也.

  战后六条

  第一.报战伤凡遇战毕,收兵到营时,一面各营将督据千、把总,即开战伤者为一手本先递.凡弓箭伤系致命处为一等,虽重不开超等.被中三箭以上,虽轻亦开一等.中二箭者虽轻不开三等,凡射在手足间者为二等,箭入不深再轻者为三等,再轻者为四等止.其刀伤当面者为超等,伤手足重者为一等,轻者为二等,三等止.凡箭、刀伤俱在背后者,不准亦不给医药,若贼众四面围砍,我军在中,向敌者虽伤背,亦准作等数,须取营将及临阵将官画字于手本末.若众军同败,一齐奔走而伤者,不论面前背后,俱不准恤,即不必开报.若有几人能如众人败走之中,复回身对敌,能阻贼回者,即无伤,俱开头等;伤者原合一、二、三、四等例,俱各进一等开等,超等者开超超等.

  第二.报阵亡凡亡者另开手本.其人伤某处,须面前伤,乃坐同队伍偿命之罪.伤于背后,死者不恤,亦不连坐同队伍.若大众败走而亡者不恤,当开坐退缩被杀,但有一伤在前者,即准血战阵亡之数.

  第三.报功级凡首级另开手本.本哨共斩若干,冲锋某人某人斩取首级某人某人,听主将照前例均派.愿纪录者约自己该银若干,众人分银若干,除己分外,仍出银与各应赏者,其首级听纪录.冲锋者除分派首级之外,另有特赏.

  第四.报人口凡获生另开手本,以凭发,主获者照数赏银.

  第五.报军器凡贼器另开手本,解官贮库.

  第六.报马匹凡贼马另开手本,以凭议赏冲锋之军,并有功人员.

  卷九 练将第九

  第一.正心术将有本,心术是也.人之为类,万有不同.所同赋者,此心也.近而四海,远而外域,贵而王侯,贱而匹夫,纷如三军,不言而信,不令而行,不怒而威,古今同辙,万人合一者,皆此心之同相感召之也.是以不待造作而自相孚照.夫为将者上副君父之恩,中契僚寀之交,下服三军之众,岂奉承阿谀、财帛惠徕而尽能之乎?惟有正此心术,光明正大,以实心行实事,纯忠纯孝,思思念念在于忠君、敬友、爱军、恶敌、强兵,任难上做去,尽其在我.不以死生患难易其念,坚持积久,久则大,大则通,通则化幽,可以感动天地,转移鬼神,君父宠之,僚寀敬之,三军乐服,莫有异同,众皆尊而亲之.谚云"皇天不负好心人,皇天不负苦心人"是也.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非外至皆我心术所作.善与不善祥与殃随之,鬼神亦随之.故称心,曰心神,又曰心之神明不可欺.凡俗语骂人曰"欺心",语曰,"自作孽不可活",是鬼神不在庙宇内只在我心上,心神之""字即鬼神之""字也.善报恶报地狱轮回岂真有哉!轮回亦在我心上,地狱亦在我心上.试问吾人日间作此不好事件,夜间梦寐颠倒,此正欺了心神,故心神就作此模样.譬如一人出外,梦中依然在家夫妇同眠.彼在外之肉身不曾到家,在家之少妇不曾随行,此正心神所为.缘平日结爱之熟,故俨然生前一个景象.譬如心术不正之人,平日居将位偷生谋利,避难巧为,不干实事,不忠君父,清夜良心发见,思虑惊恐,只怕犯出.久久作成惊恐畏人之态,思思念念于此缠绕解脱不得,恶梦就从这念上生出.是白日为官轰烈,夜里已下地狱,死后即是做梦相似,堕地狱轮回苦恼,再无出期.若能心术光明如前,所存心内无有私曲愁虑相关,其形于梦寐,死于冥府依然还是这等所为.正直无私,扬眉吐气,我不怕人,人皆敬我,就都是天堂快乐之境,此为将之根本,建功立业,光前裕后的一道通天符契也.

  第二.立志向此志,即心也.心之体则为神明,心之用则为志向.譬如,花草树木种子,小者如沙如尘,大者如卵如拳,纯然无一物,可谓微寂之甚.一入土中,乘春萌芽,勾甲之细蚁可食而尽之.及其长成参天合抱之术,五色灿烂之华,悉由乎此.为将恨无志,志定即如此种而加真积力行之功,自然取信于上下,大利于施为,为国家贤臣良将,戡难立功,垂名竹帛皆此志.一定条理做出无不收效.但吾方立志之初,未能大通于人,不无困难拂郁阻挠践害之患,即木种初生蚁可食而尽之类也.若于此时以为立志无益,以为做好人行好事无效,便改了初志,其人终如此而已矣,竟亦堕落尘土而已矣.即如种子初出,见其难长遂纵牛羊践害之,生意一尽根种永绝.若爱之护之,不计岁月,待其根脉坚固发荣舒长,尽其种子所有之力而后已.呜乎!世有立志向上而所遭不偶不得亨达者之矣,未有不立志之人便能做得事业为将者.凡于古之忠臣义士,今之名将丈夫,一切为国为民英雄豪杰所为事业,如某人纯心报主百死不回,某人文钱不取,某人爱士如身,某人温恭有礼,某人练兵有法,凡耳目不闻不见则已,但见之闻之必曰:"彼亦人耳如何能,如是吾亦人也如是不能?"如是便奋立志气,凡于艰苦利害死生患难都丢在一边,务要学个相似,岂有不成之理?此所谓立志也,此所谓好种子也.

  第三.明死生人之生也,于大块冥冥之中忽有此身;其死生,一去不复再返.是生死之事,可谓大矣.故凡血气之类,莫不爱生畏死.但死生有数,不专在水火兵戈之中.试看城郭之内,富贵之家,既无官事拘摄之难,又无工作行役之苦,不曾当兵不曾上阵,若皆不死,如今该有几千岁之人矣.有朝生而夕死者,有数岁而死者,有二、三十岁而夭死者.彼富贵之家,何欲不遂,微得疾病便请数十医,奇药盈,几曾不可救.是岂水火兵戈独能夭死人哉,必待受苦上阵才死?天下无有将与士矣.且看那个将领不是自少年为下官上阵杀贼,一级一级挣到大将?果是阵上能死人,如今也无人等得到大将还活在世.又有勇士屡经战阵刀痕遍体披面,尚且享有高年.故谚云:"人是苦虫,我命在天."况使死得当,立庙祭祀血食百世,是死后还活,地方士女口碑一日相传,是一日活在世间.若生前无闻于世,就活在世间已是死了.尔将士之情临阵只思退缩,乃是见阵上杀伤想说就一个死.焉知不到指望退缩的必生,殊不思一动了脚个个都死,若同心力战,我胜过他,务使他退缩,我如何得死?即死亦有数,何不想说便只有一个活,焉知不是我如何只怕死到身上,再不寻路求活到身上.又有愚之甚者,偷生带罪百计恋此肉身,却不想神仙、佛、老、圣、贤、王侯那个肉身于今还在?为将者不必计死生,但要做得个忠臣义士,便此肉身受苦受难不过数十年之物,丢他去了换得名香万古立像庙庭,哪个便宜?勘破此关便能真心任事上阵不惧矣!

  第四.辨利害今之通弊,率以眼前虚套奉承一时喜悦为利为能,却将贼到时一个失机大法置之缓玩,无可奈何似谓哄过一时便可免害,殊不思理欲不并举,实事虚声不同道.平日习弄虚套将军务废坠,一遇贼来失守又不能战,莫说平日奉承的上官,便父为上官子为将官亦免不得参究,亦逃不得公论正法,亦遂不得私恩宿好.便使守正尽职不合时好致怒上官,无事之时不过去官,至重则提问,比之失事问死罪何如?提问不过诬以钱粮侵占,此等必须勘问.若我平日钱粮支销案卷明白,军士实实充伍,岂能尽无公道,成了战守之功不录我功业已矣.舍功业而复加之罪,有是理乎?或不能立功报国,却堂堂血战一番死于马革,即有宿怨不恤荫已矣,顾于一死之后复有罪可加乎?加罪于死后,必是叛逆,世间无阵亡叛夫也!为吾将者,只当以礼义为利害,一观理之是非,毋计人之毁誉,心心念念着实干,当毋干钱粮,毋犯行止,时时点检,事事正大尽其在我,固不可舍己以徇人,亦不可恃己以欺人,分所当为,固不可非理以取容,亦不可失礼以凌驾,人将责我以理外之事所之而已矣,人将我害义不可免者,此身可辱此志不可辱,此命可死此义节不可死.即加我以祸以此命付于数,以公论付天下万世公是公非之口,凡轻于死者皆无足惜.语有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况未必死,况公论流行于天下乎,审取舍者辨之.

  第五.做好人为将者,或立功而不蒙酬录,或行好而人不见知,或有守而人诬以贪,或用心职务而暂被斥逐,或任怨而被谗,或向上而不达,便生怏心,或变其所守,或怨天尤人,遂放肆改节,殊不知好官易做好人难做,官有訾议不过一任改易他方,再能励志向上即称为好官矣.好人变节坏却一生,即晚年再要立德,訾议在人,人不相信,便是苟免利害苟得顺利,还须思量做了一场好人品,一旦尽行改变以前成立之难,何如却将不死之名为易死之身所换耶?不独将官,即缙绅士民恐亦当有之.

  凡吾为将者,须学做好人.天之付我原来有善无恶,如此做去,人知也可,不知也可.其见他人坏却心术,图得享一时顺利者,任他快活我只守己,到头来巧伪败露,毕竟有我受用之日.宁要先难后易,毋使先易后难.便到底不亨通亦是命数.夫公论不弃好人,与私情党扶邪小数亦相当,此已试之效,非诳吾徒也.

  第六.坚操守夫士之廉犹女之洁,此本等修身立己之事.况朝廷奉禄豢养,为官不耕而食,不蚕而衣,正要不贪取军财不克剥粮赏,况将官要军士用命,立功扬名保位免祸必当如此.故廉之一字,全是本等分内所该,军士月粮一石又是他们本等所该,只一不科敛剥削殆见,感之若父母,爱之如骨肉,即严刑重法受之而不怨,夫以军士应得之财,以将领分内之守,而得军士感服之心、死报之力、何惮而不为之乎?盖有说焉,凡人生在世,父母妻子一个冻饿不得,己身衣服、饮食件件要拔人受用,皆人欲之至愿,且见同僚富家肥马轻裘鲜不动心,而眼前苟且朦胧弥缝,未必刑法动身,以此从欲则易守己却难.

  殊不思武牟之利,无非侵落官银,科敛军士,彼军士人众口多,譬如每军科粮几分罚纸一刀,百金之入即出数十人之手,彼岂无朋友父母亲戚邻里相告?

  一人之口又插数十人之口,岂得掩耳偷铃终不可败?即总计一年所取不过数百金,不如有势者一启齿之多.一字之窃,何不坚心忍性苦心窒欲?凡粗衣粝食不过饱暖而已,父母妻子不至冻饿足矣.后日实久名著,人人知我为清操德人,三军服我为爱士贤将,所成所就功立位高自然足用.官久必富,岂不信然?即不能然,落得个好人品,日后有意外之患人亦怜我.况平时任我令行禁止做了好官,上司到日刮目待我,又无人敢为指告,行动之间扬扬德色,所谓半夜敲门心不惊是也.

  贪污之徒,平日轰轰烈烈享用一切,上司按临惟恐仇人告索,半夜敲门惊得魂不附体,披衣而出置酒退赃.跪凂啼告免其讦发事露之日忘身丧家,彼时披枷带锁坐狱受刑,不知还有往日受用的快活在否?还是羞耻苦难难过也.曾有不才子云:"强如借债要利钱,临时还他便了!"又有甘于事败而死,欲悔无门,乃曰:"该当!该当!"

  嗟乎,果是何人遣命,势不由我所致.此不才子之自败也.如此固无足惜,又有操如水檗守如处女者,可谓完器矣.但每每恃廉傲物专伺人之短,犯上凌下罔思顾忌,数年以前边将之贤者,率不免有此病竟致名位不终无以善后.

  嗟乎、天虽高独于廉官子孙视听甚近,何不返照自己视为本等职分,完全做个德人,天未尝不有厚报于子孙,何用傲物为哉廉而傲物不如不廉者能取容于世可以保身矣.

  第七.宽度量事无大小以量为主,量能容一人则一人之长也.一家之主,必度量足以容一家之人.以故父子兄弟亲戚娅莫不称贤,和气致祥,动罔不吉.况为三军之主,驭数千万血气之夫,非度量宽容岂能使之各得其所,各无怨尤也哉?为将者有主帅上司,皆我父师长上,我从他易,他从我难,僚友势位相敌,朋友外至之事多有两不相应之变;三军愚人无知最多,在我当将自己心常清常净,不可先着一毫己意,不可先要望人如何让我.凡僚友之事,便冥目细想,我今日就是他,他的事就是我所当如何而可.至于不通之人,不可就发性与之争较,且看下落.常退后一步,常将着数放在后手自然受用,就是行间士卒,有犯公私罪过或凡百情罪亦瞑目坐想,设我是此人遇有此事心下如何而可.即如打人十板打至六、七板且止再思,或者恕去再思之,其待一切有非礼之来必当报复者,犹且思之恐其人言之过也.恐其我发之暴也,或其它人真是,而我之性识有偏,再查再省,自然能容不是付之人,是处必当在我,自然度量宽宏,先让一着与人,自然行之不错.无量受用庶免后悔是诚然也.但将道贵严,国是当守,上司虽尊事有必争,不争则不利于下,僚友虽亲法必当执,不执则被挠于中.若一概以宽容含忍处之,所谓萎靡,所谓疲软,此人即为一人之长,一家之长亦且不堪,况驭三军而将将乎!

  嗟乎,法果宜民当争则争,此为力量而非抗傲也.令果当行何厌诛戮,此为威严而非狂妄也.中间在吾辈有志向上者,辨而审之,审而力行之,动与道合而功业成,既不失为有容之士,又可免萎靡疲软之祸矣.

  第八.声色害淫声美色易以动,人缘血气之躯本以情胜,投情之好岂不易动哉!古今人为此败坏者斗载斗量.夫淫声过耳便如大风吹去随吹随灭.何似看些好书、操些武艺、教习士卒,书入心记便不可忘,武艺到手年年得用,士卒一熟便不能生疏,皆为我有用之物.古人尚惜分阴,听一会淫声误了几个分阴.美色与人相为终始,缘阴阳之道实此性生,但不思人之精神有限,一着念于此,即责任利害士伍甘苦皆不在心上.疆场之臣一有疏虞罪死,临阵之士不能战亦死,此身死后还有美色受用否?何不兢兢业业跳出此关.迨归休林下谁复我禁?予常见系念于此之人,百事无心一片暮气.夫三军恃我为强弱,岂可以暮气临之,甚至败伦伤化夺军士之妻家丁之色,卒至全家受祸,名丧身亡不可枚举.戒之!戒之!

  第九.货利害货利者,财帛珍玩也.此物虽天地生之以给人用,而能资人之乏养人之身,但天地鬼神又忌多取.有聚必有散,且财物与怨相联,利入则怨随,子孙恃此堕志益过.况天地间运气流行,未有富而不贫、盛而不衰者,谚云:"朱门生饿殍,白屋出公卿."且军之富何所来乎?不是军士身上膏血,必是朝廷帑藏,国朝军士之养,月仅一石,耗于官私,十仅得五.却乃功立名目,敛千万贫乏之资而归之一人身家之奉,饱饫烹宰鼓瑟吹笙,快口体于目前,致使精神淹废,夺有限之年充一朝之欲犹之可也.且以此敛怨失士卒心,败疆场事,身死名丧,求为匹夫而不可得,甚至奴仆害其主,属伍叛其上,乐极悲生,死于刑戮,冥司报应,六道轮回,远则害在子孙,唾骂万世,何若以此易彼哉.惟有知止知足,以淡薄节俭为务则无欲,无欲则心清神爽,智虑生焉.奉职为将,大得人心,周详防御,古人所谓武臣不惜死,文官不爱钱,天下太平矣.是故不惜死由不爱钱中生来,不爱钱由无欲而充之.平居可以延生,为将可以济事,天之加报,子孙盛昌,为万世长久之计也.今吾为将者,勿用心于货利,毋百计以求积.谚曰:"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马牛."又云:"天不生无禄之人".悉当推此念头,加意职任,施恩士卒,使之为我,用命保我艰危,立我功名,为天下大丈夫岂不美乎!

  第十.刚愎害坚志而勇为谓之刚,刚生人之德也;恃强而自用不回谓之愎,愎,刚德之贼也.吾人患其不刚,固然矣,刚而愎又不如不刚之为愈也.故为将者一有自用之心,士情不问,人人解体,敌情不得,耳目瞽聩,忘身败家,可立而待矣.善将者,几于古今名将成败之政,一时山川形势之殊,敌情我军微隐之变,必广询博访,集众思,屈群策,虽不挠于非礼,而转环于听纳.人之有技,如己有之,即其不足取,而言可采,略其人而取其言,师其言而不必用其人,使吾之言行固皆尽善当理,岂无一二之讹?宜忘其尽善当理之美,而急急求吾一、二之讹,改过就中,行之以强健不息之志,如此庶刚为吾之德,而通下情,知敌变,来众善,成功业,转凶为福矣.

  第十一.胜人害古人训士立志,惟耻不若人.夫耻不若人,正欲胜人也.何在为害?彼耻不若人者,见人好处,敏己以求之,极力以行之,真积力久出于彼上,则彼自让我,我自胜彼.设将自治之功忘却,只存一点不许人胜我之念于胸中,见人有能必思所以忌之,见人有功必思所以没之,便谓人不如我.如此推之僚属之才者,但行事有一长必思所以忌没之而后已,他人有寸能必思所以攘为己有而后已.如此必至损人利己,不顾天理,无所不为,是必树怨,怨厚则祸成.天地鬼神本为福善,而善者为胜人之徒所枉,天地鬼神肯容之乎?故天灾人谴,立足可待.戒之,戒之!

  第十二.逢迎害将者,死官也;兵者,危事也.一有处置不宜,安危存亡所系.何今九边之将不顾安危与存亡、是非与利害,凡于上司势要,当面唯唯,不顾事理之通否.即曰:"山可挟乎?"亦且依唯,曰:"我当遵奉挟山."不惟自己欺心,遗患及将上司,逢迎迷乱.遂为我此举也,可以为千百年之计,可以兴利,可以除害.殊不知非议于背后者已纷纷矣.逢迎之徒更不思他日地方乖张致失军机,祸必逮夫身.夫无责于身而逢迎以取悦己不可也.有责于身而逢迎之,是自卖其身于祸患之中,不亦左乎?吾人有疆场之责,遇上司之命令,当道之咨询,必须是曰是、非曰非,某事不宜行则曰不宜,某事力不能奉行即曰力不能,直以告之,虽一时有拂上官意,终必无失于己.他时功求成,事求可,其上官且感我矣.故忠心有德之将必励謇謇谔谔之风,断不逢迎以为悦.

  第十三.萎靡害人之生也直,萎靡者,直之反也.为将而萎靡者,必是平日贪滥询私、虚冒帑饷、临阵偷生怕死、不肯用命之徒,此固无足道者.或守廉志谨而亦萎靡,何也?良以兵凶,战危易于媒孽,而世人公行报复,责其足恭为贤,遂以军务为趋承人情之具,寄耳目于委命,而低昂于颜面之间,柔媚足恭,不顾名分,不思廉耻,互相习效,只于奉承钻刺,一边用尽心机,专事虚套,所谓朝廷不尊官府,尊官府无权,吏有权是也.意者如此可以免祸,可以得誉,殊不思凡官斯土者,岂皆好汝辈奉承之人,一遇豪杰在位,底蕴尽露,平日贱恶甚于粪土,万一地方失事,彼将拾柔媚旧勤而恕之否乎?吾恐畏人议,彼且落井而下之石矣.夫人之所最爱重者,此生也.将官先以舍生为本,生既可舍,复有何事又重于此而故为萎靡之态?萎靡则号令不行,虽赏罚三军,彼且不感不畏,他日偾事如执左券.何其愚耶!何其愚耶!

  究而言之,萎靡之徒君可负,国可卖,父母可弃,妻妾可以与人,所不屑计也.呜呼!世有此将,禽兽所羞,尚足齿于人类乎?善为将者刚,不可吐柔,不可茹礼,体吾循旧,果与典章太戾,必不可从者酌中而处之,其人遇我过甚,吾只如是;其人厚以遇我,吾亦只如是.军中名分稍从损益,惟可行则已;如无可损益,亦惟安之和平之中.而有必不可假借之力,持守之下而令人有可亲近之慈,君子之中不过如是,矧将领乎?

  第十四.功名害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功名乃太上所与,何谓害?夫功名有分,天地最忌多取.使我实尽此力,实力有十分而功名至七八,则受之不为过,享之不为侈,天地鬼神亦安然付我矣;若只管多方做虚套,求益功名,专事粉饰而实事不继实苦不受,最难瞒是久远,一旦败露,天怨人恶,鬼神阴为褫夺,甚至寿命且不永.吾人只当尽力以报朝廷,功名之事安命以俟其自至.即有功而不见禄则当曰:"吾命仅止此耳."有功而禄之过,便当兢兢业业,多加勤苦以副之,免为造物所忌,谚云:"常调官好做,家常饭好吃."吾人常当使劳苦功业迈于身上之功名,宁发达迟挫抑多,即不受用于身,亦必受用于子孙.他人有功,扬之;他人欲取吾之功,让之.积累既深,屈困既久,自然真迹发见,公论有归.是又在于的知暂饰之非多取之害,然后能不攘功而功属于我,不求人知而无不知矣.

  第十五.尚谦德谦者,美德也,不独士君子当力行之,为将者处功伐之间,当危疑之任,非虚不能受益,非谦不能永保终誉全身完名,此为上计.今将之通弊,宁以萎靡为美德而视谦虚为萎靡,第谦虚、萋靡大有不同;夫卑以自牧,有功能忘,有劳不伐谓之谦;取人为善,收服人心谓之虚.凡人有德,我必慕之效之,一言一行之长,我必求之纳之.凡遇上司,僚属必尽礼尽职立功建业,视为职分所该,辛勤劳苦,须知臣子当然,上则爱之,下则戴之,所谓赞念福生,吉人天相.言无怨尤,行无悔吝,即万一疆场之累,人将怜之身死而名存.《大易》惟谦卦无凶辞,古之大将惟谦善终,此之谓也.

  第十六.惜官箴箴者,规戒也.明其守官之道而时时有所规戒耳.何世之武弁者,自襁褓时父母溺爱之则曰:"纵不读书有官做."父母之过已不胜叹.及长有知觉亦自曰:"我有俸禄,可无忧贫矣;我有世官,可无忧位矣."遂至无所顾惜,不惟不能荣耀门闾,且并其故物而失之.夫朝廷一命之寄,思所以号令乎?一命之上亦必有体,况为将者,三军司命,表率数千万人而欲使之尽力于我,我得假此以报国,期使杀之而不怨,利之而不庸,我不自己爱惜官箴,恪守正道立身行已.凡百点检务可以率下事上,以身为众人之法程,以官为众人之视效,否则人心解体.万法丛脞不知三罚覆之诛,斧钺在前矣,岂止曰不能保此职而已.吾人但居一职,毋问崇卑,务要使此官门面相趁,独处则无愧于神明,自思则无愧于此心,上无愧于上司,中无愧于僚友,升堂无愧于公座,庶几乎!

  第十七.勤职业语云:"惟勤有功."毋论职之崇卑,艺之大小,商贾勤则致富,农夫勤则收获丰,工勤则器精家给,士勤则德进业修,一命之士勤于职则职修名显.况夫为将之道,疆场之安危、三军之死生系焉.譬如农夫种田,春则勤耕,下种以时,粪多力勤,夏耘不失,秋乃有获.尚有天时、虫灾、水旱未卜.若有美田,春仅下种,不耕不耘,不粪不力,到秋来也要与他农同获粮粟,有此理否?兵中事件一一预先勤苦教练,见见成成只是等候待用,还恐备久则损,气久则暮,否则求守固战胜,即与不耕不耘望地内收粮粟之徒何异?为将者,须将所守疆域时时放在心上.军士有病患难、颠连无靠之事,时时访询,随有所闻,即时处之;军器时时辨验,一有不堪,即便修之;行伍时时点检,一有紊乱,即清编之;烽火、哨报、城池、墙垣,稍暇即一巡行,随目所见,即为修缮;文移案牍时时检行,如一事未完,即忘其饥劳,务必终之,不拘夜半久劳之后,必不使军机文案姑待来时.如此行之既熟,自然忘劳;精粗巨细,无不毕举,自然有备无患,若夫百务废驰,且顾眼前妻孥之乐,宴饮之欢,致将事务耽搁,行伍废败,卒然遇变,束手受死而为市曹之鬼,是自取之也.

  第十八.辨效法语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则无足术,斯下矣."况兵事须求于实际之间,而可无效法之辨乎?为将者何所取材?必于经典中求之.前言往行而史册浩翰,岂武弁所能检习?幸而有《百将传》焉.人品心术事业俱已概见,吾人当熟玩而习之.每一将传中不独习其用兵之事,凡为人存心立行一一细玩,有不二之心、纯忠之行者,我则师其德;长于兵机而短于德行者,我则师其术;某将竟至败坏,属之自取,我则鉴之戒之;某将忠廉智勇无愧于己而无妄得祸,我师其行,苟无彼之祸,是我所遭之时幸也,即有不虞之变,古人已然,我何避何嫌?如此辨法,真心师向,自然完名全节,成古人之事业,有古人之荣遇,而无古人之祸难矣.此可以券取影随,非浪说也.

  第十九.习兵法兵之有法,如医之有方,必须读习而后得,但敏智之人自然因而推之,师其意,不泥其迹,乃能百战百胜.率为名将,盖未有不习一法、不识一字、不经一事而辄能开阖变化运用无穷者,即有之亦于实阵上经历闻见,日久乃能,否则吾知其断不能也.但古人兵法,如《七书》之类,就同药肆,五金八石,草木鳞虫,无所不备,盖不知患者症,所宜何药耳,必须医诊认病势,真正宜用某药,即取储肆中药,无不效.倘误诊病患,取药肆中,服之不瘳,将归罪曰:"药之不灵."呜呼,灵也!《七书》内百法俱备,即药肆也,为将者要先知士伍之情,山川之形,认察敌人动静,即问病诊脉之医也,稍差误,用法不效也.吾人童儿习之,幼儿学之,又须长壮之日履名将之门,处实境之间,方知兵法为有用,方能变化兵法,以施之行事之际,至于见任将领,付以边场之寄,岁有桴鼓之举,可谓学法于实境之间矣.却恃其骁勇,或因幼年失学,不解文字,或不知兵法之有助于实用,遂又弃之而不讲.夫有资可习者,无实履之地;有实属之地者,无可学之资,如何而得全材为干城之器乎?以后将士识字者,于冬日夜长之时,宜将兵法、将传每夜饭后限看数页,然后或有室家之扰,或庭阶散步以舒其怀,睡则枕上,且细细玩味,内有不省义意者,次日仍复质问于先知之人,自然有得.不识字者,端坐澄心,令书手识字之类,或通文武生、秀才为之高声朗读数页,省其大概,复令讲说数遍,归枕之际,亦如前玩味,自然有得,久则开口议论,谁谓此人不学耶?古人谓"开卷有益""学不误人",况我国家疆场之计,而可以懵然一白丁克济乎?当是任者思之.

  第二十.习武艺一物一事,有象有则,况乎五兵制器尚象,自有用使之法.法即彀也,在艺中得法者,谓之入彀.为将者身司统率,似不必以技艺为高,但士卒全以器械为爪牙,古人有言:"器械不利,以卒予敌."利之一字不专为锋利用之,便利亦此利也.欲用之利,必习之精.习矣,而不得正彀大阵之中,稍有失误,或进退转跳间,前行未动,后行先误.若夫以少击众人疏分击,尤贵于艺精.为将者,己不先学,何以倡人?已不知花法、实法之辨,何以辨别士卒所习之高下?如凭教师而高下之人不服矣.谚云:"艺高人胆大."

  将军者,将军于前,使无技艺在身,安得当前不惧?且身当前行,恃我之技,可当二三人,左右勇健,密密相随,人人胆壮,惟看将军气色.气色系于胆;胆系于我艺,是所关非小小也.欲为全才之将.凡种种武艺,皆精习之,在俱知而不必俱精.再须专习一二种,务使精绝,庶有实用,庶可练兵,肯专心致志,不过一月可熟一种.各种教师置于左右,每日饮食之余,无所消遣,则用一教师习之,以为消遣之地,他功不妨,而武艺自精.

  第二十一.正名分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惟皇建极以率诸侯,诸侯以率大夫,大夫率四民,秩然莫可紊也.即如织绵者,千丝万缕,为经为纬,一丝乱不得.况将领统驭千军万马,纵横进退,使非名分平日素定,谁肯甘当诛戮,莫敢仰视乎?孔子论治亦只曰"正名",名正分定则上下相安,臂指相使,莫敢有违.军中名分须以军礼为始,但军中之政以联情义为首务,恪执名分,情义颇隔,须于名分之间寓以联属之道,尊严之地通以共难之情,如此在下事上则尊而亲之,在上使下则顺而悦之,三军之众,可使赴汤蹈火矣.

  第二十二.爱士卒将者,腹心也;士卒者,手足也.将诚勇,以力相敌不过数人极矣.数十万之众,非一人可当,必赖士卒,誓同生死,奋勇当锋.兵法爱士如婴儿,故可以之赴深溪.古人吮士之疽,杀爱妾以飨士,投醪于河以共滋味,此何等作为!如今将领不惟不如此推思,且使之肩舆,使之供爨,使之厮役,死亡不恤,冻馁不问,甚至科敛财物,克减月粮,到处先择好歇处安眠,将领已熟睡而士卒尚有啼饥号寒于通衢者,将士夜卧美榻,甚乃伴以使女,而士卒终夜眠人檐下枵腹而宿者,种种不可枚举,如此而欲人共性命,人谁肯哉?

  夫士卒虽愚,最易感动,死生虽大,有因一言一缕之恩而甘死不辞者,却是将领头目千思百虑负义忘恩,何也?愚卒心歧尚少,又有军法驱之,易就善路故也.第士卒之众,吾岂能人人而惠之?惟我真有是心,自然人相观感,固不必其人人及之,人人受千金之惠、再生之德,而后谓之爱,而后得其感耳.爱行恩结,力行气奋,万人一心,何敌不克?功成名立,捷如影响.

  第二十三.教士卒士卒爱矣,与我同死生而不辞矣,苟不加教习之,亦是以卒予敌耳.语云:"爱而不教,禽犊之爱也."故凡礼义名分、行伍进退、营阵武艺,不教不能知.徒有亲上死长之心,而无亲上死长之具,所谓乳犬犯虎,伏鸡搏狸,虽有斗心,随之死矣.是徒鱼肉我众.必悬为赏格,辅以刑杖,先正名分,习威仪,上下秩然,然后授以号令,操之于场,练以武艺,教之于夙,俾人人有勇智,方人自为战,蔑有不胜敌者.

  第二十四.明恩威乌合之众,上下不亲,非有赏罚,孙吴不能以为将,夫赏不专在金帛之惠,罚不专在斧钺之威.有赏千金而不劝者,有不费数金而感深挟纩者,有赏一人而万人喜者,有斩首于前而不畏于后者,有言语之威而畏如刀锯,罚止数人而万人知惧者,此盖有机.机何物也,情也.理兴于心,情通于理,赏之以众情所喜,罚之以众情所恶.或申明晓谕,耳提面命,务俾人人知其所以赏与罚之故.感心发则玩心消,畏心生则怨心止.微乎,微乎!用之正则圣人所谓王道仁者之事也,用不正则圣人所谓五霸智者之事也.

  第二十五.严节制兵有二.用数十百人随意野战,风雨之势非罚所加,非法所管,可以一语传呼而止,无节制可也,虽然,此即节制也;若用数万之众堂堂原野之间,法明令审,动止有则,使强者不得独进,弱者不得独退,峙如山岳,不可撼摇,流如江河,不可阻遏,虽乱犹整,百战不殆,握定胜算,以全制敌,舍节制必不能军.节制者何?譬如竹之有节,节而制之,故竹虽虚,抽数丈之笋而直立不屈.故军士虽众,统百万之夫如一人.夫节制工夫始于什伍,以至队哨,队哨而至部曲,部曲而至营阵,营阵而至大将.一节相制一节,节节分明,毫不可干.金鼓各有所用,音不相杂;旗麾各有所用,色不相杂.

  人人明习,人人恪守.宁使此身可弃,此令不敢不守;此命可弃,此节不敢不重.视死为易,视令为尊.如此必收万人一心之效,必为堂堂无敌之师,百战百胜.用之塞上则外摧强敌,用之域中则内清叛乱,万里无危,万战无失.岂直曰:"百里趋利"已哉,将见天下莫当此兵矣.

  第二十六.明保障天地之道,惟阴与阳;治世之具,惟文与武.文武者,阴阳之义也.故治乱相寻,本阴阳迭运,必文武并用,乃相济有成.粤稽三代而上,井田聿兴,兵农合一,五等封爵,文武不分.故出则为将率,入则为师保,声气既同,绩用有底.迨至春秋战国,民无宁宇,卒有常征,井田寝废,兵农攸分.

  顾孙、吴者出,立为一家之言,特设军务,不由民社,以是文武异途,门户渐立.秦开郡县,汉封同姓,唐设藩镇,历代沿革,虽各鉴一时之弊而曲为更张,戍边御侮,官制固有不同.然且文武职衔,互相加授,名义相关,判途未甚,核军实者,犹诘责于事定之后,以故议论事权势常相埒,所以蔡功惟断乃成.迨至宋室立国本弱,儒术歧多,故分者决不可合,而合者亦分.讫于我朝以武功驱除僭乱,恢拓区宇,一时握戎者辄以汗马自骄,纷然多事,以故防微虑重,军政肘掣.承平二百年来,文法日密,不惟分党而治,抑且恶兴而攻,惟驭众临垒为将士之责,而粮饷赏罚操纵予夺,纤细之事,悉在有司,即器具行伍教授法令,亦缙绅预其章程,复不关于利害,故文武势分,情格阴阳之义,判而相成之实堕矣.盖当思之朝廷设官分职,外而百里之令、五百里之守,上而旬宣之司,激扬之位,皆所以保民也.凡我将士跃马食肉,握符当关,其所统军卒,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民商税课为之供养,毋问风雨,宴安坐糜廪饩,无非用其力于一朝除乱定暴则民生遂,民生遂则国本安.故文武之职不同,所司之政虽异,而其所以保民一也.

  顾今反其道者,止知军士是我统驭,其于保民之意漠然不省,率徇情而偏爱之,每到地方,纵容骚扰百姓,不肯克己,当见东南受兵之处,有谣语云:"贼是木梳,兵是竹蓖."盖言梳还有遗,蓖则无遗矣.及有军卒生事相讦到官,又辄右兵而左民,以致军士纵恣,纪律不整,百姓失望,比临阵时,不惟无以戡定患乱,且杀平民以报馘,劫避寇之家以充食,奸淫被难女妇,矫诬掩败,设诈冒功,此辈不遭人祸,必受天刑.于是文吏耻武夫之无术,视军士如仇雠,凡军民相干之事,一切肆其克毒,务要军将受亏,曲护小民以为仁爱,而小民亦只顾目前便宜,那管隐祸在后.等而在上,惟以刻抑将士,为得体,为有风力,互相仿效,稍有通念者,众共笑而排之,以为同流合污.遇有警时,即钱粮军器馈饷应付,率不究心,一意只要军士杀贼,要将驱不饲之马、不哺之军,不着人家居宿,无视贼势众寡,机宜何如,一到便杀了贼来,庶才将就,何其不通之甚也!夫平日于凡军伍气势被其摧抑已尽,将官事权被其掣肘莫展,临时又不相济,复加以未谙兵机之人硬强调度,岂能杀贼?是以贼得猖獗,蹂践边关,虔刘子女,损伤国体,不知几何,与平日偏爱私恩,孰为得失?即将士粉身碎骨,何补于民社也哉!

  今后为吾将者,须是看定兵马,真为安国保民之物,事事报恩之本,无问文武,分涂展布,难易一心,从保安民社上起念推此而驯之,必以严节制为务,欲严节制必先明恩威,恩威明而教不行,士何由措?故先教士卒.教士之急莫如正名分,必自身率.始而习武艺,知兵法.身率之艺也,非本也.

  本不端则万目丛脞矣,必先辨古人而效法之,先勤职业则效法有日进之益,先知谦德之利,则我为官箴惜而人亦为我惜之.但俗知义之所趋者,必先知害之所伏,是而审功名之害.功名之害小,萎靡之害大,故先审萎靡之害.

  萎靡自逢迎生,故先审逢迎之害.逢迎之害未若胜人为害足以取祸也.故先审胜人之害.胜人之害生于刚愎,故先审刚愎之害.大都诸偏之为害,未有甚于欲之为害也,而货利声色尤害之大者.货利犹可勉强,无如声色易在惑人,故声色先于货利.能审害之所伏而不为,须知大本大端之所先而定其趋,宽度量焉,德之次也,故先之以坚操守.操手勉乎外,无若先做好人以立其基.做好人而惕于忧,祸趋难定也.故先辨利害.利害莫大于死生,明死生,利害自辨.死生利害,惟其昧于志向,故为所夺,志向定,虽死生不足以移之.故曰先立志向.然志向起之于心,故以正心术为首.

  是故心术正则志向自立而不忒,志向立而死生自明而不畏,死生明而利害自辨,利害辨人品自好,做好人而未有不知坚操守者也.操守坚而狭隘者有之,故次之以宽度量,心广体胖矣.而最难窒者欲也,欲莫如声色与货利,真能拔除难窒之欲而尚德,不可以不谨,刚愎害,胜人害,逢迎害,萎靡害、功名害,皆以轻重次第而切磋琢磨之可也.夫惟诸害既去乎身,善美已归诸已,于是而骄吝或生焉,非所以受益也.故尚谦虚之德焉,谦而无箴其弊也弱矣.勤职业者官之箴也,辨效法者官之箴也.官箴正矣,或于将之职未尽也.将以戡乱为务,戡乱有具,兵法为要,武艺次之;治军有方,名分为切,教授次之,教授有术,故次之以恩威也,节制也.合而言之,无非以保民为职,故终之以明保障.约之以一言曰:"正心术而已矣."

  于戏!大本既正,百行翼张,贤将汇征,文治广被,王国之庆、邦家之光也.

  以上每一款内,多有不尽之意,不出乎《纪效新书》、《练兵实纪》、《储练通论》、互相发明,似为重赘.但略言之,恐无以发扬学者生意,故重其言而不重其意者有之,重其意而不重其言者有之,学者惟自择之。

乾坤大略

  王余佑

  卷一、兵起先知所向

  兵之未起,其说甚长,不必详也。已起矣,贵进取,贵疾速。进取则势张,疾速则机得,呼吸间耳,成败判焉!此不可不知所向也。而所向又以敌之强弱为准:敌弱,或可直冲其腹;敌强,断宜旁翦其支,此定理也。

  翦其支者云何?曰:避实而击虚也,乘势而趋利也。避实击虚,则敌骇不及图,如自天而下。乘势趋利,则我义声先大振,而远近向风。不观唐太宗之趋咸阳乎?进乃胜矣。不观黥布之归长沙乎?退乃败矣。微乎!其不可以一瞬失也。

  霸王大略,此其首矣!故不惜备录之。知其说者,夫固无余蕴焉耳。若夫一时之利钝,一事之坚瑕,又何足云!

  卷二、兵进必有奇道

  兵只一道耶?曰:不然。所向既明,则正道在不必言矣。然不得奇道以佐之,则不能取胜。项羽战章邯于巨鹿,而后高祖得以乘虚入关;钟会持姜维于剑阁,而后邓艾得以逾险入蜀。故一阵有一阵之奇道,一国有一国之奇道,天下有天下之奇道。即有时正可为奇,奇亦可为正,而决然断之曰:必有。

  夫兵进而不识奇道者,愚主也,黯将也,名之曰“弃师”。不观之苏氏抉门旁户逾垣之喻乎?其论甚精,无以易也。昔刘濞之攻大梁,田禄伯请以五万人别循江、淮,收淮南、长沙,以会武关;岑彭攻公孙述,自江州溯都江破侯丹兵,径拔武阳,绕出延岑军后;曹操拒袁绍于官渡,移军欲向延津,而潜以轻兵袭白马,用此道也。然则,用兵慎勿曰:吾兵可以一路直至,而无烦于旁趋曲径为也。是以人国侥幸也,戒之哉!

  卷三、初起之兵遇敌以决战为上

  兵之进也,固有所过城邑不及下者矣。必以战乎?曰:非我乐战也,不得已而与敌遇,非战无以却之。盖兵既深入,则敌必并力倾国以图蹂荡我,恐我声势之成;此而不猛战疾斗,一为所乘,鱼散鸟惊,无可救矣!诚能出其不意,一战以挫其锐,则敌众丧胆,我军气倍,志定威立,而后可攻取以图敌。古所谓一战而定天下,其在斯乎!汉光武之于昆阳,唐太宗之于霍邑,可以观也。昔沈田子以千余人遇姚泓数万之众于青泥,其言曰:“兵贵用奇,不必在众。今众寡不敌,势不两立,若彼围既固,则我无所逃,不如击之。”遂败泓兵。此深合机要,百虑不易之道也。

  卷四、决战之道在于出奇设伏

  战固无疑矣。然不得其道,祸更深于无战。古有百战之说,以吾言之,不啻百也。将从何处说起耶?吾言吾初起之战焉耳。以乌合之市人,当追风之铁骑,列阵广原,堂堂正正,而与之角,不俟智者而知其无幸矣。出奇设伏又何待再计焉。孙膑之破庞涓以怯卒,韩信之破陈余以市人,李密之破张须陀以群盗。用寡以覆众,因弱而为强。善战之术,固不止此;然当其事者,断断乎于此二者求之,则万举万当;不然者,必败。

  卷五、乘胜略地莫过于招降

  战失其道,未有不败者;战得其道,未有不胜者。胜则破竹之势成,迎刃之机顺矣。自此招揽豪杰,部署长吏,抚辑人民,收按图籍,颁布教章。所谓略地也,顾其策何先?曰:是有机焉!蹈之而动耳,不烦兵也。

  昔武信君下赵十余城,余皆城守,乃引兵击范阳,不能下。使非纳蒯彻之说,以侯印授范阳令,而使之朱轮华毂以驱驰燕赵郊,则三十余城乌能不战而服乎?善乎!李左车之对淮阴也,曰:“将军虏魏王、禽夏说,不终朝而破赵二十余万众,威震天下,此将军之所长也。然众劳卒疲,其实难用。今以罢弊之卒,屯之燕坚城之下,燕若不服,齐拒境以自强,此将军之所短也。为将军计,莫若按甲休兵,北首燕路,而遣辨士奉咫尺之书于燕,暴其所长,燕必不敢不听从。燕已从而东临齐,虽有智者,不知为齐计矣。兵固有先声而后实者,此之谓也。”至今思之,虽孙、吴复生,何以易焉!而要非战胜之后,则断不及此。何也?胜则人慑吾威而庇吾势,利害迫于前而祸福怵其心,故说易行而从者顺。若在我无可恃之形,而徒以虚言嬲众,是犹梦者之堕井,无怪乎疾呼而人不闻也。此又不可不留意也。

  卷六、攻取必于要害

  《兵法》:“城有所不攻者。”当奉之以为主。至于要害之地,我不得此则进退不能如意,而形相制、势相禁,于是反旗鸣鼓以试吾锋,霍然如探喉骨而拔胸块也。昔高帝长驱入关,已行过宛西,张良云:“今不下宛而西进,前有强敌,宛乘其后。我腹背受敌,此危道也。”乃夜回兵围宛,克之,遂得前进无虑。

  夫以深入重地之师,计必制敌之死命,而留中梗以贻后患,岂良图哉?古恒有军既全胜,而一城扼险,制吾首尾,几覆大业者,皆由于谋之不早也。狄青之取昆仑,神矣!不然,屈力殚货,钝兵挫锐之,岂不闻之?吾知有不顾而疾趋焉耳,何必攻?

  卷七、据守必审形胜

  能取非难,取而能守之为难;汛守非难,守而能得其要之为难。昔项羽委敖仓而不守,弃关中而不居,而卒使汉资之以收天下,此最彰明较著者也。他如陈豨之不知据邯郸而阻漳水,董卓之不知依旧京而守洛阳,自古及今,坐此患者,不可胜数。而独南宋君臣守江失策,尤为可笑。试取当日诸巨公奏议观之,了然矣。

  卷八、立国在有规模

  隆中数语,野夫常谈。然亦曾有取其言细求之者乎?今其言曰:“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益州险塞,沃野千里,高祖因之以成帝业。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险,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事,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泰川。”天下规模,孰大于是!所以,当时英雄,所见略同。周瑜既败曹瞒,因言于孙权曰:“今曹操既败,方忧在腹心,未能与将军连兵相事也。乞与奋威俱进,取蜀而并张鲁,因留奋威固守其所,与马超结援。瑜还与将军据襄阳以蹙曹,北方可图也。”江南形胜可以进窥中原者,其论盖本诸此。

  厥后,六朝胜败不常,力皆不副。至于南宋诸公,有其言而无其事,然而其言亦精且悉矣。其所云:立都建业,筑行宫于武昌及重镇襄阳,以系中原之望。又云:天下形势,居西北足以控制东南,居东南不足以控制西北等语,具关至极,圣人复起,无以易也。

  若夫朝廷之上置中书以综机务,疆埸之外建专阃以总征伐,经理度支,抚驭军民,适宽严之宜,得缓急之序,崇大体,立宏纲,破因循之旧格,布简快之新条,使人人辑志,处处向向,斯立国之初政,又不可以一事不周者也。呜呼!盗贼之与帝王,无俟观其成败,其规模气象,盖已不同矣。

  卷九、兵聚必资屯田

  干戈屡兴,民不安业,郡县萧条,无鸡犬声。大兵一起,立见此景。语云:“师之所处,荆棘生焉。”信非虚也。如此,而拥大众以征伐,掠无可掠,何况转输乎?古所谓百万之众,无食不可一日支,正此时矣!李密以霸王之才,徒以用粟不节,卒致米尽人散之忧。昔汉之兴也,食敖仓之粟;唐之兴也,资黎阳之利。今天下俱匮,既无秦、隋之富以贻之,何所借以成汉、唐之大业乎?

  屯田一着,所谓以人力而补天工也。其法不一,或兵屯,或民屯。大抵创业之屯与守成之屯不同。怀远图者,当于此处求之,无烦详载也。

  卷十、克敌在勿欲速

  君见博虎者乎?平原广泽,不惮驰骛以逐之。至于虎负隅矣,则当设网罗,掘陷阱,围绕其出路,旁睨而伺之,久将自困。若奋不顾身,径进而与之斗,鲜不伤人矣!

  吾之用兵,自初起以至于势成,敌境日蹙而力亦日专,此亦负隅之虎也。吾欲一举而毙之,岂可不厚为之防哉?

  昔周世宗既平关南,宴诸将于行营,议取幽州。诸将曰:“陛下离京四十二日,兵不血刃,取燕南之地,此不世之功也。今虏骑皆聚幽州之北,未宜深入。”世宗卒还师。宋曹彬、潘美诸将北伐,陛辞,太宗谓曰:“潘美但先趋云、朔,卿等以十万众,声言取幽州,且持重缓行,不得贪利。”及曹彬等乘胜而前,所至克捷,每捷奏至,帝讶其进军之速。后果以诸将贪利轻进,至涿,竟为耶律休哥所败。非明鉴耶!

  故欲克敌者,强其势,厚其力,谨其制,利其器,然后堂堂阵、正正旗,声罪致讨而施戎索,乃全胜之术也。不然,吾宁蓄全力以俟之。经伦庶政,振举远猷,大势既定,彼将焉往哉?

  补遗

  十卷中,至矣,尽矣。尚须补也与哉?曰:为“十胜”而设也。江南脆弱,谁不闻之。然迹其所以胜,不在强弱也,顾人之运用何如耳!遂并其佐胜之着、编中未录者,偶记于此。此外,仍有王文成公破宸濠始末,兵略最精,不可不一览。

  跋

  此非谈兵也,谈略也。兵则千百端而不尽,略则三数端而已明矣。十卷挨次而进,各有深意,不可以一丝乱。..至于选将、练兵、安营、布阵、器械、旗鼓、间谍、乡导、地利、赏罚、号令种种诸法,如人之耳目口体,一物不可少者,则各有专书,不在此例矣。

曾胡治兵语录

  蔡锷

  第一章将材

  1.[1] 带兵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治兵之才,不外公、明、勤:不公不明,则兵不悦服;不勤,则营务巨细皆废弛不治。故第一要务在此。不怕死,则临阵当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为名利而出者,保举稍迟则怨,稍不如意则怨;与同辈争薪水,与士卒争毫厘。故又次之。身体赢弱者,过劳则病;精神短乏者,久用则散。故又次之。四者似过于求备,而苟阙其一,则万不可带兵。故吾谓带兵之人,须智深勇沉、文经武纬之才。数月以来,梦想以求之,焚香以祷之,盖无须臾或忘诸怀。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

  2.带兵之道,勤恕廉明,缺一不可。(以上曾语)

  3.求将之道,在有良心,有血性,有勇气,有智略。

  4.天下强兵在将。上将之道,严明果断,以浩气举事,一片肫诚。其次者,刚而无虚,朴而不欺,好勇而能知大义。要未可误于矜骄虚浮之辈,使得以巧饰取容。真意不存,则成败利钝之间,顾忌太多,而趋避逾熟,必至败乃公事。

  5.将材难得。上驷之选,未易猝求,但得朴勇之士,相与讲明大义,不为虚骄之气、夸大之词所中伤,而缓急即云可恃。

  6.兵易募而将难求。求勇敢之将易,而求廉正之将难。盖勇敢倡先,是将帅之本分;而廉隅正直,则粮饷不欺,赏罚不滥,乃可固结士心,历久常胜。

  7.将以气为主,以志为帅。专尚驯谨之人,则久而必惰;专求悍鸷之士,则久而必骄。兵事毕竟归于豪杰一流,气不盛者,遇事而气先慑,而目先逃,而心先摇。平时一一禀承,奉命惟谨,临大难而中无主,其识力既钝,其胆力必减,固可忧之大矣。(以上胡语)

  右论将材之体

  8.古来名将,得士卒之心,盖有在于钱财之外者。后世将弁,专恃粮饷重优,为牢笼兵心之具,其本为已浅矣。是以金多则奋勇蚁附,利尽则冷落兽散。

  9.军中须得好统领、营官,统领、营官须得好真心实肠,是第一义。算路程之远近,算粮仗之缺乏,算彼己之强弱,是第二义。二者微有把握。此外,良法虽多,调度虽善,有效有不效,尽人事以听天而已。

  10. 璞山之志[2] ,久不乐为吾用。且观其过自矜许,亦似宜于剿土匪,而不宜于当大敌。

  11. 拣选将材,必求智略深远之人,又须号令严明,能耐辛苦。三者兼全,乃为上选。

  12. 李忠武公续宾[3] ,统兵巨万,号令严肃,秋毫无犯。湖南、湖北、安徽、江西、浙江等省官民,无不争思倚重。其临阵安闲肃穆,厚重强固。凡遇事之难为而他人所畏怯者,无不毅然引为己任。其驻营处所,百姓欢忭,耕种不辍,万幕无哗,一尘不惊。非其法令之足以禁制诸军,实其明足以察情伪。一本至诚,勇冠三军,屡救弁兵于危难。处事接人,平和正直,不矜不伐。

  13. 乌将军兰泰[4] 遇兵甚厚。雨不张盖,谓众兵均无盖也。囊无余钱,得饷尽以赏兵。

  14. 兵事不外奇正二字,而将材不外智勇二字。有正无奇,遇险而覆;有奇无正,势极即阻。智多勇少,实力难言;勇多智少,大事难成。而其要,以得人为主。得人者昌,失人者亡。设五百人之营,无一谋略之士,英达之材,必不成军。千人之营,无六七英达谋略之士,亦不成军。

  15. 统将须坐定能勇敢不算本领外[ ] ,必须智勇足以知兵,器识足以服众,乃可胜任。总须智勇二字相兼。有智无勇,能说而不能行;有勇无智,则兵弱而败,兵强亦败。不明方略,不知布置,不能审势,不能审机,即千万人终必败也。

  16. 贪功者,决非大器。

  17. 为小将须立功以争胜,为大将戒贪小功而误大局。(以上胡语)

  右论将材之用

  蔡按:古人论将有五德,曰:智、信、仁、勇、严。取义至精,责望至严。西人之论将,辄曰“天才”。析而言之,则曰天所特赋之智与勇。而曾、胡公之所同唱者,则以为将之道,以奥心血性为前提,尤为扼要探本之论,亦即现身之说法。咸、同之际,粤寇[5] 蹂躏十余省,东南半壁,沦陷殆尽。两公均一介书生,出身词林,一清宦,一僚吏,其于兵事一端,素未梦见。所供之役,所事之事,莫不与兵事背道而驰。乃为良心、血性二者所驱使,遂使其“可能性”发展于绝顶,武功灿然,泽被海内。按其事功言论,足与古今中外名将相颉颃而毫无逊色,得非精诚所感,金石为开者欤?苟曾、胡之良心血性而无异于常人也,充其所至,不过为一显宦,否则亦不过薄有时誉之着书家,随风尘以殄瘁已耳!复何能崛起行间,削平大难,建不世之伟绩也哉!

  [ 注释]

  [1] 原文中序号为编者所加,下同。

  [2] 璞山,王錱字、湘军名将,着有《练勇刍言》。

  [3] 李续宾,字迪庵,谥忠武,湘军名将。

  [4] 乌兰泰,满族,官至副都统,谥武壮。

  [5] 粤寇:太平军。

  第二章用人

  1.今日所当讲求,尤在用人一端。人材有转移之道,有培养之力,有考察之法。

  2.人材以陶冶而成,不可眼孔太高,动谓无人可用。

  3.窃疑古人论将,神明变幻不可方物,几于百长并集,一短难容。恐亦史册追崇之词,初非预定之品。要以衡材不拘一格,论事不求苛细。无因寸朽而弃连抱,无施数罟以失巨鳞。斯先哲之恒言,虽愚蒙而可勉。

  4.求人之道,须如白圭之治生,如鹰隼之击物,不得不休。又如蚨之有母,雉之有媒,以类相求,以气相引,庶几得一而可及其余。大抵人才约有两种,一种官气较多,一种乡气较多。官气多者,好讲资格,好问样子,办事无惊世骇俗之象,言语无此妨彼碍之弊。其失也,奄奄无气,凡遇一事,但凭书办家人之口说出,凭文书写出,不能身到、心到、口到、眼到,尤不能苦下身段去事上体察一番。乡气多者,好逞才能,好出新样,行事则知己不知人,言语则顾前不顾后。其失也,一事未成,物议先腾。两者之失,厥咎惟均。人非大贤,亦断难出此两失之外。吾欲以劳、苦、忍、辱四字教人,故且戒官气,而姑用乡气之人。必取遇事体察,身到、心到、口到、眼到者。赵广汉好用新进少年,刘晏好用士人理财,窃愿师之。(以上曾语)

  5.一将岂能独理,则协理之文员、武弁在所必需。虽然,软熟者不可用,谄谀者不可用,胸无实际、大言欺人者不可用。

  6.营官不得人,一营皆成废物;哨官不得人,一哨皆成废物;什长不得人,十人皆成废物。滥取充数,有兵如无兵也。

  7.选哨官、什长,须至勇至廉。不十分勇,不足以倡众人之气;不十分廉,不足以服众人之心。

  8.近人贪利冒功。今日求乞差使争先恐后,即异日首先溃散之人。屈指计之,用人不易。

  9.人才因求才者之智识而生,亦由用才者之分量而出。用人如用马,得千里马而不识,识矣而不能胜其力,则且乐驽骀之便安,而斥骐骥之伟骏矣。

  10. 古之治兵,先求将而后选兵。今之言兵者,先招兵而并不择将。譬之振衣者,不提其领而挚其纲,是棼之也,将自毙矣。(以上胡语)

  蔡按:曾谓人才以陶冶而成,胡亦曰人才由用才者之分量而出。可知用人不必拘定一格,而熏陶裁成之术,尤在用人者运之以精心,使人人各得显其所长,去其所短而已。窃谓人才随风气为转移,居上位者,有转移风气之责(所指范围甚广,非仅谓居高位之一二人言。如官长居目兵之上位,中级官居次级官之上位也),因势而利导,对病而下药,风气虽败劣,自有挽回之一日。今日吾国社会风气败坏极矣,因而感染至于军队。以故人才消乏,不能举练兵之实绩。颓波浩浩,不知所届。惟在多数同心同德之君子,相与提挚维系,激荡挑拨,障狂澜使西倒,俾善者日趋于善,不善者亦潜移默化,则人皆可用矣。

  第三章尚志

  1.凡人才高下,视其志趣。卑者安流俗庸陋之规,而日趋污下;高者慕往哲隆盛之轨,而日即高明。贤否智愚,所由区矣。

  2.无兵不足深忧,无饷不足痛哭。独举目斯世,求一攘利不先,赴义恐后、忠愤耿耿者;不可亟得。或仅得之,而又屈居卑下,往往抑郁不伸,以挫,以去,以死。而贪饕退缩者,果骧首而上腾,而富贵,而名誉,而老健不死。此其可为浩叹者也。

  3.今日百废莫举,千疮并溃,无可收拾。独赖此耿耿精忠之寸衷,与斯民相对于骨岳血渊之中,冀其塞绝横流之人欲,以挽回厌乱之天心,庶几万一有补。不然、但就时局而论之、则滔滔者吾不知其所底也。

  4.胸怀广大,须从平淡二字用功。凡人我之际,须看得平。功名之际,须看得淡,庶几胸怀日阔。

  5.做好人,做好官,做名将,俱要好师、好友、好榜样。

  6.喜誉恶毁之心,即鄙夫患得患失之心也。于此关打不破,则一切学问,才智,实足以欺世盗名。

  7.方今天下大乱,人怀苟且之心。出范围之外,无过而问焉者。吾辈当立准绳,自为守之,并约同志共守之,无使吾心之贼,破吾心之墙之。

  8.君子有高世独立之志,而不与人以易窥;有藐万乘、却三军之气,而未尝轻于一发。

  9.君子欲有所树立,必自不妄求人知始。

  10. 古人患难忧虞之际,正是德业长进之时。其功在于胸怀坦夷,其效在于身体康健。圣贤之所以为圣贤,佛家之所以成佛,所争皆在大难磨折之日,将此心放得实,养得灵。有活泼泼之胸襟,有坦荡荡之意境。则身体虽有外感,必不至于内伤。(以上曾语)

  11. 军中取材,专尚朴勇,尚须由有气概中讲求。特恐讲求不真,则浮气、客气夹杂其中,非真气耳。

  12. 人才由磨炼而成,总须志气胜乃有长进。成败原难逆睹,不足以定人才。兵事以人才为根本,人才以志气为根本;兵可挫而气不可挫,气可偶挫而志不可挫。

  13. 方今天下之乱,不在强敌,而在人心。不患愚民之难治,而在士大夫之好利忘义而莫之惩。

  14. 吾人任事,与正人同死,死亦附于正气之列,是为正命。附非其人,而得不死,亦为千古之玷,况又不能无死耶!处世无远虑,必有危机。一朝失足,则将以熏莸为同臭。而无解于正人之讥评。(以上胡语)

  蔡按:右列各节,语多沉痛。悲人心之陷溺,而志节之不振也。今日时局之危殆,祸机之剧烈,殆十倍于咸、同之世。吾侪身膺军职,非大发志愿,以救国为目的,以死为归宿,不足渡同胞于苦海,置国家于坦途。须以耿耿精忠之寸衷,献之骨岳血渊之间,毫不返顾,始能有济。果能拿定主见,百折不磨,则千灾万难,不难迎刃而解。若吾辈军人,将校但以跻高位、享厚禄、安富尊荣为志,目兵则以希虚誉、得饷糈为志,曾、胡两公必痛哭于九原矣。

  第四章诚实

  1.天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圣贤之德业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故曰: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2.人必虚中不着一物,而后能真实无妄。盖实者不欺之谓也。人之所以欺人者,必心中别着一物。心中别有私心,不敢告人,而后造伪言以欺人。若心中了不着私物,又何必欺人哉!其所以欺人者[1] ,亦以心中别着私物也。所知在好德,而所私在好色。不能去好色之私,则不能欺其好德之知矣。是故诚者,不欺者也。不欺者,心无私着也;无私著者,至虚者也。是故天下之至诚,天下之至虚者也。

  3.知己之过失,即自为承认之地,改去毫无吝惜之心,此最难之事,豪杰之所以为豪杰,圣贤之所以为圣贤,便是此等处磊落过人。能透过此一关,寸心便异常安乐,省得多少纠葛,省得多少遮掩装饰丑态。

  4.盗虚名者,有不测之祸;负隐匿者,有不测之祸;怀忮心者,有不测之祸。

  5.天下惟忘机可以消众机,惟懵懂可以祓不祥。

  6.用兵久则骄惰自生,骄惰则未有不败者。勤字所以医惰,慎字所以医骄。二字之先,须有一诚字以为之本。立意要将此事知得透,辨得穿。精诚所至,金石亦开,鬼神亦避,此在己之诚也。人之生也直,与武员之交接,尤贵乎直。文员之心,多曲多歪,多不坦白,往往与武员不相水乳。必尽去歪曲私衷,事事推心置腹,使武人粗人,坦然无疑,此接物之诚也。以诚为之本,以勤字、慎字为之用,庶几免于大戾,免于大败。

  7.楚军水、陆师之好处,全在无官气而有血性。若官气增一分,血性必减一分。

  8.军营宜多用朴实少心窍之人,则风气易于纯正。今大难之起,无一兵足供一割之用,实以官气太重,心窍太多,漓朴散醇,真意荡然。湘军之兴,凡官气重、心窍多者,在所必斥。历岁稍久,亦未免沾染习气,应切戒之。

  9.观人之道,以朴实廉介为质。有其质而傅以他长,斯为可贵。无其质而长处亦不足恃。甘受和,白受采,古人所谓无本不立,义或在此。

  10. 将领之浮滑者,一遇危险之际,其神情之飞越,足以摇惑军心;其言语之圆滑,足以淆乱是非。故楚军历不喜用善说话之将。

  11. 今日所说之话,明日勿因小利害而变。

  12. 军事是极质之事,二十三史,除班马而外,皆文人以意为之。不知甲仗为何物、战阵为何事。浮词伪语,随意编造,断不可信。

  13. 凡正话实话,多说几句,久之人自能共亮其心。即直话亦不妨多说,但不可以讦为直,尤不可背后攻人之短。驭将之道,最贵推诚,不贵权术。

  14. 吾辈总以诚心求之,虚心处之。心诚则志专而气足,千磨百折,而不改其常度,终有顺理成章之一日。心虚则不客气,不挟私见,终可为人共谅。

  15. 楚军之所以耐久者,亦由于办事结实,敦朴之气,未尽浇散。若奏报虚伪,不特畏遐迩之指摘,亦恐坏桑梓之风气;16. 自古驭外国,或称恩信,或称威信,总不出一信字。非必显违条约,轻弃前诺,而后为失信也。即纤悉之事,颦笑之间,亦须有真意载之以出。心中待他只有七分,外面不必假装十分。既已通和讲好,凡事公平照拂,不使远人吃亏,此恩信也。至于邻人畏敬,全在自立自强,不在装模作样。临难有不屈挠之节,临财有不沾染之廉,此威信也。周易立家之道,尚以有孚之威,归诸反身,况立威于外域,求孚于异族,而可不反求诸己哉!斯二者,似迂远而不切于事情,实则质直而消患于无形。(以上曾语)

  17. 破天下之至巧者以拙,驭天下之至纷者以静。

  18. 众无大小,推诚相与。咨之以谋,而观其识;告之以祸,而观其勇;临之以利,而观其廉;期之以事,而观其信;知人任人,不外是矣。近日人心,逆亿万端,亦难穷究其所往。惟诚之至,可救欺诈之穷。欺一事不能欺诸事,欺一时不能欺之后时。不可不防其欺,不可因欺而灰心所办之事,所谓贞固足以干事也。

  19. 吾辈不必世故太深,天下惟世故深误国事耳。一部《水浒》,教坏天下强有力而思不逞之民;一部《红楼》,教坏天下堂官、掌印司官、督抚、司道、首府及一切红人。专意揣摩迎合,吃醋捣鬼,当痛除此习,独行其志。阴阳怕懵懂,不必计及一切。

  20. 人贵专一。精神所至,金石为开。

  21. 军旅之事,胜败无常,总贵确实而戒虚捏。确实则准备周妥,虚饰则有误调度,此治兵之最要关键也。粤逆倡乱以来,其得以肆志猖撅者,实由广西文武欺饰捏报,冒功幸赏,以致蔓延数省。流毒至今,莫能收拾。

  22. 事上以诚意感之,实心待之,乃真事上之道。若阿附随声,非敬也。

  23. 挟智术以用世,殊不知世间并无愚人。

  24. 以权术凌人,可驭不肖之将,而亦仅可取快于一时。本性忠良之人,则并不烦督责而自奋也。(以上胡语)

  蔡按:吾国人心,断送于“伪”之一字。吾国人心之伪,足以断送国家及其种族而有余。上以伪驱下,下以伪事上,同辈以伪交,驯至习惯于伪。只知伪之利,不知伪之害矣。人性本善,何乐于伪?惟以非伪不足以自存,不得不趋于伪之一途。伪者人固莫耻其为伪,诚者群亦莫知其为诚,且转相疑骇,于是由伪生疑,由疑生嫉。嫉心既起,则无数恶德从之俱生,举所谓伦常道德皆可蹴去不顾。呜呼!伪之为害烈矣。军队之为用,全侍万众一心,同袍无间,不容有丝毫芥蒂,此尤在有一诚字为之贯串,为之维系。否则,如一盘散沙,必将不戢自焚。社会以伪相尚,其祸伏而缓;军队以伪相尚,其祸彰而速且烈。吾辈既充军人,则将伪之一字排斥之不遗余力,将此种性根拔除净尽,不使稍留萌櫱,乃可以言治兵,乃可以为将,乃可以当兵。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李广疑石为虎,射之没羽;荆轲赴秦,长虹贯日,精诚之所致也。

  [ 注释]

  [1] 此处应为“自欺者”。

  第五章勇毅

  1.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毁而无誉,有恩而无怨。自修者但求大闲不逾,不可因讥议而馁沉毅之气。衡人者,但求一长而取,不可因微瑕而弃有用之材。苟于峣峣者过事苛求,则庸庸者反得幸全。

  2.事会相薄,变化乘除,吾当举功业之成败,名誉之优劣,文章之工拙,概以付之运气一囊之中,久而弥自信其说不可易也。然吾辈自信之道,则当与彼赌乾坤于俄顷,较殿最于锱铢,终不令囊独胜而吾独败。

  3.国藩昔在江西、湖南,几于通国不能兼容。六七年间,浩然不欲复闻世事。惟以造端过大,本以不顾生死自命,宁当更问毁誉。

  4.遇棘手之际,须从耐烦二字痛下工夫。

  5.我辈办事,成败听之于天,毁誉听之于人。惟在己之规模气象,则我有可以自立者,亦曰不随众人之喜惧为喜惧耳。

  6.军事棘手之际,物议指摘之时,惟有数事最宜把持得定:一曰待民不可骚扰;二曰禀报不可讳饰;三曰调度不可散乱。譬如舟行,遇大风暴发,只要把舵者心明力定,则成败虽未可知,要胜于他舟之慌乱者数倍。

  7.若从流俗毁誉上讨消息,必致站脚不牢。(以上曾语)

  8.不怕死三字,言之易,行之实难,非真有胆有良心者不可。仅以客气为之,一败即挫矣。

  9.天下事只在人力作为,到水尽山穷之时自有路走,只要切实去办。

  10. 冒险二字,势不能免。小心之过,则近于葸。语不云乎:“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11. 国家委用我辈,既欲稍稍补救于斯民,岂可再避嫌怨。须知祸福有定命,显晦有定时,去留有定数,避嫌怨者未必得,不避嫌怨未必失也。古人忧谗畏讥,非惟求一己之福也。盖身当其事,义无可辞,恐谗谤之飞腾,陷吾君以不明之故。

  故俏俏之忧心,致其忠爱之忱耳。至于一身祸福进退,何足动其毫末哉?

  12. 胆量人人皆小,只须分别平日胆小、临时胆大耳。今人则平日胆大,临时胆小,可痛也已。

  13. 讨寇之志,不可一眚而自挠。而灭寇之功,必须万全而自立。

  14. 两军交馁,不能不有所损。固不可因一眚而挠其心,亦不可因大胜而有自骄轻敌之心。纵常打胜仗,亦只算家常便饭,并非奇事。惟心念国家艰难,生民涂炭,勉竭其愚,以求有万一之补救。成败利钝,实关天命,吾尽吾心而已。

  15. 侥幸以图难成之功,不如坚忍而规远大之策。

  16. 兵事无万全。求万全者,无一全。处处谨慎,处处不能谨慎。历观古今战事,如刘季、光武、唐太宗、魏武帝,均日濒于危。其济,天也。

  17. 不当怕而怕,必有当怕而不怕者矣。

  18. 战事之要,不战则已,战则须挟全力;不动则已,动则须操胜算。如有把握,则坚守一月、二月、三月,自有良方。今日之人,见敌即心动,不能自主,可戒也。

  19. 古今战阵之事,其成事皆天也,其败事皆人也。兵事怕不得许多,算到五六分,便须放胆放手,本无万全之策也。(以上胡语)

  蔡按:勇有狭义的、广义的及急遽的、持续的之别。暴虎冯河,死而无悔,临难不苟,义无反顾,此狭义的、急遽的者也。成败利钝,非所逆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广义的、持续的者也。前者孟子所谓小勇,后者所谓大勇、所谓浩然之气者也。右章所列,多指大勇而言,所谓勇而毅也。军人之居高位者,除能勇不算外,尤须于毅之一字痛下工夫。挟一往无前之志,具百折不回之气,毁誉、荣辱、死生皆可不必计较,惟求吾良知之所安。以吾之大勇,表率无数之小勇,则其为力也厚,为效也广。至于级居下僚(将校以至目兵),则应以勇为惟一天性,以各尽其所职。不独勇于战阵也,即平日一切职务,不宜稍示怯弱,以贻军人之羞。世所谓无名之英雄者,吾辈是也。

  第六章严明

  1.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赏罚。

  2.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

  3.医者之治瘠痈,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盖亦当为简汰,以剜其腐肉者;痛加训练,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则武备之弛,殆不知所底止。

  4.太史公所谓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识大体而已。后世专尚慈惠,或以煦煦为仁者当之,失循吏之义矣。为将之道,亦法立令行、整齐严肃为先,不贵煦妪也。

  5.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6.九弟临别,深言御下宜严,治事宜速。余亦深知驭军驭吏,皆莫先于严,特恐明不傍烛,则严不中礼耳。

  7.吕蒙诛取铠之人,魏绛戮乱行之仆。古人处此,岂以为名,非是无以警众耳。

  8.近年驭将失之宽厚,又与诸将相距过远,危险之际,弊端百出,然后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爱,虽少必济,反是乃败道耳。(以上曾语)

  9.自来带兵之将,未有不专杀立威者。如魏绛戮仆,穰苴斩庄贾,孙武致法于美人,彭越之诛后至者,皆是也。

  10. 世变日移,人心日趋于伪,优容实以酿祸,姑息非以明恩。居今日而为政,非用霹雳手段不能显菩萨心肠。害马既去,伏??龙不惊,则法立知恩。吾辈任事,只尽吾义分之所能为,以求衷诸理之至。是不必故拂乎人情,而任劳任怨,究无容其瞻顾之思。

  11. 号令未出,不准勇者独进;号令既出,不准怯者独止。如此则功罪明而心志一矣。

  12. 兵,阴事也,以收敛固啬为主。战,勇气也,以节宣提倡为主。故治军贵执法谨严,能训能练,禁烟禁赌,戒逸乐,戒懒散。

  13. 治将乱之国,用重典;治久乱之地,宜予以生路。

  14. 行军之际,务须纪律严明,队伍整齐,方为节制之师。如查有骚扰百姓,立即按以军法。吕蒙行师,不能以一笠宽其乡人,严明之谓也。绛侯治兵,不能以先驱犯其垒壁,整齐之谓也。

  15. 立法宜严,用法宜宽,显以示之纪律,隐以激其忠良。庶几畏威怀德,可成节制之师。若先宽后严,窃恐始习疲玩,终生怨尤,军政必难整饬。(以上胡语)

  蔡按:治军之要,尤在赏罚严明。煦煦为仁,足以隳军纪而误国事,此尽人所皆知者。近年军队风气纪纲太弛,赏罚之宽严每不中程,或姑息以图见好,或故为苛罚以示威,以爱憎为喜怒,凭喜怒以决赏罚。于是赏不知感,罚不知畏。此中消息,由于人心之浇薄者居其半,而由于措施之乖方者亦居其半。当此沓泄成风、委顿疲玩之余,非振之以猛,不足以挽回颓风。与其失之宽,不如失之严。法立然后知恩,威立然后知感。以菩萨心肠,行霹雷手段,此其时矣。是望诸勇健者毅然行之,而无稍馁,则军事其有豸乎。

  第七章公明

  1.大君以生杀予夺之权授之将帅,犹东家之银钱货物授之店中众伙。若保举太滥,视大君之名器不甚爱惜,犹之贱售浪费,视东家之货财不甚爱惜也。介之推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功乎?”余则略改之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假大君之名器,以市一己之私恩乎?”余忝居高位,惟此事不能力挽颓风,深为愧惭。

  2.窃观古今大乱之世,必先变乱是非,而后政治颠倒,灾害从之。屈原之所以愤激沉身而不悔者,亦以当日是非淆乱为至痛。放曰: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而为茅。又曰:固时俗之从流,又孰能无变化。伤是非之日移日淆,而几不能自主也。后世如汉、晋、唐、宋之末造,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而后小人得志,君子有皇皇无依之象。推而至于一省之中,一军之内,亦必其是非不揆于正,而后其政绩少有可观。赏罚之任视乎权位,有得行,有不得行。至于维持是非之公,则吾辈皆有不可辞之责。顾亭林先生所谓匹夫与有责焉者也。

  3.大抵莅事以明字为第一要义。明有二:曰高明,曰精明。同一境,而登山者独见其远,乘城者独觉其旷,此高明之说也。同一物,而臆度者不如权衡之审,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精,此精明之说也。凡高明者,欲降心抑志以遽趋于平实,颇不易易。若能事事求精,轻重长短一丝不差,则渐实矣;能实,则渐平矣。

  4.凡利之所在,当与人共分之;名之所在,当与人共享之。居高位,以知人、晓事二者为职。知人诚不易学,晓事则可以阅历??电(上口)勉得之。晓事则无论同己、异己,均可徐徐开悟,以冀和衷。不晓事,则挟私固谬,秉公亦谬;小人固谬,君子亦谬;乡愿固谬,狂狷亦谬。重以不知人,则终古相背而驰,决非和协之理。故恒言皆以分别君子、小人为要,而鄙论则谓天下无一成不变之君子,亦无一成不变之小人。今日能知人、能晓事,则为君子;明日不知人、不晓事,则为小人。寅刻公正光明,则为君子;卯刻偏私?掩(日旁,yan )暖,则为小人。故群毁群誉之所在,下走常穆然深念,不能附和。

  5.营哨官之权过轻,则不得各行其志。危险之际,爱而从之者或有一二,畏而从之者则无其事也。此中消息,应默察之而默挽之,总揽则不无偏蔽,分寄则多所维系。(以上曾语)

  6.举人不能不破格,破格则须循名核实。否则,人即无言,而我心先愧矣。

  7.世事无真是非,特有假好恶。然世之循私以任事者,试返而自问,异日又岂能获私利之报于所徇利之人哉!盍亦返其本矣。

  8.天下惟左右习近不可不慎。左右习近无正人,即良友直言亦不能进。

  9.朝廷爵赏,非我所敢专,尤非我所敢吝,然必积劳乃可得赏。稍有滥予,不仅不能激励人才,实足以败坏风俗。荐贤不受赏,隐德必及子孙。

  10. 国家名器,不可滥予。慎重出之,而后军心思奋,可与图后效而速成功。

  11. 天下惟不明白人多疑人,明白人不疑人也。(以上胡语)

  蔡按:文正公谓居高位以知人、晓事为职,且以能为知人、晓事与否,判别其为君子为小人。虽属有感而发,持论至为正当,并非愤激之谈。用人之当否,视乎知人之明昧;办事之才不才,视乎晓事之透不透。不知人,则不能用人;不晓事,何能办事?君子、小人之别,以能否利人济物为断。苟所用之人不能称职,所办之事措置乖方,以致贻误大局,纵曰其心无他,究难为之宽恕者也。昔贤于用人一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其宅心之正大,足以矜式百世。曾公之荐左宗棠,而劾李次青,不以恩怨而废举动,名臣胸襟,自足千古。近世名器名位之滥极矣。幸进之途,纷歧杂出。昔之用人讲资格,固足以屈抑人才;今之不讲资格,尤未足以激扬清浊。赏不必功,惠不必劳,举不必才,劾不必劣。或今贤而昨劣,或今辱而昨荣。扬之则举之九天之上,抑之则置之九渊之下。得之者不为喜,失之者不为歉。所称为操纵人才、策励士气之具,其效力竟以全失。欲图挽回补救,其权操之自上,非吾侪所得与闻。惟吾人职居将校,在一小部分内,于用人一端亦非绝无几希之权力。既有此权,则应于用人惟贤、循名核实之义,特加之意。能于一小部分有所裨补,亦为心安理得。

  第八章仁爱

  1.带兵之道,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是也。待弁兵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发达,望其成立,则人知恩矣。礼者,所谓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泰而不骄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临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凛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守斯二者,虽蛮貊之邦行矣,何兵之不可治哉!

  2.吾辈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般。无银钱,无保举,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之因扰民而坏品行,因嫖赌、洋烟而坏身体。个个学好,人人成材,则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亦感恩矣。

  3.爱民为治兵第一要义。须日日三令五申,视为性命根本之事,毋视为要结粉饰之文。(以上曾语)

  4.大将以救大局为主,并以救他人为主。须有嘉善而矜不能之气度,乃可包容一切,觉得胜仗无可骄人,败仗无可尤人。即他人不肯救我,而我必当救人。

  5.必须谆嘱将弁,约束兵丁,爱惜百姓,并随时访查,随时董戒,使营团皆行所无事,不扰不惊,戢暴安良,斯为美备。

  6.爱人当以大德,不以私惠。

  7.军行之处,必须秋毫无犯,固结民心。

  8.长官之于属僚,须扬善公庭,规过私室。

  9.圣贤、仙佛、英雄、豪杰,无不以济人济物为本,无不以损己利人为正道。

  10. 爱人之道,以严为主。宽则心驰而气浮。

  11. 自来义士忠臣,于曾经受恩之人,必终身奉事惟谨。韩信为王,而不忘漂母一饭之恩;张苍作相,而退朝即奉事王陵及王陵之妻如父母,终身不改。此其存心正大仁厚,可师可法。(以上胡语)

  蔡按: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语,最为慈仁贴切。能以此存心,则古今带兵格言,干言万语,皆可付之一炬。父兄之待子弟,虑其愚蒙无知也,则教之诲之;虑其饥寒苦痛也,则爱之护之;虑其放荡无行也,则惩戒之;虑其不克发达也,则培养之。无论为宽为严,为爱为憎,为好为恶,为赏为罚,均出之以至诚无伪,行之以至公无私。如此则弁兵爱戴长上,亦必如子弟之爱其父兄矣。军人以军营为第二家庭,此言殊亲切有味。然实而按之,此第二家庭较之固有之家庭,其关系之密切,殆将过之。何以故?长上之教育部下也,如师友,其约束督责爱护之也,如父兄。部下之对长上也,其恪恭将事,与子弟之对于师友父兄,殆无以异耳。及其同征战役也,同患难,共死生,休戚无不相关,利害靡不与共。且一经从戎,由常备而续备,由续备而后备,其间年月正长,不能脱军籍之关系。一有战事,即须荷戈以出,为国宣劳。此以情言之耳。国为家之集合体,卫国亦所以卫家,军人为卫国团体之中坚,则应视此第二家庭为重。此以义言之耳。古今名将用兵,莫不以安民、爱民为本。盖用兵原为安民,若扰之害之,是悖用兵之本旨也。兵者民之所出,饷亦出之自民。索本探源,何忍加以扰害?行师地方,仰给于民者岂止一端;休养军队,采办粮秣,征发夫役,探访敌情,带引道路,何一非借重民力!若修怨于民而招其反抗,是自困也。至于兴师外国,亦不可以无端之祸乱,加之无辜之民,致上干天和,下招怨怼,仁师义旅,决不出此。此海陆战条约所以严掳掠之禁也。

  第九章勤劳

  1.练兵之道,必须官弁昼夜从事,乃可渐几于熟。如鸡伏卵,如炉炼丹,未可须臾稍离。

  2.天下事,未由不由艰苦中得来,而可大可久者也。

  3.百种弊端,皆由懒生。懒则弛缓,弛缓则治人不严,而趋功不敏。一处弛,则百处懒矣。

  4.治军之道,以勤字为先。身勤则强,逸则病。家勤则兴,懒则衰。国勤则治,怠则乱。军勤则胜,惰则败。惰者,暮气也,当常常提其朝气。

  5.治军以勤字为先,由阅历而知其不可易。未有平日不早起,而临敌忽能早起者;未有平日不习劳,面临敌忽能习劳者;未有平日不能忍饥耐寒,而临敌忽能忍饥耐寒者。

  6.每日应办之事积搁过多,当于清早单开本日应了之件,日内了之,如农家早起,分派本日之事,无本日不了者,庶几积压较少。

  7.养生之道,莫大于惩忿窒欲,多动少食。(以上曾语)

  8.军旅之事,非以身先之劳之,事必无补。古今名将,不仅才略异众,亦且精力过人。

  9.将不理事,则无不骄纵者;骄纵之兵,无不怯弱者。

  10. 凡兵之气,不见仗则弱,常见仗则强。久逸则终无用处,异日则必不可临敌。

  11. 兵事如学生功课,不进则退,不战则并不能守。敬姜之言曰:劳则思,逸则淫。设以数万人屯兵境上,无论古今无此办法,且久逸则筋脉皆弛,心胆亦怯,不仅难战,亦必难守。

  12. 淫佚酒色,取败之媒;征逐嬉娱,治兵所戒。金陵围师之溃,皆由将骄兵惰,终日酣嬉,不以贼匪为念。或乐桑中之嬉,或恋室家之私,或群与纵酒酣歌,或日在赌场烟馆,淫心荡志,乐极忘疲,以致兵气不扬,御侮无备,全军覆没,皆自宣淫纵欲中来也。夫兵犹火也,不战则焚;兵犹水也,不流则腐。治军之道,必以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为典法。(以上胡语)

  蔡按:战争之事,或跋涉冰天雪窟之间,或驰驱酷暑恶瘴之乡,或趁雨雪露营,或昼夜趱程行军;寒不得衣,饥不得食,渴不得水。枪林弹雨之中,血肉横飞,极人世所不见之惨,受恒人所不经之苦。其精神、其体力,非于平时养之有素,练之有恒,岂能堪此?练兵之主旨,以能效命于疆场为归宿。欲其效命于疆场,尤宜于平时竭尽手段以修养其精神,锻炼其体魄,娴熟其技艺,临事之际,乃能有恃以不恐。故习劳忍苦,为治军之第一要义。而驭兵之道,亦以使之劳苦为不二法门。盖人性似猴,喜动不喜静,宜劳不宜逸。劳则思,逸则淫。闲居无所事事,则为不善。此常人恒态。聚数百千血气方刚之少年于一团,苟无所以范其心志、劳其体肤,其不逾闲荡检、溃出堤外者,乌可得耶?

  第十章和辑

  1.祸机之发,莫烈于猜忌,此古今之通病。败国、亡家、丧身皆猜忌之所致。《诗》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忮、求二端,盖妾妇穿窬兼而有之者也。

  2.凡两军相处,统将有一分龃龉,则营哨必有三分,兵夫必有六七分。故欲求和衷共济,自统将先办一副平恕之心始。人之好名,谁不如我?同打仗不可讥人之退缩,同行路不可疑人之骚扰,处处严于治己。而薄于责人,则唇舌自省矣。

  3.敬以持躬,恕以待人。敬则小心翼翼,事无巨细,皆不敢忽。恕则凡事留余地以处人,功不独居,过不推诿。常常记此二字,则长履大任,福祚无量。

  4.湘军之所以无敌者,全赖彼此相顾,彼此相救。虽平日积怨深仇,临阵仍彼此照顾;虽上午口角参商,下午仍彼此救援。(以上曾语)

  5.军旅之事,以一而成,以二三败。唐代九节度之师,溃于相州。其时名将如郭子仪、李光弼,亦不能免。盖谋议可资于众人,而决断须归于一将。

  6.古来将帅不和,事权不一,以众致败者,不止九节度使相州一役。

  7.为大将之道,以肯救人、固大局为主,不宜炫耀己之长处,尤不宜指摘人之短处。

  8.兵无论多寡,总以能听号令为上。不奉一将之令,兵多必败;能奉一将之令,兵少必强。(以上胡语)

  蔡按:古人相处,有愤争公庭,而言欢私室;有交哄于平昔,而救助于疆场。盖不以公废私,复不以私而害公也。人心之不同如其面,万难强之使同,驱之相合,则睚眦之怨,芥蒂之隙,自所难免。惟于公私之界分得清,认得明,使之划然两途,不相混扰,则善矣。发捻之役,中日之役,中法之役,列将因争意气而致败绩者,不一而足。故老相传,言之凿凿。从前握兵符者,多起自行间,罔知大体,动以意气行事,无怪其然。今后一有战役,用兵必在数十万以上,三十余镇之师。情谊夙不相孚,言语亦多隔阂,统驭调度之难盖可想见。苟非共矢忠诚,无猜无贰,或难免不蹈既往之覆辙。欲求和衷共济,则惟有恪遵先哲遗言,自统将先办一副平恕之心始。功不独居,过不推诿,乃可以言破敌。

  第十一章兵机

  1.前此为赴鄂救援之行,不妨仓卒成军。近日为东下讨贼之计,必须简练慎出。若不教之卒、窳败之械则何地无之;而必远求之湖南,等于辽东自诩涿(无水旁)。仍同灞上儿戏之军。故此行不可不精选,不可不久练。

  2.兵者,阴事也。哀戚之意,如临亲丧;肃敬之心,如承大祭,故军中不宜有欢悦之象。有欢悦之象者,无论或为和悦,或为骄盈,终归于败而已。田单之在即墨,将军有必死之心,士卒无生还之气,此其所以破燕也。及其攻狄也,黄金横带,有生之乐,无死之心,鲁仲连策其必不胜。兵事之宜惨戚,不宜欢欣,亦明矣。

  3.此次由楚省招兵东下,必须选百炼之卒。备精坚之械,舟师则船炮并富。陆路则将卒并愤,作三年不归之想,为百战艰难之行。岂可儿戏成军,仓卒成行?人尽乌合,器多苦窳,船不满二百,炮不满五百,如大海簸豆,黑子着面,纵能速达皖省,究竟于事何补?是以鄙见总须战舰二百号,又补以民船七八百,载大小炮千余位。水军四千,陆军六千,夹江而下,明年成行,始略成气候。否则名为大兴义旅,实等矮人观场,不直方家一晒。

  4.夫战,勇气也。再而衰,三而竭。国藩于此数语,常常体念。大约用兵无他巧妙,常存有余不尽之气而已。孙仲谋之攻合肥,受创于张辽;诸葛武侯之攻陈仓,受创于郝昭。皆初气过锐,渐就衰竭之故、惟荀?茵之拔偪阳,气已竭而复振;陆抗之拔西陵,预料城之不能遽下,而蓄养锐气,先备外援,以待内之自毙。此善用气者也。

  5.日中则昃,月盈则亏,故古诗“花未全开月未圆”之句,君子以为知道。故余治兵以来,每介疑胜疑败之际,战兢恐惧,上下惊惧者,其后常得大胜。当志得意满之候,各路云集,狃于屡胜,将卒矜慢,其后常有意外之失。

  6.国家之强,以得人为强。所谓无兢惟人也。若不得其人,则羽毛未丰,亦似难以高飞。昔在宣宗皇帝,亦尝切齿发愤,屡悔和议,而主战守,卒以无良将帅,不获大雪国耻。今欲罢和主战,亦必得三数引重致远、折冲御侮之人以拟之。若仅区区楚材,目下知名之数人,则干将莫邪,恐未必不终刓折。且聚数太少,亦不足以分布海隅。用兵之道,最忌势穷力弱四字。力则指将士之精力言之,势则指大局大计,及粮饷之接续、人才之继否言之。能战虽失算亦胜,不能战虽胜算亦败。

  7.悬军深入而无后继,是用兵大忌。

  8.危急之际,尤以全军保全士气为主。孤军无助,粮饷不继,奔走疲惫,皆散乱必败之道。(以上曾语)

  9.有不可战之将,无不可战之兵。有可胜不可败之将,无必胜必不胜之兵。

  10. 古人行师,先审己之强弱,不问敌之强弱。

  11. 兵事决于临机,而地势审于平日,非寻常张皇幽渺可比。

  12. 军事有先一着而胜者,如险要之地,先发一军据之,此必胜之道也。有最后一着而胜者,待敌有变,乃起而应之,此必胜之道也。至于探报路径,则须先期妥实办理。兵事之妙,古今以来,莫妙于拊其背、冲其腰、抄其尾,惟须审明地势、敌情。

  13. 先安排以待敌之求战,然后起而应之,乃必胜之道。盖敌求战,而我以静制动,以逸待劳,以整御散,必胜之道也。此意不可拘执,未必全无可采。

  14. 临阵之际,须以万人并力,有前有后,有防抄袭之兵,有按纳不动以应变之兵,乃是胜着。如派某人守后,不应期而进,便是违令;应期而不进,便是怯战。此则必须号令严明者也。徇他人之意,以前为美,以后为非,必不妥矣。

  15. 夹击原是上策,但可密计而不可宣露,须并力而不宜单弱。须谋定后战,相机而行,而不可或先或后。

  16. 不轻敌而慎思,不怯战而稳打。

  17. 兵分则力单,穷进则气散,大胜则变成大挫,非知兵者也,不可不慎。敬则胜,整则胜,和则胜。三胜之机,决于是矣。

  18. 我军出战,须层层布置,列阵纵横,以整攻散,以锐蹈瑕,以后劲而防抄袭。临阵切戒散队,得胜尤忌贪财。

  19. 熟审地势、敌情,妥谋分击之举。或伺敌之缺点,蹈瑕而入;或挈敌之重处,并力而前。皆在相机斟酌。惟临阵切忌散队,切戒贪财。得胜之时,尤宜整饬队伍,多求痛杀。军务只应以一处合围以致敌,其余尽作战兵、援兵、兜剿之兵。若处处合围,则兵力皆为坚城所牵缀。屯兵坚城之下,则情见势绌。

  20. 用兵之道,全军为上策,得土地次之;破敌为上策,得城池次之。古人必四路无敌,然后围城,兵法所谓“十则围之”之义也。

  21. 兵事有须先一著者,如险要之地,以兵据之,先发制人,此为扼吭之计,必胜之道也。有须后一著者,愈持久愈神妙,愈老到愈坚定,待敌变计,乃起而乘之,此可为奇兵为拊其背,必胜之道也。

  22. 一年不得一城,只要大局无碍,并不为过;一月而得数城,敌来转不能战,则不可为功。

  23. 军队分起行走,相隔二日,每起二千人。若前队遇敌先战,非必胜之道也。应于近敌之处,饬前茅、后劲、中权会齐并力,乃可大胜。

  24. 临阵分枝,不嫌其散,先期合力,必求其厚。

  25. 荀悦之论兵也,曰:“权不可预设,变不可先图。与时迁移,随物变化。”诚为用兵之至要。

  26. 战阵之事,恃强者是败机,敬戒者是胜机。

  27. 军旅之事,谨慎为先。战阵之事,讲习为上。盖兵机至精,非虚心求教不能领会,矧可是己而非人。兵机至活,非随时谨密,不能防人,矧可粗心而大意。

  28. 侦探须确、须勤、须速。博访以资众论,沉思以审敌情。敌如不分枝,我军必从其入境之处,并力迎剿;敌如分枝,则我军必于敌多之处专剿。(以上胡语)

  蔡按:曾、胡之论兵,极主主客之说,谓守者为主,攻者为客;主逸而客劳,主胜而客败。尤戒攻坚围城。其说与普法战争前法国兵学家所主张者殆同(其时俄土两国亦盛行此说)。其论出师前之准备,宜十分周到。谓一械不精,不可轻出;势力不厚,不可成行,与近今之动员准备,用意相合。其以全军、破敌为上,不以得土地、城池为意,所见尤为精到卓越,与东西各国兵学家所倡导者如出一辙。临阵分枝宜散,先期合力宜厚,二语尤足以赅战术、战略之精妙处。临阵分枝者,即分主攻、助攻之军及散兵、援队、预备队之配置等是也;先期合力者,即战略上之聚中展开及战术上之开进等是也。所论诸端,皆从实行后经验中得来,与近世各国兵家所论若合符节。吾思先贤,不能不馨香崇拜之矣。

  第十二章战守

  1.凡出队,有宜速者,有宜迟者。宜速者,我去寻敌,先发制人者也。宜迟者,敌来寻我,以主待客者也。主气常静,客气常动。客气先盛而后衰,主气先微而后壮。故善用兵者,每喜为主,不喜作客。休、祁诸军,但知先发制人一层,不知以主待客一层,加之探报不实,地势不审,敌情不明,徒能先发而不能制人。应研究此两层:或我寻敌,先发制人;或敌寻我,以主待客。总须审定乃行,切不可于两层一无所见,贸然出队。

  2.师行所至之处,必须多问、多思。思之于己,问之于人,皆好谋之实迹也。昔王璞山带兵,有名将风,每与敌遇,将接仗之前一夕,传令营官齐集,与之畅论敌情、地势,袖中出地图十余张,每人分给一张,令诸将各抒所见,如何进兵,如何分支,某营埋伏,某营并不接仗,待事毕后专派追剿。诸将一一说毕,璞山乃将自己主意说出,每人发一传单,即议定之主意也。次日战罢,有与初议不符者,虽有功亦必加罚。其平日无事,每三日必传各营官熟论战守之法。

  3.一曰扎营宜深沟高垒。虽仅一宿,亦须为坚不可拔之计。但使能守我营垒安如泰山,纵不能进攻,亦无损于大局。一曰哨探严明。离敌既近,时时作敌来扑营之想。敌来之路,应敌之路,埋伏之路,胜仗追击之路,一一探明,切勿孟浪。一曰痛除客气,未经战阵之兵,每好言战,带兵者亦然。若稍有阅历,但觉我军处处瑕隙,无一可恃,不轻言战矣。

  4.用兵以渡水为最难。不特渡长江大河为难,即偶渡渐车之水,丈二之沟,亦须再三审慎,恐其半渡而击。背水无归,败兵争舟,人马践溺,种种皆兵家所忌。

  5.隘路打胜仗,全在头敌。若头敌站脚不住,后面虽有好手,亦被挤退。(以上曾语)

  6.战守机宜;不可纷心;心纷则气不专,神不一。

  7.交战宜持重,进兵宜迅速。稳扎猛打,合力分枝,足以括用兵之要。

  8.军旅之事,守于境内,不如战于境外。

  9.军事之要,必有所忌,乃能有所济;必有所舍,乃能有所全。若处处设备,即十万兵亦无尺寸之效。

  10. 防边之要,不可处处设防。若处处设防,兵力必分。不能战,亦不能守。惟择其紧要必争之地,厚集兵力以守之,便是稳固。

  11. 碉卡之设,原所以省兵力,予地方官以据险慎守之方。有守土而无守之之人,虽天堑不能恃其险;有守人而无守具,虽贲获无所展其长。

  12. 有进战之营,必须留营作守。假如以十营作前茅为战兵,即须留五营作后劲为守兵。其留后之兵尤须劲旅,其成功一也。不可争目前之微功,而误大局。

  13. 有围城之兵,须先另筹打仗之兵。有临阵打仗之兵,必须安排后劲,或预杜抄后之敌,或备策应之举。

  14. 扼要立营,加高加深,固是要着。惟须约束兵丁,不得滋扰。又须不时操练,使步法整齐,技艺精熟,庶战守皆能有备。(以上胡语)

  蔡按:右揭战守之法,意括而言赅。曰攻战,曰守战,曰遭遇战,曰局地战,以及防边之策,攻城之术,无不独具卓识,得其要诀。虽以近世战术之日新月异,而大旨亦不外是。其论夜间宿营,虽仅一宿亦须深沟高垒,为坚不可拔之计,则防御之紧严,立意之稳健,尤为近世兵家所不及道也。(按:咸、同时战争两方,多为不规则之混战,来去飙倏,不可端倪,故扎营务求坚固,以防侵袭。)曾、胡论兵,极重主、客之见。只知守则为主之利;不知守反为主之害。盖因其时所对之敌,并非节制之师、精练之卒。且其人数常倍于我,其兵器未如今日之发达,又无骑、炮两兵之编制,耳目不灵,攻击力复甚薄弱。故每拘泥于地形、地物,攻击精神未由奋兴。故战术偏重于攻势防御,盖亦因时制宜之法。近自普法、日俄两大战役以后,环球之耳目一新,攻击之利,昭然若揭。各国兵学家,举凡战略战术;皆极端的主张攻击。苟非兵力较弱,或地势、敌情有特别之关系,无复有以防守为计者矣。然战略战术须因时以制宜,审势以求当,未可稍事拘滞。若不揣其本,徒思仿效于人,势将如跛者之竞走,鲜不蹶矣。兵略之取攻势,固也,必须兵力雄厚,士马精练,军资(军需、器械)完善,交通利便,四者均有可恃,乃足以操胜算。四者之中,偶缺其一,贸然以取攻势,是曾公所谓徒先发而不能制人者也。普法战役,法人国境之师,动员颇为迅速,而以兵力未能悉集,军资亦虞缺乏,遂致着着落后,陷于防守之地位。日俄之役,俄军以交通线仅恃一单轨铁道,运输不继,遂屡为优势之日军所制。虽迭经试取攻势,终归无效。以吾国军队现势论,其数则有二十余镇之多,然续备后备之制,尚未实行。每镇临战,至多不过得战兵五千。须有兵力三镇以上,方足与他一镇之兵相抗衡。且一有伤亡,无从补充。是兵力一层,决难如邻邦之雄厚也。今日吾国军队能否说到精练二字,此稍知军事者自能辨之。他日与强邻一相角逐,能否效一割之用,似又难作侥幸万一之想。至于军资、交通两端,更瞠乎人后。如此而日吾将取战略战术上最有利益之攻势,乌可得耶?鄙意我国数年之内,若与他邦以兵戎相见,与其为孤注一掷之举,不如采用波亚战术,据险以守,节节为防,以全军而老敌师为主,俟其深入无继,乃一举歼之。昔俄人之蹴拿破仑于境外,使之一蹶不振,可借鉴也。

三十六计

  总说

  六六三十六,数中有术,术中有数。阴阳燮理,机在其中。机不可设,设则不中。

  第一套 胜战计

  第01计瞒天过海: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

  第02计围魏救赵: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

  第03计借刀杀人: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

  第04计以逸待劳:困敌之势,不以战。损刚益柔。

  第05计趁火打劫:敌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

  第06计声东击西:敌志乱萃,不虞。坤下兑上之象,利其不自主而取之。

  第二套 敌战计

  第07计无中生有:诳也,非诳也,实其所诳也。少阴、太阴、太阳。

  第08计暗渡陈仓:示之以动,利其静而有主,“益动而巽”。

  第09计隔岸观火:阳乖序乱,阴以待逆。暴戾恣睢,其势自毙。顺以动豫,豫顺以动。

  第10计笑里藏刀:信而安之,阴以图之。备而后动,勿使有变。刚中柔外也。

  第11计李代桃僵: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第12计顺手牵羊:微隙在所必乘,微利在所必得。少阴,少阳。

  第三套 攻战计

  第13计打草惊蛇:疑以叩实,察而后动。复者,阴之媒也。

  第14计借尸还魂: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第15计调虎离山:待天以困之,用人以诱之,往蹇来返。

  第16计欲擒姑纵: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第17计抛砖引玉:类以诱之,击蒙也。

  第18计擒贼擒王:摧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第四套 混战计

  第19计釜底抽薪:不敌其力,而消其势,兑下干上之象。

  第20计混水摸鱼:乘其阴乱,利其弱而无主。随,以向晦入宴息。

  第21计金蝉脱壳:存其形,完其势;友不疑,敌不动。巽而止蛊。

  第22计关门捉贼:小敌困之。剥,不利有攸往。

  第23计远交近攻:形禁势格,利从近取,害以远隔。上火下泽。

  第24计假道伐虢:两大之间,敌胁以从,我假以势。困,有言不信。

  第五套 并战计

  第25计偷梁换柱:频更其阵,抽其劲旅,待其自败,而后乘之。曳其轮也。

  第26计指桑骂槐:大凌小者,警以诱之。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第27计假痴不癫:宁伪作不知不为,不伪作假知妄为。静不露机,云雷屯也。

  第28计上屋抽梯:假之以便,唆之使前,断其援应,陷之死地。遇毒,位不当也。

  第29计树上开花:借局布势,力小势大。鸿渐于陆,其羽可以为仪也。

  第30计反客为主: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第六套 败战计

  第31计美人计:兵强者,攻其将;将智者,伐其情。将弱兵颓,其势自萎。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第32计空城计:虚者虚之,疑中生疑。刚柔之际,奇而复奇。

  第33计反间计:疑中之疑。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第34计苦肉计: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间以得行。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第35计连环计:将多兵众,不可以敌,使其自累,以杀其势。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第36计走为上:全师避敌。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孙子算经

  原序

  孙子曰:夫算者:天地之经纬,群生之元首,五常之本末,阴阳之父母,星辰之建号,三光之表里,五行之准平,四时之终始,万物之祖宗,六艺之纲纪。稽群伦之聚散,考二气之降升,推寒暑之迭运,步远近之殊同,观天道精微之兆基,察地理从横之长短,采神祇之所在,极成败之符验。穷道德之理,究性命之情。立规矩,准方圆,谨法度,约尺丈,立权衡,平重轻,剖毫厘,析泰絫。历亿载而不朽,施八极而无疆。散之者,富有余;背之者,贫且寠。心开者,幼冲而即悟;意闭者,皓首而难精。夫欲学之者,必务量能揆己,志在所专,如是,则焉有不成者哉!

  卷上

  度之所起,起于忽。欲知其忽,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牦,十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五十引为一端,四十尺为一匹,六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三百步为一里。

  称之所起,起于黍。十黍为一絫,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觔,三十觔为一钧,四钧为一石。

  量之所起,起于粟。六粟为一圭,十圭为一撮,十撮为一抄,十抄为一勺,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十斛得六千万粟。所以得知者,六粟为一圭,十圭六十粟为一撮,十撮六百粟为一抄,十抄六千粟为一勺,十勺六万粟为一合,十合六十万粟为一升,十升六百万粟为一斗,十斗六千万粟为一斛,十斛六亿粟百,斛六兆粟,千斛六京粟,万斛六陔粟,十万斛六秭粟,百万斛六穰粟,千万斛六沟粟,万万斛为一亿六涧粟,十亿斛六正粟,百亿斛六载粟。

  凡大数之法:万万曰亿,万万亿曰兆,万万兆曰京,万万京曰陔,万万陔曰秭,万万秭曰穰,万万穰曰沟,万万沟曰涧,万万涧曰正,万万正曰载。

  周三,径一,方五,邪七。见邪求方,五之,七而一;见方求邪,七之,五而一。

  白银方寸重一十四两。

  玉方寸重一十两。

  铜方寸重七两半。

  铅方寸重九两半。

  铁方寸重七两。

  石方寸重三两。

  凡算之法:先识其位,一从十横,百立千僵,千十相望,万百相当。(案:万百原本讹作百万,今据《夏侯阳算经》改正。)

  凡乘之法:重置其位,上下相观,头位有十步,至十有百步,至百有千步,至千以上命下所得之数列于中。言十即过,不满,自如头位。乘讫者,先去之下位;乘讫者,则俱退之。六不积,五不只。上下相乘,至尽则已。

  凡除之法:与乘正异乘得在中央,除得在上方,假令六为法,百为实,以六除百,当进之二等,令在正百下。以六除一,则法多而实少,不可除,故当退就十位,以法除实,言一六而折百为四十,故可除。若实多法少,自当百之,不当复退,故或步法十者,置于十百位(头位有空绝者,法退二位。)余法皆如乘时,实有余者,以法命之,以法为母,实余为子。

  以粟求粝米,三之,五而一。以粝米求粟,五之,三而一。以粝米求饭,五之,二而一。以粟米求粝饭,六之,四而一。以粝饭求粝米,二之,五而一。以□米求饭,八之,四而一。十分减一者,以二乘二十除;减二者,以四乘二十除;减三者,以六乘二十除;减四者,以八乘二十除;减五者,以十乘二十除;减六者,以十二乘二十除;减七者,以十四乘二十除;减八者,以十六乘二十除;减九者,以十八乘二十除。九分减一者,以二乘十八除。八分减一者,以二乘十六除。七分减一者,以二乘十四除。六分减一者,以二乘十二除。五分减一者,以二乘十除。九九八十一,自相乘得几何?答曰:六千五百六十一。

  术曰:重置其位,以上八呼下八,八八六十四即下,六千四百于中位;以上八呼下一,一八如八,即于中位下八十,退下位一等,收上头位八十(案:原本脱「上」字,今补。)以上位一(案:上位原本讹作「头位」,今改正。)呼下八,一八如八,即于中位,下八十;以上一呼下一,一一如一,即于中位下一,上下位俱收中位,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

  六千五百六十一,九人分之。问:人得几何?答曰:七百二十九。术曰:先置六千五百六十一于中位,为实,下列九人为法,头位置七百(案:原本脱上字,今补。),以上七呼下九,七九六十三,即除中位六千三百,退下位一等,即上位,置二十(案:上位原本讹作头位,今改正。),以上二呼下九,二九一十八,即除中位一百八十,又更退下位一等,即上位,更置九(案:上位原本亦讹作头位,今改正。),即以上九呼下九,九九八十一,即除中位八十一,中位并尽,收下位,头位所得即人之所得,自八八六十四至一一如一,并准此。

  八九七十二,自相乘,得五千一百八十四,八人分之,人得六百四十八。七九六十三,自相乘,得三千九百六十九,七人分之,人得五百六十七。六九五十四,自相乘,得二千九百一十六,六人分之,人得四百八十六。五九四十五,自相乘,得二千二十五,五人分之,人得四百五。四九三十六,自相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四人分之,人得三百二十四。三九二十七,自相乘,得七百二十九,三人分之,人得二百四十三。二九一十八,自相乘,得三百二十四,二人分之,人得一百六十二。一九如九,自相乘,得八十一,一人得八十一。右九九一条,得四百五,自相乘,得一十六万四千二十五,九人分之,人得八千二百二十五。

  八八六十四,自相乘,得四千九十六,八人分之,人得五百一十二。七八五十六,自相乘,得三千一百三十六,七人分之,人得四百四十八。六八四十八,自相乘,得二千三百四,六人分之,人得三百八十四。五八四十,自相乘,得一千六百,五人分之,人得三百二十。四八三十二,自相乘,得一千二十四,四人分之,人得二百五十六。三八二十四,自相乘,得五百七十六,三人分之,人得一百九十二。二八十六,自相乘,得二百五十六,二人分之,人得一百二十八。一八如八,自相乘,得六十四,一人得六十四。右八八一条,得二百八十八,自相乘,得八万二千九百四十四,八人分之,人得一万三百六十八。

  七七四十九,自相乘,得二千四百一,七人分之,人得三百四十三。六七四十二,自相乘,得一千七百六十四,六人分之,人得二百九十四。五七三十五,自相乘,得一千二百二十五,五人分之,人得二百四十五。四七二十八,自相乘,得七百八十四,四人分之,人得一百九十六。三七二十一,自相乘,得四百四十一,三人分之,人得一百四十七。二七一十四,自相乘,得一百九十六,二人分之,人得九十八。一七如七,自相乘,得四十九,一人得四十九。右七七一条,得一百九十六,自相乘,得三万八千四百一十六,七人分之,人得五千四百八十八。六六三十六,自相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六人分之,人得二百一十六。五六三十,自相乘,得九百,五人分之,人得一百八十。四六二十四,自相乘,得五百七十六,四人分之,人得一百四十四。三六一十八,自相乘,得三百二十四,三人分之,人得一百八。二六一十二,自相乘,得一百四十四,二人分之,人得七十二。一六如六,自相乘,得三十六,一人得三十六。右六六一条,得一百二十六,自相乘,得一万五千八百七十六,六人分之,人得二千六百四十六。五五二十五,自相乘,得六百二十五,五人分之,人得一百二十五。四五二十,自相乘,得四百,四人分之,人得一百。三五一十五,自相乘,得二百二十五,三人分之,人得七十五。二五一十,自相乘,得一百,二人分之,得五十。一五如五,自相乘,得二十五,一人得二十五。右五五一条,得七十五,自相乘,得五千六百二十五,五人分之,人得一千一百二十五。

  四四一十六,自相乘,得二百五十六,四人分之,人得六十四。三四一十二,自相乘,得一百四十四,三人分之,人得四十八。二四如八,自相乘,得六十四,二人分之,人得三十二。一四如四,自相乘,得一十六,一人得一十六。右四四一条,得四十,自相乘,得一千六百,四人分之,人得四百。

  三三如九,自相乘,得八十一,三人分之,人得二十七。二三如六,自相乘,得三十六,二人分之,人得一十八。一三如三,自相乘,得九,一人得九。右三三一条,得一十八,自相乘,得三百二十四,三人分之,人得一百八。

  二二如四,自相乘,得一十六,二人分之,人得八。一二如二,自相乘,得四,一人得四。右二二一条,得六,自相乘,得三十六,二人分之,人得一十八。

  一一如一,自相乘,得一,一乘不长。右从九九至一一,总成一千一百五十五,自相乘,得一百三十三万四千二十五,九人分之,人得一十四万八千二百二十五。以九乘一十二,得一百八,六人分之,人得一十八。以二十七乘三十六,得九百七十二,一十八人分之,人得五十四。以八十一乘一百八,得八千七百四十八,五十四人分之,人得六十二。以二百四十三乘三百二十四,得七万八千七百三十二,一百六十二人分之, 人得四百八十六。以七百二十九乘九百七十二,得七十万八千五百八十八,四百八十六人分之,人得一千四百五十八。以二千一百八十七乘二千九百一十六,得六百三十七万七千二百九十二,一千四百五十八人分之,得四千三百七十四。以六千五百六十一乘八千七百四十八,得五千七百三十九万五千六百二十八,四千三百七十四人分之,人得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二。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乘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四,得五亿一千六百五十六万六百五十二,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二人分之,人得三万九千三百六十六。以五万九千四十九乘七万八千七百三十二,得四十六亿四千九百四万五千八百六十八,三万九千三百六十六人分之,人得一十一万八千九十八。以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乘二十三万六千一百九十六,得四百一十八亿四千一百四十一万二千八百一十二,一十一万八千九十八人分之,得三十五万四千二百九十四。以五十三万一千四百四十一乘七十万八千五百八十八,得三千七百六十五亿七千二百七十一万五千三百八,三十五万四千二百九十四人分之,人得一百六万二千八百八十二。

  卷中

  今有一十八分之一十二。问:约之得几何?答曰:三分之二。术曰:置十八分在下,一十二分在上,副置二位以少减多,等数得六为法,约之即得。

  今有三分之一、五分之二。问:合之二得几何?答曰:一十五分之十一。术曰:置三分五分在右方,之一之二在左方,母互乘子,五分之二得六,三分之一得五,并之,得一十一为实;又方二母相乘,得一十五为法。不满法,以法命之,即得。

  今有九分之八,减其五分之一。问:余几何?答曰:四十五分之三十一。术曰:置九分五分在右方,之八之一在左方,母互乘子,五分之一得九,九分之八得四十,以少减多,余三十一,为实;母相乘,得四十五,为法。不满法,以法命之,即得。

  今有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问:减多益少,几何而平?答曰:减四分之三者二,减三分之二者一,并以益三分之一,而各平于一十二分之七。术曰:置三分三分四分在右方,之一之二之三在左方,母互乘子,副并得六十三。置右为平实,母相乘得三十六,为法,以列数三乘未并者,及法等数,得九约讫,减四分之三者二,减三分之二者一,并以益三分之一,各平于一十二分之七。

  今有粟一斗。问:为粝米几何?答曰:六升。术曰:置粟一斗十升,以粝米率三十乘之,得三百升为实,以粟率五十为法,除之,即得。今有粟二斗一升。问:为粺米几何?答曰:一斗一升五十分升之一十七。术曰:置粟数二十一升,以粺米率二十七乘之,得五百六十七升,为实;以粟率五十为法,除之不尽,以法而命分。

  今有粟四斗五升。问:为□米几何?答曰:二斗一升五分升之三。术曰:置粟四十五升,以二约□米率二十四,得一十二,乘之,得五百四十升,为实;以二约粟率,五十得二十五,为法,除之,不尽,以等数约之,而命分。

  今有粟七斗九升。问:为御米几何?答曰:三斗三升一合八勺。术曰:置七斗九升以御米率二十一乘之,得一千六百五十九,为实,以粟率五十除之,即得。

  今有屋基,南北三丈,东西六丈,欲以砖瓦砌之,凡积二尺,用砖五枚。问:计几何?答曰:四千五百枚。术曰:置东西六丈,以南北三丈乘之,得一千八百尺;以五乘之,得九千尺;以二除之,即得。

  今有圆窖,下周二百八十六尺,深三丈六尺。问:受粟几何?答曰:一十五万一千四百七十四斛七升二十七分升之一十一。术曰:置周二百八十六尺,自相乘得八万一千七百九十六尺,以深三丈六尺乘之,得二百九十四万四千六百五十六;以一十二除之,得二十四万五千三百八十八尺,以斛法一尺六寸二分除之,即得。

  今有方窖,广四丈六尺,长五丈四尺,深三丈五尺。问:受粟几何?答曰:五万三千六百六十六斛六斗六升三分升之二。术曰:置广四丈六尺,长五丈四尺,相乘得二千四百八十四尺;以深三丈五尺乘之,得八万六千九百四十尺,以斛法一尺六寸二分除之,即得。

  今有圆窖,周五丈四尺,深一丈八尺。问:受粟几何?答曰:二千七百斛。术曰:先置周五丈四尺相乘,得二千九百一十六尺,以深一丈八尺乘之,得五万二千四百八十八尺;以一十二除之,得四千三百七十四尺,以斛法一尺六寸二分除之,即得。

  今有圆田周三百步,径一百步。问:得田几何?答曰:三十一亩,奇六十步。术曰:先置周三百步,半之,得一百五十步;又置径一百步半之,得五十步,相乘,得七千五百步,以亩法二百四十步除之,即得。又术曰:周自相乘,得九万步,以十二除之,得七千五百步,以亩法除之,得亩数。又术曰:径自乘,得一万,以三乘之,得三万步,四除之,得七千五百步,以亩法除之,得亩数。

  今有方田桑生中央,从角至桑,一百四十七步。问:为田几何?答曰:一顷八十三亩,奇一百八十步。术曰:置角至桑一百四十七步,倍之,得二百九十四步,以五乘之,得一千四百七十步,以七除之,得二百一十步,自相乘,得四万四千一百步,以二百四十步除之,即得。

  今有木,方三尺,高三尺,欲方五寸作枕一枚。问:得几何?答曰:二百一十六枚。术曰:置方三尺,自相乘,得九尺,以高三尺乘之,得二十七尺,以一尺木八枕乘之,即得。今有索,长五千七百九十四步,以四除之,得一千四百四十八步,余二步,以六因之,得一丈二尺,以四除之,得三尺,通计即得。

  今有堤,下广五丈,上广三丈,高二丈,长六十尺,欲以一千尺作一方。问:计几何?答曰:四十八方。术曰:置堤,上广三丈,下广五丈。并之,得八丈;半之,得四丈。以二丈乘之,得八百尺;以长六十尺乘之,得四万八千;以一千尺除之(案:原本讹作乘,今改正。),即得。

  今有沟,广十丈,深五丈,长二十丈,欲以千尺作一方。问:得几何?答曰:一千方。术曰:置广一十丈,以深五丈乘之,得五千尺,又以长二十丈乘之,得一百万尺,以一千除之,即得。

  今有积,二十三万四千五百六十七步。问:为方几何?答曰:四百八十四步九百六十八分步之三百一十一。曰:置积二十三万四千五百六十七步,为实,次借一算为下法,步之超一位至百而止。上商置四百于实之上(案:上商原本脱上字,今补。),副置四万于实之下。下法之商,名为方法;命上商四百除实,除讫,倍方法,方法一退(案:原本脱方法二字,今补。),下法再退,复置上商八十以次前商,副置八百于方法之下。下法之上,名为廉法;方廉各命上商八十以除实(案:原本脱实字,今补。),除讫(案:原本脱除字,今补。),倍廉法,从方法,方法一退,下法再退,复置上商四以次前,副置四于方法之下。下法之上,名曰隅法;方廉隅各命上商四以除实,除讫,倍隅法,从方法(案:原本讹此六字,今据术补。),上商得四百八十四,下法得九百六十八,不尽三百一十一,是为方四百八十四步九百六十八分步之三百一十一。

  今有积,三万五千步。问为圆几何?答曰:六百四十八步一千二百九十六分步之九十六。(案:六分步原本讹作七分,脱步字,今补正。)术曰:置积三万五千步以一十二乘之,得四十二万,为实,次借一算为下法,步之超一位至百而止,上商置六百于实之上,副置六万于实之下。下法之上,名为方法,命上商六百除实,除讫,倍方法,方法一退,下法再退,复置上商四十以次前商,副置四百于方法之下。下法之上,名为廉法,方廉各命上商四十以除实(案:原本脱四十二字,今补。),除讫,倍廉法,从方法,方法一退,下法再退,复置上商八次前商,副置八于方法之下。下法之上,名为隅法,方廉隅各命上商八以除实,除讫,倍隅法,从方法,上商得六百四十八(案:原本脱得字,今补。),下法得一千二百九十六(案:六原本讹作七,今改正。),不尽九十六,是为方六百四十八步一千二百九十六分步之九十六。(案:九十六分原本讹作九十七分,今改正。)

  今有邱田周六百三十九,步径三百八十步。问:为田几何?答曰:二顷五十二亩二百二十五步。术曰:半周得三百一十九步五分半径,得一百九十步二位相乘,得六万七百五步,以亩法除之,即得。

  今有筑城,上广二丈,下广五丈四尺,高三丈八尺,长五千五百五十尺,秋程人功三百尺。问:须功几何?答曰:二万六千一十一功。术曰:并上下广,得七十四尺,半之,得三十七尺,以高乘之,得一千四百六尺,又以长乘之,得积七百八十万三千三百尺,以秋程人功三百尺除之,即得。

  今以穿渠长二十九里一百四步,上广一丈二尺六寸,下广八尺深一丈八尺,秋程人功三百尺。问:须功几何?答曰:三万二千六百四十五功(案:原本讹作三万二百六十五人,今据术改正。),不尽六十九尺六寸。术曰:置里数以三百步乘之,内零步,六之,得五万二千八百二十四尺,并上下广,得二丈六寸,半之,以深乘之,得一百八十五尺四寸,以长乘得九百七十九万三千五百六十九尺六寸,以人功三百尺除之,即得。

  今有钱六千九百三十,欲令二百一十六人作九分,分之八十一人,人与二分;七十二人,人与三分;六十三人,人与四分。问:三种各得几何?答曰:二分人得钱二十二,三分人得钱三十三,四分人得钱四十四。术曰:先置八十一人于上,七十二人次之,六十三人在下,头位以二乘之,得一百六十二,次位以三乘之,得二百一十六,下位以四乘之,得二百五十二,副并三位,得六百三十为法。又置钱六千九百三十为三位头位,以一百六十二乘之,得一百一十二万二千六百六十,又以二百一十六乘中位,得一百四十九万六千八百八十,又以二百五十二乘下位,得一百七十四万六千三百六十,各为实以法,六百三十各除之,头位得一千七百八十二,中位得二千三百七十六,下位得二千七百七十二,各以人数除之,即得。

  今有五等诸侯,共分橘子六十颗,人别加三颗。问:五人各得几何?答曰:公一十八颗,侯一十五颗,伯一十二颗,子九颗,男六颗。术曰:先置人数别加三颗于下,次六颗,次九颗,次一十二颗,上十五颗,副并之,得四十五,以减六十颗,余人数除之,得人三颗,各加不并者,上得一十八颗为公分,次得一十五为侯分,次得一十二为伯分,次得九为子分,下得六为男分。

  今有甲乙丙三人持钱,甲语乙丙:各将公等所持钱半以益我钱成九十。乙复语甲丙:各将公等所持钱,半以益我,钱成七十。丙复语甲乙:各将公等所持钱,半以益我,钱成五十六。问:三人元持钱各若干?答曰:甲七十二,乙三十二,丙四。术曰:先置三人所语为位,以三乘之,各为积,甲得二百七十,乙得二百一十,丙得八十四,又置甲九十,乙七十,丙五十六,各半之,以甲乙减丙,以甲丙减乙,以乙丙减甲,即各得元数。

  今有女子善织,日自倍,五日织通五尺。问:日织几何?答曰:初日织一寸三十一分寸之一十九,次日织三寸三十一分寸之七,次日织六寸三十一分寸之一十四,次日织一尺二寸三十一分寸之二十八,次日织二尺五寸三十一分寸之二十五。术曰:各置列衰副,并得三十一为法,以五尺乘并者,各自为实,实如法而一,即得。

  今有人盗库绢,不知所失几何?但闻草中分绢,人得六匹,盈六匹;人得七匹,不足七匹。问人、绢各几何?答曰:贼一十三人,绢八十四匹。术曰:先置人得六匹于右上,盈六匹于右下,后置人得七匹于左上,不足七匹于左下,维乘之所得,并之为绢,并盈不足为人。

  卷下

  今有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九家共输租,甲出三十五斛,乙出四十六斛,丙出五十七斛,丁出六十八斛,戊出七十九斛,己出八十斛,庚出一百斛,辛出二百一十斛,壬出三百二十五斛,凡九家,共输租一千斛,僦运直折二百斛外。问:家各几何?答曰:甲二十八斛,乙三十六斛八斗,丙四十五斛六斗,丁五十四斛四斗,戊六十三斛二斗,己六十四斛,庚八十斛,辛一百六十八斛,壬二百六十斛。术曰:置甲出三十五斛,以四乘之,得一百四十斛;以五除之,得二十八斛。乙出四十六斛,以四乘之,得一百八十四斛;以五除之,得三十六斛八斗。丙出五十七斛,以四乘之,得二百二十八斛;以五除之,得四十五斛六斗。丁出六十八斛,以四乘之,得二百七十二斛;以五除之,得五十四斛四斗。戊出七十九斛,以四乘之,得三百一十六斛;以五除之,得六十三斛二斗。己出八十斛,以四乘之,得三百二十斛;以五除之,得六十四斛。庚出一百斛,以四乘之,得四百斛;以五除之,得八十斛。辛出二百一十斛,以四乘之,得八百四十斛;以五除之,得一百六十八斛。壬出三百二十五斛,以四乘之,得一千三百斛;以五除之,得二百六十斛。

  今有丁一千五百万,出兵四十万。问:几丁科一兵?答曰:三十七丁五分。术曰:置丁一千五百万为实,以兵四十万为法,实如法,即得。

  今有平地聚粟,下周三丈六尺,高四尺五寸。问:粟几何?答曰:一百斛。术曰:置周三丈六尺,自相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尺,以高四尺五寸,乘之,得五千八百三十二尺,以三十六除之,得一百六十二尺,以斛法一尺六寸二分除之,即得。

  今有佛书,凡二十九章,章六十三字。问:字几何?答曰:一千八百二十七。术曰:置二十九章,以六十三字,乘之,即得。

  今有棋局,方一十九道。问:用棋几何?答曰:三百六十一。术曰:置一十九道,自相乘之,即得。

  今有租,九万八千七百六十二斛,欲以一车载五十斛。问:用车几何?答曰:一千九百七十五乘奇一十二斛。术曰:置租九万八千七百六十二斛为实,以一车所载五十斛为法。实如法,即得。

  今有丁九万八千七百六十六,凡二十五丁出一兵。问:兵几何?答曰:三千九百五十人奇一十六丁。术曰:置丁九万八千七百六十六为实,以二十五为法。实如法,即得。

  今有绢,七万八千七百三十二匹,令一百六十二人分之。问:人得几何?答曰:四百八十六匹。术曰:置绢七万八千七百三十二匹为实,以一百六十二人为法。实如法,即得。

  今有绵,九万一千一百三十五觔,给与三万六千四百五十四户。问:户得几何?答曰:二觔八两。术曰:置九万一千一百三十五觔,为实;以三万六千四百五十四户,为法。除之,得二觔,不尽一万八千二百二十七觔,以一十六乘之,得二十九万一千六百三十二两,以户除之,即得。

  今有粟,三千九百九十九斛九斗六升,凡粟九斗易豆一斛。问:计豆几何?答曰:四千四百四十四斛四斗。术曰:置粟三千九百九十九斛九斗六升为实,以九斗为法。实如法,即得。

  今有粟,二千三百七十四斛,斛加三升。问:共粟几何?答曰:二千四百四十五斛二斗二升。术曰:置粟二千三百七十四斛,以一斛三升乘之,即得。

  今有粟,三十六万九千九百八十斛七斗,在仓九年,年斛耗三升。问:一年、九年各耗几何?答曰:一年耗一万一千九十九斛四斗二升一合,九年耗九万九千八百九十四斛七斗八升九合。术曰:置三十六万九千九百八十斛七斗,以三升乘之,得一年之耗,又以九乘之,即九年之耗。今有贷与人丝五十七觔,限岁出息一十六觔。问:觔息几何?答曰:四两五十七分两之二十八。术曰:列限息丝一十六觔,以一十六两乘之,得二百五十六两,以贷丝五十七觔除之,不尽,约之,即得。

  今有三人共车,二车空;二人共车,九人步。问:人与车各几何?答曰:一十五车,三十九人。术曰:置二人以三乘之,得六,加步者九人,得车一十五,欲知人者,以二乘车,加九人即得。

  今有粟一十二万八千九百四十斛九斗三合,出与人买绢一匹,直粟三斛五斗七升。问:绢几何?答曰:三万六千一百一十七匹三丈六尺。术曰:置粟一十二万八千九百四十斛九斗三合为实,以三斛五斗七升为法,除之,得匹余四十之所得,又以法除之,即得。

  今有妇人河上荡桮,津吏问曰:「桮何以多?」妇人曰:「家有客。」津吏曰:「客几何?」妇人曰:「二人共饭,三人共羹,四人共肉,凡用桮六十五,不知客几何?」答曰:「六十人。」术曰:置六十五桮,以十二乘之,得七百八十;以十三除之,即得。

  今有木,不知长短,引绳度之,余绳四尺五寸;屈绳量之,不足一尺。问:几何?答曰:六尺五寸。术曰:置余绳四尺五寸,加不足一尺,共五尺五寸,倍之,得一丈一尺,减四尺五寸,即得。

  今有器中米,不知其数,前人取半,中人三分取一,后人四分取一,余米一斗五升。问:米几何?答曰:六斗。术曰:置余米一斗五升,以六乘之,得九斗;以二除之,得四斗五升;以四乘之,得一斛八斗;以三除之,即得。

  今有黄金一觔直钱一十万。问:两直几何?答曰:六千二百五十钱。术曰:置钱一十万,以一十六两除之,即得。

  今有锦一匹,直钱一万八千。问:丈、尺、寸各直几何?答曰:丈四千五百钱,尺四百五十钱,寸四十五钱。术曰:置钱一万八千,以四除之,得一丈之直;一退再退,得尺寸之直。

  今有地,长一千步,广五百步,尺有鹑、寸有鷃。问鹑、鷃各几何?答曰:鹑一千八百万,鷃一亿八千万。术曰:置长一千步,以广五百步乘之,得五十万;以三十六乘之,得一千八百万尺,即得鹑数;上十之,即得鷃数。

  今有六万口,上口三万人,日食九升;中口二万人,日食七升;下口一万人,日食五升。问:上、中、下口,共食几何?答曰:四千六百斛。术曰:各置口数,以日食之数乘之,所得并之,即得。

  今有方物一束外周,一市有三十二枚。问:积几何?答曰:八十一枚。术曰:重置二位左位减八余加右位,至尽虚加一,即得。

  今有竿,不知长短,度其影,得一丈五尺,别立一表,长一尺五寸,影得五寸。问:竿长几何?答曰:四丈五尺。术曰:置竿影一丈五尺,以表长一尺五寸乘之,上十之,得二十二丈五尺,以表影五寸除之,即得。

  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答曰:二十三。术曰:三三数之,剩二,置一百四十;五五数之,剩三,置六十三;七七数之,剩二,置三十。并之,得二百三十三,以二百一十减之,即得。凡三三数之,剩一,则置七十五;五五数之,剩一,则置二十一;七七数之,剩一,则置十五。一百六以上,以一百五减之,即得。

  今有兽,六首四足;禽,二首二足,上有七十六首,下有四十六足。问:禽、兽各几何?答曰:八兽、七禽。术曰:倍足以减首,余半之,即兽;以四乘兽,减足,余半之,即禽。

  今有甲乙二人持钱,各不知数。甲得乙中半,可满四十八;乙得甲大半,亦满四十八。问:甲乙二人元持钱各几何?答曰:甲持钱三十六,乙持钱二十四。术曰:如方程求之,置二甲一乙钱九十六于右方,置二甲三乙钱一百四十四于左方,以右方二乘左方,上得四,中得六,下得二百八十八钱;以左方二乘右方,上得四,中得二,下得九十六(案:近刻脱此十八字,今据术补。);以右行再减左行,左上空,中余四,以为法,下余九十六钱,为实;上法下实,得二十四钱,为乙钱,以减右下九十六,余七十二为实,以右上二甲为法,上法下实,得三十六为甲钱也。

  今有百鹿入城,家取一鹿,不尽,又三家共一鹿,适尽。问:城中家几何?答曰:七十五家。术曰:以盈不足取之,假令七十二家鹿不尽四,令之九十家鹿不足二十。置七十二于右上,盈四于右下,置九十于左上,不足二十于左下,维乘之所得并为实,并盈不足为法,除之,即得。

  今有三鸡共啄粟一千一粒,雏啄一,母啄二,翁啄四。主责本粟,三鸡主各偿几何?答曰:鸡雏主一百四十三,鸡母主二百八十六,鸡翁主五百七十二。术曰:置粟一千一粒为实,副并三鸡所啄粟七粒为法,除之,得一百四十三粒为鸡雏主所偿之数,递倍之,即得母、翁主所偿之数。

  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答曰:雉二十三,兔一十二。术曰:上置三十五头,下置九十四足。半其足,得四十七,以少减多,再命之,上三除下三,上五除下五,下有一除上一,下有二除上二,即得。又术曰:上置头,下置足,半其足,以头除足,以足除头,即得。

  今有九里渠,三寸鱼头,头相次。问:鱼得几何?答曰:五万四千。术曰:置九里以三百步乘之,得二千七百步;又以六尺乘之,得一万六千二百尺,上十之,得一十六万二千寸,以鱼三寸除之,即得。

  今有长安、洛阳相去九百里,车轮一匝一丈八尺。欲自洛阳至长安。问: 轮匝几何?答曰:九万匝。术曰:置九百里以三百步乘之,得二十七万步,又以六尺乘之,得一百六十二万尺,以车轮一丈八尺为法,除之,即得。

  今有出门望见九堤,堤有九木,木有九枝,枝有九巢,巢有九禽,禽有九雏,雏有九毛,毛有九色。问:各几何?答曰:木八十一枝,七百二十九巢,六千五百六十一禽,五万九千四十九雏,五十三万一千四百四十一毛,四百七十八万二千九百六十九色,四千三百四万六千七百二十一。术曰:置九堤以九乘之,得木之数;又以九乘之,得枝之数;又以九乘之,得巢之数;又以九乘之,得禽之数;又以九乘之,得雏之数;又以九乘之,得毛之数;又以九乘之,得色之数。

  今有三女,长女五日一归,中女四日一归,少女三日一归。问:三女几何日相会?答曰:六十日。术曰:置长女五日,中女四日,少女三日,于右方,各列一算于左方,维乘之,各得所到数。长女十二到,中女十五到,少女二十到,又各以归日乘到数,即得。

  今有孕妇,行年二十九岁。难九月,未知所生?答曰:生男。术曰:置四十九加难月,减行年,所余以天除一,地除二,人除三,四时除四,五行除五,六律除六,七星除七,八风除八,九州除九。其不尽者,奇则为男,耦则为女。

兵制

  一

  有明之兵制,盖三变矣:卫所之兵,变而为召募,至崇祯、弘光间又变而为大将之屯兵。卫所之弊也,官军三百十三万八千三百,皆仰食于民,除西北边兵三十万外,其所以御寇定乱者,不得不别设兵以养之。兵分于农,然且不可,乃又使军分于兵,是一天下之民养两天下之兵也。召募之弊也,如东事之起,安家、行粮、马匹、甲仗费数百万金,得兵十余万而不当三万之选,天下已骚动矣。大将屯兵之弊也,拥众自卫,与敌为市,抢杀不可问,宣召不能行,率我所养之兵反而攻我者,即其人也。有明之所以亡,其不在斯三者乎?议者曰:卫所之为召募,此不得已而行之者也,召募之为大将屯兵,此势之所趋而非制也。原夫卫所,其制非不善也。一镇之兵足守一镇之地,一军之田足瞻一军之用,卫所、屯田,盖相表里者也。其后军伍销耗,耕者无人,则屯粮不足,增以客兵,坐食者众,则屯粮不足,于是益之以民粮,又益之以盐粮,又益之以京运,而卫所之制始破坏矣。都燕而后,岁漕四百万石,十有二总领卫一百四十旗,军十二万六千八百人,轮年值运,有月粮,有行粮,一人兼二人之食,是岁有二十五万三千六百不耕而食之军矣。此又卫所之制破坏于输挽者也。中都、大宁、山东、河南附近卫所,轮班上操,春班以三月至八月还,秋班以九月至二月还,有月粮,有行粮,一人兼二人之食,是岁有二十余万不耕而食之军矣。此又卫所之制破坏于班操者也。一边有事则调各边之军,应调者食此边之新饷,其家口又支各边之旧饷。旧兵不归,各边不得不补,补一名又添一名之新饷,是一兵而有三饷也。卫所之制,至是破坏而不可支矣。凡此皆末流之弊,其初制岂若是哉!为说者曰:末流之弊,亦由其制之不善所致也,制之不善,则军民之太分也。凡人膂力不过三十年,以七十为率,则四十年居其老弱也。军既不得复还为民,则一军之在伍,其为老弱者亦复四十年,如是而焉得不销耗乎?乡井之思,谁则无有?今以谪发充之,远者万里,近者千余里,违其土性,死伤逃窜十常八九,如是而焉得不销耗乎?且都燕二百余年,天下之财莫不尽取以归京师,使东南之民力竭者,非军也耶?或曰:畿甸之民大半为军,今计口而给之,故天下有荒岁而畿甸不困,此明知其无益而不可已者也。曰:若是,则非养兵也,乃养民也。天下之民不耕而待养于上,则天下之耕者当何人哉?东南之民奚罪焉!夫以养军之故至不得不养及于民,犹可谓其制之善与?余以为天下之兵当取之于口,而天下为兵之养当取之于户。其取之口也,教练之时五十而出二,调发之时五十而出一、其取之户也,调发之兵十户而养一,教练之兵则无资于养。如以万历六年户口数目言之,人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则得兵一百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五十人矣,人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则可养兵一百六万二千一百四十三人矣。夫五十口而出一人,则其役不为重;一十户而养一人,则其费不为难;而天下之兵满一百二十余万,亦不为少矣。王畿之内,以二十万人更番入卫,然亦不过千里,假如都金陵,其入卫者但尽今陵所属之郡邑,而他省不与焉。金陵人口一千五十万二千六百五十一,则得胜兵二十一万五百,以十万各守郡邑,以十万入卫,次年则以守郡邑者入卫,以入卫者归守郡邑,又次年则调发其同事教练之兵。其已经调发者则住粮归家,但听教练而已。夫五十口而出一人,而又四年方一行役,以一人计之,二十岁而入伍,五十岁而出伍,始终三十年,止历七践更耳,而又不出千里之远,则为兵者其任亦不为过劳。国家无养兵之费则国富,队伍众老弱之卒则兵强。人主欲富国强兵而兵民太分,唐、宋以来但有彼善于此之制,其受兵之害,末尝不与有明同也。

  二

  国家当承平之时,武人至大帅者,干谒文臣,即其品级悬绝,亦必戒服,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裤靴,趋入庭拜,其门状自称走狗,退而与其仆隶齿。兵兴以后,有言于天子者曰:「今日不重武臣,故武功不立。」于是毅宗皇帝专任大帅,不使文臣节制。不二三年,武臣拥众,与贼相望,同事虏略。李贼入京师,三辅至于青、齐诸镇,栉比而营,大子封公侯结其欢心,终莫肯以一矢入援。呜呼,毅宗重武之效如此!然则武固不当重与?曰:毅宗轻武而不重武者也。武之所重者将;汤之伐桀,伊尹为将;武之入商,太公为将;晋作六军,其为将者皆六卿之选也。有明虽失其制,总兵皆用武人,然必听节制于督抚或经略。则是督抚、经略,将也;总兵,偏裨也。总兵有将之名而无将之实,然且不可,况竟与之以实乎!夫安国家,全社稷,君子之事也;供指使,用气力,小人之事也。国冢社稷之事,孰有大于将?使小人而优为之,又何贵乎君子耶?今以天下之大托之于小人,为重武耶,为轻武耶?是故与毅宗从死者,皆文臣也。当其时,属之以一旅,赴贼俱死,尚冀十有一二相全,何至自殊城破之日乎?是故建义于郡县者,皆文臣及儒生也。当其时,有所藉手以从事,胜负亦未可知,何至驱市人而战,受其屠醢乎?彼武人之为大帅者,方且飙浮云起,昔之不敢一当敌者,乘时易帜,各以利刃而齿腐朽,鲍永所谓以其众幸富贵矣,而后知承平之时待以仆隶者之未为非也。然则彭越、黥布非古之良将与?曰:彭越、黥布,非汉王将之者也,布、越无所藉于汉王而汉王藉之,犹治病者之服乌喙蔾芦也。人见彭越、黥布之有功而欲将武人,亦犹见乌喙蔾芦之愈病而欲以为服食也。彼粗暴之徒,乘世之衰,窃乱天常,吾可以权授之,使之出落钤键也哉!然则叔孙通专言斩将搴旗之士,儒生无所言进,何也?曰:当是时,汉王已将韩信,彼通之所进者,以首争首、以力搏力之兵子耳,岂所谓将哉?然则壮健轻死善击刺者,非所贵与?曰:壮健轻死善击刺之在人,犹精致犀利之在器甲也。弓必欲无灂,治必欲援胡之称,甲必欲上旅下旅札续之坚,人必欲壮健轻死善击刺,其道一也。器甲之精致犀利,用之者人也;人之壮健轻死善击刺者,用之者将也。今以壮健轻死善击刺之人而可使之为将,是精致犀利之器甲可以不待人而战也。

  三

  唐、宋以来,文武分为两途。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莅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莅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势不可为叛。夫天下有不可叛之人,未尝有不可叛之法。杜牧所谓「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此不可叛之人也。豪猪健狗之徒,不识礼义,喜虏掠,轻去就,缓则受吾节制,指顾簿书之间,急则拥兵自重,节制之人自然随之上下。试观崇祯时,督抚曾有不为大帅驱使者乎?此时法未尝不在,未见其下可叛也。有明武职之制,内设郡督府,锦衣卫,外设二十一都司,四百九十三卫,三百五十九所;平时有左右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各系以同知、佥事及千户、百户、镇抚之级,,行伍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千把总之名、宜悉罢平时职级,只存行伍。京营之兵,兵部尚书即为总兵,侍郎即为副将,其属郎官即分任参、游。设或征讨,将自中出,侍郎挂印而总兵事,郎官从之者一如京营,或用巡抚为将,巡抚挂印,即以副将属之参政,参将属之郡守,其行间战将勇略冠军者,即参用于其间。苟如近世之沉希仪、万表、俞大猷、戚继光,又未尝不可使之内而兵部,外而巡抚也。自儒生久不为将,其视用兵也,一以为尚力之事,当属之豪健之流;一以为阴谋之事,当属之倾危之士。夫称戈比干立矛者,士卒之事而非将帅之事也,即一人以力闻,十人而胜之矣。兵兴以来,田野市井之间膂力稍过人者,当事即以奇士待之,究竟不当一卒之用。万历以来之将,掩败饰功,所以欺其君父者何所不至,亦可谓之倾危矣。乃止能施之君父,不能施之寇敌。然则今日之所以取败亡者,非不足力与阴谋可知矣。使文武合为一途,为儒生者知兵书战策非我分外,习之而知其无过高之论,为武夫者知亲上爱民为用武之本,不以麤暴为能,是则皆不可叛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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