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百度极速下载安装:笔法 结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6:27:50
                       论书法之笔法                                                                    笔法就是有方法、有规律地用笔锋划、顿出来的线和点的具体表现法的简称。每一个人执笔、下笔的方式方法,执笔的高低、竖立、侧斜、悬肘、悬腕或手腕着纸以及下笔时轻、重、急等等,写作者都有着不同的习惯。这些不同的习惯,必然在笔锋着纸时有着不的同表现,显出不同的笔法特点。笔法形式的特点,大致有正中、偏侧、圆转、方折、虚笔、实笔、顺锋、逆锋等。同一类型的笔法形式,不同的人还有各自的具体特色,不尽相同。同一人的作品,从早岁到晚年,又总有些变化,有的人甚至变得比较厉害;但属于同一人的作品,也总还有一线贯通之处。例如,明代画家,吴伟早年作品,有较为工细的白描人物,大异于晚年的泼墨粗放之作;如果仔细捉摸他早年和晚年不同风格的作品,还能看出他的笔法始终是具有跳跃躁动的形式,即使局部比较工细,也不能完全变成含蓄浑穆。因此,依凭笔法的特点鉴别书画的真伪,是最为可靠的。          笔法对模仿的人来讲,又是最不容易学得像的东西。每个书画作家,不管技巧高低,经过几十年的操作而逐步形成凝定的笔法特点,换一个人要在一朝一夕之间就把它完全接受过来变为己有,是不大可能的。除了比较工整刻板的线点还容易摹得像以外,稍为放纵流露作者个性的笔法,刻意临摹,必然死板;取其大意,又不能和原作相像。同时,作伪者自己的一套笔法上的习惯特点,在临摹中极容易露出本相来。相反的笔法特性——朴拙和精工、滞重和飘逸等等,也很不可能出于一之手。作伪者如果勉强去临摹和自己的习惯笔法相反的书画,其失败更是注定了的。所以,笔法对作伪者来讲,是最难突破的一关,不像其它方面那么容易作伪。因此我们在鉴别书画时,把笔法放在首要注意的地位。           要鉴别笔法,必须有个“样板”作为依据。每个作者早年、中年、晚年和笔法总有些变化,掌握了某人一生中不同时期的笔法特点,才能以之认识某人作品的全貌。所以,还要有不同时期的样板。但如果碰到孤本无证,那就难以依凭笔法来鉴别了。因此,笔法鉴别也有一定的限度。不过,古画的时代风格(共性),笔法究竟是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因为它能反映出画家各自的时代特征。鉴定笔法,即使断人比较困难(如孤本),但断代还是有此可能的。           笔要依靠墨来体现在纸绢上,绘画还有色彩的施用。同时,墨、色也离不开笔,须三者结合起来谈。例如八大山人经常喜用纸作画,生纸上的水墨容易融洽活泼,能发挥他的笔法生动的特色。但一换熟纸,比如先裱后画的有了厚浆的册页,就大都显得墨色平板呆滞,笔调稍欠活泼了。石涛在生纸上的作品,大都画得比较奔放,笔墨往往显得有些“野气”(也就是“火爆”),和他画在半熟纸上的笔、墨比较鲜润蕴藉的作品,也就不大一样。在这种因纸质不同而使笔墨形态也同时起变化的情况下,我们如果死扣一种面貌、一个标准,鉴别真伪时就会出偏差。曾见恽寿平对题王翬画水墨山水小册,因纸页浆性太重,淡墨发灰,浓墨也不太黑,整个画面显得精神不振,以致有人疑为非真(此册现藏山东省博物馆)。这样的例子也不少见。         关于笔、墨对书画作品所起的作用,鉴定时必须一一分析,掌握要领,联系起来进行研究,然后再下结论。
                       书法结构  
                            
             书法艺术最直观的形式要素为线条。以线构形(汉字之形)形成结构空间。书法在构架过程中形成时间,在时间的展开过程中形成空间,两者互为因果。
            与自然的立体空间不同的是:书法的结构空间没有具体的形相与色彩,其内容以汉字为框架。汉字尽管一字一形,也具有形象,但这一形象作为人的创造,与自然的物体形象相去甚远。作为构成汉字结构的点画,譬如直线、曲线,或者点、横、撇、捺,均非是从自然中找到的直接对应物,而已是一种抽象符号。但汉字结构的抽象性,又非同于几何式的抽象。汉字的点画并非完全的几何线条,它们不具备几何的规则性。
            如果说汉字的点画只是最简单的语素而不具有结构特征的话,书法的点画因用笔的关系却已然具有了结构性。书法要求每一根线条都能表现出一种复杂的力感与动感,而这种力感与动感惟有用笔才能做到。故每一点画无论起笔、中间过程或者讫笔,一般都需藏头护尾,中锋(或中侧锋)运行。“一波三折”作为对线条的要求已经成为书法的习惯用语。而若只是简单地依着汉字的字形作随手的写画,直来直去,没有诸如粗细、刚柔、枯润等的对比,自然也便没有结构性可言。
             在书法作品中,字永远是个相对独立的单元结构。由点画组构成字,不论其笔画的多少,都是独立“成像”的。在习惯的传统式创作与审美中,楷、隶、篆书的单字空间在整幅作品中始终是作为表现与欣赏的主要内容,甚至是全部的内容,而行草书也在一定程度上以单字为基准。如果说,单独的字写不好,也便很难说是好的书法。把单字写好在某种意义上说代表了书法的创作。
              在这一点上,书法与音乐、舞蹈或绘画的习惯便有所不同。欣赏音乐、舞蹈或绘画等如只是把眼光定在一个片断或局部肯定是不成立的,它们往往有一个中心,其他的内容均围绕着这个中心转,中心之外的内容大多只能作为陪衬。如达·芬奇《蒙娜丽莎》肖像,其背景部分便是陪衬;在舞蹈中,每一个动作并没有独立的资格,其永远只是作为全部中的一个部分,如离开全部,这一部分亦便失去意义。在某些书法中,一个字甚至作为整幅作品的素材,但其点画构成在整体空间中仍具有完整感——既有时间性,更具空间性,丝毫不因单字而有单一的感觉。当然,作为一幅很成功的作品,仅就单字结构的完善是远远不够的。
             就大多数的作品来说,文字总是成行的,有两字以上便成行,一行写不完可写两行、三行,甚至一长篇。两字以上的作品,其结构空间便不再仅是单字空间的构架,而须考虑字与字之间的关系;两行以上的作品,除却字与字之间的关系之外,又出现了行与行之间的关系。尽管在许多情况下字与字、行与行并不直接连贯或交错,然其呼应是存在的。甚至在一长篇中,开首几字与末尾几字或有某种对应的关系,如苏东坡《黄州寒食诗》开篇字较小,末尾落款字也较小,而中间有些字很大,尾与头便有了呼应。当然,这只是空间感较为完整的作品,而作为整体关系的结构无论在历史上或今天的作品中都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这是令人遗憾的。
               从以上的归纳不难发现,书法的时间性与空间性都为特殊的感型。它具有时间特征,却凝结在空间之中,不如音乐是一种独立的构成;其空间绝非一般意义上的空间,不仅只有二维,而且远离自然的物象,为抽象的线条空间。但它又非不定的线条组合,而是根基于汉字的结构之上,而汉字又具有形象(一字一形),是“形象”式的抽象。我们一般把音乐视为最具抽象性的一门艺术,而倘若你认识了书法,而且是真正认识了书法,你或许会觉得,书法比音乐还要难懂,还要艰涩